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谈话制度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帮扶工作制度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帮扶工作制度
1.帮教小组及成员要与被帮教人家庭、邻居经常保持联系,了解、掌握帮教对象的脱毒情况、身体状况以及社会活动情况,确保帮教对象始终处于与毒品隔离的环境。
2.帮教小组及成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帮教对象的活动和动态进行监督,了解其心理动态和行为,并与帮教对象进行交流,至少每月谈话一次,能及时发现复吸苗头,确保帮教对象戒断脱毒,巩固戒毒成果。
3.帮教小组及成员在帮教工作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必须关心帮教对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并给帮教对象以“人文”关怀,了解其心理动态和活动规律,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帮助其寻找就业机会。
4.帮教小组及成员要安排帮教对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让其感到社会的温暖,树立对生活信心。
要对帮教对象进行禁毒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恢复信心,戒脱毒瘾,回归社会。
5.帮教小组及成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规劝、督促被帮教对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其活动情况,并开展对帮教对象的定期尿检工作。
帮教小组及成员要对被帮教对象进行帮思想、帮心理、帮生活、帮就业,成功回归社会。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衔接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衔接制度第一条:对初次查获的吸毒成瘾人员,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查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做出治安处罚决定的同时,责令其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完毕,接到《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后,七天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街道、乡镇戒毒工作机构报到,由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第二条:执行行政拘留后转入社区戒毒的人员,需继续生理脱毒治疗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戒毒医疗机构或戒毒门诊部进行治疗。
第三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当每1月/2月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报告戒毒情况;三年接受不少于28/12次的尿检。
第四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暂时离开社区戒毒(康复)地点三天以上的,应当提前一天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报告,按时返回并接受尿检;变更社区戒毒地点的,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或者家属提出申请,提供变更地点详细住址,报变更前执行地街道、乡镇戒毒工作机构和原做出责令社区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
第五条: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由街道、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关提出,报经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并通知原作出社区戒毒(康复)决定的公安机关。
第六条: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查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后,通知原作出社区戒毒(康复)决定的公安机关。
原社区戒毒(康复)决定地与执行地不一致的,查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后,同时通知原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公安机关。
第七条: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由作出社区戒毒(康复)决定的公安机关重新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第八条:被责令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人员,本人有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意愿,并提出申请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
戒毒人员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期满,可以继续坚持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
第九条:对初次查获在本地无固定居住条件的外省(市、县)籍吸毒成瘾人员,责令其在户籍地或戒毒康复场所接受社区戒毒(康复),户籍地街道、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或者戒毒康复场所应当依法予以接纳。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联系制度

状元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联系制度
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人员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精神,弄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相法法律规定。
二、结合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庭、身体状况、吸毒成瘾的程度、社会交往等情况,社区民警在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日常管理活动中,每周将戒毒(康复)人员各自的情况,向工作站工作人员进行综合分析,讲述其戒毒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三、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流动性大,不易管理的特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坚持每月与药物维持治疗医疗机构联系一次,咨询戒毒人员药物维持治疗情况,进一步了解掌握戒毒人员药物戒毒情况。
四、根据吸毒人员经常出入的场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有针对性地组织工作小组人员到社区各娱乐场所、典当行、废品回收站等处进行走访,了解情况,掌握禁毒工作新动态。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度
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遵守以下制度:
一、例会制度: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辖区戒毒工作的规范和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辖区内发生的紧急重要事件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
三、建档统计制度: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要组织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对社区戒毒(康复)对象要逐人建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质量;
五、信息报送制度:社区戒毒(康复)组织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坚持客观性和实效性的原则,收集、整理本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戒毒工
作信息;
六、监督检查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觉接受上级社区戒毒(康复)组织的监督,并在工作上予以配合;
七、联席会议制度:社区民警、社区综治(站)办等职能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制定计划,落实措施;
八、考核奖惩制度:为了激励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和戒毒对象,建立日常考核制度,按时召开季度(半年)评议会进行综合评议和书面鉴定,充分调动其积极因素,年终对工作成绩和改造表现突出的要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
反之,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社区戒毒(康复)对象要依法惩处。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内控制度汇编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内控制度汇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度一、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辖区社区戒毒(康复)的规范和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辖区内发生的紧急重要事件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
三、建档统计制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要逐人建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确保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质量。
五、信息报送制度: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坚持客观性和实效性的原则,收集、整理本辖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工作信息。
六、考核奖惩制度:为了调动积极因素,激励相关单位、部门、组织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年终对工作成绩和表现突出的给予一定精神、物质奖励;反之,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站长工作职责一、负责本乡镇、街道辖区内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二、认真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戒毒知识辅导、教育、劝诫、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提供必要的帮助;三、有效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积极联系、协调禁毒办、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其他部门,妥善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四、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的教育、管理和年终工作考核;五、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需要变更社区戒毒(康复)复地点等情况进行审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有符合中(终)止社区戒毒(康复)情况的及时报送公安派出所;六、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报送公安派出所,协助开展强制检测及告诫等工作;七、掌握辖区内吸贩毒嫌疑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总体情况,协助乡镇、街道开展毒情大排查及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八、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戒毒康复谈话记录

戒毒康复谈话记录开场篇
1问:我们是社区戒毒工作人员,依法对你进行社区戒毒期间谈话,并向你了解相关情况,
望你如实报告!
问:你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向我们反映
答:好的,有事我会向你们反映的。
2问:今天,我们告知你在社区戒毒期间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希望认真倾听!
答:好的,我一定认真听的。
3问:你对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清楚了吗??
41问: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有无其他困难?答:没有,你们待我如亲人,我太谢谢你们了结束篇:
42问:出去后,希望你能用你勤劳的双手,聪明的智慧,再创一片新天地。
相信你能行!答:谢谢了,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43问:你出去后,有什么事、有什么困难尽管和我们保持联系。
答:好的,一定会的。
关于工作小组约见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谈话记录
关于工作小组约见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谈话记录2021年5月,我的工作小组接到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约见请求。
为了了解康复人员们的康复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我们安排了一次约见谈话。
下面是约见记录。
开始时,我们进行了简单的自我介绍,并让康复人员们介绍自己和他们的康复情况。
康复人员们逐一介绍了自己,多数人介绍了自己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所学到的新技能。
有一些人感谢了社区的支持和帮助,并表示他们正在变得更加强壮和更加自信。
接下来,我们向康复人员们提出了几个问题,包括他们在戒毒过程中遇到的主要挑战和需要帮助的领域等等。
其中,一名康复人员表示自己已经戒毒两个月,但依然无法控制自己的饮食,导致体重增加。
我们向他建议了一些健康的饮食习惯,并提醒他多参加一些运动以消耗多余的热量。
我们还了解到,一些康复人员在寻找新工作时遇到了困难。
我们向他们提供了一些建议,如最好多参加招聘会和求职培训等活动,以提高自己的求职竞争力。
此外,我们询问了康复人员们对他们的康复进程的评估。
多数人表示他们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仍然需要持续努力。
一名康复人员甚至说:“康复并不容易,但我相信我们能够战胜毒瘾。
”最后,我们肯定了康复人员们的努力和成就,并鼓励他们在未来继续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积极的情绪状态。
我们还强调了社区支持的重要性,并表示我们会持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总体上来说,这次约见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活动。
在与康复人员们的交流和沟通过程中,我们了解了他们的关注点和需求,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些必要的帮助和建议。
我们相信,在社区的支持和帮助下,他们一定能够度过戒毒康复阶段,并开启健康快乐的新生活。
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制度[1]
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制度[1]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制度[1]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乡镇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学习制度。
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范围,形成制度,持之以恒。
二、领导制度。
市、县区、乡(镇)街道逐级建立社区戒毒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干部,制定工作目标,细化量化工作任务,主要领导经常过问社区戒毒工作,研究解决基层实际困难。
三、培训制度。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利用各种媒体资料,以会代训,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工作站全体人员开展经常性、行之有效的工作培训。
四、督导报告制度。
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导检查、指导工作,注意发现、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工作。
五、工作例会制度。
建立周例会、月例会或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情况,点评工作,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
六、信息报送制度。
以简报、报表、月报、情况汇报、通报等各种文书形式,按时报送工作情况、信息、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七、禁毒宣传制度。
按照《安庆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考评办法》规定,利用墙报、黑板报、厨窗、展板等各种形式组织经常性禁毒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八、后勤保障制度。
逐级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管理站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须的办公设备,认真组织工作站专(兼)职工作人员按比例配置社区义工和禁毒志愿者,保证必要的经费保障。
九、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安庆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考评办法》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3、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管理制度一、认真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督促、指导各戒毒/康复小组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上级管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各项戒毒/康复工作任务。
三、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毒品常识、危害,宣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四、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认真登记,签订协议书,建立台帐,规范管理。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主体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1、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组长。
2、综治、公安、卫生行政、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劳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按照乡镇、街道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30∶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不足30名的,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由社区戒毒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组成社区戒毒适用对象1、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
2、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3、社区戒毒的执行地点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4、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
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
社区康复的适用对象1、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
2、社区康复参照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工作流程督促报到1、以15日内按时报到人员,办公室及时进行登记。
2、对未在15日之内按时报到的人员要进行督促。
(1)有正当理由的,社区戒毒办公室应该督促戒毒人员尽快报到执行社区戒毒。
可以采取《社区戒毒(康复)逾期报到通知书》的形式。
(2)无正当理由的,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执行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报告。
正当理由包括:不可抗力,配偶、子女、父母去逝,本人重大疾病或事故,近亲属因重大疾病、事故戒毒人员系唯一抚养人或赡养人的。
工作小组约见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谈话记录
问:我们将定期对你进行尿检,也会不定期对你进行抽检,一旦发现你有吸毒行为我们将会向来安县公安局汇报,对你采取有什么困难、难处,可以向我们提出,我们将协调有关部分给予你积极的帮助!
答:
问:如你出现急性戒断症状,要立即后我们联系,我们将积极地向你提供帮助!
工作小组约见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谈话记录
时间
地点
谈话人
被谈话人
问:最近你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职业或者做什么事情?
答:
问:你的联系方式是多少?
答:
问:你知道毒品的危害吗?吸食毒品会对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严重的影响。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会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答:
问:你应定期接受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指定部门的检测。具体标准为:第一年12次(每月一次),第二年6次(时间间隔不少于2个月),第三次4次(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
答:
问:这次我们就谈到这里
答:
被谈话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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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谈话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实行人性化管理,强化帮教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是帮教工作最简洁、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掌握有吸毒史人员戒断情况的根本,更是了解他们思想状况、现实表现的最直接的方法。
二、谈话包括和本人谈话、和家属谈话、和志愿者谈话、和邻居谈话、和知情人谈话。
三、谈话要讲究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工作时要因人而宜进行谈话,每月必须和帮教对象谈一次话。
四、谈话笔录、谈话记录要真实地反映当事人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以及家庭情况、就业状况等。
五、谈话要体现帮教的主题,但不能格式化,更不能千篇一律,每次谈话都要有所准备,不能每次重复谈一个内容。
六、针对同一个有吸毒史人员的不同谈话对象,要采取不同方式,要了解的内容必须相互印证,不能印证的,要进行核实,查清事情的真像。
七、社区帮教谈话至少有两人以上,特别对不配合工作或出狱时间不长的人员,上门入户时要注意安全,至少两人入户(男性至少一人)。
八、对有吸毒史人员本人谈话材料,最好让本人签字。
对女性有吸毒史人员的谈话,必须由女同志参加,社区工作
人员在帮教谈话过程中,不能有歧视性或侮辱性语言,若发现此类现象,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