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职责

1.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离职的归口管理部门。

2. 财务部负责离职员工工资审核、发放和借款的结算。

3.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工作交接和员工辞退、自动离职等的申报。

第四条内容

4.1 定义

4.1.1 公司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终止试用、合同期满。

4.1.2 各种离职情况定义:

4.1.2.1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意愿提出申请辞去现有工作,属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1.2.2辞退:员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4.1.4.3.自动离职:员工擅自离职,自行解除与公司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4.1.2.4终止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或试用期内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构成辞退、自动离职等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4.1.2.5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有一方不再续签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4.2 辞职管理

4.2.1 员工在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内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天,并做好工作交接。

4.2.2 试用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提前30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表,凡中高层管理人员、涉及关键项目和生产工艺技术机密人员及物资采购、外协厂家管理等人员辞职,必须至少提前两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做好工作交接,此期间公司可酌情安排其它工作,离职前须由相关部门进行离职审计后方可离职。

4.4.3. 辞职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必须提前人力资源部备案,如由于特殊原因部门领导未签字的,各部门先以邮件的形式告知。未提前备案或告知的,将视为未提前通知。

4.2.4 审批流程:

4.2.4.1 经理及以上人员审批流程:

由员工本人填写《附表1:员工辞职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批——>上报集团总裁或授权审批人审批

4.2.4.2 其余人员审批流程:

由员工本人填写《附表1:员工辞职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批。

4.3 辞退、自动离职管理

4.3.1 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的,各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违纪警告,并可要求员工做出书面检讨:

1)违反《考勤管理办法》迟到、早退、混加班、虚报加班者,每出现一次记违纪警告一次;

2)考勤未打卡:每月超过两次的自第三次起,每出现一次记违纪警告一次;旷工没有达到辞退条件的;

3)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务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4)工作不细致,作业出现不应有的差错或延误;违规堆放物品、废料,影响工作效率。

5)非故意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直接责任者;

6)品行不端、行为不检、服务不佳,影响公司形象和声誉者;

7)拒绝保安人员的合理、合法的指令或检查;

8)故意干扰他人正常工作或休息,不听劝阻者;

9)在工作时间之外,在工作场所吵架、嬉闹及扰乱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0)不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而先行下班者;

11)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岗,玩忽职守,尚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12)疏于监督、管理失当或伪造、谎报、隐瞒事实,情节轻微者;

13)工作失职,不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14)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者;

15)不注意资源节约,铺张浪费,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情节轻微者;

16)由于其它类似原因者。

4.3.2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凡违反4.3.1条所列规定,所在部门进行书面违纪警告后出现以下情况者:

a.个人拒绝书面检讨或不在违纪通报上签字确认,经教育不改者;

b.做出书面检讨后在一年内重犯者;

c. 12个月内,因其它违纪情况受到累计三次(含)以上书面违纪警告者。

2)在辞职通知期内故意消极怠工或故意损坏财物以达到早日离职目的者;

3)员工连续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含)以上、三个月之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者;

4)多次违反本部门其它相关规定者;

5)伪造个人资料者(如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计生证、体检表等);虚报个人情况

者(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

6)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社保关系者;

7)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

8)在公司内外公开场合、报刊杂志、大众传媒及互联网上恶意散布或张贴有损公司形象和他人声誉的言论、文字,传播不负责任言语,向同事鼓吹任何反动政治理论者;

9)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躺卧偷闲、睡觉、吵架、嬉闹、打牌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行为恶劣者,或者扰乱工作秩序、妨碍正常办公,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者;

10)在工作时间之外,在工作场所吵架、嬉闹及扰乱工作秩序、或者发生有安全隐患的行为,情节严重者;

11)在公司内外聚众赌博者、无理取闹、聚众或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公司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者;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对检举人、执法人和管理者图谋报复,蓄意殴打、敲诈勒索或伤害他人,在工作上故意不予配合、刁难、阻挠者;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3)以暴力、威胁、恐吓、骚扰、污蔑等手段对领导、同事或客户进行不法行为;或雇请外人威胁、殴打公司员工者;

14)毁坏公司声誉,破坏、隐藏、盗窃及抢劫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1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罚如拘留、劳动教养或判刑者(无论在公司内或公司外);

16)损坏公司及宿舍设施、设备等公司财产,给公司造成损失者;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7)将公司客户资源、信息提供给其他单位者;

18)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佣金、贵重礼物或有其它不正当行为者;

19)贪污、挪用公款公物,损公肥私者;

20)伪造账目,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具虚假金融票证,虚报费用者;

21)工作中投机取巧,隐瞒蒙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为他人牟利者;

22)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檔、领导签名,或盗用、利用公司资源从事私人事务者;

23)不执行或违反公司首检、抽检、自检、互检等检验要求,造成生产过程失控或售后出现质量问题等情节严重者;

24)私自伪造、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5)制造事端,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者;

26)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调动和加班安排,不听从指挥,不接受监督,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27)故意疏忽主管人员的合理合法指令或分配的工作,消极怠工,不按时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给生产造成不良后果者;

28)营私舞弊或教唆帮助他人营私舞弊者;

29)擅离重要安全岗位,如液化气站、电站、油站等,给公司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者;

30)擅自离岗,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

31)泄露公司重要生产、经营和技术秘密或丢失、私自毁坏公司重要文件者;

32)工作严重失职,在公司内部造成不良影响,或因过错致使公司或他人蒙受经济损失者;

33)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时间外,未经公司许可,兼任其它单位职位、兼营与公司同类业务或从事社会某些产品、服务的直销、传销活动;

34)违反或不执行公司管理标准、工艺纪律和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规定,违章操作或指挥,情节严重者;

35)违反《宿舍管理办法》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者:

a)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私自调房或未经安排而强行入住、态度恶劣者;

b)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超过两次者;

c)单身宿舍入住家属,男女混住者;

d)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和剧毒的物品,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6)借支公司其他员工钱物,拖欠或拒不归还,在公司范围内造成极恶劣影响者,公司将采取扣除其未发工资处理并要求其归还相关员工钱物,情节严重者辞退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7)法律法规和公司其它规章制度规定可以给予辞退处理的;

38)弄虚作假、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39)由于其它类似原因者。

4.3.3 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1)试用期内,擅自旷工连续3天(含)以上者或累计5天(含)以上者;

2)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

3)员工提出辞职申请,未经批准同意而擅自旷工3日(含)以上者;

4)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

5)办理了请假手续,逾期7日(含)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3.4 审批流程:

4.3.4.1 经理及以上人员辞退审批流程:部门提交《附表2:员工辞退通知单》和员工违纪报告——>部门领导签发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批——>上报集团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发出辞退通报

4.3.4.2 其他人员辞退审批流程:部门提交《附表2:员工辞退通知单》和员工违纪报告——>部门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部发出辞退通报。

4.3.4.3 除公司《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条例外,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各种辞退管理条例。

4.3.4.4 自动离职的,由部门填写《附表3:自动离职报告单》——>部门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

4.3.5 员工违纪行为达到辞退条件的,各部门必须先提交该员工的违纪调查报告,详细说明该员工的违纪事实及违反公司、部门相关规定的条款,原则上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违纪报告须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签署对员工的处理意见,各部门方可根据人力资源部意见在本单位内发出员工违纪通报。

4.3.6 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辞退通知单》和《自动离职报告单》在三天内做出审批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做出辞退处理的,所在单位应通知员工在三天内办理离职手续。

4.3.7 在人力资源部做出处理决定前,部门应视具体情况安排待辞退员工上岗或停岗学习,停岗学习期间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4.3.8 自动离职者其劳动关系自行解除,员工自动放弃截止离职之日未结算的工资,公司不予出示任何证明,拖欠公司财物的,公司保留追究其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4.3.9 员工因违反本办法规定而被公司辞退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公司有权对外公告违纪行为,并将违纪数据加载个人档案。且今后公司不再录用。

4.3.10 因违反本规定4.3.2条被公司辞退的,公司无须提前通知即可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4.3.11员工离职或退休,由员工所在部门与之进行知识产权恳谈,提醒其相应的知识产权事项。对涉及企业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告知其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失效,明确其保密责任和义务。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交回属于公司的可能造成公司秘密外泄的各种实物和资料。

4.4 终止试用

4.4.1 试用期员工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终止试用: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应予以终止试用关系的;

3)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辞退或自动离职的试用期员工;

4.4.2 以上终止试用的情形中,符合第1)、2)条的,由部门对员工进行劝退,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按辞职程序办理。如员工拒绝申请辞职,则由所在部门提交员工试用不合格

报告,附试用考核不合格证明材料,按终止试用办理。

4.5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4.5.1 人力资源部原则上在员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用人单位及员工表示续签意向,用人单位如实上报本单位不予续签和员工个人不予续签的人员名单。

4.5.2 合同期满提出不续约的一方为一般员工的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公司,财会岗位和经理、高管等与公司商业机密关联性强的岗位不续约的需至少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

4.5.3 劳动合同期满不予续签的,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不再安排任何工作,合同期满后,员工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为合同期满后三天)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按自动离职处理。

4.6 离职面谈管理

4.6.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员工直接上级需与员工进行沟通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对将离职的员工安排工作交接等相关事宜。

4.6.2 员工提出辞职报审批或工作交接期间,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第二次离职面谈或离职问卷调查,收集和总结员工离职的原因和对公司管理的建议,为进一步改善和促进公司的管理、提高员工满意度、降低员工流失率提供依据。

4.7 离职手续的办理

4.7.1 已批准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发放《附表4:离职结算单》,再按通知单上所列相关部门办理离职交接,由人力资源部核算出勤情况、当月工资,结算工资和欠款欠物;人力资源部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者工资随在职员工工资一同发放。。

4.7.2员工收到《离职结算单》后,应在两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办好一切离职手续。

4.8 员工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

4.8.1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的,其本人必须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4.8.1.1 代通知金以离职前一个月的全勤工资作为计算标准,不够全勤的以日工资为标准折算成全勤工资,离职员工每提前一天离职支付一天的代通知金。

4.8.1.2 已提出辞职的员工在离职前消极怠工的,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管理和考核,经说服教育无效的按违约处理,公司进行劝退,员工必须支付代通知金。

4.8.2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培训费用,如双方已签订《培训协议》的,按《培训协议》中的条款执行;未签订协议的,按五年的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

期限递减支付。员工离职时须将因工作需要发给的各种数据(含培训数据)交回公司,否则将按重要性以原价的1~5倍赔偿公司。

4.8.3员工因自动离职、违纪辞退、离职时不进行工作交接或工作移交不清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赔偿责任,并可从未结算工资中扣除。

4.8.4 中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公司生产技术、工艺机密的人员及物资采购、外协厂家管理、财务部门等单位的人员自动离职或未进行工作交接而离职的,除按本办法规定支付违约金外,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从未结算工资中扣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或泄密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8.5 员工离职之后,七天之内未按规定交纳违约金的,从第八天起,公司每天将按违约金的3‰收取滞纳金。同时,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失的权利。

4.8.6 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对方做出经济补偿。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组织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如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的,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相冲突,且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并在所在单位全体员工中公示后方可实施。

5.2 员工因违纪受到所在部门违纪警告,其部门应将书面警告保管两年,以备后查。

5.3 本标准的具体考核办法按公司《检查与考核管理标准》进行。

6 附录

6.1 附件

附件:

附表1

员工辞职申请表

附表2

员工辞退通知单

先生:

因你本人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违反了公司____________制度第___条___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经公司决定,从即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请你在三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告知!

×××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附表3

员工自离报告单

附件4

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辞职(辞退)规定(DOC 5页)

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 人事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违 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反不正当竞 争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 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开除”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其 中包含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 第二章辞职 第五条辞职程序: (一)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行政部

索要《辞职申请书》,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 好后交主管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 部; (二)行政部呈总经理审批; (三)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五)行政部凭《手续办理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和考勤记录予辞职者计算工资呈总经理审 批; (六)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辞职者结算工资; 第六条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 (一)试用期人员提前五日告之公司; (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公司。 第七条辞职者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第八条各部门对辞职人员的工作移交要指定交接人,并规定交接时间,原则上要求十个工作日内(试用期人 员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九条辞职者自申请递交之日起到工作移交完毕这段时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内部管理制度 德宏州吉鑫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3月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3) 第二章岗位职责 (4)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6) 第四章考勤管理制度 (8) 第五章处分制度 (10) 第六章出差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一.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三.禁止任何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内部稳定。 四.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五.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七.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八.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九.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十.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十一.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十二.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十三.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3页

第二章岗位职责 一.公司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下设行政副总经理、工程副总经理、研发副总经理、。 二.公司下设行生产部、储运部、经营部、人力资源等部门。 三.储运副总经理: 1)在总经理监督下,负责公司人事、后勤、采购与行政方面日常工作,组织召集公司的重大会议、专题会议。 2)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令和监督,在规定的权限内独立开展工作,有重要事情向总经理汇报。 3)监督审核各部门成本费用的开支及采购申请 4)协调公司各个部门之间工作关系。 5)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并对其实行程序化管理。 6)监督检查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办公秩序。 7)负责公司员工考评工作。 8)有采购的审核权及限额的审批权,对限额资金有使用的批准权。 9)对人事工作有监督、检查及人事任命权,对公司员工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10)可受总经理委托代总经理行使职权,分管行政管理部工作。 四.生产厂长: 1)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令和监督,全面负责公司的产品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处理生产部日常工作。 2)在规定的权限内,可单独处理例行公事,有关重要事项,须向总经理请示批准后执行。 3)对下属部门成员有人事任免提议权、奖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五.经营副总经理: 1)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令和监督,在规定的权限内独立开展工作,重要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 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辞职规定 第五条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工辞职第一受理人。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他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1、总部员工 2、营业部员工 第七条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释出具该意见的原因。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员工辞职受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辞职申请第一受理责任人如

没有使辞职员工收回辞职申请,必须当日向辞职第二受理责任人转交其签署意见后的《员工辞职申请表》,同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 第九条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辞职审批过程中擅自离职;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安排或有意拖延怠慢工作。 以上情形,如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员工辞职申请获批之前,待遇仍维持不变。 第十二条员工辞职获批之日至员工按照公司要求的期限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之日,总部部门、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正、副职员工工资及法定福利不变,但不享受该岗位行政职级待遇,其他员工相关待遇标准不变。 第十三条对于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办理者,公司将自到期日起停止其一切经济待遇,并要求其继续完成离职手续办理,但如超过存续工作期限仍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公司将按重大违约处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三章辞退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辞退员工首先须由员工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提议,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部门提出辞退员工,必须说明理由,在未办理审核与审批手续前,提议人可以与拟辞退人员作适当沟通,但是不允许作出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决定或者承诺。 第十五条公司辞退员工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权限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田园易护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开除”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其中包含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 第二章辞职 第五条辞职程序: 1、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行政人事部索要《辞职申请书》,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门主管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门呈总经理审批; 3、行政人事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向行政人事部门索要《离职交接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5、行政人事部门凭《离职交接单》、《离职人员薪资结算单》予辞职者计算考勤呈交财务部门,并开具《离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6、财务部门根据行政人事部门或总经理审批,在批复的薪资结算日期给予离职人员办理薪资结算; 第六条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 1、试用期人员提前十日提出申请; 2、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申请。 第七条辞职者自《辞职申请书》递交之日起到工作交接完毕这段时间,均视为出勤,但辞职者须恪尽职守,遵守公司规定,正常工作。 1、辞职者自《辞职申请书》递交之日起到工作交接完毕这段时间,凡请假3天及以上者,其本人离职薪资结算按请假时间相应的向后顺延; 2、在此期间,如有员工未在公司上班且未与部门主管或组长请假的做旷工处理,连续旷工2日及以上者,做自动离职处理,予以开除,当月工资不予结算;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1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

辞职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管理制度 为保证员工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手续,维护工厂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辞职审批流程:提出书面申请→直接主管审批→总经理核准→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辞职、离职、辞退、开除的规定: 1、辞职 1.1辞职指个人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在工厂从事该项工作或担任某一职务者,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1.2员工经过正式录用后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辞职,如遇特殊原因,须提前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部门主管,在直接上级同意批准后并办好相关工作交接后方 可办理离职手续。特殊情况(病危、丧亲等)经批准后可予三天内办理离职手续。 1.3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达十天 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4员工辞职未提前申请或未经办好交接手续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者按旷工论处,旷工 时间达自离规定时间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自离 2.1自离指未经公司批准或请假未批准,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或一年以内累 计旷工达十天以上者. 2.2自离视为自动放弃员工工资及现在工作行为处理。 2.3自离作为违约处理,不享任何酬奖。 3、辞退 3.1辞退指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3.2出现以下情况属于公司辞退人员者,公司给予结算工资。 3.2.1合同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和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者 3.2.2合同期满,按公司规定,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 3.2.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重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2.4公司进行调整期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生产淡季确需裁员者。 4、开除 4.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开除,所有薪酬不予结算,情节严重者,赔偿公 司损失,并移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4.2工作一贯不负责任,违犯公司规章、纪律造成产品报废、设备损坏、生产停工、人 员伤残重大事故的责任人。 员工申请辞职,需自书面提出申请辞职之日起,仍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待工作交接清楚,接受人能独立操作后方可离岗。 金华市绿康塑料厂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及流程 说明:本制度及流程对辞退做了明确定义,并就辞退的条件、工作流程、职责分工进行了详细描述。旨在通过规范员工辞退工作,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1.目的:规范员工辞退工作,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辞退的定义和条件 3.1 定义:辞退是指因为某种原因,公司单方提出解除、终止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的行为。 3.2 条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将予以辞退: a)考核辞退(具体标准参见:公司对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有关处理规定)。 b)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中,医疗期的定义、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按照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f)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g)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备注:符合条件a)、b)、c)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信息; 符合条件d)、e)、f)、g)的员工,应予立即辞退。 4.辞退工作流程

特别说明: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部门可依据《劳动合同》和相关劳动法自行处理,无须执行以下步骤,但应将辞退人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一步:提交辞退建议 对于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部门应按照辞退建议表的相关要求提交辞退建议和相关材料。 第二步:调查核实 接到部门提交的辞退建议后,人力资源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员工是否满足辞退条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用人部门。 备注:遇有重大或事实不易认定的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调查时间。 第三步:部门辞退预谈 经调查核实确实符合辞退标准的,用人部门应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反馈处理意见的3个工作日内,根据辞退原因、结合员工实际业绩表现进行辞退预谈,听取员工意见,并将预谈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第四步:正式辞退面谈 人力资源部应在部门预谈后的5个工作日内,协助用人部门负责人、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员工进行辞退面谈,面谈后向员工发出《辞退通知书》。 备注:人力资源部发出《辞退通知书》后,应同时通知行政部、财务部、薪酬福利等相关部门,以便于这些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步: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接到《辞退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手续完备表》,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应在收到《离职手续完备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并将其交回人力资源部; 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并结清欠公司款项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经济补偿金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调离手续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否则,经济补偿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不予发放; 在员工离岗后5个工作日内仍没有办理调离手续的,由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者代为办理。

员工招聘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一、招聘 1、用人单位因人事变动或工作任务增加需增添员工时,填写《招聘员工 审批表》中的员工需求申请相关内容,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交于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情况,酌情考虑内部调剂或外部 招聘,签属意见后报请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3、公司领导批准需在外部招聘时,由人力资源部在以下渠道进行:用人 部门推荐、熟人推荐、人才市场、相关宣传媒介等。 4、人力资源部对招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后,负责收集、查验其相关证 件:身份证、毕业文凭、职称证书及其它能证明其具有相关技能的资料、证件。查验无误后,填写《招聘员工审批表》中的应聘人员初试相关内容,并向其介绍公司有关应聘人员的相关规定,确认应聘人的相关请求。 5、人力资源部依据应聘人的专业类型及拟定岗位,组织公司内部相关 人员组成临时面试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技能、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及素质品行进行考评。其考评的方式、方法及内容,由小组成员拟定。 6、小组考评结束后,填写《招聘员工审批表》中的应聘人员考核相关内 容,表明态度及建议试用期限,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予以录用。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人上岗,并建立员工档案。 7、有关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a) 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六个月;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为三个 月;特殊情况以总经理、董事长批示为准。 b) 工薪:按就职岗位最低工资的60% 计发。 c) 期满评价:试用期结束后,由所在部门责任人对其工作能 力、业务水平、能否胜任本职工作,做出公正的 结论报人力资源部。 8、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结论,提请公司领导:正式聘用或解聘。正式聘

用的依据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其岗位工资,并享受其它员工同等待遇。 二、辞职 1、公司管理员工辞职者,向所在的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口 头申请。 2、经领导准许后,在转调个人档案及社保手续前须履行下列程序: ①、提前一个月写出书面辞职申请; ②、将本岗位的工作交接清楚; ③、将财务款项结算完毕; ④、将相关公司的贵重物品等上交; ⑤、持有本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办公室主任及公司领导 签字的《员工辞职申请表》。 3、辞职者的劳动合同及各种社会保险,自公司领导正式批准当月自 动解除并停止缴纳。 4、如辞职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及各种 社会保险转调手续。 三、辞退 1、管理员工因故被公司辞退,需参考辞职相关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2、按秦皇岛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 3、辞职、辞退人员工资关系停发当月,即自动终止与公司签定的劳 动合同,停止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其相关费用。 4、人力资源部可适当延长档案保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四、附件 1、《招聘员工审批表》 2、《员工辞职申请表》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任何原因离职的员工。 三、离职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的行为。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3.自行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 四、员工辞职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表》(试用期提前3天),经部门经理、行政经理、总经理签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按表中项目逐项办理,经手人签字齐全后方可离开公司。 4.薪资核算。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应发而未发薪资、未休假期薪资、各项违约赔偿等。 5.行政部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封存档案、注销工号和人事信息。 6.行政部应视情况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 7.离职员工若需“离职证明书”,可到行政部索要(行政部据实写明)。 五、辞退员工 根据制度辞退员工的,需各部门上交书面辞退申请,写明原因,经行政部确认核准后方可辞退。具体操作办法见《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六、离职程序及薪资结算 1.离职申请经核准后,离职的员工(包括正式、试用期、短期聘用),于离职当日将填写的会签单送交行政部,以办理离职会签,并缴还其个人保管之文具、

用品。薪资结算:员工离职,薪资结算至停职日(不含),交接时间不计薪资。 2.试用期辞职的员工凡不满15天的不予发放工资,超过15天的按实际发放。 员工辞退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二、辞退原则 公司对违纪员工,原则上经劝告、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三、辞退形式 辞退的形式包括辞退、开除。 四、辞退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岗位调动,在规定的到岗时间不予报道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7.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的。 8.对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9.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损失的。 10.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1.其他情形。 五、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 1.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特定的事实提出辞职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

员工辞职与辞退管理制度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Q/XXX X X X 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XX G1508—2006 员工辞职与辞退管理制度 2006-8-15发布2006-9-1实施XXXX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员工辞职与辞退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为规范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根据《XXXX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之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 管理职责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公司员工辞职与辞退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3 员工离职工作内容与流程 辞职手续及程序 公司正式录用员工要求辞职的,提前壹个月由本人填写《员工离职报批表》; 经部门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非生产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生产和生产辅助员工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员工离职报批表》留存人力资源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在两月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招聘人员或在内部进行调整; 两月后,按《员工离职报批表》中相应事项,办理交接(移交)手续; 培训新到岗人员,熟悉岗位,接受原岗人员的工作移交; 特殊岗位员工(如技术、新品开发、市场营销、贸易等)离职前,应根据实际情况,一般应签订保密类的协议; 结算考勤、工资、扣款等,经总经理(生产员工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发放薪资;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中断或终止手续; 离职人员从办公和生活区域撤出; 试用期内,企业和个人可根据试用的实际情况,随时提出停止试用;停止试用的员工,办理好交接手续,经总经理(生产类员工由副总经理)批准后结算工资。 辞退手续办理及流程 考核与评价; 部门提出辞退意见或建议;

由人力资源中心核准; 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其它 辞退是对严重违纪员工的一种行政处分,不结算薪资,必要时还可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可并处;因严重违纪员工,可直接由公司发文处理; 属工会会员的辞退前应先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 属辞退的员工,离职前应办理好工作移交手续。 4 附则 本标准由中国XXXX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河南中诚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第一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或员工申请辞职的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按《员工离职程序》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条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按离职手续办理。 第四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五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工资不予结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作不适合的,可向管理部人事专员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一个月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八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报辞退原因,经本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十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第十一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管理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负赔偿责任。 ? 河南中诚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离职形式

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一)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产,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二)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1.辞职 (1)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2)辞职人员应按公司规定提前30日向公司管理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2.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①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 ⑤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一经发现的。 ⑦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公司兼职的。 ⑧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的。 ⑨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当年事假超过30天之一者。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本着对员工负责、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体现公司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对辞退员工的工作做出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有驻外机构正式员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定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 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4. 对公司的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5. 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6. 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 工人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内部劳动力市场又找不到适当工作的; 8. 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内部劳动力市场找不到适合工作的; 9. 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10. 经过岗位适应性培训后,上岗工作表现仍然较差的; 11. 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2. 其他情形 第五条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 辞退员工须按如下流程操作: 1. 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些特定的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简称“报告单”); 2. 二级部门经理接到“报告单”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条件审查,如果符合辞退条件,签署意见后报一级部门管理部;

3. 一级部门管理部接到“报告单”后,必须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拟辞退员工的思想反应和意见,根据事实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辞退。如确认需辞退的,管理部负责人签署辞退意见。如属不应辞退的,与有关部门主管沟通后,协商安排工作; 4. 如果拟辞退员工为钟点工,应将一级部门管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报告单”提请一级部门站长办公会议讨论,给出处理意见; 5. 如果拟辞退员工为试用期员工,应将“报告单”送交人力资源部荣誉部。荣誉部在收到“报告单”后,需进行适当的调查和确认,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如确认需要辞退的,签署意见后送人力资源部总监核查,再报送总载(或其授权人)审批。如属不应辞退的,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主管沟通,协商解决办法; 6. 总裁批准辞退建议的,则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部门。如果总裁未批准辞退的,则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与员工谈话,并视情况对其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7. 对被辞退人员的处理结果要经人力资源部荣誉部备案; 8. 由部门主管通知被辞退员工办理辞退手续; 9. 完成以上流程的时限要求: ①二级部门经理收到“报告单”后,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答复; ②管理部和一级部门站长收到“报告单”后,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答复,相关人员联合签署意见后,将“报告单”送人力资源部荣誉部; ③荣誉部收到“报告单”后,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确认; ④公司总裁签署意见后,人力资源部在5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问题。 10. 申诉 拟辞退的员工有权按公司规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秩序,不得扰乱公司领导的工作。 第六条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办法 1. 如果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的,经人力资源管理部查证后,提出对管理者的考核意见; 2. 符合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而部门主管不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附则 本规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此前与此相抵触的规定自动失效。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

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的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的辞职的权力。 第二章辞退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至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 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 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第五条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 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十日前告之; 2.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二十日前告之; 3. 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三十日前告之。 第六条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第九条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处,人事副总载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第三章辞职管理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 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辞职规定 第五条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工辞职第一受理人。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他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1、总部员工

2、营业部员工 第七条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释出具该意见的原因。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员工辞职受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辞职申请第一受理责任人如没有使辞职员工收回辞职申请,必须当日向辞职第二受理责任人转交其签署意见后的《员工辞职申请表》,同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 第九条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 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辞职规定 第五条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

工辞职第一受理人。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她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1、总部员工 2、营业部员工

第七条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释出具该意见的原因。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员工辞职受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辞职申请第一受理责任人如没有使辞职员工收回辞职申请,必须当日向辞职第二受理责任人转交其签署意见后的《员工辞职申请表》,同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 第九条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辞职审批过程中擅自离职;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 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安排或有意拖延怠慢工作。 以上情形,如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范围 1.本文件规定了新员工入职、试用、转正、延期转正的手续办理以及相应流程;本文件规定了员工离职流程,明确了员工离职时的责任和义务,以建立良好的用工关系。 2.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入职、离职。 3.本文件调用条件为有新员工入职、试用、转正时或有员工离职、辞退时。 第二条职责 1.公司行政运营部负责人员的入职、离职及试用时的手续办理。 2.公司行政运营部负责人当前公司的人员入职、离职及试用时手续办理。 第三条新员工入职流程 通过招聘管理制度面试的人员,由行政运营部以电话、邮件或发放书面《入职邀请书》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录用信息,并告知报到时间、地点、证件准备等;同时通知用人部门和行政运营部准备其必需的办公用品。 1.新员工到行政运营部或用人部门报到,并填写《入职登记表》,行政运营部须在当日内建立该员工的“员工档案”。 2.行政运营部办理:新员工到行政运营部门领取相关办公设备、帮助新员工下载钉钉app考勤打卡软件、给新员工讲解使用办法、以及门禁的录入、领用其他办公用品所需物资。 3.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道,用人部门安排对新员工组织培训。 4.培训:行政运营部在7天内对新员工组织新员工的入职培训。

5.签署合同:行政运营部给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 第四条试用期间各项要求 1.总经理特批的员工外,新员工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最长不得多于6个月、一般情况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 2.员工入职一个月以内即与公司签订三年有限期限劳动合同(含试用期),新员工公司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和购买。 3.工资标准要求 ⑴.试用工资:员工试用期工资原则上按其所应聘岗位工资的80%发放,或者根据应聘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需在《员工薪资核定表》中体现约定试用期薪资标准)。 ⑵.转正工资:试用员工从完成转正审批流程后,下月执行转正后的岗位工资标准;若没有约定转正岗位工资标准的,由行政运营部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与用人部门沟通确定工资标准(需在《员工薪资核定表》中体现约定转正薪资标准)。 3.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或员工存在下列事实或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提前通知员工终止试用。 ⑴.伪造学历、各类资质证明(证书)的,或者隐瞒违法犯罪个人经历的。 ⑵.隐瞒病史或受伤(事故)经历的; ⑶.患有传染性、精神性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⑷.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的; ⑸.在试用期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⑹.不能达到双方约定的工作目标或工作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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