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6、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特性和建设、设计单位的要求选择沉降观测精度的等级。再未有特除要求情况下,一般性的高层建构筑物施工过程中,采用二等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就能满足沉降观测的要求。我们在河北省交通培训中心工程施工过程中就采用二等水测量的观测方法。

各项观测指标要求如下:

(1)往返较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h=∑a-∑b≤l√n—,表示测站数。(或△h=∑a-∑b≤1.0√L—,L表示观测路线距离)

(2)前后视距:≤30m

(3)前后视距差:≤1.0m

(4)前后视距累积差≤3.0m

(5)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1.0mm

(6)水准仪的精度不低于N2级别

根据本人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的应用,在此对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工作浅谈管窥之见。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肉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

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再就是,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的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5、施测要求

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观测程序要熟悉、正确。在首次观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正,必要时经计量单位予以鉴定。连续使用3——6个月重新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校。

在观测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有校核。

6、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特性和建设、设计单位的要求选择沉降观测精度的等级。再未有特除要求情况下,一般性的高层建构筑物施工过程中,采用二等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就能满足沉降观测的要求。我们在河北省交通培训中心工程施工过程中就采用二等水测量的观测方法。

各项观测指标要求如下:

(1)往返较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h=∑a-∑b≤l√n—,表示测站数。(或△h=∑a-∑b≤1.0√L—,L表示观测路线距离)

(2)前后视距:≤30m

(3)前后视距差:≤1.0m

(4)前后视距累积差≤3.0m

(5)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1.0mm

(6)水准仪的精度不低于N2级别

7、沉降观测成果整理及计算要求

原始数据要真实可靠,记录计算要符合施工测量规范的要求,依据正确,严谨有序,步步校核,结果有效的原则进行成果整理及计算。

二、具体施测程序及步骤

1、建立水准控制网

根据工程的特点布局、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测量施测方案,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控制点(或城市精密导线点)根据工程的测量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水准控制网。要求:

(1)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置三个以上水准点,水准点的间距不大于100米。

(2)在场区内任何地方架设仪器至少后视到两个水准点,并且场区内各水准点构成闭合图形,以便闭合检校。

(3)各水准点要设在建筑物开挖、地面沉降和震动区范围之外,水准点的埋深要符合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大于1.5米)

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合理的水准控制网,与基准点联测,平差计算出各水准点的高程。

2、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由场区水准控制网,依据沉降观测点的埋设要求或图纸设计的沉降观测点布点图,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3、沉降观测

根据编制的工程施测方案及确定的观测周期,首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稳固后及时进行。一般高层建筑物有一或数层地下结构,首次观测应自基础开始,在基础的纵横轴线上(基础局边)按设计好的位置埋设沉降观测点(临时的),等临时观测点稳固好,进行首次观测。

首次观测的沉降观测点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比较的基础,其精度要求非常高,施测时一般用N2或N3级精密水准仪。并且要求每个观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观测两次后决定。

随着结构每升高一层,临时观测点移上一层并进行观测直到十0.00再按规定埋设永久观测点(为便于观测可将永久观测点设于十500mm)。然后每施工一层就复测一次,直至竣工。

4、将各次观测记录整理检查无误后,进行平差计算,求出各次每个观测点的高程值。从而确定出沉降量。某个观测点的每周期沉降量:△c=Hh,I—Hn,I -1 .

N表示某个观测点,I表示观测周期数(I=1,2,3……)且H1=H0

累计沉降量:△C=∑△c(n),n表示观测点号。

5、统计表汇总

(1)、根据各观测周期平差计算的沉降量,列统计表,进行汇总。

(2)、绘制各观测点的下沉曲线

首先建立下沉曲线坐标,横坐标为时间坐标,纵坐标上半部为荷载值,下半部为各沉降观测周期的沉降量。

将统计表中各观测点对应的观测周期所测得沉降量画于坐标中,并将相应的荷载值也画于坐标中,连线,就得到对应于荷载值的沉降曲线。

(3) 根据沉降量统计表和沉降曲线图,我们可以预测建筑物的沉降趋势,将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的反馈到有关主管部门,正确地指导施工。特别座在沉陷性较大的地基上重要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的观测显得更为重要。

利用沉降曲线还可计算出因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建筑物倾斜度:q=│△Cm-△Cn│/Lmn,△Cm,△Cn 分别为m,n点的总沉降量,Lmn为m,n点的距离。

对沉降观测的成果分析,我们还可以找出同一地区类似结构形式建筑物影响其沉降的主要因素,指导施工单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正确指导施工大有裨益,同样也为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宝贵的一手资料,设计出更完善的施工图纸。

6.观测中的注意事项:

(1)严格按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

(2)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平尺。

(3)各次观测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进行。

(4)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各观测环境基本一致。

(5)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

(6)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气阿成。

(7)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

(8)将各次所观测沉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当建筑物每天(24h)连续沉降量超过1mm时应停止施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三、探讨的两个问题

(1)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的合理性。由于现行规范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沉降观测要求不明朗,这对施

工单位在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选择随意性较大,但是精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沉降观测成败。对沉降观测精度选择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合理适宜,适合工程特性的需要。既不造成无谓的浪费也要保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这样,本人认为一般高层及重要的建(构)筑物在首次观测过程中适用精密仪器的设备(高级水准仪、铟合金尺等)在±0.00以上部分按二等以上水准测量方法,采用放大率倍数较大的S2或S3水准仪进行观测,也可以测出较理想的结果。

(2)在沉降观测过程中,沉降量与时问关系曲线不是单边下行光滑曲线,而是起伏状现象。这就分析原因,进行修正。

①第二次观测出现回升,而以后各次观测又逐渐下降。可能是首次观测精过低,若回升超过5mm时,第一次观测作废,若回升5mm内,第二次与第一次调整标高一致。

②曲线在某点突然回升。

原因:水准点或观测点被碰动所致且水准点碰动后标高低于碰前标高,观测点碰后高于碰前。

处理措施:取相邻另一观测点的相同期间沉降量作为被碰观测点之沉降量。

③曲线自某点起渐渐回升

原因:一般是水准点下沉所致。

措施:确定水准点下沉值,与高级水准点符合测量,确定下沉重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 1 一般规定 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 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周期,应根据不同任务要求、产生沉降的不同情况以及沉降速度等因素具体分析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地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2 主体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和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的周期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确定。 2.6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 1 场地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2 场地沉降观测成果表; 3 相邻地基沉降的距离-沉降曲线图; 4 场地地面等沉降曲线图。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首先我们先了解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相关内容: 沉降观测即根据建筑物设置的观测点与固定(永久性水准点)的测点进行观测,测其沉降程度用数据表达,凡三层以上建筑、构筑物设计要求设置观测点,人工、土地基(砂基础)等,均应设置沉陷观测,施工中应按期或按层进度进行观测和记录直至竣工。随着工业与民用建筑业的发展,各种复杂而大型的工程建筑物日益增多,工程建筑物的兴建,改变了地面原有的状态,并且对于建筑物的地基施加了一定的压力,这就必然会引起地基及周围地层的变形。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对于沉降的基本要求: 5.1.1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

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建筑物沉降观测 5.5.1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

建筑沉降观测技术的应用 摘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关键词:沉降观测

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本人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的应用,在此对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工作浅谈管窥之见。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肉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

建筑物沉降观测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建设概况 1、建筑设计概况 2、结构设计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2、观测时间的要求 3、观测点的要求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5、施测要求 6、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7、沉降观测成果整理及计算要求 四、具体施测程序及步骤 1、建立水准控制网 2、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3、沉降观测 4、平差计算 5、统计表汇总 6、观测中的注意事项 五、沉降观测方案 1、基准点埋设 2、沉降观测点埋设 3、精密水准测量 4、资料整理与提交 六、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七、各控制点的放样 八、施工时的各项限差和质量保证措施

1、限差要求 2、放样工作按下述要求进行 3、细部放样应遵循下列原则 九、沉降观测技术要点 十、位移观测技术要点 十一、测量复核措施及资料的整理 十二、施工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主要仪器的配备情况 2、施工测量管理人员组成 十三、仪器保养和使用制度 十四、测量管理制度 十五、建筑物沉降变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应急处置 4、救援物资的储备 5、恢复 6、注意事项 7、建筑物沉降事故预防

一、工程建设概况 经开区江南水岸公租房一组团工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乐天村、桃花店村,茶涪路南侧地块。一组团建筑面积约18.5万㎡,投资额约3.33亿元。 1、建筑设计概况 (1)工程总体概况: 经开区江南水岸公租房一组团工程由8栋33层一类高层住宅、裙房以及地下车库组成。 地面主要有:砼防水地面、细石砼地面、防滑地砖地面、玻化砖地面、地砖地面。 楼地面主要有:细石砼楼面、防滑地砖楼面、架空保温楼面、保温楼面、防水楼面、毛坯楼面、耐磨地坪楼面。 内墙主要有:水泥砂浆抹灰墙面、涂料墙面、水泥砂浆防水墙面、腻子墙面、瓷砖墙面。 外墙主要有:砼防水外墙、涂料墙面、外墙漆墙面、面砖墙面、干挂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精度及观测频率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精度及观测频率 摘要:近年建起了一大批高楼大厦,这实是人们利用仅有空间的一个好办法。随着高层建筑和现代化厂房的迅速发展,人们将面临着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建筑物的沉降问题。因为建筑物的沉降变形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尤其是高层建筑。故为了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在建筑物的施工和运行管理期间需要进行建筑物的沉降观测,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同时也为今后建筑物的结构和地基基础合理的设计,积累资料。本文主要论述沉降观测的精度和沉降观测的频率。 关键词:沉降观测;精度;观测频率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built a large number of high-rise buildings, this is actually a good way for people to use only the space.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high-rise buildings and modern plant, it will be faced with a need to solve the problem - building subsidence problems. Buildings settlement deformation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afe use of the building, especially in high-rise buildings. It is for the safe use of the building, in the building’s construction and during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 t of the need for building settlement observation to ensure the production of quality and safe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but also for future rational design of the structure of the building and the foundation, the accumulated data .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ettlement observation precision and frequency of settlement observation.Keywords: settlement observation; accuracy; observation frequency 一、沉降的原因 一般来说,建筑物的沉降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原因引起的,一是自然条件及其变化,即建筑物地基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土壤的物理性质、大气温度等。如基础的地质条件不同,有的稳定,有的不稳定,会引起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使其发生倾斜。另一个原因与建筑物的本身有关,即建筑物本身的荷重、建筑物的结构等。 二、沉降观测内容和目的 建筑物的沉降是地基、基础和上层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沉降观测是其观测的主要内容,通过观测来分析相对沉降是否有差异,以监视建筑物的安全。 工程建筑物的变形按其类型分:可以分为静态变形和动态变形。静态变形通常是指变形观测的结果只表示在某一期间内的变形,也就是说,它只是时间的函数;动态变形是指在外力影响下而产生的变形,故它是以外力为函数来表示系统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用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

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2、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不是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3、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沉降观测基本要求

沉降观测基本要求 沉降观测 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沉降观测的对象 沉降观测的对象包括: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加层、扩建建筑物;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及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二、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一般布设在建筑物的四角、在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米处;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沉降缝和建筑物裂缝处的两侧;建筑物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的建筑物的内纵墙处,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框架结构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各种构筑物沿四周或基础轴线的对称位置上布点,数量不少于4

个测点。观测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工程影响范围以外,一般不小于30~50米且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观测点的布设是沉降观测工作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观测数据能否真实地反映出建筑物的整体沉降趋势及局部沉降特点。 三、沉降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 沉降观测的测量精度等级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米,宜采用闭合法消除误差。 四、观测周期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施工期间一般在基础或地下室完成后开始观测,每完成一层观测一次,沉降速度≥2.0mm/d 应减缓加载速度并增加观测次数;如施工过程暂停,则在停工及重新开工时应各测一次,停工期间2~3个月测一次;竣工后第一年测四次(其中第一次宜在竣工后二个月时),第二年测2~3次,以后每年一次直到稳定。各个阶段的复测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五、稳定标准 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或最后三次观测中每次沉降量均不大于2n倍测量中误差,则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二、三级多层建筑以0.04mm/d,高层和一级建筑以0.01mm/d为稳定标准。若施工过程中沉降大于2.0mm/d则应采取有效措施。

沉降观测招标技术要求

沉降观测招标技术要求 一、前言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彭州市龙门山镇,需观测的项目包括B5地块设计要求的单位工程。 2.沉降观测目的 了解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的沉降情况,为设计、施工部门提供准确的数据。同时,也为该建筑物的最终验收提供可靠的资料。 二、编制依据 1.结构设计总说明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50007-2002) 3.《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4.《地基与基础工程及验收规范》(GBJ50202-2002)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三、沉降观测的任务及其内容 1.观测点的设置:按照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并根据沉降观测的有关规定,布置沉降 观测点(须设计确认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另外,需在建筑物附近较隐蔽且土层较稳定的地方设置不少于4 (每栋) 个永久性的基准点,每次观测前先校核基准点的稳定性,判断选择稳定点作为沉降观测的起算点,基准点的布设是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考虑基准点的稳定性和观测精度要求布设的。基坑沉降观测为基坑深度超过5m或基坑周边环境复杂的需做沉降观测。观测点设置为延基坑30m设置一个测点。 2.沉降观测精度、时间、次数: a.观测精度: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要求为二级。 b.观测时间、次数: 沉降观测工程至少4个周期,在主体结构封顶前,至少观测2个周期(基础完成后28天测一次,主体施工每两层至少观测一次);结构封顶后进行室内外装修期间,至少观测2个周期(内部装修完后

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基本要求

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 或S05 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2.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致使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次/30d)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3 层为一观测周期,沉降观测必须定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m 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另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饰装修阶段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致使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的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确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5.施测要求 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观测程序要熟悉、正确。在首次观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正,必要时经计量单位予以鉴定。连续使用3~6 个月重新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校。在观测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

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指标及评定方法

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指标及评定方法 摘要:本文结合相关标准,探讨了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指标的含义及其估算方法,并对沉降观测结果的精度评定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评定;精度指标 0 引言 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取决于观测的目的、该建筑物的允许变形值以及建筑物的结构与基础类型[1]。由于沉降观测的精度直接影响到观测成果的可靠性和精确性,因此精度指标的确定及评定是沉降观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在现实工作中,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精度评定经常被忽视,不少测量工作者甚至不清楚精度指标的含义及精度评定的方法。本文结合标准《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的要求,对建筑物的精度指标及评定进行深入探讨,弄清精度指标的概念及精度评定的方法。 1 基本概念 在测量中,由于受到测量仪器、观测者、外界条件等种种因素的影响,产生误差是不可避免的。测量误差分为偶尔误差和系统误差两大类,所谓精度,就是描述偶然误差分布的参数,精度越高,表示偶然误差的离散度越小,观测成果越可靠,反之亦然。 为了衡量观测精度的高低,利用一些数字反映误差分布的离散程度,这些数字称为衡量精度的指标,较常用的精度指标为方差和中误差,计算公式如下: (1) (2) 方差和中误差是表征精度的绝对数字指标,权、协因数(权倒数)则是表征精度的相对数字指标。设有观测值,对应的方差为,如选定任一常数,协因数的计算公式为: (3) 则称为的协因数或权倒数,为单位权中误差。对于水准测量,常用每公里观测高差中误差或者每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单位权中误差。 2 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指标及评定方法 2.1 精度指标

沉降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示意图内容为:工程名称、沉降观测点及水准基准点平面布置示意图、沉降观测点标志示意图等。 1)水准基点的设置 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或称水准点)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利用工程标高定位时使用的水准点作为沉降观测水准基点。如水准点与观测的距离过大,为保证观测的精度,应在建筑物或构造物附近,另行埋设水准基点。 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观测的每一区域,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水准点,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规定并不得少于3个。水准点应考虑永久使用,埋设坚固(不应埋设在道路、仓库、河岸、新填土、将建设或堆料的地方以及受震动影响的范围内),与被观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间距为30~50m,水准点帽头宜用铜或不锈钢制成,如用普通钢代替,应注意防锈。水准点埋设须在基坑开挖前15天完成。 水准基点可按实际要求,采用深埋式和浅埋式两种,但每一观测区域内,至少应设置一个深埋式水准点。 2)沉降观测点标志 测定建筑物或构筑物下沉的观测点,可根据建筑物的特点采用各种不同的类型。观测点标志上部应为突出的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之处,观测点标志本身应牢固。沉降观测点应及时埋设,沉降观测点标志应安设稳定牢固,与柱身或墙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能在标志上部垂直置尺。 3)沉降观测点应有良好的通视条件 观测点的布置,应按能全面查明建筑物和构筑物基础沉降的要求,由设计单位根据地基的工程地质资料及建筑结构的特点确定。 砖墙承重的各观测点,一般可沿墙的长度每隔8~12m设置一个,并应设置在建筑物上。当建筑物的宽度大于15m时,内墙也应在适当位置设观测点。 框架式结构的建筑物,应在每一个桩基或部分桩基上安设观测点。具有浮筏基础或箱式基础的高层建筑,观测点应沿纵、横轴和基础(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周边设置。新建与原有建筑物的连接处两边,都应设置观测点。烟囱、水塔、油罐及其他类似的构筑物的观测点,应沿周边对称设置。 沉降观测点具体布置位置,应由设计单位负责确定。对设计未作规定而按有关规定需作沉降观测的建筑或构筑物,其沉降观测点布置位置则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负责确定。 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的比例一般为1:100至1:500。所有观测点应有编号,以便观测记录。 3观测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的内容为:工程名称、不同观测日期和不同工程状态下根据水准点测量得出的每个观测点高程与其逐步沉降量的记录。 1)沉降观测的仪器及方法 沉降观测宜采用精密水准仪及铜水准尺进行,在缺乏上述仪器时,也可采用精密的工程水准仪(带有符合水准器)和刻度精确的水准尺进行。观察时应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人员也宜固定。每次观察均需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当场进行检查。同一观察点的两次观测差不得大于1mm,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进行。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 1 一般规定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

上均匀布设。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周期,应根据不同任务要求、产生沉降的不同情况以及沉降速度等因素具体分析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地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2 主体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和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的周期可按照本规范第节的有关规定确定。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 1 场地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2 场地沉降观测成果表;

沉降观测验收标准

沉降观测基本要求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沉降观测的对象 沉降观测的对象包括: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加层、扩建建筑物;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及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二、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一般布设在建筑物的四角、在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米处;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沉降缝和建筑物裂缝处的两侧;建筑物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的建筑物的内纵墙处,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框架结构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各种构筑物沿四周或基础轴线的对称位置上布点,数量不少于4个测点。观测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工程影响范围以外,一般不小于30~50米且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观测点的布设是沉降观测工作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观测数据能否真实地反映出建筑物的整体沉降趋势及局部沉降特点。 三、沉降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沉降观测的测量精度等级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米,宜采用闭合法消除误差。 四、观测周期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施工期间一般在基础或地下室完成后开始观测,每完成一层观测一次,沉降速度≥2.0mm/d应减缓加载速度并增加观测次数;如施工过程暂停,则在停工及重新开工时应各测一次,停工期间2~3个月测一次;竣工后第一年测四次(其中第一次宜在竣工后二个月时),第二年测2~3次,以后每年一次直到稳定。各个阶段的复测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五、稳定标准 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或最后三次观测中每次沉降量均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则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二、三级多层建筑以0.04mm/d,高层和一级建筑以0.01mm/d为稳定标准。若施工过程中沉降大于2.0mm/d则应采取有效措施。 六、验收标准 建筑物竣工验收标准为最后一次观测的沉降速度:二、三级、多层建筑物和低层建筑物平均沉降速度≤0.10mm/d,最大沉降速度≤0.12mm/d(2处),一级、高层建筑物平均沉降速度≤0.06mm/d,最大沉降速度≤0.08mm/d(2处)。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经建设部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为国家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3.43(1)、7.1.7、7.5.6、10.1.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为行业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同时废止。 此外,经江苏省建设厅审定,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6-2006)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是目前省内建筑物沉降观测参考的主要规范依据。 2008年4月,昆山市建筑业协会制定《关于对创优工程进行现浇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的通知》(昆建协字(2008)第11号),对本地区创优工程沉降观测的观测点布设、观测周期及时间等要求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本地区创优工程的沉降观测。 二、沉降观测的对象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3.0.1条(强条)及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要求,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期间需进行沉降观测: 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C、加层、扩建建筑物; 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F、创优工程。 在此需要明确的概念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关于沉降观测你必须知道的知识

关于沉降观测你必须知道的知识 随着工业与民用建筑业的发展,各种复杂而大型的工程建筑物日益增多,工程 建筑物的兴建,改变了地面原有的状态,并且对于建筑物的地基施加了一定的 压力,这就必然会引起地基及周围地层的变形。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 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 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 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 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 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 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 大的经济损失。 一、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规定: (1)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 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2)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 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外、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 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 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 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 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 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

永平花园北区B标段工程 沉 降 观 测 方 案 施工单位;昆山市盛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永平花园北区B标项目部 目录 一、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 (2) 三、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3) 四、各控制点的放样 (5) 五、施工时的各项限差和质量保证措施 (5) 六、沉降观测 (6) 七、位移观测 (8) 八、测量复核措施及资料的整理 (11) 九、施工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1) 一、编制依据

1、《城市测量规范》CJJ8-89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3、《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永平花园北区B标段7-9#楼、地下车库、1#门卫、物管社区用房工 程 工程地点:昆山市周市镇城北路与白塔路交叉口西南侧 建设单位:昆山蔚洲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苏州越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昆山市鼎森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昆山市盛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昆山华一岩土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层次:2/-1+18+1框架、剪力 7#楼:㎡8#楼:㎡9#楼:㎡ 物管社区用房楼:㎡车下车库:㎡。 三、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1、监测项目:建筑物沉降观测,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建筑物主体倾斜、水平位移、 裂缝观测,支架沉降、位移和变形,以及支撑地基稳定性沉降观测。 2、从场地的实际情况看,场地四周离建筑物在10M以上,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 3、布设的控制点均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 投测点时或后视时均在观测范围之内。 4、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测绘院提供的红线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 5、高程控制网的布设要求:

怎样确定沉降观测的精度等级

怎样确定沉降观测的精度等级 2010-04-12 08:50:59| 分类:默认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怎样确定沉降观测的精度等级 随着工业与民用建筑业的发展,各种复杂而大型的工程建筑物日益增多,工程建筑物的兴建,改变了地面原有的状态,并且对于建筑物的地基施加了一定的压力,这就必然会引起地基及周围地层的变形。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结合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的实践,阐述了沉降观测的方法和意义。 一、沉降观测的实施 (一)工作基点和观测点标志的布设 工作基点(以下简称基点)是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根据工程的沉降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而沉降施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布局特点、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依据工作经验,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设三个基点,且与建筑物相距50m至100m间的范围为宜。基点可利用已有的、稳定性好的埋石点和墙脚水准点,也可以在该区域内基础稳定、修建时间长的建筑物上设置墙脚水准点。若区域内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可按相应要求,选在隐蔽性好且通视良好、确保安全的地方埋设基点。所布设的基点,在未确定其稳定性前,严禁使用。因此,每次都要测定基点间的高差,以判定它们之间是否相对稳定,并且基点要定期与远离建筑物的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以检核其本身的稳定性。 沉降观测点应依据建筑物的形状、结构、地质条件、桩形等因素综合考虑,布设在最能敏感反映建筑物沉降变化的地点。一般布设在建筑物四角、差异沉降量大的位置、地质条件有明显不同的区段以及沉降裂缝的两侧。埋设时注意观测点与建筑物的联结要牢靠,使得

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变形控制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 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5.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执行。当应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标志的型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仪器安置的要求。 5.5.4 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0.4条的规定确定。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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