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计划方案
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发〔2017〕1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奉节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第十六届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奉节县人民政府2017年1月10日奉节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生态安全,建设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解决国有林场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等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16〕15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奉节县自上世纪五十年代末相继建立茅草坝、天升、尖山、飞播林场、县苗圃场、森林经营所等六个国有场圃所。
2003年12月3日,奉节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国有林场(所、圃)机构编制的批复(奉节编委发〔2003〕225号)将天升、尖山、飞播林场合并组建成奉节县林场,将县苗圃场更名为奉节县良种苗木繁育中心,保留奉节县森林经营所;2004年6月14日,经县编办同意奉节县森林营所更名为奉节县三峡林场。
2013年6月25日,奉节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奉节县2013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奉节编委发〔2013〕5号)将奉节县良种苗木繁育中心撤销,将奉节县三峡林场并入奉节县林场。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第1篇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国有林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然而,当前国有林场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资源利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进行改革。
本方案旨在深入分析国有林场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
二、目标原则1. 改革目标(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林场经营效益。
(2)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生态保护,确保国有林场生态安全。
(4)改善职工待遇,提高职工幸福感。
2. 改革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确保国有林场生态功能不降低。
(2)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推进改革。
(3)坚持依法改革,确保改革合规合法。
(4)坚持公开透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改革措施1. 管理体制改革(1)明确国有林场性质,将其划分为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
(2)建立国有林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组织架构。
(3)实行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强化绩效考核。
2. 运行机制改革(1)优化国有林场内部管理机构,简化管理层级,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林场运行。
(3)推进国有林场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
3. 资源利用改革(1)编制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利用规划,明确森林资源利用方向。
(2)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确保资源合理利用。
(3)探索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4. 生态保护改革(1)加强国有林场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态保护能力。
(2)实施国有林场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森林生态功能。
(3)建立国有林场生态补偿机制,确保生态保护投入。
5. 职工权益保障(1)完善国有林场职工薪酬制度,确保职工收入合理增长。
(2)加强国有林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3)建立健全职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林场国有改革实施方案

林场国有改革实施方案随着我国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林场国有改革也成为当前林业发展的重要议题。
为了推动林场国有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林场国有改革的实施方案展开讨论,为相关工作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改革目标。
林场国有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林业经营效率,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改革,实现林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改革原则。
1.市场化原则。
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通过竞争性方式进行国有林场的改革,引入社会资本,促进林业经营的市场化。
2.法治原则。
改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革工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科学原则。
改革方案要科学合理,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改革内容。
1.国有林场划拨经营。
将符合条件的国有林场划拨给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率。
2.国有林场股份合作。
鼓励国有林场与社会资本合作,采取股份合作、合作联营等方式,共同经营国有林场,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
3.国有林场资产重组。
对于一些经营不善、效益低下的国有林场,可以考虑进行资产重组,引入优质资源,提升林场的经营水平。
四、改革保障。
1.政策支持。
加大对林场国有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为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2.资金支持。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等方式,为林场国有改革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林场国有改革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改革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不正当行为。
五、改革效果。
通过以上改革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率和社会效益,促进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推动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总结。
林场国有改革是当前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可以推动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益,为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国有林场改革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领域之一。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提高,国有林场面临着许多问题,如经营效益低下、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
因此,实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旨在优化国有林场的管理机制,提升林场的经营效益和环境保护水平。
二、改革内容和措施1.优化管理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林场管理体制,明确国有林场的权责边界和经营管理权限,完善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2.拓宽经营渠道。
引入市场机制,鼓励企业投资和参与经营。
通过与木材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加强供需对接。
鼓励国有林场开展生态旅游、采摘养殖等多元化经营,提高经营收入。
3.加强资源保护。
完善国有林场的生态保护和规划管理,制定详细的林地利用规划和保护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
4.改善劳动条件。
配备合适的劳动设备和工具,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者的工作满意度。
加强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5.加强人才培养。
完善国有林场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鼓励林场员工参与学习和研究,推动林业科技进步。
三、实施进程和时限安排1.选定试点林场。
根据各省区市的实际情况,选定10个规模较大、经营情况较差的国有林场作为试点。
2.制定改革方案。
各试点林场需在半年内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措施和时间表。
3.试点实施。
根据改革方案,各试点林场需在两年内完成试点任务,并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措施。
4.评估和总结。
每年对试点林场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评估结果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5.推广和复制。
根据试点林场的经验和成果,逐步推广和复制改革模式,实施全国范围内的国有林场改革。
四、预期效果和影响1.改革后的国有林场将实现经营效益的提高,实现可持续经营。
2.改革将推动林场的转型升级,发展多元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龙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等六个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龙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等六个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1•【字号】曲政办发〔2017〕56号•【施行日期】2017.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龙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等六个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马龙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龙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罗平县水沟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富源县国有十八连山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富源县国有三道箐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会泽县野马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会泽县者海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1日马龙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马龙县国有林场改革步伐,发挥国有林场在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发〔2016〕13号)、《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参考提纲〉的通知》(云林场改办发〔2016〕7号)、《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发〔2016〕48号)精神,结合马龙县国营林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林场现状(一)基本情况马龙县国营林场建于1960年,场部设在马龙县通泉街道乐熙社区,森林资源分布在马龙县的旧县街道、马鸣乡、纳章镇、大庄乡、王家庄街道、马过河镇,经营总面积为3.42万亩。
(二)机构编制1.机构性质、规格及领导职数。
马龙县国营林场是以生态保护为主的事业单位,隶属于马龙县林业局;单位定位为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股所级,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1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关于某县国营林场改革工作指导方案

关于某县国营林场改革工作指导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功能定位,创新经营机制,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建立有利于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机制,努力建设“森林优质高效、资源集约经营、基础设施完善、社会保障有力、职工生活富足”的现代国有林场。
(二)目标任务。
xx年xx月底前,完成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林场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森林面积稳定发展,森林质量明显改观,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营林区实现“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网络、通电视);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各项保险应保尽保。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为先,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严守生态红线。
——坚持民生为本,切实维护好职工切身利益,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确保林场稳定。
——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国有林场改革模式。
——坚持属地负责,市政府对xx县国营林场改革工作实行宏观领导与工作指导。
xx县政府对所属国有林场改革具体负总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主要任务(一)理顺林场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林场森林资源国家所有,xx县政府负责全面管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源监督管理,林场依法保护经营的运行体制。
按照有利于生态建设和提高林场管理效率的原则,建立以国有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国有林场体系。
(二)创新管理体制,科学核定编制。
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前提下,xx县政府根据实际,合理确定林场性质和经费形式,科学核定林场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
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健全保障机制,妥善安置职工。
2024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2024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国有林场作为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和经营的主要力量,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过去的几年中,国有林场面临着一些问题,如管理体制不完善,投资不足,效益不高等,急需改革。
为此,制定2024年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我们的目标是建立现代化、高效率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促进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保护。
具体来说,我们的目标包括:1. 建立健全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
2. 增加投资,改进设施和设备,提高国有林场的生产力和效益。
3. 加强国有林场的生态保护工作,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率。
4. 加强国有林场与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
三、改革内容1. 改革国有林场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包括明确的权责关系、合理的激励机制、透明的监督机制等。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决策能力和执行效率。
2. 提高投资水平:增加对国有林场的投资,改善设施和设备,提高生产力和效益。
鼓励国有林场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合作,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国有林场经营。
3. 强化生态保护工作: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定科学的生态保护政策和措施,加强对非法砍伐、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打击力度。
推动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
4. 加强国有林场与利益相关方的合作:积极与各地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合作,共同推进国有林场的管理和发展。
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国有林场的科技创新能力。
四、具体措施1. 完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加强对国有林场的监督和评估。
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国有林场的管理工作。
支持国有林场实行股份制改革,引进社会资本,提高经营效益。
2. 拓宽国有林场经济来源:加大对国有林场的资金投入,改善生产设备和设施。
鼓励国有林场积极开展森林旅游、生态农业等多元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县2024年度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计划
县2024年度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计划一、背景与目标国有林场改革是我国近年来持续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旨在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国有林场的效益和竞争力。
在2024年度,我们将继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以促进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
本工作计划旨在明确2024年度国有林场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以实现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任务与措施1. 深化国有林场制度改革(1)推进产权确权工作,完善国有林场的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划分明确的制度框架。
(2)优化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建立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国有林场的市场化运作能力和经济效益。
(3)加强国有林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评估和经营管理制度,提升国有林场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
2. 加强国有林场经营管理(1)优化经营管理流程,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率和生产力水平,推行精细化管理。
(2)推进国有林场的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高附加值的林产品和林下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3)推动国有林场规划管理工作,加强林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提升国有林场的生态效益。
3. 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林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国有林场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2)建立健全国有林场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3)加强国有林场内外部知识管理和交流合作,促进林业科技创新和人才流动。
4. 加强国有林场信息化建设(1)推动国有林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林场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和数字化管理能力。
(2)加强林业数据的采集和应用,以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实现国有林场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和智能化。
5. 加强国有林场监管与执法(1)加强国有林场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国有林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机制和处罚制度。
(2)推进国有林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行能力。
(3)加强国有林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林业执法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
2024年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2024年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一、背景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林场所占土地逐渐减少,林业资源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我国决定对国有林场进行综合改革。
二、改革目标1.保护生态环境:通过改革,加强对国有林场的保护与管理,实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2.提高林业经济效益:通过改革,优化国有林场资源配置,提高林业生产效率,增强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林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3.促进农村发展:通过改革,引导国有林场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推动农村产业升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农村全面小康。
4.推动乡村振兴:通过改革,将国有林场改造为乡村振兴的支撑产业,带动乡村就业、增加乡村供给,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改革措施1.优化经营机制:对国有林场的经营机制进行优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权责清晰、市场导向、效益导向的经营模式。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林场经营,通过合作经营、流转经营等方式推动国有林场的管理与经营效益的提升。
2.加强科技创新:加大国有林场科技创新力度,加强林业科研与技术推广,提升林业技术水平和生产力水平。
推动林业生产向绿色、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益。
3.加强生态保护:加大对国有林场的生态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加强森林防火、防病虫害等工作,保护国有林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
4.推动林农融合发展:通过合理规划国有林场的土地利用,推动林业与农业、旅游、生态保护等产业融合发展。
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下种养殖,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为农民增收提供更多机会。
5.培养人才队伍:加强对国有林场从业人员的培养和管理,推动林业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和能力提升。
通过组织培训、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等方式,提高林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水平,推动林业现代化进程。
6.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政策引导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提供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和参与国有林场改革。
全县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全县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X〕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X委发〔X〕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我县县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一、县属国有林场基本情况X县现有县属国有林场2个,即X县溪塔国有林场和X县介福国有林场。
X县溪塔国有林场建于1958年,原名为X县溪塔伐木场,1992年改为X县溪塔国有林业采育场,X年更名为X县溪塔国有林场,是X市唯一一家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
场部位于X县西部的下洋镇溪塔村,经营范围分布一都、横口、下洋以及安溪县桃舟等4个乡镇,经营的林地分散零碎,属X母亲河晋江源头的重要水源涵养林区。
设溪塔工区、莲花山工区、赤水工区、福联工区、西坑工区五个营林工区。
现有干部职工36人,其中干部5人。
退休人员27人,抚恤人员16人。
X县溪塔国有林场经营面积1.6万亩,森林蓄积量约8.5万立方米。
其中国有林为0.47万亩,生态公益林2515亩,天然商品林1115亩,人工商品林11970亩。
莲花山工区2100亩林地、林木于2001年由美岭村承包经营管理,X年起由美岭集团承包经营,承包期为70年,现为美岭集团投资建设莲花山森林公园。
与乡、村集体合作造林的一般用材林1.1万多亩。
X县介福国有林场创办于1979年,位于X县东北部的运林山下,距X县城28公里,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经营面积10875亩,森林蓄积量约4.7万立方米,生态公益林1785亩,天然商品林728亩,人工商品林7537亩。
设青弯、九阶、庵后三个工区。
林场原核定事业编制25名,X年事业编制调整为17名,现在编在职员工17人,其中干部4人,职工13人,退休人员11人。
在职员工至X年应退休2人,X年应退休2人。
二、目标任务以中央、省《意见》为指导,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实施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最大限度发挥县属国有林场的生态功能,增加林场活力,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力争X年6月前基本完成县属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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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为加快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中共****委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发〔2016〕11号)精神和中共****委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7〕35号)精神,结合我县国有林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民生两大目标,突出生态公益性林场改革方向,确立“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化解债务、整合资源、转型定位、创新体制”的总体思路,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提升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保护优先。
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
——坚持保障改善民生。
立足国有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国有林场稳定。
——坚持分类施策。
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根据国有林场所处的生态区位、资源状况、人员结构,探索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制定符合实际的改革方案,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
按照一场一方案的原则,改革方案经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实施。
——坚持政府主体责任。
县政府承担所辖国有林场改革的主体责任,严格把握政策,细化分解任务,根据本地实际配套相应改革措施,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扎实有序推进改革。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县国有林场通过改革实现以下目标:——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通过整合资源、严格保护、大力造林、科学营林等多措并举,确保国有林场森林面积新增0.8万亩,森林蓄积增长0.5万立方米,固碳释氧、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遏制土地沙化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理顺国有林场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
按照精简、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国家生态安全、提高国有林场管理效率的原则,全面创新管理体制。
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国有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促进政企政事分开、各负其责。
加快林场所办企业改制改革,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主要任务(一)科学界定国有林场性质我县经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为****哈思山林场和****小坪山林场,生态区位属于国家确定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和荒漠化区,承担着生态公益林管护、培育任务,总的经营面积16.7062万亩(哈思山林场12.6万亩,小坪山林场4.1062万亩),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系统脆弱。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照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的政策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有关规定,将全县2个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一类公益型事业单位管理,改革后纳入编制围的林场职工享受公益型事业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合理核定国有林场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 号)文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和人社部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15】54号)“稳定管理人员,增加技术人员,精简工勤人员”的原则,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工勤技能岗的森林管护岗位人员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结合各国有林场实际核定护林人员数量的文件精神。
****国有林场按管理人员、森林管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类设岗。
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381号)、****财政厅、****林业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2010〕135号),结合我县林区实际,对天然林区、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按每人管护面积3000亩以上确定森林管护人员编制;对资源面积小、管护难度大、营造林任务重、需要通过灌水、水利设施维护等措施管护的人工造林区域按每人管护面积不超过300亩确定森林管护人员编制。
(三)理顺管理体制,推动资源整合,强化国有林管理职能按照“分类经营、分类管理、规模经营”的要求和“属地管辖、就近整合”的原则,对全县国有的非国有林场管理的天然林资源进行整合,划归国有林场管理,扩大国有林场经营规模。
县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国有林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监督指导。
国有林场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具体承担森林资源管护及造林、抚育、低产林改造、荒漠化治理等生产经营活动,提高森林优丰度,丰富生物多样性,保护林区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提升森林资源的质量、功能与效益,实现可持续经营的职责。
(四)完善国有林场财政投入和项目建设机制1. 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国有林场按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管理后,按照生态林区提供生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购买生态公共服务并提供项目建设投入和必要经费支持的思路,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和项目建设投入机制。
县财政按照****财政厅、****林业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2010〕135号)规定的标准统筹中央省级财政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补偿管护补助资金中护林人员劳务费,按同类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标准统一发放护林人员工资,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对林场通过确权登记的天然林经营面积,按照人均管护面积3000亩以上的标准、人工造林且配套水利灌溉工程的按照人均管护面积不超过300亩的标准,由县编办重新核定林场编制,由县财政按照核定的编制和同类事业单位标准供给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对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作为林业发展资金,支持林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2.理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渠道。
县相关部门将国有林场道路、安全饮水和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足额落实林业生态工程及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管护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
加快林区电网及通讯网络设施建设,实现电网及通讯网络设施全覆盖。
(五)探索国有林管护创新机制探索以购买服务为主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
改革后的国有林场资源管护、森林防火、造林营林等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六)健全职工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按照“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包括聘用的长期从事森林管护的人员),在职工自主自愿的前提下,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不得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按照“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的原则,促进国有林场与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改革后按国有林场相应类别及标准,实现职工“五险一金”全覆盖,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保险应一次性给予补缴,所欠缴的资金首先由中央财政安排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予以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将全部富余职工(包括长期聘用的森林管护人员)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畴,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
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七)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建立“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林场保护与经营”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严格依法保护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
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
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经营活动要明确收益分配方式及国有林场所占比例;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
(八)增强国有林场发展活力国有林场要依托自然资源和人才技术优势,积极发展苗木培育、森林旅游、林副产品加工和林下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
按照严格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和林场职工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增强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能力。
对国有林场从事的林业特色产业等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九)助推精准扶贫以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大力开展精准扶贫行动。
国有林场所办的苗木培育、森林旅游、林副产品加工、林下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和护林防火、造林营林等活动,优先面向林区以及与林区毗连乡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通过扶持务工、购买服务等方式,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三、政策支持(一)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将国有林场的管护站点用房、道路、供电、广播电视、饮水安全、森林防火设施、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政府建设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生态移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国有林场周边、林缘插花区居住的农户逐步实行易地扶贫搬迁。
将位于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不宜人居地区的场部逐步就近搬迁到小城镇,提高与城镇发展的融合度。
落实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
将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纳入县政府总体建设规划,做到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切实改善国有林场职工居住和生活条件。
(二)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按照事权划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与全县公益型事业单位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