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解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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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司法考试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司法考试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导言行政法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权限以及与公民、法人之间的行政关系。

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主要规定了行政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制度。

本文将围绕司法考试大纲中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展开讨论,并对相关知识点进行解析。

一、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法是研究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1. 法制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进行,任何行政机关都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行使超越法定权限的权力。

2. 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不得歧视,不得滥用职权。

3. 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与公民、法人建立公开、透明的沟通机制。

4. 保护公民权益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

二、行政行为与行政契约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做出的具体行为,包括命令、决定、审批、许可、批准等。

行政契约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以行政法规范约束的合同关系。

行政行为与行政契约在实践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在行政行为方面,应当遵循合法、必要、适当、公正等原则,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效力。

在行政契约方面,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契约自由的原则。

三、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法是管理行为行政争议的专门法律。

它主要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程序,确保行政争议的解决公正、公平、公开。

1. 适格原则:行政诉讼应当符合行政争议的法定适格条件,即争议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具备诉讼资格。

2. 行政复议原则:行政诉讼应当首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当事人对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合法性原则:行政诉讼应当以争议的合法性为核心,即争议有无违法行政行为。

4. 公正审理原则:行政诉讼程序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

《13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大纲》

《13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大纲》

行政法教司考大纲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法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
第二节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第四节实施政府职能的非政府组织
第五节公务员
第三章抽象行政行为
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行政法规
第三节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第一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第三节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第五章行政许可
第一节行政许可概述
第二节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三节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四节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五节行政许可的费用
第六节监督检查
第七节行政许可诉讼
第六章行政处罚
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
第二节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第三节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
第四节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五节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章行政强制
第一节行政强制概述
第二节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节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四节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五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第一节行政合同
第二节行政给付
第九章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节行政程序概述
第二节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十章行政复议
第一节行政复议概述
第二节行政复议范围
第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第四节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第五节行政复议的审理、申请与执行。

2013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吴鹏

2013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吴鹏

刑法学讲义1 / 452013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授课提纲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 1 4 → 2个人、1件事、4个程序官管民 ①行政管理 行政主体→相对人:行政行为 官 民 事 民告官 ②行政复议 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③行政诉讼 原 告→被 告:行政行为④行政赔偿 请求人→义务机关:行政行为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控权法)国家权Power 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控权法)一、宪法(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公民权Right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行政立法权二、行政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法规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自治区 省法规1(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规章1 部委、直属机构自治州、自治县 市法规3(省会市、特区市、国批市) 市规章3§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 → 无法律无行政 →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形式行政) 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被告观点是否成立?(2003/4/7/案例) 种类裁量权二、合理行政原则 → 理性 → 自由裁量权→(实质行政) 幅度裁量权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2.考虑相关因素:正当考虑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的关系例1:①国务院通知,禁止地方政府审批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

司 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

司 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

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一、关键信息1、行政法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2、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撤销、变更与废止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5、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6、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7、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8、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机关行政复议的程序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的程序行政诉讼的判决与执行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1 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均可以被理解为这一原则的扩展与延伸。

其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111 法律优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性规定。

112 法律保留行政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12 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121 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122 考虑相关因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123 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13 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回避等方面。

131 行政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司法考试全科行政诉讼法考试解读

司法考试全科行政诉讼法考试解读

司法考试全科行政诉讼法考试解读行政诉讼法是涉及行政行为的司法程序规范,对行政争议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和执行行政诉讼法,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深入理解其中的关键概念和原则。

本文将对司法考试全科行政诉讼法考试进行解读,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行政诉讼法相关知识点。

一、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司法实践中普遍适用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自愿原则、异议责任分开原则、事实公正原则等。

1.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诉讼法的核心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依法合法。

此原则具有一般性和特殊性之分,一般性要求行政行为应符合行政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特殊性要求行政行为还必须符合法律或法规的具体规定。

2. 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主张行政诉讼时,必须是自愿的,不能强制进行。

法院只对符合条件的诉讼请求进行受理和审判。

3. 异议责任分开原则异议责任分开原则是指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异议时,不影响行政行为的执行,强制执行和异议审查必须分开进行。

4. 事实公正原则事实公正原则要求行政诉讼中对事实要进行充分、客观、公正的调查和认定。

法院应根据各方的辩论和提供的证据进行事实认定,确保公正公平的审判。

二、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行政诉讼法适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具有行政性质的法律关系的解决。

其中,行政行为是行政诉讼法适用范围的核心内容。

1. 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产生的具有行政主体性质的单个具体的活动。

行政行为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既可产生行政权利义务,也可产生行政责任。

2. 行政行为的种类行政行为的种类包括授权行为、许可行为、决定行为、处罚行为等。

授权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一部分行政权利委托给特定的组织或个人;许可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向特定的组织或个人授予某项活动的许可证;决定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具体的行政事项作出的裁决;处罚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的相关主体作出的处罚。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每题1分。

1.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

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强制执行D.行政许可【答案】B【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类型区分【解析】AB两项,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本题中,某公安局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目的是对其进行强制戒毒,该行为不具有制裁性,因此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而应当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C项,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采取强制手段,强迫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

本题中,李某没有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强制隔离戒毒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D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本题中,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显然不属于行政许可。

2.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

关于国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有权制定规章B.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C.该局的设立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D.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答案】C【考点】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与职能【解析】C项,《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分支,是规范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它包括了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内容、行政裁量的原则和限制,以及行政争议的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法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法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具有明确的行为主体;2.行政法的内容是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特定的客体;3.行政法主要触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具有特定的对象;4.行政法的目的是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2.维护个人权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3.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防止滥用职权;4.促进行政效率,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中有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制约行政机关活动的准则,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行政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行使职权,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

2.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并且必须遵循法律的精神和要求。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客观公正,不得歧视、偏私或滥用职权。

4.保护权益原则保护权益原则是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原则,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行为时必须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5.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高效、公正、及时地完成行政事务,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三、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规定的程序,包括了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救济等环节。

1.行政决策行政决策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具体的行政事务作出决策的行为。

2.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依法对个人和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批,并给予许可的行为。

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解读变动详解

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动详解从司法考试大纲来看基本保持稳定,大纲变化主要是在新法修改中,今年与去年相比,共新增44个考点,删除16个考点,在刑事和民事两大诉讼法体现尤为突出。

司法考试大纲中每年新增加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基本会成为当年命题考察的重点,在这里,删除的就不再赘述,着重说明新增和修改的部分。

卷一:科目和内容比较琐碎,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制史、法理学、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共9个科目,对照去年大纲分析如城: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二章依法治国第一节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中,考点“依法治国方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下新增子考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修改子考点“全民守法”。

2.法制史:大纲基本没有变化。

3.法理学:第三章法的演进第四节法的现代化中考点“当代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与特点”与去年是有变化的,而对这个考点大纲要求是“熟悉并能够运用”,可能会在卷四出题。

4.宪法:大纲基本没有变化。

5. 经济法:修改体现在劳务派遣方面的知识点,新增子考点1个:第五章第二节“劳动合同法”中,考点“劳务派遣”下新增子考点“劳务派遣岗位”。

相对于作为企业基本用工形式的劳动合同用工而言,劳务派遣用工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新修订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6.国际法:第二章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基本要求”中国际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由去年的“了解”变为“熟悉”;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7.国际私法: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的基本要求,熟悉并能够运用中新增“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界定”;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的基本要求,熟悉并能够运用中新增“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住所、经常居所、营业所的确定”;第二节法人,新增考点“法人的经常居所”。

2013年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答案

2013年春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1)一、解释下列概念和术语1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 .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5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6 行政相对方: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和组织。

7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8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活动。

9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10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11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12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和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得主动的管理行为。

13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4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一、概述行政法是指对政府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是公法的一个重要分支。

行政法主要涉及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程序性等问题。

行政诉讼法则是规定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和程序的法律规范。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法或超越法定权限。

2.公正公平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程序正当原则:行政行为的采取和执行应当符合程序的正当性要求。

4.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尊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根据行政主体的不同,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立法性行政行为: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具体个案所作出的行为,例如执法行为、审批行为等。

3.处分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行为。

四、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1.权利救济原则: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救济的权利。

2.程序公正原则:行政诉讼应当在公正、公平、独立的程序下进行。

3.审判权原则:行政诉讼应当由独立的行政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4.效力保全原则:对可能导致不可逆转的损害,行政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五、行政行为的救济途径当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1.行政复议:即对行政行为提起内部复议申请,由上级行政机关或专门的行政复议机关进行复议。

2.行政诉讼:当行政复议不满意或超过规定时间限制时,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赔偿: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可以向行政机关请求赔偿。

六、行政法与其他法律分支的关系行政法与其他法律分支存在一定的关系,主要包括:1.刑法:行政法与刑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些违反行政法的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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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解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备考提示】本部分的命题理论性逐年增强,新兴热点问题成为考查的重点。

在命题设计上,改变了过去直接依照法条设计题目的方式,很多题目都需要考生运用行政法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分析才能解答。

在复习的时候,首先要注意行政法的复习重点主要在于《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这三大重要的具体行政行为法以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另外《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这几部都是今年比较热点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十八大关于机构改革相关方面的变动,考生在复习的时候需要特别关注一下这部分内容。

另外,《国家赔偿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法条进行了重新的修订,也需要特别留意一下。

最后,《行政复议法》在复习的时候要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内容对比结合记忆,二者很多知识点上都是相通的,比如说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的被告之间的对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受案范围上的对比等等。

在此特提醒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要注意理论知识的累积,不能只背法条。

【2013年大纲变化】在过去五年司法考试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年均分值基本维持在60分左右。

近年来对于本部分的考核体现两个趋势:一是越来越重视基础理论的考查,第四卷论述题部分也往往涉及行政法基本原则等理论内容;二是考试的内容日益细化,对相关司法解释的考核力度超过行政法典本身。

与2012年相比,2013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以完善大纲教材为主,没有新增考点。

【新增法律法规】大纲附录部分,修订法律法规2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命题思路】本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责任的6种情况。

在6种情况中,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性质有一定的差别。

其中,个人行为和公民自伤和自残的行为,均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属于国家赔偿责任不成立的情形。

第(六)种情形是一种概括式的情形,实际上是为扩大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提供便利条件。

但应当认为,凡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国家都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概括式规定并不可取。

第(三)种情形为本次修正条款,包括以下考点:1.《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六种情况中,第(2)种至第(4)种情况和第(6)种情况,属于犯罪人具有犯罪事实的情形,不符合无罪羁押赔偿原则,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对第(1)种和第(5)种情况,则应进一步明确。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因情节轻微、危害不大而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理解为是依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而不是司法机关主观认为不构成犯罪。

对于第(5)种情况,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区别情况而异。

如果受害人是因自己的自伤、自残行为或者是因为自己的体质等自然原因而死亡的,即意味着司法机关没有实施违法行为,不产生国家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受害人的死亡是因为司法机关实施了刑讯逼供、暴力侮辱、违法使用武器或者警械等违法行为死亡的,即符合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2.《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第273条第2款,第279条规定的是在特定情形下的不起诉,主要为酌定不起诉情形,其中后两项规定为最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新增加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273条第2款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第279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经典试题】1.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答案:B解析: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由此A和C说法错误,不当选。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合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

由此B说法正确,当选。

D项中的“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这是诚实守信原则的体现,由此D说法错误。

2.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B.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C.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D.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答案:ACD解析:A不正确,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C不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D不正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3.公务员小张、小王同属一个单位,二人因共同违纪行为受到单位处罚,小张的处分是撤职,小王的处分是警告。

关于小王和小张,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小张受到撤职处分的同时,要按照规定降低级别B.小王在6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C.小张在24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D.解除小张的处分后,不视为恢复小张的原职务答案: B解析:《公务员法》第58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小王受到的是警告处分,因此在处分期间,可以晋升工资,据此,B项错误。

根据该条规定,AC两项均正确。

该法第59条第2款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据此,D项正确。

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B.4.白云区公安分局在查处朱某的旅馆时,朱某之妻黄某曾多方阻挠公安人员执法,该局民警叶某便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为由,当场决定处以黄某罚款100元的治安处罚,并拒绝其申辩,立即填写罚款决定书交予黄某并要求当场缴纳。

关于该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民警叶某不得当场决定给予黄某100元罚款B.民警叶某不得要求黄某当场缴纳100元罚款C.民警叶某不得当场交付罚款100元的决定书D.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黄某可以拒绝答案:BD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因此叶某可以当场作出罚款决定,A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47条、48条规定了当场缴纳罚款的情形,而此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叶某不得要求当场交纳100元的罚款,B项正确,当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101条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所以,C项不正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因此,D项正确。

5.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

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

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答案:AD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故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本题中,张某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故张某为本案的第三人,并不是张某之妻,故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该规定,本题非经复议的案件,故管辖法院为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C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本题并不是被处罚人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D项正确。

6.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A.警察王某之子玩弄王某手枪走火,致人伤残的B.章某因盗窃被判刑后,为达到保外就医目的而自伤的C.民事诉讼中,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院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D.警察接到报警后,拒不出警造成财物被抢劫的答案:CD解析:依《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予赔偿,故不选A.依《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予赔偿,故不选B.依《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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