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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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告知书模板2024年通用

职业危害告知书模板2024年通用

职业危害告知书模板2024年通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各方信息:甲方:(全称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全称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作为用人单位,乙方作为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双方为了保护乙方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职业危害告知书。

第一条职业危害因素1.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

1.2 甲方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条职业健康检查2.1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乙方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

2.2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时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2.3 甲方应对乙方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予以保密,不得泄露乙方个人隐私。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3.1 甲方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2 甲方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包括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防治预案等。

3.3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职业伤害保险4.1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纳职业伤害保险费。

4.2 乙方发生职业伤害的,甲方应按照职业伤害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5.2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职业病防治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工作岗位、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
在此部门工作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包括粉尘、噪声和气体等。

这些危害可能导致慢性阻塞性肺病、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高血压等健康问题。

为了防止这些危害,我们将安装除尘装置,佩戴防尘口罩,并建议戴耳塞、耳罩,适当调整工间休息。

二、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我们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
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现职业病,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您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并提供相应的待遇。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最全)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最全)

《》《》《》《》《》《》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所在部门及岗位名称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禁忌症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生产车间打包口操作工/投料口操作工/筒仓卸货操作工粉尘1、活动性肺结核2、慢性阻塞性肺病3、慢性间接性肺病4、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尘肺病除尘装置防尘口罩车间打包口操作工/控制室操作工噪声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2、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3、双耳高频(3000Hz、4000Hz和6000Hz)平均听阈≧40dB4、Ⅱ期和Ⅲ期高血压5、器质性心脏病职业性噪声聋改进生产工艺消除噪声发生根源做好设备维护佩戴防护用具耳塞等车间/其他操作工高温1、Ⅱ期和Ⅲ期高血压、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3慢性肾炎、4为控制的甲亢、5、糖尿病、6大面积皮肤疤痕中暑隔热、通风降温个人防护、发放应急防暑药品(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等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医药公司)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医药公司)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医药公司)根据《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您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我们特向您告知以下职业病危害情况。

一、职业病危害的定义和类型职业病是由您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可分为以下类型:1. 尘肺病:由于长时间吸入粉尘颗粒导致的疾病,例如矿工、建筑工人等职业容易受到尘肺的危害。

2. 中毒性肝炎:由于长期接触或吸入毒物导致的肝脏疾病,如使用或接触化学品的工人。

3. 职业性呼吸道疾病:由于吸入有害气体或颗粒物而引起的呼吸系统疾病,如焊工、喷涂工等职业容易患上职业性呼吸道疾病。

二、危害因素和预防措施我们的工作环境存在以下危害因素,请您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和预防措施:1. 化学物品:请遵循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储存化学物品,并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等。

2. 粉尘和颗粒物: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佩戴合适的防护口罩。

3. 噪声和震动:戴上防噪音耳罩或耳塞,减少暴露在噪声和震动环境中的时间。

4. 高温和低温环境:穿戴适宜的防寒或防热服装,保持舒适的工作环境。

5.不良工作姿势和重复动作:保持正确的工作姿势,适时休息并保持适当的锻炼。

三、个人防护责任作为员工,您有以下个人防护责任:1. 遵循公司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政策,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 及时报告任何与工作环境相关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3. 参与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危害告知,并积极配合公司提供的相关安全培训和个人防护措施。

在工作期间,您有任何职业病危害的疑问或需要帮助的地方,可随时向负责人员咨询。

感谢您对公司工作环境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支持与合作![签字栏]。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你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果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造成损害。

在本岗位,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对你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保证现场作业条件、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当您工作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树立自我保护以上,积极配合单位管理部门,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微粒、噪声)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微粒、噪声)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微粒、噪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特向您告知以下职业病危害情况:
一、微粒危害:
1. 工作场所存在微粒危害,包括但不限于粉尘、烟雾、颗粒物等。

2. 长期接触或暴露于微粒,可能引发职业病,如尘肺病、过敏性鼻炎等。

3. 为预防微粒危害,请佩戴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其他防护用品。

二、噪声危害:
1. 工作场所存在噪声危害,可能超过国家法定的职业健康标准限值。

2. 长期暴露于噪声环境,可能导致听力损害、耳聋等职业病。

3. 请正确使用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减少噪声危害。

三、防护措施:
1. 您有权了解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和相关防护措施。

2. 请积极采取各项防护措施,如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定期体检等。

3. 研究掌握正确的劳动保护常识和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四、报告职业病症状:
1. 如发现与工作环境有关的身体不适或职业病症状,请及时向公司报告。

2. 公司将积极配合处理,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请合理使用劳动防护工具,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衷心希望您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公司名称]
日期: [填写日期]。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通用)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通用)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存在职业危害因
素,如防护不当或不注意防护,可能造成职业病禁忌证,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个人劳动防护工作。

在您所在的岗位,本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艺上、设备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但为慎重起见预防危害,对您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按要求正确穿戴。

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或到医院检查。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二、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四、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五、发现有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
六、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改善、提高、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预防、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附:汽车修理行业涉及的危害主要包括电焊、喷漆等,其中电焊作业的危害因素主要有电焊烟尘、金属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氟化物、臭氧、紫外辐射等,可导致劳动者发生电焊工尘肺、锰中毒、以及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电光性眼炎等多种职业病;喷漆作业的涉及危害因素主要有苯及其化合物、酯类化合物等有机溶剂,其中苯是国际公认的致癌物质,可引起白血病;另外还有噪声、粉尘以及各类清洗剂等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些危害因素均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特此告知。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三篇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三篇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三篇篇一: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从年月日起,您被安排在有限公司部门从事工作,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

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具体如下:一、孕妇、哺乳期妇女、未满18周岁者不得从事此岗位。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员工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员工在入职之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或者有职业禁忌症者,公司安排转岗,如无适当职位,公司保留员工录用资格,待体检合格或有适当职位时予以入职。

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在岗期间,公司会统一安排进行定期岗中体检,在离岗或换岗之日起一星期内公司将安排进行离岗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如有发现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未按照公司要求参加职业病离岗体检的员工,离开本公司后发现患有职业病的,责任自负。

五、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六、本告知书为劳动合同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职工签字:(公章)年月日年月日篇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同志: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

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损害。

本岗位,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和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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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1、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2、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3、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经管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4、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6、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1、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2、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3、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经管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4、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6、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10.2-1)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1、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2、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3、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经管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4、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6、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10.2-1)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1、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2、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3、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经管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4、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6、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10.2-1)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1、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2、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3、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经管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4、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6、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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