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预警制度
医院药品安全预警制度(标准版)

药品安全预警制度
1.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存在安全问题的药品,及时在药品库房和药房内核查。
发现有此种药品立即停用,并按有关制度记录和上报。
发现验收中的药品和在库药品有质量安全隐患时,按有关制度及时处理。
2.对院内出现较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和可能与用药相关不良事件要及时调查,特别是相同或相似的药品不良反应频发现象,要及时收集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通过各种形式通报给各临床科室,以引起关注和重视。
3.药品安全预警是发现、评估、理解和预防药物不良作用或任何其它药物相关问题的活动。
包括药品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监测。
4.我院药品安全预警,包括药品购进的质量验收,药品在库的养护,药品使用环节上的不合理用药、不正确用药、不当的用药行为(如滥用、误用、故意使用)等引发的药物治疗错误。
发现后要及时进行评估、核实,核实后进行登记。
并及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属药品使用环节的及时公布。
5.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报的在全国范围内严重或频发的药物不良反应信息及时通报各临床科室,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对此类药物进行重点监测。
6.一但确认为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和药害事件,要立即停用该药品。
并按有关制度及时上报,同时进行查证工作,防止群体性药害事件发生。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

1.目的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
2.适用范围适用于儿科所有医务人员。
3.制度内容3.1.医疗安全预警范围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等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差错、事故出现的医疗实践,无论就诊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预警范围。
3.2.医疗安全预警分级根据诊疗过程中责任人实际造成的影响,医疗安全的缺陷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三级。
3.2.1.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尚未造成就诊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问题可以解决,若演变成纠纷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3.2.2.二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较重,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有可能得到解决,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可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
3.2.3.三级医疗安全预警医疗纠纷隐患严重,极有可能演变成严重的医疗纠纷,即使经科室全力解释协调问题仍将难以解决,隐患所涉及的医疗缺陷明显,将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3.3.医疗安全预警管理程序3.3.1.科室建立医疗纠纷隐患预警零通报制度。
医护人员每日查房交班时,必须将医疗纠纷隐患情况作为交班内容向专科主任、护士长、上级主管医师报告。
3.3.2.医务人员发现预警情况,立即报告科主任及护士长。
专科主任、护士长根据不同级别的医疗安全预警。
在24小时内上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或立即上报相应主管部门(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上报行政值班室)。
相应主管部门立即派人与专科主任、护士长及相关人员共同讨论制定消除隐患的方案,并上报分管院长。
2024年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三篇)

2024年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三三五五"医疗安全准则:(一)三重观察制度1、手术患者床边观察主管医生需在手术患者床边检查术后生命体征和康复状况,根据病情变化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患者及家属通报病情。
2、重症患者持续观察重症患者原则上应转入ICU,待病情稳定后再转回原病房。
如因其他原因未转入ICU,主管医生和值班医生需持续关注患者状况,并与患者及家属保持沟通。
3、新入院者24小时内观察新入院患者病情通常较重,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应尽快查看患者,密切关注病情变化。
(二)三重核查制度1、住院医生每日2次查房2、科室主任每周1次查房3、强化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提高查房质量,增强医疗水平,以预防医疗风险。
(三)五大沟通1、入院24小时内医患沟通首次医患沟通需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
2、术前、术中、术后医患沟通手术患者需在围手术期进行充分的医患沟通。
3、创伤性诊疗前沟通进行有创诊疗操作前,必须签署同意书,并在患者及家属充分理解并同意后进行。
4、麻醉前沟通麻醉医生应在手术前与患者进行沟通,说明麻醉方式、手术时间,并告知患者如有不适应立即告知。
5、输血前沟通对于需要输血的患者,护士应事先与患者沟通(如患者昏迷则与家属沟通),并告知可能出现的不适,需立即通知护士。
(四)五大关键点1、关键制度:涵盖所有核心医疗制度2、关键患者:危重、新入院、特殊患者—重点监护3、关键人员:新入职人员、责任心不强的人员—重点监督和教育4、关键环节:急危重门诊、急诊住院患者—检查流程5、关键时间:节假日、交接班时间、事故高发时段—需特别关注三、医疗风险追溯机制为有效减少风险,防止医疗纠纷,对风险意识淡薄的人员进行追责,制定以下风险追溯机制:1、事后全面分析原因风险消除后,相关科室和职能管理部门应立即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2、及时追究责任根据当事人过错程度及平时表现,确定其应承担的具体责任。
安全预警管理制度

安全预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医院的安全运营,保障患者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安全预警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 安全预警是指通过对各种隐患风险的监测、预警及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并降低事故对医院的损害程度。
第二章安全预警管理体系第四条: 医院建立安全预警管理体系,由院领导牵头负责,特地设立安全预警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 安全预警管理部门依据医院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订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并确保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安全预警管理体系包含隐患排查和整改、风险评估、应急预案订立和演练以及安全培训等方面。
第三章隐患排查和整改第七条: 医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重点针对设备运行、用电安全、消防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 隐患排查工作由安全预警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科室搭配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上报隐患清单。
第九条: 安全预警管理部门对隐患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订立整改计划,并明确整改期限,确保隐患的及时整改。
第四章风险评估第十条: 医院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包含对医疗工作流程、设备设施、医护人员的培训情况等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十一条: 风险评估由安全预警管理部门负责,各科室搭配供应相关数据和资料,形成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 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安全预警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并负责督促各科室进行整改。
第五章应急预案订立和演练第十三条: 医院订立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不定期进行演练和检验,确保员工能够娴熟掌握应急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疏散路线等方面的布置。
第十五条: 安全预警管理部门负责应急预案的订立和演练计划的订立,各科室按计划参加演练。
第六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 医院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本领。
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范本

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医疗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医疗风险,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护理部等。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和完善医疗风险预警管理体制,明确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医疗风险预警的目的是全面了解、统计和评估医院内部和外部的医疗风险,预测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及时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
第五条医疗风险预警应以科学、客观、及时、有效为原则,确保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医院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医疗风险,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第七条医疗风险预警的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医院的领导班子,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的追踪和分析制度,不断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风险预警工作流程第九条医疗风险预警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信息收集和统计:各科室、科室负责人、医疗质量监测部门、护理部等应收集和统计与医疗风险相关的信息,包括医疗事故、不良事件、投诉和纠纷等。
(二)信息评估和分析:医疗质量监测部门、医务处和护理部等应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判断其对患者安全和医院运营的风险程度。
(三)预警发布和通知:医务处应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及时发布医疗风险预警信息,并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风险处理和救治:相关科室、护理部等应按照预警通知的要求,采取及时的处理和救治措施,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五)风险总结和反馈:医疗质量监测部门、医务处等应对风险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向相关科室和人员反馈。
第十条医疗风险预警工作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医疗风险预警工作机构与人员的职责第十一条医疗质量监测部门负责医疗风险预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收集和统计与医疗风险相关的信息;(二)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判断其风险程度;(三)发布医疗风险预警信息,并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四)定期总结和评估医疗风险预警工作,向医务处和领导班子报告;(五)编制和完善医疗风险预警制度、规章制度;第十二条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护理部等具体科室和部门的负责人应负责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预警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组织和管理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预警工作;(二)参与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三)配合医务处的工作,及时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四)接受医疗质量监测部门对风险预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预警制度一、总则(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院人员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机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有效的防止医疗缺陷、差错、事故的发生和因此而产生的医疗投诉及医疗纠纷;尽量满足就医患者、家属及社会相关各方面对疾病康复日益增加的期望值,促进全程优质服务,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安全预警范围全院员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差错、事故出现的医疗实践,无论患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预警范围。
(三)原则医疗活动要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方面、医疗过程的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警示责任人,以达到确保医疗安全为目。
(四)要求医疗安全预警工作分级进行。
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
二、医疗安全预警分级根据诊疗过程中责任人实际造成的影响,医疗安全的缺陷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三级。
除以下情况外,应酌情根据总原则对事件进行分级。
(一)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医疗文书(1)门、急诊医师未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2)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前记录(术前诊断)、术后记录;未及时签定各种重要的医患协议书等,影响病案内涵质量的重要医疗文献内容。
(4)凡决定转出的病人,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纪录。
(5)意外死亡病例未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加强医院的医疗安全管理,通过全面评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时预警和掌控风险,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机构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和缩略语1.医疗安全:指患者在接受医疗过程中免受和减少受到不必需的损伤或其他风险的本领。
2.风险评估:指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排序的过程。
3.预警:在医疗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提出可能引发风险的警示信息,帮忙医疗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掌控和除去风险。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预警程序第四条风险评估流程1.医疗过程风险评估的主体是医院质量管理部门。
2.风险评估的周期为每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依据实际需要调整。
3.风险评估的具体步骤包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排序。
4.风险识别阶段,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医疗过程中可能显现的风险因素识别,并编制风险因素清单。
5.风险评估阶段,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风险因素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的等级和严重程度。
6.风险排序阶段,将评估得出的风险依照严重程度进行排序,确定重点关注的风险。
第五条预警流程1.风险预警的主体是医院质量管理部门。
2.预警的目标是在医疗过程中发现潜在的风险,并及时通过预警系统向相关部门供应警示信息。
3.预警信息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患者安全问题、医疗设备故障、药品和器械异常、患者投诉等。
4.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预警信息转达给相关科室和人员,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和处理。
5.预警信息的处理结果应及时汇报给医院领导。
第六条预警系统建设1.预警系统的建设由医院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可以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建设。
2.预警系统应包含预警信息的手记、传输、存储、分析和呈现功能。
3.预警系统应与其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交互,提高预警的准确度和有效性。
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四篇)

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武穴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风险预警机制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缺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因此而产生的医疗投诉及医疗纠纷,结合本院实际,制订医疗风险预警机制。
一、医疗风险警示范围在实施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任何“作为”与“____”的医疗事件,无论病人与家属有无投诉,都是医疗风险的警示范围。
二、医疗风险警示分级根据诊疗过程中责任人实际造成的影响医疗风险的缺陷性质、程度,将医疗风险警示分为三级。
(一)一级医疗风险警示1、未及时完成入院首次病程记录、病历、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前记录(术前诊断)、术后记录;未及时签定各种重要的医患协议书等,影响病案内涵质量的重要医疗文献内容;2、未及时查房,连续两次以上,病人有投诉,但未发生医疗缺陷后果(以下简称后果);3、在诊疗过程中,有一定缺陷,但无后果;4、各种医疗操作不当或不成功,病人投诉但无后果;5、其他未引起后果,但有病人投诉的诊疗行为。
(二)二级医疗风险警示1、超过____小时未完成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后记录等重要医疗文件,或超过____小时未补记抢救记录,可能酿成医疗缺陷或医疗纠纷投诉;2、非特殊、疑难病人,未及时确诊(超过____小时)或未及时确定与更正、补充治疗方案,延误治疗,造成病人投诉;3、三级查房不及时,特别是上级医师查房不及时,造成病人投诉;4、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鉴定或法院判决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有一定的过失或差错;5、一年内,被二次一级医疗风险警示。
(三)三级医疗风险警示1、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判决为医疗事故;2、由于各种“____”因素,酿成医疗纠纷,责任人过失严重,虽未认定医疗事故,但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的损害;3、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医疗缺陷,经调解,给病人经济补偿的;4、一年内,二次被二级医疗风险警示。
三、被医疗风险警示责任者处罚程序1、凡发生医疗纠纷投诉的科室,____小时内由医务科立案,调阅病历,下达《医疗纠纷投诉通知单》;2、在调查取证及院有关人员讨论后,根据情节及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医疗风险警示;3、在发出医疗风险警示的同时,由医务科对责任者下达《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与责任者签定《限期整改医疗缺陷协议书》存档;4、被三级医疗风险警示的责任人,必须在接到警示通知的当天到医务科接受“警示”谈话,根据谈话后本人的表现,一周内给予处罚;5、医疗风险警示处罚分为通报批评,建议取消评优资格;扣发月(季、年度)奖,降薪,技术职称低聘,离岗待聘,追偿经济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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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
2 范围
合用于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者“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出现的医疗事件的安全预警管理。
3 要求
3.1 原则
医疗安全预警工作要遵守“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方面、医疗过程的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为目的。
3.2 医疗安全预警分级
根据在工作或者医疗活动中责任人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三级。
除以下情况外,应酌情根据总原则对事件进行分级。
3.2.1 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是尚
未造成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主要包括:
3.2.1.1 医疗文书相关项目
a)门、急诊医师未按时书写门诊或者急诊病历。
b)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c)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及其他记录。
d)凡决定转出的患者,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e)意外死亡病例未当日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部或者总值班。
f)大、中型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g)未及时签订医院规定的各种知情允许文书。
h)造成病历等资料损坏或者丢失。
3.2.1.2 纪律
涉及纪律相关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10 条:
a)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b)对于疑难危重患者,会诊医师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急会诊邀请后,未在10 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c)医务人员在为患诊治、发药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d)门、急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患者转送到急诊科、病区。
e)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按《新技术、新项目审批备案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而擅自实施。
f)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g)将院内讨论的有关患者的情况擅自不负责任地向患者或者其家属透露。
h)不负责任地解释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者或者其家属误解。
i)违反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g)浮现医德医风问题。
3.2.1.3 诊疗规范
涉及诊疗规范项目的主要包括以下22 项。
a)门、急诊医师对于经3 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b)危重患者到达急诊科后,未在3 分钟内开始抢救。
c)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写舆论记录或者未诊查患者进行“电话会诊”、“病历会诊”。
d)门、急诊医务人员对危重患者未实施首诊负责制。
e)门、急诊医师未见患者即开具“入院证”或者病房医师不看患者即开医嘱。
f)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者记录签字不及时。
g)病情蓦地恶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h)对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院内、院外会诊。
i)需即将执行的医嘱未向护士交待清晰,导致延缓执行。
j)对危重患者未做床旁交接班或者未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处理事项记人交班记录。
k)临床医师迟报、漏报传染病,或者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未就地隔离、按规定消毒或者转入传染科、隔离病室。
l)择期手术按规定需要医务部审批的,未在术前上报医务部。
m)麻醉师术前及术后患者返回病房24 小时内未诊查患者。
n)手术医师在术后未及时诊查手术患者,3 日内无尚级医师查房记录。
o)错发、漏发药物,但未造成后果,并未引起患者投诉。
p)医务人员的原因导致择期手术术前准备不充分,延误手术进行。
r)供应过期灭菌器械或者不合格材料。
s)护士未正确执行医嘱。
t)采取体液标本时,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剂、非因患者原因导致采集量不够而需重新采取。
u)处方中浮现用法错误、用药禁忌、配伍禁忌或者用量超过极量而未注明,但尚未造成患者人身伤害。
v)术后患者观察不细致,未能及时发现出血、异常渗血。
w)因治疗需要且病情允许需要转科,转出科室未及时联系转入科室或者转入科室无正当理由迟延转入。
3.2.1.4 医疗保障
主要包括以下13 项:
a)抢救药品、材料未及时补充、更换,浮现账物不符或者过期药品、材料。
b)设备、器材浮现故障,未定期检测或者维修不及时而影
响使用。
c)医技科室对于仪器、设备疏于检测维护,导致结果失真。
d)医技科室疏于查对,弄错标本或者项目、部位。
e)血、尿、粪等检查遗失标本。
f)特殊检验标本、病理标本的保留(存)时间短于规定时间。
g)检查结果与临床不符或者可疑时,未与临床科室及时提议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未主动报告。
h)药剂科未能及时发现处方中药物用法不当、用药禁忌、配伍禁忌、超量等。
i)调剂人员对中药方剂中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用法的药物未单包注明。
j)调配中草药不使用计量器具而估计取药。
k)营养餐有异物。
l)造成患者投诉的医疗收费错误。
M)计算机网络因疏于管理和维护,导致运行障碍。
3.2.2 二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二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包括:
a)因发生一级医疗安全预警而引起患者投诉。
b)一年内被两次一级医疗安全预警。
c)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经商议或者调解或者判决,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金额低于3000 元人民币。
3.2.3 三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三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包括:
a)一年内被两次二级医疗安全警示。
b)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经商议或者
调解或者判决,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金额超过3000 元人民币。
c)各种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责任人过失严重,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的毁损。
d)严重医德医风事件,被新闻媒体暴光,造成医院声誉的毁损。
3.3 医疗安全预警程序
3.3.1 立案
3.3.1.1 自查立案
医务部、护理部、质控部、临床科室、门诊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均有权利和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内容,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3.3.1.2 接受投诉立案
院务部、党群部、纪委、医务部、护理部等职能部门接到患者投诉,经核实确有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之一的,于接到投诉后24 小时内立案。
3.3.2 处置
3.3.2.1 自查立案的,即将下达《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
书》。
3.3.2.2 接受投诉立案的,于接到投诉后72 小时内下达《医疗事故争议投诉通知单》和《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
3.2.3 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控制程序》办理。
3.3.2.4 被二、三级医疗安全警示的责任人,必须在接到警示通知后的48 小时内到发出警示牌的部门接受谈话,参考谈话后本人的悔过表现,10 个工作日内赋予处罚。
3.3.2.5 经各级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者参照医院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3.3.3 监督实施
职能部门应检查监督责任部门(或者人)对医疗缺陷的整改情况,对于完成情况予以验证并备案。
如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则由原有预警级别升级加以处理,并加大督查力度,直至缺陷整改完毕。
3.4 奖惩
3.4.1 根据预警等级,按照《医疗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予以处罚。
3.4.2 按照科室与院级二级评估,区别直接责任人、间接
责任人在复合原因造成的后果中应承担的责任。
3.4.3 对于及时发现并阻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个人和集体按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进行奖励。
4 相关文件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医疗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