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1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考点汇总

税法1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考点汇总
税法1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考点汇总

3.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4.税法是监督管理经济活动的有力武器

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税法属于部门法,其位阶低于宪法,依据宪法制定,这种依从包括直接依据宪法的条款制定和依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制定两个层面。

(二)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民法作为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之一,形成时间较早。税法作为新兴部门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大量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但是税法与民法分别属于公法和私法体系,其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关系建立及调整适用的原则不同、调整的程序和手段不同。

(三)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

(1)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一方总是国家;

(3)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4)解决法律关系中的争议,一般都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进行。

2.税法虽然与行政法联系密切,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

(1)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

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2)税法与社会再生产,特别是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全过程密切相连,不论是生产、交换、

分配,还是消费,都是税法参与调节,其联系的深度和广度是一般行政法所无法相比的;

(3)税法是一种义务性法规,并且是以货币收益转移的数额作为纳税人所尽义务的基本

度量,而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少数义务性法规也不涉及货币收益的转移。

(四)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税法与经济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表现在:

(1)税法具有较强的经济属性,即在税法运行过程中,始终伴随着经济分配的进行;

(2)经济法中的许多法律、法规是制定税法的重要依据;

(3)经济法中的一些概念、规则、原则也在税法中大量应用。

2.税法与经济法之间也有差别:

(1)从调整对象来看,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管理关系,而税法调整对象则含有较多的税

务行政管理的性质;

(2)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经济法基本上属于授权性法规;

(3)税法解决争议的程序适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法程序,而不适用经济法中的

普遍采用的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程序。

(五)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国家法律的基本组成部分。税法与刑法是从不同角度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最有力的保证。二者调整对象不同、性质不同、法律追究形式不同。

2009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将原来的“偷税罪”修改为“逃避交纳税款罪”。

(六)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被一个国家承认的国际税法,也应该是这个国家税法的组成部分。各国立法时会吸取国际法中合理的理论、原则及有关法律规范;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原则,使国际法对国内法的立法产生较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两者是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

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有两种不同的学说,即“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

税收法律关系有四个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可以是任何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但是另一方只能是国家。固定有一方主体为国家,成为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之一。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税收法律关系只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体现纳税人一方主体的意志。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纳税人和国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权利义务方面具有不对等性。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税收法律关系中的财产转移,具有无偿、单向、连续等特点,只要纳税人不中断税法规定应纳税的行为,税法不发生变更,税收法律关系就将一直延续下去。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双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

1.征税主体

(1)征税主体

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判断一个行政机关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关键要看其是否经过法律授权。税务机关之所以成为征税主体,是因为有国家的法定授权。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极具程序性,不能自由放弃或转让。

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包括税务(国税、地税)机关,也可以是履行征税职责的财政机关、海关。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1.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

2.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

(1)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

(2)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3)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

(4)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破坏

3.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

(1)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

(3)纳税义务的免除

(4)某些税法的废止

(5)纳税主体的消失

第三节

税收实体法要素主要有六个: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也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分为法人和自然人。

相关概念:

(1)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现实中,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一致,有时

不一致。

(2)代扣代缴义务人。

(3)代收代缴义务人。

(4)代征代缴义务人。

(5)纳税单位: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

(二)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是税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

体现各税种的征税范围;

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决定着不同税种名称的由来以及各个税种在性质上的差别;

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与课税对象的相关概念辨析:

(1)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计税依据和课税对象有时是一致的,有时是不一致的。

(2)税源

税源是指税款的最终来源,是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税源的大小体现着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税源和征税对象有时是一致的,有时是不一致的。

(3)税目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税目一般可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两类。

划分税目的主要作用:(1)明确征税范围;(2)解决课税对象归类问题。

(三)税率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

税率的基本形式包括: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我国现行税率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税额与课税对象成正比例关系。

在具体运用上,比例税率分为以下几种: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有幅度的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广义的纳税环节指全部课税对象在再生产中的分布情况,如资源税分布在生产环节,所得税分布在分配环节。狭义的纳税环节是商品课税中的特殊概念。

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收征收制度分为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六)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纳税期限长短的决定因素在于:(1)税种的性质;(2)应纳税额的大小;(3)交通条件。

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1)按期纳税,如一般情况下的消费税;(2)按次纳税,如耕地占用税;(3)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如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注意】

1.辨析纳税期限与缴款期限的联系与区别。

2.商品课税一般采用“按期纳税”;所得课税一般采用“按年计征,分期预缴”。

3.纳税期限顺延的两种情况:(1)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2)期限内有3日以上的法定

节假日。

(一)税收程序法概述

程序的空间表现形式——步骤和方式;

程序的时间表现形式——时限和顺序。

税收程序法,也称为税收行政程序法,是指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只要是与税收程序有关的法律规范,不论其存在于哪个法律文件中,都属于税收程序法的范畴。

税收程序法的主要作用:

1.保障实体法的实施,弥补实体法的不足;

2.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行使;

3.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4.提高执法效率。

(二)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

1.表明身份制度;

2.回避制度;

3.职能分离制度;

4.听证制度;

5.时限制度。

(三)税收确定程序

1.税务登记;

2.账簿、凭证;

3.纳税申报。

(四)税收征收程序

1.税款征收(重点)——包括10项内容:

(1)应纳税额核定制度、(2)纳税调整制度、(3)代扣代缴税款制度、(4)欠税管理制度、

(5)滞纳金征收制度、(6)延期纳税制度、(7)报验征收制度、(8)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9)减免税管理制度、(10)税收凭证管理制度。

2.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等采取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的特点:制约、限制纳税人的资金和财产物资的转移。

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条件:

(1)行为条件——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逃避纳税义务行为主要包括:转移、

隐匿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等;

(2)时间条件——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届满之前和责令缴纳税款的期限之内;

(3)担保条件——在上述两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

保,纳税人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的内容:

(1)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

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执行措施的特点:强迫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

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条件:

(1)超过纳税期限。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纳税或者解缴税款;

(2)告诫在先。税务机关必须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3)超过告诫期。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

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

(1)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提示】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五)税务稽查程序

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1.选案

案源信息有8个方面P39;

待查对象确定后,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选案部门制作《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连同有关资料一并移交检查部门。

2.检查(重要)

检查部门接到《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后,应及时组织实施检查。

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

3.审理

审理人员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提出书面审理意见。

审理部门应区分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处理的,拟制《税务处理决定书》;

二是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是认为税收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是认为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拟制《税务稽查结论》。

对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4.执行

税务稽查执行,是税务稽查程序中的最后一个阶段,它是将审理环节作出的各种决定书、告知书等文书送到被执行人,并督促或强制其依法履行的活动。

被执行人在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或者稽查局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执行部门应当制作《税务稽查执行报告》,记明执行过程、结果、采取的执行措施以及使用的税务文书等内容。

第四节

(一)税收立法的概念

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税收立法是国家整个立法的组成部分,可作广义和狭义的划分。

P41对广义的立法要有四句关键话的理解:

主体;核心问题;法定程序;组成部分。

第一,立法主体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权机关等。

(2)税务规章规定的事项必须是税务机关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制定行政法规条件尚不成熟且需要制定规章的,税务机关应当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规章,单独制定的税务规章无效。

2.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执行。

3.税务规章的适用与监督

一般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公布之日起实施。

税务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意】P44,税务规章的冲突裁决机制

执法,即法的执行。税收执法又称税收行政执法,也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通常意义上,税收执法都是指狭义的税收执法含义而言。

1.税收执法的特征(6个)

(1)具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

(2)税收执法是具体行政行为;

(3)税收执法具有裁量性;

(4)税收执法具有主动性;

(5)税收执法具有效力先定性;

(6)税收执法是有责行政行为。

2.税收执法基本原则(2个)

(1)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

包括:执法主体法定;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合法。

(2)税收执法合理性原则

主要包括:合目的性;适当性;最小损害性。

3.税收执法监督

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着眼点是“对内”。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税收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税收司法应使用广义的概念。

税收司法遵循两项原则:独立性原则;中立性原则。

(一)税收行政司法

概念:指法院等司法机关所受理的涉及税务机关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执行申请等。包括涉税行政诉讼制度,也包括税务机关或法院所采取的强制执行程序制度。

作用:维权+监督——法律上的一项救济性的制度安排,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加以审查监督,督促其依法行政。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P50~51十一项。

目前税务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特点:一是以具体的税收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相应排除了将抽象税收行政行为纳入税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二)税收刑事司法

是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为法律依据,以危及税收的行为为规制对象,以规制国家权力、保障当事人权利为目的的责任制度与程序制度。

责任制度:税收刑事处罚是税收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包括对征纳双方的涉税违法行为在刑法层面的规制。

程序制度:四机关和四阶段。

四机关——税、公、检、法;

四阶段——案件移送;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司法裁判。

(三)税收民事司法

一定程度上体现公法与私法的关系。

税收优先权、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等,都是有关税收债权的重要保护制度。

第五节

国际税法的概念及原则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与国际社会协调相关税收过程中产生的国家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与涉外纳税人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法的重要渊源是国际税收协定,其最典型的形式是“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国际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有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等。国际税法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法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国家税收主权原则;

(2)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

(3)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一)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和分类

税收管辖权,是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所行使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力,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

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二)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管辖权及身份种类的把握思路:

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1.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

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

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在国际税收实践活动中,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绝大多数是双边税收协定。 2.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 (1)税收管辖权的问题;

(2)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问题; (3)避免税收歧视,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 (4)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防止国际避税和逃税。 3.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 (1)税收协定具有高于国内税法的效力;

(2)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3)税收协定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第六节

1950年1月,新中国税收制度建立。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从而确立了税法最直接的宪法依据。

1956年5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文化娱乐税条例》,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的形式颁布。这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正式建立以后首次通过的税收法律。

1958年6月3日,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统一了我国的农业税法,直至2006年1月1日废止,农业税是我国修改最少,执行时间最长的一部单行税法。

1958年人大常委会首次调整税收立法权,下放了部分税收立法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未来税制改革的具体任务,主要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新增)

税法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14《税法》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一、单项选择题 1-5 C A B D 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BD 3.BC 4.ABD 5.ABCD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4 C B D A 6 C 【单选】例1.下列业务中,不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的是()。 A.缆车运输 B.技术咨询服务 C.餐饮服务 D.物流辅助服务 【C】 【改·单选】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下列情形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增值税的是()。 A.某运输企业为地震灾区无偿提供公路运输服务 B.某咨询公司为个人无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C.某动画公司聘用动画人才为本公司设计动画 D.某单位为希望小学无偿提供《大闹天宫》电影放映服务 【B】 【练·计算】星光广告公司为营改增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为海天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产品广告,收取海天公司广告费含税合计20万元,星光广告公司应纳增值税()。 A.1.2万元 B.1.0万元 C.0.58万元 D.0万元 【解】广告公司——文化创意服务,属营改增范围: 应纳增值税:20÷(1+3%)×3%=0.58(万元),【C】 【多选】例2.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A.汽车的租赁 B.船舶的修理 C.房屋的装潢 D.受托加工白酒 【ABD】 【多选】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下列属于增值税征收率的是() A.2% B.3% C.4% D. 6% 【A B】 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征收率简并为3%、2%。 【单选】下列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适用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是() A.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税率为零 B.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7% C.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税率为6% D.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6% 【A】 【多选】例3.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下列业务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A.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B.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 C.销售音像制品 D.修理汽车 【ABCD】 二、判断题: 1 对 2错 3错 4错 5对 三、计算题 1.

税法基本原理论述

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狭义的税法指的是经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第一节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 1、税收与税法的区别 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税收的特点包括: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此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第二、税收依据的是政治权利,不是凭借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去参与分配;第三、 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国家财政需要;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剩余产 品M,不能对社会产品价值中的生产资料C和劳动者报酬V进行 分配,否则简单再生产将无法持续;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概念的理解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 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首先,作为有权的国家机关,在我国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 其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 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系 再次,广义的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税收实体法、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 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3、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 税收之所以采取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1 )从税收本质上看,税收所反映的分配关系要通过法的形式才得以实现,没有法律的保护就无法实现这一目标 (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因此必须有法律的保证才能实现税收的稳定性 (3)从税收职能看,税收具有取得收入和调节经济两大基本职能,要想实现这两大职能,就需要有税收法律保护。税法以权威性、公正性、规范性成为体现纳税规则的最佳方式。 (二)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强制性)义务性法 规是相对于授权性法规而言的,是指直接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法规。 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 我国现行的体系是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注:税法的特点仅从立法过程、法律性质、内容三个方面陈述,其他内容都不属于税法的特点) 二、税法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税收法律主义可以概括成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 稽征三个具体原则。 2. 税收公平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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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知识点:税法及其特征一、 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了解)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 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义务性”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的; “综合性”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税 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二 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一定的联系。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

大学税法期末考试试题A

大学税法期末考试试题A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用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以[ ]为基础确定的。 A到岸价格 B成交价格 C到岸价格加关税 D成交价格加进口增值税 2、融资租赁合同属于[ ] A购销合同 B财产租赁合同 C借款合同 D技术合同 3、增值税条例规定,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货物发出的当天 B收到销货款的当天 C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签订合同的当天 4、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的计算依据是[ ] A当期购进数量 B当期生产领用数量 C当期出库数量 D当期已出售的应税消费品的耗用数量 5、下列消费品[ ]不征收消费税 A陶瓷 B鞭炮 C黄酒 D实木地板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用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税收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以下几类[ ] A货币 B纳税主体 C实物 D行为 2、税收按管理和受益权限划分为[ ] A直接税 B中央税 C地方税 D中央、地方共享税 3、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企业下列[ ]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A购进材料用于在建工程 B自产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C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委托加工货物对外投资 4、下列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耕地是[ ] A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 B菜地 C鱼塘 D苗圃 5、增值税条例规定,允许抵扣的货物的运费金额包括[ ] A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 B运费发票上注明的建设基金 C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费 D随同运费支付的保险费 6、营业税中适用5%税率的税目有[ ] A服务业 B金融保险业 C销售不动产 D交通运输业 7、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是[ ] A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减去利息支出 B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为实际取得的营业额 C建筑业的总承包人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 D旅游企业向游客收取的全部价款 8、下列产品中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 A固体盐 B原油 C洗煤 D金属矿原矿 9、某矿山某月生产、销售原煤120万吨,应缴纳以下税种[ ] A营业税 B资源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 D增值税 10、与资源税纳税期限规定相同的税种有[ ] A印花税 B增值税 C营业税 D消费税 11、企业的下列哪些税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 ] A企业所得税 B营业税 C消费税 D教育费附加 E增值税 12、下列所得中,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是[ ] A年终奖金 B独生子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误餐费补助 13、下列项目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按800元实行定额扣除的有 [ ]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本章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多选题出现 2009年2010年2011年 单选题7题7分7题7分6题6分 多选题7题14分7题14分6题12分 本章合计14题21分14题21分12题18分 ◆本章主要内容:共六节 第一节税法概述★★ 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 第三节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第四节税法的运行★★ 第五节国际税法★★ 第六节税法的建立与发展 ◆本章重点内容: 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税法按解释权限划分、税法按效力分类、税收法律关系特点、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各自权利、税收实体法六个要素、税收程序法主要制度及征收程序、税法运行(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税收管辖权概念及分类、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本章内容讲解: 第一节税法概述 共五个问题: 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2.税法原则★ 3.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4.税法的作用 5.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 1.立法机关——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范围——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考题·多选题】(2009年)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 A.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B.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 C.省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 D.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 E.市级政府制定的税收规章 [答疑编号3579010101:针对该题提问]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2.税法公平原则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 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

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税法期末试卷及详细答案

税法课程期末考试试卷 一、单选题(每题2分)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该法定期限为( D )。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B.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30日内 C.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D.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2、根据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是( C )。 A.购买并使用电车的行为 B.进口自用农用运输车行为 C.销售豪华小轿车的行为 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摩托车的行为 3、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B)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4、某企业的一幢房产原值10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5%,则该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为(B )元 A、6000 B、9000 C、1500 D、1250 5、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其申报缴纳营业税的地点是( C ) A、纳税人经营所在地 B、纳税人居住地 C、不动产所住地 D、销售不动产行为发生地 6、某烟草公司11月销售自产卷烟300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价款2000万元(适用税率45%,适用税额为每箱150元),销售自产雪茄烟20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价款300万元(适用税率25%)。该公司当月应纳消费税为( C )。 A、945万元 B、975万元 C、1020万元 D、1023万元 7、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运用增值税征收率为( D ) A、17% B、13% C、6% D、4% 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 B ) A、消费税 B、增值税 C、资源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题目答案分离版] [题目答案结合版] 字体:大中小 一、单项选择题 1、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 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D.依法稽征原则的含义包括税务机关有选择税种开征和停征的权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依法稽征原则,即税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稽核征收,而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除此之外,纳税人同税务机关一样都没有选择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补税收及延期纳税的权力(利),即使征纳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该题针对“税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2、下列属于实体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的正确解释是()。 A.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B.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C.实体法、程序法权利义务均以其发生的时间为准 D.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是指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该题针对“税法的适用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3、按照税法的效力,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务规章。下列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A.《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B.《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C.《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 D.《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决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效力最高,其余选项均是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其效力低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 【该题针对“税法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4、下列关于税收执法检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A.税收执法检查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B.税收执法检查具有控制和废止违规行为的功能

税法基本原理习题及参考答案.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税收和税法的概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制定税法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的行政机关 B.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C.征税的主体是税务机关,除了税务机关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 D.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不能课及C但可以课及V部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前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这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律主义 B.税收公平主义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D.实质课税原则 3.下列符合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是(。 A.新法实施日之前应税业务适用新法 B.新法实施日之后应税业务适用旧法 C.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

D.新法实施日之前应税业务适用旧法 4.关于税法的立法解释,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法定机关针对法律实施过程中,针对具体事件作出的解释,不具有普遍性 B.税法解释原则中的文义解释原则和立法目的原则是互相排斥的 C.文义解释原则必须单纯以文义为界限,在文义之外不得进行其它解释 D.法定解释具有专属性,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5.按照税法的效力,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务规章。下列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A.《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B.《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C.《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 D.《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条例的决定》 6.构成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的是(。 A.纳税人 B.课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期限 7.下列关于国际税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种:价值形态(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所得税为例)、实物形态(两者不一致,车船税为例)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分三种:适用于从价税(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税。分为固定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变动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 累进税率:具有很强调节功能。分四种:全额累进、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倍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税法上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纳税环节的多少把税收课征制度分两类:一次课征制(单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工业品:产制、批发、零售。农产品:产制、收购、批发、零售。 纳税期限:形式分三种:按期纳税(月,季度,纳税期)、按次纳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季度预缴,多退少补)纳税地点:属地兼属人原则确定各税的纳税地点。 税务登记:工商登记30天内 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

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分为(A) A.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B.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C.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 D.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2、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中哪个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A) A.个人独资企业 B.事业单位 C.个人独资有限公司 D.民办非企业单位 3、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中哪个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C) A.民办非企业单位 B.基金会 C.合伙企业 D.社会团体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C)。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事业单位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D.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社会团体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B)。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基金会 D.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商会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B)。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有限公司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

税法(一)(2015) 第1章 税法基本原理 课后作业

税法(一)(2015)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有关税法和税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税收的征税主体是国家,除了国家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 B.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C.从税收的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D.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其中强制性是其核心 2.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先缴清税款或者提供纳税担保才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法律优位原则 D.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 企业依据税法进行税收筹划体现了税法规范作用中的()。 A.指引作用 B.预测作用 C.经济作用 D.强制作用 4. 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应以()为基础和标志。 A.国家颁布新税法 B.出现新的纳税主体 C.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 D.税务机关作出征税行为 5. 对于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是()年;特殊情况下,追征期是()年。 A.3;5 B.3;10 C.5;10 D.2;5 6.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A.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依法拍卖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C.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扣押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 7.

根据税法运行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A.制定税法 B.确定征税主体 C.确定纳税主体 D.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8.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土地增值税采用的税率是()。 A.超额累进税率 B.超率累进税率 C.全额累进税率 D.超倍累进税率 9. 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税务规章的()。 A.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B.地方性法规不再适用 C.应当适用税务规章 D.应当由税务机关确定适用税务规章还是地方性法规 10. 下列各项中,可以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是()。 A.省级税务机关 B.乡镇级税务机关 C.市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 D.省级税务机关的直属机构 11. 税务机关派出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出示()。 A.介绍信和工作证 B.介绍信和税务检查证 C.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D.工作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12. 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税款的制度属于()。 A.免税法 B.间接抵免法 C.直接抵免法 D.税收饶让 13. 下列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免税法可以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B.税收饶让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C.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包括免税法和抵免法 D.目前世界各国所采取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主要有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14.

税法知识点归纳

税法知识点归纳

(一)税法基本原则基本原 则 解释及举例 税收法定原则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二)税法适用原则 适用原 则 解释及举例 法律优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

位原则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 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例题·单选题】以下不符合税法优位原则的说法是 ()。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 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 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 法即是无效的 【答案】B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实体从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

税法基本原理

1税法基本原理 1.1 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 1.税收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基本保障。 2.税法特点: (1)立法过程来看属于制定法。 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不是习惯法) (2)法律性质来看属于义务性法规。 (不是授权性法规) 纳税人也拥有权利,但其权利建立在其纳税义务之上,是程序性权利而非实体性权利。 (3)内容上来看具有综合性。 二、税法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①税收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法律直接规定,实施细则等仅仅是补充,行政立法的法规、规章没有法律依据或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委托立法须有限度。 ②课税要素明确:规定应无歧异、矛盾和漏洞;自由裁量权不应普遍存在和不受约束。 ③依法稽征:征纳双方均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即使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2.税收公平主义 税收负担根据纳税人负担能力分配。(是法律上的公平而非经济上的公平) 如: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根据纳税人负担能力设计了不同级别的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征纳双方主流关系为相互信赖合作,不是对抗。无充足证据,税务机关不能怀疑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纳税人应信赖税务机关的决定,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解释和事先裁定可以作为纳税人缴税的根据,当这种解释或裁定错误时,纳税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少缴税款无需缴纳滞纳金。 合作信赖主义与税收法律主义存在一定冲突,故有些限制:正式表示、纳税人值得保护、据此作出纳税行为。如:预约定价安排。 4.实质课税原则: 1

实质重于形式。 如:关联方之间交易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征税机关有权依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二)税法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法律>法规>规章 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一般下位法无效,但下位法属于特别法时例外。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只能未来适用,无追溯力。实体法无溯及力,但程序法有一定溯及力。 如: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实施后适用新法,实施前适用旧法。 注意: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而不是“公布”。 如:08年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所得税税率为25%,对于08年之前的所得仍然适用于原规定税率。 例外:新旧法属于普通法和特别法关系时,以及部分程序性税法引用“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时。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下位特别法效力>上位普通法效力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程序法有一定追溯力。 如:08年1月1日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3%调整为25%,纳税申报期从4个月延长至5个月。则纳税人在08年汇算清缴07年年度所得税时适用税率仍为33%,但申报期限为5个月。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先完税,后争诉。 如:有争议的税款应先按程序法完税后再进行复议或申诉。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一)税法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1.空间效力 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地方范围有效(地方立法或中央立特别法地方适用)。 个别特殊地区:港澳台及保税区等 2.时间效力 3.对人的效力 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原则。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2

税法基础知识

第1章税法概论 税收的分类: (1)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力役税、实物税、货币税 (2)按计税依据分类:从价税、从量税 (3)按税收收入的归属权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4)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直接税、间接税(可转嫁)。 (5)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划分:价内税、价外税 (6)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所得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遗产税(未开征) 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 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义务人:自然人、法人 (2)征税对象: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消费税 复合税:烟、酒 (3)税目 (4)税率 比例税率:1)单一比例税率:增值税 2)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消费税、关税; 行业差别比例税率:营业税; 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 3)幅度比例税率:营业税中的娱乐业税率 累进税率:1)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加成所得等 2)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资源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5)减免税:1)税基式减免 2)税率式减免 3)税额式减免 (6)纳税环节:1)一次课征制 2)两次课征制 3)多次课征制 (7)纳税期限 (8)纳税地点 (9)罚则 (10)附则 税法的分类: (1)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分类:1)税收基本法 2)税收普通法 (2)按税收的职能作用分类:1)税收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 (3)按税收的征税对象分类:1)流转税税法 2)所得税税法 3)财产、行为税税法 4)资源税税法 (4)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理权限分类:1)中央税 2)地方税 3)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第4章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在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价外税)

公司设立必备税法知识点

公司设立必备税法知识点 组织形式/区域选择(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所得税(财税[2000]91 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后,从2001 年1 月1日起,统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法规执行。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财税〔2015〕41 号): 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五、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 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财税〔2014〕116 号):

山东交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期末考试税法复习题

山东交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税法》复习题 一、单选题 1.下列税法效力判断原则中表述错误的有()。 A.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B.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D.程序法从旧,实体法从新 参考答案:D 知识点:第一章 难度:1 2.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集体福利 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 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参考答案: A 知识点:第二章增值税 难度:3 3.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 A.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退税额 B.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税额 C.不得退免税 D.由征收机关核定税率 参考答案: B 知识点:第三章消费税税 难度:2 4.以下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项目有()。 A.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 B.进口关税 C.国内保险费 D.卖方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使用所得中获得的利益 参考答案:D 知识点:第五章关税 难度:1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是()。 A.本国企业 B.外国企业 C.居民企业 D.非居民企业 参考答案:C 知识点:第六章企业所得税 难度:2 6.下列使用增值税13%税率的项目有()。 A.销售农机整机 B.销售农机零件 C.加工农机的加工费收入 D.加工农机零件的加工费收入 参考答案: A 知识点:第二章增值税 难度:1 7.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公司与公司之间互换房产 B.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客户代建房产 C.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取得房产 D.双方合作建房后按比例分配自用房产 参考答案:A 知识点:第八章土地增值税 难度:4 8.下列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不需缴纳消费税的有()。 A.原油加工厂生产应税汽油后售出 B.日化厂自产化妆品用于广告样品 C.烟厂自产烟丝用于生产卷烟 D.汽车制造厂自产汽车赞助汽车拉力赛 参考答案:C 知识点:第三章消费税 难度:3 9.下列所得中,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进行纳税的是()。 A.财产转让所得 B.稿酬所得 C.利息所得 D.财产租赁所得

税法基本原理.知识讲解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Ⅰ、Ⅱ》考前须知 一、考试题型与要求:均为客观题型,具体题型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40分) 要求:只有1个正确,40×1=40分。 (二)多项选择题(60分) 要求: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30×2=60分。 (三)计算题(16分) 要求:2道题,每题4个小题,每小题2分;计2×4×2=16分;答案为单选。 (四)综合分析题(24分) 要求:2道题,每题6个小题,每小题2分;计2×6×2=24;答案为单选或多选;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二、情况汇总: 1、四种题型,均为涂卡题; 2、90个小题; 3、总分140分; 4、及格分数线140×60%=84分; 5、考试时间:2.5小时。 ※《税法Ⅰ》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历年考题分析 第一节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 (二)税法的特点 二、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2、税收公平主义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4、实质课税原则【例1】某乡镇财政所自行决定,凡购买该所商店的商品可以根据其购买数量的多少减免农林特产税,这种做法违背了()。 A.税收法律主义 B.税收公平主义 C.实质课税原则 D.法律优位主义 【例2】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律主义 B.税收公平主义 C.实质课税原则 D.法律优位主义 (二)税法的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例1】某纳税人1993年12月31日销售一批货物,则应按1984年通过的《增值税条例》(草案)征收增值税,而不按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征税。这样处理,符合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例2】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存款利息,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1999年10月31日前孽生的利息不征税。这样处理,符合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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