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安排年货临时销售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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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开业向城管报备通知

新店开业向城管报备通知

新店开业向城管报备通知
尊敬的城管部门:
我方计划于近期在贵市某地区开设一家新店,特此向贵部门报备相关事宜,希望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

我方新店位于某商业区的主要街道上,总面积约为100平方米。

该店属于一家小型餐饮店,主要提供快餐、小吃及饮料等食品。

为了确保店内卫生和食品安全,我们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我方新店的装修和设施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布置,包括厨房设备、餐桌椅、卫生间等设施。

同时,我们也已经购买了必要的消防设备,并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以确保店内安全。

为了遵守贵市城管部门的规定,我方已经办理了相关的证照手续,包括工商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我们将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卫生检查,并配合城管部门的工作。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环境卫生,我方将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店外的道路和周边环境的整洁。

我们将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和处理垃圾,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参与城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如环保宣传、社区义务清理等,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我方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贵市城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守法经营,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环境。

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最后,我方诚挚邀请贵部门的工作人员到我方新店参观指导,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相信,在贵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方新店将能够健康、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为城市的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再次感谢贵部门的关注与支持!
此致
敬礼
新店经营者敬上。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3•【字号】宛政办〔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1〕27号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13日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区交通秩序,减少道路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依法规范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牵头、区为主体、部门联动、依法治理、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市中心城区(长江北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北京大道以东、信臣路以南〔均包含本路〕,以及月季大观园、高铁东站区域)依法规范非机动车秩序工作。

2022年1月1日前,力争市中心城区电动车上牌率达到100%,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70%以上。

1.全面规范电动车生产和市场经营秩序,禁止在市中心城区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或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车,坚决控制增量。

年货摆摊申请报告

年货摆摊申请报告

年货摆摊申请报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年货摆摊申请报告尊敬的领导:我是XXX公司的负责人,我们公司专门从事年节食品和礼品的销售。

现在我向您提交一份关于在本市场摆摊的申请报告。

希望您能审慎考虑并批准。

随着春节的临近,年货市场正逐渐升温,人们开始陆续采购年节所需的食品和礼品。

我们公司一直以来秉承着“品质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年节食品和礼品。

我们拥有丰富的产品种类和多样化的选择,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希望能够在本市场摆摊销售我们的年节食品和礼品,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品牌知名度。

我们计划在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区域摆放摊位,吸引更多的顾客。

我们将提供各类经典的年节食品,包括年糕、火腿、腊肉、饼干等,同时还有各种高档礼品套装,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我们的年货摆摊活动不仅能够丰富市民的过节选择,还有以下几点优势:我们公司拥有完善的供应链,能够保证产品的新鲜和原产地的优质,让消费者放心购买。

我们公司的价格策略一向合理,并且我们将推出一系列优惠活动和促销方案,吸引更多顾客前来购买。

我们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服务态度良好,能够提供专业的购物指导和推荐,让消费者有更好的购物体验。

通过摆摊活动,我们还有机会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加强与客户的互动和沟通,建立更多长期合作的机会。

尊敬的领导,请您审批我们的年货摆摊申请。

我们将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保摆摊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可以为市民提供更好的购物选择,也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商机和增长空间。

在此,特向您致以诚挚的谢意,盼望您的支持与鼓励。

期待能够得到您的批准,谢谢!XXX公司负责人XXXX年XX月XX日第二篇示例:年货摆摊申请报告尊敬的相关单位领导:我是某某市某某商贸公司的工作人员,现通过此报告向贵单位申请在即将到来的春节期间在本市举办一场年货摆摊活动。

这次活动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丰富多样的年货选择,丰富人们的节日生活,促进经济发展。

重庆市城区临时摊区(摊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70号令

重庆市城区临时摊区(摊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70号令

重庆市城区临时摊区(摊点)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重庆市城区临时摊区(摊点)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4月2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70号令发布)第一条为了控制城区占道经营,加强对城区临时摊区(摊点)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区街道(镇)、各市街道以及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地区是否适用本办法,由当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区临时摊区(摊点)是指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管理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供城镇居民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场所。

城区农贸市场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城区临时摊区(摊点)由当地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市和区市县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划,并划线定点、标明界线,发布公告。

区市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定点的城区临时摊区(摊点)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市城建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擅自设置或者批准设置城区临时摊区(摊点)。

第五条规划设置城区临时摊区(摊点)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禁止在城区主干道、繁华窗口地区、国家机关和学校控制地区规划设置;(二)严格控制在城区主干道以外的其他城市道路规划设置;(三)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市政设施,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四)提倡和鼓励场内经营,逐年减少城区临时摊区(摊点),恢复并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

第六条城区临时摊区(摊点)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当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由当地区市县人了政府或者授权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城区临时摊区(摊点)结合本地实际决定。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早晚市场摊点管理的通告-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早晚市场摊点管理的通告-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早晚市场摊点管理的通告
正文:
----------------------------------------------------------------------------------------------------------------------------------------------------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早晚市场摊点管理的通告
为规范市区早晚市场摊点,繁荣市场经济,确保市容整洁、经营有序,现就加强市区早晚市场摊点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早市管理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主,凡需在早晚市场摆设摊点的单位和个人,应先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划给摊位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入市经营。

二、经批准摆设摊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按批准范围经营;
2.按规定交纳占道费或撤市保证金;
3.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饮食摊位应当办理卫生许可证手续;
4.不准擅自搭建临时或半永久性设施;
5.不得擅自扩大摊点使用面积、移动摊点位置;
6.不得改变摊点经营使用性质,不准私自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出租摊位;
7.严格遵守早市早8时30分前撤市时间。

三、违反第二项规定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或撤销摊位使用权处理。

四、违章占道经营摊点或扩大摊点使用面积根据情节处以占道费二倍罚款。

五、对不服从管理、围攻、辱骂、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结束——。

摊点群方案

摊点群方案

夜市摊点群方案街道根据的实际情况,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便民、利民、服务于民众的方针,对燕莎超市附近流动摊点进行有效管理。

拟准备在燕莎超市附近设立夜市摊点群,对流动摊点进行妥善安置。

特制订方案如下:一、入驻摊点群的要求:1、已在燕莎超市附近经营摊点一年以上并仍在此经营的人员,在街道城管办已登记人员优先;2、街道的失地农民和下岗人员等其他无业人员;二、摊点群地址:燕莎超市东边场地,拟安置32个摊点。

三、按照五个统一的标准: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经营地点、统一外观、统一经营设备、统一卫生设施。

统一经营时间是指全部摊贩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营,不得提早进入摊点群经营。

统一经营地点是指摊点经营地点指街道城管办统一安排,不得自己乱设摊点。

统一外观是指所有摊点根据经营种类相对统一划定一定区域。

统一经营设备是指统一安排帐篷,统一制作餐车、统一桌椅等。

统一卫生设施是指摊点群每个摊位必须统一配备潴水捅、纸篓等卫生设施。

四、摊点群的管理模式:1、建议以社区管理和摊群主自治为主,街道和区市容局协助管理,并对其进行督察,建议适当的收取管理费用、卫生费及水电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2、摊点内分区管理,初步设烧烤区、炒饭面食区和其他区。

3、建议对经营炒饭面食区的摊点,按照每平方每月不超过20元收取费用,其他区域按照每平方每月不超过30元收取费用,水电费用另算,由社区收取,用于建设和管理摊群点。

4、物业安排人员对摊点群内的摊点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五、区市容执法局和街道市容办及物业负责对摊点群正常运转进行保障,街道安排4名协管员对燕莎超市附近进行死看硬守,区市容局街道中队安排值班人员对外围的流动摊点进行严管重罚,取缔一切流动摊点。

六、卫生局和工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均可以对不符合卫生和工商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摊点进行取缔,区市容局街道中队对于不服从管理的摊点有权取缔其经营资格。

七、如遇拆迁和征地等市政建设,各摊点主无条件服从街道和社区安排。

八、遵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规定。

物业管理摆摊设点流动的小贩收取卫生费的公告

物业管理摆摊设点流动的小贩收取卫生费的公告
物业管理摆摊设点流动的小贩收取卫生费的公告
一、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小贩,他们在街头
巷尾摆摊设点,为市民提供各种生活用品和食品。

然而,随之而来的
是卫生问题。

为了保障市民的健康和城市环境的整洁,物业管理部门
决定对摆摊设点流动小贩收取卫生费,并制定了以下公告。

二、背景
近年来,城市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小贩。

他们在街头巷尾摆摊设点,为
市民提供各种生活用品和食品。

虽然这些小贩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
们的需求,但是也带来了很多问题。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卫生问题。

三、目的
为了保障市民的健康和城市环境的整洁,物业管理部门决定对摆摊设
点流动小贩收取卫生费,并制定以下规定:
四、规定
1. 摆摊设点流动小贩必须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卫生费。

2. 卫生费标准按照摆摊设点流动小贩的规模和经营范围确定,具体标
准由物业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3. 摆摊设点流动小贩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的卫生清洁,并按照相关规
定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

4. 物业管理部门将对摆摊设点流动小贩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
发现问题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实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物业管理部门将对所有摆摊设点流动
小贩进行登记,并向其收取相应的卫生费用。

六、结论
通过收取卫生费,可以促进摆摊设点流动小贩的自我管理和规范经营,提高城市环境的整洁度和市民的健康水平。

同时,也可以为物业管理
部门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汇总面试真题精选:如何看待城管执法与居民矛盾 5.29

面试资料(5.29)(1).汇总面试真题精选:如何看待城管执法与居民矛盾国家公务员网汇总面试真题精选:如何看待城管执法与居民矛盾【题】城管清理无证小摊贩,却对居民日常生活起居造成不便,群众有同意也有反对,反对者反映城管在盲目执法,对此你怎么看?【试题类别】综合分析类【参考解析】在城市管理中,城市“面子”和商贩、老百姓的“肚子”有时是矛盾的,城管作为维护市容的群体,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同时也是一个经常深陷舆论漩涡,被指责、期望较多的群体。

一方面,清理无证小摊贩是城市管理的需要。

无证小摊贩直接影响了市容的美观和城市的卫生,大量的小摊贩聚集在城市交通要道和行人出没的人行道上,影响了市民出行,造成交通阻塞、引发交通事故。

过期变质的食物会侵犯消费者的利益,甚至会引发社会问题。

而清理无证小摊贩可以减轻和避免以上问题的发生,有助于城市管理。

但另一方面,清理小摊贩也带来一些不良影响。

一是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灵活便利的小摊贩可以帮助居民解决一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务;二是不利于小摊贩谋生。

小摊贩主要是由城市低收入者、下岗职工、农村流动人口组成的,他们都是从社会各阶层分离出来的弱势群体,既无固定收入来源、又没有社会基本生活保障,生存是他们最为迫切的需求;三是少数城管人员管理方式简单粗暴,容易引起社会矛盾激化,也容易带来群众不满,有损政府的公信力。

因此我认为,清理小摊贩虽有着城市管理的合理与必要性,但不能一刀切,不能只管制不考虑群众的生活便利和小摊贩的生存需求。

否则仅仅是实现了在公共权利高压之下的“城市美观”,这不符合我国的国情,更不符合政府的服务职能。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改善:第一,作为城市管理者要有一颗宽容的心,政府在承担管理职能的同时需要加大服务职能。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以日本著名经济学家青木昌彦的观点指出,“一些不入流的经济形式,却是多姿多彩的经济马赛克。

”他因此主张城市发展的多样性,并明确认为,小商小贩也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在周末等合适的时间甚至可以放开管制。

临时摆卖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摆卖点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临时摆卖点(以下简称“摆卖点”)的设立、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临时摆卖点经营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摆卖点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立条件第五条设立摆卖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经营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二)经营者应当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四)摆卖点所在区域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场布局要求;(五)摆卖点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六)摆卖点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妨碍交通秩序;(七)摆卖点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六条经营者申请设立摆卖点,应当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二)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保证文件;(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七条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临时摆卖点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摆卖点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临时摆卖点经营许可证、商品价格标签等;(二)商品价格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哄抬价格、欺诈消费者;(三)保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四)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五)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六)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妨碍交通秩序;(七)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摆卖点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价格管理、售后服务等制度,确保商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城市管理执法局加强流动摊贩管理工作计划

城市管理执法局加强流动摊贩管理工作计划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摊贩在城市中逐渐增多。

虽然流动摊贩为城市提供了更多的购物选择和就业机会,但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管理问题,如乱摆乱卖、市容环境脏乱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城市管理执法局制定了加强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的计划。

二、提高执法力度1.加大摊贩执法检查频次,增加执法人员数量针对流动摊贩管理工作,我们将加大对流动摊贩的执法检查频次,提高执法力度。

同时,我们将增加执法人员数量,确保执法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顿市场秩序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将依法对流动摊贩进行规范管理。

这包括对乱摆乱卖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摊贩进行取缔,同时加强摊贩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创新管理方式1.建立流动摊贩管理信息化平台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共享,我们计划建立流动摊贩管理信息化平台。

该平台将记录流动摊贩的注册信息、执法检查记录以及管理结果等信息,以方便执法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2.推行智慧城市技术在流动摊贩管理中的应用我们将推行智慧城市技术在流动摊贩管理中的应用,如智能监控、电子支付等。

智能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测流动摊贩的经营行为,电子支付则可以提高交易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流动摊贩法规宣传活动为了增强流动摊贩对法规的认知和遵守意识,我们将开展流动摊贩法规宣传活动。

通过宣传手册、宣传板等形式,向流动摊贩传递管理要求和法规知识,提高摊贩的自觉遵守程度。

2.加强与流动摊贩的沟通与协调我们将与流动摊贩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加强与流动摊贩的沟通与协调。

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联络员制度等方式,及时了解流动摊贩的需求和问题,促进双方的良好合作。

五、加强流动摊贩安全管理1.制定安全标准和流程我们将制定流动摊贩的安全标准和流程,确保摊贩的操作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流动摊贩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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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安排年货临时销售点的通告2017-10-01春节将至,为方便广大群众购置春联年画、年货等节日用品,我局经过认真调研,决定安排一些路段作为年画、年货临时销售点。

现将临时销售点及管理要求通告如下:一、年画、年货临时销售点1、池阳路东壹号围墙外(年画、年货);2、青阳路菜市场正门或侧门(春联年画);3、石台路与翠柏北路交叉口(春联年画);4、汇景菜市场周边(年画、年货);5、新城明珠广场(年货);6、商之都广场周边(春联年画);7、长江中路实验小学广场(年画、年货);8、长江中路原区政府段人行道(春联年画);9、长江中路通灵珠宝段人行道(春联年画);10、长江中路同晖售楼部前人行道(春联年画);11、长江南路烟柳园段人行道(年画、年货);12、翠微西路十六中门前小广场(年画、年货);13、杏花大道与杜坞路交叉口杏花苑小广场(年画、年货);14、秀山门广场(年画、年货);15、翠柏南路两侧人行道宽敞段(年画、年货);16、秋浦花园广场内(年画、年货)17、齐山大道东侧(春联年画);18、人民路口南侧围墙(春联年画);19、老温州商贸城前广场(年画、年货);二、临时销售点管理要求1、临时销售时间从2017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起至2017年2月18日(农历腊月三十)止。

2、春联年画每户占用长度原则上不得超过4米,具体由管理大队现场划定。

销售点须严格按照划定范围经营,确保行人正常通行。

3、年货主要以干货为主,饮食摊点、水果摊点、蔬菜摊点以及服装鞋帽等不纳入年货经营范围。

4、临时销售点物品应摆放有序,确保卫生整洁。

特此通告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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