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有关时间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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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日期汇总

财经法规日期汇总

1.1985年颁布了《会计法》,1993、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了修订。

目前施行的是1999年修订后重新发布的《会计法》。

2.1993年10月31日,通过了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3.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总会计师条例》。

4.2000年6月21日颁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并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5.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发不了《企业会计制度》。

6.2001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7.2004年4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

8.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9.企业应在年终了之日5个月内报送纳税申报表,并同时附送财务会计报告。

10.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

11.2005年1月22日财政部(第27号)新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并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1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内想申请人颁发证书。

13.《会计法》第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条规定有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4.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证及调入单位开具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15.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向原来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16.调转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应当自离开原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证及调入单位开具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17.2006年11月20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18.会计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免受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19.1986年4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转发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日期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日期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日期总结No 条 款 明 细 日期1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年2 总会计师: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3年3 月、季度财务报告保管3年 3年4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保管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5年5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性账簿、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5年15年6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25年7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永久8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 1年9 定期保管期限分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 5种10 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对外提供 6天11 季度财务会计报告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 15天12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半年度终了后60天内对外提供 60天1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 4个月14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5年15 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永久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永久16 具备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年17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不能当场决定,2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可以延长10日20日18 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 10日19 上岗注册登记 90日20 离岗备案 6个月21 调转登记 90日22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24 h23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5年24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4年25 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年26 偷税额占应纳税额10%—30%且偷税额在1万—10万或因偷税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偷税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且偷税额10万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年27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3年28 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3年29 库存现金限额:3-5天日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不超过15天 3-5天30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

财经法规时间点的记忆方法

财经法规时间点的记忆方法

财经法规时间点的记忆方法1、年的时间点:1年纳税人停业的最长期限、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由会计室保管1年2年财会类中专以上毕业生在2年内可免试会计基础、电算化、临时存款账户的最长期限、3年年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总会计师应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不少于3年、会计主管人员的一个条件是从事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5年固定资卡片账在固定资报废后保管期限、被依法吊销会计证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参加从资格考试、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的期限____年纳税资料的保存期限、____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保管,总账明细账(除辅助账、日记账)____年日记账保管期限、会计档案定期中的最长期限永久年度财务报告保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得参加从业考试24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2天开户人资料变更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后2日办向人民银行报告、3天银行账户开设后三天后方可办理业务、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等的应在开户后3日内书面通知基本账户银行、托收承付中验单付款的期限、5天开户后资料变更的变更后5日内提出变更、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等的应在开户后5日内向人民银行备案、6天月度财务报告在月度终了后对外提供,10天对于财务人员反映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收支单位领导人作出书面处理意见的期限、从业资格证的限期办理期限、支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托收承付中验货付款的期限、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期满后10日缴销、商业汇票到期后的提示付款期15天季度财务报告在季度终了后对外提供,遗失税务登记证件15日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期限、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15日内将财务制度报送税务部门、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20天从业资格证的办理期限30天开户一年内未发生业务的30日办理销户、办理税务登记的期限、税务机关受理后30日内发证、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的一般期限为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1个月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60天半年度财务报告在半年度度终了后对外提供、2个月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汇总2个月内无法交付应退汇90天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90天内进行上岗注册登记3个月延期交纳税款的最长期限、纳税人被纳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宣布税务登记证件无效、4个月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度终了后对外提供,180天外出经营累计超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6个月持证人员离岗6个月应进行离岗备案、商业汇票的最长期限、。

会计财经法规要点

会计财经法规要点

有关日期、时间、期限、数量、罚款金额的知识要点1、《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现行的《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2、《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3、中国会计学会创建于1980年。

4、财政部于2005年1月22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5、财政部以第26号2005年1月22日发布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上岗注册登记制度。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进行注册登记;离岗备案180天(6个月);调转登记90天。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第年接受培训(面授)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接受继续教育后在90天内持相关证明及资格证书向主管部门输事项登记。

6、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对外提供;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份终了后60天内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份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7、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为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决算)的保管期限为永久;8、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从业资格证书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

9、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10、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财经法规时间总结

财经法规时间总结

财经法规时间总结引言财经法规是指国家对财经领域的各项活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是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财经法规也逐渐成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对近期的财经法规进行总结和梳理,以帮助读者了解最新的财经法规动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2020年3月28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对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东权益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调整。

首先,新修订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增加了检查制度的设立,强化了公司的内部监管措施。

其次,修订法增加了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追责机制,对欺诈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此次修订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股东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取代了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成为新时代对外商投资的基础法律。

该法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运营提供了更加开放和便利的政策环境。

此举旨在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推动经济发展。

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方案(2020-2022年)》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升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方案(2020-2022年)》。

该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改进股权激励机制等。

通过推进改革,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资本运作效率,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机遇和保护,同时也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法》修订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法》进行了修订,主要针对外汇管理进行了调整。

修订后的法律明确了外汇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简化了外汇审批程序。

财经法规必须记住的数字日期

财经法规必须记住的数字日期

《财经法规》数字讲解以下内容仅供参考©2013 by ℃.Г.is. All rights reserved.一、具体日期类型二、期限类型三、罚款、罚金、滞纳金、保证金类型标志数字序号内容1000 1存款人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行为,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经营性的存款,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2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行为,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3存款人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属非经营性的处以1000元罚款;属经营性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0 4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000 5 税务机关对单价5 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10000 6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7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法律责任,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财经法规关于时间的知识点

财经法规关于时间的知识点时间在财经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财经法规也对时间的概念和运用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介绍财经法规中关于时间的几个重要知识点,包括合同履行期限、财务报表公布时间、诉讼时效等内容。

一、合同履行期限在财经活动中,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在合同中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各方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1. 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约定的履行时间,合同履行期限由一定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组成。

例如,在财经活动中,经济合同中常见的固定期限包括购销合同的交付日期、租赁合同的租期等。

2. 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未规定具体履行时间的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根据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来确定。

例如,我国的劳动合同大多数情况下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限依据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和程序。

二、财务报表公布时间在财经领域中,财务报表是一种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文件,对于相关方了解企业的财务情况以及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财经法规对财务报表的公布时间做出了一定的要求。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公布年度财务报告和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时,上市公司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公布季度财务报告和临时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的公布时间要求上市公司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便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三、诉讼时效诉讼是一种解决法律纠纷的方式,财经法律领域中的诉讼时效是指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提起诉讼的规定。

诉讼时效旨在保护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长期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根据不同情况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规定。

财经法规时间一览表便携版

财经法规时间一览表便携版第一章;★会计档案的归档和移交: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3年:月、季财务会计报告5年: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清理后15年:原始凭证25年: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永久: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在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基础上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离岗备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想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会计人员应该接受继续教育,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会计员的任职条件大学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财务会计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助理会计师任职条件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具有履行助理会计师职责的能力;大学本科毕业,在财会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员职务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担任会计员职务4年以上★会计师任职条件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履行会计师职责的能力;取得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2年左右;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2至3年;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并担任助理会计师4年以上★高级会计师任职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至3年;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总会计师任职取得会计师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重要方面的财会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报考初级会计资格在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下应为高中以上学历★报考中级会计资格在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下a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b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c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d取★其中属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会计人员还应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第二章;★现金使用的限定一般由开户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撤销★收款人名称发生变更,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银行收到存款人有关核准类银行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变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存款人“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开户许可证及证明文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存款人发生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或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财经法规》中的时间总结

《财经法规》中的时间总结一、24小时(1)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2)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纳税申报。

二、3日(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单付款为3天。

(2)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适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三、7日(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四、10日(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货付款为10天。

(2)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五、15日(1)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3)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帐簿。

(4)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5)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6)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中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7)当事人不服诉讼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六、30日/1个月(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七、60日/2个月(1)汇兑、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之财经法规时间归纳

财经法规时间考点归纳一、小时:1、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面授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

2、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缴纳税款。

3、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后,应立即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二、天(日):1、日记账一般使用订本账,当天结出余额。

2、发票遗失的应当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3、单位现金收入不得作为库存现金留存,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4、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5、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同一县市除外)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及将货物分配给股东,均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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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有关时间归纳
一、24小时
(1)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2)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纳税申报。

二、3日
(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单付款为3天。

(2)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适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三、7日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四、10日
(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货付款为10天。

(2)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五、15日
(1)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3)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帐簿。

(4)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5)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6)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中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7)当事人不服诉讼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六、30日/1个月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七、60日/2个月
(1)汇兑、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2)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首月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4)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5)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6)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八、3个月/90天
(1)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同一管辖范围内,持证人原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不同管辖范围时间相同)。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废旧物资也是90日)。

(4)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9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九、6个月
(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

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调整的情况下,不能按期缴纳关税的,经海关总署的批准,可以延期缴纳关税,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4)商业汇票的到期日(付款日期),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十、1年
(1)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普通为2年)。

十一、5年
(1)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2)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的折旧年限为5年。

十二、10年
(1)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的保管期限为1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

十三、万分之五
(1)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时,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2)未按期缴纳关税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四、其他
(1)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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