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危重孕产妇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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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评审细则(2018年版)

(完整word版)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2018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 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 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 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

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联系,做好转诊。由上级医疗机构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7.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情况时,要依托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指导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8.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对于病情需要转运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请求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电话、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区域性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证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原则上依托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或产科实力突出且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了多学科诊疗协作机制的妇幼保健院或专科医院。 第三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的救治、会诊和转诊工作,并对下级救治中心开展技术指导和双向协作。 第二章区域组织管理 第四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择优确定、科学布局的原则。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区域医疗资源情况和危重孕产妇救治需求对区域内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数量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确定本级危重孕产妇救

治中心。省级应当建立若干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县两级均应当建立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第五条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以及地方实际情况,建立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和救治网络。省级和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依托产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或三级妇产医院设立;县级救治中心原则上依托已建有ICU病区,且产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医院设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配合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会诊和转诊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要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床位,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原则上要设立重症监护室。 第六条承担危重孕产妇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较强的危重孕产妇临床救治能力。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具备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服务能力等基本条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基本要求见附件1)。产科床位调整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优先在医疗机构内部调剂。 第七条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

最全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代码异常情况评分代 码 异常情况评 分 一般情况1 年龄≤16岁或≥35岁10 本 次 妊 娠 异 常 情 况 33 骶耻外径<81厘米10 2 身高≤1.45米10 34 坐骨结节间径≤8厘米10 3 体重≤40公斤或≥85公斤 5 35 畸形骨盆15 4 胸部脊柱畸形1 5 3 6 臀位、横位(30周后)15 异常产史5 自然流产≥2次 5 37 先兆早产<34周15 6 人工流产≥2次 5 38 先兆早产34-36-6 10 7 异位妊娠 5 39 盆腔肿瘤10 8 早产史≥2次 5 40 羊水过多或过少10 9 早期新生儿死亡史1次 5 41 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 5 10 死胎、死产史≥2次10 42 重度子痫前期15 11 先天异常儿史1次 5 43 子痫20 12 先天异常儿史≥2次10 44 妊娠晚期阴道流血10 13 难产史10 45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10 14 巨大儿分娩史 5 46 胎心≤120次/分,但>100次 /分 10 15 产后出血史10 47 胎心持续≥160次/分10 严重内科合并症16 贫血血红蛋白<100g/L 5 48 胎心≤100次/分15 17 贫血血红蛋白<60g/L 10 49 胎动<20次/12小时10 18 活动性肺结核15 50 胎动<10次/12小时15 19 心脏病心功能I-II级15 51 多胎10 20 心脏病心功能III-IV级20 52 胎膜早破10 21 糖尿病15 53 估计巨大儿或FGR 10 22 乙肝病毒携带者10 54 妊娠41-41周+6 5 23 活动性病毒性肝炎15 55 妊娠≥42周10 24 肺心病15 56 母儿ABO血型不合10 25 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15 57 母儿RH血型不合20 26 高血压15 致 畸 因 素 58 孕妇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 5 27 肾脏疾病15 59 妊娠早期接触可疑至畸药物 5 妊娠合并性病28 淋病10 60 妊娠早期接触物理化学因素 及病毒感染等 5 29 梅毒10 社 会 因 素 61 家庭贫困 5 30 艾滋病10 62 孕妇或丈夫为文盲或半文盲 5 31 尖锐湿疣10 63 丈夫长期不在家 5 32 沙眼衣原体感染10 64 由居住地到卫生院需要一小 时以上 5 注:同时占上表两项以上者,其分数累加,分级、轻:5分;中:10分—15分;重≥20分。

危重孕产妇评审 流程

佛山市孕产妇危重症评审示范会资料 危重孕产妇评审 一、评审对象的筛选 发生在医疗保健机构内,符合“孕产妇危重症鉴定标准”中任何一种危及生命状况的孕产妇危重症病例均可考虑为评审对象。 孕产妇危重症筛选标准 临床症状和体征: 1、休克 2、发绀 3、呼吸速率>40次/分钟或<6次/分钟 4、少尿或无尿 5、凝血功能障碍 6、心搏骤停 7、先兆子痫伴有黄疸 8、子痫抽搐 9、脑卒中 10、全身性抽搐持续状态 11、全身性抽搐持续状态 实验室检查 1、氧饱和度<90% 持续60分钟级以上 2、PaO2/FiO2<200mmHg 3、肌酐≥300μmol/l or≥3.5mg/dl 或50000/μl ) 4、胆红素>100μmol/l or>6.0mg/dl 5、PH<7.1 6、乳酸盐>5mmol/l(>45mg/dl) 7、血小板减少(<50×105/L 管理措施 1、持续使用血管活性药 2、因感染或出血行子宫切除术 3、输入≥5个单位的红细胞悬液或全血≥1000ml 4、非麻醉因素的气管插管 5、急性肾衰竭所致血液透析 二、评审内容和流程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评审和医院管理其他要素两个方

面,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 一) 评审流程应用基本要点 1.回顾向该病人提供的医疗服务全过程针对评审对象所经历的每个医疗环节(从入院至出院),确定恰当或不恰当的医疗服务行为。 2.原因/因素分析分析不恰当的医疗服务行为产生的原因,是知识技能还 是管理水平问题。 3.提出改进措施明确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需要改进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比如医疗管理规范的制定和完善,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医疗文件设计 内容上的完善等。 4.总结成功经验在病例审评过程中,不仅要找出存在的不足之处,同时要总结成功经验和好的医疗服务实践,表扬和鼓励正确的、规范的医疗行为,以 便继续保持并给他人提供借鉴经验。 ( 二) 评审流程与步骤 Ⅰ.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评审 1.入院 ●当孕产妇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 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 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 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为什么? ②入院时即为危重症者时,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 当时就医有无延误? 诊断是否正确? 是否给予相关处理? 治疗是否正确? 是否有延误?) ●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 包括:

高危孕产妇诊疗常规

高危孕产妇诊疗常规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科 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定义】 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及慢性高血压。 【分类】 1.妊娠期高血压 (1)血压≥140/90mmHg (2)妊娠期首次出现,产后12周恢复正常 (3)尿蛋白(一) (4)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下降 (5)产后方可确诊 2.子痫前期 (1)轻度 ·血匪≥140/90mmHg ·妊娠20周后出现 ·尿蛋白≥300mg/24h (2)重度 ·血压≥160/110mmHg ·微血管病性溶血(IDH升高) ·AST或ALT升高 ·持续头痛或视觉障碍 ·持续性上腹不适 ·血小板减少 ·尿蛋白≥5g/24h ·少尿 ·肺水肿、脑血管意外 ·凝血功能障碍 ·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3.子痫 (1)子痫前期孕妇抽搐 (2)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3)产前子瘸、产时子痫、产后子痫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1)高血压孕妇20周前无蛋白尿,出现尿蛋白≥300mg/24h (2)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突然出现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下降。 (3)产后12周高血压仍持续存在。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1)血压≥140/90mmHg (2)孕前或20周前诊断或孕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注意: (1)水肿不作为诊断标准和分类依据,但须严密观察。 (2)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IHg,但低于140/90mmHg时,不作为诊断 依据,但须严密观察。 【诊断要点】 1.病史、临床表现、体征、辅助检查。 2.重视门诊产前检查(体重、水肿、血压、尿蛋白)。 强调:注意体重的异常增加。 3.辅助检查 1)、血常规 2)、尿液检查 3)、凝血功能检查 4)、血生化检查;肝肾功能、电解质 5)、眼底检查 6)、心电图 7)、胎儿宫内情况检查:B超、NST、脐血流、生物物理评分、胎儿成熟度。 【治疗原则】 1.基本原则镇静、解痉、降压、利尿、适时终止妊娠。 2.根据病情不同,治疗原则略有不同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对症,必要时降压。 (2)子痫前期:一般处理、解痉、降压,必要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发作、防治并发症、短时控制后终止妊娠。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为主。 3.一般处理 (1)左侧卧位,休息,必要时夜间地西泮(安定)10mg肌注。 (2)密切监测母儿状态:每日测体重、血压、尿蛋白,注意主观症状;胎心监测及胎儿超声。 (3)间断吸氧。 (4)饮食:低盐高蛋白饮食。 4.镇静 轻度一般不需要药物治疗,对于精神紧张、焦虑或睡眠欠佳者可给予镇静剂。对于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需要应用较强的镇静剂,防治子痫发作。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得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得状况就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就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得了解就是否正确、充分与全面?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就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就是否正确?就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就是否正确?就是否有延误?) ●相关辅助检查就是否全面?包括: ①就是否对所有必要得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②就是否做了所有必要得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就是否所做得辅助检查就是必须得?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与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 ●做诊断得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就是否对需要鉴别得问题给予了充分得考虑?为什么? ●诊断就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监测 ●治疗原则就是什么?就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就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得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得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 ●其后得处理就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得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就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得变化?为什么?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就是什么?就是否适时评估? ②就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就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得处理就是否适宜?为什么? ●对必要得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瞧病人得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得延误) ●在执行医嘱时有无延误?(如以剖宫产为例,可将这个处理分为多个步骤:通知手术医生、通知麻醉师等其它人员、手术室接病人、术前准备、麻醉、手术等)为什么? ●血制品应用有无延误?为什么?(配血、取血、输血得过程) ●麻醉处理就是否正确?(麻醉方式、麻醉药应用与计量、术中情况监测与处理等)

孕产妇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管理制度 登记制度 1. 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登记,登记内空要求准确、真实。 2. 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 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 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产前检查制度 1. 新婚及批准生育二胎的,女方户口为寿光农村户籍现住址为文家街道老马店乡的妇女,持户口本、身份证、登记证或准生证到医院妇幼保健科填写个人信息及IC 卡,免费领取叶酸,从计划怀孕前三个月服用至孕早期三个月,共服用六个月。 2. 怀孕后三个月内为孕产妇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规范开展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积极宣传并提供咨询服务,切实做到让孕妇在孕早期第一次孕检时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对检测阳性孕妇尽早施行干预措施。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3. 为孕产妇办理住院分娩补助申请表及住院分娩补助卡。 4. 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5. 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6. 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7. 高危孕妇、或边远地区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医院住院分娩。 产后访视制度 1. 妇幼保健科对本区域内分娩的产妇安排专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2. 产后访视一月内不得少于3次,访视时间:产后7天、14天、28天。产后42天必须作产后检查。 3. 产后访视内容: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等,检查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量及性状;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 4. 新生儿访视:观察一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计划免疫、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儿。六、产后访视时应对产妇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为产妇提供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5. 认真填写好产后访视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所见的产妇及婴儿情况。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 为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 凡妊娠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的孕妇称高危孕妇。 二、高危因素及范围 为了便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追踪,将高危因素及范围分为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 1、固定因素和环境、社会因素 (1)孕妇的一般情况:年龄<18周岁或≥35周岁;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身高≤145厘米;骨盆狭小或畸形;胸廓、脊柱畸形;既往严重疾病史等。 (2)异常孕产史:流产≥2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先天异常儿史、阴道难产史、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不孕史等。 (3)妇产科手术史:附件手术史、子宫肌瘤剜除术史、子宫破裂史等。 (4)母子血型不合史和特殊血型。 (5)精神病;智力低下。 (6)珍贵儿:婚后2年以上不孕或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者、辅助生育怀孕者。 (7)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疑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或接受大量射线。 (8)文盲、家庭中受歧视等。 2、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1)妊娠合并症: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肾病、肝炎、肺结核、哮喘、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卵巢子宫肿瘤、恶性肿瘤等。 (2)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内胆胆汁淤积症(ICP)、胎位异常(臀位、横位、斜位)、先兆早产、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延期或过期妊娠、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窘迫(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新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得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与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与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得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与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与疾病对胚胎得不良影响,同时告知与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与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得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与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与胎儿得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与需要转诊得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得孕妇,除了进行孕期得生活方式、心理、运动与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与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得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得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得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与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得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得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得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与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与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得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与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与检查了解新生儿得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与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与婴幼营养等方面得指导。 三、服务流程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案

评审内容与流程 (一)评审内容基本要点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基本要素得评审与医院管理其她要素两个方面,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得内容。 1、回顾医疗服务全过程针对评审对象所经历得每个医疗环节(从入院至出院),确定其环节中 恰当或不恰当得医疗服务行为。 2。原因/因素分析分析不恰当得医疗服务行为产生得原因,就是知识技能还就是管理水平问题。3。提出改进建议明确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需要改进得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与措施。比如医疗管 理规范得制定与完善,相关知识技能得培训以及医疗文件设计内容上得修改与完善等。 4、总结成功经验在病例审评过程中,不仅要找出存在得不足之处,同时要总结成功经验与好 得医疗服务实践,表扬与鼓励正确得、规范得医疗行为,以便继续保持并给她人提供借鉴经验。 (二)评审流程与步骤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简称“评审流程”,内容丰富、涵盖了对危重孕产妇从入院至出院得医 疗管理各环节因素。它得使用不仅就是对专业知识技能进行评估,而且也就是对产科管理质量 得检验、它就是指导各级评审专家组对所评审病例得每个医疗环节进行有条不紊、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全面细致得探讨与分析,避免专家在评审中因跳跃性与过度发散性思维而遗漏所需 评审得内容或影响评审速度。下面详细介绍改“评审流程”得具体内容、 1。医疗服务基本要素得评审 1、1入院 ·当孕产妇到达医院时,她当时得状况就是否符合“孕产妇危重症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就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1、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得了解就是否正确、充分与全面?包括: (1)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就是否全面?为什么? (2)入院时即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就是否正确?就是否 给予相关处理?治疗就是否正确?就是否有延误?为什么?)。 ·相关辅助检查就是否全面?包括: (1)就是否对所有必要得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2)就是否做了所有必要得辅助检查?为什么? (3)所做得辅助检查就是否就是必须得?为什么? (4)做辅助检查与出结果报告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做诊断得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就是否对需要鉴别得问题给予了充分得考虑?为什么? ·诊断就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1。3医疗/管理 ·治疗原则或诊疗计划就是什么?就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与临床路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就是否恰当?为什么?(如医嘱就是否正确?就是否建立静脉 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得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得硫酸镁应用就是否正确等)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一、根据《云南省孕产妇高危因素评分标准》对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进行评分分级: 1.轻度高危:5-10分(A级单项评分5分;累计评分10分)。 2.中度高危:10-15分(B级单项评分10分;累计评分15分)。 3.重度高危:20-25分(C级单项评分20分;累计评分25分) 4.极重度高危≥30-35分(D级单项评分30分;累计评分≥35分)。 二、分级管理 1.轻度高危:由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督促高危孕妇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产检,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在整个孕期中一但发现危急应及时呼救转诊 2.中度高危:由卫生院负责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并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保证孕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3.重度和/或极重度高危:由县妇计中心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及时妥善处理危急,避免拖延时间,贻误病情。对通过评估不能在县级处置的,转诊至州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三、信息报告与反馈 接诊高危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高危分级情况负责报告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 1.对轻度及中度高危的孕妇,应每周1次将《云南省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县妇计中心基层科。

2.对重度、极重度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应立即电话报告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云南省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县妇计中心基层科。 3.县妇计中心基层科接到报告后1周内,填写《云南省高危孕产妇通知书》,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相应级别的机构进行专案管理。 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四、转出的高危孕妇转出科室应安排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效果,利于该病员回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最全-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注:同时占上表两项以上者,其分数累加,分级、轻:5分;中:10分—15分;重≥20分。

头位评分法 注:高直前位,额前位在其他条件极好时有从阴道分娩可能,可能照评分;商直后位,前不均倾位及持续性额先,额后位等严重胎头位置再一旦发现必须立即剖宫产,不必进行评分。 骨盆狭窄评分标准 注:产前先行头盆两项评分,产程异常在内诊后行四项综合评分,判断能否经阴道分娩。 简易胎龄评估法 注:胎龄周岁=总分+27

臀位westin评分 注:总评分>8分经阴道分娩的可能性大,<5分剖宫产机会多,骨盆狭窄、巨大儿、胎头仰伸是剖宫产的绝对指征,不必评分。 宫颈成熟度Bishop评分 注:>6分,宫颈成熟,引产成功率高:>9分,可以人工破膜

疤痕子宫评分法(1)Flamm评分法 (2)Weitein's评分法 总分12分,≥8分者试产成功率高。

国内医院对NST 、CST 采用评分法,根据分数高低来 徇胎儿的安危状况,其评分标准分别如下: NST 评分法 结果:1—4分为无反应型,5—7分为可疑型,8—10 分为反应型。 CST 评分法 结果:1—4分为阳性,5—7分为可疑,8—10分为阴性。 当总分为1—4分,提示胎儿在宫内已缺氧;5—7分时,提示大多数胎儿处于早期缺氧阶段;8—10分时,一般多提示胎儿在宫内近期是安全的,除非发生意外情况。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加强本科业务技术学习,精益求精,认真负责。 2、产科门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3、产科门诊医护人员应由一定经验的医生、护士担任,确保门诊工作质量,避免差错事故发生。 4、对难以确诊的高危及病理产科,以及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应及时转上级医师诊治。 5、对孕妇进行认真检查和高危筛查,按要求准确书写门诊病历,填写《孕产妇保健建卡登记本》、《孕产妇保健手册》和《高危评分表》,及时作出准确诊断及治疗,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建议其定期看高危门诊。 6、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来的孕妇要认真诊治,并写好接诊记录,提出诊治意见。 7、对该转院的危重病人,应写清首诊记录及转院意见,并由一名医护人员陪送转院。 8、门诊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改善候诊环境,有秩序地安排孕妇就诊。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10、与病房加强联系,有计划地接收孕妇住院治疗或住院分娩。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一、各级保健人员要选用业务素质高、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有敬业心的同志担任。 二、保健人员要掌握妇产科知识,要随时随地向群众特别是新婚夫妇宣传孕产妇系统管理知识及好处。 三、保健人员要认真为前三个月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妇女做好“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卡”片的登记,并预约下次来院检查的时间。 四、对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孕妇,要认真筛查“高危孕妇”,并给予登记管理。 五、对参加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妇女产前要有不少于五次、产后不少于三次的访视检查。 六、对高危孕妇不能处理的要及时转诊。 孕产妇保健管理例会制度 1、为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定期召开质量控制会议。 2、质量管理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还可酌情组织,主要总结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情况、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针对不足下一步应加强整改的事宜,。 3、例会由组长召集组织,各相关成员和科室人员参加,汇报总结之前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突出问题由会议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以争取最佳工作效果,提

高孕产妇管理质量。 4、对例会达成的一致意见和整改措施,要及时传达到科室人员,并督促落实,切实保证孕产妇保健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孕产妇管理工作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 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孕产妇管理工作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

(完整word版)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是否正确?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是否正确?是否有延误?)●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包括: ①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②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 ●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为什么? ●诊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监测 ●治疗原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的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 ●其后的处理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的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为什么?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是什么?是否适时评估? ②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的处理是否适宜?为什么? ●对必要的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看病人的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的延误) ●在执行医嘱时有无延误?(如以剖宫产为例,可将这个处理分为多个步骤:通知手术医生、通知麻醉师等其它人员、手术室接病人、术前准备、麻醉、手术等)为什么? ●血制品应用有无延误?为什么?(配血、取血、输血的过程) ●麻醉处理是否正确?(麻醉方式、麻醉药应用和计量、术中情况监测与处理等) ●医务人员之间的病情交流有无延误?(如医生与护士或上级医生与下级医生或值班人员之间),为什么?

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全国组织所进行的国际研究新观点认为:高危孕产妇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一)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所有的孕妇应在当地村卫生室(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卡(册),建卡(册)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科病史。医疗保健机构在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内科病史的采集和检查,同时要认真做规范的产前检查和记录,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筛查,评分在10-30分以上者到县级以上机构分娩。 (二)高危孕产妇首诊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建档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

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高危孕产妇,及时将评分在10分以者报县妇幼保健院,对高危孕妇进行动态管理;县级医疗机构定期报告给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定期下村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 负责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动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转诊时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危重孕产妇评审流程图

危重孕产妇评审流程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 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是否正确?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是否正确?是否有延误?)?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包括: ①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 超、心电图等) ②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为什么??诊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 监测?治疗原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

证了足够的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其后的处理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的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为什么?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是什么?是否适时评估? ②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的处理是否适宜?为什么??对必要的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看病人的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的延误) ?在执行医嘱时有无延误?(如以剖宫产为例,可将这个处理分为多个步骤:通知手术医生、通知麻醉师等其它人员、手术室接病人、术前准备、麻醉、手术等)为什么? ?血制品应用有无延误?为什么?(配血、取血、输血的过程)?麻醉处理是否正确?(麻醉方式、麻醉药应用和计量、术中情况监测与处理等) ?医务人员之间的病情交流有无延误?(如医生与护士或上级医生与下级医生或值班人员之间),为什么? ?在病情危重或发生变化时,是否有良好的医患沟通?4.护理、监测和随后的处理 ?对病人所开的医嘱是否恰当、充分?(如护理级别、脉搏、血压、

市危重孕产妇评审实施方案

**市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实施方案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是评价和改善产科服务质量的一种手段,可以作为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的补充,对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提高产科服务质量起到良好的促进效果,将孕产妇死亡控制工作前移。根据浙江省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特制订**市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实施方案,以便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整体提高我市孕产妇危重症救治水平。 一、评审目的 (一)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对孕产妇危重症的早期识别、及时正确综合干预和救治能力。 (二)有助于提高医疗管理者对产科服务质量管理的认识与重视,增强对产科建设的投入和管理。 (三)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广行之有效的适宜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提高孕产妇危重症的生存质量和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二、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局 1、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本辖区内评审工作。

2、制定本级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负责组建辖区内评审专家组,为评审工作落实经费。 4、将评审工作纳入辖区内产科质量管理日程及产科质量考核内容。 5、依据评审结果,建立或完善相应的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6、组织评审专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二)市妇幼保健院 1、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内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 2、负责收集、审核本辖区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相关信息,督促医疗保健机构内部开展评审工作,并定期组织辖区内的评审工作。 3、定期撰写辖区内的评审工作总结,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并向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反馈评审结果。 4、根据评审发现的问题,组织专家组进行分析和研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5、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重点技术问题,组织专家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6、定期组织专家评估本辖区和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评审工作。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

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XX省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案(全套资料含6个附件附表)

XX省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案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是由多学科专业人员应用“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对在医疗机构救治的孕产妇危重症病例进行全程的回顾性分析、评审,直接快速获得充分、真实的医疗服务信息,增强多学科交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孕产妇危重症评审规范》及《XX省孕产期保健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孕产妇危重症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特制定本评审方案。 一、评审目的 (一)分析孕产妇危重症在发生和诊治过程中存在的医疗服务和管理问题,总结成功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二)加强专家与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的直接交流,提高医护人员对孕产妇危重症的早期识别、干预和救治能力,规范孕产期保健和产科服务流程,有效降低孕产妇危重症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 (三)加强对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提高管理层对产科服务质量管理的认识与重视,增强产科与其它相关科室的协作和应急能力。 (四)促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辖区内妇幼健康管理,为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提供依据,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改善产妇妊娠结局。 二、评审原则

(一)保密原则。参与评审人员不能将评审过程、内容、结论对外披露、传播。 (二)提升服务质量的原则。评审的目的是为了改进服务质量,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和处理依据。 (三)多学科人员参与的原则。评审专家组要涵盖不同专业领域,参与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应该在评审现场,鼓励其他医务人员到场听评。 三、评审内容与流程 (一)评审对象 发生在设有二级以上产科的医疗机构、妊娠至产后42天内,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和红色的病例或因妊娠并发症或和合并症导致孕产妇一个或多个脏器功能受损甚至危及生命的病例,且符合“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筛选标准”(详见附件2)要求的病例。 (二)回顾分析孕产妇危重症医疗服务全过程 对孕产妇危重症就医至出院的7 个环节(入院、诊断、医疗/管理、监测与随后的处理、出院、病历记录的信息、转诊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如孕产妇危重症到达医院后,医生接诊是否及时;孕产妇危重症诊断是否及时、正确;医疗处理是否恰当;护理、监测是否及时、正确;出院时间是否恰当;随访事宜是否向病人交代清楚;转诊是否规范等。 (三)分析不恰当的医疗服务行为产生的原因 对医疗服务的6 个影响因素(医务人员、设备、药物、医疗常规/治疗指南、组织和管理、病人及其家庭)进行分析,如医务人员的资质、技能、上下级之间沟通和管理,医疗常规执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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