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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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2•【字号】龙政综[2012]622号•【施行日期】2012.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龙政综〔2012〕622号)新罗区、永定县、武平县、连城县、漳平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生态市的总体目标,根据省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11〕777号)和省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11〕659号)要求,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现就加大我市小煤矿关闭力度、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和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有关规定,加快转变煤炭产业发展方式,优化调整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和兼并重组,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煤矿标准化水平和本质安全条件。

(二)目标任务通过关闭淘汰落后小煤矿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现煤矿企业数量明显减少,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彻底消灭“楼中楼”开采现象,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的目标。

全市煤矿企业数控制目标如下:到2012年底,全市煤矿企业数(含新建矿井,下同)控制在110个左右;到2013年底,全市煤矿企业数控制在80个以内;到2014年底,全市煤矿企业数控制在60个以内;到2015年底,全市煤矿企业数控制在49个以内,其中3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企业占全市煤矿企业数的30%以上。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0•【字号】泉政文[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泉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泉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一五”期间,我市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2010年我市万元GDP能耗0.776吨标准煤,比2005年万元GDP能耗0.898吨标准煤下降13.59%,基本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5.95%和20.07%,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十二五”,省政府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我市正处于产业结构从以轻工业为主向轻重工业比例协调发展调整、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的重要时期,能源刚性需求将进一步增长,削减排污总量的压力也将进一步加大。

面对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节能减排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急事来抓,以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力气,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实现“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2011年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南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南平市统计局2011年,南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打好“五大战役”,积极主动融入海西发展大局,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突破发展瓶颈制约,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总量提升、后劲增强、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897.2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4%。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3.74亿元,增长6.0%;第二产业增加值383.32亿元,增长18.5%,其中工业增加值304.14亿元,增长18.5%;第三产业增加值300.13亿元,增长9.1%。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3921元、比上年增长12.8%。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1.9:41.9:36.2调整为23.8:42.7:33.5。

一产比重上升1.9个百分点,二产比重上升0.8个百分点,三产比重下降2.7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一季度同比上涨4.7%,上半年上涨4.9%,前三季度上涨5.3%;全年平均比上年上涨5.0%,其中,城市上涨5.0%,农村上涨5.1%;消费品价格上涨6.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6%;食品类价格上涨11.0%,居住类价格上涨5.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3.7%。

工业品出厂价格累计比上年上涨5.3%。

表1: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累计指数指标累计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5.0食品111.0其中:粮食120.0油脂113.4肉禽及其制品122.5蛋114.3水产品108.6鲜菜95.4茶及饮料102.3干鲜瓜果115.2奶及奶制品102.7在外用膳食品104.2烟酒及用品102.3衣着100.0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101.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103.7交通和通讯101.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00.0居住105.2全市财政总收入77.40亿元,比上年增长25.3%;地方级财政收入48.68亿元,比上年增长26.2%;财政支出116.99亿元,比上年增长35.2%。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2.06.16•【文号】国发[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6.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环境保护综合规定,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节能环保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等,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吸纳就业能力强,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推动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有关要求,为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了巨大需求,节能环保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

据测算,2010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从业人数2800万人。

产业领域不断扩大,技术装备迅速升级,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产业体系。

在节能领域,干法熄焦、纯低温余热发电、高炉煤气发电、炉顶压差发电、等离子点火、变频调速等一批重大节能技术装备得到推广普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取得较大突破,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到2010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产业产值达830亿元。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


基 础地 质调 查取 得 突破性 进展
全 年完 成 1: 5万 区调填 图面积 2 3 . 5万平 方千
成 功 实现 了技 术创 新 与 重 大 科 学 发 现 的并 举 , 使 我
国进 入 国际深 部探 测 大 国行 列 。 二、 农 业地质 调查 全面 完成 1 O年 目标任 务
米 , 占我 国管 辖 海 域 面积 5 O , 提高 了 1 O ; 同 时
开展了 1: 2 5 万青岛幅等 3 个 图幅的实测工作 。深
部 探测 技 术 与 实 验 研 究 专 项 与 世 界 同 步 , 完 成 了 6 0 0 0千 米深 地震 反 射 剖 面 , 实 施 了 6口科 学 钻 探 ,
域 地质 调查 3 O万平 方 千米 , 累计 完成 1 5 0万平 方千
2 0 0 2年启 动 的 1 9 个 部 省合 作 农 业 地 质 调查 项
目全 面完 成 , 1 0年 共 完 成 调 查 面 积 1 6 5万 平 方 千
米, 覆 盖 了我 国 中东 部 主要农 牧 经济 区 , 获 得 了数 千 万 个 土壤高 精度 地 球 化 学 数 据 , 建 立 了土 地 质 量地
球 化 学调查 评 价方法 技 术体 系 。首次 系统 查 明 了土
壤 5 4种元 素 ( 指标 ) 的分 布特 征 和土 地 质 量 地 球 化 学状 况 , 圈定 了 约 2 0万 平 方 千 米 的 绿 色 、 富硒 ( 富 钾) 等优质 土 地资 源 , 提 升 了 土地 资 源 的利 用 价 值 ,
该 规划 提 出 , 综 合考 虑各 地经 济社 会发 展水 平 、 区位 和资 源特 点等 因素 , 将 能 源 和 电力 消 费 总量 分 解 到各 省 ( 区、 市) , 由省 级人 民政 府负 责落 实 。把能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11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的由来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位于福建省石狮市鸿山镇,该电厂2×600MW工程(一期)2021年3月取得环境保护部环审[2021]146号文的批复。

一期工程两台机组目前均已建成投运,并于分别于2021年6月及10月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

根据《福建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该规划已取得闽政[2021]36号文的批复),为弥补福建沿海重负荷区泉州主力电源的不足,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满足泉州南部晋江石狮电网的供电需要,加强泉州南部负荷中心电网的电源支撑;优化煤电布局。

规划建设鸿山二期(2×100万千瓦),作为骨干电源。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选址紧靠该电厂一期工程项目静态总投资725721万元,该工程拟建设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年发电量:94.6×108MW,同步建设脱硫装置和脱硝装置,配套建设海水淡化装置等公用及辅助工程。

1.2项目基本构成及投资(1)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的基本构成见表1.2-1。

表1.2-1 项目基本构成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工程总投资计划投产时间工程规模(MW)锅炉主体工程汽轮机发电机辅助工程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扩建福建省石狮市鸿山镇东南部海滨(一期工程西侧)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25721万元 2021年投产2×1000MW 超超临界变压直流炉、单炉膛、平衡通风2×1000M W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双背压凝汽式汽轮机2×1000MW 本工程的机组凝汽器及其辅机设备的冷却用水采用海水直流循环水供水系统,电厂的淡水用水将采用海水淡化解决。

海水取水从已建供水系统设的取水明渠中取水,该取水明渠在电厂一期工程中已按2×600MW+4×1000MW机组容量一次建成。

2厂区排水采取清污分流方式,分别设置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工业废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及温排水排放系统。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10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10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10号)各省(区、市)、新疆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华润集团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风能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为规范风电项目开发建设,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风能资源、电力市场及各地区发展状况,现就“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等事项通知如下:一、列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共491个,总装机容量2797万千瓦。

此外,安排促进风电并网运行和消纳示范项目4个,总装机容量75万千瓦。

上述两类项目合计2872万千瓦,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的核准计划另行研究。

二、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待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规定核准建设。

2013年内未能核准的项目,可结转到2014年核准。

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应申请取消,不得置换。

三、各电网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列入核准计划风电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

莆田市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

莆田市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

1 概述1.1 项目背景风力发电是新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

目前国内已从试点阶段向大规模商业开发过渡,技术条件日臻成熟。

为鼓励风力发电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十二五”期间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国家将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展风电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

据世界风能理事会统计,2010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764万kW,累计风电装机约19663万kW。

其中,中国2010年新增风电装机1893万kW,累计装机4473万kW,位居世界风电累计装机第一名。

自2003年我国开展大型风电建设前期工作以来,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持续支持和各方的不懈努力下,我国风电建设快速发展,2005~2009年装机容量连续5年实现100%以上增长,2010年全国当年新增安装风机总数达到12904台,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893万kW,与2009年相比,年增长率37.1%,总装机容量达到4473万kW,我国风电装机容量世界排名由2009年的第二名越居首位,风电装机规模达到新的水平。

我国的风能资源开发已经步入蓬勃发展的阶段,开发风能资源将成为我国调整电力结构的重要措施之一。

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实施,为福建发展带来新机遇、新动力,福建省用电量也呈现较快增长,201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1315.09亿kW∙h,同比上年增长15.9%。

而水电开发潜力不大,福建省又是无油、无气、少煤的省份,能源需求巨大、来源不确定,大大增加了能源供应形势严峻性。

福建省单位GDP综合能耗需要从2005年的0.93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783吨标准煤/万元,预计2015年需降低到0.658吨标准煤/万元。

根据福建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0年的14.5%提高至2015的20%,清洁能源比重由2010年的42.5%提高至47.8%,将大大提高新能源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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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二○一一年五月目录前言 (3)第一章发展环境 (4)一、“十一五”发展成就 (4)二、面临的形势 (7)第二章总体要求 (8)一、指导思想 (8)二、基本原则 (8)三、发展目标 (9)第三章主要任务 (11)一、稳定煤炭供应 (11)二、加快骨干电源建设 (14)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15)四、建设海西坚强智能电网 (18)五、加大天然气利用力度 (21)六、稳步推进石油转化利用 (21)七、加强能源技术研发和推广 (22)第四章节能环保 (24)一、节约利用能源资源 (24)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25)三、淘汰落后产能 (27)四、完善能源需求侧管理 (27)五、加强环境保护 (28)第五章保障措施 (30)一、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30)二、完善财税金融政策 (31)三、健全能源价格机制 (31)四、加大能源科技投入 (32)五、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32)附表:福建省“十二五”能源重大项目表 (34)前言“十二五”时期,是福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能源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编制和实施《福建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对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打造我国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加快推进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

规划主要阐述“十二五”福建能源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二五”能源发展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福建能源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和安排重点项目建设与投资的主要依据。

本规划的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发展环境一、“十一五”发展成就“十一五”是福建能源加快发展的时期,能源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较好地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2010年能源消费总量9800万吨标准煤,较2005年净增3643万吨标煤,年均增长9.7%。

全省煤炭产量2300万吨,较2005年增长49%。

接卸33船LNG共200.6万吨,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

电力装机实现翻番,总装机规模达到3480万千瓦,年均增长14.6%。

全社会用电量1315亿千瓦时,用电最高负荷2218万千瓦,分别年均增长11.7%和13%。

2009年提前实现全省500千伏大环网,福建电网迈入坚强超高压大环网新阶段。

能源结构不断优化。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快速发展,2010年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调整为煤炭57.5%、石油24.6%、水电11.9%、天然气3.4%、其他2.6%。

清洁能源比重从2005年的40.2%提高至42.5%。

电源结构实现多元化,2010年各类电源比例为水电31.9%、煤电54.6%、气电11.1%、风电等新能源 2.4%,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为45.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3个百分点。

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2010年单位GDP能耗0.783吨标煤/万元,较2005年下降16.4%。

60万千瓦级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占全部火电装机的64%,结构明显优化。

累计关停小火电122.75万千瓦,火电供电煤耗从2005年的350克/千瓦时,下降到2010年的327克/千瓦时;省电网综合线损下降到4%以下。

至2010年全省装机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电厂已全部安装脱硫设施。

能源通道持续加强。

至2010年底,全省沿海港口专业化泊位中原油泊位3个,成品油及液化气泊位8个,煤炭泊位11个;沿海港口煤炭装卸能力达4605万吨。

建成规模260万吨/年的LNG接收站(一期),同步配套建设福州至漳州输气干线和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五个沿海城市天然气管网系统,干线管道总长约356公里。

全省共有500千伏变电站14座,容量1955万千伏安,线路2840公里;220千伏变电站117座,容量3504万千伏安,线路9350公里。

科技水平快速提升。

加强煤矸石、煤泥、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全省煤炭资源回收率约35%,煤矿采区回采率达到85%以上,煤矸石利用率约38%。

超临界、超超临界、循环硫化床以及大规模兆瓦级风电机组等先进发电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建成国内首条220千伏同塔六回线路、国内首基500千伏海中高塔、国内首个可移动式组合型静补以及全省首条500千伏紧凑型线路。

行业管理不断完善。

通过整顿关闭小煤矿,有效推进煤炭资源整合。

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严格煤矿项目审批程序。

加强煤矿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安全监管,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

开展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防止水电无序开发。

加强天然气供应与发电调度联合协调,保障LNG照付不议合同的顺利履行。

加强煤炭、天然气、石油的供应、库存、应急管理,保障极端天气和高峰季节能源供应。

制订并执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规章,确保能源生产安全。

制订汽车加气地方标准,编制风电建设规划、LNG冷能利用规划、汽车加气规划,促进能源行业产业链延伸和健康有序发展。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二、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福建面临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

国家有关部委和央企从大局着眼、从政策入手、从项目着力,强力助推福建发展,一批能源重大项目相继落地或加快推进;全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批新兴发展区域和产业集聚区加快形成,我省能源发展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条件。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能源发展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能源供应安全存在一定风险,能源应急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日益增大,能源发展面临环境容量的瓶颈制约;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人均用电量较低;电源点布局与负荷分布不协调,北电南送容量呈现扩大趋势,电网面临极大的送电压力;与省外电网联系亟待加强;电网峰谷差逐年增大,调峰运行日益困难;电力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获得厂址、站址、线路走廊资源困难越来越大。

总的来看,“十二五”我省能源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战略机遇,也面临不少风险挑战,必须全面认识和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变化的特点和规律,牢牢把握新机遇,积极应对新挑战,努力开创能源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能源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拓展省内省外两个市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立足节能优先、民生为本,提高能源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水平,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打造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保障需求、安全可靠。

适度超前,着眼更大范围的能源平衡和区域布局,建立多元化的能源供应渠道,加快建设沿海能源储备基地,加大能源通道建设,保障海西能源供应安全。

(二)坚持清洁高效、优化结构。

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开拓石油、天然气资源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核电,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

(三)坚持节能优先、环境友好。

完善节能体制机制,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注重生态环境对能源开发利用的约束,促进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

(四)坚持统筹城乡、改善民生。

适度超前,提高标准,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和普遍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基本能源需求,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三、发展目标综合考虑资源、环境、安全、技术、经济等因素,“十二五”我省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2015年福建省一次能源消费量为1.4亿吨标煤,年均增长7.6%。

其中煤炭消费量为10000万吨,天然气600万吨,石油1910万吨,年均分别增长7%、24.6%和8%。

2015年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为煤炭52.2%、石油20.6%、水电7.7%、核电9.8%、天然气7.3%、其他能源2.4%。

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0年的57.5%下降到52.2%,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14.5%提高到20%,清洁能源比重提高到47.8%。

——电源发展目标:2015年全省用电量2270亿千瓦时,用电最高负荷3840万千瓦,分别年均增长11.5%和11.6%;人均综合用电5780千瓦时,人均生活用电1155千瓦时。

2015年全省电力总装机容量5200万千瓦,新增装机1720万千瓦,其中火电660万千瓦,核电700万千瓦,水电及抽蓄电站140万千瓦,风电等新能源约220万千瓦。

除煤电以外的清洁能源发电比重占50.7%。

人均装机达1.37千瓦。

——电网发展目标:按照构筑“纵向贯通、横向延伸、交直互济、三省环网”的海西特高压电网目标网架,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推进与周边电网联网;构筑“省内南北双环网、沿海东西双廊道”的500千伏主干网络;加强220千伏、11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全面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形成以1000千伏特高压为支撑、500千伏超高压为主干,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高效的海西智能电网。

——煤炭平衡目标:本省煤炭产量控制在2300万吨/年左右(就近出省500万吨,省内按1800万吨/年平衡),到2015年省外调入煤炭量8200万吨/年。

——节能环保目标:关闭小火电37万千瓦。

2015年福建单位GDP能耗降至0.658吨标煤/万元,降幅约16%;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为325克/千瓦时,火电综合厂用电率小于5.5%,全社会电网线损率小于6.6%。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第三章主要任务一、稳定煤炭供应加强煤炭集约安全绿色开发。

合理控制煤炭开发规模和强度,本省煤炭产量控制在2300万吨/年左右。

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加大煤炭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促进煤炭绿色开采。

统筹资源禀赋条件及现有矿区生产开发格局,加快煤矿升级改造。

加强煤矿重大灾害和职业危害防治,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到“十二五”末,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6人/年以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7人,比“十一五”末下降28%。

加快煤炭储备中转基地建设。

结合五大发电集团发电用煤和煤炭中转需求,建设罗源湾、湄洲湾等煤炭储备中转基地,加大煤炭进口,建立煤炭储备体系,提高煤炭均衡供应的抗风险能力,拓展煤炭下游产业链,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建设煤炭跨区通道。

加快海上通道和港口码头建设,逐步建成“三纵六横”的对外铁路通道,建设疏港铁路支线,完善海铁联运体系,扩展供煤半径,在确保我省煤炭供应的基础上,加强对江西、湖南等内陆地区的辐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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