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流动性及应急预案
2023年银行流动性应急预案

2023年银行流动性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银行是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机构,其资金流动性的稳定与健康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然而,全球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金融市场的波动以及突发事件的发生都可能对银行的流动性造成一定的冲击和挑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银行流动性应急预案显得非常必要。
二、目标本流动性应急预案的目标是确保银行在面临流动性挑战时能够迅速、灵活、有效地应对,并保持正常运营。
具体目标包括:1. 实时监测和评估银行资金流动性情况;2. 提早预警和识别潜在的流动性风险;3. 实施合理的应对措施,包括现金储备管理、融资渠道多样化等;4. 保持与监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密切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三、组织结构银行流动性应急预案的执行应由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牵头,并由其他相关部门和岗位配合执行。
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专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完善流动性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四、应急流程1. 流动性监测与评估:银行应设立流动性监测系统,实时收集、整理和分析涉及银行流动性的数据和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资金需求预测等,以评估银行的流动性状况和潜在风险。
2. 预警和识别:根据流动性监测的结果,银行应设立流动性预警指标,一旦指标达到或超过预警线,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同时,银行应识别流动性风险的来源和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化解措施。
3. 应急措施:银行应根据潜在风险的性质和程度,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
常见的应急措施包括:(1)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以增加流动性的稳定性。
例如,加大存款推广力度、优化资本配置、降低高风险资产持有比例等。
(2)灵活运用流动性工具。
银行可以申请贷款额度,增加流动性工具的担保品,以应对临时性的流动性需求。
(3)拓宽融资渠道。
银行可以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资金的融借、互换等合作,以增加流动性来源。
(4)减少资金的外流。
银行应加强对未到期存款的关注,通过提高存款利率、发行理财产品等方式吸引资金回流。
银行流动性应急预案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流动性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应急计划,保障本行各项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本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所有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理财等业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流动性风险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五条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行长- 副组长:主管业务副行长- 成员:风险管理部、财务部、信贷部、运营部、科技信息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第六条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完善本预案;2. 组织开展流动性风险监测和预警;3. 组织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4.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5. 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宣传。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职责:1.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流动性风险的监测、预警和评估,提出风险防控措施;2. 财务部门:负责流动性资金的筹集、运用和风险控制;3. 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确保信贷资金合理运用;4. 运营部门:负责日常业务运营管理,确保业务流程顺畅;5. 科技信息部门:负责科技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第三章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第八条建立流动性风险监测体系,定期对流动性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
第九条流动性风险指标包括:1. 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率;2. 优质流动性资产覆盖率;3. 资金缺口率;4. 信贷资产质量;5. 利率风险等。
第十条当流动性风险指标达到预警线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十一条预警信号包括:1. 短期资金需求增加;2. 长期资金成本上升;3. 资产负债期限错配;4. 信贷资产质量恶化;5. 市场流动性紧张等。
银行流动风险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银行流动性风险,保障银行稳健运营,维护金融稳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行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客户集中提取存款;2. 资金市场波动导致融资困难;3. 资产质量恶化;4. 资产流动性不足;5. 其他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事件。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预防流动性风险事件的发生。
2. 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一旦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有效控制风险蔓延。
3. 协调配合,共同应对。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要密切配合,共同应对流动性风险事件。
4. 信息公开,透明度。
及时向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披露流动性风险事件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
四、组织架构1. 成立流动性风险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
3.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设立流动性风险应急小组,负责本部门、本机构的应急工作。
五、应急处置措施1. 客户集中提取存款(1)密切关注客户存款情况,加强存款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加强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客户存款。
(3)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存款利率,吸引客户存款。
2. 资金市场波动导致融资困难(1)密切关注资金市场动态,及时调整融资策略。
(2)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
(3)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
3. 资产质量恶化(1)加强资产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资产。
(2)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不良资产风险。
(3)优化信贷结构,降低不良贷款率。
4. 资产流动性不足(1)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
(2)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流动性充足。
(3)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拓宽流动性渠道。
银行_流动性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我行流动性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应急计划,保障我行各项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行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流动性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临时性流动性风险:如支付系统突发故障、其他物理上的紧急情况导致我行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产生的临时性融资需求。
2. 长期性流动性风险:如我行信用评级大幅下调、遭遇重大声誉危机、流动性风险预警指标低于监管容忍度或我行预设控制水平等情况。
3. 市场流动性风险:如金融市场流动性枯竭、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或破产、可融资金大幅减少、融资成本异常上升等情况,导致我行难以从处于压力条件下的金融市场融入资金。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三条组织架构我行成立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和监督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职责分工1. 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对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办公室:- 负责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日常管理;- 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流动性风险相关信息;- 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情况。
第三章应急处置原则第五条应急处置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进行应急处置。
2. 快速、高效原则:迅速响应,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开展。
3. 稳妥、保密原则: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稳妥进行,并严格保守应急处置信息。
4. 协同配合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密切配合,共同应对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应急预案

人力资源调配策略制定
01
组建应急团队
成立专门的应急团队,负责处理 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确保事件 得到及时、有效的应对。
02
调动内部资源
03
外部专家支持
充分调动银行内部各部门、各分 支机构的人力资源,形成合力, 共同应对风险事件。
根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提供咨 询、建议等支持,提高应对风险 事件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商业银行突发流 动性风险事件应 急预案
目录
• 流动性风险概述 • 应急预案制定背景与目标 • 预警机制与监测指标体系构建 • 应急响应措施与处置流程规划 • 资源保障与协调配合机制建立 • 预案演练、评估与持续改进计划
01
CATALOGUE
流动性风险概述
流动性风险定义及特点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 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 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 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05
CATALOGUE
资源保障与协调配合机制建立
资金来源渠道及储备安排
自有资金
商业银行应确保自身拥有一定规模的自有资 金,以应对突发的流动性风险事件。
中央银行借款
在必要时,向中央银行申请借款,以缓解流 动性压力。
同业拆借
与同业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 同业拆借市场获取短期资金支持。
发行债券
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结合 商业银行实际业务情况, 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 预警机制。
预警流程
明确预警触发条件,制定 预警信息传递、分析、处 理及反馈等环节的具体操 作流程。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流动性风险事件的严 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 不同的预警级别,以便采 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篇一: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条目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流动性原因产生的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给农村信用社造成的经济损失,维护金融稳定和广大客户的利益,确保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以适度控制存量、适时调节流量为目标,根据省联社《关于加强舆性监控防范流动性风险的通知》(辽农信联[2021]36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依据本预案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非现场监管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芬农村信用社对突发性支付风险进行预防、预警和处置。
第四条流动性风险防范坚持的原则流动性风险防范应坚持防化结合,重在防范的原则。
信用社行业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信用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努力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组织机构一、成立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二、联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相对固定并随工作岗位变化及时调整。
三、联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风险管理部。
第六条日常流动性监测的内容一、日常应做好如下几方面的预测:(一)短期流动性需求的预测。
主要是指由季节性因素引起的资金需求。
(二)周期性流动性需求的预测。
指由经济周期性变动因素引发的资金需求。
(三)意外流动性需求的预测。
指由不可预测的非常事件和来自大客户大额存款和大额贷款波动引起的资金需求。
(四)趋势性流动性需求的预测。
指未来较长时期内的流动性需求。
二、定期对流动性风险等监管指标进行监测(一)按月计算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超额备付率,按季计算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依存度等监管指标。
并根据银监办的要求,在日常业务分析报告中对流动性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进行了客观预测,并采取应对措施。
银行业流动性应急演练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银行业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确保在流动性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损失,保障银行稳定运营,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行所有分支机构及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处置及恢复等环节。
1.3 编制依据依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架构2.1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流动性风险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办公室设立流动性风险应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应急演练方案,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3 专业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设立以下专业工作组:(1)监测预警组:负责流动性风险监测、预警及信息报送;(2)资金调度组:负责应急资金调度、融资协调及资金保障;(3)业务保障组:负责业务系统稳定运行、客户服务及业务恢复;(4)公关宣传组:负责舆情监测、应对及对外发布信息;(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保障及现场协调。
三、应急响应流程3.1 预警阶段(1)监测预警组根据监测指标和风险预警信号,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2)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分析风险情况,启动应急响应;(3)应急办公室向各部门发布应急响应指令。
3.2 应急响应阶段(1)各专业工作组根据应急响应指令,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资金调度组积极协调融资渠道,确保应急资金需求;(3)业务保障组确保业务系统稳定运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4)公关宣传组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客户关切;(5)后勤保障组做好应急物资、设备保障及现场协调工作。
3.3 应急处置阶段(1)各专业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损失;(2)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风险变化,调整应急处置措施;(3)应急办公室持续跟踪应急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3.4 恢复阶段(1)业务保障组评估业务系统稳定性,确保业务恢复正常;(2)资金调度组恢复正常融资渠道,保障资金需求;(3)公关宣传组关注舆情动态,做好善后工作;(4)应急领导小组评估应急处置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工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流动性风险,保障我行稳健经营,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行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 存款大量流失,导致流动性紧张;2. 资金需求突然增加,无法满足正常业务运营;3. 资产质量恶化,导致资金回笼困难;4. 市场利率波动,影响资金成本;5. 其他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事件。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1. 成立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业务的副行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3.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应急监测小组:负责实时监测流动性风险指标,及时报告风险状况。
(2)应急调度小组:负责协调各部门资源,确保应急处置措施顺利实施。
(3)应急沟通小组:负责与监管部门、客户、同业等外部机构沟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措施1. 预警阶段:(1)加强流动性风险监测,密切关注风险指标变化,及时识别风险隐患。
(2)针对预警信号,采取预防措施,如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优化资金配置等。
2. 应急响应阶段:(1)启动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
(2)加强资金调度,确保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3)与监管部门、同业等机构沟通,争取外部支持。
(4)对风险事件进行评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
3. 应急处置阶段:(1)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密切关注风险变化,及时调整措施。
(3)对风险事件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 演练内容包括:预警信号识别、应急处置措施实施、信息报送等。
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改进应急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银行流动性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流动性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应急计划,保障本行各项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本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流动性风险的主要类别包括:(一)临时性流动性风险。
如本行支付系统突发故障或其他物理上的紧急情况导致本行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产生的临时性融资需求。
(二)长期性流动性风险。
如本行信用评级大幅下调、遭遇重大声誉危机、流动性风险预警指标低于监管容忍度或本行预设控制水平等情况。
(三)市场流动性风险。
如金融市场流动性枯竭、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或破产、可融资金大幅减少、融资成本异常上升等情况,导致本行难以从处于压力条件下的金融市场融入资金。
第二章应急处置原则第四条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应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保密的处置原则:(一)依法原则:即在处置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过程中,要注意掌握政策、依法办事,不得采取非法、违规手段使问题复杂化。
(二)快速原则:即发现问题,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处置,制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将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高效原则:即处置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应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应按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
(四)稳妥原则:即处置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必须积极主动,快速反应,冷静、有序、果断,有效控制局势,做到指挥统一、宣传解释统一、行动步骤统一、不失控、不失序、不失真。
(五)保密原则:即领导小组各成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对于涉及到机密以上(含机密)的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漏。
第三章组织体系与职责权限第五条董事会承担本行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批准本行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体系。
(二)审核批准本行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相关政策、程序。
(三)决定与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里相关的信息披露内容。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其部分职责。
第六条本行成立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行流动性风险事件的指挥、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行长和监事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副行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
第七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的演练。
(二)负责统一指挥和部署本行流动性风险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流动性管理策略的讨论与决策。
(三)遇流动性风险事件发生时,负责启动本预案,及时处置和化解突发流动性风险,确保突发事件期间和风险处置后业务经营的正常运行。
(四)负责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相关部门反馈。
(五)负责在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启动后,指挥相关部门开展外部联络和信息披露工作。
(六)负责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工作中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八条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本行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监测工作。
(二)负责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
(三)负责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的召集与组织工作。
(四)负责流动性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与汇报工作。
(五)负责应急预案及应急计划的拟定与修订工作。
(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核分析风险管理部的指标监测情况;协调平衡全行资产负债整体运行。
第十条运行管理部负责支付结算及库存现金管理,在发生挤兑、现金库存不足时,与人民银行进行协商,及时调运现金以确保现金正常支付。
第十一条金融市场部负责资金的头寸调度,在头寸不足时及时进行资金调度,缓释流动性风险。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制定对外答复口径、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媒体联络与舆情监控;及时了解和掌握系统内员工的思想动态及社会反映;对不安定因素、风险隐患及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沟通、协调,确保得到公安机关的帮助和支持;维持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第十三条其他各职能部门:(一)负责及时识别、预警和报告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流动性风险事件。
(二)遇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发生时,负责按要求配合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四章流动性风险的监测与预警第十四条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制度。
本行建立流动性风险定期报告制度,对流动性状况进行持续跟踪监测。
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动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及时掌握风险底数,对风险做到早发观、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压力测试制度。
风险管理部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每季度出具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对照各流动性风险预警指标,定期进行监测与评估,及早发现风险隐患,进行风险提示,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主要预警指标如下:(一)流动性比例。
(二)流动性缺口率。
(三)核心负债依存度。
(四)同业市场负债比例。
(五)最大十户存款比例。
(六)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
(七)超额备付金率。
(八)存贷比。
(九)净稳定资金比例。
(十)流动性覆盖率(可选)。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突发事件对本机构流动性造成的影响做全面评估,并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估报告。
突发事件触发条件主要包括:(A)本机构发生挤兑事件。
(B)短期内核心存款异常大幅下降、存款大户集中清户或连续性异常资金转移。
(C)备付金严重不足,无法开展正常资金清算。
(D)已发生或可能波及到本行业务进行的系统中断或瘫痪事件。
(E)流动性预警指标低于监管容忍度或本行预设控制水平。
(F)社会上出现可能引发突发性流动性风险的各类谣言。
(G)当地其他金融机构发生挤兑、限兑或停兑。
(H)已发生或可能波及到本行的较严重自然灾害。
(I)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其他突发事件。
第五章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第十七条发现突发事件触发条件时,应第一时间(不论是否工作日,下同)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专报后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召集应急处置会议。
判断事件形成的原因与类型,分析决策处置措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计划。
第十八条报告程序(一)发生触发条件(A)后,营业网点必须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并在30分钟内将风险情况通报风险管理部。
(二)发生触发条件(B)后,营业网点应及时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与政策建议,在24小时内通报风险管理部。
(三)发生触发条件(C)后,金融市场部应立即办理紧急融资事宜,并在30分钟内通报风险管理部。
(四)发生触发条件(D)后,发现单位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科技信息部获得技术支持,并在30分钟内通报风险管理部。
(五)发生触发条件(E)、(F)、(G)、(H)、(I)后,或接到相关部门报告后,风险管理部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汇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成员会议。
(六)必要情况下,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董事长,请求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股东大会。
第六章应急管理策略第十九条根据不同的流动性危机设置对应的总体应急管理策略,执行对应的应急计划,包括资产方应急措施和负债方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针对临时性流动性危机,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管理策略:(一)对于我行系统出现的故障,立即组织科技力量抢修。
(二)对于外部系统、网络出现的故障,及时协调其主管机构开展维修。
(三)因故障导致无法使用核心业务系统、支付清算系统等系统时,按本行《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措施执行。
(四)在突发挤兑事件时,按本行《挤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措施执行。
第二十一条针对长期性流动性危机,应及时采取以下流动性管理策略:负债方应急措施:扩大资本补充,通过银行间市场融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交易系统等方式,及时融入资金,包括同业存放、同业拆借、债券回购、票据回购等。
资产方应急措施:(一)提高备付金率水平。
(二)及时抛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必要情况下出售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
(三)合理调配存贷款,降低存贷比例。
第二十二条针对市场流动性危机,在采取第二十条中列举措施的基础上,应积极组织资金,采取以下流动性管理策略:负债方应急措施:寻求当地政府帮助,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融资包括短期再贷款、再贴现及常备借贷便利政策,或提出个案救助申请。
资产方应急措施:(一)调整资产组合、控制资金投放,对于本行发放的贷款、投资或拆放资金,协调其提前归还本息。
(二)及时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
(三)出售长期资产或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应急管理策略,原则上遵循自我救助、同业救助、人民银行救助等顺序。
但情况紧急时,也可从快从速,多法并举,快速、稳妥地处置各种流动性风险。
第七章信息披露第二十四条对外信息披露方式包括: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报告;向省联社、地方政府的报告;通过本行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电视、报纸、广播等载体向社会发布的公告。
第二十五条对外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和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经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突发事件和处置方案,均需经领导小组授权,由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报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的公告,均需经领导小组授权,由董事会秘书提供给新闻媒体或按统一口径接受采访。
第八章后续处置第二十七条流动性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应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
第二十八条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处置完毕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形成评估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第二十九条本行在处置流动性风险事件时,形成完整的档案材料,并按有关要求归档和备案。
第九章管理文件第三十条合规文件1、《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预案由本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