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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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十二月目录序言第一部分“十一五”时期发展回顾一、产出效益平稳较快增长,奥运工程等重点任务圆满完成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京外市场拓展成效显著三、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创新,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四、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产业发展质量全面提高五、建筑科技创新成果丰硕,人才队伍素质逐步提升六、监管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第二部分“十二五”时期建筑业发展形势一、主要机遇(一)建设世界城市目标奠定长期发展基础(二)城市格局调整和功能提升带动大规模建设需求(三)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投资显著增加(四)外埠建筑市场发展前景依然广阔二、主要挑战(一)建筑业发展方式亟待转变(二)城市建设综合保障能力需要全面提升(三)建筑业自主创新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四)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第三部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发展目标(一)逐步建立适应首都产业发展定位的产业发展模式(二)基本形成适应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发展要求的保障能力(三)基本建立公平诚信、和谐开放的建筑业发展环境专栏:“十二五”时期北京建筑业发展主要指标第四部分“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一、加快建筑业调整转型,推动行业科学发展(一)加强引导和调控,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二)加快“走出去”步伐,优化区域市场结构(三)践行精细化管理和环境友好理念,着力推动生产方式转变二、着力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保障水平(一)加强引导和激励,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二)加快信息化工程建设,提升建设信息化支撑能力(三)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提升城乡建设保障能力(四)推进行业人才发展,提升智力支撑能力三、完善市场监管和服务机制,创造诚信和谐发展环境(一)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信息公开和失信惩戒作用(二)完善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监管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三)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发挥价格机制调控作用(四)完善行政监管服务体系,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四、强化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奉献满意放心工程(一)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质量责任落实到位(二)完善监管机制,提升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效能(三)强化重点领域、环节安全质量监管,防范重大事故发生五、发挥建筑业基础性作用,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完善城乡防灾减灾体系,发挥在重大灾害处置中的作用(二)改善务工人员发展环境,发挥保稳定、促和谐的保障作用(三)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发挥对关联产业优化升级带动作用序言“十一五”时期,北京建筑业在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创新市场监管和服务机制、促进建筑节能环保、推动科技创新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圆满完成各项城市建设任务,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京政发[2011]70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12.08【实施日期】2011.12.0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7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北京市人民政府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二0一一年十二月)目录前言一、“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回顾(一)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基本建立(二)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观(三)农村社会事业取得突破(四)农村产业融合不断发展(五)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六)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二、“十二五”时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思想(三)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原则(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目标三、“十二五”时期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点任务(一)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二)推进城乡产业一体化(三)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五)推进城乡劳动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六)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四、“十二五”时期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二)加强制度和政策保障(三)加强工程保障(四)加强实施保障本规划是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所属的重点规划之一,是落实市委《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的行动计划,是在总体规划纲要指导下的综合专项规划,带有明显的区域性和综合性特点。

北京十二五规划全文(整理版)

北京十二五规划全文(整理版)

北京十二五规划全文(整理版)篇一: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全文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22-2022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序言跨入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我们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洗礼的全球经济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内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首都北京在成功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之后,开始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风险挑战,制定科学的战略安排对首都立足新的阶段变化、向更高发展水平迈进至关重要。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首都着眼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的五年规划,是首都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重要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意图,明确“十二五”期间首都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发展路径,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2年)》的批复。

第一篇新时期的战略选择第一章过去五年的发展成果“十一五”时期是北京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顽强拼搏、克服重重困难,成功举办了一届无与伦比的奥运盛会,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筹办任务,积极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有力推动了全市的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过去五年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最高、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

首都经济实现重大跨越。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4%,总量达到13777.9亿元,人均超过1万美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佚名【期刊名称】《房地产评估》【年(卷),期】2013(000)004【摘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总页数】7页(P5-10,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26.6【相关文献】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J], ;;;;;;2.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中完善便民商业设施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J], ;;;;;;;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热泵系统应用推动清洁供暖实施意见的通知 [J],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 [J],5.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7•【字号】海政发〔2013〕37号•【施行日期】2013.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政发〔2013〕37号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13年5月17日海淀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关键一年。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工作部署,为做好海淀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意义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深入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科学研判海淀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客观评价区“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全面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要求重点评估和全面评估相结合。

评估工作要做到点面兼顾,在全面分析评价总体目标实现程度和战略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对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评估,分析评价政府及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

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

既要对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执行情况、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定性分析描述,又要对其中可量化的目标任务,通过使用规范的统计数据,进行定量监测分析,准确反映目标进展情况。

三、工作内容(一)评估范围1.《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以下简称《纲要》)2.区级“十二五”专项规划(见附件1)(二)评估期限中期评估的时点和采用的数据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没有到期数据的,采用数据截至2012年12月底,同时对到2013年6月30日的实现情况进行预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现代产业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现代产业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现代产业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8•【字号】京政发[2011]54号•【施行日期】2011.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现代产业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现代产业建设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现代产业建设发展规划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现代产业建设发展规划目录一、新起点新发展(一)发展成就(二)面临形势(三)总体思路(四)发展目标二、加快构建首都现代产业体系(一)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核心竞争力(二)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作用(三)全面增强文化创意产业软实力(四)积极提高生活性服务业保障能力(五)应需发展都市型现代产业(六)继续限制和淘汰低端产业三、彰显首都城市功能产业新格局(一)做强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二)培育四大高端产业新区四、创新首都现代产业发展方式(一)提升创新支撑能力(二)发挥品牌带动作用(三)强化产业融合发展(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五)壮大产业资本规模(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七)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八)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五、保障规划实施(一)加强组织协调统筹(二)强化产业准入标准(三)保障产业空间需求(四)优化政策服务环境(五)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序言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科技进步新趋势,发挥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十二五”时期是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努力打造“五个之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关键阶段。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0•【字号】京政发[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二〇一二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展实施引导第三章发展建设重点第四章规划实施保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是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第二个五年建设时期;是首都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新城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形成系统、规模发展的重要阶段。

通州、顺义、亦庄等重点新城作为调整城市空间结构、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的主要载体,迎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新城的重要机遇期。

充分发挥重点新城在首都现代化进程中的巨大潜力和重要作用,对于推进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发展战略,促进实现“两个率先”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规划范围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的市域城镇体系,本次规划范围为通州新城、顺义新城、亦庄新城。

同时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大兴区行政资源整合的新要求,规划统筹研究了亦庄新城与大兴新城的整合发展,所涉及的相关内容统称为“亦庄-大兴新城”。

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实现“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新城建设以“强化重点、示范带动;分类发展、全面推进”为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创新、机制适应、改革突破的基本方针,以全市统筹的产业布局带动提升新城产业层次和产业特色,以市级及新城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改善新城的生活服务水平,以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新城的市政及交通支撑条件,加快形成与承载首都功能相配套、与区域城市群相协调的现代化综合新城。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京建发[2011]408号【发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8.17【实施日期】2011.08.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的通知(京建发〔2011〕40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和“十二五”时期首都节能减排与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出了今后五年本市建筑节能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全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二五”时期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请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促进本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十二五”市级一般专项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八月目录前言一、北京市民用建筑能耗现状与“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进展(一)既有民用建筑与建筑能耗情况(二)“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成果(三)当前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四)与世界城市在建筑节能方面的主要差距二、“十二五”期间民用建筑能源需求和节能潜力(一)2015年的民用建筑量增长预测(二)2015年的建筑能耗需求预测(三)2015年的建筑节能潜力三、“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工作原则(三)发展目标四、重点工作任务(一)新建民用建筑执行更加严格的节能设计标准(二)组织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示范(三)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四)实施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和热计量收费改革(五)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六)推进农村建筑节能(七)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八)重点工程五、保障措施(一)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二)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的政策调控体系(三)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的市场监管(四)加强建筑节能的科技支撑和产业保障(五)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工作(六)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七)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与专业技术队伍的能力建设附件:“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措施可实现的节能量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前言“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在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民住宅建筑节能、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推广绿色建筑等领域全面推进,为完成全市节能减排目标和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并明显改善了群众的工作和居住条件,成为我市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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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前言城乡一体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实现城乡共赢、融合共生和协调共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盘活城乡资源,实现区域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改善人民生活,使城乡居民均等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文明的现实要求;海淀区作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经济基础好,科技、教育、文化、环境等资源优势突出,具有典型的国际都市、现代农村和高科技园区相结合的特征;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将助力核心区建设,并为北京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有力支撑;本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立足城乡发展现状,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海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作为“十二五”时期推动全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依据;一、回顾与展望“十一五”时期,海淀区按照争当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发展环境、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提高,发展活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一发展基础1、统筹城乡建设规划,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组织编制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海淀新区部分规划,确定了北部地区的功能定位、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制定了北部地区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北坞村试点,推进8个重点挂账村建设;启动海淀区西北部高端休闲旅游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实施城乡一体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的产权管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明确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工作重点;2、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深化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完成了玉渊潭、东升乡的改革任务,集体经济产权更加清晰、管理制度更加适合发展要求,集体经济运行质量全面提高;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建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一河十园”、“大西山”等都市农业产业带建设用全区6成的农业用地,贡献了成的农业收入,推进农村旅游开发,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启动“东升花园中心”建设,引导农业向高端、高效、高辐射方向发展;2005年,农村经济总收入亿元、纯收入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亿元、纯收入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元;3、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民生不断改善;在全区所有村委会均建立了就业服务站,基本形成了统筹城乡的促进就业格局;提高农村劳动力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将农村公益性就业岗位补助标准提高到9940元/年;实施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创建充分就业村计划;缩小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差距,农民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参合率达到%,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8万元,实行门诊报销政策;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并建立了统一的门诊统筹制度;将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全面启动;将农民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提高到每月430元,高于全市标准150元;初步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对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实施城乡一致的特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义务兵补贴标准实现并轨;4、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显着提高;不断完善教育资金和政策倾斜机制,坚持每年将新增教育经费的20%以上用于农村地区教育投入,并逐年递增;加强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20个校际间校本培训协作体的作用,协助农村校和薄弱校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以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5所村卫生室为主体的、覆盖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完善文化体育设施;5、统筹城乡社会管理,社会和谐稳定基础日益牢固;进一步理顺了城乡交叉地区管理体制,明确了街道、乡镇的管理职责;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服务,累计建设49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水平显着提高;建立了村庄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对农村道路、公厕、太阳能灯和公共浴室、街坊路绿化等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给予资金补贴;将农村地区各项应急管理全部纳入全区指挥系统;进一步完善各类协管员队伍,乡镇全部建成集治安防控、公共服务为一体的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建立了由区ZF给予一定补贴,区、乡镇和村三级共同承担的村干部薪酬机制;6、推进北部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发展,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调整完善北部地区建设体制机制,建立了ZF主导、镇企联动的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做好北部地区控规编制工作,对产业用地和农民安置房布局规模、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作了初步安排;积极探索土地开发模式,完成了北部地区土地开发方式和征地标准、北部地区拆迁办法和宅基地换房政策、北部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北部四镇成立镇属开发公司等四项任务的方案设计;对北部宅基地腾退改造政策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对北部地区开发建设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和监督做出明确的规定;不断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设立专业园区转移支付和农村发展转移支付,完善城镇管理转移支付,进一步统筹城乡建设,促进镇域经济与园区建设协调发展;积极实行北坞村、唐家岭地区土地利用试点,安排集体产业用地,推进试点地区集体经济发展,为北京市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建设探索了一定的经验;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领导机制,调整充实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建立“ZF主导、部门联动、乡镇主体、农民参与”机制,全面完成新农村“五+三”工程;实施农田路网硬化覆盖,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完善集体生态林补偿、建设、管护、考核机制,建立农田保护补贴和流转补贴机制;二需要解决的问题“十二五”时期,海淀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有:1、农村内生发展能力不足;集体产业用地开发建设仍未全面开启,产业发展定位仍需加快调整,以适应新的四大功能区定位;部分地区集体产业用地开发模式与农民脱节,集体自主开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仍存在相当一部分非农产业“空壳村”;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不足,缺少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文化、旅游、科技等方面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2、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步伐缓慢;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认识不足,一些单位长期累积起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十分复杂;乡镇集体资产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3、北部开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中存在难点问题;北部开发建设中土地二级所有、三级所有,由镇里组织进行统一开发建设,存在实操困难;城乡结合部改造中,农民的补偿期望值不断提高,拆迁成本逐渐上升,难度不断加大;4、城乡公共事业差距仍然较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明显;北部地区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公共文体设施相对不足;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5、社会管理压力不断增加;农村地区的水、电、路、保洁、治安维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未纳入市政建设管理统一规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了大量公共管理职能;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加剧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负担,维护安全稳定任务重、压力大;农村社区配套设施缺乏,行政资源投入不足,村庄建设控制薄弱,社区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6、农民难以适应快速“三化”;农民的思想意识在短期内仍难以适应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也缺乏参与市场竞争所需的技能,不能适应经济结构转型的需要,难以适应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三发展机遇当前,海淀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1、中央和北京市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发展,并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定,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市委提出2020年前率先在全国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2、北京市委市ZF对海淀发展的战略定位为海淀城乡一体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北京市批复同意在海淀区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要求海淀区为全市乃至全国科技创新发挥示范作用,这一新定位、新要求明确了海淀建立国际化高科技园区和现代化新都市区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方向;北部地区规划得到了市ZF批复,明确了发展蓝图;3、海淀在推进城市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海淀经济基础好,城市化水平较高,科技智力资源密集,区位优势明显,北坞村改革试点的成功推进使城乡统筹成为全区共识;北部办职能进一步调整完善,更有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工作;四大功能区规划建设重新审视了城乡资源,加大了统筹开发的力度;城乡一体化进入产业融合推动城市化发展的攻坚阶段,发展理念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信心更加坚定、愿望更加迫切;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互动、融合、提升、共享”的方针,按照ZF主导、农民主体和政策创新的思路,以城乡一体规划为先导,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切实改善民生为目的,以部门合力机制为保障,紧紧围绕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中心任务,抓住建设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的契机,结合四大功能区定位,加快北部开发建设和城乡结合部改造,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产业融合,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镇化,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贡献力量;二主要原则1、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整体规划全区城乡一体化进程,形成全区一盘棋,统筹安排、统筹落实;将当前目标与长远目标结合起来,分清轻重缓急,设定时序节点,明确责任要求,扎实稳步推进; 2、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大胆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坚持在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发展,在城乡结合部改造、北部地区建设等关键性领域重点攻坚,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3、坚持推进城镇化,保障农民利益;围绕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新型都市区;妥善处理好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继续发挥集体经济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城乡一体化开发建设,保障农民可持续收益; 4、坚持结构调整,产业带动;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城乡三产融合发展,培育新型农转居市民;以重大产业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引领城乡一体化,促进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产业链,建立并巩固城乡产业互动机制;坚持以产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融合,缩小城乡差距;三发展目标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奋斗,基本建立起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城乡经济实力显着增强,农村经济总收入同口径年均增长率保持在8%左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生态、现代、高端的都市农业体系基本建立,各功能区涉及相关乡镇农工商总公司经济发展与整个功能区发展同步;——基本实现城镇化,北部地区初步构建起完整的城镇发展形态,基本完成城乡结合部城市化改造;重大基础设施实现城乡统一建设和管理,城乡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面完成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推动农转居劳动力实现较为充分的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逐步缩小城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失业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同构,农村社区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城乡一体化公共事业格局基本形成;三、重点任务“十二五”时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一条主线、推动两大重点、深化三项改革、建设四大功能区、做好五方面统筹,即“12345”工作任务;一条主线:紧紧围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争当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两大重点:推动城乡结合部实现城市化,北部地区基本实现城镇化;三项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四大功能区:将农村发展全面融入四大功能区建设,将苏家坨镇中东部、温泉镇北部、西北旺镇、上庄镇融入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建设,将东升乡、海淀乡融入中部研发、技术服务和高端要素聚集区建设,将四季青镇北部、苏家坨镇西部、温泉镇南部、西山农场融入西北部高端休闲旅游区建设,将四季青镇中南部、玉渊潭总公司融入南部高端商务服务和文化创意产业区建设;五方面统筹:通过城乡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五方面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目标的实现;一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构建新型城市形态深化功能区带动战略,以城镇化建设和社区化管理为手段,加快构建新型城市形态;按照高水平、高标准要求,优化农村基础设施配置,与城市基本接轨并逐步均等化,改善居民生活环境;1、加快城市社区建设;总结城乡结合部试点改造地区的开发建设经验,按照“一村一策”模式,以村为单位制定城乡结合部城市化改造实施方案,力争“十二五”末完成改造任务并全部纳入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同步推进“城中村”、“边角地”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城中村”项目拆迁整治工作;按照北部地区发展规划,用3年时间完成北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任务,5年基本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初步树立北部地区产业聚集、设施配套、生态良好的整体形象;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乡镇ZF作用,在城乡结合部和北部先行启动区,探索实施村或乡镇整建制农转居;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组团范围以外的村,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探索“异地安置”或“就地安置”建设模式,循序渐进做好城镇化建设;加强就地安置保留村的特色化建设,注重开发利用传统民俗、风俗资源,整体提升生态和文化环境;2、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以统筹城乡、完善设施、优化布局、构建网络为建设要求,形成安全、高效、完善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城市设施承载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优先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将市政设施类、生物质能源类、环卫设施类、水利设施类、街坊路绿化类等重要农村基础设施纳入管护机制;按照北部地区建设发展规划,完善北部公路网体系和公交系统体系建设,启动轨道交通建设;加快供热、供电和供气系统等能源设施建设;完善给水、排水、防洪、环卫等市政设施建设;在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和“三起来”工程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基础设施与城市管网有效衔接;在农村地区合理配置商场、幼儿园、医疗点、停车场、公园、活动中心等群众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3、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坚持保护、建设、整治并行原则,全面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实现垃圾分类城镇人口覆盖率达80%,农村地区“户分类”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格局,推动垃圾终端处理多元化;严控污染源排放,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水环境和空气质量;建设绿色屏障,加大绿隔区域保护力度,不断提高农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绿化面积、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深度拓展绿色空间,绿化美化村庄街道、家庭庭院、建设环村林,建设村中绿地或小公园,打造林木葱茏、绿草如荫、景观宜人的城乡环境;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修补残墙断壁,拆除私搭乱建,消除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重点以环境整治、污染防治、生态安全格局防护以及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广为主要内容,建设北部生态绿心;加强农村水产养殖、禽畜养殖规模的控制;二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加快农村产业结构升级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服从和融入核心区建设,适应核心区需要发展经济,改变农民就业形态,形成城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1、融入功能区建设,优化城乡产业布局;抓住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有利契机,适应四大功能区发展定位需要,调整城乡产业布局;引导城市重点产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快农村承接相关产业转移的配套建设;支持和发展镇村集体经济产业,推动乡镇产业基地建设,逐步培育并形成具有各镇村区位优势的主导产业,实现集体财产跨越性积累;继续调整优化乡镇产业布局,对不符合功能定位的乡镇企业建立退出机制,按照新的进入机制部署新型特色乡镇主导产业;按照“空间整合、突出总部、功能提升、集约发展”的原则,将海淀乡、东升乡的产业发展,融入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以“现代、文化、绿色、时尚”为主要元素,突出商务、会展、艺术、体育、演出发展特色,将玉渊潭总公司、四季青镇东南部产业发展融入南部高端商务和文化创意产业区建设;围绕建设世界高端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推进旅游与文化、商务、会展等产业融合,将四季青镇西北部、西北旺镇西南部、温泉镇南部、苏家坨镇西部以及西山农场等浅山地区产业发展融入西北部高端休闲旅游区建设;按照“用地集约、产业集群、设施配套、生态良好、城乡一体”原则,以服务于软件与信息服务、新材料、信息通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能源与环保产业为重点,将上庄镇,以及温泉、西北旺、苏家坨镇大部产业发展,融入北部研发服务与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建设;2、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实现农业转型;抓住首都建设世界城市的历史机遇,发挥海淀区农村后发优势,坚持农业高端、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方向,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推进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创新技术,低碳生产,保证农产品安全,提高农业生态环境服务价值;大力推进果业、菜业、花卉业和籽种业四种产业发展;重点建设“东升花园中心”和“植物组织培养繁育中心”两个中心;全面提升“一河十园”、“温泉南山”、“京包路”、“稻香湖”和“大西山”五条产业带建设水平;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5800亩蔬菜供应基地,落实蔬菜生产最低保有量任务;建立健全政策、服务、人才、资金管理等保障机制,全面实现海淀区农业向都市化农业的转型,争当农业科技示范城建设的先行区;3、大力发展农村新兴服务业,完善城乡产业互动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与功能区定位和农村地区相匹配的金融、商务服务、旅游等多层次现代服务业;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注重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可持续问题,规范升级租赁经济,使农民有房屋、有资本、有社保、有工作,引导农民通过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适应城镇化;注重农业产业带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打破行政区域界限,以股份制形式对产业带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增加综合服务能力,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注重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促进旅游与农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丰富乡村旅游业态,积极发展特色旅游项目和产品;鼓励有能力的集体经济组织搭建投融资平台,发展农村中小金融;健全农业组织服务和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建立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市场、农民与销售商之间的对接机制;认真规划和支持在主要农转居集中居住区建设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消费服务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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