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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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活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钱江杯)是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钱江杯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能源、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四条钱江杯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倡导绿色、环保、和谐。

鼓励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工业化、全装修和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创建钱江杯。

第五条钱江杯获奖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省建设厅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每年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能源等省级相关厅局推荐上报钱江杯的数量。

第六条钱江杯授奖对象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钱江杯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除本办法规定的现场核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钱江杯认定的名义对项目申报企业或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第八条钱江杯认定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钱江杯认定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设立钱江杯认定办公室。

钱江杯认定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城建处、村镇处、设计处、省建筑业管理局组成。

厅直属机关党委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钱江杯认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钱江杯认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建立钱江杯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统筹钱江杯品牌建设工作;(二)制定钱江杯认定细则等文件;(三)组织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督推荐工作的开展;(四)汇总审议推荐名单,提出认定意见,报请省建设厅厅务会议审定;(五)研究解决认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调查处理认定期间的投诉举报;(六)宣传、推广钱江杯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厅局(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负责钱江杯推荐工作,主要职责:(一)建立钱江杯参评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二)开展钱江杯创建工作,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和监督申报工作的开展;(三)完善推荐工作机制,择优确定钱江杯推荐工程;(四)调查处理创建和认定期间的投诉举报;(五)宣传、推广优质工程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职业道德标兵评选结果的通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职业道德标兵评选结果的通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职业道德标兵评选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2.06•【字号】建办发[2012]25号•【施行日期】2012.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职业道德标兵评选结果的通报(建办发〔2012〕25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市产业(局)工会,省建设集团,厅直各单位: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践行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提升行业文明和谐程度,根据浙建精办[2011]8号文件精神,在系统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和省建设信息港网上公示,共评选出先进集体18个,职业道德标兵49人(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总结提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要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职业道德标兵为榜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踏实工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附件: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职业道德标兵名单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18个:杭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宁波市园林管理局温州市房屋登记中心温州市三箭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建委房屋登记服务大厅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服务热线绍兴市城建办证中心金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所衢州市房地产管理处舟山市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中心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丽水市园林管理处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职业道德标兵49名:桑海燕女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李文炳杭州市水业集团周立美女杭州市路桥有限公司汪杭亮杭州市园林建设处李辉煌杭州市地铁集团李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委金颂伟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郑凤女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王光明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任贵娣女宁波市自来水公司海曙分公司陈国熙温州市房产管理局朱丹温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余声女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林爱寿温州市公园管理处顾富良平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樊仕宏海宁鸿翔控股集团公司徐忠嘉善县建设局沈颖女嘉兴市住房保障局钦木林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周建珠女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杨晓鸣湖州市城建发展总公司陈昳丽女德清县园林绿化管理处敖鹏绍兴长业建设集团公司冯志琴女绍兴市水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绍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赵蕾女绍兴市规划局马岚女绍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静芝女金华市建设局郑宝春金华市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宗云森金华市规划局阮晓沧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江元昱女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余忠喜女衢州市住建局环卫处毛樟福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支队田晓光衢州市测绘院吴灵飞女衢州市房地产管理处罗芬琴女舟山市蓝焰燃气有限公司普陀山分公司徐晓女舟山市市政园林管理处林海生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陈加平台州市椒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丁美华临海市建设规划局陆夫友温岭市建设规划局陈政天台县建设规划局陈建芳女丽水市园林管理处马平飞女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李海英女龙泉市环卫处高文强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施祖元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闻人卿浙江省建工集团。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4.07.28
•【字号】浙建设[2014]70号
•【施行日期】2014.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浙建设〔2014〕70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为表彰优秀勘察设计,鼓励自主创新、技术进步,提高全省勘察设计水平,我厅委托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选,现将评出的148项综合工程奖和32项专项工程奖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获奖项目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28日附件
201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获奖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综合工程
一等奖 45项
二等奖59项
㈡工程设计(48)项
三等奖
44项
专项工程
一等奖 8项
㈡建筑结构(1)项
二等奖 14项
㈢岩土工程(3)项
三等奖 10项
㈣建筑智能(3)项。

钱江杯评审细则

钱江杯评审细则

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审细则(2015年)第一条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用新理念、新方法积极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并自主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软件,努力创造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消耗低、污染少、环境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评审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申报条件1、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的项目(以下简称申报项目)必须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文件(附复印件)。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属整体工程项目(不得以其中部分作为整体工程项目名义),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达到安全、经济、适用、美观和节能的要求。

4、勘察设计申报单位应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附复印件),规划设计申报单位应具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或相应专业的工程设计资质(附证明材料),其申报项目应是在资质范围内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

5、申报项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凡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项目不能参评。

6、申报项目应是通过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并能较好地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

规划设计申报项目应当是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实施的项目(附相关证明材料)。

7、经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项目(附相关证明材料)。

8、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也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

历届未被评上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9、合作项目必须填报主创单位、合作单位及合作各方共同申报的证明,并附有合作各方资质证明及为完成该项目的相关材料。

10、规划设计中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申报需为已获得浙江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第三条申报项目的标准和规模申报项目的勘察设计应在主体专业或多个专业中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整体水平达到省内或接近国内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2021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2021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一、总则(一)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钱江杯)代表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水平,考核认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限制排斥外地企业承接的项目参与钱江杯考核认定。

(二)钱江杯考核认定工作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建设厅)组织实施,每年考核认定一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钱江杯考核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能源、园林等工程建设项目。

二、组织管理(一)省建设厅负责钱江杯的认定工作,主要职责:1.建立钱江杯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统筹钱江杯品牌建设工作;2.制定发布年度钱江杯考核认定细则,建立钱江杯认定专家库;3.组织认定工作,确定钱江杯考核推荐指标数量,指导和监督考核推荐工作的开展;4.汇总审议考核推荐项目名单,并提出认定意见;5.研究解决认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调查处理认定期间的投诉举报;6.宣传、推广企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

(二)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能源等省级相关厅局(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负责钱江杯考核推荐工作,主要职责:1.对拟参与钱江杯考核认定项目实施挂牌公示和动态考核管理;2.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发布钱江杯考核推荐实施细则;3.组织考核推荐工作,择优确定钱江杯考核推荐项目;4.调查处理钱江杯考核推荐期间的投诉举报;5.宣传、推广企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创优精神。

三、考核认定条件(一)钱江杯考核认定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节能环保的规定;2.工程规模达到规定要求;3.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工程施工质量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并获得设区市最高质量奖;4.工程项目已完成竣(交、完)工验收,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过使用未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5.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正确、完整;6.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具有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被评定为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农房工程除外);7.无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8.住宅工程装饰装修全部施工到位(含建筑设备),且入住率达到40%以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7.06•【字号】浙建法[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浙建法〔2011〕79号)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2.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3.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4.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5.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6.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统计表7.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统计表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附件1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许可案卷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案卷。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处罚均为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包括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设区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市、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11.23•【字号】建建发[2011]252号•【施行日期】2011.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建建发〔2011〕252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省建筑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建筑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建筑业发展,决定授予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等30家单位为“‘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许小芹等30名同志为“‘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等30家单位为“‘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萌等30名同志为“‘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实现“建筑强省”战略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附件:“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先进集体名单(共30家)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局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富阳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市场处宁波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建设管理处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处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瑞安市规划建设局建设(安全)管理科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湖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嘉兴市南湖区建筑业管理处海宁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绍兴市建筑市场管理处绍兴县建筑管理处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处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东阳市建筑业管理局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处开化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临海市建筑业管理局缙云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云和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办公室)二、“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先进个人名单(共30名)许小芹杭州市滨江区建设局洪强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周一帆淳安县建设局秦春艳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徐荣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安装管理处鲍坚光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管理处胡荣达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钱宏春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徐亮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贾潘明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宋培鸽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沈晓敏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汪洪生湖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俞慧纯嘉兴市秀洲区建筑工程管理处许伟兵海盐县建筑业管理处屠毓德绍兴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杨炳富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李明彦嵊州市建筑业管理局谢建平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汤基明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姚卫永武义县建设局吕晓萍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新尧开化县规划建设局吴志军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王建挺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劲松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林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郭友斌青田县规划建设局蓝小华丽水市建设局莲都区分局金关有义乌市建设局三、“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先进集体名单(共30家)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杭州市江干区建设局建德市建设局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处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宁波市鄞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温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乐清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平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绍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上虞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诸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诸暨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监站)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江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舟山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施工管理处)龙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监站)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四、“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先进个人名单(共30名)王萌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翁志清杭州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周国林临安市建设局陶镕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郑建华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叶常青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监站)吕春泉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建设管理处胡国荣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周建荣文成县规划建设局林玉瑜苍南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刘德柱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孙频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尤雄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分局陆伟杰桐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韩文广绍兴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许明辉绍兴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梁锡三新昌县建筑业管理局王耀君绍兴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俞庆胜金华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王劲兰溪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吴一攀浦江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监站)徐峰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周增明江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何贤怀舟山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薛绍棋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孙盛佩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陈华臻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何尉军丽水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处刘迎春松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赵磊义乌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活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钱江杯)是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钱江杯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能源、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四条钱江杯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倡导绿色、环保、和谐。

鼓励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工业化、全装修和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创建钱江杯。

第五条钱江杯获奖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省建设厅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每年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能源等省级相关厅局推荐上报钱江杯的数量。

第六条钱江杯授奖对象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钱江杯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除本办法规定的现场核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钱江杯认定的名义对项目申报企业或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第八条钱江杯认定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钱江杯认定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设立钱江杯认定办公室。

钱江杯认定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城建处、村镇处、设计处、省建筑业管理局组成。

厅直属机关党委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钱江杯认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钱江杯认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建立钱江杯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统筹钱江杯品牌建设工作;(二)制定钱江杯认定细则等文件;(三)组织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督推荐工作的开展;(四)汇总审议推荐名单,提出认定意见,报请省建设厅厅务会议审定;(五)研究解决认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调查处理认定期间的投诉举报;(六)宣传、推广钱江杯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厅局(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负责钱江杯推荐工作,主要职责:(一)建立钱江杯参评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二)开展钱江杯创建工作,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和监督申报工作的开展;(三)完善推荐工作机制,择优确定钱江杯推荐工程;(四)调查处理创建和认定期间的投诉举报;(五)宣传、推广优质工程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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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1.08.01
•【字号】浙建设[2011]88号
•【施行日期】2011.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浙建设〔2011〕88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为表彰优秀勘察设计,鼓励自主创新、技术进步,提高全省勘察设计水平,我厅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选,现将评出的120项优秀勘察设计项目、23项表扬奖项目及59项2011年浙江省援川抗震救灾工程设计特别奖项目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1.201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获奖名单
2.201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表扬获奖名单
3.201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援川抗震救灾工程特别获奖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附件1
201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获奖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一等奖28项
二等奖49项
三等奖43项
附件2
201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秀勘察设计)表扬奖获奖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3
201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援川抗震救灾工程特别奖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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