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庭审程序步骤(含3名法官、书记员分工)
民事案件庭审流程

民事案件庭审流程宣读纪律书记员首先入庭【站立】:现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宣告完毕】:全体起立,请法官审判员入庭【法官一行依次入庭就坐】书记员【清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报告法官,本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已全部到庭,请开庭。
法官:坐下法官:现在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原告,你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地。
原告:【如实回答】法官:原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业,年龄,你与原告的关系?原告代理人:【如实回答略】法官:被告,你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地。
被告:【如实回答】法官: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业,年龄,你与被告的关系?被告代理人:【如实回答略】法官:现在宣读授权委托书。
【先原告后被告,由陪审员宣读。
】法官:原告,你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法官:被告,你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无异议。
法官:经审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本庭准许参加本案诉讼。
法官:____一案,今天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本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____组成合议庭,由____担任法官,由书记员____任庭审纪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当事人必须依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次序,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以上告知了审判人员的姓名,职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双方当事人听清楚没有。
【法官问原告】原告你听清了吗?原告:听清楚了。
【法官问被告】:被告,听清楚没有。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流程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流程一、立案阶段:1.提交起诉状:当事人对涉及自己权益的争议事实提起诉讼,并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起诉状。
2.签收起诉状: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核实无误后,在起诉状上签收,并给原告一份签收回执。
3.确认受理:法院根据立案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案件进入受理环节。
4.缴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并提供缴纳证明。
二、审前准备阶段:1.审前调解:法院根据案件性质,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可以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2.制定诉讼方案:若调解失败,法院会要求双方当事人制定诉讼方案,包括提出证据、列明事实、陈述理由等。
3.确定证人、鉴定人:如果案件需要证人证言或鉴定意见,法院会通知当事人提供证人或申请鉴定。
4.公示送达:法院将诉讼材料送达给被告,被告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三、开庭审理阶段:1.开庭通知:法院会给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告知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
2.庭前准备:开庭前,法院会组织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查阅案卷材料、准备调查取证工具等。
3.开庭宣告:法院宣布庭审开始,并宣读案号、当事人身份、案件基本事实等。
4.原告陈述:原告通过口头陈述或书面陈述,详细阐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5.被告答辩:被告进行口头或书面答辩,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6.证人出庭并作证:当事人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法院会对证人进行询问,当事人也可以提问证人。
7.鉴定人出庭:如果需要鉴定人出庭提供意见,法院会对鉴定人进行询问,当事人也可以提问鉴定人。
8.议论: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就案件争议进行辩论,法院也会向双方进行追问。
9.陈述结束:当事人对自己的陈述和辩论观点做最后总结,法庭宣布陈述结束。
四、判决阶段:1.审判:法庭搜集并审查相关证据,法官根据法律法规对事实进行分析和判断。
2.宣判:法庭根据审判情况,宣布对案件作出决定,并公正公开地宣布判决结果。
3.判决书的送达:法院制作判决书,并将判决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并告知上诉期限。
民事庭审流程详细民事案件开庭流程及步骤

民事庭审流程详细民事案件开庭流程及步骤民事庭审是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当事人和律师来说,了解庭审流程和步骤非常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民事庭审的流程和步骤,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民事庭审。
一、起诉阶段1. 提起诉讼: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诉讼请求、事实依据、证据等。
2. 立案:法院对原告提交的起诉状进行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将被受理并立案。
3. 传票送达:法院对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到庭参加庭审。
二、开庭准备阶段1. 准备证据: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需准备好各自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2. 申请证人传票:当事人如需证人作证,可向法院提出证人传票申请,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发出传票。
3. 调解准备: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可能会进行调解,当事人需准备好相关调解材料。
三、开庭阶段1. 法院宣布开庭:开庭前,法院会宣布开庭时间和地点,双方当事人和律师需准时到庭。
2. 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法院在开庭时会宣读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争议事实、证据。
3. 调查举证:法庭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举证。
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申请出示证据等。
4. 听取当事人陈述:法庭会依次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的陈述,当事人应按照事实和证据讲述案情。
5. 调查核实:法庭可能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查核实,例如调取相关证据、鉴定、调查等。
6. 证人作证:如有证人出庭作证,法庭会宣读证人证言,并给予双方当事人质询的机会。
7. 辩论:庭审进行到这一步,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可以进行辩论,对对方的主张和证据进行驳斥和反驳。
8. 收集和审查证据:在庭审中,法庭会收集和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评判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9. 结案陈述:开庭的最后,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可以进行结案陈述,总结自己的观点和辩护意见。
四、宣判阶段1. 审议:庭审结束后,法庭进行案件审议,法官综合考虑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进行裁决。
民事案件庭审流程

民事案件庭审流程民事案件庭审是指法院依法对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
庭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通过庭审可以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介绍民事案件庭审的流程。
一、开庭前准备。
1. 法庭准备,庭审前,法庭需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核实当事人身份、准备庭审记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等。
2. 当事人准备,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庭,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好辩护词、证人证言等。
二、庭审程序。
1. 宣布开庭,法官宣布开庭,宣读案号、案由等相关信息。
2. 询问当事人,法官询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确认当事人身份,并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3. 当事人陈述,原告和被告依次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可以陈述事实、举证、申请调取证据等。
4. 证人出庭,如果有证人需要出庭作证,法庭会安排证人出庭作证。
5. 质证,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法官也可以对证据进行质证。
6. 辩论,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法官也可以就案件问题进行质询。
7. 最后陈述,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最后陈述,总结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8. 宣布休庭,法官宣布庭审休庭,安排下次开庭时间。
三、庭审后程序。
1. 法庭调查,法庭对庭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可能需要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或者询问相关人员。
2. 审议期间,法庭对案件进行审议,研究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
3. 宣判,法庭根据审议结果宣布判决结果,当庭宣判或者择期宣判。
4. 发布判决书,法院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并公告判决结果。
以上就是民事案件庭审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庭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需要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准备,配合法院进行庭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庭审流程详细

民事庭审流程详细民事庭审是指处理民事案件时进行的庭审程序。
下面是民事庭审的详细流程及步骤:一、开庭前准备1.法庭布置:法庭会提前安排庭审场所,并布置庭审桌椅、音响设备、法庭旗帜等。
2.准备案卷:法庭工作人员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案卷、诉状、答辩状等。
3.安排庭位:法庭工作人员会安排好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的座位以及书记员、法官等人员的座位。
二、庭审开始1.召唤当事人:法庭工作人员会宣布庭审开始,并要求原告和被告进入法庭。
2.确定身份:法庭工作人员会确认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并记录在案。
3.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法庭工作人员会宣读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
4.确认争议事实和证据:法庭工作人员会要求当事人就争议事实和证据进行确认,并记录在案。
5.盘问当事人:法庭会对原告、被告进行盘问,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
6.确认举证责任:法庭会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应如何提供证据。
7.举证:根据法庭确认的举证责任,原告和被告会按照规定提供希望使用的证据。
8.质证:对双方提供的证据,法庭会进行质证,让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提问和辩论。
9.辩论:原告和被告的代理人会进行辩论,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10.法庭调查:如果有必要,法庭可以进行调查,例如调查现场、听取证人的陈述等。
11.特殊程序:根据具体案件需要,法庭可以采取特殊程序,例如鉴定、勘验等。
三、庭审结束1.结案陈述:在所有证据和辩论结束后,法庭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要陈述的事项。
2.最后陈述:法庭会给双方当事人最后机会进行陈述,双方可以表达自己对庭审程序的看法。
3.法庭裁决:法庭将在庭审结束后宣布裁决,对案件作出判决或审理意见。
4.宣布庭审终结:法庭宣布庭审终结,并告知当事人是否可以上诉、上诉的程序和时限。
以上是民事庭审的详细流程及步骤,庭审的具体程序可能会因地区、案件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会保证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庭审程序的进行。
民事庭审流程详细(民事案件开庭流程及步骤)

民事庭审流程详细(民事案件开庭流程及步骤)
民事诉讼的庭审楼层流程,主要分为这7步,依次类推:
1、法官先查明当事人是不是全部都到庭了(原告没来按撤诉处理,被告不来可以缺席判决),然后宣布法庭纪律。
2、法官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的身份登各种信息,宣布案由(就是这是个什么性质的案子)、审判人员名单、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的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就是调查案件事实
A、先原告宣读起诉状的诉讼请求(这个在庭上也可以变更)、事实和理由,然后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就是反驳)
B、然后原告举证,被告质证原告的证据(主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C、被告举证,原告质证被告的证据(同上)
4、审判长(就是坐在最上面最中间的那个法官)长进行案件争议焦点的总结。
法官会问当事人一些问题,问的问题代表了法官的审判思路和关注点,一定要认真回答。
5、法庭辩论:当事人针对案件焦点核心、及双方的证据、法官问的问题辩论。
辩论可以有好几轮,最后各自说个结论,也可以庭后提交辩论意见(一般是5日)
6、原告最后陈述,被告最后陈述。
就是各自对案件的总体大结论,如果你没有什么可说的,原告可以说坚持诉讼请求和质证意见,被告可以说坚持答辩意见和质证意见。
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一、开庭准备1.组成庭审小组:一审庭审一般由一名审判员负责主持,并可以配备合议庭成员。
2.双方当事人出庭:法院会在庭审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到庭参加庭审。
3.庭审材料准备:法院会准备好庭审材料,包括原告起诉状、被告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二、宣布开庭1.法院宣布开庭:法院会按照规定时间宣布开庭,此时所有当事人和观察员应当进入法庭。
2.法庭秩序确认:法官会指定人员确认法庭秩序,就庭纪律等进行交代。
三、举证质证1.各方质证:原告可以先进行质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证人证言、书面证据等;被告随后也可以进行质证。
2.主审法官的询问:主审法官会根据当事人的质证内容,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解释。
3.对证据的争议:如果对证据的真实性或适用性存在争议,法官会进行判断并允许当事人进行辩论。
四、辩论阶段1.原告辩论:原告在举证质证阶段结束后,可以对被告的辩论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解释。
2.被告辩论:被告在原告辩论结束后,可以对原告的辩论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解释。
五、法官询问1.法官询问原告、被告:庭审过程中,法官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目的是为了澄清案件的事实。
2.法官对证人、鉴定人的询问:如果案件需要听取证人证言或鉴定人意见,法官会对其进行询问。
六、宣读结案意见1.关于案件的结论:庭审结束后,法官会对案件进行审议,并最终宣读对案件的结论,即判决。
2.正式宣布休庭:一审庭审结束后,法院会宣布休庭,并制作庭审笔录。
以上是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的大致步骤,具体的庭审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与法官保持良好的沟通,按照庭审规定合理发表意见,以确保庭审的公正、公正和公正。
民事诉讼庭审流程

民事诉讼庭审流程一、诉讼程序1.起诉:起诉是诉讼程序的开始,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起诉状、证据和相关费用。
2.受理:法院受理起诉后,会进行立案登记,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给原告,同时将副本提供给被告。
3.被告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并附上相关证据。
4.庭前准备:法院会对起诉状、答辩状和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如果需要补充材料,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及时提供。
5.开庭审理: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安排庭审时间,并将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是诉讼主体的辩论和质证的主要环节。
6.审判:庭审结束后,法院会进行合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判决书或裁定书。
二、庭审准备1.准备辩护材料:被告方应准备答辩状和相关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等。
2.取证准备:当事人应根据诉讼需要,在庭前准备阶段、开庭前或庭审中申请法院传讯证人、鉴定,或提供其他证据材料。
三、庭审过程1.庭审组成:庭审应由合议庭或单独法官组成。
合议庭一般由三名审判员组成。
2.庭审公开: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庭审是公开进行的,任何人都可以旁听。
但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的案件中,法院可以决定不公开庭审。
3.庭审方式:庭审中,原告方先进行陈述,被告方进行答辩,双方进行质证、辩论等。
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并酌情采纳当事人的请求和辩护意见。
4.庭审记录:法庭会有书记员记录庭审过程,并制作庭审笔录。
5.闭庭审议:庭审结束后,法院会进行闭庭审议,商讨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并合议达成裁判意见。
6.宣判:法院根据庭审结果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或裁定,并当庭宣布。
四、庭审结果1.判决书或裁定书:法院根据庭审结果,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并当庭宣布。
判决书或裁定书是法院对案件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2.上诉: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满意,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3.强制执行:如果判决或裁定确定了对方应承担义务,但对方未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强制其履行相应的义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事案件庭审程序第一章庭前准备(书记员)第二章庭审第7条审判长宣布开庭: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二审案件为第152条第1款)的规定,今天公开(不公开)审理原告(或上诉人) 与被告(或被上诉人) 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应说明理由)。
第一节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第8条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住所地;是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单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被告 (或被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
第9条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原告或上诉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被告(或被上诉人) 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对原、被告(或上诉人、被上诉人)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后,审判长宣布: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第10条被告(或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审判应宣布:被告(或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 XXX*经本院*年*月*日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庭依法决定缺席审理。
第二节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第11条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由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 XXX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 、XXX参加合议,书记员XXX担任记录。
会计师(工程师、翻译)XXX接受本院委托担任本案的鉴定人(勘验人、翻译)。
第三节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第12条审判长:现在告知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如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但申请回避应当说明具体的理由。
2、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0条、第125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陈述的事实和主张,经审判长许可,可以提供新的证据。
3、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可以申请重新调查、勘验和鉴定。
4、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0条、第127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对对方的主张提出自己的看法,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主张,以及对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辩论。
在案件审理直至宣判前,当事人都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
5、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反诉的权利;上诉人有放弃、变更、增加上诉请求的权利,对方当事人有进行答辩反驳的权利。
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反诉,上诉人增加、变更上诉请求,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6、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法庭辩论结束后,当事人可以向法庭陈述对案件处理的最后意见。
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自觉履行下列诉讼义务:1、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秩序,听从审判长指挥;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4、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歪曲事实,提供虚假证据,不得伪造证据。
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13条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原告(或上诉人)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被告(或被上诉人) 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 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长应要求当事人陈述申请回避的理由,然后宣布:由于本案当事人XXX对合议庭成员XXX 或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XXX提出回避申请的,现在休庭,待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后继续开庭。
作出决定后继续开庭,由审判长宣布决定:1、(对审判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提出回避的)审判长:⑴ XXX申请本案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 XXX回避,经审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不予准许;或⑵XXX 申请XXX回避,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回避申请予以准许,本案更换书记员(或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另行择期开庭。
2、(当事人对审判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长:⑴XXX申请本案合议庭成员XXX回避,经本院院长(或本院审判委员会)(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是否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不予准许;⑵XXX申请合议庭成员XXX回避,经本院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予以准许。
第14条当事人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不影响案件的开庭。
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第四节法庭调查(法官2)第15条审判长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本合议庭认为应当调查的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
第16条当事人陈述。
一由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询问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二由被告(或被上诉人)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作答辩,询问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三由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陈述(或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询问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第17条当事人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上诉请求),审判长应询问被告(被上诉人);原告(上诉人)提出XXX(陈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或上诉请求),对其原来的诉讼(上诉)请求作了增加(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上诉人)增加(变更)的诉讼请求你方可以要求当审理,也可以要求在15天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
被告(被上诉人)是否同意当庭审理?若被告(被上诉人)不同意当庭审理,审判长应宣布:由于原告(上诉人)XXX 增加(或变更)诉讼(上诉),请求被告(被上诉人) XXX要求在答辩期内答辩,本案将延审理(或当庭宣布下一次开庭日期),现在休庭。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审判长应宣布对该部分请求将在庭后进行调解,庭审时不予审理。
第18条审判长告知当事人举证程序和要求:现在进行庭审举证和质证,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二举证时应向法庭及对方当事人提交自己一方的证据复印件,书记应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庭核对,物证要提供原物,原物确实无法提供的,要说明原物存放的地点。
三出示和宣读证据时,应向法庭陈述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和证据的基本内容,说明提供该份或该组证据的目的,要证明什么问题四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对该证据的取得是否合法提出意见,同时,应明确提出该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对方的主张。
反驳对方的意见应说明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据。
五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不作肯定或否定的表态,视为对该证据无异议。
对质证意见的辩解也要求明确作出同意或者反对的表态,否则视为无异议。
六对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另一方质证时可以就相关问题提问,但提问须经审判长许可。
第19条审判长归纳举证范围。
对一审案件审判长应告知原告按诉讼请求的各项内容分别举证。
对二审案件审判长应宣布对原审判决已确认,双方当事人亦无争议的事实,法庭不作重复调查,当事人不再进行举证和质证。
审判长归纳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询问双方当事人有无异议,无异议的记录在案。
对有争议的事实,要求当事人逐项举证和质证。
第20条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先由原告(上诉人)对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交证据,由被告(被上诉人)进行质证。
由被告(被上诉人)提交反驳原告(上诉人)诉讼(上诉)请求的证据,原告(上诉人)质证。
由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举证,由XXX 质证。
当事人举证完毕后,如发现一方或双方对自己的某些主张没有举证,审判长应告知:原告(上诉人)或被告(被上诉人)主张XXX,应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
若当事人对某些主张不能当庭举证,确有理由的,审判长应宣布:原告(上诉人)XXX或被告(被上诉人)所述关于XXX的证据,应在庭审后*日内向法庭提交,并在下次开庭时进行质证。
逾期不提交,视为不能举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21条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出庭作证应由当事人在庭审前或者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一传证人 XXX出庭;二要求证人向法庭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询问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住所地、与当事人的关系。
三向证人宣布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0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要如实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不得作虚假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人依法作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任何对证人作证进行打击报复。
四证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
五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分别向证人发问。
六合议庭成员向证人提问。
七证人退庭。
证人确在困难不能出庭的,由提供证人的当事人向法庭宣读证人的书面证言,对方当事人进行质证。
第22条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出庭作证。
一传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出庭。
二要求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询问鉴定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住所地、与当事人的关系。
三法庭宣读委托鉴定(勘验、翻译)书。
四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宣读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翻译文本),并作说明。
五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分别向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提问。
六合议庭成员向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提问。
七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