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规范整理
刑事案件卷宗归档的法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刑事案件卷宗归档工作,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律。
第二条本法律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卷宗归档工作。
第三条刑事案件卷宗归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二)完整、准确原则;(三)及时、规范原则;(四)保密、安全原则。
第四条刑事案件卷宗归档工作由案件承办单位负责,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卷宗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卷宗归档的范围第五条刑事案件卷宗归档的范围包括:(一)立案材料;(二)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活动中的证据材料;(三)诉讼文书;(四)案件调查报告;(五)鉴定意见;(六)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第六条下列材料不纳入卷宗归档:(一)已经依法销毁或者无法查实的材料;(二)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三)法律规定不予归档的材料。
第三章卷宗归档的要求第七条刑事案件卷宗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卷宗应当完整、齐全,不得有缺漏;(二)卷宗应当按照案件性质、诉讼阶段、证据类型等进行分类、编号;(三)卷宗应当装订整齐,卷面整洁,编号清晰;(四)卷宗应当标注案件名称、案件编号、归档日期等信息;(五)卷宗应当符合保密、安全要求。
第八条刑事案件卷宗归档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案件承办单位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审核,确保材料完整、齐全、准确;(二)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当及时补正或者剔除;(三)将整理好的案件材料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装订、编号;(四)对装订好的卷宗进行审查,确保卷宗符合归档要求;(五)将审查合格的卷宗报送上级机关归档。
第四章卷宗归档的期限第九条刑事案件卷宗归档的期限为:(一)自案件审结之日起三十日内;(二)对需要进行补充侦查或者重新审理的案件,自补充侦查或者重新审理完毕之日起三十日内。
第十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卷宗归档期限的,应当报上级机关批准。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一、立卷标准(一)刑事卷宗的分类1、正卷第一部分,诉讼文书卷(包括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诉讼文书材料超过200页的,可以将综合性材料与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责任材料分别立卷,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立卷。
2、正卷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卷。
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过200页,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别立卷。
3、副卷,侦查工作卷。
(二)卷宗分册编号的排列序为:诉讼文书卷、证据材料卷、侦察工作卷。
每册以不超过200页为宜。
(三)凡撤销案件或未能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归档的案件,应制作案情说明表、制卡人登记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后,制作卷内备考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
正卷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合为一卷(正卷),如超过200页较多的,仍可分别立卷。
(四)卷宗装订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立卷归档要求。
卷宗应下齐和右齐。
一律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每孔间距10厘米,孔边距左延1.5厘米。
每册都要从“1”开始编页码,页码写在右上角,如文书材料的背面有字,页码写在左上角。
大小不一、残损破缺的材料,要进行裱糊或作裁剪、折叠处理。
二、装订顺序(一)诉讼文书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主办警官签署意见表(不编页号)3、卷内目录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5、立案决定书6、传唤通知书,拘传证,询问通知书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9、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10、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11、复议决定书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13、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14、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6、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17、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18、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保证金凭证,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19、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20、通缉令21、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22、技术性鉴定材料,如: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痕迹鉴定、化学鉴定、专业技术鉴定、估价鉴定、会计鉴定、审计报告、责任认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机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进行鉴定所形成的鉴定书、检验材料。
陕西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规范卷宗

陕西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规范卷宗一、诉讼文书卷1.卷内文书目录……2.移送案件通知书……3.指定管辖决定书……4.不予立案通知书……5.不立案理由说明书……6.立案决定书……7.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8.拘传证……9.拘留证……10.拘留通知书……11.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12.提请批准逮捕书……13.批准决定逮捕书……14.不批准逮捕决定书……15.要求复议意见书……16.复议决定书……17.提请复核意见书……18.复核决定书……19.逮捕证……20.逮捕通知书……2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22.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23.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24.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25.释放通知书……26.释放证明书……27.取保候审决定书……28.取保候审保证书……29.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30. 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31.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32.收取保证金通知书……33.退还保证金通知书……34.退还保证金决定书……35.没收保证金决定书……36.没收保证金通知书……37.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38.不予取保候审决定书……39.监视居住通知书……40.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41.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42.涉密案件律师聘请律师决定书……43. 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44.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45.解剖尸体通知书……46.鉴定聘请书……47.撤消案件决定书……48.起诉意见书……二、诉讼证据卷1.卷内文书目录……2.犯罪嫌疑人照片……3.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4.报案材料……5.破案报告书……6.抓捕经过……7.传唤通知书……8.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9.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10.讯问笔录……11.亲笔供词……12.询问通知书……13.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14.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15.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16.询问笔录……17.亲笔证词……18.现场勘察笔录……19.尸体检验报告……20.检查笔录……21.复验复查笔录……22.侦查实验笔录……23.搜查证……24.搜查笔录……25.扣押物品、文件清单……26.调取证据通知书……27. 调取证据清单……28.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29.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30.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31.通缉令……32.撤消通缉令……33.鉴定聘请书……34.毒品鉴定书……35.鉴定结论通知书……36.辨认笔录……37.处理物品、文件清单……38.发还物品、文件清单……39.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40.销毁物品、文件清单……41.补充侦查报告书……三、侦查工作卷1.卷内文书目录……2.侦查终结报告书……3.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4.呈请立案报告书……5.呈请撤消案件报告书……6.协查通报……7.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8.呈请破案报告书……9.呈请拘传报告书……10.呈请拘留报告书……11.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12.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13.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14.呈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15.呈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6.呈请搜查报告书……17.呈请调取证据保告书……18.呈请鉴定报告书……19.讯问计划……四、保密卷1.卷内文书目录……。
刑事案件卷宗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概述刑事案件卷宗是记录刑事案件办理过程、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内容的文件集合,是司法机关依法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依据。
刑事案件卷宗的编制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以下就刑事案件卷宗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阐述。
二、刑事卷宗的基本构成1. 立案审批表:记录案件来源、立案时间、立案理由等内容。
2. 受案登记表:记录案件接收时间、接收人、案件来源等内容。
3.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记录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职业、政治面貌、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
4. 侦查终结报告:记录侦查过程中采取的侦查措施、侦查结果、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
5. 逮捕决定书、逮捕通知书、逮捕执行回执:记录逮捕决定的时间、逮捕理由、逮捕机关、逮捕期限等内容。
6. 检察机关起诉书、起诉书副本、起诉书送达回证:记录起诉书的送达时间、送达地点、送达人等内容。
7. 一审、二审、再审、死刑复核等法律文书:记录案件的审判程序、审判结果、上诉、抗诉、申诉等情况。
8. 执行通知书、执行回执:记录判决、裁定、决定书的执行情况。
9.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笔录: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的供述和辩解。
10. 证人证言笔录:记录证人提供的证言内容。
11. 鉴定结论:记录鉴定机构对案件相关问题的鉴定意见。
12. 勘验检查笔录:记录侦查机关对现场、物证、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过程和结果。
13. 视听资料:记录案件相关的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
14. 物证、书证:记录案件相关的物品、文件等。
15. 其他证据材料:记录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三、刑事卷宗的编制和管理1. 编制要求:刑事卷宗的编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规范。
2. 编制程序:刑事卷宗的编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立案审批表、受案登记表、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等材料应当在案件立案后及时编制。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目录一、刑事卷宗 (1)(一)刑事诉讼卷宗(指报捕、起诉的卷宗) (1)1、诉讼文书卷(正卷) (1)2、证据材料卷(正卷) (1)3、侦查工作卷(附卷) (1)4、《卷内文件目录》填写方法 (1)(二)未破、未结刑事卷宗 (2)1、卷宗的前半部分为法律文书 (2)2、前半部分法律文书 (2)二、行政卷宗 (2)附件1:诉讼文书卷材料排列顺序 (4)附件2:证据材料卷材料排列顺序 (8)附件3:侦查工作卷材料排列顺序 (11)附件4:卷内文件目录 (14)附件5:案情说明表 (15)附件6:涉案人员名单表 (16)附件7:备考表 (17)附件8:行政管理处罚案卷材料排列顺序 (18)一、行政案卷封面 (18)二、卷内文件目录 (18)三、案情说明表 (18)四、涉案人员名单表 (18)五、卷内文件材料 (18)(一)案件处理结果的相关文书材料 (18)(二)案件来源、受理情况及回避的相关文书材料 (19)(三)案件调查的相关文书材料 (19)(四)行政处罚告知、听证的相关文书材料 (21)(五)执行情况的相关文书材料 (21)(六)其他应当存入案卷的文书材料 (22)六、备考表 (22)七、案卷封底 (22)附件9:卷内文件目录 (24)附件10:案情说明表 (26)附件11:涉案人员名单表 (28)附件12:备考表 (29)一、刑事卷宗(一)刑事诉讼卷宗(指报捕、起诉的卷宗)凡需要报捕、起诉的案件必需将卷宗所有材料分为三卷装订。
1、诉讼文书卷(正卷)指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起诉的诉讼案卷。
包括法律文书。
诉讼文书卷材料卷排列顺序详见附件1。
2、证据材料卷(正卷)指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起诉的诉讼案卷。
包括讯问、询问、侦查措施、鉴定材料。
证据材料卷材料排列顺序详见附件2。
3、侦查工作卷(附卷)指移交公安机关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以备查阅的案卷。
包括案件侦办过程中形成的内部呈请类文书、秘密侦查材料和不宜公开的秘密材料等应归入副卷。
司法部工作人员如何处理案件卷宗

司法部工作人员如何处理案件卷宗案件卷宗是司法工作中的重要文件,涵盖了案件的各种材料和证据。
正确处理案件卷宗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治秩序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查阅等方面介绍司法部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案件卷宗。
一、案件卷宗的整理案件卷宗的整理是指对案件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确保案卷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在整理过程中,司法部工作人员应遵循以下步骤:1. 材料分类:将案件相关的各类材料按照性质进行分类,比如诉状、证据、调查笔录等。
可以使用文件夹、袋子或其他分类工具进行区分。
2. 材料整齐:确保案卷内的材料有序排列,不得有缺页、破损等情况。
可以使用夹子或文件袋将相似性质的材料固定在一起。
3. 编号标注:对每个案卷进行编号,并在案卷封面和材料上标注相应编号。
编号可以采用阿拉伯数字,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二、案件卷宗的归档案件卷宗的归档是指将已经结案或处理完毕的案件卷宗进行保存,方便后续查阅和参考。
归档的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 案件分类:将结案或处理完毕的案件卷宗按照案件性质进行分类,比如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
可以使用文件柜或书架进行分类存放。
2. 按日期排序:对于同一类型的案件卷宗,按照归档日期进行排序,以便后续查阅时能够快速找到目标卷宗。
3. 标注归档位置:在每个案件卷宗封面或背面标注归档位置,包括文件柜编号、书架编号等信息。
确保卷宗放置的位置能够快速定位。
三、案件卷宗的查阅案件卷宗的查阅是司法部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研究、诉讼准备、执法执行等工作中常见的需求。
查阅案件卷宗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 遵循规定程序:根据司法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查阅手续。
可能需要填写申请表、出具身份证明等,确保查阅权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案卷返还:案卷查阅结束后,应及时将案卷归还原位置,确保案卷的安全和完整性。
不得私自更改案卷内容或丢失案卷材料。
3. 查阅记录:对于查阅案卷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查阅记录,包括查阅时间、目的、查看的具体材料等内容。
(档案管理)有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规定

楚雄市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规定(2005年12月21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修改通过)为使我院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统一、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并作为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卷宗装订顺序的评查标准。
案件卷宗材料的装订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执行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顺序,兼顾文书材料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
一、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刑事公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副本2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刑事自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刑事自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7)答辩状及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证据收据及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0)证据收据及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2)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3)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4)庭审笔录(15)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6)代理词、辩护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有则装订)(24)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刑事自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7)答辩状及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证据收据及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0)证据收据及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2)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3)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代理词、辩护词(18)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9)宣判笔录(20)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1)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2)二审法院退卷函(23)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4)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有则装订)(25)执行款收据、领条二、民商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民事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民事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三、行政诉讼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般均应分内外卷装订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行政起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四、执行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目录(2)执行案件立案审查、流程管理信息表(3)案件执行流程跟踪表(4)执行申请书(5)执行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执行费收据(7)执行标的明细表(8)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9)执行笔录(10)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关手续、笔录(11)案件讨论笔录(12)民事裁定书正本1份、副本1份(13)民事裁定书送达回证(14)执行款物收据及领条(15)案件执行结案报告本规定自2006年1月起执行。
《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2021版)》

附件一行政案件装订挨次1、卷内文书名目2、公安行政惩罚打算书3、惩罚打算书审批表4、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5、收缴/追缴物品清单(审批表)6、送达回执7、责令通知书8、治安调解协议书及协议履行状况9、不予行政惩罚打算书10、终止案件调查打算书11、收容训练/延长收容训练打算书、提前解除收容训练决定书、解除收容训练证明书12、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打算书、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打算书、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13、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打算书、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14、遣送/驱除出境打算书15、受案登记表16、接受证据清单17、移送案件通知书18、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19、撤销案件打算书20、指定管辖打算书21、受案回执22、回避申请书23、回避/驳回申请回避打算书/告知书24、刑事案件案卷说明性材料(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25、当场盘问、检查/连续盘问笔录26、连续盘问通知书27、连续盘问审批表28、延长连续盘问时限审批表29、传唤证30、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打算书、解除拘留审查打算书31、限制活动范围打算书32、违法嫌疑人的陈述、申辩、辨认笔录33、被侵害人陈述、辨认笔录34、证人证言、辨认笔录35、检查证、勘验/检查/现场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36、证据保全打算书、证据保全清单及照片(审批表)37、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38、鉴定礼聘书39、鉴定、检测机构及鉴定人员资质证明40、鉴定意见41、鉴定意见通知书42、公安行政惩罚告知笔录及拟被惩罚人的陈述、申辩记录43、行政惩罚告知后负荷的相关文书材料44、听证申请书、进行听证通知书、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45、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书46、调解笔录47、书证4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49、物证(照片及其说明)50、民警对查获状况、现场状况等的证明51、行政拘留/收容训练/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回执52、住手执行行政拘留建议书53、住手执行行政拘留打算书54、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书55、担保人保证书或者收取保证金通知书56、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打算书57、退还保证金通知书58、没收保证金打算书59、恢复执行行政拘留打算书60、罚没收据61、强制执行打算书62、代履行打算书63、强制执行申请书64、催告书65、被惩罚人的身份证明66、前科、处理状况材料67、行政复议打算书68、行政判决书、裁定书69、其他材料70、案件考评表注:1、案件处理结果的审批材料、上级机关的批准书以及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予以行政拘留的许可证明材料或者报告、通报材料应当放在案件处理结果的相关文书材料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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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卷宗整理的标准如下:
(一)法律文书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受案登记表
4、110接警记录、行政机关移送函等其他首次接报案证明材料
5、受案回执
6、立案决定书
7、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复核申请书、复议决定书
8、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检察院)、不立案理由说明书
9、通知立案书(增加)
10、指定管辖决定书
11、移送案件通知书
12、拘传证
13、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14、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5、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16、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17、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8、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9、变更逮捕措施通知书
20、不需要继续羁押检察建议书、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1、释放通知书
22、释放证明书
23、入所健康检查表(证明侦查行为合法的证据材料单独立卷的,入所健康检查表归入该卷。
)
24、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保证人身份资料)、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保存证件清单、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复议、复核、维持、撤销变更文书材料)、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复议、复核、维持、撤销变更文书材料)、通知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25、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26、通辑令
27、特殊身份犯罪嫌疑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国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批复、通报材料
28、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
29、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复印材料)
30、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31、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32、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移送起
诉等案件有关情况向辩护律师告知)
33、辩护律师意见
34、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回避申请复议书、复议决定书
35、撤销案件决定书、死亡通知书、告知书
36、终止侦查决定书、告知书
37、起诉意见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38、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违法所得清单
39、强制医疗意见书
40、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材料或因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41、卷宗封底
(二)证据材料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犯罪嫌疑人照片、身份证明
4、提讯提解证
5、讯问笔录、传唤证、传讯证、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鉴定意见通知书(讯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采取传讯、传唤措施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传唤证、传讯证应与当次讯问笔录一同列入卷宗,排在当次讯问笔录之前)
6、被害人陈述材料、报案材料、询问通知书、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询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询问通知书排放顺序同传唤证)
7、证人证言、询问通知书、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询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询问通知书排放顺序同传唤证)
8、现场勘验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
9、解剖尸体通知书、死因鉴定意见、尸检工作记录、尸体照片、伤情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通知书(需要告知鉴定意见的,应当将鉴定意见通知书放在相应的鉴定意见文书之后)
10、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调取证据或照片
11、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扣押证据清单、登记保存清单、扣押证据或照片、登记保存证据照片
12、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登记保存清单)、扣押证据或照片
13查封决定书、查封笔录、查封清单、查封证据照片
14、协助查封/解除查封通知书、查封/解除查封清单、查封/解除查封证据照片
15、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回执)、财产登记材料、记录
16、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告知书(告知相关人员有权申请出售)
17、扣押/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
18、侦查实验笔录、辨认笔录
19、检查笔录、复验复查笔录
20、鉴定聘请书、鉴定意见
21、发还清单、随案移送清单、销毁清单
22、犯罪嫌疑人前科、立功等与量刑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23、其他说明性证明材料(抓获经过、民警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
24、卷宗封底
(三)补充侦查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换押证
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
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
7、卷宗封底
补充侦查卷也可以按照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所列事项逐一对应补充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
补查提纲所列事项较多,可以先分类合并,再将补查材料对应排列。
(四)秘密类证据材料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4、执行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
5、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
6、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7、技术侦查、隐匿身份侦查、控制下交付获取的证据材料
8、采取保护措施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作证材料
9、卷宗封底
(五)侦查工作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侦查终结报告
4、呈请报告书及法律审核手续(按时间顺序排列)
5、侦查工作方案及呈请领导批示
6、讯问计划、研究讨论案件记录等
7、办案协作函
8、调查计划
9、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复议、复核意见书底稿及有关领导批示的修改稿
10、其他有保存价值、反映侦查活动情况的材料,包括除诉讼使用外的侦查询问材料;来往公函、信件;有关案件线索转交通知单、移送清单;先期采取行政措施的有关文书、材料;案件审核、研究的其他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