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的税收体系及纳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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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的管理制度

泰国的管理制度

泰国的管理制度泰国是东南亚国家,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实行议会制度。

泰国管理制度根基自政府实施宪法。

泰国政府实行君主立宪制。

国王拥有一定的权力,但与议会和政府保持合作。

议会是泰国的立法机构。

总理和内阁则是泰国政府的执行机构。

泰国的管理制度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教育等多个领域。

政治管理泰国政治管理制度实行多党制,政党是政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泰国共有数十个政党,大部分政党都是以地方为基础,加上泰国的地方政治的特殊性,加之历史的原因,宗族和地方势力对政党有影响,并且政党对地方选举的结果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泰国议会制度实行复式选区和比例代表制相结合的选举制度。

根据泰国宪法规定,泰国议会有两院,一是国会众议院,一是国会参议院。

国会众议院除了立法权和预算权外,还有取消权,国会参议院具有议议权、监督权等。

国会议员任期均为四年,议会选举前三个月,国王权威发布大选令。

泰国的国会是泰国政治生活的中心,决定着泰国的发展方向和政策。

经济管理泰国的经济管理制度实行市场经济,实行公有制、私有制和合作经济。

泰国政府通过产权、规范经济秩序、鼓励投资、维护市场稳定等手段,促进社会公正、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泰国政府实行税收管理、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投资管理等政策,保障国家健康发展。

泰国政府主管财政和经济发展的部门是财政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工业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等,由各级政府根据国情实行市场化改革、民营化改革、经济结构调整、金融机构改革、社会保障改革等。

强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

社会管理泰国的社会管理制度涉及国民身份证、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妇女儿童问题、社会福利问题、移民政策等多个领域。

泰国政府努力改善国民生活水平,实施扶贫和发展项目,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推广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的合法权益。

教育管理泰国的教育管理制度是国家管理教育的制度。

泰国政府确立实施义务教育,鼓励多种形式教育的原则,制订并实施中小学阶段教育国家标准。

中国居民赴泰国投资税收指南2020

中国居民赴泰国投资税收指南2020

中国居民赴泰国投资税收指南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课题组前言为帮助对外投资者了解和熟悉泰王国(以下简称“泰国”)的政治、经济、人文环境,特别是税收法规,提高税收合规水平,我们编写了《中国居民赴泰国投资税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围绕泰国的基本情况、投资环境、税制状况、税收征管、税收协定等方面分以下六章进行解读。

第一章泰国概况及投资主要关注事项,主要介绍了泰国的基本情况以及投资主要关注的事项,涉及地理、政治、经济、文化、基础设施、投资政策等方面,分析影响投资的相关因素以及赴泰国投资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章泰国税收制度简介,主要介绍泰国的税收制度,包括税制概览、设立的税种及各税种详细情况,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石油所得税、增值税、特别营业税、货物税、关税、印花税、遗产税、土地及建筑税和招牌税等税种。

第三章税收征收和管理制度,主要介绍泰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包括税收管理机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相关税收事项。

第四章特别纳税调整政策,主要介绍泰国的特别纳税调整政策,包括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调查及预约定价等。

第五章中国泰国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主要介绍中泰税收协定情况及相关协商程序等内容。

第六章在泰国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主要从提供相关文件、税收抵免、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等方面提示中国居民赴泰国投资的税收风险。

《指南》基于2020年10月前收集的信息进行编写,敬请各位读者在阅读和使用时,充分考虑数据、税收法规等信息可能发生的变化和更新。

同时,建议“走出去”纳税人在实际遇到纳税申报、税收优惠申请、税收协定待遇申请、转让定价调整、税务稽查等方面的问题时,及时向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税收风险及由此带来的损失。

《指南》存在的错漏之处,敬请广大读者不吝指正。

2目录前言 (1)第一章泰国国家概况及投资环境 (1)1.1国家概况 (1)1.1.1地理概况 (1)1.1.2政治概况 (2)1.1.3经济概况 (2)1.1.4文化概况 (5)1.2投资环境 (6)1.2.1近年经济发展情况 (6)1.2.2资源储备和基础设施 (6)1.2.3支柱产业 (7)1.2.4投资政策 (8)1.2.5经贸合作 (13)1.2.6投资注意事项 (15)第二章泰国税收制度简介 (17)2.1概览 (17)2.1.1税制综述 (17)2.1.2税收法律体系 (17)2.1.3近三年重大税制变化 (17)2.2企业所得税 (18)2.2.1居民企业 (18)2.2.2非居民企业 (30)2.3个人所得税 (33)2.3.1居民纳税人 (33)2.3.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40)2.4石油所得税 (43)2.4.1概述 (43)2.4.2应纳税额 (44)2.5增值税 (44)2.5.1概述 (44)2.5.2税收优惠 (45)2.5.3应纳税额 (47)2.5.4其他 (47)2.6特别营业税 (47)2.6.1概述 (47)2.6.2税收优惠 (48)2.6.3应纳税额 (49)2.7货物税 (49)2.7.1概述 (49)2.7.2应纳税额 (50)2.8关税 (51)2.8.1概述 (51)2.8.2税收优惠 (52)2.8.3应纳税额 (53)2.9印花税 (53)2.9.1概述 (53)2.9.2应纳税额 (54)2.10遗产税 (54)2.10.1概述 (54)2.10.2税收优惠 (55)2.10.3应纳税额 (55)2.11土地及建筑税 (55)2.11.1概述 (55)2.12招牌税 (56)2.12.1概述 (56)2.12.2税收优惠 (57)2.12.3应纳税额 (57)第三章税收税收和管理制度 (58)3.1税收管理机构 (58)3.1.1税务系统机构设置 (58)3.1.2税务管理机构职责 (58)3.2居民纳税义务人税收征收管理 (58)3.2.1税务登记 (58)3.2.2账簿凭证管理制度 (60)3.2.3纳税申报 (60)3.2.4税务检查 (63)3.2.5税务代理 (64)3.2.6法律责任 (66)3.2.7其他征管规定 (68)23.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税收征收和管理 (68)第四章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70)4.1关联交易 (70)4.1.1关联关系判定标准 (70)4.1.2具体要求及内容 (70)4.2转让定价调查 (71)4.2.1原则 (71)4.2.2转让定价主要方法 (71)4.2.3转让定价调查 (71)4.3预约定价安排 (71)4.3.1适用范围 (71)4.3.2程序 (72)第五章中泰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 (73)5.1中泰税收协定 (73)5.1.1中泰税收协定 (73)5.1.2适用范围 (73)5.1.3常设机构的认定 (75)5.1.4不同类型收入的税收管辖 (76)5.1.5中泰税收抵免政策 (84)5.1.6无差别待遇原则(非歧视待遇) (87)5.2中泰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 (87)第六章在泰国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89)参考文献 (91)附录 (92)3第一章泰国国家概况及投资环境1.1国家概况泰国有700多年的历史和文化。

中·泰(泰王国)税收协定

中·泰(泰王国)税收协定

中·泰(泰王国)税收协定文章属性•【缔约国】泰国•【条约领域】税收•【公布日期】1986.10.27•【条约类别】协定•【签订地点】曼谷正文中·泰(泰王国)税收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愿意缔结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人的范围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居民的人。

第二条税种范围一、本协定适用于由各缔约国或其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所有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

二、对全部所得或某项所得征收的税收,包括对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以及对资本增值征收的税收,应视为对所得征收的税收。

三、本协定适用的现行税种是:(一)在泰国方面:1.所得税;2.石油所得税。

(以下简称“泰国税收”)(二)在中国方面:1.个人所得税;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3.外国企业所得税;4.地方所得税。

(以下简称“中国税收”)四、本协定也适用于本协定签订之日后增加或者代替现行税种的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对所得征收的税收。

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将各自税法的重要变动通知对方。

第三条一般定义一、在本协定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一)“泰国”一语是指泰王国,包括根据泰国立法和按照国际法已经确定或以后可能确定,泰王国可以对海底、底土及其自然资源行使其权利的邻近泰王国领水的区域;(二)“中国”一语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于地理概念时,是指实施有关中国税收法律的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包括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勘探和开发海底和底土资源以及海底以上水域资源的主权权利的领海以外的区域;(三)“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另一方”的用语,按照上下文是指中国或者泰国;(四)“人”一语包括个人、公司、其他团体以及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现行税法视为应纳税单位的任何实体;(五)“公司”一语是指法人团体或者按照各缔约国税法视同法人团体的任何实体;(六)“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用语分别指缔约国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七)“税收”一语,按照上下文是指中国税收或泰国税收;(八)“国民”一语是指:1.具有缔约国一方国籍的任何个人;2.按照缔约国一方现行法律取得其地位的任何法人、合伙企业、协会和其它实体;(九)“国际运输”一语是指缔约国一方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不包括仅在缔约国另一方各地之间经营的运输;(十)“主管当局”一语在泰国方面是指财政部长或其授权的代表;在中国方面是指财政部或其授权的代表。

泰国和马来西亚税收制度考察报告

泰国和马来西亚税收制度考察报告
组织 征税 , 般 公 司 税 率 为 3 一 O% ; 盈 利 性 组 织 税 非 率 为 2% ~ 1 0% ; 业 务 性 质 决 定 ,国 际 运 输 公 司 和 由 航 空 业 所 得 税 为 售 票 总 收 入 的 3% 或 总 运 费 收 入 的

泰 国税 收 制 度 简介
3% 。 对 不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合 伙 企 业 和 个 人 独 资 企
花税 以及财 产税 。
( ) 国 主 要 税 种 一 泰
1. 司 所 得 税 。 与 我 国 新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类 公 似 , 国 实 行 法 人 所 得 税 制 , 定 公 司 所 得 税 只 对 公 泰 规
司 法 人 和 取 得 收 入 的基 金 、 合 会 、 会 等 非 盈 利 性 联 协
I s e tRe o to he Ta a i n S s e s o n p c p r n t x to y t m f Tha l n nd M a a s a ia d a l y i
S be t o p u jc u Gr
( u n x ies yo ia c a dE o o c , n ig 5 0 0 ,C ia G ag i Unvri F n ne n cn mi Na nn 3 0 3 hn ) t f s
第 2 卷第 1 1 期
泰 国和 马 来 西 亚税 收制 度 考 察 报 告
课 题 组
( 广西财 经 学院 ,广西 南宁 50 0 ) 3 0 3
[ 要 】 本文 对 泰 国 、 摘 马来 西 亚 的 税 收 制度 进 行 了简 介 , 并在 此基 础 上 提 出 了对 我 国 税 制 建 设 的启 示 和 借 鉴 , 即税 负 较 轻 、 合 的个 人 所 得 税 制 和收 入 集 中 的税 收 管 理 体 制 。 综 [ 键 词 】 泰 国 ; 来 西 亚 ; 收 制 度 ; 鉴 和启 示 关 马 税 借 [ 图分 类 号 】F 1 .2 [ 献 标 识 码 】A [ 章 编 号 】 17 —5 0 (0 8 0 —0 3 中 824 文 文 6 3 6 9 2 0 )1 0 3—0 6

经济论文税收论文 中国与泰国税收制度总体比较及启示

经济论文税收论文 中国与泰国税收制度总体比较及启示

中国与泰国税收制度总体比较及启示【摘要】本文从税制结构、税收权限、整体宏观税负水平及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等方面对中国与泰国的税收制度作了比较并得出有益启示,以促进我国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推动两国乃至东盟各国间经贸关系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税收制度税制结构税收权限宏观税负2010 年1 月1 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标志着这个拥有19 亿人口、接近6 万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4.5万亿美元贸易额的区域将有90%的产品享受零关税待遇。

2010 年1 ~5 月,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总值达1 118 亿美元,增长近58%,东盟超过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

中国和泰国的贸易往来也逐年增长,据泰国海关统计,2007 年泰中两国双边贸易增长迅速,进出口贸易总额310.6 亿美元,增长22.6%。

其中泰国对中国出口额148.4 亿美元,增长26.5%,泰国从中国进口162.2 亿美元,增长19.3%。

中国首次超过美国,成为泰国第二大贸易伙伴。

随着两国之间的贸易、投资不断扩大,两国税收制度的差异将会引发重复征税和国际偷税、避税等税收冲突,必将会影响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

因此,对中国与泰国税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泰税收制度比较1. 税制结构比较。

泰国一直奉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型税制结构。

泰国的经济具有较高的商品化和社会化水平,个人收入水平较高,税源丰厚,税基牢靠。

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型税制结构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调节收入的分配,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目前我国基本上是间接税和直接税双主体税制结构,间接税占税收总收入的60%左右,直接税占税收总收入的25%左右,其他辅助税种数量较多,但单项税收收入比重不大。

比较而言,在税制结构上,中国和泰国均采用复合税制,两国基本建立了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中心的间接税、以个人和公司(企业)所得税为主的直接税两者相结合的现代税制。

相对而言,中国的税种多达19 种,结构较为复杂,泰国的税种在10 个左右,两国税种设置差异较大。

马来西亚和泰国的税收政策比较研究

马来西亚和泰国的税收政策比较研究

欧会议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电池和涂料。
马来西亚和泰国都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和投资合
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关税税率均比较高,但因这两个
作伙伴。截至 2017 年底,中国在马来西亚和泰国的投资 国家均是东盟成员国,我国与东盟签订有 10+1 自贸协定,
存量分别为 491 470 万美元和 535 847 万美元,分别占 所以,中国商品出口到马来西亚和泰国大部分享受免关
超过 300 万泰株部分,税率 20%。
于投资收益)的费用扣除有限制。
银行境外外币贷款利息收入,税率 10%;
石油公司:税率 50%,共享合同 20%。
外国分公司
税率 24%,分公司利润汇回,不征税。
税率 20%,分公司利润汇回,征收 10% 预提税。协定免税。
出售股权的利得不征税,出售不动产及不动产公司 视同经营所得纳税。未在泰国经营的非居民出售在泰国
银行业、保险业、航空公司、船运公司以外)。
公司所得税税率 20%,
公司所得税税率 24%,中小企业所得额在 50 万林吉
资本金在 500 万泰株以下企业累进税率:
特以下部分,税率 18%。石油公司 38%,边际油田 经营所得适用
25%。 税率
控股公司(以控制投资为主且总收入 80% 以上来源
30 万泰株以下部分,免税; 30 万~ 300 万泰铢部分,税率 15%;
名的旅游胜地,但汽车业是泰国的支柱产业。泰国也是 国征收消费税的产品有 14 类,包括烟、酒、化妆品、小
世界新兴工业国家和世界新兴市场经济体。泰国不仅是 汽车、摩托车、金银首饰、高档手表、游艇、高尔夫球
“东盟”创始国之一,同时也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 及球具、成品油、实木地板、一次性筷子、鞭炮焰火、

泰国电解铜进口关税税率表

泰国电解铜进口关税税率表

泰国电解铜进口关税税率表泰国电解铜进口关税税率表1. 引言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成为各国之间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方式。

作为世界主要的贸易国之一,泰国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其中,电解铜作为一种重要的原材料,广泛应用于电力、通信、电子、建筑等领域。

然而,随着电解铜需求的增长,泰国电解铜进口也逐渐提升。

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发展和维护国家经济利益,泰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对电解铜进口征收关税。

本文将围绕泰国电解铜进口关税税率表展开深入探讨,以便读者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一主题。

2. 泰国电解铜进口关税的背景与意义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部竞争的冲击,各国都采取了不同的贸易保护措施。

而泰国对电解铜进口的征收关税正是其中之一。

电解铜作为一种原材料,其进口可能会对国内电解铜产业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泰国政府采取关税这一手段,旨在限制进口量,保护国内产业的发展。

征收关税还可以起到调节市场、保护国内市场利益、维持贸易平衡等作用。

通过设定不同的税率,泰国政府可以实现对电解铜进口的数量和价格的控制,对国内电解铜市场进行导向调节。

这种控制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国内产业利益,提高国内产业竞争力,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泰国电解铜进口关税税率的分类与适用范围根据泰国电解铜进口关税税率表,我们可以看到,泰国对电解铜进口征收的关税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普通关税和特别关税。

普通关税是基于电解铜的分类进行设定的。

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用途和成分,泰国将电解铜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每个类别设定了相应的关税税率。

通常情况下,普通关税适用于一般的电解铜进口,旨在实现市场导向的管控和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

特别关税则是基于一些国家政策或双边协议进行设定的。

泰国政府与某些国家或地区签署了特别的贸易协议,根据这些协议,对来自这些国家或地区的电解铜进口征收相对较低的关税税率。

这些特别关税旨在促进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合作,扩大进出口的规模,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泰国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研究

泰国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研究

泰国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研究泰国是一个外商投资的热门目的地,其优惠政策一直都备受关注。

泰国外商投资优惠政策促使各国企业加大对泰国市场的投资力度,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泰国经济的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泰国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分析其对泰国经济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泰国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泰国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贸易便利化、产权保护等方面。

1.税收优惠:泰国对外商投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泰国对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

根据《泰国外国投资法》规定,外资企业可在前8年内享受所得税减免或者税收优惠,具体减免比例按照不同地区的不同政策而异。

泰国还实行了增值税减免政策、出口退税政策等,以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

2.贸易便利化:泰国为外商提供了便利的贸易环境和条件。

泰国加入了亚太自由贸易区(APEC),并与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为外商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和更便利的贸易条件。

3.产权保护:泰国政府一直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在法律和行政管理上做了很多工作。

泰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提升了外商对泰国市场的信心。

泰国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的实施,对泰国经济产生了积极影响。

1.促进了经济发展:外商投资的增加,为泰国带来了更多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泰国经济的发展。

外资企业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推动了泰国经济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2.提升了就业水平:外商投资带来了更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建设,为泰国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了居民的综合收入水平。

3.促进了对外贸易:贸易便利化政策吸引了更多外国企业来泰国投资,同时也帮助泰国企业走出国门,拓展国际市场,推动了泰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4.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为了吸引外商投资,泰国各地纷纷推出了各种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泰国外商投资优惠政策也存在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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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的税收体系及纳税管理研究不同的税种在管理体制以及计算金额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别,本人将围绕泰国税种的管理免税条件、应纳税额计算、缴税注意事项等环节进行研究,分析泰国财政的主要特点以及机构形式,从而为我国纳税体系的完善以及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泰国税收相关概述(一)税收框架与其他国家一样,泰国在税收管理方面也制定了专门的《税收法案》,在法案的内容上,主要是针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种进行了规定。

此外,燃气和石油有专门的《燃油所得税法》,而海关税则确定了关税以及其他进出口贸易的税收缴纳。

在税收管理方面,泰国主要的税种有两种:第一种为直接税,第二种为间接税。

直接税包括我们熟知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石油所得税等,而间接税则为其他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较为常见的财产税等。

如若根据税收的管理部门划分,也可以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其中中央税占税收的重要地位,而地方税则只包括其中的两大类。

其中公民的个人收入以及社会保障、工资税、增值税,国际贸易进出口关税等都为中央税收的涵盖范围,而地方税收则仅仅包括财产税以及机动车税。

而这里面的财产税包括房屋转让、土地开发等税收金额,此外,营业税附加以及消费税附加也属于财产税的一种。

(二)主要税收管理机关泰国财政部是主要负责税收管理的部门,其下属管辖部门有办公室、财政厅、税务厅、国家管理办公室、住房银行、出品贸易、资产管理等部门。

其中负责税收管理的为税务厅以及海关厅。

税务厅的主要职责是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而海关厅,则是针对进出口贸易的相关企业进行税收管理。

在泰国管理制度下,税务厅是管理泰国财政的主要机关部门,与中国的管理税收机制不同,泰国的管理制度为厅长负责制,且在管理过程中直接对中央税收以及地方税收进行管理,是两大税收管理部门的上级直属管理部门。

在泰国,若是想要兴办企业则会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多项税种,其中企业的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会对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相关步骤进行税额征收。

根据泰国税务方案规定,若一家企业的年营业额可以达到180万泰铢及以上,则应该针对销售的货物进行税收的缴纳。

而增值税纳税人则主要通常包括:个体经营商户、服务行业、进出口企业等,其中若是属于进出口商务往来的企业,则需要在泰国部门进行注册和登记,并根据泰国税务管理法案的相关规则和政策进行纳税。

二、主要税金以及纳税管理(一)增值税相关概述增值税的税收缴纳包括我们熟知的常规缴纳税额以及免税税额,其中免税税额主要是针对年营业额低于180万泰铢(约人民币37万元)及以下的企业和零售商、销售农产品的相关企业、报纸、教科书等行业、医药行业、宗教服务行业、私立教育机构等,其中实行零税率的增值税纳税人则是涉及出口贸易,国内外运输以及国际劳务等。

(二)应缴纳税额的计算泰国的增值税在税收管理中属于价外税,标准税率为10%,目前根据特殊皇家法令执行7%,缴纳税额公式:增值税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税收金额计算公式中的销项税与进项税在我国也有相似的概念,其中进项税与我国税收管理中的定义无明显差别,主要是指进行商品购买或支付货款时需要向卖家缴纳的相关增值税税额。

具体金额需要根据货物总价值以及相关价格进行计算,若想明确进项税的具体金额则应该先对进口货物的税基价格进行计算,其公式为:进口关税+消费税+其他税费。

销项税与进项税相反,是指销售货物时需要向消费者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在泰国,若是进行工程项目的承包,则通常会涉及进项税,其中工程进项税的纳税项目主要涉及工程材料、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分包应税服务、其他方支付的增值税额等。

这一部分的进项税可以在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增值税中进行抵扣,而承包商进行境外购置的设备则不能够作为抵扣金额进行扣除。

若是在承包的过程中接受了境外的劳动则会产生特殊的进项税,这一部分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中进行抵扣,但是在抵扣之前,相关部门应该先将这部分税额缴纳到税收部门,并等待次月进行销项税抵扣。

进项税以及销项税的差额计算则根据最终的数额正负值来决定,若金额为正,则经营者需要在次月进行款项缴纳;若计算结果为负,则只需要等到下一个月进行销项税的抵扣即可。

(三)增值税需要注意的事项对于泰国的增值税纳税管理来讲,也需要注意以下情况:例如若取得增值税发票,则需要在半年以内进行销项税额的抵扣,若超过半年的范围则不能够进行抵扣使用。

此外,在进行增值税票据填写时,必须要保证规范性和真实性,若存在不真实的可能则不能够进行使用。

对于企业来讲,每个月所得到的税收发票原件,必须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整理与保存,以便在后续国家检查过程中可以作为纳税依据。

此外,逃过的税收部门会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信息公布,企业可以及时的根据相关网站的信息,了解自身的增值税纳税状况。

三、企业所得税以及管理(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是指公司以及企业在泰国经营时,根据经营收益进行税收缴纳的一种直接税收,在计算金额上主要是根据每一年度的经营状况决定。

在计算依据上,秉承着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进行缴纳。

其中所得税的税率为企业净利润的30%(税收优惠期20%)且一年需要交纳两次,年中预缴一次,年末汇算清缴。

根据泰国税务法案中的规定,部分企业可以享受低税率优惠,其主要针对的是注册资本小于500万泰铢及以下的企业或年净利润低于100万泰铢的企业,这部分企业只需要缴纳全部净利润的20%即可。

而年度净利润在100万至300万之间的企业则需要提升5%的利率,根据净利润的25%进行缴纳。

任何外资企业在泰国进行事务办理或经营,都需要根据此原则进行税务金额缴纳,若存在企业经营不在泰国,但收入种类来源于泰国,则需要根据两国之间的征税条款进行税率的调整或减免。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会涉及很多服务种类,若主营业务包含服务类或劳务类,则可以在增值税额缴纳的基础上代扣企业所得税,其中税率占比为服务业3%、租赁设备5%、广告宣传2%。

(二)纳税注意事项不同国家由于制度的不同,因此在税收管理上也有一定的差别,例如中国和泰国在会计制度上有非常大的区别,存在企业账户成本的计算差异,因此当企业涉及企业所得税时,相关企业应该加大关注,需根据泰国的税收政策进行税额缴纳。

根据泰国规定,需要在企业外账中针对企业招待费、计提折旧等费用的支出进行记录。

此外,泰国在固定资产范围的设定方面要比中国范围更广。

根据泰国规定,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也属于固定资产的一种,而在中国这几种则属于管理费用中的范围。

与此同时,若进行设备租赁则需要按照全部租金收入的15%进行税收扣除。

总而言之,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由于国家之间会计定义和概念范围之间的差异,很多税务征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在泰国的外国企业需要加大对相关政策的了解和关注,避免出现经营风险。

四、其他税种以及管理(一)关税及纳税管理经济决定着税收,纳税是经济范畴中的一个层面,源于经济,反作用于经济,在当下经济运行体系中,国家的税收政策以及纳税管理也是经济运行水平的结果,税收的形式、类别也由经济运行情况所决定。

从泰国税收形式和管理来说,泰国的税收主要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如关税,就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从泰国税收政策来说,大多商品实行自由进口政策,对部分产品实施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等管理措施。

大部分进口商品都需要缴纳关税以及增值税,关税在0%-80%之间。

另外,泰国对东盟成员国以及签订多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地区实行不同程度的关税减让政策。

现阶段,中泰经贸合作已经实现了多方面的发展,双边贸易额逐渐增加,通过两国企业相互投资与合作,达成了多维度、多渠道、多层次的经贸合作格局。

目前,大多采用六级关税系统,按照物资类别差异进行相应的税率计算。

对于大量进口产品且需要保护的特殊商品征收超过30%的关税,对于有选择的原材料、电子配件、交通工具征收1%的关税,对中间产品征收10%的关税。

(二)印花税及纳税管理印花税的来源是在经济活动以及经济往来中领受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税收,在纳税凭证上会粘贴印花税票,以此作为完成印花税缴纳的标志。

印花纳税人是由税务机关公布并列举的业务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税收规定的应税比例以及定额进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以此才算完成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每个企业都会涉及印花税的相关业务,如果没有了解泰国法律所规定的印花税纳税义务以及相关要求,按照应税及规定粘贴印花税票,则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相比其他税收条款以及纳税规定,印花税在泰国算是比较特殊,而且是处理比较麻烦的一种税收形式。

泰国企业相关负责人尤其需要注意印花税的处理问题,税务机关在其他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方面都比较明确,且容易理解,但是企业存在印花税问题则会成为税务机关重点处罚的目标,其根源在于印花税单笔税金比较小,很多企业都容易忽视,加上对印花税纳税义务以及规定不了解,引起税务罚款。

比如:在签订了合同的15天内需要贴花等。

(三)资本汇入汇出税泰国以泰铢作为法定货币,采用单一汇率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泰铢汇率,以此实现汇率自由浮动。

在1998年1月30日起,泰国允许金融机构与非泰国居民进行泰铢的即期外汇交易,统一了国内和离岸即期市场。

泰国对于外汇并没有严格限制,如投资基金,离岸贷款等。

但是对于资本的汇入汇出有严格的管理,要求外汇资本需要在收到以及进入泰国一周以内售卖或兑换成泰铢,也可以存在一家授权银行的外汇账户。

企业在境外采购货物付款时,需要提前向银行提交货物订单或者合同发票等相关凭据。

另外,企业在泰国设有分公司时,需要及时向境外总公司进行汇报企业汇出利润,并要按照税收法律规定的要求,征收相应的10%的所得税,并且需要汇出企业在一周之内将汇款全部结清。

而如果是泰国合作企业进行汇出利润时,并不需要缴纳10%的税款。

但如果是没有在泰国有合作,也没有在泰国经营的境外企业在泰国进行收入汇出时,需要按照泰国纳税规定,红利需要按照10%的比例缴纳,其他利息收入、租金、服务费等合法收入需要按照15%来缴纳。

(四)国际税收协定泰国与世界多数国家/地区都签订了双重课税协议(DTA),代扣税率适用于在泰国没有常设机构或固定场所的收款国家和地区。

在泰国营业的其他国家/地区的企业,如果也是已与泰国签订双重课税协议的国家/地区的当地纳税企业,则仅当其在泰国有常设机构时,才会对通过业务得到的利润征税,“常设机构”的定义十分广泛,包括用于经营全部或部分的固定场所,通常还包括此类场所作为分支机构、办公室、厂房、仓库、建筑工地或矿场等情况,但是,所指的常设机构还是会因与各国的双重课税协议而异。

五、税务管理以及操作的注意事项一是泰国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相对完善,但是税收管理流程也相对复杂,需要各国进入泰国注册或者投资泰国经济产业的企业,在进入泰国经济市场、开展具体工作项目之前,要先对泰国各项直接税和间接税相关法律税收制度以及当下税收更新的法律条例做好全方位的调研和分析,结合泰国税收制度规范,做好相应的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工作,以客观税收标准以及企业项目实际,制定符合预期效益的税务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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