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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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0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0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0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6.03•【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0年第12号•【施行日期】2020.06.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0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盐、食糖、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7大类食品44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蜂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6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其他化学污染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微生物污染问题天猫自然岛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苏州百泽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苏州百泽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山东花百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花蜂花粉,菌落总数、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飞行检查专项抽检结果的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飞行检查专项抽检结果的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飞行检查专项抽检结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12.11•【字号】•【施行日期】2015.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飞行检查专项抽检结果的通告近期,我局组织对湛江市、阳江市、清远市、韶关市、汕头市、梅州市、揭阳市、河源市、茂名市、惠州市等10个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飞行检查,并对其销售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

此次食品专项抽检包括水产干制品、蔬菜、酱及酱制品、淀粉制品等食品大类,主要检测农药、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项目,共抽检样品62批次,其中合格55批次,不合格7批次。

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钠、甜蜜素、标签、隐性孔雀石绿。

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揭阳市榕城区中山谦和兴副食经营部经营的竹荪、揭阳市榕城区商业第三总店北环城15门市经营的银耳、揭阳市榕城区商业第三总店北门第七十六门市经营的竹荪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阳西县南大东湖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春砂仁蜜饯苯甲酸钠超标和标签不符合要求;湛江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满口香(酱菜)苯甲酸钠、甜蜜素超标;湛江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脆瓜丁(酱菜)苯甲酸钠、甜蜜素超标;湛江市赤坎区琴姐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白鳝检出隐性孔雀石绿。

二、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要求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取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等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附件:1.食品飞行检查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食品飞行检查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05年12月11日。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6.16•【字号】•【施行日期】2017.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市本级抽检的671批次中不合格样品15 批次通告如下:食品生产环节共抽取液体乳、瓶(桶)装饮用水、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料、酒类、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再制蛋、食品添加剂等11个品种共计133 批次。

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6 批次,液体乳、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料、酒类、肉制品、再制蛋、食品添加剂等7类产品全部合格。

方便食品、瓶(桶)装饮用水、水果制品、蔬菜制品中检出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天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莲子西湖藕莼霉菌不合格;杭州好声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枣红糖(固体饮料)、阿胶桂花红糖(固体饮料)霉菌不合格:杭州满陇桂雨商贸有限公司桂花食品厂生产的糖桂花霉菌不合格;淳安千岛湖明达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游离余氯不合格;杭州萧山义蓬火星调味品加工厂生产的2批次萧山萝卜条亚硝酸盐不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肉类、水产品、蔬菜、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共6类336批次产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2 批次,肉类、蔬菜、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全部合格。

水产品中检出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余杭乔司农贸市场1号摊位销售的泥鳅孔雀石绿不合格:桐庐县城南街道建明水产商行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合格:安千岛湖农贸市场鲁永富销售的鳜鱼孔雀石绿不合格:建德市新安江农贸市场王炳珠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广东省食药监局抽检:17批次食品样品内在质量不合格

广东省食药监局抽检:17批次食品样品内在质量不合格

编号:00037zxh优化关键词:标题:广东省食药监局抽检:17批次食品样品内在质量不合格正文:核心提示:2016年4月21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2016年第14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显示,17批次食品样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多为水产品。

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餐饮食品、饮料、乳制品及其含乳食品、肉及肉制品、焙烤食品、水产及水产制品、水果及其制品共1517批次。

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17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发现率为1.12%。

包括水产及水产制品不合格12批次:1、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商场销售的2015年11月15日生产的外洋鱿鱼,镉超标;2、深圳市惠三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到来购物广场销售的2015年11月20日生产的鱼丸,检出山梨酸;3、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世纪百货商场销售的2015年11月17日生产的鲜鱿鱼,镉超标;4、深圳市华生快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单位)2015年10月13日生产的规格为127g/包的北洋海产即食海蜇丝(麻辣味),菌落总数超标;5、深圳市华生快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单位)2015年10月13日生产的规格为127g/包的北洋海产即食海蜇丝(香辣味),菌落总数超标;6、深圳市华生快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单位)2015年10月13日生产的规格为127g/包的北洋海产即食海蜇丝(香油味),菌落总数超标;7、湖北省多优多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0月06日生产的规格为80g/包的抓鱼的猫(香酥醉鱼),酸价超标;8、浏阳市乡里人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9日生产的规格为60克/包的玫瑰嫩仔鱼,菌落总数超标;9、桃源县郑矮子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07月06日生产的野生鱼仔(孜然味),酸价超标;10、桃源县郑矮子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07月06日生产的野生鱼仔(豆豉味),酸价超标;11、桃源县郑矮子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07月06日生产的野生鱼仔(烧烤味),酸价超标;12、资兴市山水天然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03月02日生产的规格为100g/包的自然派东江五香鱼仔,酸价超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1.21•【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3号•【施行日期】2019.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饼干、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2402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85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二、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华盛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口口香肠,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奥体阳光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富崎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汕头市赞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孜然味手撕猪肉条和五香味手撕猪肉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北京京顺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仁和超市销售的标称卡夫(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的诗琳娜奶酪味苏打饼干(原产地:马来西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怡合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油豆腐(非发酵性豆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12.11•【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施行日期】2018.1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1781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70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赋任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阿古丽切夫酸奶味夹心华夫饼(糕点)(原产国:俄罗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初检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京东奇煦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南京奇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上海喜事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苏州口水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肉味锅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三、淘宝网邱老六鱼铺福建连江海边特产(经营者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筱埕海边特产商行)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海生源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丝,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初检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北省涿州正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06.04•【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5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8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方便食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糕点2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酒类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肉制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蔬菜制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食用农产品15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蜂产品34批次,水果制品35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一)宁波市鄞州下应美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厦门好士多食品有限公司出品、龙海市真好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豆(蒜香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2mgKOH/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3mgKOH/g)高出73.3%。

初检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成都交大路分店销售的标称贵阳恒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85g/kg。

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16期)-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16期)正文:----------------------------------------------------------------------------------------------------------------------------------------------------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16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5号)涉及我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连江县海生源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丝(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连江县海生源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丝,生产日期(批号)为2018年4月26日,铅(以Pb计)检出值为1.46mg/kg,国家安全标准为≤1.0mg/kg,不符合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据查,该批不合格产品生产数量共100袋,已全部售出。

经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原因为原料问题。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9月27日立案并责令整改,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元,合计50080元,企业已整改完成。

该案于2018年12月24日结案。

二、淘宝网邱老六鱼铺福建连江海边特产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海带丝核查处置情况:经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淘宝网邱老六福建连江海边特产(经营者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筱埕海边特产商行,标称生产企业为连江县海生源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批号)为2018年4月26日)共购进10袋该批次海带丝,已全部售出,企业已发出召回公告未能召回。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9月26日立案并责令整改,因不合格原因为原料问题,且当事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并提供相应的索证索票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可免予处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3.08.06•【文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告2023年第16号•【施行日期】2023.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告2023年第16号关于2023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921763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70174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40%,较2022年同期下降0.11个百分点。

其中,第二季度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49%。

从抽样食品品种来看,消费量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等5大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43%、0.53%、0.76%、0.15%、0.16%,均低于总体抽检不合格率。

与上年同期相比,餐饮食品、酒类等25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降低,但特殊膳食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等8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上升。

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见附件。

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类别看,一些不合格项目占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为:农药残留超标42.98%,微生物污染14.67%,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3.06%,有机物污染问题9.21%,兽药残留超标7.83%,重金属等污染6.46%,质量指标不达标4.92%。

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上半年及第二季度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8月6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2.22•【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施行日期】2019.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调味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乳制品、冷冻饮品、蜂产品、蛋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2332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2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京东中国特产·河北供销馆(经营者为河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京府黑芝麻小磨香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常营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嘉思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口、捷克爱每刻麦片公司生产的爱每刻含水果干谷物麦片(冲调谷物制品)(原产国:捷克),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上海爱莲超市有限公司周家嘴店销售的标称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吃不厌金枣(凉果类),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贵州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市升星食品厂生产的自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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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2期)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976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9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等问题。

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沙溪汇豪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郴州市年年有东江鱼特色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年年有莽山河山茶油鸭(热加工熟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石碣嘉荣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称阳江市江城亿丰食品厂生产的杏脯,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盈泰广场运营管理(广州)有限公司永兴市场经营管理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绿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梅子,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江门市沙仔尾新兴凉果综合商行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味花生和山东烤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佛山市南海区柏佳惠综合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麦琪香食品厂生产的红糖味沙琪玛(冷加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广州市团志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隆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绿豆饼,霉菌和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中山市古镇鹏泰购物广场泰丰店销售的青豆角(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小榄购物中心销售的新鲜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佛山市惠顺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中山市小榄镇浦鑫达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茂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单腿(原味)(鸭翅根),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广州市心心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会区会城大品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柠檬角(凉果类蜜饯),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高泽权蛋品腊味店销售的标称珠海市振盟肉禽有限公司生产的斗门腊肉(广式腊肉),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顺富原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湛江市威阳酿酒厂生产的黑糯米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二)鹤山市沙坪盛世华生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广州列夫合宜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鱼皮花生(炒货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中山市小榄镇顺东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官塘李群初花生厂生产的白玉咸干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广州市番禺区石基达盛杂货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番禺区钟村广利食品厂生产的四粒红精烤香脆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
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5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6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7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8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0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1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2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3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4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5 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6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7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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