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形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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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形体结构演变的规律

汉字形体结构演变的规律

二 分化与同化
• 普通语言学理论告诉我们,词汇是语言中 最活跃的因素。一个新事物产生,就会有 一个相应的新语词来表达它。新词语不断 产生,就要求文字作相应的增加。汉字的 增加,有时并不需要完全从新创造新字, 往往是在原有相关字的基础上增加必要的 表意形旁,或者改变某字原来的写法就可 以了。这就是汉字的分化现象。
同化
• 同化,指本来不同的写法,由于同化作用也 变得相同了。同化现象主要发生在隶变以后, 更表现为偏旁的同化。就是说,本来不相同 的部首,隶变以后变得写法相同了。比如部 首“月”,实际上是由月、肉、舟、动物的 嘴如龙、熊、蠃(细腰蜂)等由同化而来; 又如春、秦、舂、泰、奏、奉等字的上部, 也是由不同部首经同化而写法一样了。(参 阅叶正渤《汉字部首学》)在汉字的形体演 变过程中,分化是主要的,是主流;同化则 是次要的,非主流的。
字形的趋繁与趋简
• 字形的趋繁与趋简是指某个字在其形体演变过程中 笔划的增多与减少。 • 汉字的总体趋势是简化。但简化是有限度的。因为: 从书写的角度说,当然是笔划越少越简单为好;可 是汉字特殊,它是表意文字,字数众多而字字独立 (上古的合文除外),如果笔划过于简单,不仅会 造成甲字与乙字的难于区别,更重要的还会影响构 形的表意或标声的效果。所以从表意和标声的角度 来说,又是繁比简优越。矛盾的双方交互作用的结 果,就造成了汉字在发展、演变过程中时而趋简, 时而趋繁,趋简与趋繁交叉出现的复杂现象。
• 又如“然”,下部有个“火”,本义是 “引火点着”“燃烧”,可是又常常被假 借作代词“这样、那样”或形容词“对, 是的”。这些假借意义甚至比本义更常用, 后来用作本义时就再加“火”字旁作 “燃”,形符“火”就变得重复了。
• 2、简化,是指将原来结构繁复的字变为相 对简单、易写易认的字。简化既包括字体形 态方面,也包括字形结构两个方面,是汉字 发展演变的主流。因为人们发明创造文字的 目的,就是为了生活实际的使用。简化可分 为三种情况。

汉字的形体结构与书写规范

汉字的形体结构与书写规范

汉字的形体结构与书写规范汉字是中国文化的瑰宝,也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文字之一。

汉字的形体结构与书写规范是汉字学习的重要部分。

正确理解和掌握汉字的形体结构与书写规范,对于学习、使用和传承汉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汉字的形体结构汉字的形体结构是指汉字的字形和结构特点。

汉字的形体结构可以分为“形”和“体”两个层面。

1. “形”的层面汉字的“形”指的是字形,即汉字的外观形状。

汉字的字形丰富多样,有的字形独特,有的字形类似。

汉字的字形可以分为方块字、长方形字、横行字、竖行字等不同形态。

方块字是指字形呈方块状的汉字,如“口”、“田”等。

长方形字是指字形呈长方形状的汉字,如“门”、“马”等。

横行字是指字形主要是横线构成的汉字,如“人”、“日”等。

竖行字是指字形主要是竖线构成的汉字,如“木”、“水”等。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字形外,还存在许多其他形态的汉字,如“心”、“手”等。

每个字形都有其独特的形态特点,深入研究和理解每个字形的形态特点对于正确书写和优美书法的创作具有重要作用。

2. “体”的层面汉字的“体”指的是字体,即汉字在实际书写时的具体表现形式。

汉字的字体有楷书、隶书、行书等不同形式。

每一种字体都有其独特的笔画结构和书写风格。

楷书是汉字书写的基本字体,也是现代汉字印刷的主要字体。

楷书字体端庄大方,笔画精细,结构清晰,是汉字书写的范本。

隶书是汉字书写的古老字体,笔画间有连笔,书写时常带有浓墨重彩的装饰性线条,书写速度较慢,行书是楷书与隶书之间的一种字体形式,字形更加简化,书写速度较快。

汉字的“体”不仅仅是字形的表现,还包括汉字书写的规范要求,如笔画的书写顺序、大小比例等。

掌握汉字的体形规范是保证书写工整和美观的基础。

二、汉字的书写规范汉字的书写规范是指书写汉字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正确书写汉字不仅涉及到笔画的书写顺序和造型布局,还包括字形的比例、结构的平衡等因素。

1. 笔画书写顺序笔画书写顺序是指书写汉字时笔画的先后顺序。

汉字的形体结构在发展中形成的类型有哪几大类

汉字的形体结构在发展中形成的类型有哪几大类

汉字的形体结构在发展中形成的类型有哪几大类汉字的形体结构在发展中形成的类型有六大类: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草书、楷书
六大汉字形体结构详细说明
1、甲骨文:据考古发现,汉字最早成体系而流传至今的就是甲骨文,甲骨文指的是在殷商时代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

2、金文:指铸或刻在铜器上的文字。

古代人称铜为“吉金”,所以把铜器上的文字称为“金文”。

3、篆书:所谓“篆书”,其实就是“椽书”,也就是“官书”,篆书可分为“大篆”和“小篆”两种。

4、隶书:始于秦朝而盛于汉朝,所以隶书也称为“汉隶”,经过西汉二百多年到东汉时隶书才算完成,象形的形貌消失,使文字完全失去了图画的色彩。

5、草书:草书是与汉隶并行的一种字体,人们为了提高书写效率,吸收了战国时期“草篆”的某些简省的写法。

6、楷书:楷书是取代隶书而通行的一种字体,由隶书演变而来。

楷书笔画平直,结构方正,书写方便,楷书在东晋逐渐取代了隶书,成为通行至今的正体字。

汉字的形体结构—“六书”说

汉字的形体结构—“六书”说
即指汉字的内部形式,汉字部件组合的意义根 据。汉字是表意文字,在造字之初,其形体结构与 其所表示的意义紧密结合,通过分析字形结构,可 以了解字义,词义。考察词的本义,分析汉字结构 是最基本,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二、“六书”与汉字的形体构造
“六书”的名称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保 氏:“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 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第四讲 汉字的形体结构—“六书”说
【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汉字的形体结构 二、许慎“六书”的具体内容 三、对“六书说”的评价
一、什么是汉字的形体结构?
汉字的形体结构有两种指称:
一指汉字的外部形式
即作为方块汉字书写方面的外在结构类型, 如 独体字、合体字中的左右,上下,内外,包围,半 包围等。
一指造字法意义上的汉字结构
“六书”的具体名目(细目)始见于汉代。班固 《汉书·艺文志》:“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 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 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二、“六书”与汉字的形体构造
经学家郑众注《周礼·保氏》:列六书为:象形、会 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
许慎在《说文解字·叙》指出:指事、象形、形声、 会意、转注、假借。
色。” 对许慎假借例字的分析:
假借是不是造字法:
造 创造新面目的汉字书写形体

为有声的词制定记录的符号
不是造字法 是造字法
二、“六书”与汉字的形体构造
应当怎样看待《说文解字·叙》关于六书的论述呢? a.首先要肯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许慎第一个
率先解释了六书的细目,并一一举了例字,这是非 常难能可贵的。这是对汉字史的重大贡献。前面讲 到,“六书”是对汉字结构的一种分类,把许慎对 六书的解释放在一起来研究,就超出了对汉字结构 的分类,而涉及到了汉字发展的问题了。象形、指 事是造字的基础,是较早造出来的字;会意、形声 是在此基础上造出来的字,是后造的字,这不就是 汉字的产生和发展吗?许慎在其它地方也谈到了汉 字的产生和发展的问题,所以说,(六书的实质 是:)许慎所奠定的六书理论是关于汉字的结构的 理论,是关于汉字的产生和发展的理论。

汉字形态结构

汉字形态结构

汉字形体结构学习资料
汉字按形体结构可划分为单一结构和合体结构。

单一结构:也称独体结构,由一个部件构成,难以拆解分析其读音或字义。

如:一、人、及、册、事等。

一般来说,相交的组合不能拆,如:东,不能拆分为“七”和“小”;
重,不能拆分为“千”和“里”,所以东和重均为单一结构。

x
其余为合体结构,合体结构根据拆分可以具体细分如下
1.左右结构。

如:修、挣、伟、休、妲等。

2.左中右结构。

如:湖,脚,溅,谢,做等。

3.上下结构。

如:志、苗、字、胃等。

“合”为上下结构的会意字,分为亼(jí)(三
面合闭的意思)和口两部分,本义是闭合、合拢。

4.上中下结构。

如:高、菩、簟、莽、煎等。

5.全包围结构。

有一个完整外框,框内有字,如:囚、团、因、囹等。

6.半包围结构。

外框不完整,上下左右有一边或多边不封闭,但至少要有两个边被
封住。

如:间、同、函、画等。

“肩”字的“户”部,“病”的“疒”部,“式、武、或”
的右上部等也被认为有两个边被包围,所以这些字也是半包围结构。

7.镶嵌结构。

如:坐、爽、夹、噩、巫、夷等。

存在争议,有人将这些镶嵌结构的
字归为独体结构。

8.品字结构。

如:品、晶、森、淼等。

存在争议,有人将这些品字结构的字归为上
下结构。

9.田字结构。

如:㗊、叕、朤、燚等,有争议。

x个别字因拆分方法或历史认识不同,对于它们是何结构存在争议。

汉字的构造

汉字的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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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旁和声旁的作用 形旁即意符,它只表示一个形声字本义所属的意
义范畴,表示大的义类概念,而不表示该形声字 的确切含义。例如,以“水”为形旁的字,都与 河流或流淌于河流之中的液体即通常的“水”的 意义有关:“江”是长江,“河”是黄河,“淮” 是淮河,“洛”是洛河,“洪”是大水,“涓” 是小流,“汭”是河流相入之貌,“汪”是又深 又广的水,“活”是水流之声,“波”是“水涌 流”,“湍”是水在沙上急速流淌,“洞”是急 速的水流,“浅”是水不深,“涅”是水中的黑 泥,等等。

许慎说:“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 意,上下是也。”
指事是用象征性的符号来表示事物特点的
造字法。
p 23
“指事”二字,是动宾关系,“指”是
“指明”、“指出”之义,“事”表示 “具体的含义”;“指事”是“指明具体 含义所在”的造字方法。“视”是“看” 的意思,“识”表示“认识”、“识得”, “察”表示“仔细审察”、“细致地察 看”,“见”表示“看出”、“领会”之 义。许慎的意思是:“指事这种造字方法, 就是人们一看到所造的字的形体就能识得, 经过仔细地辨认审察,就能看出或领悟到 它的意义,‘上’、‘下’二字就是用这 种方法造的字。”
汉字的构造
古代汉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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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的形体结构,是指汉字的构造方式,即体 现造字意义的字形结构。 清代王筠在《说文释例》中说:“许君之立 说也,推古人造字之由,先有字义,继有字 声,乃造字形,故其说义也,必与形相比 附。” 这就是说,在人们的头脑中,先有对某种事物 形成的观念,即意义;然后有词的语音形式, 即字的读音;最后才依据意义和读音造字,即 字的形体结构。
p 51

声旁即声符,它表示一个形声字初造之时的 读音。凡声旁相同的字,古代的读音都相同 或相近。如“江”、“虹”、“空”、 “缸”、“项”、“红”、“邛”、“肛”、 “贡”、“杠”等字,都从“工”得声,古 代音同或音近。

汉字的八种结构

汉字的八种结构

汉字的八种结构
汉字的八种结构指的是汉字的基本构造形式,它们包括:
1.单一形体结构:由一个单一的形体组成的汉字,如“日”;
2.层叠形体结构:由多个相同或不同的形体叠放在一起而组成的汉字,如“木”;
3.联结形体结构:由两个或多个形体联接在一起而组成的汉字,如“门”;
4.合并形体结构:由两个或多个形体合并在一起而组成的汉字,如“囧”;
5.并列形体结构:由两个或多个形体并列而排列而组成的汉字,如“空”;
6.内含形体结构:一个形体的内部嵌入有其它形体而成为汉字,如“匚”;
7.复合形体结构:由两个或多个形体复合在一起而组成的汉字,如“机”;
8.衍生形体结构:由一个或多个形体经过变形演化而成的新的形态,如“马”演化为“驭”。

这些不同的结构形式赋予了汉字丰富的形态和表达方式。

汉字的构造

汉字的构造
(2)指事字有一部分也表示具体的物,但只 是指示性的,而不是显示物之原形。如 “亦”。
(3)有些指事字的形体是物的描画,但所表
示的不是这个物,而是借物表示有关的抽象 意义。如“高”。
(4)指示字不能分为两个独立的字。 (5)《说文》对指事字的总述是:①指事也。
②从某,象……之形。③从某从某。 “上,高也,……指事也。” “亦,人之臂亦也。从大,象两亦之形。”
(四)指事
《说文·叙》:“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 意,‘上’、‘下’是也。”意思是形体比 较简单,看了就能识别形体,仔细体察才能 领会其意图。这是纯粹从识字的角度来解释 的。
1、符号指事
形体是纯符号。
上,甲骨文作 ,金文作 、 。
下,甲骨文作 ,金文作

三,甲骨文作 ,金文作 。
(1)形声字的意符表示的是形声字本义所 属的意义范畴,意义范畴并不等于词义的本
身。就绝大多数形声字而言,意符并不表示 词义,我们不能从意符知道它的本义,但是 能辨认若干义项中的本义或者比较原始的意 义,哪些是引申义或假借义,如“过”有 “超过”、“胜过”、 “过错”、“经过” 等义,《说文》:“过,度也。从辵,呙 声。”以辵为意符的字都和行走的意义相关, 可见“走过、经过”是本义、“超过、胜过” 是引申义,“过错”则是更远的引申义了。 又如“征”之“征伐”、“旅行”、“征税” 中“旅行”是本义。又如“叔”和“举”字。
六书”一名,始见于《周礼》。《周礼·地 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 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 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周礼》的成书年代有说西周、春秋,有说 战国,有说汉初,但说“六书”是春秋战国 时的文字学理论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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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的形体结构关于结构,有两个意思:(1)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例如:文章的结构、语言的结构、原子结构等。

(2)建筑物上承担重力或外力的部分的构造:如砖木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这里,我们所讲的结构指的是第一种意思。

我们要认识汉字的形体结构,也就是要了解汉字形体的各个组成部分是怎样搭配和排列的,它们是按什么方式搭配和排列的。

也就是说要重点掌握汉字的造字方式、方法。

关于汉字的形体结构,我们除了介绍传统的“六书说”、唐兰的“三书说”和陈梦家的“新三书说”外,还介绍近年来王宁先生提出的“汉字构形学”理论的研究成果——“汉字结构功能”分析法。

一、“六书说”关于汉字的结构,传统有“六书”的说法。

“书”古代指写字,也指写下的字,故“六书”从字面上讲就是六种字的意思。

也就是说汉字的构成可以分为六种构字的情况。

“六书”是汉代人根据对小篆的形体分析而归纳、总结出来的六条造字原则和具体的造字方法。

(一)“六书”的来源“六书”的说法最初见于《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至于“六书”的具体细目(也就是具体项目),到汉代才有记载。

汉代记述“六书”细目的有三家,三家的说法不同:许慎: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班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郑众: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据唐兰先生考证,三家之说同出一源,因为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是根据西汉末古文经学大家刘歆的《七略》删节而成的,所列的六书名目、次序也应本于刘歆所述,而郑众、许慎的学术师承又与刘歆有渊源关系,郑众之父是刘歆的学生,许慎之师贾逵的父亲贾徽也是也是刘歆的学生。

然而三家的细目有两点不同:一是指事、会意、形声的称谓不同,二是各书次第不同。

后世研究者认为,称谓不同反映三家对各种字产生的先后可能有不同的看法。

后人在阐述六书理论时,多依朱宗莱的主张,从许慎六书的名称而遵班固六书的次序。

综合起来,“六书”指的就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二)“六书说”的原意及例析我们知道,中国文字学从春秋战国时期萌芽以来,到东汉发生了一次质的飞跃,这个飞跃的标志就是许慎巨著“说文解字”的诞生及其“六书说”理论的提出。

许慎在《说文》中探索了文字学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其中贡献最大的便是有关汉字结构原则的“六书说”。

许慎在他的《说文解字·后叙》中不但列出了六书的名称,并且下了定义,举了例字。

后人理解“六书”,主要根据的是许慎“六书说”的原意。

下面我们就对六书的原意作具体的探讨。

1、象形《说文解字·后叙》中谈到:“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诘诎,即弯曲)意思是说,象形字就是字形画成字义所表示事物的形状,随着物体的外形而曲折字的笔画,“日”、“月”就是这种字。

许慎的定义和例字,表明象形字有如下特点:(1)是独体字。

(2)由象形符号构成,字形近于图画,所画即为字义所表示事物的轮廓或具有特征的部位;部分象形字中有饰画。

例字:人:像人体的侧视形。

女:像交手曲膝跪坐的妇女形。

目:甲骨文像人眼形。

小篆改横为直,形已失真。

臣:像竖目形。

字形画顺服的奴隶注视主人的一只眼睛,本义指奴隶。

自:甲骨文像鼻子形。

后加声符成“鼻”,以表其本义。

牛:甲骨文像牛头正视形。

羊:甲骨文像羊头正视形。

木:甲骨文像有枝干根梢的树形。

水:甲骨文像流水形。

申:甲骨文像闪电形,本义是电。

眉:甲骨文像眼目上的眉毛形。

果:甲骨文像树上结有果实形。

小篆将甲骨文木上的三个果实省为一个,同时加上饰画“十”。

从“人”到“申”,各字的结构,全部像物形;从“眉”到“果”,各字的结构,则将物形附于另一物形上,以后者为限制性条件,来让人能判断前者之所像。

段玉裁说:“有独体之象形,有合体之象形。

”(段:《说文解字注》卷十五上)就是指的“人”和“眉”这两类结构不同的象形字。

然而凡是一物,体积无论大小,或独立,或附于它物之上,都是一个完整的个体,构成的象形字都是独体字,故对象形字作“独体象形”和“合体象形“的分类实无必要。

2、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

”意思是说,指事字一看就可以认识,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的意义,“上”和“下”就是这种字。

指事字有如下特点:1、是独体字2、有抽象的指示性符号,用以指示字义。

例字:本:金文木下用点或横指出树根之所在,本义指树根。

末:金文木上用一横画指出树梢之所在,本义指树梢。

朱:甲骨文木中用横指出树的主干之所在,本义指树干。

后加木旁作“株”,表其本义。

亦:甲骨文,在正面人形(大)的两腋下加两个点,以指明人的臂腋之处,本义为腋。

“腋”是从肉腋声的后起形声字,其声符“夜”是从夕亦声的形声字。

寸:小篆,又下用一横指出中医所谓寸脉或寸口之所在。

林义光《文源》:“又,象手形,一识手后一寸之处。

”本义为寸脉、寸口。

因其距手的距离,后借以表示长度单位,十分为一寸。

孔:金文子上加一符号,指示小儿头盖骨上有孔隙,也称囟脑门儿。

《说文》训孔为通,应为词义的引申。

3、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伪,武、信是也。

”意思是,会意字是并列字类即两个以上的字,会合它们的意义,来表现该字义所指向的事物,“武”、“信”就是这种字。

会意字的特点:(1)是合体字,由可独立成字的偏旁组合而成。

偏旁都是形符,即都表义。

(2)字义是组成偏旁的意义的会合,记录了一个新词。

会意字有以形会意(包括异文会意和同文会意)和以义会意两种。

“以形会意”例字:析:甲骨文从木从斤,斤为斧的象形。

本义是破木,即劈开木头。

伐:甲骨文从戈从人,表以戈刃砍人的头。

本义是砍杀。

及:甲骨文从人从又,表一只手把前边的人抓住。

本义是追赶上。

光:甲骨文从火在人上,表人头顶上有火光照耀。

本义是光辉。

秉:甲骨文从又持禾,本义是手持禾束。

男:从田从力,力像耒形。

表示用耒在田间耕作的人。

本义为男子。

妇:甲骨文从女持帚。

帚为采集的整棵植物,表示从事采集劳动的女性。

本义为妇女。

步:甲骨文从二止。

以一前一后的两脚表示徒步行走。

本义是步行。

友:甲骨文从二又,以两只右手在一起表示友好相助。

“以形会意”例字:劣:从少力,本义是羸弱少力。

耷:从大耳,本义是大耳朵。

歪:从不正,本义是偏斜不正。

岩:从山石,本义是山上的石崖。

嵩:从山高,本义是高山。

后借以表中岳山名。

昶:从日永,永有长义。

本义是日长。

4、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意思是说,形声字是用与字义所表事物有关的字来作形符造字,取比拟新字读音的字(即读音与新字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跟它合成新字,“江”、“河”就是这种字。

由此,可以看出形声字的特点:(1)是合体字。

(2)偏旁有表义的形符,有表音的声符。

考察形声字的形符,会发现它表示字义有两种情况:A、表示形声字的本义。

例如:“辉”、“爸”、“斧”、“狗”等字的形符“光”、“父”、“今”、“犬”的意义,就是它们的本义。

B、表示形声字字义类属。

例如:在从玉的形声字中,据《说文解字》,“璧”本义是瑞玉环,“璜”本义是半壁,“瑛”本义是玉光,“玲”本义是玉声,“理”本义是治玉。

各字字义不同,但都跟玉有关,“玉”作为形符,表示出它们的字义类属。

在形声字中,前一种字数极少,绝大部分属于第二种。

形声字的声符,是给形声字标音的,即用它独立成字时的读音来标示形声字的读音,然而由于汉字是由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人创造的,因此进入了汉字系统的形声字,声符的表音功能有的能保留,有的会减弱,有的甚至已失去。

如以上的“爸”、“斧”、“璧”、“璜”、“瑛”、“玲”、“理”的声旁仍能表音,但如“辉”、“狗”等声旁已不能表音。

必须指出,有些形声字的声符还有表义示源功能。

因为在早期的形声字中,声符是由本源字直接转化成的,自然具有表义示源功能。

例如:“溢”字,甲骨文像器皿中有水漫出,隶定为“益”字,本义是水漫出。

后在“益”字旁加形符,成为从水、益声的形声字,以表其本义。

像此类字声符具有表义示源功能。

5、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由于除了“考”和“老”二字以外,《说文解字》在释九千多字中没有明确指出哪些是转注字,许慎定义又过于简略,可以从各种角度去理解,因此从古到今对转注的不同解释很多,争论了一千多年,至今尚无定论。

多数学者认为,根据许慎的定义,转注字应有两个条件:( )有同一的部首。

( )字义相同或相近,可以互相注释。

二者缺一不可。

如果不同部首,虽能互相注释,不得叫转注。

如“问”与“讯”、“杀”与“戮”是一般的同义字,而“木”与“杨”、“福”与“祸”则是有相同部首的“同类字”,均非转注。

转注字例如下:顶、颠:《说文》“顶,颠也,从页丁声。

”又:“颠,顶也,从页,真声”按:“顶”,金文从页贞声,丁、贞上古同音《易·大过卦》:“过涉灭顶。

”虞翻注:“顶,首也。

”《尔雅·释言》:“颠,顶也。

”(《说文》“页,头也,从,从儿。

”本义为头。

演变:页,读xie (鞋),本义指头,与“首”为同一个字。

每个头都有一张面孔,故又读(夜),借作“葉”(叶),用为量词,表示书册的一张等。

)依、倚:《说文》“依,倚也,从人衣声”又“倚,依也,从人奇声。

”《国语·晋语二》:“未有所依。

”韦昭注:“依,倚也。

”《史记·屈原要生列传》:“祸会福所倚。

”《正义》:“倚,依也。

”6、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意思是:假借字是语言中词文本来没有表示它的字,就依据读音去找一个音同或音近的现成字来寄托这个词的词文,“令”、“长”就是这种字。

后人多认为,许慎关于假借的定义已经表述清楚了,假借只是从音同或音近出发,本义与假借义之间在意义上是毫无联系的。

可是“令”、“长”这两个字例却不切合。

因为“长”的本义不是久远,甲骨文中,“长”字形象一个长发策杖的老者,本义当为“年长、尊长”,引申为一县之长。

可见“令”“长”涉及的是词义引申的问题,用来做借字表音的假借字例是不合适的,而后来的学者有认为假借在“依声托事”之外,还有词义的“引申”,则混淆了字和词的界限,是不合理。

假借字例现举如下:耳·《说文》:“主听也。

象形。

”本义是耳朵,古籍中或假借为句尾语气词,如柳宗元《三戒·黔之驴》“技止此耳!”“耳”是“而已”的合音,相当于现代的“罢了”。

“耳”本义不废,与假借义并行。

我·《说文》:“我,施身自谓也。

”王国维说:“我字疑象兵器形,训余为借义”(《甲骨文字集释》第十二卷引)甲骨卜辞均用为第一人称代词,本义已废。

自《说文》“自,鼻也。

象鼻形。

”按:“自”为“鼻”的本字,《说文》在分析“皇”(皇)字时说:“自,读若鼻”,可见“自”、“鼻”古音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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