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及特点比较分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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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4200字

《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4200字

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目录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 (1)1国内研究现状 (1)1.1有关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研究 (1)1.2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的研究 (1)1.3 有关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研究 (2)2国外研究现状 (2)2.1有关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研究 (2)2.2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的研究 (3)2.3 有关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研究 (3)3简要述评 (3)参考文献 (4)1国内研究现状在社区矫正制度引入我国后,学术界众多学者纷纷从不同的理论角度出发,以社区矫正为研究对象,开展了众多研究。

基于社区矫正本身非监禁性、社会性的特点,这就需要政府寻求社会力量辅助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因此国内学者针对这方面展开了研究讨论。

社区矫正作为公共服务的一种,有多种供给模式,学者对不同模式展开研究,尤其是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伴随着各地政府纷纷进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尝试,国内学者正将目光转移到这方面。

1.1有关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研究社会力量是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组成部分,这一点不置可否。

针对社会力量是否对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学术界看法不尽相同。

高贞、陈志海(2016)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对社会力量的帮助指导在开展帮扶矫正工作中十分重要,但相对于专业执法队伍,社会力量只是辅助角色,最终矫正效果只能作为参考[1];刘崇亮(2012)认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力量较为分散,需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和社会力量合作,对社区矫正进行管理[2];李雪萍、李冬妮(2017)认为社区矫正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在这个过程中应当要有社会力量的支持以及广泛投入,如果仅仅依靠行政机关人员单薄的力量,想要达到目标效果的难度会比较大。

只有通过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地利用社会主体的优势,才能全面提高社区矫正的整体教育帮扶质量和效果,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有效进行[3]。

1.2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的研究首先,政府购买服务这一概念要如何定义。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问题分析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问题分析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问题分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一种方式,通过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政府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在实践过程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面临着诸多法律问题,涉及到政府采购、合同法、财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本文将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问题出发,进行分析探讨。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依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政府采购法》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法律依据,其目的在于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健康、有序和持续发展。

《政府采购法》规定了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采购程序、采购方式、交易方式、合同履行等内容,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程序问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程序问题是指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时可能存在程序不规范的情况,例如未进行公开招标,未严格执行资格预审等。

对此,应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程序管理制度,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程序合法合规。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合同问题主要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方面。

根据《合同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应当依法签订合同,且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合同可能存在签订不规范、履行不到位、变更不合理等情况。

对此,应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合法合规,维护政府和服务商的合法权益。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问题是指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支出资金是否合理、使用是否规范。

根据《财政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支出应当依法合理,且应当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使用规范。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一个文献述评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一个文献述评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一个文献述评常晋;刘明慧【摘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理论体系构建和应用研究,适时地对相关研究进行梳理是十分必要的.本文系统收集与整理了国内外相关文献,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范围、方式、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实践五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释和评析,并提出了未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的方向.【期刊名称】《地方财政研究》【年(卷),期】2016(000)005【总页数】7页(P87-93)【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文献述评【作者】常晋;刘明慧【作者单位】山东科技大学,济南250031;东北财经大学,大连11602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内容提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理论体系构建和应用研究,适时地对相关研究进行梳理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系统收集与整理了国内外相关文献,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范围、方式、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实践五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释和评析,并提出了未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的方向。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起源于上海,此后广东省、北京市、无锡市、深圳市、天津市等地方政府相继开展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探索和实践,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制度。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这一部分专门论述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2014年4月1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学术界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的研究掀起了新的高潮。

(一)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1.国内研究进展李慷(2001)、贾康(2014)等明确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起因是为了履行服务社会公众的职能。

中外政府改革比较:新公共管理

中外政府改革比较:新公共管理

市场化改革的优势

1.市场化方案实现了公共职能与市场机制 的有机结合,提高了市场竞争活力。
2.市场化方案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和精简 政府机构。 3.市场化方案有利于效率的提高。 4.民营化有利于降低公用事业运作的成本。





5.公共服务市场化有利于激活民间资本的 参与,扩展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减轻了财 政补贴压力 6.市场化方案能扩大民主参与,促进民主 程度的提高。 对于我国来说,市场化还有利于地方分权、 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中央与地方关系新格 局的形成。

公民宪章运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审视公共服 务的机会 案例: 公路管理部门服务承诺:高速公路上每隔 1500米设立一部应急电话,每隔100米设立 一个应急电话的方向指示牌。所有应急电 话每4周测试一次,最长每8周清洁一次。 电话出故障尽快处理,最长不超过4小时。


美国:克林顿政府时期建立“顾客驱动的 政府”(customer-driven)改革,政府部 门普遍实施顾客满意度调查,设定“顾客 服务标准”,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行为活动 实践形态 绩效成果
当代西方国家政府改革: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场行政改革之风席 卷全球,开启了“行政改革的时代”。 英国的下一步行动方案(the next steps) 美国的政府再造(reinventing government) 加拿大的公共服务两千计划(public service 2000) 欧洲共同体成员国倡导的公共服务革新(OECD) 新西兰的财政与人事改革 澳大利亚的财政管理改进计划


鼓励民间资本采取联合、联营、集资和入 股等合作方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采用项 目分割的方式,降低民间资本进入的门槛

从“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分析和对策

从“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分析和对策

从“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分析和对策作者:侯霁桐来源:《青年与社会》2015年第17期【摘要】理论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并且不断发展。

梳理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发展,发现对其理论的质疑、扬弃的过程可以为行政实践提供一定理论基础和未来趋势发展的启示,这也是一种新的研究分析框架。

【关键词】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新公共服务目前对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通常采用的理论有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治理理论、政府经济学等方向,而很少涉及新公共服务理论。

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现状和问题的描述通常是源于实证研究,而根据实际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缺乏规律性梳理和相应的理论支持。

从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变化的梳理为相应对策的提出提供了理论支持。

而对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进行单纯对比研究和转型研究较多,缺乏对理论实践的探讨,或只是放在大的政府改革方向来探讨。

选取当今较为热门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来进行理论实践的探讨能充分体现出理论指导实践并源于实践的理念。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现存问题(一)行政主体多元化引发行政主体合法性问题。

新公共管理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让私营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私营部门作为行政主体很难取得公众合法性认同,我国针对社会组织的立法并不健全,也没有专门针对社会组织的监管网络,很多社会组织又缺乏自律,因而时常发生社会组织违规从事非法活动的事件;政府在选择承担提供公共服务承担主体时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定主体的准入,因此产生寻租、腐败等行为;多元化行政主体之间的竞争可能会降低政府的合法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可以提高公共部门的经济效率,但是如果政府和私营企业一样一味追求经济效率,就会使其逐步失去公共性身份,而丧失其合法性。

(二)行政责任缺失问题。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不够规范,以政府部门内部监督为主,政府责任存在缺失;社会组织多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主要靠人们的觉悟、爱心和人道主义精神推动发展,需要大量参与者的无私奉献精神。

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几个问题

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几个问题
加强公众参与和反馈
通过加强公众参与和反馈,及时了解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期望和需求, 不断完善服务质量和提高满意度。
04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管与评估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管问题
缺乏统一规范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导致各 地区、各部门在购买服务时存在差异。
信息不对称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容易导致服务质量 不符合预期或存在腐败现象。
要点一
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宣传力 度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目的、意义 等,提高公众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要点二
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开招 标制度
公开招标是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 手段,应推广使用。
THANKS
感谢观看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
分类
根据购买方式的不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可以分为竞争性购买和非竞争性购买。 竞争性购买是指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 行购买;非竞争性购买是指通过直接委托、定向委托等方式进行购买。
特点
竞争性购买具有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节约成本等优点,但也可能存在信息不对 称、合同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优点,但也可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充分、竞争不足等问题。
资源浪费
由于缺乏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时往往会出现资源浪费的现象,如设备闲置、人力 成本高等。
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问题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标准不统一, 往往会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不能满 足公众的多样化需求。
VS
服务满意度低
由于服务质量不稳定,公众对公共服务的 满意度往往较低,甚至会产生不满情绪。

浅析国外公共服务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浅析国外公共服务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浅析国外公共服务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作者:陈建波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2014年第02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政府要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

这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公共服务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背景下,积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不断提高我国公共服务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创新公共服务理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兴起了新公共管理运动。

目前,这场改革运动仍然方兴未艾,并逐步扩张到一些发展中国家。

实际上,影响西方公共服务的理论有很多,主要有:(一)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在公共服务领域,正是因为政府包揽所有社会公共服务,因而造成了重复投资、盲目建设,增加服务成本,降低服务质量等一系列问题。

要改变这种情况:一是可以把一些私人部门能完成的事务交出去;二是在政府部门内部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对公共服务垄断。

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的良性互动与优势互补。

(二)公共物品多元供给理论该理论认为,政府应该提供最广泛意义上的公共物品,但是政府更应该提供公民能够表达其价值观的舞台,在全社会形成公共利益观念。

按照美国学者萨瓦斯的观点,公共服务的生产者直接或间接向消费者提供服务,而服务提供者则指派生产者向消费者、指派消费者向生产者或选择服务的生产者。

提供者不等于生产者,两者可以为一,也可以分离。

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来“生产服务”并由政府购买,是政府履行服务职能的更加有效的方式。

(三)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福利也可以由公共部门、盈利组织、非盈利组织、家庭和社区共同负担,政府角色转变为福利服务的规范者、福利服务的购买者、物品管理的仲裁者以及促进其他部门从事服务供给等。

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购买服务的经验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购买服务的经验启示
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责任
通过“购买服务”这一制度安排,把一些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办,有利于政府责任的分解和下放,但并不是简单地简政放权,也并不是要弱化政府的管理和责任。西方发达国家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实现了政府职能从“划桨”向“掌舵”的转变,他们把管理和具体操作区分开来,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决策而不是执行决策,政府由传统的服务生产者变为服务委托者,政府是制度的设计者、经费的支付者、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者,还是购买对象——社会组织的积极培育者。应该说,在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合法性、正当性、实施效果等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政府的角色定位更加合理化,管理手段日趋多样化,服务内容愈加明细化。因此,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并不是政府责任的转移,而是把公共服务的具体生产过程让渡给社会组织,政府所要做的是制定和监督提供服务的标准和质量,详细设计采购合同,协调发挥好社会组织的作用。这就给政府管理和服务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全面正确履行好自身职能,明确和细化责任,加强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切实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确立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
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方面是伙伴关系,两者不能互相替代,但可以互补短长,弥补对方的缺陷。西方发达国家各类社会机构都可能成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这些机构通常被称为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或私营部门,我们统称为社会组织。实践证明,政府不是万能的,不应包揽所有事务,政府可以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这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公认的发展趋势。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加深,形成了制度化、模式化和常态化,合作领域几乎涵盖政府所有的服务项目,这样既节约了成本,又提高了服务效率,满足了公众的多元需求。当前,为了有效缓解不断扩大的社会需求,以及公共服务开支的急速膨胀与政府服务低效之间的矛盾,我国要积极确立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切实转变观念,改变传统的一元治理思想,树立社会多元治理的理念,通过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建立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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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公共服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从国外引进的制度, 务供给方式的创新。近年来, 我国政府不断推进政府购买 公共服务的工作, 先后出台了 《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 (财综 〔2014〕 87 号) 《政府购买 服务管理办法 (暂行) 》 等文件, 加大了对社会组织承接政 府服务的支持力度,促进了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 展。 但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 在 购买的领域 、范围和效果等方面上还存在一定问题 。因 此, 本文将通过对国外公共服务的购买范围 、 特点以及发 展趋势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 提借鉴。 我国于 20 世纪 90 年代引进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 度, 在 21 世纪以来得到快速发展。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主要通过合同 、 直接资助等方式实施, 适用于社区管理、 城 市环境卫生、 养老助残、 教育培训、 医疗卫生、 就业等领域。 总体来说, 这种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减轻了政府负担、 节约了 行政成本、提高了服务绩效、满足了公众的异质性服务需 求。 但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仍属于探索阶段, 存在购买范 围不明确、 层次不齐全, 购买模式竞争性不足, 监督评估机 制不健全, 法律法规不完善, 市场发育不成熟、 公民组织不 发达等问题。 因此, 需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政府购买公共服 务的相关经验, 促进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
二、 国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及特点
) 美国 (一 1.购买范围广、 类型多。美国是强调市场竞争的国家, 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通过购买的方式, 交由市场和社会提 供。据萨瓦斯计算, 在美国至少有 200 种服务是由承包商 提供的, 主要包括行政 (收费、 传递、 传票等 ) 、 建筑物维护、 资料处理 、 医院保健与紧急救助 、 废弃物清理与处理 、 街 道与桥梁维护 、 交通及捷运 、 车辆违规拖吊等 。在州政府 层面, 外包的公共服务项目至少包括: 运输、 行政事务和一 般服务 、 教养感化 、 社会服务 、 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 、 精神 健康和发育迟缓 、 青少年康复 、 卫生 、 高等教育 、 公园和娱 乐、 教育、 劳工服务、 公共安全和州警察、 国库。例如, 加利 福尼亚的拉米兰达市, 该市拥有 41000 万居民, 却只有 55 名政府雇员,原因是政府将 60 多项公共服务都外包了出 去。 在联邦政府层面, 公共服务购买的范围更加广泛, 政府 在国防 、 能源 、 航空航天 、 环境 、 农业 、 医疗卫生 、 社会服务 以及辅助性服务等领域都尝试采用了合同外包的方式。 2.对 “ 政府固有职能 ” 的突破 。 理论上, “ 政府固有职 能” (inherently governmental functions)是美国区分公 共服务是否能进行购买的标准。 美国将政府职能大致分为 两 种 : 政 府 固 有 职 能 和 商 业 职 能 (Commercial Func- tions ) 。政府固有职能只能由联邦政府官员行使, 不能委 托给私人组织。 例如: 政府通过合同、 政策、 规章、 命令采取 行动; 军事外交行动、 民事刑事诉讼程序等。但是实践中, 美国公共服务职能向私人外包已经突破了上述界限, 开始
一、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特点及意义
)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支付方式的转变 (一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通过改变政府财政支付的 方式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创新, 是一种政府治理工具。国 际上,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生产 方补助, 另一种是消费方补助。生产方补助是指政府通过 向公共服务承接者提供资金 、 实物等支持, 再由服务承接 者将服务提供给受益公众的方式。包括合同制、 直接拨款 资助、 税收优惠、 贷款优惠等。 消费方补助是指政府将某种 方式的支付或者报销直接提供给受益公众, 如凭单制。 (二 )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行政成本节约方式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最直接的原因是政府财政危机。 20 世纪 70 年代西方国家政府职能急剧扩张导致财政赤字, 不得不寻求变革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变了政府为所有 公务人员以及机构运行买单的方式,转为向第三方服务 承接者进行资金支付,并由第三方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 服务。 一方面, 这种方式通过市场机制和竞争手段选择价 低质优的服务承接者,由其向公众提供更为专业的公共 服务, 提高了供给绩效; 另一方面, 政府转移公共服务后, 可以通过削减职位, 精简政府机构人员, 减少对机构运行 和公务人员的维持成本。美国洛杉矶县审计局对该县 651 个承包合同进行审查后发现, 承包总额达 1.82 亿美元, 与 以前政府内部机构提供所需的 2.68 亿美元成本相比, 节 省了 8600 万美元, 即合同承包可以节约 32%的成本, 其中 包括政府职位削减所节约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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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第 368 期 2015 年第 2 期
(也称为核心职能) 和公民权利的纵 向政府固有职能领域 深领域发展。 不管是否涉及政府核心职能。 基本上, 美国所 有的公共服务项目都有被外包出去的案例, 例如, 1991 年 联邦审计总署对运输部、 能源部和环保总署的外包合同进 行了评审, 结果发现在随机抽取的 108 个合同中, 有 28 个 其承包者所执行的合同本质上就是法律和政策规定政府 应当履行的固有职能, 其中包括撰写证词 、 决定是否进行 忠诚调查、 制定各种政策等。 由此可以看出, 美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十分广 泛, 基本覆盖了行政 、 法律 、 交通 、 医疗 、 教育 、 娱乐 、 卫生 、 安全、 维护等各方面, 节省了政府机构的运作成本, 并满足 了社会公众在不同方面的异质性公共服务需求。 (二 ) 英国 英国没有像美国那样将公共服务全部承包出去, 而是 采用了两种战略:一方面英国政府积极改革政府内部机 构, 建立 “执行机构” (Executive agency ) 来专门负责政策 执行和提供公共服务工作; 另一方面, 采用与市场和社会 合作的方式, 来购买公共服务。 1.特定领域采用强制性竞争投标制度。英国的公共服 务购买主要在地方政府层面展开。 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特 定领域采用强制性竞争投标制度与政府内部机构竞争。 强 制性竞争招标购买下, 地方政府若想让其内部单位来提供 服务, 除非地方政府的内部单位能够赢得投标 。 英国主要 通过 《地方政府法》 及一系列部门法将强制性竞争投标 应用于地方政府, 1980 年 的 《地 方 政 府 、 土 地 和 计 划 法》 , 规定了建筑工程和建筑物维修工程的强制性竞争 招标制度 。1983 年, 《地方政府法》 将强制性竞争投标扩 展到卫生局的照顾与洗衣服务, 后来要求在垃圾清理 、 街道清扫、 建筑物清洁、 车辆维护、 饮食服务等领域也 实施竞争招标制 。 1988 年 《地方政府法》 明确规定垃圾 收集 、 建筑物清洁 、 学校的供应和福利等实行竞争 。1989 年, 经 《地方政府法》 授权, 国务大臣将运动和娱乐管理领 域纳入强制性竞争投标范畴。随后, 强制性竞争招标的领 域又延伸到了相对 “高端” 的领域, 如白领服务, 包括法律、 计算机、 财政金融; 相关建设; 住房管理, 包括蓝领服务、 街 道停车、 安全、 交通管理等。 2. 社会服务领域鼓励政府购买。1989 年政府白皮书 《关心人民》 的颁布是英国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的里 程碑, 这导致了地方当局从服务提供者向授权者的角色转 变, 减少政府直接提供服务的比例, 同时把市场或准市场 引入社会服务领域。1990 年, 英国法律规定社会照顾领域 (如老年人、 残疾人、 智障者 ) 实行购买制度。1990 年的 《国 民健康服务和社区照顾法案》 提出了在国民健康服务中实 行 “购买 ” 制度, 将服务购买者 (地方卫生当局和一些全科 医生) 和服务提供者 (医院和其他服务机构) 进行区分, 并 鼓励私营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 为了鼓励私营企业和社会 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提供, 法案规定新拨资金的 85%要用于 向这些私人机构购买公共服务。 英国的社会服务主要是指 为了特殊的用户群体像老人 、 儿童和家庭, 并在不同的地
市场篇பைடு நூலகம்
许 燕
国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及特点比较分析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起源于国外发达国家, 是政府传统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的革新。 近年 内容提要: 来, 我国不断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 但正处于发展初期, 在实行中还存在购买领域 、 范围及效 果方面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美、 英、 德等发达国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 特点进行比较分析, 并结 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国际趋势, 为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确定和制度构建提供借鉴 。 关键词: 政府购买 公共服务 逆向购买
· 行业发展 ·
方, 比如像家里、 日间照料中心和居住设施里提供服务。 3. 特定领域保留政府公共服务直接提供者的角色 。 1989 年的 《关心人民》 提出, 地方当局不能将全部社会服 务转移给社会私人组织, 应当保留为高度依赖或行动特别 不便的人提供服务的资格。 包括: (1 ) 地方政府有法律义务 亲自提供的服务。 这类服务主要包括对虐待儿童案件的调 查、 评估以及其他类型的评估 、 检查和注册; (2 ) 由于各种 原因, 市场不能或不愿意提供的那些服务。如为生活自理 能力极低或有特定行为困难的人群所提供的服务, 此类服 务营利性企业一般不太愿意提供; (3 ) 对以备不时之需的 服务。为了避免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或者重新造成垄断, 如在住房照顾上, 如果市场发育不足, 将产生垄断的提供 者; (4 ) 公共预期和消费者期望政府提供服务的领域。 在有 些领域政府从公共服务领域完全撤出在政治上被认为是 不明智的 (例如老人的住房照顾 ) 。 可以看出, 英国政府在社会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领域划 分得十分清楚, 明确了各方的职责范围。 并且, 在强制性竞 争投标制度下, 能够督促各中标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 时完善自身专业化水平,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并侧重 于关注需要照顾的群体。 (三 ) 德国 1. “功能保留原则” 对购买范围的限制。德国公共服务 外包范围受到公法 “功能保留 ” 的限制 。德国联邦宪法第 33 条第 4 款规定: “ 高权权限的行使, 作为持续性事务, 原则上必须委任给拥有公法上劳动关系和忠诚关系的工 勤务者” 说的就是 “功能保留” 的规定。高权权限被认为至 少包括公权力的行使和侵害行政这两点。 因此在涉及公权 力领域, 政府有遵守功能保留的义务, 而法院则对违反功 能保留原则的权力外包行为具有判定违法的权力 。因此, 德国公共服务的购买范围在受法律的限制。 2.公共服务市场化态度谨慎。德国的行政改革属于温 和型, 他们对市场和竞争的热情远没有美国和英国那样激 烈, 态度十分谨慎, 很多都是通过实验的方法来决定是否 进行购买。 例如从 1998 年开始, 德国有大约 100 个市发起 了一项名为 “未来的市府网络 ” 的活动 。活动成立了名为 “市场检验” 的分小组, 每个参加的市政府都选取了一定的 服务内容, 与私营竞争者展开竞争, 进行购买效果的检验 。 因此,德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领域一般都是关注于常规 、 简单的, 相对有较高市场化水平的服务领域, 如, 垃圾搜集 以及处理、 街道清洁、 办公室清洁、 建筑物维护、 供水、 能源 或者通讯服务。 3.非营利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领域起主导作用。在德 国社会服务提供体系中,非营利的社会组织处于主导地 位, 并且先于国家为公众提供各种社会服务。除医疗服务 外, 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约占服务总量的 60%以上, 企业 居第二位, 政府则起辅助作用, 主要负责制定法律框架、 提 供资金支持和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管。 德国非营利社会组织 在提供标准化的主流服务中与公共当局合作紧密, 同时还 要负责对新的需求作出回应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包括: 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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