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商誉是企业在并购交易中支付的超出被收购公司净资产价值的部分,是在未来可带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
商誉是企业并购活动中一个重要的会计概念,但也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对于商誉的会计处理,一直是会计领域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从会计的角度对商誉进行思考,并探讨商誉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作用,以及商誉的价值和减值。
一、商誉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作用商誉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属于无形资产,根据国际会计准则(IFRS)和中国会计准则(CAS),商誉需要在并购交易后确认并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商誉的确认主要发生在企业收购其他公司时,当支付的价格高于被收购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时,超出部分就是商誉。
商誉的确认可以反映企业在并购交易中所支付的溢价部分,也可以说明企业在并购交易中所获得的无形价值。
商誉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
在资产负债表中,商誉被计入无形资产项目,而在利润表中,商誉会影响企业的净利润和净资产。
商誉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确认,能够提高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经济实力,也能够说明企业在并购活动中所获取的经济利益。
商誉的确认也能够提高企业的价值,吸引投资者对企业进行投资。
二、商誉的价值及减值商誉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确认虽然能够提高企业的价值,但商誉的价值也是需要被关注和评估的。
商誉有可能存在减值的风险,一旦商誉价值发生减值,就需要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将商誉价值调整至减值后的价值。
商誉的减值主要受到市场环境、行业竞争、企业内部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商誉的价值及减值一直备受关注并且备受争议。
商誉的价值及减值测试是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商誉的价值需要进行评估,评估的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和市场法。
成本法是指以商誉确认时的收购成本为基础,逐年摊销商誉;而市场法则是以市场价格评估商誉价值,市场法更能够反映商誉的真实价值。
商誉的减值测试也是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商誉的减值测试主要是通过比较商誉的账面价值和净现值来进行。
关于商誉若干问题的会计思考(doc 10页)

关于商誉若干问题的会计思考(doc 10页)在正处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阶段。
随着企业改制、购并、资产重组和股份制合作等经济业务的不断发展,在资产评估中关于企业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已日益成为实务和学术界所关注的焦点。
因此,对商誉会计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传统做法上应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本文试图从对商誉定义的理解出发,对外购商誉、自创商誉和负商誉三个方面对商誉进行会计思考,并提出对商誉的理论认识和实务意见,仅供参考。
二、对商誉定义的思考⒈有关商誉性质的微探关于商誉的性质,学术界有许多论述,比较权威的观点当属美国当代著名会计理论学家亨德里克森(Hendriksen)的看法。
他在其专著《会计理论》中介绍了三个论点:(1).商誉是对企业好感的无形价值。
(2).商誉是企业超额盈利的现值。
(3).商誉是一个企业的总计价账户。
我们认为,上述3种观点从商誉特征或性质的不同方面研究了商誉,强调了商誉的某些特征、本质和计价方法。
但三种观点之间并不矛盾,而是相互联系的,“对企业好感的价值”说明了商誉产生的原因,“未来超额收益的现值”说明了商誉的实质,而“总计价账户”则说明了外购商誉的计价方法。
2、对商誉定义的理解。
目前,会计界将商誉普遍定义为:商誉是企业特殊的无形资产。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客户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高,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
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
综合商誉的性质,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商誉本质上是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盈利的无形资源。
一般来说,商誉可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
外购商誉是指企业购并时购并方所支付的价款与被购并方净资产公允市价的差额。
当这一差额为正时,称为正商誉。
相反,当这一差额为负时,称为负商誉。
一般情况下,我们所指的外购商誉是正商誉。
外购商誉在实施合并以后,实质上就转化为外购企业的自创商誉。
关于商誉会计理论的思考

关于商誉会计理论的思考一、对传统商誉会计理论的反思对商誉定义的反思人们对商誉的研究由来已久,对商誉也有许多不同的理解,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基索和卫根特提出的观点。
他们在其合著的《中级会计》一书中,将商誉的性质概括为:一是它代表并购企业获取净资产的代价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二是它代表企业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
笔者认为,上述定义存在不妥之处。
这是因为:1、这一差额的形成除包括商誉因素外,还可能出于并购企业的战略考虑。
探讨并购动机的效率理论认为,企业通过并购可获得财务协同、经营协同、规模经济效应等,并能实现多样化经营从而分散风险。
既然如此,收购价格与净资产公允价值之差,并不完全等同于被收购企业的商誉。
事实上,在实务中有许多经营不善甚至恶化的企业,也能以高于其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出售。
换言之,企业愿以高价收购目标企业,往往是出于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获得超额盈利能力仅仅是其中可能的原因之一。
2.收购价格之高低悬殊决定了商誉价值不合乎逻辑。
比如,从1989年8月至1990年3月,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处于被兼并的交易协商过程中,不同买主的收购价格先从对亿美元上升到67亿,后又跌至51亿,在短短8个月内,收购价格就有如此巨大波幅,倘若按价差法计算商誉,岂不也将大幅波动?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在并购实务中,收购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双方的谈判技巧。
交易信息、交易成本等因素的影响,简单将价差归结为商誉,必然不甚准确。
3、并购溢价与并购后企业的超额盈利能力并不直接相关。
自从0世纪0年代以来,并购溢价越涨越高。
1988年,菲利浦摩利斯收购克拉特公司时的溢价为90%,将如此之高的收购溢价确认为能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商誉,会使投资者、债权人对并购后的公司产生过于美好的期望,甚至作出错误决策。
据统计,并购后的收购企业能从溢价中获取超额盈利能力的,只有33%左右。
可见并购溢价并不符合向全的本质,因此不能用以定义商誉。
关于商誉会计的思考

关于商誉会计的思考摘要:商誉是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通常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
商誉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长期积累,受多种因素影响而形成的,也有的是外购的。
本文认为,只要当商誉有客观的计价依据时,无论其自身形成还是外购都应当确认。
关键词:商誉会计思考一、商誉的涵义、特点及形成因素商誉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所形成的企业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不具备独立的存在形态,只能依附企业的整体而存在。
形成商誉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地缘因素、人缘因素、质量因素、技术因素、组织因素等。
所谓地缘因素,是指因所处地理位置的优越性而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超额利润,如地处城市繁华地段、当地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等;人缘因素,主要是指由于拥有优质的服务、和谐的劳工关系和良好的公共关系而拥有更多的客户,由此带来的超额收益;质量因素,是指由于产品质量明显高于同行业同类产品而带来的超额收益;技术因素是指由于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操作人员的经验及熟练程度,先进的制造工艺及机器的良好性能给企业带来的超额利润;组织因素是指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较好的组织经验及较好的组织才能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利润。
企业商誉的形成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综合过程,除上述因素外,还有多种因素可能导致形成商誉,如规模效应、垄断、矿藏的品位质量等。
企业商誉的存在没有法定的时间限制,只要企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持质量和技术的先进性,其商誉就可能持续下去。
在影响和决定商誉的各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企业能否获得超额利润,取决于企业员工能否利用有利条件创造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收益。
二、商誉的确认商誉有的是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也有的是外购的,但按照各国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只有当一个企业合并另一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款超过取得的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才能作为商誉入账。
企业自行形成的商誉不得入账,企业自行形成商誉所支付的各种款项,应在支付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商誉是指企业在购并其他企业时所支付的超出对方净资产的价格。
商誉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会计思考对于商誉的处理也是至关重要的。
商誉是一种无形资产,不能被物理上触摸或测量,因此其价值很难确定。
但商誉又是企业发展和增长的重要因素,是企业与其它竞争对手的区别化因素之一。
因此,商誉的处理对于企业财务表现和财务报表透明度具有重要作用。
会计思考中,商誉的处理受到一些约束和规定。
根据会计准则,商誉应该每年定期评估其价值,并分类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部分。
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商誉的价值应该通过真实性和公允性进行确认。
商誉应该有下列标准进行评价:
1.业绩:商誉的价值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业绩进行评估;
2.黑天鹅:商誉评估的时候,应该考虑非常规因素,比如自然灾害、法律纠纷等;
3.内部控制:商誉不能与内部控制进行混淆,商誉不等于内部控制的缺陷;
4.财务风险:商誉的评估应该包含财务风险的因素。
需要强调的是,商誉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当企业的核心业务,组织文化,实际表现等发生变化时,商誉的价值也会发生变化。
总之,商誉的会计思考应该注重企业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商誉应该不断地进行评估和定期审计。
商誉不仅仅是财务报表中的一个数字,也是企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体现。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商誉是企业经营中的一种非物质资产,它是企业的品牌、声誉、客户关系、管理经验、人才等方面的积累与沉淀,是企业在市场中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所产生的影响力和附加价值。
商誉的好处在于,它可以增加企业在市场中的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然而,商誉也是有限的,它只能在一定条件下得到保证。
在财务会计中,商誉的处理必须遵循严格的会计准则和法规。
对于商誉的计量和处理,财务会计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商誉的识别和确认。
商誉是企业的非物质资产,通常是企业因收购或合并等交易所产生的差额,但是其计量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财务会计应该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仔细评估商誉的来源和价值,避免虚构企业价值和不必要的商誉支出。
其次是商誉的摊销。
商誉在一定的时间内将被用尽,因此在预期期限内需进行摊销。
但是商誉的摊销时间是一个很难确定的问题,一方面考虑商誉的盈利预期和商品寿命等因素,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市场变化和竞争态势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财务会计应该在摊销商誉时需要遵循国际会计准则,在摊销方法和期限上做出合理的判断。
最后是商誉的减值测试。
商誉在使用和摊销过程中,其价值可能会发生变化。
如果商誉的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就需要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商誉的减值损失。
财务会计应该在减值测试中充分考虑商誉的经济环境、市场前景、发展潜力以及管理质量等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减值测试程序和方法。
综上所述,商誉在财务会计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资产,在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财务会计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会计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优化商誉的计量和处理方法,以充分发挥商誉在企业中的价值作用。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摘要: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商誉会计进行研究,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商誉会计仍是一项新鲜事物,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通过对商誉会计的思考,分析了商誉会计处理当中有待改进的地方,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商誉;会计处理;问题;建议一、引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经济运行成熟度的提高,我国的企业合并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并且由于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逐步放緩,进入“新常态”等原因,一些中小企业和效益不景气的企业在这样的宏观大环境中被合并的可能性就越来越高。
尽管企业合并的实际发生率越来越高,但是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中商誉的会计处理就是其中一个大家关注度比较高的、讨论比较多、争议比较大的问题,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企业各界都对商誉的会计处理问题有着自身的理解和解释。
但是,争议多,观点就多,目前对于商誉的概念、确认、衡量等尚未形成一个一致的处理办法,进而这每一个环节中也就不同程度的暴露出了一些不足,故此对于商誉的相关会计研究十分有价值意义和一定的必要性。
二、商誉的定义关于商誉的概念的讨论有很多,不同的学者和商界人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思考,因此产生了较为多元的解释和见解。
美国有一位会计领域的知名专家——亨德里克森,他在1982年曾经提出,从会计学的角度讲,商誉主要有三方面的含义,第一,由于消费者对于企业的好感体现出的价值;第二,未来预想中的收益减去商誉的总投资的正常回报部分后仍有剩余;第三,企业总价值减去各个有形资产和无形资总和价值之后的剩余价值。
我国《会计辞典》中不同版次当中的给出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有的学者将其定义为:商誉是企业投资在有形资产上获得的超出正常收益的价值;有的学者则认为商誉是企业资产中,一种最复杂也最具争议的“无形”资产。
本文认为,商誉较为规范的定义应是:在未来的经营时间,企业与预估的能给企业带来超出正常测量利润的超额利润,即企业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所产生的实际利润与本行业平均利润之间的差额。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罗丽霞河南三和气体投资有限公司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高新技术不断渗透到企业,企业的资产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无形资产在企业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企业商誉价值也随之不断增加。
从19世纪末开始,商誉问题就引起西方发达国家会计学界的普遍重视。
我国对商誉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
商誉会计至今仍是会计学界的一个难题。
对商誉制定出一种适当的会计方法具有相当大的挑战性,但我国正在完善商誉会计准则的道路上不断摸索前行。
一、商誉的概念及本质特征1.商誉的概念。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
商誉是指企业或其他单位由于种种原因,如地理条件优越、知名度高、信誉好、管理水平高、技术先进等,而形成的无形价值。
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一个单位的获利能力超过了一般的水平。
2.商誉的本质特征。
随着人们对商誉的深入了解,会计界形成了有代表性的商誉观点:2.1超额盈利观。
这种观点认为商誉是超额盈利的那部分价值。
“超额盈利观”源于人们对资产特性的认识。
企业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拥有资产是获取利润的前提条件。
而商誉是企业的一项资产。
同样能使企业具有未来的服务潜力或使企业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商誉的价值通过所创造的超额利润表现出来,即形成了超额盈利观。
2.2剩余价值观,又称总计价账户论。
这种观点认为商誉是企业总体价值与单项可辨认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未来现金净流量贴现值的差额。
在实际工作中计量商誉的超额利润比较困难,这样商誉就很难直接确定,于是间接利用企业整体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扣除企业单项有形资产和单项可辨认无形资产价值的差额来确认商誉,这就形成了剩余价值观。
2.3无形资源观。
这种观点认为既然商誉是由诸如优越的地理位臵、良好的企业声誉、广泛的社会关系、卓越的管理队伍和优秀的员工等构成,而这些都是抽象的,且又无法入账记录其金额的,故商誉实际上是指企业上述各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
这三种观点从不同侧面说明了商誉的本质特征,即商誉是企业拥有和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经济利益、无法具体辨认的资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摘要:新经济时代,商誉在企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但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则成为会计核算中的一大难题,因此对于商誉会计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应该有更深入的探讨,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并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作出贡献。
本文以商誉的定义、性质、构成为基础,对自创商誉、外购商誉、负商誉做一些分析。
关键词:商誉;自创商誉;外购商誉;负商誉;减值测试ﻩ在经济飞速发展,知识经济的贡献与影响与日俱增的知识信息时代,企业改制、购并、资产重组和股份制合作等经济业务是日益频繁。
由于商誉在这些经济业务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所以,对商誉在企业中的的确认和计量以及其账务处理问题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而商誉问题的研究在会计学上是争论不休的,以至于有学者说:“会计学界争议最大,讨论时间最持久,至今仍有意见分歧,恐怕莫过于‘商誉’”。
那么在现今社会,我们在商誉问题上的争论主要有:商誉性质的不同认识、自创商誉是否进行确认、外购商誉的计量问题及负商誉是否存在等。
关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会进行一些探讨和分析。
一、商誉理论概述(一)商誉含义的理解商誉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世纪晚期,开始出现在企业会计账簿上的商誉,反映的并不是业主与顾客之间的友好关系或导致超额利润的一切因素,而是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实际交易价格与企业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尽管早期人们对商誉的会计处理带有一些无可奈何的意味,但商誉概念的产生,在会计发展史上可以说是一场革命。
因为商誉概念在会计上取得合法身份后,其他的无形经济要素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等也相继得到了合法认可,人们的认识由量变达到质变,于是无形资产的概念也应运而生。
贵州大学国资处的胡北忠在《商誉计量及财务处理浅析》中说:“从企业经济发展来看,商誉是企业拥有或控制但无法具体区分,能够对企业收益产生影响的各种要素的综合资本化价值。
”商誉是反映企业良好的盈利能力,是企业创造超额收益的能力。
美国FASB将商誉界定为:一种不能独立于企业整体而存在,无法具体衡量其形成所需的成本,且其价值不能单独计量、不能独立出售的无形资产。
从各种定义来看,商誉是依附企业而存在的,是能够给企业带来利益的资产。
由于商誉是企业各种未入账的不可单独确认的无形资源的混合,这就决定了商誉是与企业联为一体不可分的。
因为它不能独立存在,具有附着性特征,与企业的有形资产和环境紧密相连。
它既不能单独转让、出售,也不能以独立的一项资产作为投资,所以,它只能依附于企业整体。
(二)构成商誉的主要因素由于经济发展的复杂性,在会计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虽然商誉的构成要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构成商誉的主要因素可以归纳为以下15项:(1)杰出的管理队伍;(2)优秀的销售组织;(3)竞争对手管理上的弱点;(4)有效的广告;(5)秘密的工艺技术或配方;(6)良好的劳资关系;(7)优秀的资信级别;(8)领先的员工培训计划;(9)在社会中较高的地位;(10)才能或资源的发现;(11)优惠的纳税条件;(12)有利的政府政策;(13)与其他公司的良好协作;(14)占有战略性的地理位置;(15)竞争对手的不利发展。
但事实上,由于经济生活的复杂性,构成的因素是很难一一列举的,上述所说的也只是构成商誉的主要因素。
我认为上述所说的主要构成因素中,最主要的也是最本质的构成因素是杰出的管理队伍和优秀的销售组织等人力资源。
因为企业良好的劳资关系,优秀的资信级别,在社会中较高的地位及其他公司的良好协作等等,无不是依靠企业杰出管理人员特长的充分发挥,科学的生产和管理手段的应用,以及优秀的销售组织的诚实守信,真诚待客等实现的。
而且,现代企业的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的竞争。
所以,丰富的人力资源是商誉存在的前提。
(三)商誉的性质分析在商誉问题上,会计学界对商誉的性质的认识也是众说纷纭,其中比较权威的是美国当代著名会计理论家Hendriksen(亨德里克森)在其专著《会计理论》中的“三元理论”: “好感价值论”、“超额收益论”和“总计价账户论”。
1.“好感价值论”(Favorable Attitudes Concept)该观点认为商誉是产生于有利的商业环境,企业与雇员良好的关系以及顾客对企业的好感。
这种好感可能来自企业有利的地理环境、良好的口碑、独占的特权以及良好的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
由于这些因素看不见摸不着,且又无法入账记录其金额,因此商誉实际上是指企业上述各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
故好感价值论亦称无形资源论。
但这种笼统地认为商誉是一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是不够妥当的。
因为很难将这些无形属性的价值分配于上述能引起对企业好感的各具体特征中,即反映商誉总的价值无法通过加总来取得;还有就是促使商誉产生的上述大多数企业特征包括了其他的有形或无形的资产。
2.“总计价账户论”(MasterValuation Account)这种观点认为商誉是一个企业的总计价账户,是继续经营价值概念和未入账资产概念的产物。
在总计价账户下,商誉是企业总体价值与单项可辨认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未来现金净流量贴现值的差额,即是剩余价值。
但是总计价账户论否认了商誉的资产属性,不能反映商誉的经济实质。
3.“超额收益论”(ExcessEarnings Concept)该观点认为商誉是超额收益的那部分价值。
商誉是与企业整体结合在一起的,无法单独辨认,但企业一旦拥有,就能具有能获得预期未来收益的现值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的能力和信誉。
也就是说商誉的价值只有通过作为整体所创造的超额利润才能集中表现出来。
超额收益论又分为两个分支:一是“超额利润的现值论”,即商誉是未来超额收益的贴现值;二是商誉是获取未来超额收益的能力。
虽然目前我国学者大多赞成“超额收益论”这一观点,但我认为我们对商誉性质的认识应该是把“总计价账户论”和“超额收益论”相结合。
虽然超额收益论说明了商誉的本质,指出了商誉的计价方法,但总计价账户论则是对超额收益论观点的补充和充实。
商誉是企业的一种超额收益能力,但它不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求其原因,是因为企业有一些未入账的无形资源。
(四)商誉价值的认识公允价值理论认为,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是公允、有效的,因此公允价值体现是资产、负债的交换价值,而商誉交换价值来源于企业收购价值与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差。
因此对商誉价值认识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商誉与一般商品一样具有交换价值与在用价值。
商誉作为企业整体价值的一部分,其外在价值表现形式取决与企业收购价值与净资产公允价值之差,其内在价值来源于企业自身经营的结果。
因此,商誉价值具有内在价值即在用价值和外在价值即交换价值的二种价值特性;其次,在计量商誉价值时,我们必然面临选择计量商誉何种价值属性的问题,即商誉计量必须与反映会计主体资产价值属性保持一致。
如若反映企业整体资产的交换价值,那么商誉应计量其市场价格,如若反映企业主体的在用价值,则计量商誉的现值。
二、商誉在我国的现状及会计的实务选择由于在商誉问题上的认识是不同的,那么在会计实务中各国对商誉的处理也不同。
我国在商誉处理上的观点是:只确认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外购商誉,而不确认企业内部形成的自创商誉;只确认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直接计入合并当期损益;初始确认后的商誉,不再进行摊销,而是于每一个会计年度期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针对我国在商誉问题上的认识,本文将进行一些阐述和探讨分析。
(一)自创商誉应该予以确认及确认方法按照来源不同,商誉可以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
自创商誉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积累形成的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
按照国际大多数国家的惯例,各国对企业的自创商誉是不予以确认的,而在企业的并购行为中,对于购买法下的外购商誉,一般予以确认;对于权益结合法下的外购商誉,一般不予以确认。
许多学者专家也都赞成对企业的自创商誉不予以确认。
但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外购商誉要确认,自创商誉也需要确认。
因为在新的经济环境下,随着经济业务和会计计量技术的不断发展,自创商誉在企业中所占的比重是逐渐增大的,并且自创商誉的重要性也是逐渐增强的,所以对自创商誉的确认有其必要性。
1.自创商誉确认的必要性自创商誉需确认的原因,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可以说明:(1)从会计计量基础和原则上来讲,自创商誉也符合会计计量基础和原则的要求:1)符合相关性原则。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自创商誉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也越来越密切,因此符合相关性原则的要求。
2)符合一致性原则。
外购商誉在未被购买前,是以自创商誉的身份存在被并购企业中的,进入购并企业后与购并企业的自创商誉融为一体,转化为收购企业整体盈利能力的组成部分。
所以,外购商誉仅是商誉在产权交易时点的一个短暂状态,商誉则更多地是以自创商誉的状态而存在的。
3)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自创商誉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创立和积累而形成的,有关的各项支出在发生当期已计为费用,因此能够带来超额收益的自创商誉只有在平时予以入账才能体现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
4)符合客观性原则。
自创商誉形成于企业的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之中而并非在企业并购时产生,它是一直客观存在着的。
5)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自创商誉在企业的总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时,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自创商誉符合以上会计原则,应该予以确认。
(2)自创商誉还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的条件:1)《新准则》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自创商誉是企业在持续经营中所形成享有的,可以在未来带来超额收益能力的一项无形资源,符合资产定义。
2)根据《新准则》要求,资产的确认要同时满足条件: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事实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与自创商誉有关的各项支出在发生当期就已确认,如服务态度的改善,诚信经营,广告推介,研发及企业文化的创造等等,企业要为这些活动付出相当的代价,即自创商誉也是能够计量的。
因此,自创商誉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应当及时予以确认。
(3)确认自创商誉有助于相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据此作出投资和信贷决策,并且也符合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和企业内部进行经营管理的要求。
由上述三点原因,我认为自创商誉能够而且应该进行确认。
2.自创商誉确认的方法然而,并不是每一个企业都可以确认自创商誉。
商誉的本质是给企业带来超额的经济利益,因此,商誉只存在于那些能获得超额利润的企业之中。
我认为自创商誉可以按以下步骤来确认:(1)我国财政机构应该制定自创商誉在企业所占的比重标准和企业申请自创商誉的年限,超过标准后,才能确认为企业的自创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