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议会制度与人大制度不同,西方对我国启示
人大制度与西方议会民主政体的比较 Microsoft Word 文档

人大制度与西方议会民主政体的比较2009年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从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人大和“一府两院”关系与西方国家机关间关系、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三个方面,深刻、准确地概括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
除了以上三个本质区别外,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的议会民主政体还有哪些主要区别呢?本文拟结合高中政治教学,对此作一粗浅的比较。
从形式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的议会民主制度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织,都是一种间接民主,即代议民主,都按照一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进行,都享有立法权。
但从内容上看,二者是根本不同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基础不同经济基础决定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决定社会的各种思想观点和社会意识形态,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我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和人民、整体和部分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高度的集中和权力一元化。
这是基于利益的单一和一致性为基础的,而利益的单一和一致性只能产生于公有制。
因为只有在公有制条件下,广大人民群众没有根本利益的冲突,这才可能使政治权力高度集中。
可见,集中的、一元化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上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的。
西方国家议会虽然打着“全民的”、“普遍的”、“平等的”、“超阶级的”选举制度招牌,其实选出的议员多数是有产者,或者是有产阶级的代理人。
从表面上看,议员都是由选民选举的,似乎是民主的。
其实,西方议会的议席往往是各个政党、各个利益集团、各种社会势力政治分赃的结果,每个议员的背后都站着供养它的利益集团。
议员们也为了各自供养的利益集团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因此,西方议会制民主政体实际上是有钱人的民主,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
西方议会的财政监督及其借鉴启示

西方议会的财政监督及其借鉴启示原文作者:蒋元文摘要:西方议会的财政权是议会审议和批准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的权力,是议会监督政府的一种重要权力。
西方议会的财政监督对我国做好人大预算监督、树立人大权威、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西方议会;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监督;中图分类号:D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XX)01-0081-03 西方议会的财政权也称财政议决权或财政监督权,一般主要指议会审议和批准政府的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的权力,常常被形象地称为议会的“钱袋权”或“管理国库的权力”。
从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提出的“不出代议士不纳税”反对封建王权口号来看,财政权是西方议会的传统权力,也是核心权力。
各国对议会财政权内容的规定不尽一致,但主要是批准政府的预算和决算。
根据规定,政府每年的总收入和总支出都须得到议会的事先同意,支出的分配细目也需经议会同意,政府的支出只能限于议会同意的范围之内。
因此,政府事先编制出某一期限内(通常为一年)国家收入和支出数额的方案,以得到议会的同意,这就是财政预算。
同时,政府对上一个期限内政府收入和支出的数额作出总结,并向议会报告,这就是财政决算。
预算案的期限一般为一年,称之为财政年度或会计年度。
西方各国财政年度的起止时间不一。
若在财政年度开始前议会来不及通过全部预算,则可通过临时预算法案。
决算案一般由政府财政部门汇编、制定,先送审计机关审核,然后转呈议会审议通过。
一般而言,财政预算案由政府提出。
西方各国议会的财政权在内容上不完全一致,在行使财政监督权的过程中也各有特点。
英国议会的财政权主要分为讨论和审议政府的公共开支预算以及政府的税收方案。
公共开支预算方面,每年2月由首席财政大臣向议会提出公共开支预算案,由下院公共开支委员会负责审查,该委员会下设6个小组委员会,就各项具体开支项目进行分析和审查。
然后由议会在为期26天的“反对党日”对其进行辩论。
7月,议会对其进行“三读”和表决,通过公共开支预算,成为“拨款法”。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之比较

[收稿日期 ]2010 - 02 - 25 [作者简介 ]刘建军 (1969— ) ,男 ,山东省昌乐县人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外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
思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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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焦点问题是不同的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后发现代化国 家在经济腾飞阶段 ,几乎无一例外地采用了集权体制 , 而不是采取分权体制的原因 。因为分权体制必然为政 治斗争披上合法化的外衣 ,无休止的政治论争不是在解 决问题 ,而是在制造问题 ,特别是三权分立会为分割国 家利益的政治集团提供合法的活动平台 ,从而影响整个 国家的发展战略 。这一点已经被许多国家的政治实践 所证明 。实际上 ,三权分立与美国的崛起之间并没有因 果关系 。美国的崛起依赖于其天然的地理环境 、丰富的 自然资源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为美国提供的绝无仅有 的历史契机 。显然 ,把三权分立视为一个国家的“制度 救星 ”,是极为幼稚可笑的 。再譬如英国 ,英国议会的最 高权威是与其岛国优势以及国内多重权力集团的竞争 联系在一起的 。而法国之所以走向集权的道路 ,乃是与 其邻国的冲突联系在一起的 。与邻国的冲突强化了拿 破仑式集权体制的产生 ,因为只有集权体制才能有效组 织该国的对外战争 , 这个国家奉行以总统为中心的制 度 。美国学者莱斯利 ·里普森认为 ,戴高乐总统乃是用 个人声望与全民公决混合的方式来统治法国 [2 ] 。所以 , 我们说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不是凭空产生的 。
还是外部的 (规则执行制度 ) 。如果从统治和管理的角 度出发 ,研究者发现统治者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意 志 ,也需要四类基本的制度 :一是用于从其下属中获得 合法性的制度 ;二是用于实施统治者意志的制度 ;三是 用来处理臣民之间 、下属之间纠纷的制度 ; 四是采取镇 压与统治者争夺权力的制度 [1 ] 。可见 ,上述几种类型的 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都可以找到其原型 ,特别是 规则设定制度以及体现合法性与实现人民和政党意志 的制度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不仅是维系国 家存在的支撑者 ,而且也是执政党赖以存在的合法性基 础 ,更是其他所有制度的生成者 。
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

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摘要: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其在中华大地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彰显了她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调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等方面的政治优势。
本文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相比较,分析二者作为民主革命成果的共同之处,并从其历史渊源、社会制度本质、国家权力实质、机构结构、与政党关系等方面,尝试分析二者的不同之处。
关键词:民主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议会制度异同2009年,举国欢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此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已经走过55年光辉历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以其在中国大地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彰显了她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调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等方面的政治优势。
本文试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相比较,浅议二者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一、民主政治,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都属于代议制度范畴。
代议制度是指一国统治阶级从各阶级、阶层、集团中选举一定数量能够反映其利益、意志的成员,组成代议机关,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重大事务的制度。
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
大多数资产阶级国家采用议会制度,由选举产生议员组成议会,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由议会执行立法职能,并在不同程度上对政府实行监督。
可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西方议会制都是由国体决定的国家管理形式,都由选举产生,是由经全体公民选举出的少数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间接民主制。
作为民主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议会制度,体现了人们崇尚民主、反对专制的价值诉求,都是人们追求民主、长期开展民主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创新。
西方民主政治制度优缺点及对中国的启示

西方民主政治制度优缺点及对中国的启示一、西方国家民主制度的几种形式及从实践情况和民主政治的运作来分析,不同的优点(一)多党制的优点1、多党制有利于政府清正廉洁。
多党制下权力比较分散,一党难以独掌政权,政治权力受到的监督和制约比较大,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腐败的发生。
2、多党制国家的选举采用的是比例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是按照各党派所得选票的比例分配议会席位,因此保证了相当小的政党在议会中也有自己的代表。
为各社会阶层更广泛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较多的机会。
(二)议会民主制度优点1、政府首长(首相/总理)由立法机构最大政党的党魁出任,以确保政府的政策在立法机构得到支持。
2、政府全体内阁成员也是从议会议员中产生,议员执政可避免议员逐渐与实际社会脱节。
3、行政和立法机构有联系,可提高政府效率和避免政变发生。
4、称职的政府首长可以不限任期。
(三)三权分立民主制度优点三个机构具有相互独立的平等地位,分别具有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三权分立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学上一大创举,用权力制约权力,是防止权力滥用的最有效方法。
二、从上述西方当代民主制度分析,西方民主制度存在如下弊端1、民主虚伪从选举制度来看,西方国家的选举都是金钱操纵的选举,西方发达国家的总统、总理、州长等都只有大的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才能参加选举,其实际上都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
西方国家的新闻媒体大多被政府和财团所控制,要为他们服务,必要的时候也要为他们说谎话;西方国家虽然都标榜自己讲人权,但事实上他们所做的远没有他们所说的那么好。
美国号称是“自由者的乐土”,但被剥夺自由人数的比例名列世界前茅。
根据联邦调查局2004年11月公布的数字,2003年美国执法人员共拘留或逮捕了1360万人次,全国每10万人中有4695.1人被逮捕。
西方国家经常标榜自己的民主,指责其他国家缺少民主,实际上是把“民主”作为干涉别国内政甚至发动侵略战争的借口,以实现自己的经济和政治目的。
中西立法机构的比较及启示

中西立法机构的比较及启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形式,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与西方国家立法机构相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符合中国的具体国情。
我们不全盘照搬西方的政治体制,但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进一步了解西方政治体制,特别是立法机构的设置、功能及运行机制,以便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借鉴有用的东西,是完全必要的。
一西方议会包括美、英、法、德、日基本上都采取两院制。
两院制是历史上形成的,一般分为下议院和上议院。
因各国的具体国情不一样,下议院的称谓、职能及其选举产生的办法也不完全一样。
下议院在有的国家称为众议院、人民院、国民议会、联邦议院等。
上议院有些国家称作参议院、联盟院。
下议院议员,例如美国的众议院,一般按人口比例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而上议院议员产生的情况多种多样。
美国的参议院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两名参议员组成。
法国的参议院由各省的国民议会议员、省议会议员和市议会议员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
下议院和上议院议员的任期也不完全一样。
以美国为例,众议院的议员任期两年,而参议员的任期长达六年。
参众两院每两年选举一次,全部众议员和三分之一的参议员进行改选,这就是所谓的中期选举。
西方两院制的形成,是历史上社会各阶级、阶层、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结果。
两院制也体现了立法机构内部在立法的过程中权力的相互制约。
西方议会两院的权力和职能,大体相同,但也有差别。
一般的议案均需两院审议通过方能生效。
但美国的财政拨款权主要集中在众议院,众议院形成的决议,参议院无权否决。
两院在审议议案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意见的分歧,乃至完全对立,从而导致审议工作搁浅。
为此,西方议会还设立了两院的协商机构。
例如,美国国会就专门设立了参众两院协商委员会。
“协商委员会具有相当大的权力”,“在决定将达成何种妥协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149在西方,一般是先有议会,后有政党。
我国人大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比较研究

我国人大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比较研究在当今世界政治生活中,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价值已逐步得到普遍认可,成为人们对于心中理想社会的普遍共识,实行民主更是成为了一种世界性潮流。
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无不宣称自己是民主的国家。
民主理论家们又普遍将民主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古希腊和罗马城邦时期实行的由全体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直接民主制;另一种是从17、18世纪开始沿用至今的由经公民同意选举出的极少数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替代人们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间接民主制。
其中,间接民主又被称为代议制民主。
代议制在当今民主国家中,西方国家叫议会制度,我国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两者都是由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的国家机关,通过它们的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的管理,行使管理国家事物的权力。
这两种间接民主形式,都体现了人们崇尚民主自由反对封建专制的价值追求,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创新。
一、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的相同或相似之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同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世界政治文明建设的伟大成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是在结合我国自身国情的基础上,吸收西方代议制国家议会制度中合理的精华部分而进行创新和发展的。
从这个意义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国家议会制度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国家议会都是标准的代议制机关,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机关,作为公民参政议政、管理国家大事的场所和机构。
议会的代表绝大多数来自基层,多由公民选举产生。
选举是实现代议制度的必然前提,没有选举制度,作为实现民主基本形式的代议制度也就不存在了,选举制度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代议制度的构成和功能状况。
概言之,选举制度是代议制度存在的前提。
[1]第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国家议会都不同程度地行使国家权力,具有相类似的职权。
两者都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即制定、修改、通过、废止法律和法令的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度的主要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度二者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从形式上看,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是属于是一种间接民主,即代议民主制。
二者又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
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利益,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主体是人民。
西方议会制是协调资产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的场所。
议员由竞选产生,竞选则以金钱为后盾。
议员不对选民负责,不受选民监督,选民无权撤换议员,议员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
议会制度下,其组成人员被称之为议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其组成人员称为人民代表。
从人员的资格来看,议员的基本资格是国籍条件、年龄条件、居住条件和排除条件。
有资格成为候选人的人是非常普遍的,但是,能实际成为候选人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要最后当选更是难上加难。
中国人民代表资格则没有如此多的限制,凡年满18 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而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的特点。
从构成来看,西方国家议员的人数较少,是职业的、专门的职务。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数较多,除人大常委会成员是专职以外,其余代表多是兼职。
从产生来看,议会制下,上议院议员的产生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二是由间接选举产生;三是由任命产生;四是由世袭产生。
下议院议员一般都按普遍、平等、直接原则,在议会选区竞选产生。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产生,其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任期也不同。
第二,经济基础不同。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
议会制则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
第三,组织和活动原则不同。
议会作为立法机构有多种组成形式。
一般而言,议会由议长、议会委员会和议会党团等构成,名称不尽相同。
从目前情况来看,内阁制国家下议院的地位和权力高于上议院,在总统制国家是同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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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都是现代国家代议民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议会都是由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的国家机关,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西方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取得国家政权以后普遍确立的国家管理形式,也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取的议员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在人民取得国家政权以后保留了代表机构形式,但根据各自国家的特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代表制,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一种代表形式。
作为国家的政治制度,由于国情不同,理念不同,代议制模式存在差异是必然的。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较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代议制度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议会制度之所以能够为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根本的一点在于它适合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情,符合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其本质特征就在于其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如通过不同政党轮流执政,既可确保政权在资产阶级内部平稳交接,又可为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彼此之间的矛盾提供非暴力方式调整解决的可能。
当然,议会制度在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关系的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考虑社会中其他阶级的需要,从而使其长期统治得以维护。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现行宪法所确立,涵盖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方面和重要内容,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前提,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我国国家权力的核心运行机制。
其本质特征在于为全国各族人民服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得到健康发展的最可靠的政治基础和制度依据。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直接选举或者间接选举产生,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人民代表的选举和履职与西方国家议员的选举和履职存在较大区别代议民主制度离不开选举,代表或议员的选举是代议制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选举制度都宣称实行普遍、平等、直接、秘密等民主选举原则,现实中西方国家议会选举之间及其较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仍然存在较大的区别。
即使是西方,不同国家的议员产生的方式也不相同,除了公民直接参与选举之外,有选举人团选举产生的,也有竞选产生的。
西方议会实行两院制,两院的议员产生亦存在不同。
如美国参议院与众议会议员的产生办法就不同。
有的国家,候选人由党派提出,有的国家议会的议席在各个政党、各个利益集团、各种社会势力之间进行分配,议会内部分为不同议会党团,代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
而我国人民代表的产生则完全不同。
我国的选举法已历经五次修改,日臻完善。
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县乡人大代表已经实现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照选举单位(除解放军代表团外,一般按照行政区划)组成代表团参加代表大会。
2010年选举法修改后明确规定了“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即按人口数分配代表名额,不再区分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
2013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就是首次按这一城乡相同人口比例产生的。
虽说选举并不等于民主的全部,我国随着选举法的不断修改,民主选举制度不断完善,直接选举不断扩大,这是真实的人民民主不可否认,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命保障。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依法由国库开支,这与西方如美国选举的经费来源多为财团、政党、家族、政府、个人等资助完全不同。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像西方国家的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所以不存在按党派分配代表席位。
我们的人大代表是经民意推荐、选举程序产生的,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一经当选,即不存在
小团体利益,而应当代表人民依法履职,所以人民代表大会中不存在党派之争。
西方国家议会的主体是议员,多数议员是职业议员,专职性使其往往成为拥有自身利益的共同体。
加之前述选举经费的来源所决定,无论西方国家怎样宣称其民主的超阶级性,都无法使其由此产生的议员摆脱资产阶级政党或财团的操控。
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多数是非专职的,来自各行各业、不同阶层,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浓厚的群众基础,无论是来自国家领导人,还是来自农民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因此比较能够全面地了解我国的社会生活实际,在表达意见上能够客观地反映社情民意;而且人民代表不能自行或以个体的方式处理问题,依法应当集体行使权力。
启示:
西方议会制度优点:
1. 行政与立法合一,议会的立法能够切合实际需要,政府的政策也可迅速落实,行政与立法容易沟通,出现政治僵局情况小
2. 议会制较有弹性,可以配合实际政治需要,如内阁的任期及权力,可以依照国会信任的程度而随时进行调整
3. 议会制由行政立法人事同一,容易产生政治家,培养协调、容忍及妥协的精神
4. 当政府政策发生重大歧见时,不仅内阁可以解散国会,国会也可以对内阁实行不信任投票,彼此相互制衡,不致陷入政治僵局
5. 内阁强调集体决策,容易产生责任感与责任政治发展,培养团队合作互助的精神
西方议会制度缺点:
1.容易形成行政专制情况,英国议会制的许多规定,都来自于宪政惯例
2.内阁阁员一人分担行政与议会二角,容易造成不专,分身乏术的情况
3.如果议会权力过大,或产生多党制情况,将造成联合内阁责任不清,政局混乱
世界各国议会的设置和职权范围有很大的不同,但都享有三种性质相同的传统权力--立法权、监督权和财政权。
议会要行使这些权力就必须采用一定的程序性规则,称为议会的议事规则。
通观西方发达国家议会的议事规则都基于法定的独立程序,无论何种制度,都必需真正广泛地代表民意,让人民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