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发表时间:2018-05-29T15:09:13.520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2期作者:赵海洋[导读] 研发新技术, 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处理工作, 这样在改进城市环境质量同时, 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安达市环保局摘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带动了建筑业的蓬勃发展,由此带来的建筑垃圾逐渐增多。目前我国对于建筑垃圾多采用简单填埋和焚烧的方式,这不仅浪费了资源,还污染了环境。如何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建筑垃圾资源化成为解决建筑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一种有效途径本文就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及对策进行简要分析,仅供学习和参考。

关键词:城市建筑垃圾;处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和排出量也在快速增长,如何处理和利用这些建筑垃圾已经成为人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建筑垃圾资源化成为解决建筑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一种有效途径。如何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一、城市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分析与西方国家相比在垃圾处理方面我国起步较晚, 对于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能力十分薄弱, 造成过去一段时期城市建筑垃圾大量的堆积。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背景下, 我国在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然而, 现实情况是, 目前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 依旧采用简单填埋或者是露天堆放等方式, 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而且给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尤其是建筑垃圾大量堆积给土壤结构造成巨大破坏, 以至于出现地表沉降问题。除此之外, 建筑用胶、油漆以及涂料等建筑垃圾均属于高分子聚合物, 这些高分子聚合物难以进行有效的生物分解, 其中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原色, 如果简单的采取掩埋方式处理这些建筑垃圾, 将会直接污染地下水, 最终不仅威胁了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二、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分析(一)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发展与城市化建设进程的推进, 不断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 换言之, 我国的城市建筑垃圾出现时间并不长。为此, 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成熟, 甚至存在许多的漏洞。就目前的城市建筑垃圾的法律法规来看, 其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局限于预防, 仅仅简单的制定了禁止建筑单位的建筑垃圾给城市环境造成污染的规定, 还未构建针对于城市垃圾管理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与此同时, 由于各个省市与地区发展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对于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所采用的方式各有不同, 无法为城市建筑垃圾的堆放、回收以及循环利用等提供重要法律保障。(二)缺乏完善的市场运作机制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可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 其中, 构建建筑垃圾管理市场是一种最为常见且最为环保的方式, 然而, 从现阶段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来看, 许多城市都忽视建立起建筑垃圾管理市场, 虽然部分城市有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管理市场, 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 使得政企不分以及不公平竞争等现象频频发生。与此同时, 大多数企垃圾处理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忽视采用先进的技术, 难以保障建筑垃圾的处理质量。不仅如此, 我国目前未构建起针对于建筑垃圾处理的完整产业链, 以至于无法实现对建筑垃圾全面彻底的处理。(三)建筑垃圾处理的意识淡薄众所周知, 城市建筑垃圾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更会影响城市的市容, 对于这一点人们有深刻的认识。然而, 人们对建筑垃圾处理的意识依旧十分的淡薄, 造成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得不到落实。与此同时, 由于未能够从思想层面上提高对建筑垃圾处理的重视, 造成有关政府部门忽视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理的投入。然而, 实际上建筑垃圾的各个环节要以充足的资金作为重要支持, 政府的大力扶持是保障建筑垃圾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否则, 单纯的依靠民间企业无法保障建筑垃圾工作的实施, 不仅会挫伤企业对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处理的积极性, 而且加大了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难度。

三、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的对策分析(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与法律法规体系建筑垃圾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管理机制, 为此, 环卫等部门要全面的分析现阶段城市建筑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 并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明确各个人员的职责, 强化对市场的监管, 采用有效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确保建筑垃圾处理工作落实到位, 并且为建筑垃圾的处理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二)提升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建筑垃圾处理意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的重要途径, 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与政府部门提高对建筑垃圾处理的重视, 一方面, 施工企业要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建筑垃圾, 实现对部门材料的循环利用。与此同时, 施工企业要认识到建筑垃圾对城市发展的危害性。另一方面, 政府部门要增强处理建筑垃圾的意识, 认识到建筑垃圾的危害性, 并且用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理进度与状况的关注,加大环保教育的宣传力度, 切实的履行政府职能, 积极开展垃圾处理工作, 从而促使城市建筑垃圾现状得到改善。(三)加大资金的扶持力度通过加强对建筑垃圾有效的处理, 可以达到变废为宝的效果, 实现对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 而要想实现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 充足的资金与技术是必不可少的。为此, 政府部门要携手科研单位以及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共同研发先进的建筑垃圾处理技术, 实现对城市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发挥自身的力量, 加强对各方面权衡利益以及关系协调, 加大对垃圾处理以及科技研发的资金投入。通过高新技术的应用实现对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 并且构建起统一的市场循环机制, 切实的做好建筑垃圾处理工作, 从而推进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结束语

建筑垃圾会对人体健康与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危害是毋庸置疑的, 只有采取有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建筑垃圾, 才能够在避免破坏与污染环境同时, 减少对资源的浪费[4]。为此, 有关工作人员要树立起建筑垃圾处理意识, 同时, 政府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 研发新技术, 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处理工作, 这样在改进城市环境质量同时, 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参考文献:

建筑垃圾现状及处理办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开发建设、房地产崛起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大力发展等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我们在致力于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时,将注意力投向了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却在无意之中忽略了建筑垃圾。事实上,目前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主要是露天堆放或者简单的填埋,处理方式落后。随着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这种处置方式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污染了土壤、大气、地下水,使得环境问题更为突出。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与相应配套政策支持,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非常低,再利用率还不足5%,而发达国家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率超过90%。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同时,城市建设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压力下对材料的需求急剧增加,回收循环利用建筑垃圾将成为一种趋势。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也是降低运输和处置成本、节约填埋空间、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必要措施。近年来,我国虽然已经有部分企业涉足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但是企业数量少,力量薄弱,没有合法的建筑垃圾收集与消纳权,企业用地得不到规划许可,缺乏产品质量标准,再生产品的市场认知度低。无论是从经济的角度还是从环保的角度,推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已经刻不容缓。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块、废沥青混凝土块以及施工过程中散落的砂浆、混凝土、碎砖渣、金属和木材等。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相伴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城市建设规模最大的国家,据估计我国每年城市产出垃圾约为60 亿t,

其中建筑垃圾为24 亿t 左右,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40%[3]。每万吨建筑垃圾约占用填埋场 1 亩的土地,不仅大大降低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对生态环境也造成明显影响。面对严峻的建筑垃圾围城局面,如何合理控制建筑垃圾已成为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理论上讲,建筑垃圾产生量不会无限制增长,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将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即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抛物线趋势。目前国内外有不少关于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关系的研究,国内大部分关注环境污染指标(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国外除了关注城市固体废弃物外,还研究了有关家庭生活垃圾产生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等方面内容,但国内外都较少关注数量庞大的建筑垃圾。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处置建筑垃圾的方式一般是送到城市郊外或者农村,露天堆放或者填埋。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建筑垃圾不断增加。有研究显示,过去50年,中国至少生产了300亿立方米的黏土砖制品,未来50年大都将转化为建筑固体废弃物;中国现有500亿平方米建筑,未来100年大都将转化为建筑固体废弃物[4]。根据住建部统计年鉴,2000年,全国总施工面积为160 141万平方米,2009年为588 594万平方米,10年间,年均增长率为7.3%。有研究表明,1 000平方米的建筑施工面积平均产生550吨建筑垃圾。 以湖南省为例,通过调研发现,在省城长沙市仅有两家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生产再生砖的企业。其中一家已经断断续续坚持运作10年,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民族大道维修工程 中铁十六局集团 南宁市民族大道人行地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6年4月12日

一、施工的目标 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南宁市相关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南宁市相关标准,创建一个建筑垃圾的施工环境。 二、运输路线 本工程土方运输路线:起点为民族大道各施工工地出口,终点高新园艺场长巷坡二队的长巷消纳场。 三、编制依据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件》、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南宁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四、土方外运方法 本工程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南宁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运土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加盖板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外运的时间段:按整体工程进度计划从2016年4月12日至8月30日,按市环保及城市管理的要求,按只允许夜间挖运,每天挖运时间段:从前一天下午8:00至第二天早晨6:00,每日工作10个小时。土方及石渣外运量=开挖总量-回填总量=57493.3 m3,(详见附表)计划4个月时间完工,每日挖运量约2000m3,如只按上述时间挖运,单车15m3*7趟/天=105m3,需要约20辆车。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

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保证外运土方运到指定弃土场。 根据南宁市关于防治扬尘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在此次土方外运工作进行的同时,不给周围已形成的环境造成影响,我方将在土方运输过程中作好清扫保洁工作,并由专人负责。为保证车辆运输不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现场南边出入口设置洗车槽, 并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工作,对每辆运土车须经打扫车轮、将运土车箱上两侧土方拍实,盖好车厢盖后方可放行。在渣土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土块、泥块进行清扫,安排专人进行巡视、值班、组织路口交通,并成立保洁人员组织及保洁的设备配置计划。

建筑垃圾处理措施

建筑垃圾处理措施

一、前言 每个行业都会产生各种垃圾,尤其是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为了体现环保施工的新理念,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展示公司施工现场的新风貌,我公司将切实承担起总包职责,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工程目标 1、工程管理目标 1.1文明管理目标:确保市级文明工地,积极配合县上双创工作。 1.2安全管理目标: 1)施工安全管理达标创优, 2)无重大伤亡、机械和火灾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3)无扰乱社会安和污染环境事故; 4)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0.15%以下; 2、环境管理目标 我们将依据环境管理标准,建立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处理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则,合理处理,节能减废,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创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达标现场。 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考虑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等。

3、组织管理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建筑垃圾处理保证体系中,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现场由项目经理挂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协调,下设文明施工管理员专职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等积极配合,同时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三、工作制度 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检查制度。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问题处理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处理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在工地现场入口处,设置现场施工标志牌,标明工程概况,工程负责人建筑面积开竣工日期,施工进度计划,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场容分片包干和负责人管理图及有关安全标志。 四、环保预控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浅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与对策

浅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建筑垃圾产生也随之不断增加。建筑垃圾乱拉乱倒,运输撒漏污染路面等问题也成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以鲁中地区某市为例,2009年产生建筑垃圾约200余万方,2010年约为320余万方,2011年约为350余万方。这些建筑垃圾一部分被运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一部分用于复坑回填利用,但还有相当一部分被堆积在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既影响了市容又污染环境。据调研,其它一些地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现象。因此,加强建筑垃圾科学管理, 促进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有效解决建筑垃圾运输、处理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 据调研,一些地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从其表现形式看,主要为建筑垃圾的偷倒、乱倒、沿途撒漏等违章行为,但从深层次看,则是建筑垃圾管理的权威性和力度不够,管理模式、管理技术、管理思路和源头管理手段等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 (一)管理体制不顺。一些地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市级监督管理在市住建部门,检查考核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

门。有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直接下放到区县,部分区县明确了环卫部门为主管部门,少数区县建筑垃圾管理放在行政执法部门。由于市、区(县)管理主体不一致,管理不顺畅,导致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力度不够,治理效果不明显。 (二)管理手段滞后。建筑垃圾管理缺乏新的行之有效方法和措施,不能对建设工地实施切实有效管理,难以及时掌握收集清运动态,建筑垃圾清运信息得不到准确反映,甚至 造成管理的真空区域,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现象,导致滞后管理、被动管理的局面,致使建筑垃圾乱倒、沿途撒漏、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难以得到有效根治。 (三)处置场地缺乏。建筑垃圾的消纳大多是由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自找出路或委托清运公司和个体户代找受纳场所,这也是导致管理部门难以计划、规划和协调建筑垃圾排放、受纳处理,影响管理效果。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缺乏,促使个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在郊区、农村私设消纳场地,扰乱了建筑垃圾清运市场和管理秩序。由于缺乏建筑垃圾调剂信息平台,供需双方很难得到及时有效地调配,大量的建筑垃圾只得被倾倒在城乡结合部、村镇周边,成了二次污染源。 (四)处理模式单一。大部分建筑垃圾复坑填埋,极少部分用于建筑工地回填,我市还没有一家资源化利用企业把建筑垃圾作为再生资源利用。

6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方案设计(CJJ134_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427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 l34—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8.0.3、8 0.1 3、9.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H月j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 修订汁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Z007]125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 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收集与运输;5.转运调配;6.再生利用;7.回填; 8.填埋;9.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一I'L-;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蓬议.请寄送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 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15弄ll号.邮政编 码:200232j。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 本规范参编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公司 江苏中兴建没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 同济大学 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 秦峰王雷张雪梅张卫东 黄海冷发光赵由才郭树波 许碧君杨德志李露倪道仁

(完整版)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目录 一、前言 (1) 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 三、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1) 四、有效的管理措施 (2) 五、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2) 六、建筑垃圾清运 (4) 七、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6)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一、前言 每个行业都会产生各种垃圾,尤其是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产生的污染相当于汽车排放尾气的两倍!建筑垃圾的带来的危害如此巨大已经得到了各界充分重视。所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多项问题,是个系统工程。 二、工程概况 建筑概况:观山悦小区1#地下车库、3#、4#、5#楼工程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东。建筑面积:1#地下车库7430平方米,3#楼地上34330.52平方米,地下365平方米,4#楼地上4326.66平方米,地下365平方米,5#楼地上2776.16平方米,地下703.55平方米。结构形式:3#、4#楼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9层,5#楼地下1层,地上5层,基础形式为柱下筏板基础。本工程建筑场地类别二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建筑安全等级二级,抗震等级三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质量等级:合格。 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四、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1. 建筑施工垃圾 在施工现场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模板

道路排水工程(含电力管沟工程) 垃 圾 处 理 专 项 方 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施工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日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业清运工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覆盖,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 (3)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 (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2)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t的密封式货车; (3)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罐车。 5、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mm; (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mm; (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 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 (2)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3)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0.01m2,总面积不得超过0.05m2;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 (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6)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

建筑垃圾减量化规划标准-标准全文

CECS XXX:2019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中文标题:建筑垃圾减量化规划标准英文标题:Planning Standard for reduction of construction waste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快推进建筑减量化工作进程,从更加宏观的角度考虑建筑垃圾在减量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18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场地及总体布局、5 设施建设规模及分析、6 设施建设选址及布局、7 黄线管控导则、8 附则。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产业化分会归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北京建筑大学(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邮编,100044邮箱:752123536@https://www.360docs.net/doc/8f10735238.html,)。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大学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中建柏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6) 4 场地及总体布局 (7) 5 设施建设规模及分析 (10) 6 设施建设选址及布局 (12) 7.黄线管控导则 (16) 8.附则 (17) 本规程用词说明 (17) 条文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垃圾行业现状分析报告

建筑垃圾行业现状分析报告 投资管理部 2017年8月1日

目录 一、建筑垃圾的概念 (1) 二、建筑垃圾的来源 (1) 建筑垃圾的来源分类: (1) 三、建筑垃圾处理行业情况 (1) 四、政策情况 (2) 五、商业模式 (3) 一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先进经验 (3) 二“互联网+”应用于建筑垃圾管理 (4) 三引入社会资本实行特许经营 (4) 各项指标: (4) 1、所属行业: (4) 2、主营业务: (4) 3、产品或服务: (4) 4、客户类型: (4) 5、关键资源: (5) 6、销售渠道: (5)

7、收入来源: (5) 六、处理技术与方向 (5) 七、标杆企业 (6) 八、行业痛点与不足 (6) 一土地资源缺,选址要求高 (6) 二市场“卖不好”,企业“吃不饱” (6) 三政策技术不成熟,灰色利益难斩断 (6) 九、未来的趋势与机遇 (7) 一我国建筑垃圾存量 (7) 二政府产业支持 (7) 三“一带一路” (7) 1.需求和供给并存 (7) 2.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能为“一带一路”更好实施保驾护航 (8) 3.应将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纳入“一带一路”基础建设的一部分 (8) 十、我们的建议与想法 (9) 一要完善法规 (9) 二修订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规范 (9) 三明确建筑垃圾再生品使用标准及管理评价规范 (9) 四制定完善的建筑垃圾排放监测监管制度 (9)

五需要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的原则 (10) 六政策扶持 (10)

一、建筑垃圾的概念 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 二、建筑垃圾的来源 建筑垃圾的来源分类: (1)土地开挖:分为表层上和深层上,前者可用于种植,后者主要用于回填、造景等;(2)道路开挖:分为混凝土碎块和沥青混凝土碎块; (3)旧建筑物拆除:分为砖和石头、混凝土、木材、塑料、石膏和灰浆、钢铁和非铁金属等几类; (4)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 三、建筑垃圾处理行业情况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步伐日益加快,建筑垃圾随之增加。数据表明,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已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是第一大城市垃圾源。预计2020年,新建住宅300亿平方米,建筑垃圾至少达500亿吨。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市场非常巨大,但行业开发率是极低的,即使是北京,总的处理情况也只有30%,换句话说,也只有30%“财富”被挖掘。 当前,在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市场化、产业化过程中,尽管可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是从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实践来看,由于我国长期把垃圾处理作为公共事业,政府的扶植配合政策起着关键性作用,多是参与“PPP”融资方式中,今后政府发挥的余地仍然巨大。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已不是主要瓶颈问题,主要症结就在于相关的法制政策保障的引导与落实。因此,在推进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过程中,政府要做好体制机制方面的重要保障。 据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布的资料显示,国外建筑废弃物处置和利用都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行业规范,这对建筑废弃物处置利用行业起到指导监督作用。如美欧日均高度重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标准及各种强制性的使用规范。而我国目前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缺少强制性的严格相关规范,使得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5%远远低于英国的48%、新加坡的63%、香港的80%、日本的95%。若要保证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质量和效果,我国必须制订一系列的标准规范,才能使建筑垃圾资源化过程中每一个技术环节所提供技术依据,得以找到质量的控制点,使之产品有合格、验收的依据。

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技术方案设计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建筑垃圾处理依据 (1) 三、工程概况 (2) 四、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3) 五、施工现场垃圾堆放区块布置图 (4) 六、管理组织架构 (5) 七、管理措施 (5) 八、工作制度 (6) 九、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7) 十、建筑垃圾清运 (9) 十一、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13)

一、编制依据 1、《人民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3、《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4、《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7、《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8、《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 9、《危险废物名录》 10、《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1、《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1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可的决定》 二、建筑垃圾处置依据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其设立依据有: 1、《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

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人民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后,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雅居乐金沙湾健康教育新城项目B0601 地块. 建设单位:雅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监理单位:市宏业金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市雅居乐金沙湾健康教育新城项目B0601工程位于市秀英区西秀镇金沙湾四路与金荣路交汇处西南侧位于金沙湾,处于西岸和盈滨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doc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为体现环保施工的新理念,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展示公司施工现场的新风貌,使工程在施工中和建成后都成为文明工程。我公司将切实承担起总包职责,加强对土建及各专业分包方文明施工的管理,采取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工程概况 xx春天2#、4#、5#、6#、8#、9#楼工程是建设地址位于信阳市鸡公山大道与羚锐大道交口西南角的高层住宅楼。工程总建筑面积78772m2,本工程为一类高层住宅楼,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桩基承台基础,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本工程由信阳悦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新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勘察,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信阳市质监站,安监站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本工程所包含的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由河南五建第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总承包。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完善,具备开工条件。 本工程主要建筑垃圾有基础土方开挖的土方、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二、建筑垃圾处置依据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其设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后,方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建筑垃圾处置措施 1、组织管理

建筑垃圾分类和处理措施.doc

建筑垃圾分类和处理措施 为体现环保施工的新理念,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展示公司施工现场的新风貌,使工程在施工中和建成后都成为文明工程。我公司将切实承担起总包职责,加强对土建及各专业分包方文明施工的管理,采取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所包含的住宅、地下车库由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完善,具备开工条件。 本工程主要建筑垃圾有基础土方开挖的土方、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二、建筑垃圾处置依据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其设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后,方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建筑垃圾处置措施 1、组织管理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建筑垃圾处理保证体系中,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现场由项目经理总负责,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协调,下设文明施工管理员专职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等积极配合,同时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2、工作制度 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检查制度。每半个月组织一次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

政府在城市建筑垃圾处理中的对策与建议 (一)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引及目标 面对政府在城市垃圾处理中的缺位问题,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法规制度、经济政策、日常政务中,可以在此难题处理上发挥巨大优势。不同于以往“先污染后治理”的自伤性发展,也不局限在环保问题,循环经济所形成的是一种以资源为始发点、以再生资源为终点从而代替废物垃圾并由二者围绕产品循环往复的兼顾经济、社会、环境三方的闭环式、极具生态性的模式。所以,要弥补政府的缺位问题,制度、政策、政务、技术、教育等各环节都需要以循环经济为指引,政府工作者及企事业人员应从思想上摒弃固有弊端,以一种开放式、经济型、高效益的理论为指引,这才是解决城市建筑垃圾的关键要穴。在法规制度、经济政策、政务上都要以循环经济的核心3R原则为借鉴加以考量,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发展时刻将利益挂在嘴边,而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的可持续,以期人类与自然和谐共赢。 (二)法规制度从根源上缓解建筑垃圾问题 1.环境保护法上的完善建议 自2015年保护环境随着《环境保护法》出台被列为一项基本国策起,环境问题受到了广泛重视,环保法实施两年来取得了卓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对当下城市垃圾的有效处理造成困扰,所以建议稍作改进。 首先,环境保护规划制度仅规定县级以上政府编制相应规划,但是随着城市发展涌现的城中村、拆迁、道路建设等变化,宏观上进行规划越来越难以满足现今日益精细化的社会要求,所以应以规划制度为原则,出台相应法规对企业、基层组织的责任进行细化,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建筑垃圾问题要求企业、当地基层组织等协力制定符合县级以上城市规划要求以及顺应循环经济理念的建设施工计划。 其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针对建设项目所设定,但是城市建筑垃圾问题多发于建设项目完工后或开始前的拆迁、重建、废弃等,且为避免重复评价,一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多是考核项目本身的属性、地点、方式而忽略项目过程前、进行中、过程后产生的垃圾问题,所以环评制度应将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城市垃圾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新乐市公园建设工程郊野(绿洲)公园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编制: 审批: 施工单位:江西双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3月15日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绿洲公园是我市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占地260亩,施工投资1722.54万元,由九易庄宸设计院规划设计。工程内容:绿洲公园总图工程(北入口、园路、健身广场、入口景石、围树凳、渗透塘、铁艺大门、休闲广场、凉亭、茅草亭、小品布置)、绿化工程、廊架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管理房及公共卫生间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主要建筑垃圾为旧建筑的拆除、清表垃圾、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 三、有效的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避免采用混合收集,减小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2、提高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建筑垃圾分配现场的施工人员分拣,提高可以回收的资源。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垃圾处理采用填埋、焚烧、分类循环利用等; 4、提高建设工作者的环境意识;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性;

5、施工现场配备一名工人专门负责垃圾的管理,将垃圾类别的标志牌尽量做到清晰易识别,项目负责人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争取切实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观念,保护好现场的环境。 四、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在施工现场中,施工人员大多数以民工为主,他们普遍素质不高,施工技术水平偏低,这对现场的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将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在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因建筑施工质量返工引起的垃圾量比例较大,而且造成材料浪费。施工技术人员应该尽可能的应用总结出来的办法,把施工质量隐患防范于未然。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五、建筑垃圾清运 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

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枣庄市人民政府令 第126号 《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伟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枣庄市城市规划区内(包括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和枣庄高新区)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其他区(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筑垃圾(以下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开挖渣土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建筑垃圾的处置规划,对建筑垃圾处置活动实施统一管理; 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 负责研究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建筑垃圾的日常处置工作; 负责建筑垃圾管理的其他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新城区和光明大道的建筑垃圾日常管理,也可以直接查处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和枣庄高新区内的各类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财政、物价、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政府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积极进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开发。 第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抛撒或者处置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第七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在开工前15日内,按照管辖范围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产生建筑垃圾的数量、种类,与符合建筑垃圾运输条件和资质要求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参与营运车辆的相关资料;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自行安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31927

目录 1、编制依据 (2) 2、工程概况 (2) 2.1项目概况 (2) 2.2.编制目的 (2) 3、建筑垃圾定义及分类 (3) 3.1建筑垃圾定义 (3) 3.2建筑垃圾分类 (3) 4、建筑垃圾减量管控措施 (3) 4.1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3) 4.2责任制考核 (5) 4.3建筑垃圾管理措施 (5) 5、建筑垃圾清运 (6) 5.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 (6) 5.2建筑垃圾运输审核 (6) 5.3建筑垃圾运输要求 (6) 6、建筑垃圾收尾 (8)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3《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1.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5《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6《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7《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8《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10《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1.11《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1.12《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 1.1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1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16《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1.17《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1.18设计文件及图纸。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2.2.编制目的 近年,随着社会和谐发展,人的环境意识、政府的环境标准逐步提高。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郑州市市民的身体健康,郑州市政府大力开展扬尘治理整治工作。项目部积极响应政府工作,严格执行6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为有效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结合本项目的实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各类建筑工地、旧房改造、拆迁非常的多,据初步统计较大项目就有100个,一些抢修、抢险、店铺装修等更是难以计数,相应的给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下面根据我区建筑垃圾处理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作汇报。 一、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 因我区处于发展阶段,建筑工地、旧房改造、拆迁非常的多,相应的,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也空前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其数量已经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量约180万方。再生利用的方式有建筑房屋基坑回填、市政绿化用土、路基回填、排危回填等,用量约50万方,运往郊外龙头寺弃土场进行埋弃约100万方,另外,部分的建筑垃圾被施工单位沿着空地,河、湖边、山间隐蔽处等违规倾倒约30万方,或是进行掩埋,不仅破坏环境美感,而且影响市容市貌、危害人类健康,造成土壤和地下水及大气污染。因此,采取科学的手段处置和利用建筑垃已经刻不容缓。 二、建筑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1)规范处理建筑垃圾的意识较为淡薄。部分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装修单位及从业人员尚未形成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少数施工单位人员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危

害认识不足,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增加了执法管理难度。 (2)是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对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主要依靠执法队员不间断巡查来发现违法行为,往往是事后发现,导致整治的人力物力投入较大。 (3)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化水平不高。绝大部分依然是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虽然有的地方采取分类垃圾箱,但利用程度不高。 (4)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由于我区建筑垃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缺乏新技术,新工艺开发能力。各种处理设备落后,导致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处理就直接运往弃土场简单填理的方式进行处理,既浪费资源,增加成本,又染环境。 (5)施工管理、施工工艺技术的落后是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的主要原因。由于采用落后的建筑材料,采用纯于工操作,必然造成材料的损坏和浪费;另外管理不善,施工人员素质不高,也是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的主要原因。 (6)缺乏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推动机制。建筑垃圾治理的产业化建设没有跟上时代步伐,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产业链不够完善,建筑垃圾治理的价格体系没理顺,缺乏有利于扶持建筑垃圾治理产业化的优惠政策。 (7)企业单位的管理者和现场施人员环保意识参差不齐,观念落,环保意识淡薄。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一、前言 每个行业都会产生各种垃圾,尤其是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产生的污染相当于汽车排放尾气的两倍!建筑垃圾的带来的危害如此巨大,已经得到了各界充分重视。所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多项问题。 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其设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 合肥市寿春中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1. 建筑施工垃圾:在施工现场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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