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HVAC System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预防传染病通过建筑物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控制空调系统污染对人群健康造成的危害,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预防传染病通过建筑物空调系统传播的卫生要求和管理要求,空调设备部件清洁消毒及检验检测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建筑物中采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建筑物中采用的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7220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4.术语与定义

4.1 公共场所Public P lace

供公众共同使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有围护结构并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具体类别遵照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4.2 空气调节Air Conditioning

提供空气处理的手段和方法,净化或纯化空气;通过加热或冷却、加湿或除湿来控制其温度和湿度并提供足够的室外新鲜空气进行通风。

4.3 通风Ventilation

采用自然或机械的方法,为某一房间或空间提供室外新鲜空气以满足室

内人员和生产过程的需要。

4.4 空调通风系统 HVAC Syste m

用于空气调节和室内通风的各种设备、装置、管道等的总称。

4.5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

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或主要传播途径之一的法定或新发传染病,尤其是能够通过建筑物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传播的传染病。

4.6 空气净化Air P urification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使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病原微生物、气态污染物浓度明显降低。

4.7 消毒Disinfection

杀灭或清除空调系统中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4.8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能够进入人体呼吸道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

5.建筑物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

5.1 新建和改建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

5.1.1 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应具有在空气传播性传染病流行期间应急处理措施与应急运行能力。

5.1.2 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30立方米的要求,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5.1.3 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开放式冷却水塔。

5.1.4 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在必要时,应做到不使建筑物内各房间、各区域的空气在空调通风系统内相互混合后再进入到送风系统。

5.2 空调系统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要求

5.2.1 空调系统配备净化消毒装置时,不宜选择化学消毒方法,应选择可以连续对空气进行净化消毒的物理方法如过滤、静电吸附、紫外线等。

5.2.2 空调系统的过滤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宜采用抗菌材料或表面进行抗菌处理。其使用的抗菌材料应达到表1的要求且抗菌性能的耐久性应与相应的空调系统部件的有效寿命相一致。

表 1 抗菌材料卫生要求

项目指标

溶出性抑菌晕环≤0.5cm

大肠杆菌抑制率≥90%

金黄色葡萄球菌抑制率≥90%

5.2.3 空调系统风管、送排风口可以加装空气净化装置,净化装置需安装压差指示表(器),净化装置的性能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 2 净化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

装置性能指标

阻力≤ 50Pa

净化效率> 50%

净化寿命净化效率下降<10%

5.3 运行时期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

5.3.1 空调系统开启前,应对系统的过滤器(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进行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5.3.2 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5.3.3 空调通风的机房内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5.3.4 空调系统的冷却水、冷凝水及送风应满足表3的要求。

表 3 冷却水、冷凝水、送风卫生要求

系统部位项目要求

冷却冷凝冷却水、冷凝水中

军团菌

无检出

空调送风可吸入颗粒物(PM10)≤0.15 mg/m3挥发性有机物(TVOC)≤0.30 mg/m3细菌总数≤500 cfu/m3

真菌总数

≤500* cfu/m3

≤1000* cfu/m3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无检出臭氧(O3)≤0.16 mg/m3

注:*相对湿度≥80%RH的天气全年少于100天的地区取500,相对湿度≥80%RH的天气全年多于100天的地区取1000。

5.3.5 空调系统冷却塔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洗。经监测发现冷却水、冷凝水达不到表3卫生要求或存在卫生问题的,要立即对有关设备、装置进行清洗、消毒。

5.3.6 经监测空调送风达不到表3卫生要求的,应首先对空调系统进行卫生评价,然后按卫生评价结果对空调系统新风管、送风管、回风管、空调箱等通风系统和有关设备、装置实施相应的维修、清洁(洗)、消毒等措施。

5.3.7 空调系统需要清洁消毒时,应先进行系统或部件的清洁(洗),达到相应卫生要求后再进行消毒处理。

5.3.8 空调系统的净化装置应经常检查,达不到表1的卫生要求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4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流行期间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

5.4.1 空调系统运行管理部门应制定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可能通过空调系统传播的应急预案,当发生可能通过建筑物空调系统传播的传染病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5.4.2 当建筑物内发现空气传播性传染病病例时,应及时对所涉及区域的空调系统采取有效隔离控制措施。关闭相应的空调系统,由专业人员对其进

行消毒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4.3 无病例的建筑物内的空调系统

5.4.3.1 以循环风为主,新、排风为辅的全空气系统宜采用全新风运行。空调机组只有送风机的,应封闭空调机组的回风口;空调机组既有送风机又有回风机的,应关闭空调回风机至送风通道的混风阀;使空调通风系统按全新风方式运行,无法全新风运行的应采用安全、有效对回风或送风进行连续的消毒处理。

5.4.3.2 采用专用新、排风系统的空气-水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新风系统),应按最大新风量运行。

5.4.3.3 在空调系统运行时,室内应合理开窗通风,有条件的应同时开启消防排烟风机向室外排风。

5.4.3.4 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网)每周清洗或更换一次,过滤器更换时应先消毒后更换。

5.4.3.5 空调通风系统的表冷器、加湿器、新风机组、冷凝水盘应每周清洗消毒一次。

5.4.3.6 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应每周轮流清洗消毒一次。

6.卫生管理

6.1 公共场所的设计和建设单位负责新建、改建公共场所空调系统达到有关卫生要求,并按有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或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6.2 公共场所经营者对本场所内的空调系统在使用期间的卫生状况负责。

6.3 公共场所内空调系统所使用的净化消毒装置与材料、消毒剂等应有专门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4 公共场所应建立完整的空调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和维修、清洁、消毒、卫生评价、检查记录或报告,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

6.5 公共场所经营者负责组织对本场所内空调系统的冷却水、冷凝水、送风、风管、净化消毒装置及其它相关系统部件进行检测、评价、清洁与消毒。

6.6 公共场所经营者负责对本场所内的空调系统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共场所空调系统卫生状况进行定期监督和不定期抽查。

6.7从事空调系统清洁(洗)工作、卫生评价与卫生检测工作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证。

7.卫生检验检测

7.1 空调系统军团菌的检验分析方法见附录A。

7.2 空调系统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方法见附录B。

7.3 空调系统送风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方法见附录C。

7.4 空调系统送风中微生物的检验方法见GB/T18204.1-2000《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

7.5 空调系统中消毒装置、消毒剂等消毒效果评价方法见卫生部(2002年)《消毒技术规范》。

7.6 抗菌材料溶出性检验方法见附录D。

7.7 空调系统卫生评价技术要求见附录E。

7.8 空调系统清洁技术要求见附录F。

8.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9.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生部,2006年) 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 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 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 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技术要求 4.1 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4.2 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4.2.2 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风管清洗 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4.2.4 部件清洗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位置,可调节部件还应恢复到原来的调节位置。 4.2.5 冷却塔清洗消毒 定期清洗应当首先将冷却水排空,然后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做到表面无污物。当冷却水中检出致病微生物时,应首先采用高温或化学方法对冷却水和塔壁进行消毒处理,然后将塔内的水排空,并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 4.2.6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清洗过程中应采取风管内部保持负压、作业区隔离、覆盖、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内的污染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域。 4.2.7 作业出入口 清洗机构可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不同部位的作业出入口进出人力和机械,进行相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_394-2012

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卫生部于2006年发布的《公 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自2013年4月1日起废止。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孝元、金银龙、刘凡、王俊起、戴自祝、张秀珍、于淑苑、孙波、金鑫、王艳、朱文玲、韩旭。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质量、检验和管理等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新风量airchangeflow 3 单位时间内由集中空调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h·人)。2.2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particlematter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μm,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 吸道的颗粒状物质,简称PM10。 2.3风管表面积尘量ductsurfacedust 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灰尘的量,单位为g/m 2。 3设计卫生要求 3.1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3.2表1新风量要求

2.4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 2.5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在16℃~20℃之间;夏季室内温度在26℃~28℃之 间。 2.6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湿度的设计宜使游泳场(馆)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他 2.7公共场所相对温度在40%~65%之间。 2.8集中空调系统送风风速的设计宜使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 2.9座、理发店、美容店及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风速不大于0.3m/s。其他公共场所风速不大于0.5m/s。 2.10对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场所室 内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得高于设备设施关闭状态时室内环境噪声值5dB(A计权)。 2.11集中空调系统应具备下列设施: a)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b)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c)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不小于300mm×250 mm的风口。 2.12集中空调系统宜设置去除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空气净化消 毒装置。 2.13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 接吸取新风。 2.14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应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并符合以下要求: a)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的地点,远离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 b)低于排风口; c)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 d)进排风不应短路。 2.15集中空调系统的送风口和回风口应设置防虫媒装置,设备冷凝水管道应设 置水封。 2.16集中空调系统加湿方式宜选用蒸汽加湿,选用自来水喷雾或冷水蒸发的加 湿方式应有控制军团菌繁殖措施, 3.312集中空调系统开放式冷却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a)开放式冷却塔的设置应远离人员聚集区域、建筑物新风取风口或自然通风口, 不应设置在新风口的上风向,宜设置冷却水系统持续消毒装置; b)开放式冷却塔应设置有效的除雾器和加注消毒剂的入口; c)开放式冷却塔水池内侧应平滑,排水口应设在塔池的底部。 3.13集中空调系统风管内表面应当光滑,易于清理。制作风管的材料不得释放 有毒有害物质,宜使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采用非金属材料制作风管时,必须保 证风管的坚固及严密性,具有承受机械清洗设备工作冲击的强度。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 净化效率 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可吸入颗粒物(PM10) 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 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4.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 4.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4.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5 w/cm2 4.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5 卫生检验 5.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送风及风管采用抽样法检验,抽样数量根据系统设置、运行或风管清洗情况确定。 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检验方法见附录A。 5.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的检测方法见附录B。 5.4 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方法见附录C。 5.5 空调送风中微生物的检验方法见附录D。 5.6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卫生安全性检验 5.6.1 卫生安全性检验指标根据装置的工作原理和安装位置确定。 5.6.2 臭氧浓度的检验采用GB/T 15438规定的紫外光度法或GB/T 18204 规定的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5.6.3 紫外线泄露强度的检验采用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 5.6.4 TVOC浓度的检验采用GB/T 18883附录C热解析/毛细管气相色谱法。5.6.5 释放出的PM10浓度的检验采用WS/T 206规定的光散射法。 5.7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检验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

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 卫生部, 2006 年) 1 总则 为配合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的实施,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 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的卫生要求 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 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 净化效率 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 度比值的百分数。 3.3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 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 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新风量卫生要求 场所 新风量 (m /h. 人) 3~5 星级 ≥30 饭店、宾馆 1~2 星级 ≥20

4.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4.5.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 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 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 求 非星级 饭馆(餐厅) 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 游艺厅、舞厅 酒吧、茶座、咖啡厅 体育馆 商场(店)、书店 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 飞机客舱 4.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 表 2 ≥20 ≥20 ≥20 ≥30 ≥10 ≥20 ≥20 ≥20 ≥25 2 的要求。 送风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求 PM10 ≤0.08 mg/m 3 细菌总数 真菌总数 ≤500 cfu/m ≤500 cfu/m 3 3 -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4.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 不得检出 3 的要求。 表 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积尘量 致病微生物 ≤20 g/m 不得检出 求 2 细菌总数 真菌总数 ≤100 cfu/cm ≤100 cfu/cm 2 2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净化处理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净化技术 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及复合材料制作的家具的污染:这些是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油漆,人造复合板材、泡沫填料、内墙涂料、塑料贴面材料等化学合成材料,散发出甲醛、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 2.无机建筑材料的污染:主要来自建筑主体材料,例如含有放射性水泥、沙石、粉煤灰、矿渣等墙体材料中,以及从地下土壤、装修石材、墙地砖中散发到室内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氡气,而室内空气造成污染。 3.来自室外污染物。室外空气污染物通过门窗渗透及通风换气等途径直接进入公共建筑内而引起室内污染。 4.燃烧产物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做饭和吸烟是室内污染的又一主要污染源,厨房中的油烟和香烟中的烟雾成分极其复杂,目前已分析出300多种不同物质,它们在空气中以气态、气溶胶态存在,其中气态物质占90%,许多物质具有致癌性。 5.人体自身的新陈代谢及各种生活废弃物的挥发成分 6.各种办公用品带来的污染:打字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在使用时产生的VOCS、臭氧、粉尘颗粒物,是现代办公用品带来的新型污染。室内空气污染呈现出累积性、长期性、多样性等特征。 1.中央空调通风管道中央空调风管道中的微风速使得一些污染物容易积聚在其中, 特别是弯头、接口处。由于中央空调管道中的适宜温度、湿度条件以及和聚集的尘埃,空调风道里容易孳生或繁殖一些生物,如细菌、病毒、螨虫、真菌和昆虫。当空调系统启动时,由于受到送风压及震动,管道中的灰尘和微生物以气溶胶的形式被通风气流携带到空调房间里,造成室内空气污染。 2. 2 加湿器加湿器的作用是增加空气中的湿度, 以提高上呼吸道舒适性。但同时加湿器中水也是细菌、病毒等微生物繁殖的重要场所。2. 3 凝水盘当中央空调启动时, 细菌、霉菌等微生物以及微生物繁殖时生成的气体与空气中的水滴一起分散成气溶胶, 随送风气流进入空调房间, 造成室内空气的微生物污染。4 冷却塔冷却塔中的循环水在循环过程中,会夹带起生长在冷却塔构件表面的微生物, 形成微生物气溶胶。微生物气溶胶通过空调机入口、门窗和通风管道进入室内。另外如表冷器表面、帆布接着头和法兰连接处等在空调运行过程中容易积尘、发霉给空调通风系统带来污染。 1.通风换气式 主要是在室内开窗保持通风或者安装换气机,这种方式最为经济有效并且简单环保;因为开窗通风换气时,当室内平均风速满足通风率的要求时,可减少甲醛的蓄积;而且合理使用空调的附加功能,如负离子发生器、高效过滤等功能,对改善室内空气品质有一定的作用,但所起的作用有限,不能完全依赖;因此,综合来看通风换气方式对室内空气污染情况一般的室内场所较为实用,但是并不能完全解决室内空气污染程度较重的情况,具有一定的局限性。4.2过滤式 通过设置过滤材料对室内空气过滤、筛选、拦截等作用,将室内悬浮在空气中的一些大于或者接近过滤材料孔径的固体微粒或者液体微粒截留下来,达到室内空气净化的目的过滤方式能够去除室内空气中的一些颗粒污染物,但是不能去除气态污染物,这种室内空气净化方式还不够完善室内空气净化效果还不佳。 4.3吸附式 吸附式主要利用一些吸附能力较强的物质来吸附室内空气中的有害成分,达到室内空气净化的效果。近几年关于活性炭吸附出了一些新的产品,如蜂窝状活性炭、

(完整版)WST395-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卫生学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运行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卫生学评价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 3 卫生学评价机构 3.1 基本要求 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实验室。 3.1.3检测项目应当获得省级以上实验室资质认定。

3.2 人员要求 3.2.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3.2.2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不少于5名与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工作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卫生检测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专业人员总数的40%。 3.2.3 专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3.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并有完善的符合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质量的管理体系。 3.4 设备要求 3.4.1拥有量值准确可靠、性能良好,与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项目相配套的仪器设备,基本仪器设备见附录A。3.4.2仪器设备的配置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能良好运行。 3.4.3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定量采样机器人应编制自校规程并定期进行不确定度评定。 3.4.4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4 卫生学评价 4.1 评价依据 4.1.1 国家标准、规范,主要包括:

医院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案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案 上海市某医院清洗案例 (一)清洗前准备和检查程序 清洗前准备T设备检查T设备运行检查T进入清洗程序 清洗前的准备工作: 1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清洗方案。 2、根据甲方要求,为每位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 3、提前落实存放设备的场所,落实用水用电的位置,听从甲方安排。 4、再次强调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增强安全意识。 5、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严禁抄拿客户的任何物品、严禁赤膊作业。 6、现场保护:对作业区内的医疗器械等设备采用一次性台布覆盖保护,与此同时所经过区域也要进行地面铺设。 7、选定吸尘风口和清洗风口。原则:方便施工、尽量利用现有开口。 8、对进入清洗现场的设备提前清洁、检修,清洗现场拉警示线或挂警示牌。 9、施工人员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口罩、手套、绝缘鞋、防尘工作服等。 10、分区域、按系统进行清洗,关闭风阀或加装封堵气囊,确保尘土全部被大风量吸尘装置收集,预防杜绝造成二次污染。 11、医院场所对卫生要求比较高,严禁清洗施工人员进入通风管道内人工清洗。 12、所用消毒剂有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高效杀毒、无污染、。 (二)清洗程序: 制定施工方案T开清洗操作孔T清洗前检测录像T关闭风阀或安装风堵T接强力吸尘机组T用软轴清洗风道T清洗中录像T清洗结束后录像T对风道进行消毒T封堵所开清洗孔T 撤走清洗消毒设备T清理打扫现场

(三)清洗后工作 1风道清洗结束后,确认清洗结果 a.质检人员用检测设备对风管内部进行检测录像。 b.每天做好当天清洗记录,建立清洗前、中、后影像档案。 2.进行通风管道消毒并录像使用专业消毒设备对管道内部进行消毒并录像。 3?恢复系统并调试 a.消毒工作完成后,恢复施工口,对开孔部位进行封补,并贴清洗贴条,标明开口位置及开口距离。 b.恢复设备并进行系统调试,使设备正常运行。 c.搬出设备、撤去现场隔离、保护和安全警示、清理现场。 4 ?检测报告 a.由贵方相关人员对清洗工作进行确认。 b.由我公司约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概述 中央空调风道系统清洗中,为了避免由于时间关系而造成一个工作班次内不能清洗完一台机组所带的风道系统,致使空调机组开机后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应按正确的清洗步骤进行: 第一步,应先清洗空调机组的回风管道和新风管道,清洗时,末端向机组方向清洗; 第二步,清洗空调机组各段(混合段、过滤段、加湿段、送风段); 第三步,最后清洗送风管道,清洗时,应从机组向末端清洗。

空调通风系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总则 为了预防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一般卫生要求、传染病流行期卫生要求、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场所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9663-9673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GB/T18204.1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4、术语与定义 4、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给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4、2空气传播性传染病 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传染病 4、3空气净化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 4、4可吸入颗粒物(PM10) 能够进入人体呼吸道的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 5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 5、1要求 5、1、1空调系统新风量和运行参数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和开放式冷却水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5、1、2空调系统的过滤器(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5、1、4空调文章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5、1、5空调系统的机房内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5、1、7空调节器系统的冷却水、冷凝水及送风的卫生要求见表达1。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方案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方案 1.清洗施工范围和内容 1.1清洗施工范围: 中央空调系统的风道、机组、风盘、风口等。 1.2清洗施工内容: 1)风管系统的清洗包括:送、回风管道、补充新风管、风机盘管、各种风阀、消声器、静压箱以及风口等。 2)新风机组的清洗:清洗机组各段新、回风混合段;过滤段;加湿段;水表冷器段、加热器段; 3)风机盘管:铜管铝鳍片、电机、叶轮、托盘、回风过滤网、回风箱、回风口、送风口 1.3施工方案的制定原则 a)制订一个详尽的施工方案,把工作落实到每点、每人、每天。 b)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使每个工人都能了解每天他要做的工作;施工前做好安全交底工作,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其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问题,知道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识;施工前做好文明施工交底工作,规范工人在像宾馆这种场所的行为举止、言谈。 c)规范制定严格的劳动纪律,严厉的奖罚制度,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 避免意外情况发生。质量方面由有经验的质检员负责,实行三级检验制度, 确保质量。 d)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范进行清洗。避免产生扬尘和事故的发生。 e)严格要求员工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和甲方的相关规定,确保安全。 2施工计划 2.1组织机构 2.2主要施工机具

人 气鞭机器人12V配各种鞭子 手持旋转气锤配各种锤头 软轴刷 1.1kW配各种刷头 空气负压机 2.2kw配风管连接器 检测机器人:图片1检测、直观管道内污染情况的有线控制机器人,该机 器人机身采用高强合金铝板组装而成,结实美观而且重量轻。驱动装置采用四轮驱动,保证高机动性能,能跨越20mm高的障碍物,攀爬斜坡。前端 装有CCD光学摄像头,照明光源可调,采用实时数码压缩及同步传输技术处理视频。 主要用于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程施工前后风管内检测录像。 气锤工作机器人:图片该机器人对进口清洗机器人单面清洗且效率低 下的缺陷进行了改进,首次实现了四面同时清洗,大大提高了清洗效率,确保空调风管清洗服务的高效实施。该机器人操作方便,适用范围广,通过性好,可清洗管径在200到2000 mm的常见空调通风管道。平台采用双 动力全驱系统,高效防滑轮胎,牵引力大,最大加载重达10kg。前后均装 有(CCD光学、红外线)高清晰彩色摄像头,前部装可调光源。 主要用于风管截面为 150-1200风管的清洗。 气鞭工作机器人:图片广泛应用于各类空调通风、消防、厨房排烟与 风道内部的清洗,同时可连接电脑、打印机,进行实时拍照、摄像、信息储存和打印功能。该机器人机身采用高强合金铝,重量轻,适合在通风管道内清洗且携带方便。强大的四轮驱动系统使机器人在管道内行走自如,跨越障碍物,爬坡能力超强。视频采集采用 CCD光学摄像头,510H高分辨率,能取得最佳效果。快捷方便的视频处理软件,可轻松对所拍摄的录象和照片进行存储和播放。 主要用于风管截面为 300-600风管的清洗。 手持旋转气锤:是betterair 公司专门为国内出现的各种超小型、异 形管道和垂直管道而研发的,可以进行清扫的设备。经过我们的不断改良,进一步提高了清洗的效率,减少了操作人员,有效地降低了经济成本。而且由于设备占地小、噪音低,极大地减少对被施工单位的环境影响。 主要用于风管支管的清洗和垂直风管的清洗。 软轴刷:是清洗圆形或方形管道的理想工具,它特有的软轴能够沿管壁推进,针对大小不同的管道都可以选用合适的刷头。电机采用变频控制,能在0?360rpm 间任意调节,可正反旋转,脚踏控制,是清洗中小型管道的高效快捷工具。 主要用于截面为100-500方形和圆形风管的清洗。

最新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2012版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卫生部WS/T396- 2012.09.19 2013-04-0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xx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金银龙、刘凡、陈连生、陈晓东、余淑苑、张流波、张志诚、张秀珍。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系统各主要设备、部件的清洗与消毒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其他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39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2集中空调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颗粒物、微生物。 3.3集中空调系统消毒 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冷却塔、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冷却水、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 3.4专用清洗消毒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工具、器械、风管内定量采样设备和净化消毒装置、消毒剂等的总称。 3.5机械清洗 使用物理清除方式的专用清洗设备、工具对集中空调系统清洗。 3.6专业清洗机构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技术要求 4.1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4.2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4.2.2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风管清洗 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4.2.4部件清洗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位置,可调节部件还应恢复到原来的调节位置。 4.2.5冷却塔清洗消毒 定期清洗应当首先将冷却水排空,然后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做到表面无污物。 当冷却水中检出致病微生物时,应首先采用高温或化学方法对冷却水和塔壁进行消毒处理,然后将塔内的水排空,并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 4.2.6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二○○三年六月九日 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HVAC System 1.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预防传染病通过建筑物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控制空调系统污染对人群健康造成的危害,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预防传染病通过建筑物空调系统传播的卫生要求和管理要求,空调设备部件清洁消毒及检验检测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建筑物中采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建筑物中采用的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7220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4.术语与定义 4.1 公共场所Public Place 供公众共同使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有围护结构并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具体类别遵照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4.2 空气调节Air Conditioning 提供空气处理的手段和方法,净化或纯化空气;通过加热或冷却、加湿或除湿来控制其温度和湿度并提供足够的室外新鲜空气进行通风。 4.3 通风Ventilation 采用自然或机械的方法,为某一房间或空间提供室外新鲜空气以满足室内人员和生产过程的需要。 4.4 空调通风系统HVAC System 用于空气调节和室内通风的各种设备、装置、管道等的总称。 4.5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法 一、范围和时间 1、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一次。 2、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3、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次。 二、消毒方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工作记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一、指定专业人员负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日常卫生维护管理,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维护管理档案、日常清洗维护、定期检测、安全隐患排查等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期间,对开放式冷却塔的冷却水进行持续消毒,并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进行检测。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初次启用或者停用一定时间后再次使用的,要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对 开放式冷却塔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四、专人负责管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房,确保机房内干燥,不得在机房内存放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无关的物品。 五、及时对机组、过滤网、通风管、通风口、风机盘管等设备设施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清除粘附积尘、污物、铁锈、菌斑等污染物,集中收集、排放冷凝水。 六、发现建筑物内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可能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扩散的,要采取关闭通风口等措施,防止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对其他区域造成污染。 七、严格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自行清洗或者委托专业清洗服务机构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程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程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中 央空调风管清洗工程,进行施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与权利: 1、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本次工程施工进行协助,提供专门的工程施工协调人员。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协调提供指定的风口清洗场地。 3)甲方有责任在施工期间为乙方协调提供安全的清洗设备储存场地,如因甲方或业主原因发生设备丢失,甲方应按价赔偿。 4)甲方有责任在本次工程完成后,按付款方式中的规定,与乙方完成相关费用的结算。

5)甲方有权利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进度与质量。 2、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为本次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清洗设备、项目经理、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2)乙方为本次工程的施工主体,有责任承担本次工程的施工准备与实施、施工人员的组织和管理。 3)乙方负责为本次工程施工编写施工方案。 4)乙方负责为本次工程施工结束后提供竣工报告和提供清洗证据(包括照片与视频资料)或在清洗过程中每天结束后提供相关清洗证据。 5)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完成对本次工程的验收工作。 6)乙方有权利按付款方式的要求向甲方收取工程的各项相关费用。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要求乙方提供本次工程施工前应先支付工程总费用的—%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结束后的日内一次性结清所有工程款。 四、工程质量要求: 清洗过程中不得产生交叉污染;清洗后视觉检查应达到:被清洗的管道无污染物残留; 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式,清洗中不得损坏中央空调各功能部件和控制部件,否则乙方应给予赔偿或修复。 五、验收标准: 按卫生部颁发〈〈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清洗规范》的要求执行。

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 试题

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试题 判断题部分 第 1 题. 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其专业技术能力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 A. √ B. × 标准答案:B 第 2 题.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验收评价的现场调查包括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试运行时卫生状况检查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两部分。 A. √ B. × 标准答案:B 第3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冷却水的取样点可设是冷却塔的集水槽。 A. √ B. × 标准答案:A 第4 题. 一个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的任何一个风口PM10检测结果≥0.15mg/m3时,就可判定判定该套集中空调系统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A. √ B. × 标准答案:B 第5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不是许可的必检项目。 A. √ B. × 标准答案:B 第6 题. 集中空调系统开放式冷却塔应设置有效的除雾器和加注消毒剂的入口。 A. √ B. × 标准答案:A 第7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验收评价时,PM10的检测点要求是,送风口面小于0.1m2,设置1个检测点,送风口面积大于0.1m2,设置3个检测点。 A. √ B. × 标准答案:A 第8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加湿方式宜选用自来水喷雾或冷水蒸发的加湿方式,不应选用蒸汽加湿方式。 A. √ B. × 标准答案:B 第9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评价时,不需对建设项目地点、总投资、平面布局、建筑面积等与集中空调运行无关的项目进行基本情况分析。 A. √

标准答案:B 第10 题.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进行清洗、消毒。 A. √ B. × 标准答案:A 第11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评价依据、评价内容和方法、调查与检测结果分析、评价结论和建议等部分。 A. √ B. × 标准答案:A 第12 题.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进行清洗、消毒。 A. √ B. × 标准答案:A 第13 题. 集中空调系统开放式冷却塔应设置有效的除雾器和加注消毒剂的入口。 A. √ B. × 标准答案:A 第1 4 题.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仅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不可参照执行。 A. √ B. × 标准答案:B 第15 题. 卫生检测要求时,抽取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每套应选择1个~2个代表性部位进行卫生质量检测。 A. √ B. × 标准答案:B 第1 6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评价时,不需对建设项目地点、总投资、平面布局、建筑面积等与集中空调运行无关的项目进行基本情况分析。 A. √ B. × 标准答案:B 第17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放式冷却塔的设置应靠近建筑物新风取风口或自然通风口,宜设置在新风口的上风向。 A. √ B. × 标准答案:B 第18 题.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验收评价时,PM10的检测点要求是,送风口面小于0.1m2,设置1个检测点,送风口面积大于0.1m2,设置3个检测点。 A. √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预防空气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

酒店中央空调通风系统预防空气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控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投入使用后的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宾客与职工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中央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措施 酒店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应严格遵照执行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要求。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2、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3、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4、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1)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2)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3)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4)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6、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 投入运行; 7、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 后方可继续运行; 8、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1、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2、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3、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4、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三)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 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2、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3、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4、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5、空调系统竣工图;6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四)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方法及清洗效果评价: 1、中央空调风管清洗: 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2、中央空调部件清洗: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文档

起草背景 1、公共卫生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美国90年代对450座办公楼调查结果:50%人集中空调房间空气质量恶化,且一半污染来自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1992年欧洲国家对室内空气质量调查结果:在集中空调的环境中,42%的污染来自集中空调系统 2003年香港“陶大花园”非典流行 非典期间,北京、广州等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全部关闭 2004年卫生部抽检结果:风管最高积尘量达到486g/m2;微生物污染属严重污染的占47.1%,中度污染的占46.7%,合格的仅占6.2%。 起草背景 2、社会经济发展 集中空调广泛应用于宾馆、商场、医院、大型超市、写字楼等公共场所,调节室内空气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微小气候。 集中空调系统创造了节能、高效、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具有制冷/热快速、使用方便、噪声小等优点 起草背景 3、目前各类公共场所存在的问题 建筑物采用封闭性节能措施,室内新风量不足 集中空调系统长期使用,截留来自室内或室外空气中一些污染物,没有清洁消毒或清洁消毒不彻底,造成通风系统内部污染,成为污染物传播和扩散的媒介 设计不合理,使用不当等 几个术语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目的 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 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卫生要求 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 符合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卫生要求 二、新风 新风的来源: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