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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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地位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地位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地位一、女性地位的变迁中国历史上,女性地位经历了明显的变迁。

在古代封建社会里,女性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受到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束缚。

然而,随着社会进步和女性意识觉醒的推动,女性地位逐渐得到提高。

1. 古代女性的地位在古代中国,女性的地位主要以家庭角色为基础,女性的主要职责是为夫家生儿育女和管理家务。

儒家思想的盛行使得男性从一出生就被赋予了更高的地位,而女性则被限制在家庭与丈夫的附庸地位上。

女性在政治、经济和教育等方面都没有发言权和参与度。

2. 名媛文化的兴起随着明清时期的名媛文化兴起,一些贵族女性逐渐拥有了受教育的机会和独立思考的空间。

这些女性通过文学、诗词和绘画等艺术形式展现自己的才华,为女性争取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认同。

3. 近代女性解放运动近代以来,特别是20世纪初,中国女性解放运动迅速兴起。

这一时期女性积极参与社会运动,争取政治权利和平等地位。

马克思主义的传入以及五四运动的影响,加速了女性解放的进程。

许多女性学者、作家和政治家脱颖而出,为中国女性争取了更多的权益。

二、女性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影响1. 古代女性的贡献尽管古代女性地位较低,但在历史上也涌现了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女性人物。

例如,武则天是唐朝时期唯一一个登上皇位的女性皇帝,她的统治期间对社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另外,孟姜女在古代传说中是一个坚强不屈的形象,她的故事代表着女性的勇气和坚持。

2. 近现代女性的成就近代以来,中国女性在不同领域展现出了巨大的影响力。

例如,宋庆龄是中国现代女性解放运动的重要领导者之一,她为妇女权益的争取付出了巨大努力。

同时,许多女性科学家、教育家和企业家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当代女性地位的变化和挑战尽管女性地位在历史上得到了提高,但现代社会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1. 性别歧视和待遇不公在就业领域,女性仍然面临着性别歧视和薪酬不公,很多女性在晋升和职业发展方面受到限制。

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及其历史启示

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及其历史启示

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及其历史启示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明灿烂的古国,女性在中国的历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古代中国,女性的地位一直处于被动、弱势的状态,受到男性的压迫和限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演变,女性的地位也经历了许多变化。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探讨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及其历史启示。

一、古代女性的地位在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盛行,女性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其地位与社会地位、经济等因素密切相关。

尤其是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女性地位更加低下。

在古代中国,男性为家族传承、家族延续制度的保护者和传承者,女性则被视为娘家的财富和未来家庭的支出。

因此,婚姻对于女性来说是一条通过嫁妆牢牢地绑在丈夫家庭里的红线,而婚姻又是女性传宗接代和获得信仰上的肯定的唯一途径,故古代中国女性婚姻地位举足轻重,不可小觑。

除了婚姻,在古代的职业和社会中,女性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女性很少有机会进入政治、军事、宗教等领域。

女性只能在家中主持家务,也就是古代所说的“三从四德”,即顺从丈夫、顺从父亲、顺从岳母和谦让。

凡是不符合妇德的行为,都会被视为不道德和不守规矩,被社会所不容。

这种传统的古代思想,使得女性的权利长时间得不到尊重和保护,女性们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二、女性地位的逐渐提高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女性的地位也逐渐得到了提高。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女性地位得到提高的一个时期,唐朝时期的女性能够参加政治、学习文书、作诗等活动。

唐朝女皇武则天,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唯一拥有过自己名字的女皇,她推动了唐朝女性地位的提高。

同时,在宋朝和元朝时期,女性的地位也得到了逐渐提高。

宋朝时期,传统的封建礼教开始走向瓦解,女性也逐渐获得了更广泛的社会参与和职业选择。

在元朝时期,由于外族人统治,对传统文化的重视程度降低,这也给社会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包括女性在内。

到了明清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女性的地位也有所提高。

女性有了更多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机会,并开始进入商业和手工业领域。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一,历史朝代分析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1,夏商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

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所以,母系社会妇女地位肯定是高!2.周朝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

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

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

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

3.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兵荒马乱,国家与国家经常打仗,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所以女人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

于是,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

因此,春秋战国时期,妇女稍微有一点地位,4.秦朝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

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

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

因为,秦朝时期出现三纲五常,父系社会开始明显,妇女地位由此下降!此处省略汉、三国、南北朝、晋等朝代 5.隋唐时期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

6.宋朝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7.元、明、清到了元明清时候,从元朝开始,由于种族和文化的差异,导致社会风气下降,到了明清时代,全女开始裹脚,女性地位遭受最严重的压迫!8.民国以后民国时期,先是解放小脚,接着是解放足不出户,笑不露齿,然后是解放大辫子,最后是解放内衣。

中国古代女性地位与传统观念的影响

中国古代女性地位与传统观念的影响

中国古代女性地位与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古代女性地位一直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这些观念对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古代中国,女性被视为弱势群体,受到男性主导的社会结构的限制。

本文将探讨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以及传统观念对女性的影响。

一、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在古代中国,女性地位的演变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在早期的部落社会中,女性地位相对较高,她们在家庭和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封建制度的确立,女性的地位逐渐下降。

封建社会中,男尊女卑的观念深入人心,女性被视为男性的附属品,她们的社会地位受到严重限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女性地位在明清时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尤其是在明朝,女性的教育程度有所提高,一些女性开始参与社会活动。

然而,这种改善仍然是有限的,女性的社会地位仍然远远低于男性。

二、传统观念对女性的影响传统观念对女性的地位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男尊女卑的观念使得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受到限制。

女性被期望成为贤良淑德的妻子和母亲,她们的主要责任是侍奉丈夫和照顾子女。

这种观念使得女性无法追求自己的个人发展和事业。

其次,传统观念对女性的教育产生了负面影响。

在古代中国,女性的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她们被认为只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家务技能即可。

这种观念限制了女性的知识和能力的发展,使得她们无法参与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中。

此外,传统观念还对女性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产生了影响。

在古代中国,女性的婚姻往往是由父母或其他长辈安排的,她们没有选择自己的伴侣的权利。

一旦结婚,女性的地位就完全依赖于丈夫和婆家的支持。

这种观念使得女性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无法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现代女性地位的提升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改变,中国女性的地位在现代得到了显著提升。

新中国成立后,妇女解放运动的兴起为女性争取了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女性开始参与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她们在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的成就。

现代女性地位的提升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

中国古代的女性地位与角色

中国古代的女性地位与角色

中国古代的女性地位与角色中国古代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女性地位长期处于相对低下的状态。

然而,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古代中国的女性仍然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中国古代女性的地位与角色,并尝试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

一、女性地位的演变1. 原始社会:在原始社会中,男女并没有明显的社会分工,女性与男性一样都是打猎、采集的重要力量,地位相对平等。

2. 奴隶社会:进入奴隶社会,女性地位开始下降。

地主阶级的兴起使得男性成为社会的中心,女性开始被视为男性的财产,成为家庭的附属品。

3. 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中,女性地位进一步下降。

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庸,妇女三从四德的道德规范也限制了女性的自由。

4. 传统文化:同时,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女性的刻板印象与歧视态度也加剧了女性地位的低下。

例如,儒家文化中的“三从四德”思想以及足缚、小脚等习俗,都进一步限制了女性的发展空间。

二、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1. 家庭责任:古代中国的女性主要承担起了家庭的责任,她们要负责生育、照顾子女、照料家务等工作。

2. 夫妻关系:在古代中国,婚姻是门当户对、父母之命的事情,女性往往没有自主选择婚姻的权力。

在家庭中,女性需要服从丈夫,并且要侍奉公婆,起到维护家庭和睦的作用。

3. 教育子女:虽然女性地位低下,但她们在教育子女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女性通过传授孩子道德规范、家庭教育等方式,对子女的成长起到积极的影响。

三、女性在社会中的作用1. 家族地位:古代社会中,女性通过出嫁方式,为男方家族增添儿孙后代,进一步巩固了家族的地位。

2. 经济贡献:在一些情况下,女性也会通过经商、织布等方式为家庭带来收入。

尤其是在经济较为困难的时期,女性发挥了重要的经济支柱作用。

3. 文化传承:女性在古代文化传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她们参与并承担着一些传统文化的传承,如编织技艺、音乐歌舞等,保护了古代文化的传统。

总结:中国古代女性地位与角色的讨论是一个复杂的话题。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权益演进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权益演进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权益演进一、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在古代中国社会,女性地位受到严重限制。

儒家思想将女性视为家庭的附属品,强调女性的服从与孝顺。

妇女地位的低下导致她们在政治、经济和教育领域几乎没有发言权和权益保障。

二、封建社会妇女权益的提升随着封建社会的形成,妇女的地位逐渐有所提升。

封建社会中,有一些富贵家庭的女性能够接受教育,成为文人墨客的妻子或帮助丈夫处理家族事务。

同时,妇女在家庭内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她们有时也能通过家族、丈夫的关系获取一些特权。

三、近现代女性运动的兴起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革,女性开始大胆追求平等的权益。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社会涌现出了一批女性领袖,积极倡导妇女权益的改革。

在这一时期,女性的教育程度有所提高,开始进入社会各个领域,参与国家现代化进程。

四、新中国女性权益的保障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中国的诞生,也为女性权益的保障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积极推进妇女解放运动,取消了封建时代的婚姻制度,实现了男女婚姻平等。

此外,中国政府还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女性的权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五、当代女性的进步和挑战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女性地位和权益保障水平取得了巨大改善。

女性在教育、职业等领域有了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

然而,女性在职场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性别歧视和职业晋升难等问题。

此外,家庭和事业的平衡也给女性带来了压力。

六、未来女性权益的展望为了促进女性的全面发展和权益保障,中国社会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打破性别歧视的观念,加强对女性职场权益的保护和支持。

同时,加强女性教育,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和意识,推动性别平等进程。

总结:中国历史上,女性的权益演进经历了从受限制到逐渐解放的过程。

从古代女性地位低下,到封建社会妇女地位的提升,再到近现代女性运动的兴起,以及新中国女性权益的保障,中国妇女的地位和权益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然而,在当代社会,女性仍面临一系列挑战,在未来,应加强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和支持,推动性别平等进程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古代的女性地位演变

中国古代的女性地位演变

中国古代的女性地位演变中国古代的女性地位一直受到社会、家庭以及道德观念的束缚。

自古以来,女性一直处于从属和被压迫的地位,然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女性地位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

本文将探讨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转变,再到近现代的革命与解放。

一、奴隶社会时期在中国古代的奴隶社会,女性地位处于极度边缘化的状态。

她们被视为男性的财产,仅起到生育后代和维持家务的作用。

妇女在这个时期没有教育的机会,不能接触文化和知识,也不具备独立的社会地位。

二、封建社会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形成,女性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升。

封建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受到严格的约束,男尊女卑的观念始终存在。

女性被赋予了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如侍奉丈夫和家庭,承担生育和照顾子女的责任。

然而,仍然存在严格的家族制度和父权制度,女性依然受到男性的监管和控制。

尽管如此,一些杰出的女性在这个时期崭露头角,为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提升铺平了道路。

如西施、王昭君等美女通过自己的才华和美貌,在男性主导的社会中赢得了一定的地位和尊重。

另外,在诗歌和文学方面,有一些女性作家如李清照和蔡文姬等,通过自己的才华和作品,为女性争取了一定的尊重和声誉。

三、近现代的革命与解放进入近现代,中国社会经历了一场彻底的变革。

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兴起,为女性地位的提升打开了新的大门。

女性开始追求平等和独立,在政治、教育和就业等领域积极参与。

在新中国的成立后,女性地位得到了法律的保障和政策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取消了封建社会的婚姻习俗和不平等待遇,赋予了女性更多的权力和地位。

此外,女性在教育、职业和政治方面的地位也得到明显改善。

中国有越来越多的女性成为了政府官员、企业家、科学家和教育家,她们的地位在社会中得到广泛认可。

然而,尽管女性在各个领域取得了可观的进展,但女性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和不平等待遇。

社会舆论、职场歧视和家庭角色等问题,仍然限制了女性发展的空间和机会。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地位与性别平等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地位与性别平等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地位与性别平等中国历史悠久,涵盖了几千年的时间,其中女性地位与性别平等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在不同的朝代和社会环境下,女性的地位和权益经历了不同的演变和变革。

本文将从不同的历史时期和角度来探讨中国历史上女性地位的变迁以及性别平等的进展。

一、古代中国女性地位的变迁1. 原始社会:在原始社会中,男女平等的意识较为普遍。

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原始社会主要以“母系氏族”为基础,女性在家族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较高的地位。

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农业的出现,男性的社会地位逐渐提升,女性开始逐渐失去了原本的地位。

2. 封建社会:封建社会是中国历史上女性地位衰落的时期。

在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对女性地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儒家思想强调男尊女卑,认为女性应该安分守己,侍奉丈夫和家庭,不应该涉足社会和政治。

这导致了中国古代女性受到了严格的束缚以及剥夺了一些基本的权利。

3. 20世纪初:在20世纪初,中国经历了一系列的社会变革和思想解放,女性地位开始发生转变。

新文化运动的兴起推动了对传统封建观念的反思,女性开始有了更多的教育机会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

一些优秀的女性在文化、教育、科学等领域崭露头角,为中国女性争取了更多的权益。

二、现代中国女性的地位和性别平等1. 教育权益:近年来,中国女性在教育上的地位明显提高。

中国政府鼓励男女平等接受教育,大力推动普及义务教育,并且鼓励女性参与高等教育。

女性的受教育水平和受教育程度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有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高等学府,并且在各个学科领域都有杰出的表现。

2. 就业与职业发展:尽管女性在就业和职业发展方面还面临一些困境,但是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女性在就业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中国政府积极倡导性别平等就业政策,鼓励女性积极参与社会劳动,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越来越多的女性成为中国社会的中流砥柱,并在各自领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3. 女性权益保护: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体系的完善,中国女性的权益保护得到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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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摘要中国历史上,女性曾占据过主导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女在社会的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男性成为社会的主导者,而女性地位逐步降低,渐渐处于从属于男性,成为其附庸。

妇女逐步被排除于历史之外,成为历史的幕后者。

到了近代以后,女性社会地位有了逐步提高的趋势,但是要真正做到男女平等,还任重道远。

关键词: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历史变迁引言女性地位是指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的威望和拥有与控制家庭或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力。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女性地位大致来说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妇女相对受到男子的尊敬,即原始社会早期的妇女地位;二是男子至高无上,女子无权,即传统社会的妇女地位;三是男女平等,即现在和未来社会妇女的地位。

原始社会,中国处于母系氏族制度时期,对偶婚为其主要生化方式,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地位远远高于男子,并且受到尊敬。

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宋代理学的传播,禁欲思想成为主流,强调“三纲五常”,压抑妇女的地位,使女性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庸,生活地位低下。

现代,随着新思想的传播,男女平等日益成为主流思想,女性也重新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独特地作用。

因此,对女性地位的考察具有重大意义。

前人对这个问题已经做了深刻的研究,所以本文中笔者对女性地位的变迁仅仅是再做一下浅陋的阐述。

一、先秦时期母系氏族时期,主要从事采集果实,及简单的生活工具制做。

女性天生的优势就充分发挥。

由于女性在这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角。

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有父,在古人眼中,孩子的血统仅维持在母亲身上。

古代典籍中常称圣人乃其母感神而生。

如《尚书·尧典》说尧是其母庆都感龙而生。

种族的繁衍、氏族的维系似乎由女性起主要作用,使女性具有较高的地位。

这一时期并不是女性压迫男性,而是女性和男性在地位上具有一定的平等性。

如《史记》:“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

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

”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的产生,这时男子先天的优势就显现出来。

男子成了战争的主要力量。

男子在战争中获得的俘虏变成奴隶,自己成为奴隶主,进入了父权时期。

到了奴隶社会后期,为了巩固和强化男性的支配地位,便制定出了一系列宗法伦理的信条,女性地位更加全面低落。

沦为男子的附庸。

如《诗经》:“乃生男子,载弄之璋。

乃生女子,载弄之瓦。

”男女从出生时便被定,女子生来就注定无法与男子享同等的权力。

女子地位低下由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

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

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

——《氓》二、秦汉时期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

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

汉代女性相对还是比较开放的,儒家礼教的对女性的禁锢教条尚在初级阶段,汉武帝时期不分尊卑任用人才也是一大执政特色。

汉代女人可以协议离婚,寡妇可以再嫁、情侣可以私奔。

说到女性的地位,不能不说如今早已家喻户晓的吕后专政故事。

吕后多谋而果断,汉并天下后,曾经努力协助刘邦翦除异姓诸侯王。

她处死韩信,力促刘邦夷灭彭越宗族。

汉惠帝死后,吕后临朝称制八年,擅权用事。

汉朝这种所谓“母党专政”,“权在外家”的情形屡有发生,从而大大提升了女子的社会地位。

于是,就出现了汉朝女子尊贵的特殊的历史文化现象。

在汉朝,有名的女子不但可以封侯,还可以拥有爵位和封邑。

如汉高祖刘邦就曾封兄伯妻为阴安侯,吕后当政后,也曾封萧何夫人为酂侯,樊哙妻吕媭为临光侯。

汉宣帝刘询赐外祖母号为博平君,以博平、蠡吾两县户万一千为汤沐邑。

汉朝女子尊贵现象也使女子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占据较高地位。

据《后汉书·宋弘传》记载,汉光武帝时,湖阳公主新寡,刘秀便问起心中可有中意郎君。

湖阳公主说:“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

”表示对大司空宋弘德才与仪表的爱慕。

刘秀尽管愿意谋求撮合,但宋弘则以“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加以拒绝。

湖阳公主的婚事虽遭夭折,但她敢于主动追求有妇之夫的行为,真实反映了当时寡妇追求幸福婚姻生活社会风尚。

在日常生活中,直至东汉初年,男女交往仍是相当自由的。

民间因日常工作的需要,也不可能严行男女之防。

但是自东汉安帝开始,朝廷每每褒奖“贞妇”,安帝、顺帝和桓帝在改元赐民爵、粟、帛时,贞顺都是褒奖之列。

西汉成帝时,着名儒家学者刘向编校《列女传》一书,力主女子不宜专擅,应以三从为尚,同时刘向亦认为女性须“明是非,懂礼仪”,他在书中列举汉代以前足资女性效法或鉴戒的女子,分为母仪、贤明、仁智、贞节、辩通、孽娶等类,可见以刘向为代表的汉儒是要求女性修善去恶,培养多方面才德的看法。

公元119年汉安帝“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

一次贞洁,全族荣耀。

女子的克己牺牲可以换来家族虚荣心的满足。

上行则下效,硕儒显宦为了迎合当权者的贞操观念,大书特书,推行贞洁。

东汉的女性学者班昭(又称曹大家,即《汉书》作者班固之妹)着《女诫》一书,认为女子应当以协助夫家为先,又拟出一套为人妇者应以“敬慎”、“曲从”的态度来事奉舅姑和丈夫的行为准则。

《女诫》一书,对女性的要求及其在家庭、社会中的身份工作更为明确。

由此可见,在封建社会的第一个鼎盛时期——汉代,妇女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男女之间的恋爱也比较自由,但是毕竟是封建社会,男权占绝对的主流,儒家学说也对妇女地位一再压制。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在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三教并行的时代背景之下,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

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当时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展阶段:在家庭法领域,妇女的地位略有提高,东晋时甚至出现了以女休夫的情形。

至于妇女再婚,也较为普遍,刘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驸马不和,纷纷被皇帝准许离婚再嫁。

南方到了梁代以后,儒家礼教开始重新兴盛,在北方,即使是十六国和北魏初期的长期战乱时期,宣传妇女节义的论调始终不绝于耳。

四、隋唐时期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王朝最为繁盛和开放的朝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

在这个中国少有的"开放性"朝代,汉族是以汉族为父系、鲜卑为母系的新汉族,唐文化体现出来的便是一种无所畏惧、无所顾忌的兼容并包的大气派,生活在这一时期的女性地位自然不同于其他封建朝代的妇女。

唐朝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拥有一定的法定继承权,女性可以单独为户主,具有较为独立的经济地位,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发挥着作用。

从登基制诰、号令天下的女皇帝,到设立幕府、干政决狱的女显贵,从挥翰作诗的女才子,到擅长丝竹管弦、轻歌曼舞、色艺皆佳的女艺人,无不表现女性地位的尊严的提高,妇女不仅可在公共场所骑马击毬,而且在婚姻离异方面拥有较多的自主权。

五、宋元时期许多人都以为宋朝是女性社会地位开始下降的时代,但考察历史,宋代女性的地位绝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低,甚至可能在历代王朝中,宋朝女性的地位是最高的。

我们可以列举出一些指标来衡量、评判,比如女性的财产权、离婚的权利、改嫁的权利等等。

宋代女性有没有财产继承权与财产处分权?宋代家庭分家,按照当时的风俗与法律的规定,要分给女儿一部分财产,“在法: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1]。

这部分财产,通常叫作“奁产”,即以办嫁妆名义给予的财产。

女儿所得的奁产,一般为兄弟所得的一半。

因为法律与习惯法明确了女性的财产继承权,甚至出现了女子为争家产将兄弟告上法庭的事情,“处女亦蒙首执牒,自讦于府庭,以争嫁资”[2]。

富贵人家的奁产是非常惊人的,如理宗朝时,一位姓郑的太师给女儿的奁产是“奁租五百亩、奁具一十万贯、缔姻五千贯”[3];有个叫作虞艾的人,“娶陈氏,得妻家标拨田一百二十种,与之随嫁”[1];比较常见的奁产应该是十亩田上下。

以后假如夫妻离婚,或者妻子改嫁,女方有权带走她的全部奁产。

宋人袁采观察到,丈夫“作妻名置产,身死而妻改嫁,举以自随者亦多矣”[4]。

意思是说,宋朝有很多已婚男子,因为不愿意以后分家时被兄弟分去财产,便以妻子的名义添置产业,后来不幸去世了,妻子以这些产业是她所有为由,在改嫁时全都带走了。

袁采讲这一社会现象,是为了忠告家人,千万不可干借妻名置产的蠢事。

不过袁采的话恰好从侧面证明了:宋朝女性改嫁,是有权利带走属于她所有的财产的。

宋朝的法律也保护女性的这一权利。

一旦发生奁产纠纷闹上法庭时,以前定亲时的“定帖”,妻子可以拿出来作为主张财产权的证明,这有点像现代的“婚前财产公证”。

宋朝之后,女子就丧失了这种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了。

元代《通制条格》收录的一条法令说:“今后应嫁妇人,不问生前离异,夫死寡居,但欲再适他人,其元(原)随嫁妆奁财产,并听前夫之家为主。

”明律和清律都继承了这一立法精神,如《大明会典》和《大清律例》都明文规定:寡妇“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

如果我们以为古代只有丈夫单方面的“休妻”,而没有双方都同意的离婚,那就想错了。

古代也有离婚,法律上叫作“和离”。

在宋代,和离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妇女主动提出离婚的诉讼也不鲜见,以致宋人应俊感慨:“为妇人者,视夫家如过传舍,偶然而合,忽尔而离。

”[5]宋代的离婚案例:庞元英《谈薮》记载:“曹咏侍郎妻硕人厉氏,余姚大族女,始嫁四明曹秀才,与夫不相得,仳离而归,乃适咏。

”说的是,厉氏原来嫁与曹秀才,但因为夫妻感情不和(不相得),所以离了婚,改嫁给一位曹姓侍郎。

显然,当时的女性并不会因为离异而受歧视。

宋朝的法律也保护妇女主诉离婚的部分权利,如“不逞之民娶妻,绐取其财而亡,妻不能自给者,自今即许改适”[5],意思是说,丈夫若没有能力赡养妻子,妻子有权利离婚;“夫出外三年不归,听妻改嫁”[6],丈夫离家三年未归,妻子也有权利离婚;“被夫同居亲强奸,虽未成,而妻愿离者,听”[7],妻子被夫家亲属性侵犯,也有权利提出离婚。

这是前所未有的法律对女性离婚权的承认。

北宋理学家程颐说过一句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8]许多人据此认为程朱理学压制女性改嫁的权利,进而推导出宋代妇女地位急转直下的结论。

这里存在多重误解。

程颐本人并不反对妇女再适,《河南程氏遗书》有段记录:“或曰:古语有之:‘出妻令其可嫁,绝友令其可交。

’乃此意否?曰:是也。

”程颐有一个侄女成了寡妇,程父帮她再嫁。

程颐因此盛赞父亲“嫁遣孤女,必尽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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