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

行)

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1)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1.1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1.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1.1.

2.血糖检测规程。

1.1.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1.1.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1.1.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1.1.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1.2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1.3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

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1.4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4.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1.4.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1.4.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1.4.4 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1.4.5采用血糖仪血糖检测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参加血糖检测的室间质量评估。

(2)血糖仪的选择

2.1必须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准入临床应用的血糖仪。

2.2同一医疗单元原则上应当选用同一型号的血糖仪,避免不同血糖仪带来的检测结果偏差。

2.3准确性要求。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2.3.1当血糖浓度<4.2mmol/L时,至少95%的检测结果误差在±0.83mmol/L的范围内;

2.3.2当血糖浓度≥4.2mmol/L时,至少95%的检测结果误差在±20%范围内;

2.3.3100%的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附件1)。

2.4精确度要求。不同日期测量结果的标准差(SD)应当不超过0.42% mmol/L(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和变异系数(CV%)应当不超过7.5%(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

2.5操作简便,图标易于辨认,数值清晰易读。血糖仪数值应当为血浆校准。单位应锁定在国际单位“mmol/L”上。

2.6血糖检测的线性范围至少为1.1-27.7mmol/L,低于或高于检测范围,应当明确说明。

2.7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为30%-60%,或可自动根据红细胞压积调整。

2.8末梢毛细血管血适用于在所有血糖仪上检测。但采用静脉、动脉和新生儿血样检测血糖时,应当选用适合于相应血样的血糖仪。

2.9血糖仪应当配有一次性采血器进行采血,试纸条应当采用机外取血的方式,避免交叉感染。

2.10不同的血糖仪因工作原理不同而受常见干扰物的影响有所不同。应当根据具体应用而选用适宜的血糖仪。常见的干扰因素为温度、湿度、海拔高度,以及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水杨酸、尿酸、胆红素、甘油三酯、氧气、麦芽糖、木糖等物质(附件2)。

(3)血糖检测操作规范流程

3.1测试前的准备。

3.1.1检查试纸条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3.1.2检查试纸条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

3.1.3清洁血糖仪。

3.1.4检查质控品有效期。

3.2血糖检测。

3.2.1用75%乙醇擦拭采血部位,待干后进行皮肤穿刺。

3.2.2采血部位通常采用指尖、足跟两侧等末梢毛细血管全血,水肿或感染的部位不宜采血。

3.2.3皮肤穿刺后,弃去第一滴血液,将第二滴血液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3.2.4严格按照仪器制造商提供的操作说明书要求和操作规程(SOP) 进行检测。

3.2.5测定结果的记录包括被测试者姓名、测定日期、时间、结果、单位、检测者签名等。

3.2.6出现血糖异常结果时应当采取的以下措施:重复检测一次;通知医生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必要时复检静脉生化血糖。

(4)影响血糖仪检测结果的主要因素

4.1血糖仪检测的是毛细血管全血葡萄糖,而实验室检测的是静脉血清或血浆葡萄糖,采用血浆校准的血糖仪检测数值空腹时与实验室数值较接近,餐后或服糖后毛细血管葡萄糖会略高于静脉血糖,若用全血校准的血糖仪检测数值空腹时较实验室数值低12%左右,餐后或服糖后毛细血管葡萄糖与静脉血浆糖较接近。

4.2由于末梢毛细血管是动静脉交汇之处,既有静脉血成分,也有动脉血成分,因此其血样中葡萄糖含量和氧含量与静脉血样是不同的。

4.3由于血糖仪采用血样大多为全血,因此红细胞压积影响较大,相同血浆葡萄糖水平时,随着红细胞压积的增加,全血葡萄糖检测值会逐步降低。若有红细胞压积校正的血糖仪可使这一差异值减到最小。

4.4目前临床使用的血糖仪的检测技术均采用生物酶法,主要有葡萄糖氧化酶(GOD)和葡萄糖脱氢酶(GDH)两种,而GDH还需联用不同辅酶,分别为吡咯喹啉醌葡萄糖脱氢酶(PQQ-GDH)、黄素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FAD-GDH)及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NAD-GDH)三种。不同酶有不同的适应人群,应该根据不同患者的情况选用不同酶技术的血糖仪。GOD血糖仪对葡萄糖特异性高,不受其他糖类物质干扰,但易受氧气干扰。GDH 血糖仪无需氧的参与,不受氧气干扰。FAD-GDH 和NAD-GDH原理的血糖仪不能区分木糖与葡萄糖,PQQ-GDH原理的血糖仪不能区分麦芽糖、半乳糖等糖类物质与葡萄糖,经突变改良的Mut.Q-GDH 原理的血糖

仪无麦芽糖、木糖等糖类物质干扰。

4.5内源性和外源性药物的干扰,如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水杨酸、尿酸、胆红素、甘油三酯、氧气、麦芽糖、木糖等均为常见干扰物。当血液中存在大量干扰物时,血糖值会有一定偏差。

4.6 pH值、温度、湿度和海拔高度都可能对血糖仪的检测结果造成影响。

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1)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1.1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1.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1.1. 2.血糖检测规程。 1.1.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1.1.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1.1.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1.1.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1.2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1.3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1.4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4.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1.4.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1.4.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方案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

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4. 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便携式血糖仪是一种方便、快捷的医疗设备,可以帮助糖尿病患者 监测血糖水平。在正确使用血糖仪的基础上,良好的管理和临床操作 规范对于糖尿病患者的健康非常重要。本文将介绍如何正确管理和操 作便携式血糖仪,以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血糖仪的管理 1. 选择适合的血糖仪 当选择便携式血糖仪时,要考虑准确性、使用方便程度、数据存 储能力等因素。建议咨询医生或从可靠的医疗设备供应商购买。 2. 保持血糖仪的干净和整洁 定期清洁血糖仪,避免灰尘或杂质进入仪器,以免影响测量结果。使用软布轻轻擦拭仪器外表面,并按照说明书的指示清洁测试区域。 3. 妥善保存血糖仪 把血糖仪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环境,以 防止仪器受损。 4. 定期更换测试用品 血糖仪的测试用品如试条和针头需要定期更换。遵循使用说明, 不重复使用试条和针头,以确保测试的准确性。 二、血糖仪的临床操作规范

1. 准备工作 在进行血糖测试之前,先洗净双手,确保没有污物或食物残渣。 使用酒精棉球擦拭取血部位,确保无菌。 2. 使用前仔细阅读说明书 检查血糖仪的说明书,了解正确的操作步骤、测试程序和警示信息。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医生或专业人士。 3. 准备测试用品 打开血糖仪的盖子,取出一片新试条。确保试条上没有明显的损 坏或过期。 4. 使用测试用品 将试条插入血糖仪指定的插槽中,并等待仪器显示出测试标志。 轻轻按下测试区域的指示按钮,并将测试区域与取血部位接触,等待 血液吸入试条。 5. 测试结果和数据记录 根据血糖仪上的显示结果,记录测试时间、血糖浓度,并根据医 生的建议做出相应的调整。 6. 遵循血糖仪的警示和安全措施 血糖仪可能有各种警示和提示,如低电量提示、测试错误提示等。在操作过程中遵循血糖仪的指示,并遵守血液和废弃物处理的规定。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 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 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 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 2009? 126 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 笔的通知》(卫医发, 2008? 54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 )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 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 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 ,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 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 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 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 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 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 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 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 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 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

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 行) 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1)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1.1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1.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1.1. 2.血糖检测规程。 1.1.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1.1.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1.1.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1.1.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1.2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1.3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4. 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5.采用血糖仪血糖检测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参加血糖检测的室间质量评估。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本规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 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规范

★ 标本采集规范流程 ★血糖检测操作规范流程 ★血糖仪操作指引 ★血糖检测操作质控规程 ★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流程 ★血糖仪贮存、维护和保养规范流程 ★ 血糖仪选择及试纸、采血装置评估和选择★医护人员培训及考核规定 ★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规定 ★影响血糖仪检测结果的主要因素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标本采集前的准备 a 检查试纸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b 检查试纸和质控品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 c 检查一次性采血器的有效期是否恰当。 d 检查血糖仪性能,保持其清洁。 e 检测者进行手消毒。 2、标本采集 a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必须使用一次性采血针,使用后的 一次性采血针不得重复使用。 b 采血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片(试纸),避免交叉感染。 c 采血部位通常采用指尖两侧的末梢毛细血管,水肿、感染或者 硬茧的部位不宜采血。 d 手臂下垂 10-15 秒,用复合碘医用棉签擦拭采血部位,待自然 干燥后进行皮肤穿刺。 e 皮肤穿刺后,轻轻按摩手指挤出血液,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f 用干燥棉签压制采血点。 3、标本采集后的处理 a 采血后的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应统一用锐器盒采集,及时 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原则处理。 b 清洁血糖仪,进行手消毒。

c 记录检测结果(包括病人姓名、测定日期、时间、结果和检测者签名),并将结果告知被检测者。

1、测试前的准备 a 检查试纸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b 检查试纸和质控品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 c 检查一次性采血针的有效期是否恰当。 d 检查血糖仪性能,保持其清洁。 e 检测者进行手消毒。 f 每天开始血糖检测前,对血糖仪进行质控品检测。 2、血糖检测 a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必须使用一次性采血针,使用后的一次性采血针不得重复使用。 b 用复合碘医用棉签擦拭采血部位,待自然干燥后进行皮肤穿刺。 c 采血部位通常采用指尖两侧的末梢毛细血管,水肿、感染或者硬茧的部位不宜采血。 d 皮肤穿刺后,轻轻按摩手指挤出血液,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e 严格按照血糖仪操作规程(SOP)进行检测。 f 采血后的废弃物及时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原则处理。 g 清洁血糖仪,进行手消毒。 h 记录检测结果(包括病人姓名、测定日期、时间、结果和检测者 签名),并将结果告知被检测者。

卫生部办公厅《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 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

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 2011 年 1 月 10 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 床操作规(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临床血糖 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 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 〕126 号)、《关于规医疗机 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 〕54 号)和中华人民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本规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 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 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 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 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

. 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 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使用的所有血 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 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 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 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4.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应当找 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POCT工作流程与规范

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 , POCT,也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纳入医院POCT管理。为加强我院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采用血糖仪进行的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制定规范血糖仪临床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规程(附后),并认真执行。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量控制规程: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5、废弃物处理规程: 6、血糖仪的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等。 二、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对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血糖仪。 1、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准入临床应用的 血糖仪; 2、同一病区原则上应当选用同一型号的血糖仪,避免不同血糖仪带来的检测结果偏差; 3、准确性要求: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在土20%范围内,

且所有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 4、精确度要求:不同日期测量结果的标准差(SD)应当不超过0.42%mmol/L (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 )和变异系数(CV%)应当不超过7.5% (质控液葡萄糖浓度 >5.5mmol/L) 5、操作简便,数值清晰易读,单位应锁定在国际单位" mmol/L”上: 6、血糖检测的线性范围至少为 1.1〜27.7mmol/L ,低于或高于检测范围,应当明确说明。 7、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为30%- 60%,或可自动根据红细胞压积调整。 8、血糖仪应当配有一次性采血器进行采血,试纸条应当采用机外取血的方式,避免交 叉感染。 三、对血糖仪POCT操作人员实行授权,由临床检验中心检验师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 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经医务部门授权后,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培训内容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相对偏差<20%,视为可接受。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 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 3、血糖检测时,都应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 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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