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告知书-2017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最全)

《》《》《》《》《》《》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所在部门及岗位名称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禁忌症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生产车间打包口操作工/投料口操作工/筒仓卸货操作工粉尘1、活动性肺结核2、慢性阻塞性肺病3、慢性间接性肺病4、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尘肺病除尘装置防尘口罩车间打包口操作工/控制室操作工噪声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2、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3、双耳高频(3000Hz、4000Hz和6000Hz)平均听阈≧40dB4、Ⅱ期和Ⅲ期高血压5、器质性心脏病职业性噪声聋改进生产工艺消除噪声发生根源做好设备维护佩戴防护用具耳塞等车间/其他操作工高温1、Ⅱ期和Ⅲ期高血压、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3慢性肾炎、4为控制的甲亢、5、糖尿病、6大面积皮肤疤痕中暑隔热、通风降温个人防护、发放应急防暑药品(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等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职业病告知书

职业病告知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贵单位的员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在此向您进行职业病告知。
我从事的是XX工作,长期接触有害物质,如XX化学品、XX粉尘等。
最近我出现了XX症状,如XX、XX等。
经过医院诊断,确认为职业病XX病。
我已积极采取治疗措施,并遵守医生的建议,但由于职业病的特殊性,可能会对我的工作和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我希望贵单位能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障,如调整工作环境、降低职业病危害、提供防护用品等,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
同时,我也希望贵单位能够对我进行关注和照顾,如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减轻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以保障我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
再次感谢贵单位的支持和关心。
此致
敬礼
XX年XX月XX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模板)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模板)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具体来说,甲方应向乙方告知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例如,在中段车间的切断工、电解工岗位,可能会产生噪声,从而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以及Ⅱ期和Ⅲ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等职业病。
为了防范这些危害,乙方需要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除了告知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甲方还需要依照相关法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如果乙方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同时,乙方也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如果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其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如果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如果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Before starting work。
the platelet count was below90×10^9/L。
and during work。
there were XXX。
circulatory。
digestive。
blood。
endocrine。
urinary。
immune system。
职业疾病危害告知书(最全)

职业疾病危害告知书(最全)
尊敬的员工,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们作为雇主有责任向您提供职业疾病危害告知,并确保您了解可能存在的职业疾病风险。
为此,我们特别准备了以下信息,以增强您对职业疾病的认识和保护自身健康的意识。
1. 职业疾病的定义:
职业疾病是指由于长期从事特定职业或工作而导致的疾病。
这些疾病与工作环境、工作方式、工作条件或职业暴露有关。
2. 常见的职业疾病类型:
- 肺部疾病:如尘肺、职业性哮喘等。
- 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 中毒性疾病:如重金属中毒、化学物质中毒等。
- 噪音性疾病:如噪音引起的听力损伤等。
3. 职业疾病的危害与预防:
- 危害:长期接触职业病因素可能导致身体、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健康问题,严重的职业疾病甚至可能导致残疾或死亡。
- 预防: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佩戴个人防护设备、正确使用和储存化学物品、维护良好的通风环境等。
4. 预防职业疾病的注意事项:
- 注意职业疾病风险因素:了解您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因素,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员。
-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职业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正确使用和维护相关设备。
- 使用个人防护措施: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佩戴并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
- 进行定期体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疾病。
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理解职业疾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保护员工的健康是我们最高的责任,我们将不断努力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措施。
感谢您的配合!
最后更新日期:[日期] 致敬,
[公司名称]。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附件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示例附后):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
及职业病防护措施(示例):。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_______ _先生/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若您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订。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用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您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您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您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您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您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您。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______先生/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若您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订。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噪音、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耳部、肺部、眼部的损害。
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用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您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隔音罩、防尘口罩、防尘面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您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您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您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您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您。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参考)
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参考)职业病危害告知书1、职业病危害告知您所在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造成损害。
1、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该岗位职业活动中接触属于有害作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会影响您的身体健康。
2、甲方提供乙方岗位的生产工作条件。
包括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劳动保护用品(防噪耳塞、防尘口罩等)、个人劳动保健津贴、生产场所所需的设施(抽风、除尘净化装置)、工装、工具等。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职业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操作规程、技能的教育培训、定期健康体检。
4、乙方应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自觉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5、当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本条款相关内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措施一、噪声1.健康危害: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以引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疾病。
2.理化特性: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音。
3.应急处理: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
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检查、确诊。
4.注意防护: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收声能:佩戴耳塞、隔声间、隔声屏,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二、粉尘1.健康危害: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引发尘肺病。
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皮炎、眼结膜损害等。
2.理化特性: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混合性粉尘。
3.应急处理: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4.注意防护: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
三、电焊工维修岗位(臭氧、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紫外辐射)1.健康危害:可通过眼睛、皮肤、呼吸道引起电光性眼炎、皮肤灼伤、电焊工尘肺、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化合物中毒、臭氧可能导致皮肤癌等。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岗位名称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禁忌证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粉尘(煤尘、岩尘等)、有害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甲烷等)和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上呼吸道炎病、肺癌、暴露性皮炎、毛囊炎、耳聋、耳鸣、皮肤灼伤等尘肺除尘装置防尘口罩(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2019 年月日 2019年月日1。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尊敬的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本公司应当如实告知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和待遇,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隐瞒或欺骗。
在劳动合同期间,如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为印刷、印刷用原料仓管员,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果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公司已按照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您提供了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
具体信息如下表:职业危害种类可能导致的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笨、甲苯、二甲苯吸入过量导致笨中毒空气呼吸器、手套甲醇吸入过量导致甲醇中毒空气呼吸器、手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
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如果您患上职业病,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如果因您不恰当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本人或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特此告知。
XXX(盖章)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XXX应如实告知员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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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