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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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别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别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别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别引言概述: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词汇,但很多人对它们的具体含义和区别并不清楚。

本文将从概念、制定方式、适用范围和效力等方面,详细解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别。

一、法律1.1 法律的概念:法律是国家制定并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用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1.2 法律的制定方式:法律的制定通常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如国家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等)负责,经过立法程序,最终由国家主席或国家元首签署生效。

1.3 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效力:法律适用于整个国家或特定地区,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公民和法人具有普遍约束力。

二、法规2.1 法规的概念:法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用以管理行政事务和行政行为。

2.2 法规的制定方式:法规通常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制定,经过行政程序,最终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2.3 法规的适用范围和效力:法规适用于行政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对公民和法人在行政事务和行政行为中具有约束力。

三、规章3.1 规章的概念: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地方政府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用以管理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

3.2 规章的制定方式:规章通常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地方政府根据法律或法规的授权制定,经过行政程序,最终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3.3 规章的适用范围和效力:规章适用于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具有约束力,对公民和法人在相应领域或行业中具有约束力。

四、规定4.1 规定的概念:规定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组织机构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用以管理内部事务和行为。

4.2 规定的制定方式:规定通常由国家行政机关或组织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制定,经过内部程序,最终由机关或组织颁布实施。

4.3 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效力:规定适用于机关或组织内部,具有约束力,对机关或组织内部成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律基础知识第一节、法律一般理论1、法的概念与特征——是指反映一定物质条件下的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赋予社会关系的主体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2、法的特征1.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2.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4.规定权利和义务。

一、法律规范(一)法律规范的含义——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国家意志,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法律规范的种类1.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1)授权性规范规定主体享有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权利,肯定主体为实现其利益所必须的行为自由。

如宪法3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民法通则98: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义务性规范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①命令性规范,即规定主体承担一定积极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

如宪法56: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商标法:商标使用人应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②禁止性规范,规定主体的消极(不作为)义务。

即禁止主体为某种行为,以实现权利人的利益。

如“严禁刑讯逼供”。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例题·单选题】《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该法律规范属于( )。

A.义务性规范B.禁止性规范C.授权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答案】A2.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

”这属于什么样的规范?属于授权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3.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练习题·单选题】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属于()。

第六章法律规范解释逻辑(下)

第六章法律规范解释逻辑(下)
例如:情节恶劣、重大误解、数额巨大、善良 风俗……
3.3司法工作中法律概念的使用要准确 (1)尽量避免概念使用中产生的误解 (2)严格司法用语 ❖ 如: ❖ 甲还欠款5000元,特此证明
还欠或已还欠款
甲乙双方都认同房屋价值5万元,归甲方 使用。乙方有使用权。
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 概念的内涵(connotation ):“所谓”,是指所
认识的成果,其构成性质是对象本身客观地 区别于其他对象的性质。
(2)规定性内涵 ❖ 人们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规定方式加以
确立的内涵。其构成性质带有一定的“主观 性”。
1.2.2 以概念表达式的逻辑结构为标准
❖ (1)合取式内涵:并且型(交集型)内涵 ❖ T= T1∧T2∧…∧Tn ❖ A= (T1∧T2∧…∧Tn)+B ❖ 例如:前述商业秘密、鸟的内涵
1.概念的含义
❖ 概念(concept),就是通过反映对象的特 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来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
❖ 对象(object):各种有形物和无形物,即 各种物质现象和意识现象
❖ 属性(attribute):对象所具有的各种性质和关系
一般属性(common attribute):一对象与他 对象共同具有的属性,“非本质属性”
外事故(如车祸),可能属于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伤害罪)这些法律概念 的外延,也可能属于合法行为(如正当防卫、执法人员行刑) 的外延。
2.2.2 概念外延边缘的模糊性
❖ 概念外延边缘的模糊性是指客观对象中存在难以界 定的是否属于某个概念外延的两可情形的对象。
归类活动的复杂性与困难性
第六章法律规范解释逻辑(下)
第一节 概述
❖ 一、概念及其表达式 ❖ 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 三、概念的种类

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的概念法律规范是指法律体系中所包含的一系列行为规则和标准,它们以法律形式的规则之形式出现,是国家对社会成员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的工具。

法律规范的核心价值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和维护国家利益。

法律规范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和目的。

主体指规范的适用对象,即法律所适用的个体或团体。

客体则是规范的对象,即法律所针对的行为或事物。

内容是法律规范所包含的具体规定和限制。

目的则是法律规范所要达到的目标或意图。

法律规范的分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

从性质上分,法律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命令性规范规定了必须遵守的行为要求,而禁止性规范则规定了不得违背的行为限制。

从效力上分,法律规范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非强制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必须被遵守并附带法律责任,而非强制性规范则是建议性的,没有明确的强制力。

从时间上分,法律规范可分为永久性规范和临时性规范。

永久性规范具有长期的效力,而临时性规范则是在特定时间内有效。

法律规范的形式主要包括法律条文、法律解释和法律裁判。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主体内容,是国家和立法机关通过正式程序所制定和公布的具体法律规定。

法律解释是司法机关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解释权的行使,在解决法律适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法律裁判则是司法机关根据法律条文和解释对具体案件所做出的裁决和决定。

法律规范的意义在于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法律规范的存在和实施,使得社会有序运转,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和谐。

同时,法律规范也是国家权力的体现,是国家行使主权的重要方式之一。

总结起来,法律规范是国家对社会成员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的一种方式,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工具。

它包含了主体、客体、内容和目的等要素,可以根据性质、效力和时间进行分类。

法律规范的形式主要包括法律条文、法律解释和法律裁判。

法律规范的意义在于规范行为、维护秩序、保护权益和实现公平正义。

法律解释与法律规范的关系

法律解释与法律规范的关系

法律解释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法律解释和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相互影响、相互依赖。

本文将探讨法律解释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它们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法律解释和法律规范的含义。

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文本的解释和理解,以确定其具体适用的过程。

法律规范则是法律对行为的规定和要求,是法律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化表达。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范的解释和解读,是将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过程。

法律解释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说明。

如果将法律规范比喻为一座建筑物,那么法律解释就是这座建筑物的地基。

没有地基,建筑物将无法稳定存在。

同样,没有法律解释,法律规范也无法得到有效的应用和执行。

法律解释对于法律规范的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法律解释能够填补法律规范的漏洞和不足。

法律规范往往是抽象的、概括的,难以覆盖所有具体情况。

而法律解释则可以通过对法律规范的具体解释和解读,使其适用于各种具体案件。

例如,某一法律规范中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标准,但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行为要求。

通过法律解释,可以确定何种行为符合“合理使用”的标准,从而使法律规范在实践中得到具体应用。

其次,法律解释对于法律规范的解释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法律解释往往由具有权威地位的法律机构或专家学者进行,其解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法律解释的权威性可以使法律规范在实践中得到一致的理解和适用,从而保证了法律的公正性和稳定性。

然而,法律解释并非是对法律规范的任意解释。

法律解释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首先,法律解释应当遵循法律的文字表达和精神目的。

法律解释不能违背法律规范的明确表达和精神要求。

其次,法律解释应当遵循法律的系统性和一贯性原则。

法律解释不能矛盾于其他相关法律规范,应当与整个法律体系保持一致。

最后,法律解释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

法律解释不能偏袒某一方利益,应当平衡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解释的概念解析

法律解释的概念解析

法律解释的概念解析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规范的具体含义、适用范围、实施方式等进行解释和说明的活动。

在法律实施和适用过程中,法律文本往往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歧义性,需要通过解释来明确其含义和适用范围,以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

法律解释的主要目的是使法律变得具体化、实践化和可操作化,从而便于人们理解和适用。

法律解释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析:1. 解释对象: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指国家机关或其他法定机构通过立法、法规等方式制定的关于公共事务的一般性规则。

解释对象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等各种类型的法律文本。

2. 解释机关:法律解释的权威机关是法律适用的最高机关。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解释的权威机关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权进行法律解释。

例如,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有权发布司法解释;国务院则有权发布行政法规等行政法规范。

3. 解释方式:法律解释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

直接解释是通过对法律文本内容的分析和解读来确定其含义和适用范围;比较解释是通过与其他相关法律文本进行比较,以推断出具体的解释结果;历史解释是通过对法律制定时的历史背景和目的进行研究,来揭示法律规范的真实含义;制度解释是根据法律体系的一般原则和规定进行解释,以保持法律规范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4. 解释效力: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当最高权威机关进行法律解释时,其解释结果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应作为法官、检察官、执法机关和公民等在法律实施和适用过程中的参考依据。

但是,法律解释并不是绝对的,其效力和适用范围也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如司法实践、社会变迁、民意诉求等。

5. 解释问题:法律解释的范围包括各种法律问题。

解释问题包括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解释标准、法律术语的含义、法律规范的关系和冲突、法律规范的补充和解释等。

通过合理的解释,可以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疑义和争议,使法律规范能够得到正确的理解和适用。

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的概念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公民、法人和组织行为的规则和标准。

它是国家权力的具体体现,是国家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和管理的工具,具有保障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等功能。

法律规范具有普遍性、具体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普遍性是指法律规范适用于全体公民、法人和组织,不分种族、信仰、性别、地区等差异;具体性是指法律规范具体明确,对各种行为予以具体规定;强制性是指法律规范对公民、法人和组织的行为具有强制力,违反法律规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规范的主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规范规定了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约束他们的行为,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法律规范还能够调整和稳定社会关系,防止和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

通过法律规范,国家能够对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限制和惩罚,保护公共秩序和公民权益。

法律规范的制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

首先,法律规范的制定应当依法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宪法。

其次,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不能过于模糊和抽象,以保障公众对其的理解和遵守。

此外,法律规范的制定还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现实和实际需求,尊重和保护各方利益,并且要公正、公平地对待不同群体和个体。

法律规范的实施和执行由国家机关承担,主要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方面。

立法机关负责制定法律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依法管理和执行,司法机关负责司法审判和解决争议。

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保证了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总之,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性、具体性和强制性的规则和标准,其主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它的制定需要依法进行,充分考虑社会现实和实际需求,并且需要经由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有机结合来实施和执行。

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和执行,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的概念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政府或其他有权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的行为准则。

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公正和正义而制定的一种规范。

法律规范旨在引导人们的行为,保护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法律规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 普遍约束力:法律规范适用于全体公民,不分人种、国籍、性别和职业等差异。

不论是国家元首还是普通百姓,都必须遵守法律规范。

2. 强制力:法律规范是强制性的,违背法律规范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

法律规范通过法律机关设立的法律制裁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3. 长期稳定性:法律规范不会因为某个人或某个团体的权力或意愿的改变而发生变化。

法律规范是通过法律程序制定和修改的,保证了其长期稳定的特点。

二、法律规范的分类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和作用,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即规定某种行为是禁止的,禁止人们做某些事情。

例如,规定“禁止盗窃”、“禁止抢劫”等。

禁止性规范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2. 授权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是指法律对某些行为给予合法性认可和授权。

例如,规定“合法拥有财产的人有权对其财产进行支配和处置”,“合法拥有土地的人有权对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等。

3. 规范性规范:规范性规范是为了引导人们的行为,并规定了特定行为应当遵守的标准和要求。

例如,法律规范“行车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保持车距”,“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等。

三、法律规范的作用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规范制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规范了人与人之间的行为。

它通过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2. 保护公共利益: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护公共利益。

它通过规范经济活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等手段来维护全体公民的权益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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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范的概念: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逻辑上周全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渊源的概念:是指法的具体外部表现形态。

其重要意义表现为:第一、法的表现形式是区分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标志。

第二、通过认识法的表现形式,有助于理解什么样的国家机关有权产生什么形式的法。

3.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4.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或现象。

5.法律关系概念: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6.法律效力的概念:是指法律和以法律为根据而产生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所具有的约束力或强制力。

7.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什么地方,或者说在哪些地区内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

8.法律解释的概念:是指为了更好的理解立法意图,有一定的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法律的意旨、内容和意义所作的阐述和说明。

9.字面解释:是指根据法律条文字面意义所作出的解释,即不扩大也不缩小文字本身表现的内容。

10.扩大解释:是指限制解释:是指为了符合立法原意,对法律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字面意义的解释。

11.限制解释:是指为了符合立法原意,对法律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字面意义的解释。

12.法律适用的概念: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授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规范具体运用于具体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门活动。

13.立法是指特定国家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规范以及认可法律规范的一种专门性活动。

14.立法体制是指立法机关的设置、立法权限的划分以及立法权的形式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15.立法程序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律的活动中,所必循遵循的步骤和方法。

16.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及其所包括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相互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17.社会保险法的概念:社会保险法是调整社会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8.行政行为的含义: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对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产生直接或间接法律后果的行为。

19.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

20.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针对特定相对人、特定的是所进行的直接对其权利义务发生影响的行为。

21.行政执法的含义: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

22.行政许可设定: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通过一定的形式,创设和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为。

23.行政许可的概念: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
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4.行政检查的含义: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履行义务等情况所进行的调查了解行为。

25.行政征收的含义: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无偿性的征收税、费或者实务的行政行为。

26.行政处罚的含义:是指行政机关依其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行为。

27.间接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不直接通过自己的强制力促使相对人履行义务,而是通过其他间接强制措施达到强制执行目的。

28.劳动保障监察的含义: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政执法活动。

29.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的概念:是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间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理的分工和权限划分。

30.劳动保障监察地域管辖:是指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权上的横向权限划分。

31.劳动保障监察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权上的纵向权限划分。

32.劳动保障监察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行政违法行为行使管辖权。

33.劳动保障监察移送管辖:是指本无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将受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4.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以及实行这些方式、步骤的有关权限、时限的法律规范。

35.行政法制监督的含义: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专门实施行政监督的机关以及行政呢共管理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公务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36.法律责任,一般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因其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某种具有强制性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37.民事责任的概念: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侵犯了当事人对方的民事权利、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规范、违反合同约定或者由于民法所规定的一种法律责任。

38.行政责任的含义:是指行为人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规定,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后果但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时,由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作出的形影行政处理决定,并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的一种强制性、制裁性的性质呢国法律后果。

39.行政不作为,是指法律、法规已经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没有严格依法履行其职责,因而导致的违法行为。

40.刑事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违反了刑法规定,实施了刑事法律规范禁止的行为,达到了犯罪的程度,经人民法院审判,判定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41.行政救济是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身权益受到公共行政或行政主体侵害时,可以向国家有关机关进行申诉的一种补救性法律制度。

行政救济以行政侵权行为为前提
42.行政复议的含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该申诉的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43.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或者本级人们政府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44.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概念:是指管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政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为实现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而发生的争议。

45.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参与的前提下,依法审理和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活动。

46.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即人民法院主管行政案件的权限,具体表现为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那些行政行为拥有审判权。

47.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确定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明确当事人在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有哪一个人民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48.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与保护的诉讼行为。

49.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对受害人给予赔偿的一项法律制度。

50.行政赔偿制度是指代表国家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51.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金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52.劳动和社会保障文书是指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和使用的格式规范并具有法律效力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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