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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灾害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教育系统在发生各类灾害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援和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发生的各类灾害,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暴雨等)、事故灾难(如火灾、交通事故、校舍倒塌等)、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爆发等)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一)应急指挥部1. 成立教育系统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全市教育系统灾害应急工作。

2. 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教育局局长- 副指挥: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二)应急工作组1. 成立灾害应急工作组,负责制定具体应对措施、组织救援和恢复工作。

2. 工作组组成人员:- 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部门信息畅通。

- 救援组: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 恢复组: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的灾后恢复工作。

- 宣传组:负责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信息。

四、应急响应(一)预警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各学校应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二)响应1. 发生灾害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和恢复工作。

2. 救援组应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3. 恢复组应尽快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灾后恢复工作。

4. 宣传组应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应急保障(一)物资保障1. 教育行政部门应提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食品、药品、帐篷、衣物等。

2. 学校应定期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物资充足。

(二)人员保障1.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定期组织应急培训,提高师生应对灾害的能力。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储备一支专业的应急队伍,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六、应急结束1. 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学校、幼儿园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教育局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

教育局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

教育局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减轻和及时应对自然灾害给教育系统带来的危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和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教育局管理范围内的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保障师生生命安全;(2)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5)科学决策,规范操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2.1 教育局应急指挥部成立教育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

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包括教育局局长、副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学校校长等。

2.2 指挥部职责(1)研究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2)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学校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工作;(3)指导学校开展自然灾害预防和应对工作;(4)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和培训;(5)及时上报灾情信息,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救援物资和支持;(6)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2.3 相关部门和学校职责(1)教育局发展规划科:负责组织编制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制度;(2)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指导学校开展自然灾害教育和应急演练;(3)教育局财务审计科:负责自然灾害救援资金的筹集和分配;(4)教育局安全管理科: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自然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5)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及时报告灾情,组织灾后重建。

三、预防与预警3.1 预防措施(1)开展自然灾害教育:通过课程、讲座、演练等形式,提高师生的自然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2)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学校校舍、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4)落实责任制: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确保应急预案的落实;(5)储备应急物资:学校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食品、饮用水、药品、蜡烛、手电筒等。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03
应急资源储备
02
01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应急宣传
定期组织针对自然灾害的培训课程,提高教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开展培训课程
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师生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发布预警信息
应急宣传与培训
03
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负责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内各部门和单位,确保快速响应和高效应对。
储备食物、饮用水、医疗用品等生活必需品,确保灾后一段时间内的基本生活需求。
储备生活物资
储备救援物资
建立应急物资库
针对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储备相应的救援物资,如救援设备、防护用品等。
建立应急物资库,确保各类应急物资的存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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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目录
contents
预案概述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后期处理附录
01
预案概述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对教育系统的影响
提高教育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稳定
背景与目的
定义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因自然因素引发的紧急情况,如地震、洪水、台风、雪灾等。
清理与修复
根据受灾情况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重建规划,包括校园设施的修复、更新和提升等,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恢复正常。
重建规划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汇报人:2023-12-29•引言•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教育系统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目录•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应急响应与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预案的评估与修订01引言0102背景介绍教育系统作为国家的重要公共服务领域,保障师生的安全是首要任务。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地震、洪涝、台风等灾害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提高教育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障教育系统的正常运转,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目的和意义02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地震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详细描述地震是由于地球内部应力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突然释放而引起的地面震动现象。

地震波的传播速度非常快,能在短时间内造成大量建筑物的破坏和倒塌,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洪水灾害是指由于暴雨、融雪、水库溃坝等原因引起的江河湖泊水位上涨、泛滥成灾的现象。

详细描述洪水灾害通常发生在雨季或融雪季节,由于短时间内大量降水或融雪导致河流水位迅速上涨,超过河道的承载能力,从而造成洪水泛滥。

洪水灾害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威胁。

台风是一种热带气旋,具有强烈的风暴和降雨,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总结词台风是在热带海洋上形成的低气压中心,伴随着强烈的风暴和降雨,具有极大的破坏力。

台风登陆时,会带来狂风暴雨,造成房屋倒塌、道路阻断、水灾等灾害,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详细描述总结词地质灾害是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变化,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详细描述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这些灾害通常发生在山区、矿区等地质环境较为脆弱的地方。

地质灾害的发生往往与自然灾害和人类活动有关,如地震、降雨、采矿等。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全球范围内自然灾害频发,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教育系统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机构,必须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以应对自然灾害。

本篇将针对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提出一套应急预案,旨在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预警机制1. 建立联合应急预警机制:教育系统与相关政府部门、气象部门等建立联合应急预警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灾情信息。

2. 提前预警和发布通知:一旦接到灾情信息,教育系统将立即启动预警程序,通知学生和教职员工及家长注意保持警惕,并发布相关通知,指导应对措施。

三、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演练:教育系统将定期组织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2. 灾害场景模拟:演练过程中,模拟各类自然灾害场景,如地震、洪水等,让学生和教职员工了解应对方法和逃生路线,并掌握急救知识。

四、救援与安全措施1. 教职员工组织疏散:一旦发生灾害,学校应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通知教职员工迅速疏散学生,并组织引导学生有序撤离。

2. 安全避难场所:为了应对可能的灾害,学校应设立安全避难场所,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能够在安全的地方暂时躲避灾害。

五、心理疏导和救助1. 心理疏导:在灾害发生后,学校应及时组织心理疏导人员,对受到灾害影响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恐慌和焦虑情绪。

2. 救助措施:学校应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确保及时为受灾学生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

六、复课计划1. 审慎评估灾情:在灾害结束后,学校应评估灾情,确保校园安全,不得冒险复课。

2. 灾后整修:对受到灾害损害的学校进行整修和清理,确保学校恢复教学秩序。

七、宣传与培训1. 宣传教育:学校应定期开展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对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防灾意识和自我救助能力。

2. 教师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应急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害救援技巧。

以上是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但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教育部灾害突发应急预案

教育部灾害突发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我国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灾害预防和预警,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降低灾害风险。

2.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3. 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依据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科学决策,依法处置突发事件。

4.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教育部成立全国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程序1. 预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关注气象、地质、环保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向师生员工发布预警。

2. 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采取以下措施:(1)人员疏散。

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迅速组织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

(2)抢险救援。

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物资保障。

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设备、资金等供应。

(4)信息发布。

及时向师生员工发布突发事件信息,保持信息畅通。

4.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恢复正常秩序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1. 人力资源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提高教育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等教育系统在遭遇地震、洪水、台风、暴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1.成立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信息收集、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工作。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成立应急小组,负责本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1.预警响应(1)当气象、地质等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时,学校应立即启动预警响应,做好应急准备。

(2)向师生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防范意识。

2.应急响应(1)自然灾害发生时,学校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和救援。

(2)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设施安全。

(3)及时上报灾情,请求救援。

3.善后处理(1)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应急小组应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2)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疏导,恢复正常生活。

(3)修复校园设施,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尽快恢复。

五、应急保障1.信息保障(1)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收集、报告和发布制度。

(2)确保应急信息传递畅通,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2.物资保障(1)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食品、饮用水、帐篷、药品等。

(2)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应急物资及时到位。

3.人员保障(1)加强对师生进行自然灾害防范教育,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2)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附则1.本预案由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制定本预案,教育系统将进一步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44页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〇〇九年八月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 () 1.2 编制依据 ........................................................................ () 1.3 适用范围 ........................................................................ ()1.4 工作原则 ........................................................................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2.1 教育部............................................................................ () 2.2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 2.3 学校 ............................................................................... ()2.4 专家队伍 ........................................................................ ()3 预防预警与灾情报告........................................................ () 3.1 预警与预防..................................................................... () 3.2 预报后的应急措施.......................................................... ()3.3 灾情报告 ........................................................................ ()4 等级确认与划分............................................................... () 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 () 4.2 重大事件(Ⅱ级)............................................................ () 4.3 较大事件(Ⅲ级)........................................................... () 4.4 一般事件(IV级) ......................................................... ()5 应急处置.......................................................................... () 5.1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 5.2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9)5.3 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 6.1 灾后救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教育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教育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为指导和教育系统在面对自然灾害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师生员工和校舍的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和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水、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时,教育系统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

二、应急组织架构1. 教育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教育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总指挥:教育局局长副总指挥:教育局副局长、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成员:教育局各科室工作人员、各级学校校长2. 应急工作组应急指挥部下设立应急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

工作组分组及职责:(1)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各级学校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灾情信息,组织宣传和教育工作。

(2)救援行动组:负责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协调外部救援力量。

(3)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分配和调度。

(4)医疗卫生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5)心理咨询组:负责师生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6)复课安置组:负责受灾学校的复课和受灾师生员工的安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流程1. 预警阶段(1)监测预警:教育局应急指挥部要密切关注气象、地质等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预警工作。

(2)发布预警:根据预警信息,教育局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向各级学校发布预警通知,要求学校做好应急准备。

2. 应急响应阶段(1)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教育局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级学校开展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

(2)救援行动:救援行动组要立即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协调外部救援力量,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

(3)物资保障:物资保障组要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满足受灾学校的需求。

(4)医疗卫生:医疗卫生组要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治,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汇报人:2023-12-02目录CATALOGUE•应急预案概述•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建设•应急处置程序规范化管理•后期处置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优化预案内容01CATALOGUE应急预案概述目的和背景确保在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教育系统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应对,最大程度地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背景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地震、洪涝、台风等灾害对教育系统的影响日益凸显,因此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至关重要。

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互救。

以人为本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预防为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统一领导根据突发事件等级和影响范围,明确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响应级别和职责,确保响应及时、措施得力。

分级负责应急预案制定原则由教育部负责制定,明确全国教育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总体要求和基本规范。

国家层面应急预案由各级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国家层面应急预案的要求和措施,明确当地教育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地方层面应急预案由各类学校根据所在地区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针对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流程。

学校层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构成02CATALOGUE组织体系与职责由教育部门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共同组成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组成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协调各方资源、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等。

职责划分在灾害发生时,负责全面指挥协调,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得以迅速、有效实施。

指挥协调应急指挥部设置及职责03现场协调与应急指挥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现场处置工作符合总体应急策略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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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〇〇九年八月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1)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2.1 教育部 (2)2.2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3)2.3 学校 (3)2.4 专家队伍 (4)3 预防预警与灾情报告 (4)3.1 预警与预防 (4)3.2 预报后的应急措施 (4)3.3 灾情报告 (5)4 等级确认与划分 (7)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7)4.2 重大事件(Ⅱ级) (8)4.3 较大事件(Ⅲ级) (8)4.4 一般事件(IV级) (8)5 应急处置 (8)5.1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8)5.2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9)5.3 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9)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4)6.1 灾后救助 (14)6.2 恢复重建 (16)7 应急保障 (16)7.1 信息保障 (16)7.2 物资保障 (16)7.3 资金保障 (17)7.4 人员保障 (17)7.5 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 (17)7.6 教学秩序保障 (18)7.7 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 (18)8 附则 (18)9 附件 (20)9.1 名词解释 (20)9.2 灾害分级 (20)9.3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23)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灾区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教育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在国务院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领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3 积极预防,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发挥平时应急演练和预备队伍的作用。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教育部2.1.1 领导机构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为教育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各类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2.1.2 工作机构教育部设置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由分管副部长担任组长,办公厅主任、发展规划司司长担任副组长。

工作组由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司、人事司、财务司、基础教育一司、基础教育二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司、社会科学司、高校学生司、直属高校工作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监察局等司局(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司,日常工作由发展规划司承担。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国家自然灾害类应急指挥部门和教育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情况,认真分析对教育行政部门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2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检查落实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是本辖区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国务院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领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本地区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

2.3 学校学校应设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本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灾害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校内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2.4 专家队伍教育部设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家库,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预防预警与灾情报告3.1 预警与预防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预警预报信息,结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实际,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3.1.1在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细化并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3.1.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3.1.3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2 预报后的应急措施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警期。

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时,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教育系统防灾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预警期预报区内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措施主要包括:3.2.1启动应急预案;3.2.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避难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3.2.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3.2.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3.2.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3.2.6督促检查建筑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采取必要警示措施;3.2.7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定;3.2.8向当地政府汇报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后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3.3 灾情报告3.3.1灾情信息报送原则(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应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教育部。

(2)客观: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Ⅰ级事件,学校或事发当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直接报教育部,同时抄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主管部门。

3.3.2 灾情信息报送机制事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的0.5小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接到事件发生的重大信息后报政府领导小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发生灾情后,学校立即通过电话或其他快速通讯方式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灾情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电话通告相关单位;情况严重的报告当地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时与事发学校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办公厅和领导小组,并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同时与事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电话报告后,重大信息应当及时书面正式报告教育部。

接报单位、接报人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办公厅和领导小组,并按预案和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

(3)其他可利用的信息报送手段当电话和文件报送系统因灾害受到破坏时,灾情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所有可能的安全、稳定的通讯方式使灾情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和教育部。

3.3.3 灾情信息主要内容(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学校数)、校舍损坏程度(损坏和倒塌面积)、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3)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4)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5)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3.3.4 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涉密信息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要求执行)。

信息发布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工作由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并由教育部统一发布。

必要时,请国务院新闻办组织协调。

地方教育系统的信息发布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信息发布制度执行。

4 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以及对学校产生的影响,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IV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IV级)。

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指自然灾害对受灾地区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该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2 重大事件(Ⅱ级)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事件。

4.3 较大事件(Ⅲ级)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4.4 一般事件(IV级)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一般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般影响的事件。

5 应急处置5.1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5.1.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教育部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国务院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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