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豫政办 〔2011〕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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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18•【字号】豫政办[2013]103号•【施行日期】201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10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18日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省抗震救灾指挥机构2.2省指挥部主要职责2.3省辖市、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3 响应机制3.1地震灾害分级3.2分级响应4 监测报告4.1地震监测预报4.2震情速报4.3灾情报告5 应急响应5.1搜救人员5.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5.3安置受灾群众5.4抢修基础设施5.5加强现场监测5.6防御次生灾害5.7维护社会治安5.8开展社会动员5.9加强涉外事务管理5.10发布信息5.11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5.12应急结束6 指挥与协调6.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Ⅰ级响应)6.2较大地震灾害(Ⅱ级响应)6.3一般地震灾害(Ⅲ级响应)6.4应对强有感地震事件(Ⅳ级响应)7 恢复重建7.1恢复重建规划7.2恢复重建实施8 保障措施8.1队伍保障8.2指挥平台保障8.3物资与资金保障8.4避难场所保障8.5基础设施保障8.6宣传、培训与演练8.7监督检查8.8法制保障9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9.1非天然地震事件应急9.2地震传言事件应急9.3邻省地震应急10 附则10.1奖励与责任10.2预案管理与更新10.3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10.4制定与解释部门10.5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气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政办[2013]95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11.18【实施日期】2013.11.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9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18日河南省“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全球性问题。

中央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和重大机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552号),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基础条件和未来趋势分析一、自然条件我省地处我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是我国古代文明发祥地之一。

国土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17位,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73%。

地势基本上是西高东低,北、西、南三面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沿省界呈半环形分布,中、东部为黄淮海冲积平原,西南部为南阳盆地,平原和盆地、山地、丘陵分别占总面积的55.7%、26.6%、17.7%。

我省属暖温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具有冬冷夏炎、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复杂多样和气象灾害频繁等特点。

全省年平均气温14.4摄氏度,平均降水量771.1毫米,无霜期190~240天。

洪涝、干旱是我省主要的气象水文灾害。

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我省土地资源以耕地为主,耕地总面积所占比例居全国第2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0•【字号】豫政[2011]38号•【施行日期】201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豫政〔2011〕3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于2011年1月23日经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序言《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编制,主要阐明政府战略意图,明确发展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第一章现实基础和发展环境第一节“十一五”发展成就过去的五年是极不平凡的五年,是我们经受考验、奋发有为、成效显著的五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立足省情,抢抓机遇,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妥善应对各种复杂局面,有效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推进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加快“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成功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大省向全国重要的经济大省、新兴工业大省和有影响的文化大省的历史性转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气势。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5•【字号】豫政办[2012]66号•【施行日期】2012.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血吸虫与地方病防控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2〕6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河南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的流行,维护病区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病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我省地方病流行趋势与防治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我省是全国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18个省辖市不同程度地存在地方病危害,主要有碘缺乏病、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

我省外环境普遍处于缺碘状态,全省18个省辖市都曾不同程度地流行碘缺乏病。

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灶状分布于商丘、开封、新乡、濮阳4个省辖市的20个县(区)的172个乡镇,受威胁人口556.2万。

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分布于洛阳市的3个县,受威胁人口约12.2万。

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分布于17个省辖市的126个县(市、区),受威胁人口1600余万。

在4个省辖市的6个县发现生活饮用水砷含量超标,受威胁人口约5万。

大骨节病病区分布于洛阳、三门峡市的5个县(市),受威胁人口约70万。

克山病病区分布于洛阳、三门峡市的3个县(市),受威胁人口约46.5万。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实施《河南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98.7%的县(市、区)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已查明的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全部落实了供应不加碘食用盐措施;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率达到100%;完成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6536个高氟村的改水任务,受益人口830万人,改水率为75.4%;完成了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调查工作,部分高砷村落实了改水降砷措施;大骨节病重病区村儿童X线阳性检出率降到5%以下;克山病得到有效控制;各病种病区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了90%以上。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03•【字号】豫政办[2013]32号•【施行日期】2013.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3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进度安排。

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牵头单位要负总责,加强协调,其他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

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跟踪了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工作落实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3日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一、基本公共教育(一)重点任务。

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多种方式并举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省教育厅牵头。

只明确牵头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二)基本标准。

执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实施国家校舍建设、设备配置、师资配备、教学管理规范等标准。

(省教育厅负责)(三)保障工程。

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普通高中改造工程。

(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二、劳动就业服务(四)重点任务。

全面提升城乡就业全过程公共服务能力,以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努力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供更完善的就业公共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0•【字号】豫政办[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1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豫政〔2011〕96号)精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出成效。

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责,加强协调,及时跟踪进展情况。

省环保厅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把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落实地方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抓好工作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20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一、总量减排(一)持续工程减排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重点推进省辖市、县(市)、重点乡镇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

增加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430万吨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提高至85%以上;所有产业集聚区配套完善污水管网,实现废水的全收集、全处理。

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执行二级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通过升级改造将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B以上;新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位于国家重点流域对水环境质量达标影响较突出的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豫政[2011]9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豫政[2011]9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豫政〔2011〕9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本《规划》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中共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实际编制,是我省“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宏观性、综合性和指导性规划。

一、环境形势(一)“十一五”取得的成效“十一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环境保护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推进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措施,多策并举,狠抓落实,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断深化,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一批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加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有所遏制,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得到保障,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圆满实现,全省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3•【字号】豫政[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豫政〔2012〕41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河南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是今后一段时期全面做好我省人口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我省人口发展形势(一)“十一五”时期人口发展的成就“十一五”时期,我省始终坚持“一高一低”(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战略目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人口发展取得了明显成就。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稳定生育政策,推进依法管理,加强人口预警监控,实行目标管理,及时兑现奖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方法不断创新,稳定低生育水平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为主体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深入推进。

“十一五”时期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65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2010年年底我省户籍人口超过1亿人,常住总人口为9405万人。

人口素质稳步提高。

科技、教育、人力资源、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不断发展。

各级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89.1%和23.7%,15岁以上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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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豫政办 〔2011〕10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 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河南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和《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地震形势与防震减灾工作现状(一)我省地震形势与地震灾害概况我省是地震灾害较为严重的省份。

省内分布着太行山前断裂带、聊兰断裂带、华北断块南缘断裂带、秦岭北麓断裂带等一系列活动构造带,具有发生6级以上地震的构造背景。

根据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划分结果,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中有2个涉及我省。

我省地震活动总体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地震分布广。

我省历史上记录到的5级以上地震30次,6级以上地震7次。

约80%的国土面积处于地震烈度6度以上抗震设防区,18个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中有8个位于7度区、3个位于8度区。

二是震情形势复杂。

2000年至2011年7月,我省先后发生2.0级以上地震112次、3.0级以上地震21次,其中4级以上地震6次,地震活动呈显著增强的趋势。

三是小震大灾,具有“震源浅、烈度高、破坏大”的特点。

我省地震普遍震源较浅,加之人口众多,部分建设工程抗震性能差,多数农居不设防,震灾预防基础工作相对滞后,导致小震致灾甚至小震大灾。

如2000年内乡县4.2级地震就造成1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680余万元。

四是邻省强震对我省影响严重。

陕西、山西、河北、山东等省与我省交界地区都是强震多发区,历史上多次强震使我省蒙受重大损失。

震害实例表明,地震灾害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程度的提高而成倍增长。

我省是全国人口第一大省,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又是全国交通、通信枢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西气东输工程和“十二五”开建的核电工程、大型洪水控制工程、交通运输枢纽等重要工程分布全省,黄河悬河段主要位于我省,小浪底、三门峡、丹江口等大中型水库数量众多。

这些因素使得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越来越大。

因此,坚持经济建设与减灾一起抓,完善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做到防患于未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志。

(二)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发展现状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我省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

1. 监测预报能力不断提升。

已建成由21个数字测震台、18个前兆台(其中数字测项103个,模拟测项47个)、14个深井水位观测站、1个800千米流动重力观测网和2个跨断层形变观测场地组成的地震监测网络。

建立了省数字地震台网中心、数字前兆台网中心和数据信息台网中心。

初步形成了中央与地方、专业与群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多种观测手段并行的地震监测网络和数据信息处理系统。

地震监测能力初步达到全省2.5级、局部2.0级,30分钟内可以完成地震速报。

2. 抗震设防基础得到强化。

郑州市的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已经结束,安阳、新乡市的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为编制城乡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了可靠依据。

2004年以来,对1043项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工程开展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加强了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个环节的严格审批和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得到深入推进,建成了一百多个农居工程示范村,培训农村建筑工匠近万人。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推进,维修加固和拆除重建工作正在开展。

3. 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建成。

省和部分省辖市建成了防震减灾指挥技术中心,基本确立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集地震监测、预报、应急于一体的技术系统框架。

省、省辖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编制了本级、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组建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1个,市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1个,豫北地震快速应急联队1个。

我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参加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的救援,成功救出8人,为我省赢得声誉。

4. 科普宣传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我省已创建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4个、省级2个。

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64所、市级200多所。

已在11个省辖市的党校或行政学院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培训。

但是,面对日趋复杂的震情形势和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省情,我省的防震减灾基础和能力与人民群众对地震安全提出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诸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防震减灾工作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尚不健全,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机制有待完善。

二是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偏低,地震监控能力不足,群测群防网络亟需健全。

三是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抗震设防能力不足,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有待加强。

四是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完备,紧急救援能力有待提高。

五是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不够深入,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有待增强。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战略(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深层次推进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宽领域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高水平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能力。

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实现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创造良好条件。

(二)发展目标我省“十二五”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目标为:全省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明显提升。

1. 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覆盖全省的地震综合观测系统,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初步建成全省地震烈度速报台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地震预测预报能力不断提高,对防震减灾贡献率进一步提升。

2. 督促和监督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扩建重大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完成中小学校舍的维修加固和拆除重建工作。

增强农民抗震意识,健全技术服务网络,引导农民建房时采取科学的抗震措施。

3. 我省位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省辖市建立比较完善的抗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

4.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其他地区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升。

(三)总体战略重在持续谋发展。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坚持始终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坚持重点推进监测预报体系、全面推进震害预防体系、有效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规划、分项投资、相互支持、资源共享”的工作原则。

重在提升促转变。

进一步增强减灾意识,转变工作理念。

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能力,转变工作方式。

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拓展公共服务渠道。

进一步提升基础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重在统筹增合力。

努力实现“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做到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统筹防震减灾总体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确保防震减灾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体系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协调发展。

重在为民求实效。

坚持减灾为了人民、减灾依靠人民、减灾成果由人民共享。

紧紧围绕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这一根本宗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三、“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主要任务(一)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1. 加快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健全法制保障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加快我省防震减灾法制化进程。

认真贯彻《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完善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资质管理、注册的各项制度。

争取各级人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全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严格遵守有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 构建防震减灾规划体系,发挥引领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逐步建立完善我省防震减灾规划体系。

统筹各项资源,明确各级、各类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和要求,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引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3. 建立防震减灾能力评价指标,落实政府目标责任。

在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先行推进防震减灾能力评价指标试点工作。

向全社会公开重点监视防御区,明确该区各级政府的责任目标,按照要求开展能力评价,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促进重点监视防御区率先实现我省2015年防震减灾发展目标。

4. 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管理,提升服务综合减灾的能力。

综合考虑地震预测预报、地震速报、灾情速报、抗震设防、科学研究等多方面需求,编制全省地震监测台网规划。

改进完善现有多级、多层次观测体系的管理机制,加强对省辖市、县(市、区)地震监测台网、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服务,发挥其重要补充作用,实现各级监测系统的整体效能。

加强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地震监测台网和观测环境保护公告备案制度,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确保地震监测台网安全,监测资料准确连续。

加强地震预测意见管理,严格规范地震预测预报行为。

5. 强化行政监管职能,加强抗震设防管理。

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抗震设防行政监管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将重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联审联批程序,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必要内容。

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严格评审程序,规范报告评审,强化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终身负责制。

加强对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抗震设防质量。

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

6. 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预案实战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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