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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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与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与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与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B.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C.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D.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答案】 A2、根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规定,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城市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必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B.城市道路绿化应以地被植物为主,地被植物、乔木、灌木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C.修建城市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D.城市道路绿化应符合车行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答案】 B3、下列关于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实行有关内容表述不符合规定是( )。

A.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只负责履行其检查职责,不应当对检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B.城乡规划监督检查证件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发,格式统一,是证明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人员身份和资格证书C.行政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求规划工作人员要做到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D.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执法检查、案件调查、不定期抽查、接受群众举报等措施【答案】 A4、城市土地管理与城市规划属于()。

A.经济类公共产品B.科技、教育与文化类公共产品C.社会类公共产品D.政治类公共产品【答案】 C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程序的是( )。

A.申请B.竣工验收前的规划核实C.公告D.竣工验收资料的报送【答案】 C6、以下属于特别行政法的是( )A.行政处罚法B.行政组织法C.公务员法D.民政行政法【答案】 D7、居住区内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 )m时,应设( )消防车道。

《城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8年修订稿

《城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8年修订稿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课题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会议资料2017年7月14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重庆目录第一部分修编工作说明. (4)一、工作背景. (4)二、修编原则与思路. (4)三、修编依据. (5)四、主要内容. (6)五、工作过程. (8)第二部分《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 (10)第三部分《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正文. (11)1 城市总体规划. (11)1.1 总体规划 (11)1.2 城镇群规划 (13)1.3 城乡统筹规划 (13)1.4 多规合一 (13)2 分区规划. (14)3 详细规划. (15)3.1 控制性详细规划 (15)3.2 修建性详细规划 (16)4 风景区规划. (19)4.1 风景区规划大纲 (19)4.2 风景区总体规划 (19)4.3 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4.4 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21)5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21)6 城镇体系规划. (23)7 城市设计. (24)7.1 总体城市设计 (24)7.2 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25)7.3 专项城市设计 (26)7.4 其它 (27)8 镇规划. (27)8.1 镇总体规划 (27)8.2 镇详细规划 (28)9 乡、村规划. (28)9.1 乡规划 (28)9.2 村庄规划 (29)1.5 村庄整治设计 (29)10 交通规划. (30)3.3 综合交通规划 (30)3.4 交通详细规划 (32)3.5 交通详细设计 (33)3.6 轨道交通规划 (35)3.7 交通专项规划 (42)3.8 交通改善规划 (44)3.9 交通影响评价 (44)3.10 交通量化分析 (45)11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46)4.5 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46)4.6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47)4.7 综合管线规划 (48)4.8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48)12 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49)7.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49)7.6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50)7.7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51)7.8 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52)7.9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整治规划 (54)13 其他类专项规划. (55)8.3 公共服务类专项规划 (55)8.4 城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 (57)8.5 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 (59)8.6 生态环境景观类专项规划 (59)8.7 更新改造类专项规划 (60)14 规划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 (61)9.3 规划选址、选线. (61)9.4 规划设计条件. (64)15 信息技术服务. (66)15.1 信息咨询服务 (66)15.2 信息加工处理 (67)15.3 信息系统开发. (67)15.4 智慧“城市规划” (69)16 研究型规划. (69)16.1 研究型规划—总体层面 (69)16.2 研究型规划—实施层面 (70)16.3 研究型规划—工程层面 (71)17 规划咨询. (72)17.1 顾问咨询服务 (72)17.2 开发策划 (73)18 编制标书. (74)19 规划标底. (75)第一部分修编工作说明一、工作背景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稿[1]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稿[1]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稿一、总则1.为了规范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收费行为,维护城市规划设计市场的秩序,保障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和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2.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的收费协商和合同签订。

本指导意见所称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业务的单位;所称的委托单位,是指委托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城市规划设计业务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或其他组织。

3.城市规划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的收费协商和合同签订,应遵循公平、合理、诚信、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愿,反映双方的利益诉求,体现双方的责任义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城市规划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的收费协商和合同签订,应遵守国家有关价格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或者批准的收费标准或者政策。

如遇国家有关价格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或者批准的收费标准或者政策与本指导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应以国家有关价格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或者批准的收费标准或者政策为准。

二、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分类及计费单价1. 城市总体规划(1)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照规划建设用地计算规划费用。

表1为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单价表。

表1 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单价表----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2----中等城市(50-100)----6--------3----大城市(100-500)----5--------4----特大城市(500-1000)----4.5----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5.19•【文号】建城[2010]74号•【施行日期】2010.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公安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在当前我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城市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我国城市土地资源高度紧缺和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背景下,由于停车设施总量严重不足、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和停车管理不到位而导致了严重的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严重制约了城市可持续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构建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加强城市停车管理,规范停车收费,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矛盾,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发展,现就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重要性城市停车设施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切实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不仅是改善城市停车状况、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的客观需要,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科学引导汽车发展、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与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实施畅通工程、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全面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行政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部门法,对它任务表达最恰当是( )。

A.规范国家对社会事务行政管理规则,保障和监督国家行政机关职权有效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B.用来规范国家对社会事务行政管理规则C.用来保障和监督国家行政机关职权有效行使D.用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答案】 A2、对于制定《城乡规划法》来说,不属于其重要意义是( )。

A.与时俱进,通过新立法来提高城乡规划权威性和约束力B.进一步确立城乡规划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需要C.使各级政府能够对城乡发展建设更加有效地依法行使规划、建设、管理职能D.确立科学规划体系和严格规划实施制度【答案】 D3、以下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和公布叙述中不符合《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是( )。

A.所有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B.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审查会C.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方式公布D.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答案】 A4、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在所申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 )个以上历史文化街区。

A.1B.2C.3D.4【答案】 B5、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不包括()。

A.主体合法B.客体合法C.权限合法D.内容合法【答案】 B6、保护耕地对于我国农业发展的最主要的意义是()。

A.彻底改变农业基础薄弱的现状B.保证我国粮食生产能力C.优化农村产业结构D.增加农民收入【答案】 B7、《城乡规划法》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领取()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C.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D.建设工程监管许可证【答案】 B8、下列关于行政许可设定说法错误是()A.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可以对已设定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评价B.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方式设定行政许可C.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且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D.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法定【答案】 A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原则是(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小微绿地”和“口袋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小微绿地”和“口袋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小微绿地”和“口袋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4.06•【字号】晋建城字〔2022〕57号•【施行日期】202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小微绿地”和“口袋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晋建城字〔2022〕57号各市园林局(中心)、城管局、住建局、省综改区建设部: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美丽山西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拓展城市绿色空间,优化完善绿地布局,提升城市园林内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推进“小微绿地”和“口袋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科学统筹规划,明确建设标准,典型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建设,规范管理运营,发挥综合效益,通过留白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破硬植绿、垂直挂绿、科学护绿等方式,在中心城区、老城区建设一批小而美、精而巧、匀而多的“小微绿地”和“口袋公园”,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公共绿色福利获得感,让百姓体会园林绿化“微幸福”。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公平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现群众的愿景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满足群众需求的角度来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小微绿地”和“口袋公园”,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均等化程度,打造功能复合、形式多样的绿色共享空间,把城市建成美丽、包容、公平和幸福的公园城市。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pdf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pdf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各地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健全,设施网络布局更加完善,运行效率、整体效益和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各地基本建成人民满意、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智能绿色、安全韧性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这个《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优化城市交通网络。

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出行系统,推进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合理规划建设停车设施。

二是提升城市交通设施供给水平。

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推进交通枢纽与城市功能融合。

三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推广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推进节能环保技术在城市交通领域的应用。

四是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水平。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推进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在城市交通领域的应用,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这个《意见》希望促进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21号,2008年1月30日)

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21号,2008年1月30日)

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城乡规划法》是在总结十几年来《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施行的基础上,及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所制定的法律。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在城乡经济发展与建设中,加强对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坚持社会的平衡发展,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还将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府及所属各有关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要从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城乡规划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城乡规划工作做得更好。

二、坚持遵循《城乡规划法》的基本原则1、坚持城乡统筹。

《城乡规划法》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基本形成"的目标要求。

各地在制定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城市、镇、乡和村庄发展,根据各类规划的内容要求和特点,编制好相关规划。

实施城乡规划时,要根据城乡特点,强化对乡村规划建设的管理,完善乡村规划许可制度,坚持便民利民和以人为本。

2、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

必须充分认识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短缺和环境容量压力大的基本国情。

在制定城乡规划时,认真分析城乡建设发展的资源环境条件,明确为保护环境、资源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建设步骤和建设标准,推进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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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的指导意见城市规划是指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要求,通过科学规划和管理手段,协调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产业布局、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要素,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综合性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领域担负着重要的指导角色,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的指导意见。

一、确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出,城市规划的首要任务是确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这意味着要优先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尊重自然生态,推动城市建设朝着宜居、宜业、宜游的方向发展。

城市规划应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加强规划监测和评估,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同时,要加强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规划真正为城市发展和人民福祉服务。

三、完善城市空间布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完善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城市优质发展。

要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边界,控制城市扩张速度,避免城市过度拥挤和资
源浪费。

要注重城市群和区域间的协调发展,推动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促进城市间的协同发展。

四、注重建筑外观和景观设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注重建筑外观和景观设计,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要加强建筑外观设计的科学性和艺术性,注重建筑与环境的融合,营造人文景观和城市特色。

通过合理的景观设计,提升城市的文化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加强自然环境保护和修复。

要推动建设生态城市,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六、注重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见征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出注重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见征集是城市规划的重要方面。

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

结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的指导意见为我国城市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

城市规划是一项系统性综合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城市资源,才能打造出更加美丽宜居的城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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