犯罪的特征及构成解析

合集下载

法硕考研:绑架罪构成要件的深度解析

法硕考研:绑架罪构成要件的深度解析

法硕考研:绑架罪构成要件的深度解析法硕考研:绑架罪构成要件的深度解析知自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凯程教育真诚为您提供各种考研知识与技巧,希望能使您的备考之路事半功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条释义:一、概念和构成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绑架罪。

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同时又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

胁迫实施暴力的对象既可以是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对在场的被害人的亲属,胁迫的方式可以用语言,也可以用动作,如用刀在被害人面前比划,但胁迫必须是对被害人当面实施。

所谓麻醉是指利用药物、醉酒等致被害人麻痹、昏睡、昏迷的行为。

所谓“劫持”是指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

劫离原地的方法已如前述,把持控制被害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捆绑、禁闭、监视、挟持、麻醉等。

其本质特征是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故在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过程中行为人也可能使用暴力、威胁,也可能不使用暴力、威胁。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现为方面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所谓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绑架被害人的目的在于以加害被害人相威胁,迫使被害人的近亲属交给其财物,这里的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金银财宝等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或财产性利益。

刑法试题 试卷

刑法试题 试卷

刑法试题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 罪刑法定原则。

B.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C. 罪责自负原则。

D.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解析: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自负是刑法的一个基本理念,但不是基本原则。

所以本题答案为C。

2. 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是()A. 刑事违法性。

B. 应受刑罚惩罚性。

C. 社会危害性。

D. 主观恶性。

解析: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

其中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

所以本题答案为C。

3.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下列哪种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A. 盗窃罪。

B. 抢劫罪。

C. 诈骗罪。

D. 抢夺罪。

解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本题答案为B。

4. 甲欲杀乙,误将丙当成乙而杀死。

甲的行为属于()A. 对象错误。

B. 打击错误。

C. 手段错误。

D. 因果关系错误。

解析: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

本题中甲欲杀乙,却误将丙当成乙杀死,属于对象错误。

所以本题答案为A。

5. 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是()A. 放火罪。

B. 故意杀人罪。

C. 脱逃罪。

D. 危险驾驶罪。

解析: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必须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既遂,属于结果犯;放火罪是危险犯,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既遂;脱逃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脱逃行为就构成既遂;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只要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所以本题答案为B。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下列属于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的原则有()A. 属地原则。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清晰)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清晰)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作了基本概括: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行为称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在刑法中已作了表述,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具体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作了概括:1.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2.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3.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4.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黑社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具有等级非常森严的内部结构、组织纪律。

组成人员方面人数众多,首领和领导集体一般都有较好身份作为掩饰或伪装,核心成员基本稳定;组织结构有三级以上的结构层次,权力呈垂直状,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组织目标明确,有长远的计划、目的,不是为了临时目的而短时间纠合,犯罪行为连续性、职业化;内部有一套完整的帮规戒律,对违反者严惩不贷。

2.控制一定的地域。

黑社会组织凭借其政治、经济、人员、犯罪装备等势力,实行区域分割或控制独霸一方,或划分“势力范围”,控制着相对独立、垄断性的势力范围——地盘或行业。

为了争夺和保护地盘,各组织之间不惜进行“火并”(俗称黑吃黑)。

如香港“三合会”‘的非法活动主要包括垄断临时屋区的装修生意,控制公共汽车路线,控制街市供应食水。

3.具有自己独立的文化制度。

在某一黑社会组织形成过程中,逐渐也形成自己的文化体系和行为准则,企图在正常、合法的社会之外另建一个符合自身价值标准和道德观念的“地下社会”,是独立于主流的文化制度及生活方式的亚文化。

《预防犯罪》PPT优秀教学课件

《预防犯罪》PPT优秀教学课件

小 1 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结
(1)刑法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 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2)刑法内容: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 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了解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犯罪的法律标志
犯罪的严重社会危 害性和刑事违法性 的必然法律后果
③不良行为是小节,对个人成长无关紧要 ④预防违法犯罪应该从杜绝不良行为开始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 B )8.下面几幅图说明
A.一般违法和犯罪都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B.有不良行为不及时改正,有可能发展为犯罪 C.一般违法与犯罪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相同的 D.有不良行为的人一定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解析】图文信息说明违法犯罪往往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有了不良行为如不及时改 正,发展下去就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B符合题意;A错误,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 害相对轻微;C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D错误,说法过于绝 对。故选B。
( B )5.任某因制售盗版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 处罚金4万元。下列对此案件解读正确的有 ①触犯了刑法 ②能够彻底解决制假售假问题 ③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题文中,任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受到了刑罚处罚, 属于刑事违法行为,①④正确;②错误,“彻底解决”的说法过于绝对;③错误,任某 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
预防犯罪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刑罚的种类;知道犯罪的危害性,懂得不良行为 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解析行为结果与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解析行为结果与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解析行为结果与因果关系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中对于一个行为能否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

在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行为要件、结果要件和主观要件。

其中,行为结果要件是指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具体后果,而因果关系则是衡量这一结果是否与行为形成必然联系的关键要素。

本文将对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及其行为结果与因果关系进行解析。

一、行为结果要件的意义行为结果要件是刑法犯罪构成要件中的重要一环。

它涉及到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是判定一起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准之一。

行为结果要件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尽相同,根据不同犯罪行为的特点,具体要求也有所差异。

二、因果关系的重要性因果关系作为行为结果要件的一部分,是刑法犯罪构成要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强调犯罪行为与其后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并对刑法犯罪的成立起着决定性作用。

因果关系是法律逻辑的要求,也是法治社会对犯罪行为进行判断和制裁的基础。

三、行为结果与因果关系的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行为结果要件与因果关系的关系,本文将选取一些经典案例进行分析。

1. 故意杀人罪案件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的严重犯罪之一,行为结果要件为“死亡”。

在此案件中,凶手以刀具刺伤被害人,导致被害人失血过多而死亡。

在法律上,需要证明的是凶手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凶手的刺伤行为是否直接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

如果可以证明这一因果关系成立,那么凶手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2. 故意伤害罪案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造成他人身体损伤或健康伤害的犯罪行为。

在此案件中,被告人在纠纷中将手中的燃烧物投掷向被害人,造成被害人面部严重烧伤。

在法律上,需要证明的是被告人投掷燃烧物与被害人面部烧伤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被告人的投掷行为是否直接导致了被害人的烧伤。

只有当这一因果关系成立时,被告人的行为才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3. 盗窃罪案件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动产侵占为己有的行为。

在此案件中,被告人非法进入被害人的住所,并携带走了一些贵重物品。

2019年法考刑法《犯罪构成概述》知识点

2019年法考刑法《犯罪构成概述》知识点

2019年法考刑法《犯罪构成概述》知识点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犯罪构成概述》知识点,刑法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提分。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二.犯罪构成的分类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是以是否符合刑法分则条文对犯罪构成的规定为标准对犯罪构成所作的划分。

所谓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所谓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适应犯罪行为的不同形态,对基本的犯罪构成加以某些修改或变更所形成的犯罪构成。

(2)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具体又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从犯罪进程角度来划分的,即,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完成形态(既遂犯)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未完成形态(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的犯罪构成。

例1:甲出于杀人的故意,用刀将乙杀死了。

该情形符合《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基本的犯罪构成,成立故意杀人罪,其形态为犯罪既遂。

例2:丙出于杀人的故意,用刀砍杀乙某,但乙某没有死。

该情形虽然不符合《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基本的犯罪构成,但符合故意杀人罪修正的犯罪构成,也成立故意杀人罪,其形态为犯罪未遂。

第二类是从正犯共犯角度来划分的,即,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正犯形态(实行犯)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共犯形态(教唆犯、帮助犯)的犯罪构成。

例1:甲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

“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是《刑法》分则正条(第266条)规定的实行行为,因此,该情形符合《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基本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为诈骗罪的实行犯,德日刑法也称之为“正犯”。

例2:乙自己没有实施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实行行为,但乙教唆丙去实施诈骗,或者为丙实施诈骗提供帮助。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Ⅰ《刑法学》(硕士类)-第2章 犯罪概念【圣才出品】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Ⅰ《刑法学》(硕士类)-第2章 犯罪概念【圣才出品】

第2章犯罪概念2.1 考点精讲第一节犯罪的定义一、犯罪的定义概述关于犯罪的定义,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定义:1.犯罪的形式定义犯罪的形式定义,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揭示法律何以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

总的来说,就是把犯罪定义为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在具体表述上又有如下几种:(1)认为犯罪就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

(2)认为犯罪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3)进一步以犯罪成立的条件来概括犯罪概念。

(4)结合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把犯罪表述为能够引起刑事诉讼程序的违法行为。

2.犯罪的实质定义犯罪的实质定义,不强调犯罪的法律特征,而试图揭示犯罪现象的本质所在,或者是想说明犯罪行为之所以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根据和理由。

犯罪的实质定义包含两层意思:(1)犯罪是一种反抗“统治关系”的斗争;(2)犯罪是“孤立的个人”进行的反抗行为。

3.犯罪的混合定义犯罪的混合定义,是指犯罪的实质定义和形式定义合二为一,既指出犯罪的本质特征,又指出犯罪的法律特征的概念。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1.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但书”的意义(1)我国刑法条文中的“但书”,所表示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前段的补充;②前段的例外;③前段的限制。

(2)刑法十三条中规定的但书的意义将犯罪的情形排除在外,是前段的例外。

第二节犯罪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即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或可能造成这样或那样损害的特性。

法律刑侦案例解析(3篇)

法律刑侦案例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被杀害于其家中,现场无抢劫痕迹,且被害人家中财物未遭窃。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抓获。

以下是案件的具体情况:(一)案件基本情况1. 被害人:李某,男,35岁,某市居民。

2.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8岁,某市居民。

3. 案发时间:2020年5月15日。

4. 案发地点:某市XX区XX路XX号。

(二)案件经过2020年5月15日,李某在家中被人杀害。

案发后,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侦查,陈某与李某有矛盾,且有作案时间、作案动机。

二、案件解析(一)案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本案中,陈某故意非法剥夺李某的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故对陈某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证据分析1. 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发现,被害人李某被发现时,已失去生命体征。

现场无抢劫痕迹,且被害人家中财物未遭窃,初步判断为熟人作案。

2. 证人证言:经调查,陈某曾与李某发生过争执。

陈某供述,案发当天,他因与李某发生矛盾,心生怨恨,遂将李某杀害。

3. 犯罪嫌疑人供述:陈某供述,案发当天,他潜入李某家中,持刀将李某杀害。

作案后,陈某逃离现场。

4. 物证:现场提取的凶器为一把水果刀,经鉴定,该刀与被害人李某身上的伤口吻合。

5. 刑事技术鉴定:通过DNA鉴定,确认陈某为作案人。

(三)犯罪动机分析陈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陈某心生怨恨,遂将李某杀害。

陈某的犯罪动机为报复,属于故意杀人罪中的直接故意。

(四)犯罪情节分析1. 犯罪手段:陈某采用持刀杀害被害人的手段,属于暴力手段。

2. 犯罪后果:陈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导致被害人死亡,犯罪后果严重。

3. 犯罪主观方面:陈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属于故意杀人罪。

三、案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犯罪客体
例: 1. A盗窃了某公司仓库的电话通讯线 2. B盗窃了正在使用的电话通讯线
问:犯罪的对象是什么?
电话线
A.侵犯公司财产权--盗窃罪
犯罪的客体是什么? B.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危害 公共安全罪
(四)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作为和不作为)
客观方面 危害结果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课题:犯罪的构成要件
聪明的人以别人的代价吸取教训 愚蠢的人以自己的代价换取经验
毛阿伟-127敲诈
一、什么是犯罪
刑法给犯罪下的完整的定义: 1)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 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3)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 公民私人所有财产。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时间、地点方法 例:
某小学生上课经常捣乱,老师遂向家长反映, 家长教育方式粗暴,动手打了这个学生,该学生 一时想不通便喝农药自杀了,在此老师的行为并 非伤害行为,因而老师的行为与该学生的死亡之 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小结
一、什么是犯罪:刑法定义
犯 罪
二、犯罪的特征
1.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

3.应受惩罚性
小张,男,16岁,为帮助同班同学交学费,就趁邻 居家无人时翻墙入内,窃得现金、金首饰等价值2000余 元的钱物。
谁?
为什么? 干什么? 产生了怎样的危害?
主体
主观方面 客观方面
客体
16岁生日那天? 15岁? 13岁?
三、犯罪构成
1、概念:决定某一具体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 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聪明的人以别人的代 价吸取教训
愚蠢的人以自己的代 价换取经验
区别
社会危害性
违法性
违法 较小
违反了行政法、民法、经 济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应受处罚性 非刑罚处罚方法的制裁
犯罪 更大
违反刑法 的行为
应受刑罚处罚
课堂作业:分析
1、2000年4月,浙江金华四中17岁的中学生徐力在家中用 榔头将自己母亲打死后藏入大衣柜中,一个星期后,从外 归来的徐父发现了尸体并报了案 试分析 罪名:___________
犯罪主体:_____________ 主观:故意?过失? 犯罪客体? 客观方面:产生了何种危害结果?行为和危害
结果有无直接因果关系?
2、浙江临海于某实施盗窃,窃得人民币2000余元,被 外出归来的王某发觉,于某打了王某一拳,使王某鼻 子出血,于某夺门而逃,问于某犯了什么罪?
课后作业:
一、巩固:书面作业 1、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2、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个方面?
2、要件
1)主体 2)主观方面
3)客Hale Waihona Puke 4)客观方面(一)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
自然人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能力
单位
案例 一位癫痫病人半夜醒来突然 发现丈夫变了,躯体变成了 一条“大黑鱼精”,头部变成 一个凶恶要吞食人的“鲸鱼头” 在极端惊恐的情况下用刀猛 砍“鱼怪”,险些将丈夫伤害 致死。
经检查,这位病人是因精神
最本质的特征 区分罪与非罪界限 刑罚处罚
特 征 和
自然人 1.犯罪主体 单位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能力

过失

2.主观方面 故意
三、犯罪构成 3.客体
动机和目的(量刑考虑) 危害行为:一切犯罪构成要件
危害结果:绝大多数犯罪构成要件 4.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时间地点、方法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病引起的感知综障碍,使病
人对外界物体产生变形感觉
这位病人属于无责任能力人, 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二)主观方面
思考:目的和动机影响罪名的成立吗?
主观方面
故意 过失 目的动机
分析:故意?过失?
1 甲朝乙太阳穴开了一枪,甲杀人属于? 2 驾驶员甲超载10人,有人劝他,但他说:“凭我的本领
再装20人也没问题。”结果车翻下山坡,死伤20余人。
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 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的特征
1.社会危害性 例
最本质 危害性
间谍罪
危害国家安全
放火、投毒、爆炸 危害公共安全
故意杀人、伤害 公民的人身权利
2.刑事违法性 3.应受惩罚性
区分罪和非罪的界限 受刑罚处罚
投 毒
爆 炸
故意伤害
返回
案例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