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项目投融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13]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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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项目投融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项目投融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13〕71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为健全和完善项目投融资体系,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的健康发展,破解融资难题,提高投融资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项目投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项目投融资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召集人:黄俊华市长副召集人:秦春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仲华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唐铭泽市政府副秘书长邓康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钟麟市财政局局长刘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植功市国资委主任高亮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唐伟市财政局副局长毛喜才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主任李军市铁建办副主任主要职责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项目投资和融资、项目资金调配、政府性债务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临桂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苏桥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三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为联席会议固定的列席成员。
根据项目投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以增加有关人员参与联席会议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赵仲华牵头负责,成员包括市政府副秘书长唐铭泽、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高亮、市财政局副局长唐伟、市国土局副局长毛喜才、市国资委副主任赵祖俊、市铁建办副主任李军、市财政局科长陆军。
二、工作机制(一)建立年度市政府投资和融资工作计划制度,明确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方式,投资结构和资金来源渠道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4•【字号】桂政办发[2011]115号•【施行日期】201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1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及时解决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合理布局、早开工、快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总召集人:林念修自治区副主席召集人:檀庆瑞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高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潘峰自治区工信委副主任梁兵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晓菲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杨绿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李小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蔡德所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韦纯良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衣化如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副主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重大办),高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召集、议题收集、会议纪要起草和议定事项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一)研究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二)研究重大项目的布局和建设许可。
(三)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项目在投资许可、用地、环评等前置审批手续办理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通报和检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企业整体发展,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全部内部联席会议,包含跨部门、跨职能的会议。
第三条定义1.联席会议:指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之间,或不同职能之间进行的会议。
2.召集人:指会议的重要发起人,并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准备。
3.主持人:指会议的重要负责人,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和引导讨论。
第二章联席会议的种类和召集第四条联席会议的种类依据工作需要和具体的事项,联席会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战略决策会议:负责订立和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方向。
2. 运营协调会议:负责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运营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 项目推动会议:负责项目的推动和协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4. 跨职能沟通会议:负责不同职能之间的沟通和沟通,增长合作与理解。
第五条召集人的责任1.召集人应依据具体会议的目的和议题,订立会议议程,并提前通知会议参加人员。
2.召集人应确保会议的时间布置合理,与参加人员协商确定时间和地方。
3.召集人应自动收集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会议议题确实定1.会议议题应与公司整体战略和运营工作紧密联系,明确目的和要求。
2.会议议题应能够促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工作进展。
第七条通知参会人员1.会议的召集人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包含会议时间、地方、议程和会议要求。
2.通知参会人员时,应明确参会人员的职责和准备工作,确保参会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第三章会议的组织和进行第八条主持人的责任1.主持人应主持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依照议程和要求进行。
2.主持人应保持会议秩序,引导讨论,确保每位参会人员的发言权和表达机会。
3.主持人应有效掌控会议时间,确保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议程。
第九条会议记录1.会议记录由特地人员负责,记录会议的议题、讨论内容和决议事项。
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是指在双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专业机构共同组成的会议机构,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顺利进行。
下面将从制度的建立背景、组织机构、职责和工作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一、制度建立背景双百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庞大,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和复杂的管理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协调机制来统筹各相关方的利益,保障项目的有序进行。
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旨在推动双百工程项目的快速发展,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双百工程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主席团、秘书处、专家顾问委员会和工作小组等。
主席团由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专业机构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会议工作计划和决策会议的重大事项。
秘书处负责日常会议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协助主席团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
专家顾问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会议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
工作小组由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和执行工作。
三、职责双百工程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项目建设规划和方案,明确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2.协调各相关方的利益关系,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3.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4.推动项目的创新和发展,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和社会效益;5.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提升项目建设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工作方式双百工程联席会议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召开会议、研究决策、调解矛盾和制定工作计划等。
会议按照议程和主题进行讨论和决策,形成会议纪要和决议,并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和落实。
研究决策主要针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调解矛盾主要是针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积极协调各方的利益,促成问题的解决。
制定工作计划主要是确定会议的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保障会议的有序进行。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1. 概述联席会议是一种多部门协调、合作的机制,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个单位和部门共同参加,旨在解决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
联席会议制度是指组织和规范联席会议活动的一系列制度、规则和程序。
2. 立法依据中国的联席会议制度在法律和制度上都有明确规定。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复议机关可以组织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复议案件”。
此外,各级政府、官方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组织调查、制定政策、实施项目等方面也常常采用联席会议制度。
3. 功能与意义联席会议的功能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加强与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联席会议能够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避免信息孤岛、局部优化等问题的发生。
通过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可以协调管理、规划和实施复杂项目、政策等。
(2)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联席会议的协作,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资源浪费,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投入和浪费现象的发生,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3)提供决策支持和决策依据联席会议可以收集和整合各部门的信息和意见,为政府部门或其他决策机构提供决策支持和决策依据,从而更加科学和全面地制定政策和规划。
4. 联席会议的运作流程联席会议的运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确定会议主题和议程联席会议应当确定会议主题和议程,制定有关事项的具体安排,明确会议责任人和会议时间与地点。
(2)召开会议并主持会议联席会议通常由召集单位或组织单位按照议程顺序主持。
联席会议应当制定有关会议主持人的具体职权,明确会议主持人的工作方式、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3)信息和资源共享联席会议的参会人员应当按照议程和安排,交流各自单位工作中的信息和资源,对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互相讨论如何解决问题。
(4)讨论并制定解决方案根据会议的交流和情况说明,参会人员讨论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明确百日内项任务的责任人、分工以及工作进度。
(5)落实和跟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仅需要将决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还需要制定明确的跟进机制,确保决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并取得预期的成果。
联席会议制度及职责

联席会议制度及职责
联席会议制度是指由各相关部门、组织或单位的负责人或代表组成的会议制度,用于协调各方在特定问题上的立场、政策和行动。
联席会议的职责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实现共同目标,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协调,促进信息共享、意见交流以及资源整合,推动合作和合作项目的推进。
联席会议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沟通协调:联席会议负责沟通各方之间的意见和需求,在合作项目中做出协调决策,同时确保各方充分参与和了解项目的进展、问题和决策。
2. 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共享与合作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政策法规、技术经验、市场情报等,以便各方能够共同了解项目的背景和环境。
3. 制定合作方案: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和制定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规划、方案和政策,确保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目标和行动计划。
4. 资源整合: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各方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资等,以便在合作项目中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利用。
5. 监督评估:联席会议负责监督合作项目的实施,评估项目的进展和效果,并及时调整和改进项目的管理和运作方式。
6. 解决问题: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合作项目中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和保障。
总之,联席会议制度旨在促进各方之间的协作和合作,实现多方共赢的目标。
通过联席会议,各方能够统一立场、协调行动,充分发挥合作优势,实现更好的合作效果。
项目工程管理会议制度
项目工程管理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工程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效率,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工程管理会议的召开和管理。
第三条项目工程管理会议是公司进行项目管理的重要形式,是组织协调项目各方工作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项目工程管理会议应当遵守《公司项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保证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项目工程管理会议应当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保证各方参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六条项目工程管理会议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召开,一般每周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项目工程管理会议应当提前至少三天通知各参会人员,告知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八条参会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报备理由。
第九条会议应当有专门的议程,包括项目进展、问题和难点、解决方案、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
第十条会议应当指定一名会议主持人,负责组织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会议管理第十一条会议应当按照议程依次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议程或延误会议时间。
第十二条参会人员在会议中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喧哗、翻手机、私聊等影响会议秩序的行为。
第十三条会议记录员应当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包括问题、意见、建议等,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成会议纪要。
第十四条会议纪要应当由主持人和记录员签字确认后,送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十五条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会议情况适时调整会议进行的节奏和顺序,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第四章会议效果第十六条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纪要和决议,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参会人员应当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开展下一步的工作,确保项目工程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如有必要,可召开专题会议或工作组会议,深入探讨和解决具体问题和难点。
第十九条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评估会议效果,整理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工程质量联席会议制度
工程质量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议组织1.联席会议的召集联席会议由项目负责人或质量部门负责人负责召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确定,并通知相关人员。
2.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监理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等相关方。
3.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召集人提前制定,并发送给各成员。
议程包括会议主题、讨论内容、时间安排等。
第三章会议程序1.会议开场会议由召集人宣布开场,介绍会议议程和出席人员,并确定会议记录人员。
2.讨论议题根据议程,逐一进行讨论。
各成员应依次发言,确保充分交流意见。
3.达成一致意见在讨论过程中,应重点解决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共同商定解决方案。
4.制定工作计划根据讨论结果,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5.会议总结会议结束时,应由召集人对讨论结果进行总结,确认达成的共识,并确定下次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四章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主要内容、讨论结果、解决方案、工作计划等,并由会议记录人员制成会议纪要,发给各成员。
第五章会议评估1.定期评估定期对联席会议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2.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章附则1.本制度由质量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工程质量联席会议制度》,请各成员严格遵守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4篇)
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项目建设工作的协调与监督,提高农业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是农业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和监督机制,负责协调农业项目的规划、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由农业项目建设各相关方共同参与,实行统一决策和责任分工的机制。
第四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的任务包括:确定项目建设的方向、目标和重点;协调项目的资源配置和规划;推动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
第五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按照程序规定设立,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第六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的会议由主办方负责召集、组织和主持,并制定相应的会议纪律和工作程序。
第七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包括:统筹协调、透明公开、科学决策、高效运作。
第八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的工作重点包括:协调农业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推动项目的进展和保障项目质量。
第九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委员会,负责具体的项目领域工作。
第十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的成员由各相关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二章组织第十一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由农业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农业部门)、农业项目建设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
第十二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设立秘书处,负责协调、组织和执行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的工作。
第十三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由主办方确定每年的例行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并及时通知各参会单位。
第十四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的会议通知应提前15天发出,并附上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由主办方组织和主持,会议采用集体讨论和决策的方式。
第十六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的成员应积极发言、提出建议,并在会议结束后按时提交会议纪要。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七条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例行会议,讨论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9•【字号】达市府函〔2011〕88号•【施行日期】201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达市府函〔2011〕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切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织形式联席会议实行召集人制度。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何平和副市长古正举。
联席会议成员为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档案局、市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等(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二、联席会议工作内容(一)研究解决总投资2亿元以上重大基础设施、总投资1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二)研究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在审批(核准、备案)、土地、环保、规划、建设、电力、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三)研究招商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向等事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一)市发改委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提出重大项目建设中需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通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协调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招投标、节能评估、资金争取等工作。
(二)市经信委负责协调重大工业项目技术改造核准(备案)、重大技术改造节能环保资金争取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协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
(四)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重大项目征地拆迁、用地报件等。
(五)市住建局负责协调重大项目规划选址、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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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联席会制度
根据项管合同关于项目管理联席会制度的要求,为了协调现场工作界面、进度、质量、设计、采购等有关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矛盾,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管理造价例会、专题会、协调会制度
1、项目管理造价例会由建科项管部定期组织,间隔时间约1-2周。
主要与会单位为业主代表或业主相关部门、建科项管部、造价咨询单位、施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
会议议题主要是,就近阶段各单位之间存在的有关造价的协调难点或重点问题进行协商。
会议纪要由建科项管部负责整理,各与会方会签,确认会议纪要中各项内容为既定共识,共同遵守或执行。
2、项目管理专题会议由建科项管部发起,主要就近阶段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绿化低碳施工等方面出现异常的问题,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纠正。
与会单位视会议议题而定,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商议处理措施,并形成决议,会议纪要由建科项管部负责整理,各与会方会签,确认会议纪要中各项内容为既定共识,共同遵守或执行。
3、项目管理协调会可由任一参建主体发起,由建科项管部组织,不定期召。
与开,与会单位视会议议题而定,主要就眼前存在的急需协调解决的技术、商务等问题进行协商。
会议纪要由建科项管部负责整理,各与会方会签,确认会议纪要中各项内容为既定共识,共同遵守或执行。
二、工程例会
工程例会为施工监理组织的施工现场管理例会,周期为一周。
旨在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解决需要协调的其他有关事项。
主要与会单位一般为业主代表或业主相关部门、建科项管部、设计单位、施工监理、投资监理、总包单位等。
会议记要由施工监理负责整理,各与会方会签。
确认会议纪要中各项内容为既定共识,共同遵守或执行。
其中所安排具体事项,将由施工监理于下次例会中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情况,以达到动态控制的效果。
工程例会对于现场施工至关重要,要求与会各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务必参加,无故不得缺席。
工程项目部
201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