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废止《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废止《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公安局
•【公布日期】2024.07.29
•【字号】榕公规〔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废止《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
定》的通知
榕公规〔2024〕1号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有关规定,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决定对《福州市治理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榕公综〔2016〕148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废止情况,由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及时报属地人民政府。
福州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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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632-2015《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DB 50/T 632—2015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1、GB/T 8170、GA 653、GA 654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火灾高危单位 high fire risk unit 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 所、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3.5 符合 confirmity 满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能达到预期消防安全目标。
注 1:本标准中的“符合”即为通常意义的“合格”。 注 2:每一被评估对象有其适用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评估时需参考相应条款的“注”和附录 D。 注 3:在本标准中术语“符合”、 “不符合”和“有缺陷”均针对“要素”而言。
3.6 不符合 nonconfirmity 根本性或系统性地不满足法律法规、规章或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完全不能达到预期消防安全
目标。
注 1:“不符合”即为通常意义的程度“严重”的“不合格”。 注 2:“不符合”的界定一般按以下原则: —— 对于重要项,当实际结果/状态偏离标准要求超过 20%时,一般应视为“不符合”;例如“疏散总宽度”、“防 火分区面积”等项目,当实际值偏离标准值超过 20%时,应视为“严重”的“不合格”,即本标准中的“不符合”。 —— 对于一般项,当实际结果/状态偏离标准要求超过 40%时,一般应视为“不符合”;例如“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的完好性”、“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投保额度”等项目,当实际值偏离标准值超过 40%时,应视为“严重”的“不合格”, 即本标准中的“不符合”。 注 3:消防及相关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条款、DB 50 201 中规定的“主控项目”、DB 50/T 24 中规定的 A 类 项目及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均属于“重要项”;其他项目属于“一般项”。
2023年福建省书记员招聘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word版

2023年福建省书记员招聘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学校: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_一、选择题1.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不可以使用武器的是()A、劫持人质,危及公民生命安全B、暴力抗拒人民警察执法,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C、使用爆炸物品实施犯罪D、组级织淫秽表演答案:D2.张某重伤他人被刑事拘留。
一个月后,公安机关查明张某尚未满14周岁,遂依照《刑法》第14条释放张某。
张某的父亲提出赔偿要求,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局应如何处理?()A、给予适当赔偿B、不予赔偿C、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给予张某一个月的损失赔偿D、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答案:B3.某县公安局和某县交通局共同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侵权,赔偿请求人向某县公安局请求赔偿。
某县公安局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某县公安局收到请求后,应当立即通知某县交通局,两机关协商后,共同向请求人赔偿B、某县公安局收到请求后,应当告知请求人要同时向某县交通局申请C、某县公安局收到请求后,应当先予赔偿D、某县公安局收到请求后,应当告知请求人向两级关的共同上级机关某县人民政府申请答案:C4.无业游民王某,平时喜欢恶作剧取乐。
一天,王某见一头公牛在村头吃草,便寻来一挂鞭炮绑于牛尾并点燃,公牛遭惊吓,发疯般冲向王某,王某急忙逃避。
公牛紧追不舍,眼看即将追上,情节之下,王某拉过旁边一名老太太刘某挡在身前,导致刘某因惊牛严重冲撞而死亡。
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A、王某不构成犯罪,其行为是紧急避险行为B、王某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王某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D、王某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答案:C5.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律责任的归结要讲求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B、法律责任的免除即无责任C、法律责任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力D、法律责任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违法与违约答案:B6.把法律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的主要依据是()。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农渔发〔2020〕27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农渔发〔202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长江十年禁渔、渤海综合治理和涉外渔业综合管理等决策部署,强化渔政执法攻坚,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文件要求,我部研究制定了《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向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反馈。
农业农村部2020年12月29日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渔政执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各级渔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实施渔业行政执法,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裁量合理,文书规范,廉洁高效,增强公信力。
第四条渔政执法人员应当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第五条渔政执法活动应当由二名以上渔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
渔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执法的内容和依据。
江苏消防0003-2020版《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Word可编辑版本

JFPA 团体标准T/JFPA 0003—2020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Guidance on fire safety assessment of workplaces目次前言 (II)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评估流程 (2)4.1评估工作内容 (2)4.2评估的流程 (2)5评估单元及评估内容 (3)5.1一般规定 (3)5.2消防安全管理单元 (3)5.3建筑防火单元 (4)5.4消防设施单元 (7)6消防安全等级评定 (13)6.1评估指标体系 (13)6.2评估指标量化计算 (14)6.3消防安全等级判定 (16)7评估报告 (16)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参照表 (18)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35)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消防部门、社会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高校和研究院所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七个章节和两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估流程、评估单元及评估内容、消防安全等级评定、评估报告等。
本标准由江苏省消防协会火灾预防专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建筑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徐州中矿消防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徐州原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国庆、闫怀林、梁军、俞翔、孙泽世、孙花、周伟、褚鹏、赵永昌、杨圣林、赫永恒、崔胜宽、陈飞、马全明、岳德ft、方忠年、付中英、杨广、田波、杨雪峰、孙辉、任宇、胡肖辉、孙良、刘洪永、张国维、常鸿飞、王凌绪。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1总则1.1本标准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工作程序及步骤、评估单元及内容、消防安全评估结论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的要求。
航空安保管理责任考核细则

2.3.1. 严重差错.........................................................................................................25
2.3.2. 一般差错.........................................................................................................28
1.1.2. 各单位安保管理部门 ....................................................................................... 5
1.1.3. 南阳基地保卫部...............................................................................................6
2
保卫部安全员一部、保卫部安全员二部、保卫部广州空警大 队、珠海直升机分公司保卫部、南阳基地保卫部、上海分公 司安全服务质量管理部、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保卫 部、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保卫部、广州白云国际物流 有限公司安全运行部、市场营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州飞 行部安全管理处、机务工程部办公室、客舱部安全管理处、 货运部广州安检站、运行指挥中心安全管理处、地面服务保 障部安全管理处、航空服务部综合管理部和航空食品部运行 管理部共计 34 家单位。
4
1. 航空安保管理责任基础考核指标 本部分考核分值为 50 分
1.1. 航空安保基础考核一类指标 本条考核分值为 35 分
1.1.1. 各分子公司保卫部及股份保卫部直属单位 1.1.1.1. 防止劫机、毁机事件,杜绝空防事故; 1.1.1.2. 杜绝因人为原因导致的空防安全和生产运行安全事
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处罚决定
案例分析
某小区消防设施存在严重问题 ,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相关规定,小区物业管理 部门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对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了相 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 令整改等措施。
该案例中,消防部门根据小区 物业管理部门未履行消防安全 职责的事实,依法进行了行政 处罚,旨在督促物业管理部门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吊销许可证照
对违法当事人依法吊销其有关许可证照,使其失去从事某项业务活动 的资格。
处罚情节的认定
轻微情节
如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及 时改正等,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特别严重情节
违法行为极为严重、造成重大损 失或拒不配合调查等,应给予严 厉处罚。
一般情节
违法行为较轻但并非初次违法, 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 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他们能 够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
强化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对自由裁量 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 滥用。
加强社会监督
公开执法信息
通过公开消防行政处罚的信息,增加 执法透明度,让公众了解执法情况, 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规定,商场存在消防安 全违法行为。
对商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 施。
该案例中,消防部门根据商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后果,依法进 行了行政处罚,体现了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案例二:某小区消防设施不合格的行政处罚
小区消防设施不合格概述
处罚依据
的监督,确保处罚的公正 性和合理性。
处罚公示
4
将处罚决定公示,接受社 会监督,提高处罚的公信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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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各支队:现将《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队。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标准(试行)第一条为合理运用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推进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消防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实施的消防行政处罚。
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条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实施处罚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款:(一)建筑面积不足二千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不足三千平方米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不足一万平方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不足五百平方米的甲、乙类厂房库房,不足五千平方米的其他工业建筑,或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形的,处三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二)建筑面积二千平方米以上五千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三千平方米以上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一万平方米以上三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民用建筑;五百平方米以上二千平方米以下的甲、乙类厂房库房,五千平方米以上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工业建筑,处八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建筑面积超过五千平方米但不足八千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超过一万平方米但不足二万平方米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超过三万平方米但不足五万平方米的其他民用建筑;超过二千平方米但不足五千平方米的甲、乙类厂房库房,超过一万平方米但不足二万平方米的其他工业建筑,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建筑面积八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民用建筑,五千平方米以上的甲、乙类厂房库房,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工业建筑,或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形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实施处罚的,责令停止使用,并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款:(一)建筑面积不足二千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不足三千平方米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处三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二)建筑面积二千平方米以上五千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三千平方米以上一万平方米以下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处八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建筑面积超过五千平方米但不足八千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超过一万平方米但不足二万平方米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建筑面积八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条根据《消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实施处罚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款:(一)建筑面积不足二千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不足三千平方米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不足一万平方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不足五百平方米的甲、乙类厂房库房,不足五千平方米的其他工业建筑,或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形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二)建筑面积二千平方米以上五千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三千平方米以上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一万平方米以上三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民用建筑;五百平方米以上二千平方米以下的甲、乙类厂房库房,五千平方米以上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工业建筑,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建筑面积超过五千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超过一万平方米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超过三万平方米的其他民用建筑,超过二千平方米的甲、乙类厂房库房,超过一万平方米的其他工业建筑,或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形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条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实施处罚的,责令改正,并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款:(一)消防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二)消防设施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现场立即改正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依法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现场立即改正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处罚。
第六条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三)、(四)、(五)项和第二款规定实施处罚的,责令改正,并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款:(一)挪用消防器材,或者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或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可以当场改正并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对单位处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警告;(二)挪用消防设施,或者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或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没有当场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三)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者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或者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一年内第二次监督检查发现本条(一)、(二)项违法行为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存在本条列举违法情形之一,或者累计监督检查发现同类违法行为超过2次的,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实施处罚的,责令改正,并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款:(一)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门窗数量或面积占总数30%以下的,处五千元罚款;(二)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门窗数量或面积占总数超过30%但不足50%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三)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门窗数量或面积占总数50%以上80%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四)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门窗数量或面积占总数超过80%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实施处罚的,责令改正,并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款:(一)存在三条以下的一般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改正措施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二)存在四条以上的一般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改正措施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改正措施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改正措施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第九条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实施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并按照场所居住人数处罚款:(一)居住人数三人以下的,处五千元罚款;(二)居住人数超过三人的,在前述规定基础上,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时,每增加一人,并处罚款的额度上调五百元至一千元;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时,每增加一人,并处罚款的额度上调二百元至五百元。
第十条存在《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二)项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处罚:(一)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1吨以下,或者非法携带2公斤以下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拘留;(二)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1吨以上5吨以下,或者非法携带2公斤以上10公斤以下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超过5吨,或者非法携带的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超过10公斤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十一条存在《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处罚:(一)谎报火警,影响消防指挥中心正常工作,消防指挥中心尚未调度消防队出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谎报火警,消防指挥中心已调度消防队出动,或者一年内谎报火警二次以上,或者谎报火警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存在《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四)、(五)项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处罚:(一)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二百元罚款;(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阻碍执行职务造成群众围观的;2.延误灭火救援展开的;3.阻碍执行职务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4.阻碍执行职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实施处罚的,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处罚:(一)违法行为人主动认识错误并立即加以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部位,或者在单位重点部位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重点部位吸烟、使用明火的,或者违法行为人不听劝阻、态度蛮横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十四条存在《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处罚:(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违法行为人主动改正或经教育后立即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过失引起火灾,火灾损失在十万元以下或者受灾三户以下,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火灾损失超过十万元但不足三十万元,或者受灾四户以上六户以下,或者造成一人重伤,或者造成二人以下轻伤的,处十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火灾损失在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不含本数),或者受灾七户以上九户以下,或者造成二人重伤,或者造成三人以上轻伤的,处十日以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影响灭火救援,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火灾损失在十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火灾损失超过十万元但不足三十万元,或者造成一人重伤,或者造成二人以下轻伤的,处十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火灾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者造成二人以上三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三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火灾损失超过五十万元,或者造成四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六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人员死亡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四)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能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尚未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造成影响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部分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灭失,尚不影响火灾事故调查结论的,处十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重要的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灭失,影响火灾事故调查结论,或违法行为人经指出违法行为后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五)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