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办法修订版
2023修正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 引言学生社团是学校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2. 学生社团的定义和分类学生社团是由学生自愿组成、独立运作的团体,以实现共同志愿为目标,并在一定范围内活动的组织。
根据学生社团的性质和活动内容的差异,学生社团可分为学术科技类社团、文化艺术类社团、体育健身类社团等多个类别。
3. 学生社团的成立与注册3.1 成立条件学生社团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生社团具有一定数量的成员,成员人数不少于10人。
- 学生社团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活动计划。
- 学生社团的活动内容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3.2 注册流程学生社团的注册流程如下:1. 学生社团成立后,需要向学校学生事务办公室递交申请书。
2. 学校学生事务办公室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学生社团注册证书。
3. 学生社团在注册证书发放后,可以正式开展活动。
4. 学生社团的运作机制4.1 社团管理层学生社团的管理层由社长、副社长和部长组成。
社团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加入部门,并由社长任命。
4.2 社团活动管理学生社团的活动应当由社团管理层组织,社团全体成员可以参与社团活动。
社团活动应当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并且在活动前应当向学校提交活动计划和相关材料。
4.3 资金管理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社团管理层应当定期向学校财务部门汇报社团的财务状况。
4.4 活动宣传和报道学生社团应当及时宣传自己的活动,并向学校提交活动报道。
活动报道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发布。
5. 社团监督与评估学校学生事务办公室对学生社团进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学生社团的活动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学生社团后续发展的参考依据。
6. 学生社团的权益和义务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享有以下权益:- 有权利选择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怎样写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管理办法篇1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全称为"__社团"。
第二条:__社是以学生为主体的交流学习性的组织,受校团委、学生会领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社团的活动原则是脚踏实地、实践学习、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宗旨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社团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注重实践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会员入会的要求和手续1.凡__学校高一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社团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社团。
2.学习成绩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3.每年吸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不限。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会员平等地享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2.认真学习计算机知识,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3.会员应执行社团的一切正确的决议。
4.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5.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
6.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加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7.关心社团建设,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8.自觉抵制各种不法行为以及网络传播的、反动言论。
组织制度1.社团将举办各种活动,以加强会员的交流。
2.会员在会内无论职位高低一律平等。
3.入会采取自愿原则,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集体活动都作自动离会处理。
社团经费来源1.本社团是立足校园,非赢利性学生社团。
2.捐赠和赞助。
3.社团有偿劳动所得和其它收入。
社团经费用途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
内部管理1.社团成员互相团结、互相沟通,以增进全校广大同学的计算机水平为目的。
2.凡本社团成员都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一、序言学生社团是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供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运作和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社团组建及管理1. 社团组建(1)学生社团的组建应遵循校园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学生应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提出社团组建申请。
(2)社团组建申请需要包括社团名称、宗旨、活动内容等信息,并由一名指导教师提供书面支持。
(3)学校相关部门将审核社团组建申请,合格的申请将得到批准,并进行公示。
2. 社团管理(1)社团应设立负责人,具体人数根据社团规模而定。
负责人应负责社团日常管理及活动组织,并与指导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与配合。
(2)社团负责人应定期召开社团例会,讨论社团相关事务,集体决策。
(3)社团应定期报告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并接受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与监督。
三、社团活动1. 活动策划(1)社团活动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涉及违法、违纪及危害校园安全的内容。
(2)社团活动策划应提前提交活动计划,并在获得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3)社团活动应注重创新性和针对性,并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协作活动相衔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活动执行(1)社团活动执行时,应确保参与成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活动过程中,社团成员应保持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并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3)社团活动应结合学生课程学习,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素养。
四、社团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1)社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渠道。
(2)社团财务管理应定期进行审计,并公示相关财务信息。
(3)社团不得私自转移、挪用、浪费社团经费,如有违反,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社团成员管理(1)社团成员应认真履行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互相尊重和理解。
(2)社团成员有违反学校纪律规定或违背社团宗旨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理。
3. 社团解散(1)社团可以自愿申请解散,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书面解散申请。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省鄂青联发[XX]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及文学(诗)社等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艺术、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学生社团由所在党委领导负责。
团委在党委授权之下,和学工处一道,负责校内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同意,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会员达到并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学生社团须报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和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
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均需按照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向团委申请登记。
一个社团只能申请进行一类登记。
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章程;(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4)有规范的社团名称。
大学学生社团登记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社团登记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二、社团成立第四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由 5 名及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社团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不得与已注册的社团名称重复。
3、有明确的社团宗旨、活动内容和形式。
4、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相应的活动经费来源。
5、有至少 1 名本校在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成立程序如下:1、发起人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提交《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包括社团名称、宗旨、活动内容、组织机构、成员构成、指导教师等基本信息。
2、社团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发起人补充或修改。
3、初审通过后,社团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社团成立答辩会,由发起人对社团的筹备情况进行陈述和答辩。
4、答辩通过后,社团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社团正式成立。
三、社团注册第六条已成立的学生社团每年需进行注册登记。
第七条注册时间为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月。
第八条注册程序如下:1、社团负责人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提交上一学年的工作总结和本学年的工作计划。
2、社团管理部门对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社团进行整改。
3、审核通过后,社团注册完成。
四、社团活动管理第九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并提前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活动申请和策划方案。
2023修正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doc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doc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 引言学生社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提供一个平台,让学生能够在兴趣爱好中发展自己的才能并增长经验。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2. 学生社团的定义学生社团是由学生自愿组成,因公益、学术、艺术、体育、科技、文化等兴趣或特长相同或者相近的人组成的组织。
学校将支持和鼓励学生社团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 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3.1 成立条件学生社团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社团名称:社团名称应当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
- 社团目的:社团目的应当明确,并符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 社团成员:社团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特长,并且愿意积极投入到社团的活动中。
3.2 注册程序学生社团的注册程序如下:1. 社团负责人提出社团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2. 学校社团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颁发注册证书。
3. 社团注册成功后,需要定期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报告社团活动计划和经费使用情况。
4. 学生社团的权益和义务4.1 权益学生社团具有以下权益:- 享受校园场地、设备和资源的优先使用权;- 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和活动;- 申请学校的资金支持和奖励;- 在学校宣传渠道宣传社团活动和成果。
4.2 义务学生社团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学校和社团的相关规章制度;- 定期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报告社团的活动和成果;- 维护学校的形象和社团的声誉;-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活动。
5. 学生社团的管理5.1 社团归属学生社团归属于学校的社团管理部门。
社团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学校的社团事务,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5.2 社团指导教师每个学生社团必须有一名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社团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XX大学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基于共同兴趣、爱好,为实现共同目标、促进共同发展自愿组成,经审核通过校团委和相应的挂靠单位的一年考核期后,正式登记注册并按照社团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校设立“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管理、服务学生社团,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生社团工作。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五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二)有明确的社团章程、规范的组织结构以及内部的详尽发展规划;(三)与现有学生社团相比存在明显的自身特色;(四)无跨校、跨地区性质;(五)鼓励社团有唯一挂靠单位、指导教师及其书面意见。
第六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一)《XX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报表》;(二)学生社团章程;(三)社团发展规划;(四)社团负责人简历及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的书面鉴定;(五)社团挂靠单位的书面意见、拟聘请的指导教师的个人简历及其书面意见;(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七条学生社团章程须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社团名称;(二)学生社团性质、宗旨;(三)组织结构设置;(四)社团资金来源及财务管理办法;(五)社团管理层的产生方式、职权范围、任期及罢免程序;(六)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七)会员入会资格及程序;(八)章程的修改程序;(九)其他应当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程序:(一)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主要发起者或者主要组织者向社联提交申请材料;(二)经初审、社团答辩、民主推荐等程序,社联拟定批准成立名单,并报校团委审批。
社团管理制度修订

社团管理制度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团管理,促进社团健康发展,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注册的社团组织,包括学生自发组织的社团和学校组织指导设立的社团。
第三条社团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学校社团管理部门负责对社团进行审核、指导、监督。
第五条社团必须密切联系学校、服务同学,发挥引导、帮助、监督作用。
学校对社团有关工作应给予支持。
第六条学校充分尊重社团的独立性和创造性,保护社团合法权益,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第七条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便于社团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社团必须执行社团管理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接受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社团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社团的行为和事务负责。
第二章注册管理第九条社团注册管理分为首次注册和年度注册。
第十条新成立的社团须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成立。
第十一条每年上半年,社团应进行年度注册,提供相关材料、经费报告等必要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方可继续保留注册资格。
第十二条社团应当提交有关材料包括社团章程、社团干事名单、社团活动计划等。
第十三条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社团注册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团,学校有权拒绝其注册。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向社团颁发注册证书,经常性向社团颁布相关文件和通知。
第十五条社团注册完成后,应当社团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六条社团应当设立明确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干事团等。
第十七条社团主席团应当由社团主席和各部门主管组成,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策划。
第十八条干事团应当由社团成员中选举产生,负责社团各项具体事务的执行工作。
第十九条社团主席团应当对社团工作负总责,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二十条干事团应当听从主席团的领导,认真执行主席团的决定,积极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对社团组织结构提出建议,并予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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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阳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结合南阳理工学院学生社团基本情况,制定本办法。
总则
一、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是在校学生培养综合能力、提高综合素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阵地。
学生社团是本校在籍学生以共同兴趣和爱好为基础,按照章程自愿组织起来,并进行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各级团委和南阳理工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一章学生社团的注册与申请办法
二、我校学生社团采取校院(部)两级管理,校团委对学生社团进行宏观指导,通过南阳理工学院社团联合会对各院(部)社团工作进行协调。
各院(部)负责本院(部)学生社团的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社团的注册与监管工作、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与审核工作、学生社团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未在各院(部)注册、校团委备案而擅自设立的学生组织不属于学生社团。
三、学生成立社团必须由发起人(全日制在校生、至少三人以上)提出申请并填写社团注册登记表(见附表,内容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章程、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指导教师),报相关院(部)进行注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由挂靠院(部)指定此社团今后的具体负责教师及负责人,后报校团委审核备案。
学生社团经所在院(部)批准成立起,30日内将社团成立材料报校团委备案,长期不备案的学生社团,将不予认可。
四、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由思想作风扎实、学习成绩良好、组织能力强、热心社团工作的学生担任。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社团重要岗位:
1、大一新生。
2、受到纪律处分或者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
3、曾担任过被注销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管理规定
五、各院(部)应设立本院(部)的学生社团管理机构,便于统一管理。
六、各院(部)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应在每月末把本院(部)社团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当月未开展活动的院(部)应上交情况说明,均由各院(部)分团委书记(或特定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后报校团委备案。
七、校团委将综合学生社团年度活动开展情况、材料上交情况、出席例会情况等标准进行评定,评选出优秀学生社团,进行表彰并给予经费支持,对全年度开展活动较少或未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所在院(部)要上交情况说明,无正当原因者,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注销。
八、凡需收取会员费用的学生社团,应经所在院(部)书记签字批准后,将详细收费标准报校团委审批后方可进行。
九、下列活动除指导教师、责任教师、挂靠单位批准、校团委同意外,还需上报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备案。
1、社团活动有外联活动时(如涉及外校人士社科领域、思想意识形态方向的讲座、报告等)。
2、社团募捐、献爱心的活动或社会新闻媒体采访等活动。
十、学生社团不得擅自组织会员出游、社会实践、外出考察等一切校外活动,如有开展活动确需外出,必须向所在院(部)报批后方可进行。
十一、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必须以学生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参加各类活动,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
十二、社团活动要立足校内,面向会员,面向学生,切实按照本社团活动宗旨和活动范围开展工作。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向相关院(部)提交申请,活动开展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或以各种名义在校内经商获利。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十三、学生社团的章程、登记、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挂靠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自核准之日其生效,并报校团委案。
十四、学生社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注销登记;
1.不能实现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十五、学生社团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当向挂靠单位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和指导教师意见书。
挂靠单位在受到注销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对其进行注销审核工作,工作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经审核同意变更或注销的学生社团,5日内以公告形式宣布,并报校团委备案。
第四章学生社团成员权益的监管
十六、为保证学生社团成员权益,各院(部)具体负责教师需对社团内收费性项目及各项其它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学生有疑问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查。
十七、南阳理工学院社团联合会接收各学院学生社团会员的各项投诉,并对投诉事件与所在学院进行回访交流。
第五章附则
十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十九、校团委对本办法有最终解释权。
附表:
南阳理工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社团名称
成立时间社团类别
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联系电话社团负责人姓名性别
所在学院及班级联系电话
学生社团简介(宗旨、章程、活动内容)
指导教师意见
年月指导教师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
挂靠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校团委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