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国五条细则
新国五条:调控从严 限购扩面

由一、 二线城市扩及二、 三线城市。据媒体报道, 住建部正在草拟下一批限购城市的名单, 预计将 达数 十之 众 。 限购是 目前众多房地产调 控措 施 当中最直 接、 最有效 、 最容易引发市场反应 的一种措施 , 当 然 也是 引发 争议 最 大 的一种 措施 。 笔者 认为 ,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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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国五条 : 调控从严 限购扩面
清风
7月 1 2日, 国务 院总 理 温 家宝 主 持 召开 国
是 调控 持 续 从严 , 其 中最 被 舆 论 关 注 、 而 引发 轩 然大 波 的一条 就 是 “ 限购 扩 面 ’ L 限购城 市 将
务院常务会议, 分析当前房地 产市场形势 , 研究
会 议 要求 , 要 严格 落 实地 方政 府房 地 产 市 一 场 调控 和住 房保 障职 责 。 各地 要 从严把 握 和执行 房 价控 制 目标 , 一 步贯 彻落 实 国务 院确 定 的各 进
前的形势紧密相关 , 而且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 抑泡沫—— 限购挤 出效应对二 、 三线城 市 的影 响
金转而流 向了二、 三线城市 , 这从很 多房地产企 业及 时转变发展战略和最近在二、 三线城市取得 的飘红业绩 中不难看 出。这一方面带动 了二、 三
线城 市建设 的飞速发展 , 但随之 而来 的, 却是房
价 的过快 上涨 。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0 7 个大 中城市中
6月房价 环 比下 降 的有 1 2个 ,持平 的城 市有 l 4
全 。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分配制度和退出机制, 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 管理科学有序。 三 要 继续严 格 实施 差 别化 住房 信 贷 、 收政 税
策 和 住房 限购 措 施 , 制 投 机 投 资 性 购 房 , 理 遏 合
新国五条与细则简析

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 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 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 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 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管理,加大对资产负债情况的监测力度,有效防范风险。
细则: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各地区要抓紧把建设任务 落实到项目和地块,确保资金尽快到位,尽早开工建设。继续抓好城市和国有工矿(含煤矿)、国有林区、垦区棚户 区改造,重点抓好资源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 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
新“国五条”北京落地全国关注

50 | 中国报道2013年5月 总第111期按照新“国五条”规定的“大限”,3月底至4月初,地方版的执行细则密集落地。
从“限购升级、纳税从严”的北京,到“无具体实施细则”的海南,不同地区对楼市调控政策的差异化执行,多数在意料之中。
但北京此次执行的“个人转让住房能核实原值的征收20%个人所得税”、“京籍单身限购一套房”、“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等“最严厉”规定,自实施以来在打压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房源供应等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也让想在北京安家的购房刚需群体内心再次泛起了波澜。
新“国五条”北京落地全国关注号称史上最严厉的京版新“国五条”细则延续了对投机投资购房的打压,但其能否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已经成为全国上下关注的焦点。
本刊记者 张岩新房限价时代来临继限购条件全面升级以后,北京此次在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方面的一个亮点,就是使用行政手段对于商品房的价格进行限制。
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北京市在确定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时增加了如下表述: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现在开发商的报价要受到政府引导,报高了会被打回来,当然报低了就没有利润了。
”北京万科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给新盘的定价和报价不像以前那么容易了,而是变得“有些棘手”。
北京市政府已经开始执行的商品房限价措施,在开发商拿预售证时就对房价加以引导,从源头上控制开发商随意涨价。
在楼盘建成后也必须严格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能超过预先限定的价格,否则将被严厉处罚。
北京市住建委主任杨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市房价控制目标分两部分:一是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去年价格相比保持稳定,房价不要过快、明显上涨;二是针对中等收入家庭,即“夹心层”人群,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他还透露,今年全市对土地供应量有所保证,不会低于前五年的供地平均值,尽量确保供需平衡。
新国五条

前者目前仍是风平浪静,而后者现在已经波涛暗涌。特别是一些需要“ 先卖后买”的改善型需求,很可能会受到新政的影响。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日前,针对“国五条”细则可能产生的影响, 新京报记者进行了分头走访,当然,动态的市场最终还需要时间来说话 。
二手房市场
盛宴散场 买家观望成交冷清 由于3月需求提前透支,再加上北京网签系统升级,暂停8天资格审 核和网签,北京新政细则落地后,北京二手房市场迅速陷入冰冻期。 看房人成“香饽饽” 据了解,3月北京二手房网签量超过4万套,也造成交税、过户爆棚 的现象。而市场转入4月,买卖双方陷入观望,看房人也成为中介竞相争 抢的“香饽饽”。 4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惠新里一家中介门店,发现门店里只有经纪 人,没有客户。这家门店的一位经纪人告诉记者,“新政落地后,店里 偶尔有咨询的人,但听说个税要交差额的20%,好多买房人都选择观望, 继续看房的买房人太少了”。 朝青板块一位经纪人小赵也直观地感受到了市场的剧烈变化。“3月 初店里每天能成交一套房,市场十分火热。该买的都赶在新政细则落地 前完成交易,到了现在,一天都约不上一个看房人,店里已经连续好几 天没有能谈的单子了,偶尔有一个在谈的单子,也是几家中介在争取这 一个客户”。
“国五条”实施细则:
•1.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 制; •2.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 房; •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 地供应; •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 划建设; •5.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 理;
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
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 的考核问责制度 认真落实省级人民政府
理。
北京“国五条”细则要点
1、限购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 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 售住房。 2、信贷 继续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发放;根据本市房价 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 款比例。 3、个税 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 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 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 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 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涉及“新国五条”的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涉及“新国五条”的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涉及“新国五条”的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2013年7月9日)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为妥善处理涉及“新国五条”的房屋纠纷案件,统一裁判标准和执法尺度,日前市高院民一庭组织市一、二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民庭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就该类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现将纪要下发,请在审判中参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市高院民一庭。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处理涉及“新国五条”的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2月26日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国五条”),其后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3月30日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京十九条”),在本市进一步细化限购、限贷政策,对二手房交易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客观上对当事人在房屋交易中的权利义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实践中,本市法院民庭受理了一批涉及“新国五条”的房屋纠纷案件。
为正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标准,市高院民一庭召集市一、二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民庭召开了专题研讨会,经充分深入讨论,就该类案件审理中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形成以下纪要内容:一、(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和导向)全市三级法院应当准确把握“新国五条”和“京十九条”规定的精神实质,正确适用规定中的限购、限贷、税收等措施,通过司法裁判保障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增强当事人的诚信意识和市场风险意识,依法维护健康有序的房地产交易秩序,避免让司法裁判成为当事人违反诚信、谋取不当利益的途径和手段。
北京新国五条细则

北京新国五条细则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实行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对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升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汽车尾气的管控,北京市出台了新的国五条细则。
以下将对这些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1. 严格控制车辆尾气新国五条细则将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更严格的控制。
所有行驶在北京的机动车,包括私家车、公务车、出租车、网约车等,都必须符合新排放标准。
具体来说,其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的排放水平均需达到国五标准。
此外,如果车辆排放控制系统损坏、关闭或者作弊等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对于超标排放的车辆,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将被予以淘汰。
2. 强化车辆监测和检测为了确保车辆排放符合新国五标准,北京市将加强对车辆的监测和检测。
具体措施包括:•车辆年检时,对排放进行更为严格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需进行整改后重新检测。
•对高排放车辆进行抽查检测,以防止车主作弊。
•采用先检测、后放行方式,确保车辆排放符合新国五标准。
为了方便车主检测车辆排放是否符合标准,北京市还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更多的检测站点。
3. 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为进一步促进环保,北京市推广新能源汽车。
新国五细则明确,除部分特殊情况外,北京所有新购买的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
对于私家车主,购买新能源汽车还可以享受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优惠政策。
4. 减少道路拥堵在新国五细则中,北京市还提出了减少道路拥堵的要求。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北京市将采取以下措施:•优化道路布局,缓解交通拥堵;•加强对违章停车的罚款力度,制止交通管理失范现象;•实行交通限行和错峰出行措施,分散交通高峰期间的出行流量。
5.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实施新国五细则之后,北京市还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整治不合理的行政行为。
就车辆排放管控而言,北京市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整治:•依法制定各项排放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标准;•保障合法车主的合法权益,不得存在以奖代罚、乱罚乱扣、乱收费等行为;•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必须及时查处。
最新国五条内容修订_细则_

最新国五条内容修订新国五条是今年楼市的一大新政策,也是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延续。
新国五条内容包括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严格执行商品房住房限购政策等内容。
下文是关于国五条的最新内容,仅供参考!最新国五条消息知多少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20xx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
20xx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更加注重区域差异,加强分类指导。
国务院公布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具体内容

国务院公布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具体内容2013-03-04 14:11搜房网收藏打印字号:T|T[摘要]国务院公布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在国办发〔2013〕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有原文详细论述,共计六条详解。
国务院公布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在国办发〔2013〕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有原文详细论述,共计六条详解,原文如下:国办发〔201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
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
为继续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更加注重区域差异,加强分类指导。
对行政区域内住房供不应求、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应指导其增加住房及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存在住房供过于求等情况的城市,也应指导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稳定。
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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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国五条细则
在广东率先公布细则后,3月30日与3月31日,北京、上海、重庆、济南、大连、合肥等城市都按时发布了楼市调控地方版细则。
一系列“央地联动”的政策组合拳“出拳”迅猛,这些组合拳中以北京“国五条”细则尤显分量。
不少专家对非“自选动作”——征收“20%个税”特别关注。
盖棺定论,掷地有声,认为个税会转嫁到购房者头上,从而进一步推高房价,地产股也会在利空出尽后迎来报复性行情。
有关专家的依据是,二手房交易在征收“20%个税”的打压之后,一些需求将转向新房市场。
一旦后续供应不足,部分城市新房市场供求短缺的情况将进一步加剧,由此会推动房价上涨。
笔者认为,仅仅管窥征收“20%个税”的政策,下定推高房价的结论有些匆忙,正如有些专家预言房地产股票会呈现报复性行情,但现实行情似乎不是那么明确。
更何况各地出台的“国五条细则”虽有差别,各二、三线城市的细则也相对“从简”,但都不是仅仅只聚焦在征收“20%个税”上,而是组合拳。
比如,重庆提出“加强预售管理,对报价过高、涨幅过快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合肥要求“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物价、房产部门指导的商品房项目,主管部门暂不予以备案、房产部门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等等。
这些组合拳都会是房价上涨的判断打上折扣。
在浏览各地不同特色的“细则”之后,不难发现“北京国五条”细则组合拳分量最重。
“北京国五条”细则除了毫不含糊贯彻执行征收“20%个税”之外,对之前的“假离婚”借机炒房的怪招也有了封堵,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严惩不贷,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购房者的约束和惩罚的并不“温柔”,板子已经高高举起。
硬约束
细细品读“北京国五条细则”,更为严厉的是对开发商的硬约束,笔者认为并非似外界所言“留有余地”。
“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和周边在售项目,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时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笔者认为这项政策可能要比“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税按差额20%收税”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更有杀伤力。
一手房将重新调整定价才能拿到预售证,一手的定价要看周围房价的脸,这项政策使得通过一手房拉高房价的可能性极度弱化。
之前,在北京不同的区域,只要“地王”一出,周边房价便迎来快速上涨行情。
那种跟涨的盛况未来能否再现,对此,笔者非常悲观。
正是有了这项政策,笔者对于征收“20%个税”推高房价的判断才持有严重怀疑。
二手房上涨推高新房,这绝不是不是一个容易下的结论。
笔者认为,有关专家对于北京“国五条细则”的解读过于乐观,下一些过于“温柔”的判断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