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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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颁布日期年月日起效日期年月日

威海市立医院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一、目的

建立药物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

二、范围

适用于本机构开展的所有药物临床试验。

三、内容

1临床试验前,结合试验药物成分、前期临床试验结果、既往文献及临床试验结果,列出试验药物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

2试验中密切观察和记录受试者症状、体征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特别注意观察非预期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以及迟发型反应;

3根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采取积极的救治和有效的处理措施。

1)轻度不良事件:不影响受试者健康,一般密切观察不需要特别处理;

2)中度不良事件:应对受试者做有针对性的医疗处理;

3)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时抢救,相关处理程序参考《严重不良事件处理的SOP》。

4不良事件的追踪、随访

1)判断试验药物与不良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2)对不良事件进行追踪、随访,直至受试者得到妥善治疗或病情稳定;

3)不良事件的转归评价分为:痊愈、减轻、持续、加重。

5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研究者根据GCP及《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的SOP》进行报告。

6为应对不良事件,研究者应采取的措施

1)参加试验的研究人员接受培训,掌握在发生不良事件,尤其是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

应采取的措施及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2)具备急救必备措施,保证急救设备性能良好、急救药品齐全且都在有效期内。

3)临床试验期间密切观察并如实记录受试者出现的不良事件。告知受试者联系方式,

教育其发生不良事件时均应及时与研究者联系。

7在原始文件中详细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过程、处理情况和转归。

四、参考资料

1.《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03.08.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卫生及计划生育委员会,2001.02.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60号,2002

五、工作表格

1.《严重不良事件(SAE)报告表》(文件编号:JG-form-024-1.0)

六、附件

1.严重不良事件处理流程

附件严重不良事件处理流程图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doc

庆医发〔2017〕18号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 报告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包括: (一)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 (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三)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五)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

(九)其他非上列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十六类: 1、医疗沟通事件:指医护工作人员对患者所有已知病情情况、诊疗措施了解后,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使病人及其家属对病情、各种诊疗措施、病情发展、费用、并发症等涉及知情的事项了解。医患双方上述沟通不到位产生的事件。 2、病人资料辨识事件:因对病人资料辨认不清,导致的事件。包括认识病人错误,治疗部位错误,治疗时间错误,严重误诊、漏诊等事件。 3、医疗处置事件:指诊断、治疗操作中不当、不及时及意外事件(除检验、仪器、耗材、药物事件)。 4、药物事件:药物发放、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不良事件。 5、血液及血制品事件:血液制品发放、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不良事件。 6、设备仪器相关事件:设备故障,一次性耗材出现问题或者设备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文档

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7类: (一)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二)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三)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四)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五)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六)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七)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工作部。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三)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五)器械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疗设备仪修部。 (六)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后勤保障部。 (七)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纪委监察室。 (八)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后勤保障部。 四、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主管部门。

(二)网络直报,通过院内OA系统将电子版《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主管部门。 (三)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事后补报《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一)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二)职能处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四)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最后统一报后勤保障部备案。 六、奖罚机制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500~1000元现金奖励。 (二)隐瞒不报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置相关制度处罚。 (三)后勤保障部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公示处理结果,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医院每年对不良事件报告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奖励。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自愿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正常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医院通过自愿的、不具名的报告途径获得的显性或隐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 二、医院积极倡导医护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鼓励医务人员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范围:包括院内压疮、坠床、跌倒、给药错误、输血错误、输液反应、管道脱落/拔出、误吸/窒息、药物外渗、运输途中发生病情变化、走失、自杀、猝死、吸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暴力行为、外伤/割伤、咬破体温计、烫伤∕烧伤、火灾、失窃、蓄意破坏、医疗器械故障、争吵、打架、针刺伤等不良事件。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虽然当时并未造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上报。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人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领导、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小时。当事科室应在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

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科室设立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文件夹,保存科室存档资料,要求整齐规范。 4.每月统计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的件数。 5.需求科室存档的报告表格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表、护理投诉记录、患者皮肤压疮报告表、 患者跌倒或坠床报告表、患者管路脱落报告表、患者意外伤害报告表、输液反应登记表。 6.护理不良事件的处理 (1)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72小时内向护理部报告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科室做好登记,情况特殊应立即报告,护理部在根据情况逐级报告。 (2)当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除积极上报并采取挽救及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造成的不良后果。造成不良影响时,做好散后工作。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造成缺陷的药品器械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和销毁。(4)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反应,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进行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检验机构检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置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正常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包括: (一)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 (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三)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五)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 (九)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一)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接收报告单位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包括纸质上报表和网络信息)统一上报至医务科,由医务科初步审核后及时转发相应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其中: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转发护理部; (三)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转发感染管理科; (四)药品安全(不良)事件转发药剂科; (五)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转发设备科; (六)设施安全(不良)事件转发总务科; (七)服务安全(不良)转发人事科; (八)安全不良事件转发保卫科。 四、上报流程 (一)上报形式

不良事件分析报告制度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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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高我院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和《二级医院评价标准和细则》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 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所造成患者可能的人身损害,包括诊疗的失误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等。 二、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程序、处理流程: 各科室或个人具名或匿名报告不良事件 职能科室(医务、护理、院办公室、设备、后勤中心)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报送职能科室,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h 内报告,事件重大、情况紧急者应立即口头汇报,事后补填《报告表》;报告人不愿具名或匿名的,可在医院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到医教科邮箱。 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医教科每个月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分析,每季度公布分析处理结果,并跟踪处理及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列入每个月科室考核和年终的科室考评内容。 三、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一)按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对病人或家属的影响程度,从小到大分为6类: 一般事件(提出处理意见) 重大事件 分管院长 组织相关委员会讨论提出实施意见 院长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 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或者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 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 疗。 中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 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 极重度伤害:造成患者死亡的。 (二)按照医疗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过错的大小,分为一般和重大医 疗不良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护理, 但由于诊断、治疗、护理水平有限等原因过失而造成或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护理, 但因实验检查器械或设备原因过失而造成或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 3.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护理, 但因在诊疗或操作过程中,未能预见或预见不够等原因过失而造成或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 4.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护理,但因在诊疗或操作过程中,未能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而造成或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5.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未能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使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 6.设施存在缺陷,未能尽到足够的安全义务导致的不良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医疗不良事件: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 版本号页数页 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颁布日期年月日起效日期年月日 威海市立医院 药物临床实验机构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保证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理临床实验中受试者可能出现的各种损害和突发事件,最大程度保障受试者权益和生命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本机构开展的所有药物临床实验。 三、内容 1不良事件的处理、随访 1)轻度不良事件:不影响受试者健康,一般密切观察不需要特别处理; 2)中度不良事件:应对受试者做有针对性的医疗处理; 3)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时就地抢救。 4)对不良事件进行追踪、随访,直至受试者病情稳定; 5)有关不良事件的相关医学资料均应记录在原始文件中; 6)不良事件的转归评价分为:痊愈、减轻、持续、加重。 7)根据因果关系评价准则和判断标准确定实验药物与不良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2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 1)发生时,医生立即给予及时抢救,同时通知主要研究者; 2)住院受试者根据急救预案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疗抢救措施。如超过科室抢救能力,由 主要研究者召集院内专家(急诊、心内、)协助救治; 3)院外受试者发生时,要求受试者及时返院或赴当地医院就诊;如受试者已在当地医 院就诊,研究者应与接诊医生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给予治疗的建议; 4)为救治受试者如需查明所服药品的种类,通知申办方,并按方案规定的程序拆阅应 急信件,受试者将被中止实验; 5)研究者在获知严重不良事件后小时内,通过传真或快递的方式将报告及时报告给申 办者、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注册司临床研究监督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药品注册处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将报告递交本院机构办公室和伦理委员会; 6)保存严重不良事件原始记录、报告及传真成功的回执;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5、科室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讨论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如属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部门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报告标准规程

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报告标准规程 不良事件:不良事件是病人或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严重不良事件:是试验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 处理及报告程序 1、申办者提供该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研究资料及其它与安 全性有关的资料,并列入研究者手册。 2、在设计方案中对不良事件应作出明确的定义,并说明不 良事件严重程度的判断标准,判断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关系的分类标准(如肯定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无关和无法判定)。方案中要求研究者必须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转归。 3、试验开始前,研究小组成员必须熟悉该防范和处理医疗 中受试者及突发事件预案的内容。

4、遇有严重不良事件,临床医师必须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 向项目负责人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报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申办单位报告。在原始资料中应记录何时、以何种方式(如电话、传真或书面)、向谁报告了严重不良事件。 5、临床研究医生根据病情实施处理,必要时,启动防范和 处理医疗中受试者及突发事件的预案。 6、临床研究医生在报告的同时作好不良事件的记录,记录 至少包括:不良事件的描述,发生时间,终止时间,程度及发作频度,是否需要治疗,如需要,记录给予的治疗。 7、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需立即查明所服药品的种类,由 研究单位的负责研究者拆阅,即称为紧急揭盲,一旦揭盲,该患者将被中止试验,并作为脱落病例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临床监查员。研究人员还应在CRF中详细记录揭盲的理由、日期并签字。 8、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协助研究小组追踪不良事件, 直到患者得到妥善解决或病情稳定。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药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类别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洞、错误治疗、治疗不 及时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 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 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 5.手术相关问题:手术患者、部位、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 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或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述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凡出现上述情况,科室及医务人员需主动向以下职能部门报告。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科。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控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药剂科。

5.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或医务科。 6.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院办室。 7.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及院办室、保卫科。四.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 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3.当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 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12-24小时上报,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由其核实后逐级上报院领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处置流程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完整版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严格医疗器械的质量跟踪检测工作,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依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关于规范医疗器械管理使用的实施方案》,特制订制度 一、基本概念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不良反应及过敏反应等。副作用:是治疗使用的医疗器械所产生的某些与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医疗器械与药品一样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特别是那些与人体长时间接触、长期使用、植入人体内的医疗器械,在其对疾病诊治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相应风险。只有通过医疗器械上市后,在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疗器械潜在的风险,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使用。 二、报告原则 (一)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所用的医疗器械有关,需要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严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 1.危及生命

2.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 3.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诉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 (二)濒临事件原则: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报告。 (三)可疑即报原则: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报告事件可以是与使用医疗器械有关的事件,也可以是不能排除与医疗器械无关的事件。 三、报告时限及流程 (一)报告时限 突发、群发不良事件立即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死亡事件: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告; 严重伤害或可能导致死亡或严重伤害事件: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中心报告。 (二)报告流程 1、各临床科室设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员,医务科设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联络员,联络员建立于哈尔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系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网络直报的账号。 2、各临床科室报告员收集本科室不良事件的信息,按报告原则完整、准确、详细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按时限要求上报医务科联络员。联络员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打电话通知哈尔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审核。 3、联络员要每月定期与临床相关科室进行沟通,了解医疗器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行)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医院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xx口腔医院 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死亡、致畸、致癌、致残等严重的不良反应。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 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三、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范围:报 告发现的所有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四、院里由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监测工作。 五、医务人员如发现医疗器械所引起的不良事件时,应 及时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员,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单,同时,报告副院长。 六、监测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 测工作的宣传,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的收集,并报告副院长。 七、副院长发现或接到药品不良反应或医疗器械不良事 件报告进,应及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后,定期提交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小组评价,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

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单。 八、发现严重罕见、新的不良反应病例,或严重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应在15个工作日之内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出现死亡病例的不良反应后,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报告。 九、未经国家药监管理局公布的不良事件监测资料,不得向国内外机构组织学术团体或个人泄漏。 十、不得瞒报或缓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十一、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人员汇总后上报xx区不良反应中心,地址:xxxxx,电话:xxxxxxx,联系人:xxx。 十二、本制度自xxxx年x月x日起执行。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威海立医院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版本号 1.0 页数3页 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颁布日期年月日起效日期年月日 威海市立医院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一、目的 建立药物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 二、范围 适用于本机构开展的所有药物临床试验。 三、内容 1临床试验前,结合试验药物成分、前期临床试验结果、既往文献及临床试验结果,列出试验药物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 2试验中密切观察和记录受试者症状、体征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特别注意观察非预期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以及迟发型反应; 3根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采取积极的救治和有效的处理措施。 1)轻度不良事件:不影响受试者健康,一般密切观察不需要特别处理; 2)中度不良事件:应对受试者做有针对性的医疗处理; 3)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时抢救,相关处理程序参考《严重不良事件处理的SOP》。 4不良事件的追踪、随访 1)判断试验药物与不良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2)对不良事件进行追踪、随访,直至受试者得到妥善治疗或病情稳定; 3)不良事件的转归评价分为:痊愈、减轻、持续、加重。 5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研究者根据GCP及《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的SOP》进行报告。 6为应对不良事件,研究者应采取的措施 1)参加试验的研究人员接受培训,掌握在发生不良事件,尤其是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 应采取的措施及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2)具备急救必备措施,保证急救设备性能良好、急救药品齐全且都在有效期内。 3)临床试验期间密切观察并如实记录受试者出现的不良事件。告知受试者联系方式, 教育其发生不良事件时均应及时与研究者联系。 7在原始文件中详细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过程、处理情况和转归。

跌倒不良事件分析报告2

跌倒不良事件分析报告2

跌倒护理不良事件分析 事件经过: 年月日时,患者在一楼放射科大门口前散步,不慎跌倒,致左脸颧骨处皮肤有轻微擦伤,患清醒,可配合治疗,主诉:左脸颊部有轻度疼痛;查体观察左脸颊擦伤处无瘀斑及血肿,患心、呕吐、无头痛、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3mm,对光反射灵敏,口语清楚,对答切题,:125/67mmHg,脉搏:72次/分,呼吸:20次/分,体温:36.6℃,告知医生,医嘱予碘伏消皮肤,另查体未发现躯体骨折及脑部损伤等情况,肢体活动正常。 科室对事件分析: 、护长调查经过:事件发生始末清楚明了,询问当班护士患者入院时给予详细的防跌倒宣教,家属未足够重视,加之当日当班护士责任心不强,未发现患者自行外出,且外出无家属陪同患者散步时跌倒。 、跌倒主要原因: 管理因素:(1)针对高危跌倒患者的管理措施不强硬。

(2)护长督促不到位。 护士因素:(1)对患者病情掌握不够,予松懈护理管理。 (2)宣教不到位,沟通有欠缺未引起患者及家属的重视。 (3)护士责任心不强,对患者跌倒高危因素未重视。 (4)工作繁忙,未能及时巡视,发现患者外出。 (5)护士的安全意识不够强,缺乏安全意识教育; 患者因素:(1)患者性格固执,且自我评估能力不足,安全意识不够,不听从宣教,依从性差(2)患者年龄较大,体质虚弱,腿脚活动不方便。 (3)外出散步时未告知医务人员,未告知其内心需求,怕打扰护士工家属因素:(1) 家属工作繁忙,未能时刻陪在患者身边。 (2)家属对跌倒风险重视力度不够,未能协助医务人员一起督促患者防 倒。 环境因素:(1)医院一楼缺乏扶手等措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环节因素:(1)患者较多,护理照看不周。 (2)未按规定巡视病房。 (3)交接班不认真,接班后宣教不落实。 )、发生跌倒危险因素(鱼骨头分析):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药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类别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洞、错误治疗、治疗不 及时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 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 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 5.手术相关问题:手术患者、部位、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 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或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述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凡出现上述情况,科室及医务人员需主动向以下职能部门报告。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科。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控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药剂科。

5.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或医务科。 6.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院办室。 7.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及院办室、保卫科。 四.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 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3.当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 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12-24小时上报,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 室,由其核实后逐级上报院领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处置流程 科室医务人员发现并上报安全(不良)事件 职能科室(医务科、院办室、护理部、感控科等) 严重事件一般事件 上报院领导 提出处理意见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及流程

YH-ZD-007: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版本:4 修订日期:2017年3月1日修订部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生效日期:2017年9月1日审核人:李火平修订人:彭爱珍 批准人:李刚页码:第1页,共3页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管理和医疗技术进步和保障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因为它是国家收集强制性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以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现为了更好地落实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鼓励不良事件报告,根据《患者安全目标》等的要求,特制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不良事件报告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及其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制度流程上进行持续改进。 三、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一)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二)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汲取经验教训,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不良事件按严重程度分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不良事件报告制动是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 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打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时间与隐患缺陷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 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 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1)不良事件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不良事件等级划分: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训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

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危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临界错误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处理程序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科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相关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给相关上级部门,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 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缓解缓解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可是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跌倒不良事件分析报告

跌倒护理不良事件分析 一、事件经过: 2015年月日时,患者在一楼放射科大门口前散步,不慎跌倒,致左脸颧骨处皮肤有轻微擦伤,患者意识清醒,可配合治疗,主诉:左脸颊部有轻度疼痛;查体观察左脸颊擦伤处无瘀斑及血肿,患者无恶心、呕吐、无头痛、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3mm,对光反射灵敏,口语清楚,对答切题,测血压:125/67mmHg,脉搏:72次/分,呼吸:20次/分,体温:℃,告知医生,医嘱予碘伏消毒伤处皮肤,另查体未发现躯体骨折及脑部损伤等情况,肢体活动正常。 二、科室对事件分析: (一)、护长调查经过:事件发生始末清楚明了,询问当班护士患者入院时给予详细的防跌倒宣教,患者及家属未足够重视,加之当日当班护士责任心不强,未发现患者自行外出,且外出无家属陪同,导致患者散步时跌倒。 (二)、跌倒主要原因: 1、管理因素:(1)针对高危跌倒患者的管理措施不强硬。

(2)护长督促不到位。 2、护士因素:(1)对患者病情掌握不够,予松懈护理管理。 (2)宣教不到位,沟通有欠缺未引起患者及家属的重视。 (3)护士责任心不强,对患者跌倒高危因素未重视。 (4)工作繁忙,未能及时巡视,发现患者外出。 (5)护士的安全意识不够强,缺乏安全意识教育; 3、患者因素:(1)患者性格固执,且自我评估能力不足,安全意识不够,不听从 宣教,依从性差。 (2)患者年龄较大,体质虚弱,腿脚活动不方便。 (3)外出散步时未告知医务人员,未告知其内心需求,怕打扰护士工作。 4、家属因素:(1) 家属工作繁忙,未能时刻陪在患者身边。 (2)家属对跌倒风险重视力度不够,未能协助医务人员一起督促患者防跌倒。 5、环境因素:(1)医院一楼缺乏扶手等措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6、环节因素:(1)患者较多,护理照看不周。 (2)未按规定巡视病房。 (3)交接班不认真,接班后宣教不落实。 (三)、发生跌倒危险因素(鱼骨头分析):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件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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