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配置标准2017年05

人员配置标准2017年05
人员配置标准2017年05

2017年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在管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一、项目经理助理级以上的人员配置标准

1、公寓类(高层,多层,酒店式公寓)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1)建筑面积在15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360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2)建筑面积15—30万㎡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360—900万元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3)建筑面积30万㎡以上或年可收入在900万元以上或平均物业管理费在3.8

元/月.㎡以上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2、别墅类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1)建筑面积在15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650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2)建筑面积15万㎡以上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650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3、非住宅类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1)建筑面积在6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300—800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2)建筑面积6—15万㎡以上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300—800万元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1 经理或副经理 1 配经理或主持工作副经理1名,主持工作副经理不可兼职其他项目。

2 经理助理 1

(3)建筑面积15万㎡以上或年可收入在800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序号岗位名称

人数

(名)

备注

1 高级项目经

理或经理

1

高级项目经理监管的项目面积在15万㎡以内的项目

原则上不超过3个。

2 经理或副经

1

3 经理助理2 建筑面积在15万㎡以上的,每增加5万㎡可增配副

经理或经理助理1名;每增加10万㎡可曾配经理1

名。

二、综合类人员配置标准

1、二级综管:

(1)住宅项目:≥1200户以上配置专职1名;<1200户配置标准见前台客服项。(2)非住宅项目:≥10万㎡的配置专职1名。<10万㎡配置标准见前台客服项2、二级财务:

(1)住宅项目:≥1200户以上配置专职1名;<1200户配置标准见前台客服项(2)非住宅项目:≥10万㎡的配置专职1名。<10万㎡配置标准见前台客服项(如果600户住宅,5万方非住宅,如何计算?

600/1200户+5/10万方

3、园区专员:>30万㎡的住宅项目配置专职1名,<30万㎡兼职

4、品质专员:

(1)>1200户以上住宅项目配置专职1名;

(2)>10万㎡的非住宅项目配置专职1名;

(3)不满足上述条件,不得设专职人员,可由副经理、经理助理、客服主管等

兼任。

三、管家族群人员配置标准

1、客服主管:客服类人员4人以上设主管(助理管家)一名,一个项目只设一名主管(助理管家)(8人以下客服部成员的客服主管需兼其他工作事项)。

2、前台客服:

(1)非住宅:

a、非住宅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配置;

b、如服务中心客服热线并入呼叫中心后取消前台客服呼叫岗(合同明确约定除外)。

(2)别墅与普通住宅:

a、户数≤800户的前台需兼任二级综管、二级财务;

b、800户≤户数<1200户的配置专职1人,另由二级财务、二级综管辅助;

c、户数≥1200专职2人,且每增加600户增加1人;

d、如服务中心客服热线并入呼叫中心后取消前台客服呼叫岗(合同明确约定除外)。

3、管家(住宅类):

(1)物业费≥3.50元/平方米·月,且平均建筑面积>100㎡/户的,配置标准为≥150户/人。

(2)物业费<3.50元/平方米·月,且平均建筑面积>100㎡/户的,配置标准为≥200户/人。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管家服务的

4、管理员:

(1)普通住宅(高层、多层)及酒店式公寓配置标准为≥300户/人;

(2)非住宅(无居住功能)配置标准为≥100户/人。

5、服务员:按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做相应的配置。无合同约定,就不设置服务员

四、工程技术类人员配置标准

1、负责人:1人/项目

2、日常维修:

(1)普通住宅(高层、多层)≥400户/人。精装修项目配置人数在毛坯基础上

增加50%(若因精装修而产生差异请列原因在"差异说明"中)。

(2)别墅(别墅、排屋)≥250户/人。精装修项目配置人数在毛坯基础上增加不低于50%(若因精装修而产生差异请列原因在"差异说明"中)。

(3)酒店式公寓≥500户/人。精装修项目配置人数在毛坯基础上增加50%(若因精装修而产生差异请列原因在"差异说明"中)。

(4)非住宅按建筑面积确定:8万㎡以下,2万㎡/人;超过8万㎡部分,每4万㎡增加1人。按Round方式计算,若为非住宅项目,则至少1人

3、公共设备设施维保:

(1)住宅建筑面积≤30万方,10万M2/人,不足10万M2的按10万M2计算同上;

(2)住宅建筑面积>30万方,每超过15万方增加1人同上;

(3)非住宅4万M2/人,不足4万M2的按4万M2计算,12万M2以上,每超过8万M2增加1人同上;

4、专业设备设施维保:

项目必须配置电梯管理员1人,消防与安防管理员1人,非住宅类≥18万㎡(住宅≥30万㎡)需设专职各一人,共两人,但至多配2人,其他可兼任,但需经分子公司工程技术部任职资格鉴定批准后报备。

5、专业岗:

(1)高配:3人/房;

(2)暖通:1人/房/班;

(3)需独立监管的BA:1人/房/班;

6、内勤仓管:

(1)住宅类项目20万M2及以上时,每20万M2配1人;

(2)非住宅类项目5万M2及以上的可配一名。

不做入系统中,即此稿在不配置人员

7、精装修返修管理:

(1)质保期内无售后服务队,且建筑面积大于10万㎡,需配置专职鉴定员1人,以此类推按Round方式计算。

五、保安及消监控人员配置标准

1、队长:≥20名配置队长1人,一个项目只配置队长1人;队长与副队长不同时存在

2、副队长:20名>保安人数大于等于10名设职副队长队长1人。

<10人不设专职队长,队长由项目经理助理或以上职级人员兼。

3、班长:1班/1人。

4、保安员:

(1)人/车单行出入口:1岗/1班/1人,关闭时间调整后岗位和人员做相应的调整。

(2)人车并行出入口:1岗/1班/1人,关闭时间调整后岗位和人员做相应的调整。

(3)单行人岗或车岗:1岗/1班/1人,关闭时间调整后岗位和人员做相应的调整。

(4)路面停车指挥岗:

a、时间12:00—24:00,车位<150个由园区巡逻岗兼职;

150个≤车位≤250个可配专职一人。每增加150个增加1岗,以此类推

(5)地下车库车辆停放指挥岗:

a、、非住宅类项目:车位<150个由园区巡逻岗兼职;150个≤车位≤250个可配专职一人;每增加250个增加1岗,以此类推。

b、住宅类项目如服务合同无要求的一律不配专职。

(6)园区巡逻岗:

a、住宅类:按建筑面积≥7万㎡,1班/人;如巡逻人员与出入口岗人员达不到1:1时则白班时应配足1:1;夜班巡逻人员应≤出入口岗人员。

b、非住宅:按建筑面积>5万㎡/班/人的标准配置;如巡逻人员与出入口岗人员达不到1:1时则白班时应配足1:1;夜班巡逻人员应≤出入口岗人员。

(7)商业车场收费:一出入口/1班/1人。

5、消监控员:1岗/1班/1人(如当地有强制性政策按当地政策执行)。

六、保洁类人员配置标准

1、主管:≥15名保洁员配置专职1人,15-20名不再另配专职班长,>20名的每增长10名保洁员配置专职班长1人。

2、班长:8-15名配置专职1人,8名以下配兼职班长。

3、楼宇岗:

(1)普通住宅精装修楼道/单元:

a、每层收集垃圾、配置为≥40层/人/天;

b、每层不收集垃圾、配置≥45层/人/天;

(2)普通住宅毛坯楼道/单元、配置50层/人/天;

(3)酒店式公寓或非住宅正负零以上:≥0.5万方/人/天(含每层卫生间)。(4)酒店式公寓或非住宅正负零以上:≥1万方/人/天(不含卫生间)。

4、外围岗:

(1)日常保洁:≥1.2万㎡/人/天(不含绿化面积)。

(2)高压水枪冲洗石材或砖铺路面:≥0.25万㎡/人/天。

(3)外围水池清洗由主管或班长组织人员清理。

(4)建筑面积>30万㎡且人车不分流的住宅小区,2017年底前完成扫地机外围保洁。

(5)扫地机车清扫:≥4万㎡/车/人/天(平均值)。

5、地下车库岗:

(1)环氧树脂地坪≥1.2万㎡/人/天。

(2)金刚砂地坪或水泥地坪≥1.8万㎡/人/天。

(3)2017年底前完成扫地机清扫。

6、会所岗:会所建筑面积≥5000㎡/人/天,

7、保洁技工:

(1)住宅类:无玻璃幕墙外立面(大堂),无石材地面大堂(不含瓷砖地面),无地毯清洗,无不锈钢保养,无水池清理,不配技工,有其一的按≥20万㎡/人配置(四舍五入取整)。

(2)非住宅类:无玻璃幕墙外立面(大堂),无石材地面大堂(不含瓷砖地面),无地毯清洗,无不锈钢保养,无水池清理,不配技工,有其一的按≥5万㎡/人/天配置。

8、商业外围岗:项目围墙外商铺或开放式商业街外围地面面积按≥0.5万㎡/人/天配置。

七、绿化养护人员配置标准

1、尊贵型(物业费5元以上,不含能耗):6000㎡/人。

2、舒适型(物业费2.5-5元,不含能耗):8000㎡/人。

3、居家型(物业费2.5元以下不含能耗):10000㎡/人。

(取最高值物业费)

八、酬薪制项目、案场服务及其它专项服务的人员按合同约定配置。

建筑行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建筑行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护理配置标准.docx

精品文档 附件 1-1 医院护理管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2013 年版 ) 岗位类别部门岗位名称配置标准备注 院部护理副院长 1 名具备护理专业背景,500 张床位以上可设。 1.二级以上医院应配备护理部主任 1 名,护理部副主任 1-2 名,20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可配备护理部副 护理部主任 1 名 主任 3 名(分院除外)。 护理部副主任1-3 名 2.三级医院护理部总人数约占全院护士总人数的 0.5-1%。其他医院参照执行。 护理部 3.三甲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需具备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护理管理岗位护理部管理干部3-5 名 4.三甲医院护理部可设质量改进、教学、科研等科护士长或略高于科护士长层级,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1.500张床位以上医院可设置科护士长。 大科科护士长—— 2.3 个以上护理单元或 100张床位以上的大专科或特殊科室(如急诊、手术室、 ICU 等)。 1.30张以上床位、8 名以上护理人员、业务特殊的护理单元均可设护士长 1 名。 病区(单元)护士长—— 2.床位数超过 60 张或护士人数超过 30 人的护理单元,可设置副护士长。 .

精品文档 附件 1-2 医院临床护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2013 年版) 岗位类别临床护理岗位(普通临床科室护理岗位) 临床护理岗位(特殊临床科室护理岗位) 临床护理岗位(其他临床科室护理岗位) 其他护理 岗位 部门岗位名称 专科护士 普通病区责任护士 助理护士 急诊科急诊护士 重症监护病房重症监护护士 血液净化室血液净化室护士 手术室 手术室护士 麻醉护士 新生儿病房新生儿病房护士 产房助产士 母婴同室母婴同室护士 门诊部门诊护士 研究机构研究护士 内镜诊疗中心内镜护士 核医学科核医学护士 医学影像科影像护士 放射介入中心介入治疗护士 高压氧科高压氧护士 体检中心体检护士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护士 营养科护士 供应室供应室护士 静脉输液配置中心静脉输液配置护士 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护士 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护士 质量管理科质控护士 配置标准 /备注 1.全院平均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三级医院不低于 0.6:1,床位使用率≥ 96%,平均住院日<10天)。 2.每个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8名。 1.应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 发〔 2009〕 50号)中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 2.根据实际工作量调配护理人员人数。 1.综合重症监护病房护床比不低于 2.5~ 3:1。 2.专科重症监护病房床护比不低于 1.5: 1。 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护士与手术间之比不低于3:1。 根据实际工作量或工作需要配置数量。 床护比≥1:0.6。 每床配备 0.5 名护士(每 2 张待产床应配 1 名助产士, 每张产床应配备 3名助产士 ) 床护比≥1:0.6 1.根据医院延续护理服务功能拓展需要配置护士数, 可配置延续护理专科护士。 1.根据门诊工作量及硬件设施等情况由护理部和人 事处共同核定配置护士数量。 2.原则上不配置N4及以上层级的护士。 1.根据工作量及硬件设施等情况由护理部和人事处 共同核定配置护士数量。 2.原则上不配置 N4及以上层级护士,医院可根据专 科发展需要配置专科护士。 根据实际工作量及技术水平配置合理数量护士,适 当配置工人。 逐步过渡到由药师从事配药核药工作后可取消此岗 位。 1.大于 300张床位配备 1-2名。 2.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N3 及以上层级护士。 .

物业公司人员配置标准与人员编制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定额(建议) 物业管理——刘大山一.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 .目的规范公司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一般原则及调整方法。 2 .适用范围 :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物业管理处的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3 .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审批。 2)人事部负责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制定和管理。 4 .程序要点 1 组织架构的设置与调整 a 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架构设置的一般模式: 一般情况下,公司管理单一物业时,公司设置为:办公室(含行政、人事部)、经营部、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工程维修部、保安部、保洁部(含绿化); 一般情况下,公司员工人数在 800 人以上或管理处数量在 2 个以上时,公司机关设置为: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品质部、经营部;

各管理处设置为:客户服务部、工程维修部、园林绿化部、保安部、保洁部。 未导入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的公司可不设品质部。 b 组织架构的设置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组织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c 一般情况下,组织架构每年末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有调整必要时)由人事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写出组织架构的运作情况提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召开办公会议议定,需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是时,报董事局审批后执行。 d 各部门职责 品质部职责 负责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负责 ISO9000 质量体系文件的制定、编制、培训、实施监控与维持和改进; 负责具体组织 ISO9000 质量体系内审和质量运行状态的检查与考核; 负责 ISO9000 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负责处理其他与运作质量有关的事务;

万科新公司人员配置标准(区域总必看)

万科新公司人员配置标准(区域总必看) 一、关于组织架构 根据新公司发展的阶段,设定相应的组织架构。 1.初始阶段 (1)第一阶段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第一责任人下,设置总经办、财务管理部、设计部、工程管理部、销售部5个部门。 总经办囊括行政、人事、信息、公关的工作;财务除了日常的会计核算、资债管理,还包括工程预算、成本控制方面的工作;设计、工程工作主要在总部设计工程部指导下进行准备工作,工程的报批报建工作由工程部负责;销售部在总部企划部的指导下进行品牌形象的推广工作。 (2)第二阶段的组织结构为:第一责任人下,设置总经办、财务管理部、设计部、工 程管理部、销售部、成本管理部、物业管理公司7大模块。 进入此阶段,新公司必须已经开始实际运作,并已经与总部各部门完成工作的移交,总部各部门从具体执行者过渡到指导、监督者。工程预决算、成本管理工作从财务部中脱离出来,归口到成本管理部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开始介入项目。设计部、工程部、销售部开始全面承担相关职责。 (3)第三阶段的组织结构为:第一责任人下,设置总经办、财务管理部、设计部、工 程管理部、销售部、成本管理部、物业管理公司、项目部8个模块。 销售部基本开始分为两大块工作,一是营销、二是现场销售;项目部一般在这个阶段成立,但是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设立,其主要负责内容为政府关系的维持,新地块的调研、竞投标,工程报批报建工作也从工程部划归改部门负责;工程部专注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进入发展阶段,其组织结构为: 第一责任人下,设置总经办、财务管理部、设计部、工程管理部、销售部、成本管理部、物业管理公司、项目发展部、营销部、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2共11个模块。 关键的变化在于项目经理部的建立,每个项目经理部成为项目制造中心和成本控制中心。同时营销部从销售部中脱离出来,专注于营销方面的工作;而销售部则专注于现场销售工作。

安全员配备标准详解

安全员配备标准详解 安全员是一线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但是,提起安全员这个工作,大多数人都会摇头,为什么?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安全员的责、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统一。其次“人手太少!”那么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究竟应该怎么配备呢?该按什么比例配备呢?政策法规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又有何规定呢? 一、企业安全管理员配备的基本规定 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型基本法,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都作出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 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规定 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有一支经验丰富、管理水 平高的专业人员,他们就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应该如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呢?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在建筑施工领域,常有安全管理人员以“我们公司承包了一片工地,而我却承包了整片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嘲,这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为此,住建部曾于2008年5月13日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问题进行了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数量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非主导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大小及工程进度,可在其她工程项目中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三个(含在同一项目中兼职)。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除下列情形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一)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 (三)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四)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工程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护理人员的配置依据和原则

乐陵市中医院 护理人员的配置依据和原则 我院本着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才的智慧和潜能,提高效率和效能的思想,特制订以下狐狸人员配置原则(一)配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2008年5月12日施行)。 2、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 3、《中医护理工作指南》,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二)配备原则 1、满足病人护理需求的原则。 2、合理结构的原则。不同学历、不同职称和实际工作能力。 3、经济实效的原则。在保证优质高效的基础上,减少人力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4、动态调整的原则。随专业发展,服务对象变化,医院制度等方面不断变革,人员编制方面也要适应发展的需要,不断进行动态调整;护理人员的编设应不断吸引具有新观念、新知识、新技术的护理人员,并在用人的同时加强对护理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以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 5、能级对应的原则。护士长根据危重病人数量、手术数量、患者自理能力等,合理排班。 6、其人员机构符合以下比例: 1)从事护理工作岗位的人员达到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

2)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是指毕业于中医药院校或中医护理专业;或毕业于西医药院校,三年内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时间≥100小时)的护士,达到医院护理人员总数的70%以上。3)护理管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 4)病区的床位数与在岗护士人数的比例0.4:1 5)重症监护室的床位数与在岗护士人数比例。2.5—3:1

乐陵市中医院护理部目标管理制度 根据医院总体部署,我院护理部推行目标管理制度。 一、制订目标,将年度总体目标分解,与年度工作计划相结合,制订出一些具体完成指标,与各科护士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以便实现目标,完成医院交给各项任务。 二、护理部组织护士长进行目标管理教育,并对管理部制订的护理工作总目标进行充分讨论,以统一知识,达成共识。通过讨论使每个科室护士长之间达到相互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努力的目的。 三、护士长带领本科室的护理人员对护理工作的总目标进行学习,并完善科室的工作目标,使护理工作的总目标转化为全院每个护理人员的明确目标,使大家加深认识,方向一致,以保证护理工作总目标的实现。 四、护理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是要进行严格控制,了解进展情况,给予指导、支持、协助,提出问题,提供情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等。 五、做好全院护理工作总结,评价执行过程中的优点和成绩、缺点和错误,以利第二年制定新的目标,进行目标管理的另一循环,促使护理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

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四、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五、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遵守的规定: 住建部曾于2008年5月13日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问题进行了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 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2014年护理人力资源配置依据、调配原则方法

2014年护理人力资源配置依据、调配原则方法护理人力弹性调配要以临床护理服务需求为导向。随着近年来医院医疗事业发展,新技术、新方法临床应用,就医需求增加,床位使用率和突发事件持续增高,同时因临床护士婚假、生育假所致暂时性人员不够,均使岗位调配人员数量加大,对护理安全也构成一定风险,科学分配护理人力,使人员与护理服务活动合理匹配,我国《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对医院各岗位护士人数配置都有明确规定,这是保证病人安全,维护护士权益的严重举措。为此我院制定弹性人力资源调配实施方案如下: 护理人力资源配置依据: 1、满足病人护理需要原则:病人的护理需要,是编设护理人员数量结构的主要依据,同时还要根据科室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2、管理结构原则:主要体现在护士群体的结构比例,包括例外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 3、优化组合的原则:依据例外年龄个性,特长等对护理人员进行优化,合理组合,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做到各尽所长,优势互补。 4、经济效能原则:根据各科室病人情况,合理配置使用护理人员,在保证优质、高效的基础上,减少人力成本的投入。 5、动态调整原则:全院护理人员由护理部统一管理,根据科室病员及护理人员情况进行动态调配。 护理人力资源调配原则 (一)根据病人数量、护理工作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适时调整护士岗位人员。 1、数量上配置:根据各病室的专科特点和实际需要配置人员数量,加强ICU、急诊科的人员配置。 2、学历、职称层次上配置:各科配备相应比例的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结合学历、资历、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分配岗位,根

据我院的特点对40岁以上的护士职称的人员(因当时学历的原因职称受限)根据实际能力使用。 3、年龄层次的配置,xx三结合,避免科内护士因年龄老化或年轻化影响护理工作。 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法 1、护理部建立护理人力资源储备库。人员名单紧急状态下护士人力调配规定及执行方案。 2、护理部设立护理应急队,成员相对不变,定期进行各类突发事件的专业培训及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治水平。发生突发无意时护理部进行全院护士调动。人员名单见紧急状态下护士人力调配规定及执行方案。 3、病区床位使用率(各科按40xx床位)在120%以下或在120%以上,一级护理以上病人不够5%时,护士长向护理部报告,在病区内实施弹性排班协调解决,以保证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4、病区内床位使用率在120%以上,一级护理以上病人达10%以上或病危患者超过5%时,报告护理部,根据护理人员配置、护理工作量、工作强度、风险系数评估后确认影响护理质量安全,护理部启动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调配储备库的护士实施支援。 5、病区内床位使用率在90%以下,一级护理以上病人在5%以下时,科室2名机动护士参加全院护理人力资源调配。 6、弹性安排护理人员,上午治疗xx期间不安排护士休息,根据工作量合理安排上班人数及时间,如工作量相对较多的时间,可增加1~2名护士;工作量相对较少的时间,可减少1~2名护士,病人增加时可随时增加护士。 7、夜班、节假日期间,接收批量急诊或危重症时,值班护士通知总值班和护士长,赶赴现场指挥、参加处置和护理。如情况繁复,总值班护士长通知护理部、分管院长现场指挥,并实施应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 8、护理部急救小组应时刻处于待命状态,保持通讯工具流通,因故离开本地必须提前报告护理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大型医疗抢救,如批量外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置暂行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置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置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是公司设置的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承担项目实施管理任务和目标实现的全面责任。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直属项目经理的领导,接受公司及责任管理单位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服务和考核,并负责对项目资源进行合理使用和动态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或按合同约定解体。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选择与任命 第五条项目经理的选择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的大小,采取以下方法确定: (一)基层推荐公司任命:适用于基层自身承揽或公司分配的中、小型规模的项目,项目经理任命需由基层单位填写项目经理任命申请书(见附件一),报公司劳人部,经公司批准后任命。 (二)公司直接任命:适用于公司直管的项目或基层单位管理的大型项目、施工管理难度较大及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符合此条件的项目,公司将以适当方式告知责任管理单位),先由公司及有关方面充分酝酿并提名,经公司批准后任命。

(三)竞聘:为解决公司项目经理不足,增强项目经理的竞争意识和责任心,可采取竞聘方式选择项目经理。由公司劳人部组织,邀请有关部门参加,择优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任命。 第六条项目经理由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执行公司“管理体系”相关规定,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应设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项目总工)、行政副经理、安装副经理;技术质量组(员)(质量员、资料员、试验工、测量工);生产组(员)(施工员、计划统计员或预算员);安全组(员)(安全员);材料动力组(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安装组(员)(专业施工员、专业质量员);行政后勤组(员)(总务员);财务劳资组(员)(会计员、劳资员)等。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应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施工项目安全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安全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 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1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①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1万一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5000万一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 - 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护理人员配备原则

简阳市妇幼保健院 护士的配置原则与标准 一、总体要求 按照护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合理配备符合相应要求的注册护士。 1、护理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临床护理岗位的工作经验,具备护理管理的知识和能力;通过公开竞聘,选拔符合条件的护士从事护理管理岗位工作。 2、临床护理岗位的人员配置应当按照临床护理岗位的分类,根据岗位的工作量、技术难度、专业要求、工作风险等要素,合理、动态地配置注册护士。 3、其他护理岗位的人员配置应当根据该岗位职责所涉及的护理工作内容配置注册护士。 4、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注册护士应当占全院注册护士总数的95%以上。 二、病房注册护士的配备原则: 1、病房应当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模式配备和安排注册护士; 2、病房注册护士配置中,注册护士与患者比应当≥0.4:1;一级护理患者平均比例为60%以上的病房,注册护士与患者比应当≥0.6:1;新生儿病房,注册护士与患儿比应当≥0.6:1; 3、病房夜班实行双人在岗值班,确保2名以上的注册护士夜间值班。 4、产科母婴同室护士与患者比为0.55:1

三、手术室注册护士与手术台次比为2-3:1。 四、综合科人员配置应当根据门诊量、治疗量等因素配置注册护士;注册护士与患者比应当≥0.4:1,确保观患者的医疗护理安全和质量。 五、各科室根据工作特点、护理工作量实施科学的排班制度,对注册护士进行合理调配。需要24小时持续性工作的临床护理岗位应当科学安排人员班次。在护理工作量较大的时间段和科室,增加注册护士的数量,保障医疗护理工作安全、有序落实。 六、制定护理队伍紧急调配预案,建立机动注册护士人力资源库,及时补充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缺失,确保应对突发事件以及特殊阶段临床护理的紧急需要。 简阳市妇幼保健院护理部 2012.3月修订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一、职务等级与人员配置 注:1、项目人员配置数=项目面积÷R1+(50000-项目面积)÷10000×R2 2、所得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3、入住、装修期可在定编基础上上浮15%; 4、商务楼及单体楼可上浮50%(30000㎡以下); 5、容积率在3.0以下可适当上浮5%; 6、确有必要增加由各小区报告公司根据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7、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可参照中物协[2004]1号。 二、管理人员配置 1、主任1人(20万㎡以上设主任助理) 2、客服主管1人(8万㎡以上) 3、保安队长1人 4、维修主管1人(小区业主在800户以上,50000㎡以上写字楼) 三、其他人员配置 1、客户助理:按每人300户业主计,超过300不足600按每增加100以上增加1人,以此类推; 2、保安人员:5000 平方米或每50户,配置一名保安员(具体配置还需考虑主、次出入口的数量及其他岗位所需工时,[计算公式:每月所需人员=每日所需总工时×31/26×8],按26天/人.月计算)。 入口每日工时计算:(1)主入口早班值勤所需工时=1×8=8小时(2)主入口中班值勤所需工时=1

×8=8小时(3)主入口晚班值勤所需工时=1×8=8小时(4)次入口早班 值勤所需工时=1×8=8小时(5)次入口中班值勤所需工时=1×8=8小时 3、维修人员:80000㎡以下设3人(含班长),8万—10万设4人(设主管);10万以上每增加3万㎡增加1人; 4、保洁人员:酒店、高档会所是一个档次,管理面积大概为每人1000㎡左右(实际清洁面积),高档住宅区及写字楼(有大堂、玻璃或百叶窗、公共卫生间等面积较多)一个档次,清洁面积大约为每人1500-2500㎡;普通带电梯住宅是一个档次,清洁面积大约4000-6000㎡/人,容积率较低的普通住宅及市政马路的配备是最低的,平均每人清洁面积可在6000-10000㎡; 5、绿化人员:按建筑面积8万㎡(或800户业主)配置1人,20万㎡—30万㎡设班长1人,30万㎡以上设主管1人,容积率小于3.5以下可增加设1人; 6、各管理处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配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但总人数不得 超过人员定编标准。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标准

顺德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标准 一、人员配置要求 (一)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1、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2、注册建造师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原项目经理在我省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小型工程管理办法未发布前,暂可担任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3、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我局批准后,可由同一套项目班子担任项目的现场管理岗位职责。 4、注册建造师不得超出其相应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被我局列入“红名单”称号的施工企业,可视工程进度情况自行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需要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中明确。 (三)施工员 现场施工员必须配备,可由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及施工进度等自行配置,并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中予以明确(配备一名以上)。

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要求

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要求 (一)确定编制总额 医院人员编制总额的核定,是依据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床位数,按一定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的。其计算公式为:M==B×Y+[(B-Bmin)/(Bmax-Bmin)]×(Ymax-Ymin)×B+A1……+An 式中:M——核定人员编制总数;B——核定床位数;Bmax——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上限;Bmin——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下限;Y——编制常数平均值;Ymax——该等次常数上限;Ymin——该等次常数下限;A1,A2,…,An——医院其他附属编制。 (二)制定编制方案人员编制方案是编制员额、人员编制类别以及岗位、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 (三)核定编制比例编制比例是指编制员额与核编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的规定。医院编制比例,通常由一定数量的编制员额与一定数量的核编参数组成。对于医院来说,病床数就是核编参数,医院的核定病床数通常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区域医疗规划所审定的。(四)进行人员配备我国医院的人员配备,主要依据卫生部1978年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进行。根据这个《原则》综合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依医院的规模和承担的任务分为三类: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按1∶1.30~1∶1.40计算;300~400张床位的医院按1∶1.40~1∶1.50计算;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按1∶1.60~1∶1.70计算。医院各类人员的比例为:行政和工勤人员占

总编制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编制的8%~10%;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70%~72%,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中医师占25-35%,护理人员占40-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占8%。 1、临床科室负责人配备(1)科主任。25张床位以上的科设科主任,超过40张床位可增设副主任。门诊任务较多的科,病床虽少于25张也可设科主任。门诊及病房任务较少的科,可由其他有关科的科主任兼任。(2)科护士长。各科设护士长(助产士长),病床多时可设副职。 2、医师的配备卫生部规定,各级医师结构比例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1∶2∶4∶8。在编配某一职级的医师时,通常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M=(Tw×B×R)/Ta×15/P+A 式中:M——某职级医师数; Tw——住院医师日均诊治每位患者所需工时;B——核定编制床位数; R——病床使用率; Ta——住院医师日均有效工时; P——住院医师比例数; A——机动数。根据医院担负的任务和规模的不同,医师中高、中、初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也应有所差异,以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医疗为主要任务的医院,医师的配备应侧重于全科医师,其专业技术职称中,高、中级比例可相对较少;承担高度医疗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编配比例可适当增大。 3、护理人员和助产士的配备护理人员包括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的比例为3∶1为宜。卫生部1997年颁布的《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规定,三级、二级综合医院中,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

商场人员配置标准

人员配置 职位名称人数学历工作年限职位描述 商场总经理1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位 5年以上 根据公司的利润指标和经营方针,与商店管理层共同制订和实施商店的营运、销售和年度预算计划。 管理下属部门的业绩、招聘、培训与发展、顾客服务标准等 负责商店管理层员工的招聘面试、培训发展、绩效评估和人才培养等。 确保商店人员配置合理化,使员工保持在稳定而高效的工作状态。 确保商店损耗与盘亏控制到位,保证商店库存的正常运作,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制定和控制商店成本与损耗,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提高顾客服务水平。 根据公司制度受理顾客投诉,并以顾客至上为服务标准。 保证商店操作流程的规范化运作,提出有利于提高商店标准与销售的建议。 采取有效的措施完成并提升销售业绩,将营运问题及时反馈上级。 领导和组织商店年度盘点。 完成上司交付的其它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若干大专 3年以上职责 - 完成分部的各项营业指标 - 对业务部和工程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 控制分部的成本和预算 - 全面负责整个分部的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 资格 - 大专以上学历,工民建或建筑专业 -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懂经营管理,善沟通,有项目经理证者优先 人力资源主管1 本科3年以上 岗位职责: -开展已开分部、新开分部空缺岗位招聘、员工关系等人力资源工作; -按公司权限执行相关人力资源审批事项; -配合总部制定并执行相关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审核区域下属分部员工月度奖金报表;测算相关数据,协助奖金政策的制订和修改; -做好与总部、商店人力资源部的协调、沟通工作; -协助区域总经理做好对下属各分公司管理层人员的业绩评估及考核工作; -协助总部开展新开分部培训工作; -监督区域及下属分部公司劳动纪律; -执行总部人力资源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安全员配置标准

安全员配置标准 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办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及时改正各类安全隐患。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独立法人机构及其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建筑结构、动力、机电、大型设备等进行安全管理并负责其安全运行。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十亿施工总产值/年,并不应少于4人。 工程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一亿施工总产值/年,并不应少于3人。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小组,小组成员为企业委派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至少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为1人; 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为2人; 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为3人; 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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