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JTS+176-2020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
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20.10.30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86号
•【施行日期】2020.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港口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0年第86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
的公告
《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程》)为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 176—2020,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规范》施行后,新建集装箱码头原则上应配套建设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
《规范》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
(/syportal/sybz)下载。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0月30日。
2024年集装箱堆场的安全规定(三篇)

2024年集装箱堆场的安全规定集装箱堆场依据货物类别的不同,分别设立了针对性的管理区域与措施。
一般而言,集装箱在水下能够维持____小时的水密状态,因此,面对一般的风雨天气,其结构的稳定性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集装箱的设计使其在封闭状态下能够抵御雨水侵入,除非箱顶存在破损。
鉴于此,大多数集装箱港区和堆场均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箱顶的常规检查工作。
集装箱根据装载情况分为重箱(装有货物)与空箱(未装货物)。
通常,重箱的堆叠高度最多不超过____层,因此,无需担心其在风力作用下被吹落。
而空箱则可以堆叠到____层高,由于空箱无货物,自重较轻,在强风天气下有可能被吹落。
空箱通常会以超过百只的数量紧密排列,形成长方形阵列,相互之间产生足够的支撑力,以增强抗风能力,仅需采取简单的外围固定措施即可。
危险品集装箱必须存放于专门的危险品堆场,此类堆场配备了监控系统、喷淋装置和巡检机制。
危险品箱的堆叠高度不得超过____层,且对于高风险的危险品,不得放置于上层,从而避免倾倒的风险。
危险品在送入集装箱前,必须进行外包装处理,通常采用密闭桶装后集中打包的方式,即便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也能有效防止损坏或泄漏。
而用于存储气态、液态等危险品的集装罐,其外层充填惰性气体,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性。
对于特种箱,如危险品箱,设有专门的堆放区域。
这些区域一般位于特设的仓库中,配备有专业的消防和安全设备,用于检测危险品货物。
在风力不超过6级的条件下,____层至____层的集装箱堆叠不会轻易被吹倒。
如遇必要,可在箱子底部安装底锁进行固定。
面对强风天气,如台风等,则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例如建立档风墙和设置固定锁,以确保安全。
2024年集装箱堆场的安全规定(二)集装箱堆场依据货物类别的差异,制定了针对性的管理分区及措施。
一般而言,集装箱在水下能维持____小时的水密状态,因此,通常情况下的风雨对集装箱并无影响。
集装箱具备良好的防雨性能,由于处于密封状态,除非箱顶出现损坏,否则不会受雨水侵入。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4171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范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范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设施规范:1、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建造规范及标准,经所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港口有关危险货物作业的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
3、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内的安全设施应齐全,必须包括防火、防高温、防风、防泄漏等设施,安全管理措施必须到位。
4、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要远离港口其他设施和人员稠密地区,必须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要有隔离设施。
5、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严禁烟火,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以及急救、防护设施设备。
6、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必须设立“危险货物分类特性及注意事项”宣传标牌和安全告知牌,提示安全警告。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2020年9月目录一、工作简况 (1)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内容的论据 (5)三、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23)四、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说明 (24)五、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24)六、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的建议及理由 (24)七、与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的政策措施 (25)八、需要对外通报的建议及理由 (25)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25)十、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 (25)十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 (25)十二、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26)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和调整<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等6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8〕8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开展<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1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审查的函》(交办科技函〔2019〕337号)的要求,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的制定由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委托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和技术审查,标准计划编号为20183404-Q-348,由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承担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2007年颁布施行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JT397—2007)对于规范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保障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十年来,《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继进行了制修订,《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需要做好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的衔接。
装卸工艺技术的创新,科技装备的提高,以及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在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方面所暴露出的漏洞和不合理因素,也迫切需要对现有《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修改,补充完善安全要求,并形成国家标准以替代现有的交通行业标准,从而进一步提升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水平,保障港口安全运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12.19•【文号】交办水〔2016〕178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交办水〔2016〕1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为指导各地排查治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现予印发。
使用中如遇重要情况,请及时向部水运局反映。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6年12月19日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第一条为了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运输部有关隐患治理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港口区域内危险货物作业,用于指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判定各类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5个方面:(一)存在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情况,或者危险货物存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危险货物作业工艺设备设施不满足危险货物的危险有害特性的安全防范要求,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三)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应急设备的配备不能满足要求,或者不能正常运行、使用的;(四)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或装卸储运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间距)不符合规定的;(五)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的。
第四条“存在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情况,或者危险货物存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超出《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范围和有效期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二)仓储设施(堆场、仓库、储罐,下同)超设计能力、超容量储存危险货物,或者储罐未按规定检验、检测评估的;(三)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储存,管道超温、超压、超流速输送,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要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行的;(四)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相关设备设施超期限服役且无法出具检测或检验合格证明、无法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五)装载《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1.1项、1.2项爆炸品和硝酸铵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未按照规定实行直装直取作业的;(六)装载《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1类爆炸品(除1.1项、1.2项以外)、2类气体和7类放射性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超时、超量等违规存放的;(七)危险货物未根据理化特性和灭火方式分区、分类和分库储存隔离,或者储存隔离间距不符合规定,或者存在禁忌物违规混存情况的。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模版(2篇)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模版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是储存、管理和运输危险货物的场所,具有高风险和复杂性。
为了确保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模版,供参考。
一、安全管理体制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2.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场地规划和设计1. 划定场地边界并设立围墙、栅栏等防护设施,设置入口和出口,并安装监控设备。
2. 设计合理的集装箱堆放区域,确保通风良好、防火安全和易于疏散。
3. 设置危险货物储存区域,并根据危险类别进行分类和标识。
三、消防安全1.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制定消防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3. 定期清理危险货物堆放区域,防止杂物积聚,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四、安全设施和设备1.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安全警示标识、防爆器材等。
2. 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并保证24小时监控并存档记录。
3. 设立应急救援中心,配备急救设备和人员,并建立应急救援预案。
五、人员安全1.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掌握危险货物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知识。
2. 设立安全守则,要求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禁止吸烟等。
3. 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对安全的重视和应急能力。
六、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1. 进行危险货物堆场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出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如气体监测仪、温度计等,随时监测危险货物的环境状况。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七、应急处置1. 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部门。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药品,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港口危险品集装箱的风险防范设计

港口危险品集装箱的风险防范设计作者:苗青肖笋来源:《中国水运》2013年第08期摘要:由于危险品集装箱具有的危险特性,因此需对预防港口危险品集装箱装卸和堆存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措施进行专门的设计,以确保港区安全。
本文将从码头和堆场两个部分探讨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和堆存过程中的风险防范的设计。
关键词:危险品集装箱风险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能源和化工产品的需求也急速增长,危险品的品种和数量日益增加,水路运输已成为危险品运输的重要方式。
通常,运输普通集装箱的码头也运输危险品集装箱,虽然危险品集装箱运量相对较少,但是危险品集装箱在运输或堆存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将会对港口运营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因此,在科学规划和布置港口集装箱运输的同时,加强港区危险品集装箱的风险防范措施设计对减少集装箱码头的安全隐患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码头风险防范设计1、码头风险防范的设计范围危险品集装箱在装卸的过程中,如果产生少量危险品的泄漏,若操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遇到降雨时,码头面的污染物将被雨水冲刷进入周边水体,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由于集装箱码头多采用集装箱装卸桥进行装卸作业,无法像石油、化工码头一样进行小面积围堰的污水收集,因此如果产生初期雨污水和事故泄漏,需进行全码头面的污水收集。
2、污水收集池容积的确定由于码头结构的限制,集装箱码头污水收集池容积主要考虑初期雨污水量和一个集装箱事故泄漏量,暂不考虑消防水的储存。
污水收集池统计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两种方法。
方法一: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采用设计暴雨强度计算,按降雨开始后一定时间内降雨量作为初期雨水量,将降雨前10~15分钟雨水量作为初期雨水。
方法二:参考当地暴雨强度资料,采用历年统计资料中的一小时最大降雨量,取降雨前10~15分钟雨水量作为初期雨水。
两种方法计算得到的初期雨水量相当,因此设计中取两者中的较大值作为污水收集池的容积。
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附录B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1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流程1.1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流程见图1。
图 1 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流程1.2 涉及第1类爆炸品的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应采用事故后果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1.3 涉及有第2.1项易燃气体或第2.4项毒气体的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应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应将企业内所有的危险货物堆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1.4 本附录1.2及1.3规定以外的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
2 事故后果法2.1 计算程序事故后果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流程见图2。
图 2 事故后果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流程2.2 基础资料收集2.2.1 与爆炸品有关的工艺过程资料,包括爆炸品资料、堆场平面布置图、工艺过程描述等。
2.2.2 堆场外部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周边情况,包括周边土地使用状况、地形状况、居民与人口分布统计资料等。
2.3 最严重事故情景确定2.3.1 辨识堆场中涉及爆炸品的单元,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 50089)规定,确定该堆场内能够发生同时爆炸的最大爆炸品数量,并将该数量爆炸品同时发生爆炸的情景作为最严重事故情景。
2.4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2.4.1 根据最严重事故情景以及表1给出的空气冲击波超压安全阈值,按式(1)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R Q .R Q .R Q P 312323113414++=∆ (1)式中:ΔP ——空气冲击波超压值,单位为105帕斯卡(Pa);Q ——一次爆炸的梯恩梯炸药当量,单位为千克(kg);R ——爆炸点距防护目标的距离,单位为米(m)。
表 1 不同类型防护目标的空气冲击波超压阈值单位:帕斯卡2.4.2 因地形条件对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造成的影响可参照GB 50089-2018附录A,对计算得到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