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Ⅰ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Ⅰ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Ⅰ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主要内容】

一、第一节税法概述

二、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

三、第三节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四、第四节税法的运行

五、第五节税法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节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二、税法原则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四、税法的作用

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

1.税收的概念

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

第二,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

第三,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以实现其进行阶级统治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

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

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个要点:

1.立法机关——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范围——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狭义税法:专指某一部法。

(二)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提示】税法不属于习惯法。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提示】税法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的道理在于以下几点:

第一,从定义推理,税收是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向国家的无偿让渡。

第二,权利义务对等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但从税法的角度看,纳税人则以尽义务为主。

第三,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说纳税人的权利是建

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是从属性的,并且这些权利从总体上看不是纳税人的实体权利而是纳税人的程序性权利。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

【提示1】不属于单一法。

【提示2】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提示3】我国税法结构:宪法+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提示4】我国目前还没有税收基本法。

【2013年·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的解释,正确的是()。

A.税法是以规定纳税义务为核心构建的

B.税法是综合性法律体系

C.税法属于制定法

D.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税收相关的法律规范总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从纳税人角度看,税法是以规定纳税义务为核心构建的,任何人(包括税务执法机关)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违反法定纳税义务。同时,税法的强制性是十分明显的,在诸法律中,其力度仅次于刑法,这与义务性法规的特点相一致。

二、税法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4项)

——税法适用原则(6项)

(一)4项基本原则

税收法律主义

税收公平主义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实质课税原则

【2018年·单选题】下列属于税法基本原则的是()。

A.新法优于旧法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D.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法基本原则可以概括成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与实质课税原则。选项A、B、D,均属于税法适用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1)基本概念: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性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力(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提示】税收法律主义是双向的

(2)功能:保持税法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

(3)具体原则:

①课税要素法定

——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②课税要素明确

——规定必须尽量地明确而不出现歧义、矛盾,在基本内容上不出现漏洞

③依法稽征

——税务机关依法定要素、法定程序征税

2.税收公平主义

——近代法”平等性”原则在课税思想上的具体体现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法律上的税收公平VS经济上的税收公平:

经济上的税收公平:

——从税收负担带来的经济后果上考虑

——作为一种经济理论提出来的,可以作为制定税法的参考,但是对政府与纳税人尚不具备强制性的约束力。

法律上的税收公平:

——法律上的税收公平要有具体法律制度保障

——包括实体利益上的税收公平,也可以要求程序上的税收公平。

——如:对税务执法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制度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也称公众信任原则。

——它在很大程度上汲取了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合理思想。

基本概念:

征纳双方关系从主流上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的,而不是对抗的。

具体表现:

纳税人角度:纳税人应按照税法的规定及时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角度:没有充足的依据,税务机关不能对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有所怀疑。

限制(3个方面):

——税务机关的合作信赖表示应是正式的,纳税人不能根据税务人员个人私下作出的表示,而认为是税务机关的决定,要求引用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少缴税。

——对纳税人的信赖必须是值得保护的。

——纳税人必须信赖税务机关的错误表示并据此已作出某种纳税行为

【2013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体现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的是()。

A.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

B.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

C.没有充足证据税务机关不能对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有所怀疑

D.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适用税率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也称公众信任主义。一方面,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缴纳税款;另一方面,没有充足的依据,税务机关不能对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有所怀疑,纳税人有权利要求税务机关予以信任,纳税人也应信赖税务机关的决定是公正和正确的。

4.实质课税原则

基本概念:依纳税人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意义: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

——举例:纳税人借转让定价而减少计税所得,税务机关有权重新估定计税价格,而不是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

(二)税法的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知识点】:6原则内容、含义、应用

1.法律优位原则——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

(1)含义:关系:法律>法规>规章

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高的税法高于效力低的税法。

(2)作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

(3)应用: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程序技术原则

(1)含义:

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举例:营改增

(2)例外:

如“有利溯及”原则,即对税法中溯及既往的规定,对纳税人有利的,予以承认;对纳税人不利的,则不予承认。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

(1)含义: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2)作用: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来的混乱,为法律的更新与完善提供法律适用上的保障。

(3)例外:

新税法与旧税法处于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时,以及某些程序性税法引用“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时,可以例外。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1)含义: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1)含义:两个方面:一是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二是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2)应用:

——实体性权利义务以其发生的时间为准;

——而程序性问题新税法具有约束力(如税款征收方法、税务行政处罚等)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关于税收争讼法的原则

(1)含义为: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2)运用: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必须事先履行税务行政执法机关认定的纳税义务(3)目的: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2014年·单选题】某纳税人2013年8月之前是营业税纳税人,之后为增值税纳税人,企业自查发现2013年6月有一笔收入需补税,按税法规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营业税,其遵循的税法适用原则是()。

A.法律优位原则

B.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实体从旧,程序从新是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即在纳税义务的确定上,以纳税义务发生时的税法规定为准,实体性的税法不具备

向前的溯及力。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一)税法效力:空间、时间、人

1.空间效力:全国、地方。

2.时间效力:

3个问题:

①——生效时间

②——失效时间

③——有无溯及力

生效时间问题:3种情况

(1)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2)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

(3)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

失效时间问题:3种类型

(1)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最常见

(2)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

(3)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比较少

有无溯及力问题

4大基本原则:从旧、从新、从旧兼从轻、从新兼从轻

实体法从旧

程序法多从新原则

有利溯及

3.税法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

【提示】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二)税法的解释

1.含义:指其法定解释,即有法定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对有关税法或其条文进行的解释。

2.特点——3项:

①专属性:法定解释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②权威性:法定解释同样具有法的权威性。

③针对性:法定解释大多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进行的,是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具体的事件或案件作出的。但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而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

3.应遵循的5个原则

文义解释原则

立法目的原则

合法、合理性原则

经济实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4.按解释权限的分为3类: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行政解释

立法解释:

含义:税收立法机关对所设立税法的正式解释

3解释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

——地方人大常委会

法律效力:作判案依据

类型:属于事后解释

司法解释

含义:最高司法机关对如何具体办理税务刑事案件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所作的具体解释或正式规定

2“高”主体:——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效力:有法的效力——可作判案依据

范围:在我国,仅限于税收犯罪范围

行政解释

含义:税法执法解释,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税收法律、法规等如何具体应用所作的解释

解释主体:——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效力:执法中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但原则上讲,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

5.按解释尺度分为3种: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

(1)字面解释:

必须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2)限制解释:

是指为了符合立法精神与目的,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举例】个人所得税“习惯性居住”解释为“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国税发1994-89)。

(3)扩充解释:

是指为了更好地体现立法精神,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大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但一般不将其作为一项解释方法去使用)。

【举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次”的规定。

四、税法作用

1.规范作用:5方面

——指引

——评价

——预测

——强制

——教育

2.经济作用:5方面

——税收的法律保障

——处理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宏观调控的手段

——监督管理活动

——维护国家权益

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关系——6个方面

——宪法

——民法

——行政法

——经济法

——刑法

——国际法

【提示】不需要记忆6个方面,了解每一方面含义即可

(一)税法与宪法

——税法依据宪法制定

——税法属于部门法,其地位低于宪法。

(二)税法与民法的关系:联系与区别

联系(3项):

1.税法借用了民法的概念。

2.税法借用了民法的规则。

3.税法借用了民法的原则。

区别(3项):

1.调整的对象不同

——民法:横向

——税法:纵向

2.法律关系的建立及其调整适用的原则不同。

——民法: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税法:基本不适用上述原则

3.调整的程序和手段不同。

程序:

——民事纠纷应按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税务纠纷一般先由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

手段:

——民法采用民事手段: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税法采用综合手段:民事性质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刑罚手段

(三)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

1.调整对象有相同。

2.居于领导地位的都是国家。

3.都体现国家单方面意志。

4.解决争议的程序相似。

区别:

1.税法具有经济分配性质。

2.税法与社会再生产密切相联。

3.税法是义务性法规,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

(四)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联系:

1.调整对象上有衔接和交叉。

2.对税收犯罪的刑罚。

3.司法调查程序是一致的。

4.都具备明显的强制性。

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

2.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刑法属于禁止性法规。

3.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

【2016年·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法与民法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税法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民法调整手段较单一

B.税法与民法调整的都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税法中经常使用的居民概念借用了民法的概念

D.税法借用了民法的原则和规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税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

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概念与特点

二、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一、概念与特点

(一)概念

1.含义: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两种学说

——权力关系说:

——债务关系说: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4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没有国家的参与,在一般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不可能成为税收法律关系。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享有较多的权利;纳税人承担较多的义务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就意味着将自己拥有或支配的一部分财物,无偿地交给国家,成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国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

【2016年·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特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B.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D.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

(一)征税主体:

——严格意义:国家

——法律意义:以税务机关为主,还有财政机关、海关。

1.税务机关职权——共6项

①税务管理

②税款征收

③税收检查

④违法处理

⑤行政立法权

⑥代位权和撤销权

【提示】了解6项内容(多选)与每一项权利的含义

【2014年·多选题】根据现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有()。

A.税务管理权

B.税收监管权

C.委托税务代理权

D.税收司法权

E.税收检查权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的职权包括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税收行政立法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2.税务机关职责——共9项

①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

②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

③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

④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作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⑤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

⑥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

⑦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⑧税务机关要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⑨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征收税款和查税收违法案件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提示】熟悉9项内容(多选)与具体含义

(二)纳税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

1.纳税人14项权利

纳税人分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

——居民、非居民

【提示】注意掌握有解释处

①知情权

②保密权

③税收监督权

④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提示】三种类型: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

⑤申请延期申报权

【提示】需要书面提出申请;

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提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延期纳税;

⑦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提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

缴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⑧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⑨委托税务代理权

⑩陈述权与申辩权

对未出示税务检査证和税务检査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税收法律救济权

【提示】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

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提示】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开具完税凭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2013年·多选题】下列各项属于纳税人权利范围的有()。

A.发票使用检查权

B.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C.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D.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E.代位权和撤销权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发票使用检查权、代位权和撤销权属于税务机关的职权。

2.纳税人10项义务

①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②依法设置、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

③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

④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按时如实申报

按时缴纳税款

【提示】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代扣代收税款

接受依法检査的义务

及时提供信息

报告其他涉税信息

【提示】如报告全部账号、欠税5万元以上处分大额财产报告等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一)产生

——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

——纳税义务产生的标志: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二)5项变更原因

1.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

2.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3.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

4.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破坏

(三)5项消灭原因

1.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

3.纳税义务的免除

4.某些税法的废止

5.纳税主体的消失

【2018年·多选题】下列属于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原因的有()。

A.纳税人自身组织状况发生变化

B.纳税人履行了纳税义务

C.纳税人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D.纳税义务超过追缴期限

E.税法修订或调整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选项BD属于税收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

第三节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一、税收实体法

地位: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称,是税法的核心部分。

结构特点:规范性和统一性

——规范性:一税一法

——统一性:税收要素固定,即权利义务的要件

六要素

①纳税义务人

②课税对象

③税率

④减税免税

⑤纳税环节

⑥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人

1.含义:

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2.与纳税人有关的概念:

(1)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纳税人与负税人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一致:直接税——举例:所得税

不一致:间接税——举例:增值税

原因:价格与价值背离,引起税负转移或转嫁。

(2)代扣代缴义务人

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举例:个人所得税

(3)代收代缴义务人

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

举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

(4)代征代缴义务人

受税务机关委托而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举例: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

(5)纳税单位: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

举例1:个人所得税,可以单个人为纳税单位,也可以夫妇俩为一个纳税单位,还可以一个家庭为一个纳税单位;

举例2:企业所得税可以每个分公司为一个纳税单位,也可以总公司为一个纳税单位。

【2017年·单选题】关于纳税人和负税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所得税的纳税人和负税人通常是不一致的

B.造成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税负转嫁

C.流转税的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一致的

D.扣缴义务人是纳税人,不是负税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所得税的纳税人和负税人通常是一致的;选项C,流转税的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不一致的,因为流转税具有转嫁性;选项D,扣缴义务人不是纳税人。

(二)课税对象

1.含义: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依据,解决对什么征税。

举例:增值税、个税、企业所得税

2.作用——基础性要素:

①是区分税种的主要标志

②体现征税的范围

③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

3.与征税对象有关的要素:

(1)计税依据(税基):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提示】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举例:

一致:所得税==》所得

增值税==》增值额

【提示】计税依据为价值形态

不一致:土地使用税:课税对象为土地,计税依据为其面积

车船税:课税对象为车、船,计税依据为吨位等

【提示】计税依据为课税的数量、重量、容积、面积等实物形态

【理解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

课税对象——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课税对象==》“质”

计税依据==》“量”

(2)税源

税源:税款的最终来源,税收负担的归宿,表明纳税人负担能力。

【提示1】课税对象与税源可能一致:

举例:所得税==》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各种收入

【提示2】课税对象与税源可能不一致:

举例:房产税==》其他方面

【课税对象与税源的关系】

课税对象==》据以征税的依据

税源==》表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3)税目

①含义: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提示】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

举例:房产税

②2个作用:

——明确征税范围

举例:印花税

——解决征税对象的归类,税目税率同步考虑

举例:消费税、资源税

③2分类:

——列举税目(如:消费税,烟酒等15个)

——概括税目(如:资源税——8个大税目,其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三)税率

【含义】: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因而它是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

【4种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其他形式。

1.比例税率: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

(1)4种形式:

——产品比例税率:典型代表——消费税、增值税中“货物”

——行业比例税率:典型代表——增值税中“服务”

——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典型代表——城市维护建设税

——有幅度的比例税率:典型代表——曾经的营业税“娱乐业”

(2)4特点:

①税率不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变动而变动;

②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纳税人相对直接负担越轻;

③计算简便;

④税额与课税对象成正比。

2.累进税率:

(1)含义:是指同一课税对象,随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增高的税率。

即: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等级,规定不同税率。

(2)运用:多用于收益课税,处理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

累进方式:额累、率累、

——额累

(1)全额累进税率——少

(2)超额累进税率——典型代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举例:个税综合所得税率

个税所得税税率表一

(综合所得适用)

假定某人年综合所得50000元

全累:50000×10%=5000

超累:36000×3%+(50000-36000)×10%=2480

或者:50000×10%-2520=2480

超额累进税率特点:

①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征税对象数量越大,包括等级越多,计算步骤也越多;

②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

③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透明度较差。

④目前我国:如个人所得税中综合所得、经营所得

(3)超率累进税率:典型代表-——土地增值税(第七章)

(4)超倍累进税率

——计税基数是绝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额累进税率,因为可以把递增倍数换算成递增额;

——计税基数是相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率累进税率,因为可以把递增倍数换算成递增率。

3.定额税率

(1)含义:根据单位课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

(2)目前使用: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

此外,消费税中部分应税消费品、资源税中水资源税。

(3)基本特点:

①税率与课税对象的价值量脱离了联系,不受课税对象价值量变化的影响。

②适用于对价格稳定、质量等级和品种规格单一的大宗产品征税的税种。

③由于产品价格变动的总趋势是上升的,因此,产品的税负就会呈现累退性。

【2018年·多选题】下列关于税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环境保护税采用定额税率

B.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C.土地增值税采用超率累进税率

D.消费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E.车辆购置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选项E,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

4.税率的3组其他形式

(1)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

名义税率:税法规定的税率。

实际税率: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税额占其课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

通常:名义税率>实际税率

5项原因:

①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可能不一致

②税率差异

③减免税

④偷漏税

⑤错征税款

(2)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的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

平均税率是指全部税额与全部收入之比。

【二者关系】

在比例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在累进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的提高会带动平均税率的上升。

【2013年·单选题】下列关于边际税率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累进税率的前提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

B.边际税率的提高不会带动平均税率的上升

C.边际税率是指全部税额与全部收入之比

D.边际税率上升幅度越大,平均税率提高就越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要大于平均税率;选项B,边际税率的提高会带动平均税率的上升;选项C,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的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平均税率则是指全部税额与全部收入之比。

(3)零税率与负税率

零税率是以零表示的税率,是免税的一种方式,表明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缴纳税款。

【提示】零税率≠免税

负税率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

(四)减税免税

【提示1】减税指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指免征全部税款。

【提示2】减免税权限:减免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减免税的3种基本形式——税基式、税率式、税额式

(1)税基式减免——使用最广泛,即: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免税。

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等。

【提示1】起征点与免征额含义是不一样的

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

举例:增值税

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举例:个税

【提示2】起征点与免征额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起征点只能照顾一部分纳税人

——免征税额则可以照顾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

推论:享受免征额的纳税人就要比享受同额起征点的纳税人税负轻。

(2)税率式减免:

具体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

(3)税额式减免:

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抵免税额以及另定减征税额等。

【2018年·单选题】下列减免税中,属于税率式减免的是()。

A.起征点

B.免征额

C.抵免税额

D.零税率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率式减免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

2.减免税3分类:

(1)法定减免:典型代表:自产农产品免增值税

(2)临时减免——又称“困难减免”

(3)特定减免

3.税收附加与加成

与减免税相对立的,是加重税负的措施,包括两种形式:

(1)税收附加:也称地方附加

(2)税收加成:加一成相当于加征应纳税额的10%

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五)纳税4环节

(六)纳税期限

1.决定因素:税种的性质、应纳税额的大小、交通条件

2.形式:

(1)按期——如增值税等

(2)按次——如耕地占用税

(3)按年——但要分期预缴,如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税收程序法

(一)概述——4作用

(二)税收程序法主要制度——5制度

(三)税收确定程序——4程序

(四)税收征收程序——征收、保全、强制执行

(五)税务稽查程序——4步骤

(一)概述——4作用

保障实体法的实施,弥补实体法的不足

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行使

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提高执法效率

(二)税收程序法主要制度——5制度

1.表明身份制度

2.回避制度

3.职能分离制度

4.听证制度

5.时限制度

【提示】了解每种制度的含义

【2013年·多选题】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包括()。

A.表明身份制度

B.回避制度

C.职能分离制度

D.听证制度

E.欠税管理制度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包括:表明身份制度、回避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听证制度、时限制度,不包括欠税管理制度。

(三)税收确定程序

1.税务登记

2.账簿、凭证

3.纳税申报

(四)税收征收程序——征收、保全、强制执行(重点)

1.税款征收

(1)应纳税额核定制度

(2)欠税管理制度——自2001年5月1日起,对欠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日征收欠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在退还税款的过程中,如果纳税人有欠税,税务机关可以先用应退还的税款和利息,抵顶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

——如果纳税人没有欠税,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纳税人的要求,将应退的税款和利息,留抵下期应纳税款。

税款的追征制度

【提示】注意三种情况区别

——对于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对于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是3年;特殊情况下,追征期是5年。对于这种原因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追征税款的同时,还要追征滞纳金。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期限地追征偷税、抗税的税款、滞纳金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骗取的税款。

【2013年·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款追征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A.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未缴税款,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

B.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应加收滞纳金

C.因纳税人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一般情况下追征期是3年

D.因纳税人计算错误造成未缴税款,特定情况下追征期是5年

E.因纳税人偷税造成少缴税款的,追征期为10年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选项E,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地追征偷税、抗税的税款、滞纳金和纳税人骗取的税款。

2.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1)税收保全措施

税局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行为条件)

==》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时间条件1)

==》责令限期缴纳(时间条件2)

==》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行为条件)

==》责成提供担保==》不能提供==》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收保全措施

【提示】超纳税期或者限期==》强制执行

保全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强制执行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

==》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仍未缴纳的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②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五)税务稽査程序——4步骤

选案

检查

审理

执行

第四节税法的运行

一、税收立法

二、税收执法

三、税收司法

一、税收立法

(一)税收立法的概念

税收立法,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就税收问题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提示1】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权机关等——广义

【提示2】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提示3】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提示4】“立法”包括“制定税法”,也包括修改、废止税法。

(二)税收立法权及程序

1.税收立法权

广义税法: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宪法》与《立法法》

【2017年·单选题】我国划分税收立法权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A.《税收部门规章制度办法》

B.《宪法》和《立法法》

C.《税收征收管理法》

D.《立法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在我国,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与《立法法》的规定。

2.税收法律、税收法规

(1)税收法律

①立法主体: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②创制程序(4项):

提出==》审议==》表决通过==》公布

一般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有法案审判权的机关表决方式(过半数)主席令

及其常委会提出税收法案

③有哪些(6部实体法+1部程序法):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提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决定》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法律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并公布,共十九条,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税收法规

①主体:国务院

②程序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或公布

财政部或税总向通常由国务院税国务院法制机总理签署国务

国务院报请立项务主管部门拟定构负责院令公布实施

③举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④效力

宪法>税收法律>法规>税务规章

(三)税务规章

【提示】仅指税务部门规章

1.税务规章的权限范围

(1)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①有法律、法规规定才有税务规章规定;

②目的是执行而不能创设

③不得重复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2)内容上必须是税务机关业务范围内的事项

——对于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一般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条件尚不成熟,可出台联合规章,单独制定无效。

2.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报请立项单位送审稿报送法总局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

机构及有关部门制部门审查在国家税务总局公报上刊登

3.税务规章的适用与监督

(1)税务规章的施行时间

一般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也可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税务规章的解释:国家税务总局

【提示】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3)税务规章的3项适用规则

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②税务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都作出过规定:

特别优于一般;新规优于旧规;

③一般不应溯及既往,特别规定除外。

(4)税务规章的冲突裁决机制:

①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税务规章就不再适用;

认为应当适用税务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②税务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

(5)税务规章的监督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税务规章。

税务规章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改变或撤销:

①超越权限的、②违反上位法规定的、③违背法定程序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撤销的等

(四)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

2017年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1.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及特征

(1)概念:

税收规范性文件,指县以上税务机关依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2)4项特征:

①属于非立法行为的行为规范

——不仅约束税务行政相对人,而且约束税务机关本身

②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

——以普遍的行政管理事项或相对人为规范对象,而不是以特定的人或事为规范对象

【提示】“批复”性质的文件就不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

③不具有可诉性

——属于抽象税务行为,只有具体行政行为才具有可诉性

——行政复议可附带提请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④具有向后发生效力的特征。

2.权限范围:设定权与制定权

(1)设定权:

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税种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

(2)制定权——县以上税务机关(含本级)

县以下(不含本级)税务机关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临时性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独立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3.制定规则

(1)税收规范性文件名称。

可以用:“办法”"规定”“规程”"规则”

不得用“条例”“实施细则”、“通知”、“批复”等。

(2)税收规范性文件要素。

(3)税收规范性文件表述方式:条文式或段落式。

(4)税收规范性文件授权。

上级税务机关可以授权下级税务机关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被授权税务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5)解释权限: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

4.制定程序

起草===》审核==》发布

制定机关的业务主管部门各级税务机关的法规部门公告形式发布

提示:未经公告形式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纳税人不具有约束力。不得作为税务机关执法依据。

5.备案审查

省以下税务机关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送备案。

2015CPA税法 第4章 营业税法(课后作业)

第四章营业税法(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提供加工劳务的个体工商户 B.出租自有居住用房的个人 C.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D.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根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营业税税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邮政储蓄业务按“金融保险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B.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按“文化体育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C.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D.纳税人经营网吧应按“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3.某建筑公司2015年1月承包甲企业的一项建筑工程,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建筑公司提供价值500万元的材料(其中含自产材料300万元),另收取劳务费600万元;甲企业提供材料200万元,提供设备100万元;工程于1月底提前竣工,取得提前竣工奖50万元。则该建筑公司上述行为应缴纳营业税()万元。 A.67.5 B.34.5 C.31.5 D.40.5 4.某银行2014年11月购入股票10万股,共支付100万元,已包含相关税费共10万元;2014年12月取得股息红利收入5万元;2015年1月将购入股票的80%转让出去,扣除缴纳的相关税费5万元后取得了收入75万元。则该银行上述行为应缴纳营业税()万元。 A.0 B.0.35 C.0.6 D.0.4 5.某商业银行2014年第四季度向企业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300万元,逾期贷款罚息收入10万元;销售金银取得收入100万元;代收电话费取得收入50万元,支付给电信公司40万元。则该商业银行第四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 A.15 B.16 C.20.75 D.21.25 6.某酒店2015年1月取得下列收入: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啤酒取得收入200万元;提供客房服务取得收入800万元;提供中医按摩收入50万元;酒店内设棋牌室取得收入50万元;代售福利彩票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另外取得代售手续费20万元。已知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20%,则该酒店当月应缴纳营业税()万元。 A.76 B.81 C.83.5 D.88.5

税法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14《税法》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一、单项选择题 1-5 C A B D 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BD 3.BC 4.ABD 5.ABCD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4 C B D A 6 C 【单选】例1.下列业务中,不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的是()。 A.缆车运输 B.技术咨询服务 C.餐饮服务 D.物流辅助服务 【C】 【改·单选】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下列情形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增值税的是()。 A.某运输企业为地震灾区无偿提供公路运输服务 B.某咨询公司为个人无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C.某动画公司聘用动画人才为本公司设计动画 D.某单位为希望小学无偿提供《大闹天宫》电影放映服务 【B】 【练·计算】星光广告公司为营改增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为海天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产品广告,收取海天公司广告费含税合计20万元,星光广告公司应纳增值税()。 A.1.2万元 B.1.0万元 C.0.58万元 D.0万元 【解】广告公司——文化创意服务,属营改增范围: 应纳增值税:20÷(1+3%)×3%=0.58(万元),【C】 【多选】例2.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A.汽车的租赁 B.船舶的修理 C.房屋的装潢 D.受托加工白酒 【ABD】 【多选】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下列属于增值税征收率的是() A.2% B.3% C.4% D. 6% 【A B】 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征收率简并为3%、2%。 【单选】下列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适用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是() A.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税率为零 B.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7% C.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税率为6% D.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6% 【A】 【多选】例3.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下列业务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A.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B.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 C.销售音像制品 D.修理汽车 【ABCD】 二、判断题: 1 对 2错 3错 4错 5对 三、计算题 1.

税法基本原理论述

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狭义的税法指的是经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第一节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 1、税收与税法的区别 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税收的特点包括: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此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第二、税收依据的是政治权利,不是凭借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去参与分配;第三、 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国家财政需要;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剩余产 品M,不能对社会产品价值中的生产资料C和劳动者报酬V进行 分配,否则简单再生产将无法持续;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概念的理解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 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首先,作为有权的国家机关,在我国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 其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 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系 再次,广义的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税收实体法、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 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3、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 税收之所以采取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1 )从税收本质上看,税收所反映的分配关系要通过法的形式才得以实现,没有法律的保护就无法实现这一目标 (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因此必须有法律的保证才能实现税收的稳定性 (3)从税收职能看,税收具有取得收入和调节经济两大基本职能,要想实现这两大职能,就需要有税收法律保护。税法以权威性、公正性、规范性成为体现纳税规则的最佳方式。 (二)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强制性)义务性法 规是相对于授权性法规而言的,是指直接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法规。 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 我国现行的体系是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注:税法的特点仅从立法过程、法律性质、内容三个方面陈述,其他内容都不属于税法的特点) 二、税法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税收法律主义可以概括成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 稽征三个具体原则。 2. 税收公平主义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精品完整版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精品完整版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知识点:税法及其特征一、 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了解)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 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义务性”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的; “综合性”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税 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二 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一定的联系。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

营业税法--注册会计师辅导《税法》第四章讲义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https://www.360docs.net/doc/b19600714.html,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四章讲义1 营业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比较重要的税种之一。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特别是计算题,本章分数一般在8分以内。 【本章内容:6节】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税目与税率★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应纳税额计算与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第五节税收优惠★ 第六节征收管理 【本章变化内容】 1.营业税改征增值简介 2.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业务 3.税收优惠有新增、有删除、有变化:如明确境内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等。 ◆本章内容讲解 营业税的概述 一、营业税概念及特点: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营业税特点: 1.实行普遍征收,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2.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简便 3.税额不受成本费用影响,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区别: (1)征税范围完全相反,互相排斥。 (2)和价格的关系不一样。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內税。营业税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增值税在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3)计税方法不一样。增值税中,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而营业税只有个别税额扣除情况,营业税计税依据中有扣除的情形。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1.试点地区: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本章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多选题出现 2009年2010年2011年 单选题7题7分7题7分6题6分 多选题7题14分7题14分6题12分 本章合计14题21分14题21分12题18分 ◆本章主要内容:共六节 第一节税法概述★★ 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 第三节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第四节税法的运行★★ 第五节国际税法★★ 第六节税法的建立与发展 ◆本章重点内容: 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税法按解释权限划分、税法按效力分类、税收法律关系特点、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各自权利、税收实体法六个要素、税收程序法主要制度及征收程序、税法运行(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税收管辖权概念及分类、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本章内容讲解: 第一节税法概述 共五个问题: 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2.税法原则★ 3.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4.税法的作用 5.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 1.立法机关——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范围——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考题·多选题】(2009年)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 A.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B.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 C.省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 D.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 E.市级政府制定的税收规章 [答疑编号3579010101:针对该题提问]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2.税法公平原则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 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

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题目答案分离版] [题目答案结合版] 字体:大中小 一、单项选择题 1、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 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D.依法稽征原则的含义包括税务机关有选择税种开征和停征的权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依法稽征原则,即税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稽核征收,而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除此之外,纳税人同税务机关一样都没有选择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补税收及延期纳税的权力(利),即使征纳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该题针对“税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2、下列属于实体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的正确解释是()。 A.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B.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C.实体法、程序法权利义务均以其发生的时间为准 D.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是指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该题针对“税法的适用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3、按照税法的效力,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务规章。下列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A.《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B.《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C.《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 D.《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决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效力最高,其余选项均是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其效力低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 【该题针对“税法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4、下列关于税收执法检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A.税收执法检查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B.税收执法检查具有控制和废止违规行为的功能

税法基本原理习题及参考答案.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税收和税法的概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制定税法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的行政机关 B.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C.征税的主体是税务机关,除了税务机关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 D.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不能课及C但可以课及V部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前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这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律主义 B.税收公平主义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D.实质课税原则 3.下列符合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是(。 A.新法实施日之前应税业务适用新法 B.新法实施日之后应税业务适用旧法 C.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

D.新法实施日之前应税业务适用旧法 4.关于税法的立法解释,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法定机关针对法律实施过程中,针对具体事件作出的解释,不具有普遍性 B.税法解释原则中的文义解释原则和立法目的原则是互相排斥的 C.文义解释原则必须单纯以文义为界限,在文义之外不得进行其它解释 D.法定解释具有专属性,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5.按照税法的效力,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务规章。下列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A.《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B.《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C.《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 D.《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条例的决定》 6.构成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的是(。 A.纳税人 B.课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期限 7.下列关于国际税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种:价值形态(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所得税为例)、实物形态(两者不一致,车船税为例)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分三种:适用于从价税(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税。分为固定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变动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 累进税率:具有很强调节功能。分四种:全额累进、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倍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税法上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纳税环节的多少把税收课征制度分两类:一次课征制(单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工业品:产制、批发、零售。农产品:产制、收购、批发、零售。 纳税期限:形式分三种:按期纳税(月,季度,纳税期)、按次纳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季度预缴,多退少补)纳税地点:属地兼属人原则确定各税的纳税地点。 税务登记:工商登记30天内 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

第一章税法总论习题与答案

第一章税法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的是()。 A、关税 B、消费税 C、土地增值税 D、个人所得税 2、下列属于商品和劳务税类的税种有()。 A、房产税 B、增值税 C、土地增值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3、下列属于财产和行为税类的税种是()。 A、资源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 C、营业税 D、房产税 4、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的税制结构。 A、直接税为主体 B、间接税为主体 C、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 D、无主体 5、以下关于我国税法体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是由税收实体法构成的 B、车船税属于特定目的税类 C、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D、由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6、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C、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D、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 7、下列税种中,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一致的是()。 A、企业所得税 B、耕地占用税 C、车船税 D、房产税 8、以下选项中,不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的有()。 A、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B、法律优位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9、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并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是()。 A、增值税 B、车辆购置税 C、印花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10、全国性地方税种的开征、停征权在于()。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家税务总局 C、财政部 D、海关总署 1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的是()。 A、《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B、《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税种中,属于资源税类的有()。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土地增值税 C、车船税 D、资源税 2、征税对象又称为()。

税法基础班奚卫华讲解第四章营业税法

.1 考情分析.2 内容介绍.3 内容讲解【考情分析】 1.本章地位:重点章节 2.题型:各种题型都可能涉及到,基本上每年1道计算问答题。 3.分值:在《考试大纲》中能力等级1~3级均涉及,预计分值在5~8分左右。 [] 【内容介绍】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税目及税率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及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第五节税收优惠 第六节征收管理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删除了电信业的相关内容; 2.税收优惠有部分调整。 []

营业税简介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

[] 2.应税劳务 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7个现代服务业以外的劳务。 3.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除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外的无形资产。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税范围划分 []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税范围划分

4.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5.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1)境内保险机构为境内标的物提供的保险,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 (2)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物所提供的保险。[] 【例题1·单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是()。 A.修理机器 B.修缮房屋 C.修复古董 D.裁剪服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属于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C.境内物流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D.境外房地产公司转让境内某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选项B,由于不动产的坐落地在境外,因此不需要征收我国的营业税;选项C,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已经营改增,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 [] 【例题3·单选题】下列()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 A.我国公民王先生将其在日本的公寓出租 B.美国人史密斯先生将其于2013年在北京购置的别墅转让 C.美国甲公司派人来华为我国境内乙房地产公司设计施工图 D.我国某汽车厂将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转让给美国丙公司使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不动产的坐落地在境外,因此不需要征收我国的营业税;选项C,设计服务已经营改增,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转让非专利技术已经营改增,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

税法(一)(2015) 第1章 税法基本原理 课后作业

税法(一)(2015)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有关税法和税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税收的征税主体是国家,除了国家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 B.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C.从税收的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D.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其中强制性是其核心 2.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先缴清税款或者提供纳税担保才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法律优位原则 D.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 企业依据税法进行税收筹划体现了税法规范作用中的()。 A.指引作用 B.预测作用 C.经济作用 D.强制作用 4. 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应以()为基础和标志。 A.国家颁布新税法 B.出现新的纳税主体 C.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 D.税务机关作出征税行为 5. 对于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是()年;特殊情况下,追征期是()年。 A.3;5 B.3;10 C.5;10 D.2;5 6.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A.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依法拍卖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C.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扣押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 7.

根据税法运行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A.制定税法 B.确定征税主体 C.确定纳税主体 D.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8.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土地增值税采用的税率是()。 A.超额累进税率 B.超率累进税率 C.全额累进税率 D.超倍累进税率 9. 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税务规章的()。 A.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B.地方性法规不再适用 C.应当适用税务规章 D.应当由税务机关确定适用税务规章还是地方性法规 10. 下列各项中,可以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是()。 A.省级税务机关 B.乡镇级税务机关 C.市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 D.省级税务机关的直属机构 11. 税务机关派出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出示()。 A.介绍信和工作证 B.介绍信和税务检查证 C.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D.工作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12. 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税款的制度属于()。 A.免税法 B.间接抵免法 C.直接抵免法 D.税收饶让 13. 下列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免税法可以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B.税收饶让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C.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包括免税法和抵免法 D.目前世界各国所采取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主要有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14.

税法知识点归纳

税法知识点归纳

(一)税法基本原则基本原 则 解释及举例 税收法定原则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二)税法适用原则 适用原 则 解释及举例 法律优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

位原则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 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例题·单选题】以下不符合税法优位原则的说法是 ()。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 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 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 法即是无效的 【答案】B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实体从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

税法基本原理

1税法基本原理 1.1 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 1.税收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基本保障。 2.税法特点: (1)立法过程来看属于制定法。 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不是习惯法) (2)法律性质来看属于义务性法规。 (不是授权性法规) 纳税人也拥有权利,但其权利建立在其纳税义务之上,是程序性权利而非实体性权利。 (3)内容上来看具有综合性。 二、税法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①税收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法律直接规定,实施细则等仅仅是补充,行政立法的法规、规章没有法律依据或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委托立法须有限度。 ②课税要素明确:规定应无歧异、矛盾和漏洞;自由裁量权不应普遍存在和不受约束。 ③依法稽征:征纳双方均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即使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2.税收公平主义 税收负担根据纳税人负担能力分配。(是法律上的公平而非经济上的公平) 如: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根据纳税人负担能力设计了不同级别的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征纳双方主流关系为相互信赖合作,不是对抗。无充足证据,税务机关不能怀疑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纳税人应信赖税务机关的决定,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解释和事先裁定可以作为纳税人缴税的根据,当这种解释或裁定错误时,纳税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少缴税款无需缴纳滞纳金。 合作信赖主义与税收法律主义存在一定冲突,故有些限制:正式表示、纳税人值得保护、据此作出纳税行为。如:预约定价安排。 4.实质课税原则: 1

实质重于形式。 如:关联方之间交易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征税机关有权依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二)税法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法律>法规>规章 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一般下位法无效,但下位法属于特别法时例外。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只能未来适用,无追溯力。实体法无溯及力,但程序法有一定溯及力。 如: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实施后适用新法,实施前适用旧法。 注意: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而不是“公布”。 如:08年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所得税税率为25%,对于08年之前的所得仍然适用于原规定税率。 例外:新旧法属于普通法和特别法关系时,以及部分程序性税法引用“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时。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下位特别法效力>上位普通法效力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程序法有一定追溯力。 如:08年1月1日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3%调整为25%,纳税申报期从4个月延长至5个月。则纳税人在08年汇算清缴07年年度所得税时适用税率仍为33%,但申报期限为5个月。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先完税,后争诉。 如:有争议的税款应先按程序法完税后再进行复议或申诉。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一)税法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1.空间效力 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地方范围有效(地方立法或中央立特别法地方适用)。 个别特殊地区:港澳台及保税区等 2.时间效力 3.对人的效力 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原则。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2

税法基础知识

第1章税法概论 税收的分类: (1)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力役税、实物税、货币税 (2)按计税依据分类:从价税、从量税 (3)按税收收入的归属权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4)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直接税、间接税(可转嫁)。 (5)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划分:价内税、价外税 (6)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所得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遗产税(未开征) 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 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义务人:自然人、法人 (2)征税对象: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消费税 复合税:烟、酒 (3)税目 (4)税率 比例税率:1)单一比例税率:增值税 2)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消费税、关税; 行业差别比例税率:营业税; 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 3)幅度比例税率:营业税中的娱乐业税率 累进税率:1)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加成所得等 2)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资源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5)减免税:1)税基式减免 2)税率式减免 3)税额式减免 (6)纳税环节:1)一次课征制 2)两次课征制 3)多次课征制 (7)纳税期限 (8)纳税地点 (9)罚则 (10)附则 税法的分类: (1)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分类:1)税收基本法 2)税收普通法 (2)按税收的职能作用分类:1)税收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 (3)按税收的征税对象分类:1)流转税税法 2)所得税税法 3)财产、行为税税法 4)资源税税法 (4)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理权限分类:1)中央税 2)地方税 3)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第4章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在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价外税)

公司设立必备税法知识点

公司设立必备税法知识点 组织形式/区域选择(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所得税(财税[2000]91 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后,从2001 年1 月1日起,统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法规执行。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财税〔2015〕41 号): 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五、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 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财税〔2014〕116 号):

营业税法讲解

第四章营业税法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熟悉) 一、纳税义务人: 1.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中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共七大类劳务。 2.境内劳务判定的几种情况: 二、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有()。(2001年考题) A.向境外联运企业支付运费的国内运输企业 B.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境内未设机构的,其代理人或购买者 C.个人转让专利权的受让人 D.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 【答案】BCD 第二节税目、税率(掌握) 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例税率。税目税税目征收范围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 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 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2003年)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 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 艺 5-20%

税法基本原理.知识讲解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Ⅰ、Ⅱ》考前须知 一、考试题型与要求:均为客观题型,具体题型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40分) 要求:只有1个正确,40×1=40分。 (二)多项选择题(60分) 要求: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30×2=60分。 (三)计算题(16分) 要求:2道题,每题4个小题,每小题2分;计2×4×2=16分;答案为单选。 (四)综合分析题(24分) 要求:2道题,每题6个小题,每小题2分;计2×6×2=24;答案为单选或多选;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二、情况汇总: 1、四种题型,均为涂卡题; 2、90个小题; 3、总分140分; 4、及格分数线140×60%=84分; 5、考试时间:2.5小时。 ※《税法Ⅰ》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历年考题分析 第一节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 (二)税法的特点 二、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2、税收公平主义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4、实质课税原则【例1】某乡镇财政所自行决定,凡购买该所商店的商品可以根据其购买数量的多少减免农林特产税,这种做法违背了()。 A.税收法律主义 B.税收公平主义 C.实质课税原则 D.法律优位主义 【例2】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律主义 B.税收公平主义 C.实质课税原则 D.法律优位主义 (二)税法的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例1】某纳税人1993年12月31日销售一批货物,则应按1984年通过的《增值税条例》(草案)征收增值税,而不按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征税。这样处理,符合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例2】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存款利息,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1999年10月31日前孽生的利息不征税。这样处理,符合税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