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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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61号), 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构建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孵化能力,规范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和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包括围绕创业苗圃、企业孵化和加速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服务方式和新型孵化业态。

苗圃阶段面向创业项目,通过专业、系统的预孵化服务,帮助创业项目逐步成熟,直至成立企业;孵化阶段面向创业企业,通过提供场地和孵化服务,提高企业初创成活率;加速阶段面向高成长企业,通过提供扩大再生产的场地和个性化的加速服务,满足高成长企业对于空间、管理、市场、合作等方面的需求,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新型孵化业态是指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果转化、项目孵化和企业培育,以天使投资、创业培训、信息平台或技术平台为核心服务内容的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和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创业咖啡、创业媒体、创业社区、虚拟孵化器和前孵化器等。

第三条孵化器应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构建“苗圃-孵化—加速”全链条的科技孵化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提供差异化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和加速企业发展。

第四条孵化器应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高校、院所、风投、中介服务等机构的合作,搭建各类服务平台,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第五条广州市的孵化器实行登记、认定和绩效评价管理.孵化器的登记常年受理,办理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孵化器的认定定期组织,办理时间自申报受理截止日期起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第六条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与实施。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孵化器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梦想家天润空间:孵化期满企业“迁出难” 退出机制待强化

梦想家天润空间:孵化期满企业“迁出难” 退出机制待强化

梦想家天润空间:孵化期满企业“迁出难” 退出机制待强化孵化器领域长期以来一直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许多孵化器企业在42个月或60个月的孵化期满后并没有迁出孵化器,部分企业的孵化年限达6年、7年甚至更长时间。

曾经的“雏鸟”已经长大,却依然停留在孵化科技型初创企业的“摇篮”里,由此造成了新的企业难以进入孵化器,孵化场地不能顺利流动、循环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事实上,科技部发布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级孵化器在孵企业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2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60个月)。

什么原因造成了政策与现实的差距?应该如何建立并强化合理的孵化企业退出机制?“很多在孵企业在达到规定的毕业标准后,并未及时从孵化器迁出。

这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一个困扰孵化器发展多年的老问题。

”科技部火炬中心副主任杨跃承表示,“应该建立合理的孵化企业退出机制,增强孵化器内企业的流动性,提高孵化器内企业的毕业率,保持孵化器的源头活力。

”孵化期满企业不迁出有苦衷北京上地坐落着一家拥有20多年历史的国家级孵化器,从美国留学归来的李博士把创业的第一站设在了这里。

经过6年多打拼,如今李博士创办的企业在业内已经小有名气。

“这里有许多像我们一样从海外留学归来的创业者,交流起来比较方便,而且这家孵化器已经培育出了好几家上市公司。

”李博士说,“此外,这里房租相对较便宜,对在孵企业也有一些优惠政策,各方面服务也不错。

比起外面来,这里的创业环境还不错,我们也就没有打算再找新的场地。

”记者了解到,很多在孵企业达到规定的毕业标准后,应该从孵化器中迁出,但由于种种原因却并未迁出,除了孵化企业希望继续享受孵化器的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外,企业迁出的成本太高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一些生产研发型企业而言,生产场地搬迁的成本过高,如果没有其他因素激励,企业没有足够动力搬迁。

绵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绵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绵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为了引导和促进我市“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的发展,决定在《绵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绵府办发〔〕号的基础上,细化和补充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和现代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的认定标准部分。

第一条市级创业苗圃的认定标准(一)市级创业苗圃以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为主要服务对象。

(二)市级创业苗圃必须为创业团队提供四项基本服务:提供创业辅导和培训;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孵化场地(含工位和互联网络);提供产学研的对接平台;提供互联网线上和线下的交流平台。

(三)市级创业苗圃必须具备的规模:提供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平方M,正在孵化的创业团队不少于个。

(四)市级创业苗圃年内必须具备的三项业绩:至少有两个在孵团队申报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有两个在孵团队转化为公司;至少有一个在孵团队获得天使、风投、创投等金融机构的投资。

第二条标准型市级孵化器的认定标准(一)以创新型初创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培养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企业家为主要任务。

内部管理规范,运营个月以上,上报的统计数据齐全、真实。

(二)标准型市级孵化器必须提供六项基本服务(简称六代办):代办入孵企业的公司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代办在孵企业的财务、会计和审计;代办在孵企业的税务和工商年检;代办在孵企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便利;代办在孵企业的社保、户口等人事管理;代办在孵企业的知识产权。

(三)标准型市级孵化器必须具备的规模:具有长期可自主支配的平方M以上的孵化场地;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家以上。

(四)标准型市级孵化器年内必须具备的四项业绩:与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至少新增家初创企业;至少有一家在孵企业达到毕业条件;至少有一个天使、风投或创业投资案例;至少有两个在孵企业申报自主知识产权。

第三条示范型市级孵化器的认定标准(一)示范型市级孵化器首先必须满足标准型市级孵化器的认定标准。

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以江苏省为例

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以江苏省为例

第2期2021年1月No.2January ,2021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对推动科技创新、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就业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江苏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各项主要指标均多年领先全国,但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和体制机制等原因,江苏孵化器还存在一些问题。

文章主要分析了江苏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企业;孵化器;江苏省中图分类号:F276.44文献标志码:A 江苏科技信息Jiangsu Science &Technology Information王全宝(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江苏南京210008)作者简介:王全宝(1985—),男,江苏南京人,硕士;研究方向:科技创业服务,科技孵化,成果转化,创业活动组织。

——以江苏省为例引言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包括各类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园区、特色科技产业园等。

孵化器在科技资源迅速、高效地转变为社会生产力,加速中小科技型企业成长,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显示出独特的功能和价值。

江苏是全国最早一批成立孵化器的省份。

1989年6月,江苏省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南京成立。

江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由早期的政府主导,向企业、高校、社会机构等多元化投资发展,江苏探索的“孵化+创投”等新型孵化模式,支持创投机构与孵化器共建天使投资基金,“持股孵化”创业项目,提升了创业企业成活率。

同时,江苏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断向专业化方向发展,2019年江苏省专业孵化器174家,占孵化器总数的20.5%。

江苏还在全国率先提出集群化发展思路,建设了一批集“创业功能、产业功能、文化功能、社区功能”为一体的孵化载体[1]。

1江苏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1.1孵化器不断发展壮大(1)孵化器由规模发展向质量发展转变。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11.05•【字号】厦科联[2013]50号•【施行日期】2013.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科联[2013]50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2013年11月5日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闽科高〔2013〕8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2〕5号),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我市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进厦门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具体形式包括科技创新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国际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

第三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四条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专业孵化器,形成专业技术、项目、人才和服务资源的集聚,促进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竞争力。

科技创业项目的孵化途径

科技创业项目的孵化途径

科技创业项目的孵化途径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创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涉足科技创业领域。

然而,科技创业并非易事,需要有一定的资源和支持才能成功。

在这方面,科技创业项目的孵化途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科技创业项目的孵化途径,帮助创业者更好地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孵化方式。

一、科技创业孵化器科技创业孵化器是一种专门为科技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的机构。

它们通常提供办公场地、资金支持、导师指导、市场推广等一系列支持服务,帮助创业者从项目初期到成熟阶段的全过程。

科技创业孵化器通常与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能够提供丰富的资源和网络,为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二、科技创业加速器科技创业加速器是一种专门为科技创业项目提供加速发展的机构。

它们通常通过提供资金、导师指导、市场推广等方式,帮助创业者快速推进项目的发展。

科技创业加速器通常会对项目进行筛选,只选择有潜力的项目进行支持,以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加速器通常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并要求创业者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一系列的目标,以加快项目的发展速度。

三、科技创业大赛科技创业大赛是一种通过竞赛形式来选拔和支持优秀科技创业项目的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由政府、企业或学校组织,通过评审和比赛的方式来选拔出优秀的科技创业项目,并提供一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科技创业大赛通常会提供专业的评审团队和导师指导,帮助创业者完善项目,并提供市场推广和投资对接的机会。

四、科技创业基金科技创业基金是一种通过投资的方式来支持科技创业项目的机构。

这种方式通常由投资机构或企业设立,通过投资优秀的科技创业项目来获取回报。

科技创业基金通常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并提供专业的投资经验和资源,帮助创业者实现项目的快速发展。

创业者可以通过向科技创业基金申请投资,获得资金和资源支持,推动项目的发展。

五、科技创业合作伙伴科技创业合作伙伴是一种通过合作的方式来支持科技创业项目的机构或个人。

这种方式通常是创业者与其他企业、机构或个人进行合作,共同推进项目的发展。

中开院:做大做强创业投资_做实做优创业孵化

中开院:做大做强创业投资 做实做优创业孵化文/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于1991年8月成立,至2019年,历经了事业单位到国有企业再转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国有企业的变革。

中开院于2010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13年11月,经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成为全国首批11家“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之一;2016年,获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2016年,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2018年,获得中国技术创业协会科技创业贡献奖;2019年,获得中国技术创业协会科技创业贡献奖;2021年,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创中国”深圳示范试点单位。

目前,中开院以高效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为宗旨,以打造天使投资现代企业为战略方向,坚持“做大做强创业投资,做实做优创业孵化”的发展思路,构建创业孵化+创业投资两大战略板块,通过持续优化全国孵化网络布局,不断提升孵化服务质量,做精做优创业孵化;通过持续推进“直投+基金”双轮驱动,全面提升投资能力,做大做强创业投资,充分发挥国企创投功能,通过投孵联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金融赋能实现良性循环。

产业前瞻、特色孵化 引领科技孵化行业创新变革一是孵化科技企业。

中开院不断探索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的新模式,形成了组织体系网络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参与主体多元化、资源网络国际化、服务内容专业化、质量管理标准化、孵化形式个性化的发展特色。

中开院孵化产业从芯片存储到分布式云存储,从WIFI芯片模组到无线充电芯片模组,从光伏发电到光热发电,从裸眼3D显示技术到动态3D人脸识别技术,从无人化智能装备到工业4.0信息化系统集成,从超级电容到超临界二氧化碳发动机,从无人机到通航直升机,从平流层通信到海底无绳无缆组网通信,从氢能产业到核能产业等。

中开院依托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中科院电工所、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南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开院”)始终以推进我国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为己任,紧紧抓住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科技产业培育三个环节,探索形成有中开院特色的科技创新服务运营体系;持续立足深圳,重点布局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华中地区以及辐射内地经济科技发达地区,初步建成了一个全国性科技创业孵化网络体系,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重庆市璧山区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重庆市璧山区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构建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渝府办发〔2023〕24号),结合璧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优化科技服务产业布局,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科技管理服务、创新服务和产业服务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和竞争力明显提升,涌现一批新兴科技服务业态,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达180家、从业人员达1万人、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以上,新增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10家,成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

三、重点任务(一)提升科技服务能级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金融、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加快建设重点产业和领域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全区科技服务业增量提质,全面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1.研究开发服务。

支持面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等领域,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研究开发服务。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整合科研资源,组建独立法人科技服务机构,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研究开发服务。

多措并举培育“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

0引言中小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主体中发挥着促就业、稳主体的作用。

截至2021年底,我国的市场主体数量已经突破1.5亿户,中小企业占比达到90%以上[1]。

截至2022年6月底,广西中小企业数量达到107.7万户,同年1~6月,新增注册企业9.07万户,同比增长10.21%。

在中小企业队伍中,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力量[2]。

为了营造更好的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工作,科技部于2022年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该通知提出:①打造“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挥“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保市场主体、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②到“十四五”规划末期,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体系,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研发的环境氛围;③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实现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20万家,新增“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5万家。

同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科高字〔2022〕87号),提出为加快提升我区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应将培育“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当前科技工作的重点。

1“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指出,“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遴选而出,成为“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是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过5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具体的量化标准如下。

(1)企业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

企业拥有的关键核心技术主要体现为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并且关键核心技术必须应用于企业提供的主营产品(服务)中。

(2)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

科技企业孵化器基础理论及运营管理 李晓林

• 美国举行第八届全美孵化器年会,世界25个国家和地区近 5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企业孵化器已成为 “全球现象”。
• 波兰、以色列、韩国等建立起了孵化器。
20世纪80年代末 • 孵化器推广到了中国、巴西、尼日利亚等发展中国家。
20世纪80年代初 20世纪70年代末
• 孵化器在美国得到快速发展,发达国家开始仿效。日本、 加拿大等国家开始创办孵化器。
孵化器的作用
四.孵化器的功能与作用
——针对创业者来说,其作用体现在: 骑着自行车进来,开着宝马车出去!
科技企业孵化器
第二部分 我国孵化器的产生与发展
一、我国孵化器的产生 二、我国孵化器的发展历程 三、我国孵化器的发展现状 四、我国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特点 五、我国孵化器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一.我国孵化器的产生
——上海
五.我国孵化器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 和产业变革新趋势
新型创业 服务平台
有效满足网络时代 大众创新创业需求
社交
众创空间
针对早期 创业的服 务载体
创业孵化 链条的组 成部分
资源 共享
工作
网络
五.我国孵化器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创 选种 业 团 队
苗圃
孵化器
加速器
前移
后延
产业化



种子期
① 基础服务:提供厂房及办公环境、配套设斲、政策服务、商务服务; ② 共性/初级增值服务:技术服务、市场推广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财务服务、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信息服务等; ③ 高端增值服务:主要包括创业辅导服务\融资服务、商务和产业链人脉、股权投资等。
三.我国孵化器的发展现状
我国孵化器总体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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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指南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创新大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二五发展规划》(国科发高2012 【1222 】号)的要求,顺应新时期孵化器提升发展的趋势,开展“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以下简称“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建设指南。

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确立,我国科技创业活动日益活跃,科技型中小企业大量涌现。

不同领域、不同业态、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在要求创业孵化服务差异化的同时,也要求各种服务在空间上的集聚,形成一个良好的创业生态网络和环境帮助它们快速健康成长。

这一切都对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应对这些新趋势和新要求,未来孵化器的业务有必要向前端和后端扩展,即以孵化器为核心,建设“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一体化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

对未成立企业的创业团队开展选苗、育苗和移苗入孵工作;对孵化器内企业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专业化孵化服务;对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不仅要“扶上马” ,还要“送一程” ,鼓励其进入加速器更快成1
长,从而在一个体系内将各类资源和服务有效集成,形成适应科技企业发展的完整生态系统,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助推企业迅速发展壮大,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是新时期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驱动、战略提升的重要内容,旨在全面提高孵化器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孵化器对各种创业服务的集成能力,真正实现从团队孵化到企业孵化再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发挥孵化器在科技与经济结合中的关键作用,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内涵与功能
“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企业和团队全程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孵化服务。

该链条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基础与核心,向前后两端延伸建立创业苗圃和加速器。

创业苗圃以孵化团队和项目为目标,在苗圃内“育苗”成功的团队和项目入驻孵化器;孵化器以孵化初创期企业为目标,从孵化器毕业的高成长性企业进入加速器;加速器主要以培育孵化器毕业的高成长性企业为目标,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三个部分有效链接,在
任务上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在服务上既差异化又注重集成,最终形成从项目初选到产业化发展的全链条一体化创业孵化2
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促进科技企业迅速成长
壮大,推动产业集聚,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创业苗圃鼓励有创业意向的科研人员、大学生、留学人员等开展创业见习实习,为未成立企业的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提供专业、系统的“预孵化”服务,提高创业团队的素质和技能,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开展选苗、育苗和移苗入孵工作。

创业苗圃的主要功能包括为创业团队免费或低价提供办公场所,含工位和网络等设施;提供项目的发展前景评估;聘请创业导师为企业提供各类创业辅导和培训,包括模拟创业的实训课程等。

孵化器以初创期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为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以及一系列基础服务,培育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降低创业者的风险和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孵化器的主要功能包括为创业企业低价提供办公场所和基础配套服务;提供工商注册、基本财务管理、法律咨询、人力资源咨询、基本的商务服务、政策咨询服务;有条件的孵化器可以对在孵企业进行投资等。

加速器以孵化器毕业的高成长性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
产业组织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充分满足高成长性企业对于发展空间、技术研发、资本运作、人力资源、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方面个性化需求,帮助企业加速成长,培育区域经济新增长点。

加速器的主要功能包括为企业提供可租可售的充足办公场所和厂房;自身具有投资功能;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引入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知识产权、人力资源、投融资服务、上市和并购辅导等可供定制化的服务等。

三、目
标与标准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的发展目标:在全国部分国家级孵化
器内建成能够满足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需求的孵化体系。

聚集各类创新要素,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和多元化的一条龙服务,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形成组织体系网络化、创业服务专业化、服务体系规范化的发展局面。

具体目标:3 年内,全国培育1000 家左右营业收入超过5000 万元的高成长性企业。

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原则上应达到的标准为:1.已形成完整合理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管理机制,管理和服务人员数量、结构和能力能满足服务需求;形成一整套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的服务规范和标准。

2.创业苗圃为创业团队提供必要的服务场地;正在培育的创业项目不少于30 个;引入天使投资的项目比例三年内累计
不低于总数的10% ;项目转化为公司的成功率三年内累计
90% 以上入驻孵化器。

不低于总数的30% ,并孵化器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并已具备项目预孵3. 加速器”孵化器-化功能和企业加速功能,形成良性的“苗圃-一体化企业培育机制;自身具有天使投资功能;孵化器在孵。

企业年毕业率不低于10% 其中用于高成长性科技万平方米,4.加速器面积不低于520 ;入驻企业不少于企业租售的场地不少于总面积的70% ;从孵化器毕业的企业数60% 家;企业的行业集中度不低于年内,累计;预计3 量占加速器企业数量的比例不低于50% 家。

5000 培育年营业收入超过万元的
企业不少于20 四、重点与任务
(一)实现专业集聚发展鼓励科技创业孵化链条专注于某一细分产业,围绕产业发展建设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和政策环境,实现招商队伍专业化、服务方式专业化和投资服务专业化;提高整合内外部资源的能力,促进同类产业、同类环节的企业、服务机构和创新资源形成协同创新网络;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各类交流活动,建立同行业企业的技术联盟,促进企业的互动发展;引入与产业发展有关的各类要素,包括促进产学研结合、控制产业前端原材料、开拓产业后端销售渠道、举办或参与行业展会等,并注重产业
品牌和文化建设。

5
二)强化金融服务功能
鼓励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搭建天使投资网络,吸引天使投资人投资于项目团队以及早期创业企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投资优质企业;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筛选优质企业并跟投;建立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为优质企业提供担保和贷款;与银行、保险、担保、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创新面向科技创业企业的金融产品,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管理人员持股孵化,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

(三)搭建专业技术平台
鼓励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专业领域的公共实验室,为企业提供基本的技术研发、产品或工艺设计等服务,以及数据、软件、装备、设施等共享资源;建立或与专业机构合作建立检验检测服务平
台,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测试等方面的服务;与同行业的龙头
企业合作,联合建立中试车间和厂房,为企业提供技术集成、中试开发、小规模产品试制等方面的服务;与大学、科研院所等合作,建立专业领域的技术转移渠道,为企业提供联合研发、技术交易等方面的服务
(四)引入专业化服务机构
鼓励科技创业孵化链条与大学和科研院所等创新源头的合作,通过各种方式和活动吸引大学生和科研人员到创业苗圃和孵化器实
习或创业;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与提供财
务、金融投资、法律、人力资源、贸易展会、技术转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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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申报、政策信息、国际合作、股改上市等服务的专业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全面且专业的增值服务;采用专案管理的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定制式的专业服务。

(五)创新服务运营模式鼓励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配套服务和服务平台的搭建;探索新型的孵化模式,采用市场化的运营手段,通过为企业提供高端服务实现盈利来反哺公益服务的投入;将自有资金或应收房屋租金等入股优质企业,从企业的成长发展中获利;与当地产业园区合作,根据区域产业链发展,按需求有目的的为园区输送企业,也为企业寻找更大发展空间,并从中实现盈利。

五、组织与实施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的建设主体为科技企业孵化器。

创业苗圃依托孵化器建设。

加速器可与孵化器同为一个运营主体,或与孵化器有股权或协议合作的关系。

鼓励加速器采用企业化的方式运作。

有条件的国家级孵化器针对建设指南的标准,研究制定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规划方案,并经所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
荐后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

科技部火炬中心将根据有关
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选择条件成熟、机制灵活、措施到位、
工作扎实的机构,开展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工作。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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