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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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外部协作管理制度

医院外部协作管理制度

医院外部协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与外部协作方的合作行为,保障医院运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医院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与外部协作方在各类合作项目中的协作管理。

第三条定义1.外部协作方:指与医院进行合作的政府机构、医疗机构、科研机构、药品供应商、设备供应商等各类组织和个人。

2.协作项目:指医院与外部协作方合作开展的各类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合作、科研合作、药品设备采购合作等。

第二章协作合作流程第四条协作洽谈1.医院与外部协作方在确定合作意向后,应进行协作洽谈。

双方应明确协作项目的内容、目标、责任、义务、合作方式等事项,并形成书面合作协议。

2.协作洽谈过程中,医院应充分了解外部协作方的背景、资质以及信誉情形,确保与其合作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医院的声誉和利益。

第五条合作合同签订1.协作洽谈的基础上,医院与外部协作方应签订合作合同。

合作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合作方式、费用等相关事项,并依法订立合同具体条款。

2.合作合同应由医院法务部门或专业法律机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第六条协作项目实施1.依据合作合同商定,医院与外部协作方开展协作项目。

双方应依照合同商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医院应及时与外部协作方沟通,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并做好协作项目的进度、质量和风险管理工作。

第七条过程监控和评估1.在协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医院应设立特地的项目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过程监控和评估。

监控和评估内容包含项目进度、合作方履约情况、服务质量等。

2.监控和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医院管理层和外部协作方,用于优化协作项目的管理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项目验收和总结1.协作项目完成后,医院与外部协作方应进行验收工作。

双方应依据合同商定的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评估,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XX公司对外科学技术协作项目管理办法

XX公司对外科学技术协作项目管理办法

XX公司对外科学技术协作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科学技术协作项目管理,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科学技术协作(以下简称“外协”),是指公司与外部法人单位开展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的科学技术协作。

第三条科技外协项目的内容主要包括理论方法研究、设备研制、化学品研制、软件开发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入经费的科技外协项目管理。

对于公司所属单位自主投入经费的科技外协项目,由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由公司所属单位自行管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科技处是公司科技外协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修订公司科技外协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组织公司级以上科技外协项目申报,及公司科技外协项目论证;(三)负责权限范围内科技外协项目需求立项、采购方案和采购结果审核、审批;(四)负责监督、检查科技外协项目运行情况;(五)负责组织公司级以上科技外协项目预验收,及公司科技外协项目验收工作。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是本单位科技外协项目管理主责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科技外协管理规章制度,并制订本单位科技外协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组织申报科技外协项目;(三)负责权限范围内科技外协项目采购方案和采购结果审核、审批,并组织实施采购及合同签订;(四)负责组织科技外协项目运行管理;(五)负责组织科技外协合同自验收;(六)负责组织科技外协合同结算;(七)负责科技外协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和资料归档。

第三章论证与审批第七条科技外协项目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公司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中明确的外协内容;(二)在科技项目研究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而需外协的技术难题。

第八条科技外协项目必须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并按科技经费来源分级组织专家论证。

(一)对于国家、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投入经费的科技外协项目,按照科技项目开题报告专家论证意见执行。

科技对外协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对外协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科技对外协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分公司”)科技对外协作项目的管理,保护公司权益,确保科研资金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对外协作项目,是指股分公司、专业公司和地域分(子)公司科技计划内需要委托股分公司系统外单位研究开发或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项目(不包括涉外项目)。

第三条各单位签定科技对外协作项目合同,要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石油法字(2000)第244号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石油科字(2000)第141号文)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石油财字[2001]215号文)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四条对外协作项目申报和审查。

股分公司、专业公司和地域分(子)公司科技计划项目如需对外协作,项目承担单位在上报项目开题设计时应同时填报项目对外协作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项目的外协内容、经费预算及外协单位选择等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审查和确认。

第五条项目招投标。

对外协作项目原则上应采取项目招投标办法选择合作单位。

招投标程序应严格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石油科字[2000]第208号文)执行。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

对外协作(委托)合同要明确技术功效的归属,对于我方出全资的项目,应明确我方对研究功效享有专利权、专有技术所有权、利用权、转让权等有关条款。

两边一路投资的,应依照两边投资比例肯定两边对技术功效的分享份额。

第七条进程管理。

股分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和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依照对外协作合同的约定,监督和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形,掌握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进程。

要依照项目进度和阶段目标完成情形分期对外付款, 全数费用应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全数完成并经验收后方可支付给外协方。

第三章合同签约授权及管理第八条科技对外协作合同签定实行分级授权、分级审批的原则。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5篇)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5篇)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本工程项目部及参与该工程施工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外协单位资质审查第三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施工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外协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项目部合同管理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及进场施工。

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

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管理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期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第九条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

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____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外部合作及开放创新管理制度

外部合作及开放创新管理制度

外部合作及开放创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与外部实体的合作,推动创新本领的开放共享,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本领,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员工及外部合作伙伴。

第三条定义1.外部合作:指企业与外部实体(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研究机构、高校等)之间的合作关系。

2.开放创新:指通过与外部实体合作,共享和取得创新资源、知识和技术,并将其应用于企业的创新过程中。

第二章外部合作管理第四条合作伙伴选择与评估1.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依据企业发展战略和需求,确定合作伙伴的相关条件和要求,例如信誉、专业本领、合规性等。

2.在与合作伙伴进行初步接触后,应进行全面的评估,包含但不限于对其财务情形、技术实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制作评估报告以供决策参考。

第五条合作合同签订1.与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合同前,应明确合作内容、期限、责任与权利、保密要求、知识产权等相关事项,并由法务部门进行合同审核。

2.合作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规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六条合作协作与沟通1.合作双方应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包含定期召开合作会议,设立特地的合作团队进行协调与沟通,确保合作事项的顺利进行。

2.在合作过程中,应及时共享信息、沟通进展,解决可能显现的问题和难题,并及时调整合作策略。

第七条合作资源管理1.合作项目涉及的资源(包含资金、设备、人力、技术等)应由相关部门进行统筹管理,并依照合作协议的要求进行使用和归还。

2.合作资源的使用应符合合规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第三章开放创新管理第八条创新资源的取得和共享1.企业应乐观与外部实体合作,取得和共享创新资源,包含但不限于技术知识、专利、人才等。

2.在共享创新资源时,应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合同商定,保护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创新项目管理1.创新项目的管控由特地的创新部门负责,包含项目筛选、立项、执行和评估等环节。

跨部门合作项目管理制度

跨部门合作项目管理制度

跨部门合作项目管理制度一、项目背景跨部门合作项目指的是由不同部门或单位共同参与的项目,这些项目通常涉及多方利益关系、资源共享、信息流通和决策协商等方面的问题。

跨部门合作项目管理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在于多方利益的协调和平衡,整合各方资源和信息,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和项目成果的评价。

二、项目管理目标1. 项目目标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包括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和绩效等方面的目标。

2. 推动机制目标推动跨部门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各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效率,促进多方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项目管理效能。

三、项目管理机制1. 项目发起跨部门合作项目由项目发起人提出,经相关单位负责人评估和批准后确定。

2. 项目组成跨部门合作项目一般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PMO)和项目组等机构,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3. 项目决策项目重大决策由项目管理委员会或项目发起人协商决策。

4. 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资源分配和协调,PMO负责项目执行和监管。

5. 项目评估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对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和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四、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明确项目目标、范围、进度、成本和绩效等方面的要求,起草项目立项文件,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或项目发起人审批。

2. 项目规划阶段编制项目计划、资源计划、风险计划和沟通计划等,明确项目组织结构和成员职责,制定项目工作分解结构(WBS)和里程碑计划。

3. 项目执行阶段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项目工作,监督项目进度、质量和绩效,及时处理项目风险和问题,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

4. 项目收尾阶段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编制项目报告,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或项目发起人审批,解散项目组织。

五、项目管理工具1. 项目管理软件使用MS Project或Primavera等项目管理软件进行项目计划编制和执行监控。

2. 沟通工具使用微信、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多种沟通工具,保障项目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效率。

外部协作管理制度

外部协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部协作工作,提高外部协作合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部协作包括但不限于外部供应商、合作伙伴、服务机构等合作实体。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外部协作活动。

第四条外部协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互利、协调的原则。

第五条外部协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条外部协作应当注重信息的沟通和互动,加强协作伙伴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建立健全的合作关系。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外部协作管理制度,明确协作合作的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外部协作合作的监督和控制,防范合作风险,确保合作的安全可靠。

第二章外部协作的程序和要求第九条公司在进行外部协作时,应当先进行甄别和筛选合作对象,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合作伙伴。

第十条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前,应当对合作伙伴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其具备合作资质和条件。

第十一条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作事项、合作期限、合作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外部合作伙伴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合作伙伴档案,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外部协作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进度、责任、风险等要求。

第十四条外部协作项目应当由指定的项目经理负责统筹和管理,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外部协作项目的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合作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外部协作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案例和模板,为后续合作项目提供参考。

第三章外部协作的监督和控制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外部协作的监督和控制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外部协作的信息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保护合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外部协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合作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外部协作项目的进度和成本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大学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二)2024

大学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二)引言:大学校外协作科研项目是大学与企业、研究机构等外部合作方共同开展的科研项目。

为了规范管理校外协作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成果的产出和质量,本文制定了《大学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第二部分。

这部分主要围绕项目立项、合同管理、经费管理、项目进展监控和成果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一、项目立项1.明确立项程序和条件,如项目申请方式、申请材料和申请审批流程等。

2.制定项目评审机制,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和筛选,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利,建立项目组织结构,确定项目团队成员及其分工。

二、合同管理1.制定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合同的起草、审批和签署程序。

2.明确合同内容,包括项目目标、研究内容、时间安排、工作量、费用预算等,并确保双方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

3.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任务。

三、经费管理1.制定经费预算制度,明确经费预算的依据和程序。

2.建立经费使用监控机制,加强对经费的核算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高效。

3.及时报销项目相关的费用,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和审批。

四、项目进展监控1.建立健全的项目进展监控机制,包括定期汇报和检查制度。

2.明确项目进展报告的要求和周期,对项目进展进行评估和反馈。

3.及时发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和管理。

五、成果评价1.建立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指标和方法。

2.对项目成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科研成果的质量和价值。

3.对卓越的科研成果给予奖励和鼓励,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总结:本文第二部分主要围绕大学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的管理办法展开阐述。

通过明确项目立项、合同管理、经费管理、项目进展监控和成果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可以确保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管理,进一步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产出。

完整版)公司项目外包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司项目外包管理办法项目外包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项目外包管理,提高外包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1.2 外包定义外包是指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完成本单位的某项工作或服务。

1.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的所有外包项目。

1.4 外包方式外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外包、人员外包、服务外包等。

1.5 外包管理人员本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外包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2章外包项目要求2.1 项目立项在确定外包项目前,应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2.2 合同签订在签订外包合同前,应对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其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2.3 项目实施外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外部机构或个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2.4 项目验收外包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和质量要求。

2.5 项目结算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外部机构或个人的费用。

2.6 项目总结外包项目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外包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外包项目管理水平。

第3章外包管理制度3.1 外包管理流程制定外包管理流程,明确外包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和责任人,确保外包项目的顺利进行。

3.2 外包管理制度制定外包管理制度,明确外包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规范外包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3.3 外包管理档案建立外包管理档案,记录外包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结算等过程,为外包项目管理提供依据。

3.4 外包管理培训对外包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外包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外包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3.5 外包管理监督加强对外包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外包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确保外包项目的顺利进行。

外包战略外包是一种将业务活动委托给外部承包商的商业模式。

它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专注于核心业务。

外部合作管理规定

外部合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部合作管理行为,促进合作伙伴关系的良好发展,确保外部合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外部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关系、合同合作、项目合作等形式,是指与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的基于互利共赢的合作。

第三条外部合作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合作伙伴权益,建立诚信、公正、透明的合作关系。

第二章合作伙伴选择第四条在确定外部合作伙伴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尽职调查,选择具备稳定经营、良好信誉、优质服务的合作伙伴。

第五条合作伙伴应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创新意识和市场敏感度,与本单位的业务目标和战略规划相匹配。

第六条合作伙伴需符合本单位的合作伙伴准入标准,并在后续合作过程中持续满足相关要求。

第三章合作协议签订第七条在与合作伙伴进行具体项目合作前,双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保密事项等内容。

第八条合作协议需由法律专业人员审核,确保合法合规,保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合作协议中应注明变更、解除合作及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法,保证合作伙伴关系的终止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第四章合作业务管理第十条合作业务的开展应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确保产出符合双方预期,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一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研究合作发展的新机遇和挑战。

第十二条合作项目需要有明确的负责人和配合人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和合作协同。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外部合作涉及的费用和收入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算,确保合作款项的合理支付和收取。

第十四条合作涉及的资金流程需符合财务审批程序,并建立相应的票据、凭证和账务记录。

第六章合作伙伴评估第十五条定期对合作伙伴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的财务状况、业务品质、服务态度等。

第十六条根据评估结果对合作伙伴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优劣势确定进一步的合作方向和策略。

第七章保密和风险管理第十七条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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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由外部协作单位整体或部分制造、安装的我公司承揽设备。

一、协作方资质审查:
1.1、制造资质:
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按照批准的范围进行制造,依据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并且有效运行。

需提供书面证明文件(由质检中心确定),外协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1.2、人员及设备能力
需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中规定并提供相关人员资质扫描件、焊工持证项目一览表、相关设备台帐及检定证书(起吊、卷板、加工、焊接、探伤、热处理、水压以及必要的检测设备工装等)。

1.3、焊工考试
由工艺技术中心依据协作设备特点,编制焊工技能考试项目,由协作单位自备考试材料,在我公司人员监督下进行考试,理化检验需由我公司或第三方进行。

1.4、施工场地考察
采用实地查看的形式对以下内容进行考察:
不锈钢及有色金属需有专用场地,与碳钢产品分区域管理。

设备承压件的焊接必须保证在室内作业完成,并对温、湿度进行控制。

管材及半成品的存放必须有一定的防护措施。

应具备焊材存放库,且有保证温、湿度的设施;有焊材烘干及保温设施。

1.5、封头制造、热处理、探伤、理化等再分包方资质
若以上等内容由外协单位再次分包,需提供再分包方的资质证明文件。

二、协作方式
由我公司协作牵头单位与协作方签订协作内容,内容需包含:协作制造内容、材料采购方式、拟采用的坡口形式及焊接工艺、供货方式及其他再次分包内容。

协作单位需至少提供3家以上主体材料及焊材供应商,以备我公司评审。

油漆由我公司统一指定厂家,避免色差。

工艺技术中心依据协作内容编制材料预算及各类工艺,协作单位遵照执行。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变更、材料代用、设计变更,需反馈至我公司,按我公司流程办理。

三、过程监督
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确定以下两种监督制造过程:
3.1关键节点监检
质量检验中心提供产品检验计划,对关键节点进行专人现场监检。

包含:主要原材料进厂、主体焊缝探伤、产品试板制造、号方位开孔、热处理、压力试验、交货检验等。

监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2质检人员全程现场检验
依据产品检验计划
四、交工资料
依据设备预算提供各零部件质量证明文件
按实际产品施工的日期及人员,由协作单位填写各类制造卡片及焊接记录,各类记录表卡按照我公司格式。

提交其他相关检验报告及文件。

以上资料在产品交付我公司后,一个月内准备齐全。

五、协作产品质量保证
预留合同价格的3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产品软硬件经我公司检验合格,依据产品制造过程质量、工期及售后服务情况一年后付款。

产品交付业主后,若出现由协作方导致的质量问题,由协作方提供返修方案经我公司批准后负责到现场返修,费用自理。

六、外部协作单位动态管理
由企划部建立《外部协作单位管理台帐》,对协作方的资质、产品质量、工期、售后服务进行记录。

对于给我公司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协作方,将追究法律责任并从协作方目录中删除,不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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