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事实与价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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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历史认识的层次:事实判断、成因判断和价值判断

第二节 历史认识的层次:事实判断、成因判断和价值判断

第二节历史认识的层次:事实判断、成因判断和价值判断像其他学科的认识一样,历史认识也是由一个一个的判断构成的。

历史认识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可以称之为考实性认识,它是通过对史料的分析批判来历史事实的认识,也就是我们在第六章说的“确定事实”或弄清楚“是什么”那个层次上的认识;第二个层次可以称之为因果关系或规律性的认识,它是在已经确认的事实基础上对各个事实之间的相互关系或联系的认识,也就是我们在第六章说的“解释事实”或弄清楚“为什么”的认识。

第三个层次可以称之为评价性认识,它是在前两个层次的认识基础上对历史上出现的事件、人物、制度和过程等进行是非善恶或利弊得失的评价以借鉴于现实的认识。

与这三个层次的历史认识相对应,历史判断也相应地分为三个层次,即事实判断、成因判断和价值判断。

考察这三种历史判断各自的特点和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是本节的任务。

一,事实判断事实判断的目的在于求得历史事实之真相,为进行其它两个层次的判断打下坚实基础。

因此,事实判断是历史判断中最基础的判断。

离开了事实判断这个基础,其他各种历史判断都会成为无本之木。

郭沫若[链接文本素材库和图片:(郭沫若[1892~1978] ,中国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文学家、社会活动家。

四川乐山人。

1907年秋至1913年夏,先后在嘉定府中学、四川省高等分设中学堂、成都高等学校理科就学,曾多次带头参加反抗旧教育制度的学潮,并参加了四川保路运动。

1914年7月,考入日本东京第一高等学校预备班医科。

次年7月,升入冈山第六高等学校。

1918年8月,往福冈,升入九州帝国大学医科。

五四运动爆发后,和几位留日学生组织“夏社”,搜集日本各报章杂志有关列强侵略中国的言论和资料,投寄国内各学校、报馆,并撰写反对日本帝国主义政治宣传的文章。

1921年6月,与郁达夫等人建立著名文学团体“创造社”。

1923年3月,于九州帝国大学医科毕业,获医学士学位。

1924年5月,译完〔日〕河上肇《社会组织与社会革命》一书,从此初步倾向马克思主义。

事实、真理与价值

事实、真理与价值

事实、真理与价值【摘要】本文探讨了事实、真理与价值之间的关系和重要性。

在对这三个概念进行了定义和关系的阐述。

接着在正文部分分别讨论了事实的特点、真理的意义和价值的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和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

最后在结论部分总结了事实、真理和价值的共同点和重要性,强调了持续关注它们的重要性。

本文强调了事实、真理和价值在认识和实践中的重要性,指出它们之间的密切联系对于我们的思维和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这三个概念的深入探讨,可以更好地指引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选择。

【关键词】关键词:事实、真理、价值、定义、关系、重要性、本质、特点、概念、意义、种类、作用、互动关系、地位、共同点、持续关注1. 引言1.1 事实、真理与价值的定义事实、真理与价值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概念。

它们在人类思维和行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帮助我们理解世界、指导行为。

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情况或事件,它们可以被证实或证伪,是可以观察或检验的。

真理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思想或陈述,是不可否认的现实。

价值是人们对事物认可的程度或对人类行为目标的指导,是主观的、文化的、历史的。

事实、真理与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

事实是真理的基础,真理可以从事实中得出。

价值是人类对事实和真理的评价和选择,它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在人类社会中,价值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为行为和决策提供了方向和标准。

事实、真理与价值的定义是我们理解世界和指导行为的基础。

它们之间的关系和重要性需要我们不断思考和探讨。

通过对事实、真理与价值的认识和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指导自己的行为,更好地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发展。

1.2 事实、真理与价值的关系事实、真理与价值在人类思维领域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事实指的是客观存在的内容,是可以被观察和证实的现实事件或情况。

而真理则是对事实的正确描述和解释,是对客观存在的正确认识和理解。

价值则是对事实和真理的评价和选择,是对人类行为和社会发展的指导和规范。

事实与价值:马斯洛关于休谟问题的解决方案述评

事实与价值:马斯洛关于休谟问题的解决方案述评
与‘ 不是’ 等连系词, 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 ‘ 应该 ’ 或一
实的性 质 , 且 还 取 决 于 完 成 这 些 发 现 的 人 类 本性 的 性 而 质”_ P这就是说, 。 JI 2 j ( 科学也是人学。他看到“ 我们时代的根本疾
个‘ 不应该 ’ 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 的, 却是有重
马斯洛的科学人本主义思路是 对现代心理学的批 判性反
传作用发生于某一植物成长的尖端。同理 , “ 假如我们要 回 答人
类能生长得多高, 那么 , 明显 , 很 最好是挑选 出已经长得最 高的
思开始的。他指出, 现代心理学乃至整个科学 “ 已经走入 了一
条死胡同”完全丧失了“ , 热爱 、 创造性 、 价值 、 、 美 想象、 道德和欢
乐”而成了一种 丧失 了“ 味” 离开人而 自动转的客体。科 , 人 的、
学哲学崇尚“ 价值 中立” “ 、道德中立 ”奉 行客观至上, , 在理论深
层支撑着那种非人的科学观。他认为, 科学本应是人性与认知
的统一 , 真善美的统一 ,科学是人类的创造, “ 而不是 自由的 、 非
人类的、 或者具有 自身 固有规律 的纯粹的 ‘ ’ 物 。科学产生于人
[ 收稿日期] o 一 4 O 2 6 o —1 0
人并研究它们……假如我们想知道人类精神成 长、 价值成 长和
[ 作者简介】 王敬华 ( 5 一 , 山东高唐人 , 1 9 )男, 9 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价值哲学和伦理学。 3 7
维普资讯
整体构架 。以之为基础, 他就在西方哲学 中一直 断裂 的事实与
价值之间架设起了桥梁。 马斯洛指出:一个人 努力 寻求 的 自我 , “ 在一种非 常真实的

公共行政中的人性假设:事实与价值的论辩

公共行政中的人性假设:事实与价值的论辩

利 益 的导 向性 。又要 求作 为 社 会 共 同体 的行 政人 员 必须 具 有 “ 公共 人 ” 的价值 取 向 , 具 有 公 共精 神 , 提供 公共 服 务。

( 一) 它是 违 背历 史唯 物 主义 常识 的 首 先, 马克 思 主 义 认 为 , 人 的 本 性 是 社 会 关 系 的 产 物 ,每一 个历 史 时代人 的本性 的 内容是 不 同的 , 整 个 历史 也无 非是 人 类本性 的不 断改 变而 已。[ 4 1 也就 是 说, 在 历 史 唯物 主 义 看 来 , 人 性 主 要 是 后 天 在 具 体 的 社 会经 济 、 政 治 等 环 境 条 件 下 养 成 而 不 是 天 生 就 是 善 或恶的。 而“ 经济 人 ” 假设 则偏 执 地认 为人 与生 俱来就 是 有 利 己 的行 为动 机 , 这 显 然 是 不科 学 的 , 这 不是 历 史 长河 中人 类体 现 出来 的 特性 。所 以 , “ 经济 人 ” 其 实 是一 个 历史 范 畴 , 没 有 任 何 根 据 可 以 断 定 人 是 一 个 永 恒的 “ 经济人 ” 。
的“ 公共人” , 制度建设 和道德建 设都很重要 , 只有双管齐下 , 行 政 人 员 才 有 可 能 自觉 接 受公 共 精 神准 则 的制
约, 切实维护公 共利 益。
关键词 : 公共行政 ; 事 实 与价 值 ; 人 性 假 设 ;经 济人 ;公 共 人 中 图分 类 号 : D 0 3 5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1 6 7 2 — 0 5 4 7 ( 2 0 1 3 ) 0 4 — 0 0 6 8 — 4 0
的矛 盾。
件 的人 都是具 有经济 理 性 的个人 , 他 们 通 过 成 本— — 收益 的 比较 分 析来追 求 自身利 益或效 用最 大化。 枢坎 南 的 公共 选 择理 论 则将 “ 经济 人 ” 假 设 由 对 经 济 市 场 行 为 的分析 推 广到 对政 治 市场 行 为 分析 , 并 认 为 政 治 领 域 的 行 政 人 员 的 基 本 行 为 动 机 也 可 以 假 定 为 追 求 自身效 用最 大化 。从 事 实层面 来 看 , 这 在 行 政 实 践 活动 上有 一定 的合理 性 , 它恰 当地描 述 了现 实生 活 中 大 多 数 行 政 人 员 在 大 多 数 时 间 里 的 追 求 自 己利 益 最 大 化 的行 为 。 而 且 , 从 基于 方法论上 的一致性 考虑 , 如 果假定 人们 具 有追 求个 人利 益 的动 机 。 其 利 己 主 义 的 行 为动机 在任何 环 境 中都 是一 致 的 。 无 论 是 私 人 领 域 还 是 公共 领域 。 因此 , 它 的 引 入 有 利 于 构 建 人 类 行 为 动 机 的 统 一 模 式 以 及 确 保 制 度 分 析 的一 致 性 , 并 运 用 了经 济 学 中 的 严 密 的 逻 辑 推 演 和 相 关 数 学 模 型 去 分 析 政 治 领 域 的 科 学 化 进 程 ,是 有 一 定 的 现 实 意 义 的 。 但是 , 这 一 人 性 假 设 的 局 限 性 也 引 起 了很 大 的 争 议 , 被 认 为不适用于 政治领 域 , 主 要有 以下几个 方面原 因 :

罗伊·巴斯卡批判实在论思想中的事实与价值

罗伊·巴斯卡批判实在论思想中的事实与价值
学哲学 家罗伊 ・ 巴斯 卡, 力图在社会科 学研 究之 中, 创 出一条不 同于实证主义、 反 实证主义的传统研究进路 , 在其社会科学哲学的代表 著作 自然主义之如何可自 里 , 他首先对四种传统的事 实与价值观进行 了梳理和分析 , 此后 又从批 判实在论 的视 角, 构建 了理论 、 事
关键词 : 实证主 义; 批 判实在论 ; 事实与价值
Ke y wo r d s : p o s i i t v i s m; c it r i c a l r e li a s m; f a c t nd a v lu a e
中图分类号 : B 5 6 1 . 5 9
文献标识码 : A
实与价值三者之间的关系式, 试 图打破 以往社会科学研 究之 中那种传统的事实 \ 价值二分观 。
Ab s t r a c t :F o r t h e i s s u e s f o f a c t a n d v lu a e ,w h e t h e r i n he t p h i l o s o p h y o f n a t u r l a s c i e n c e o r p h i l o s o p h y f o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i t i s a n i mp o r t a n t t o p i c o f t e n l e a d s t o d e b a t e . Ro y B h a s k a r ,Br i t i s h p h i l o s o p h e r o f s c i e n c e ,t r i e d t o c r e a t e a n e w r e s e a r c h wh i c h i s d i f e r e n t f r o m t r a d i i t o n l a p o s i t i v i s m a n d a n t i - p o s i i t v i s m i n t l l e s t u d y f o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 I n h i s r e p r e s e n t a t i v e w o r k o f he t p h i l o s o p h y f o s o c i l a s c i e n c e :T h e

论事实描述与价值评价的关系

论事实描述与价值评价的关系

论事实描述与价值评价的关系作者:陈臆妃来源:《人力资源管理》2018年第09期摘要:事实描述与价值评估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价值哲学的焦点之一。

按照西方哲学领域的传统,一般认为两者总是对立的,而不是基于事实和价值的相关理论。

因此,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看到事实与价值观之间存在着差异,即“是”和“应该”。

它可以在人类的社会实践中统一起来,两者是对立统一的。

关键词:事实描述价值评估本体论一、理论背景(一)西方事实价值理论的发展1.英国哲学家休谟的观点在哲学中,“是”与“应该”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实与价值的关系。

可以说,“事实”与“价值”的分离是西方文化的传统之一。

在西方哲学史上,英国哲学家休谟首先提出了事实知识和价值知识的问题,并在区分事实和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两者的区别。

休谟认为,事实知识可以通过经验来证明,以此区分真假;而价值知识,则不能用经验证明,也无真假之别。

同时,它无法从事实中获得价值,从而否定了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

2.德国哲学家康德的观点德国哲学家康德,利用人们对事实理解和知识价值的“误解”,认为人的理性能力是有限的,使得对真理世界和价值世界的区别否定了事实和价值之间的联系和一致性,但是这些都成为建立新康德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哲学的价值基础。

3.其他西方学者不同的观点与此同时,在休谟提出明确区分事实和价值观之后,西方哲学界有一些不同的声音。

像杜威和马斯洛这样的学者质疑休谟和其他人的观点,并试图消除这一限制。

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利用所谓的“测试方法”将事实和价值联系起来。

然而,杜威等人研究的是事实与价值的统一。

他们既没有改变传统的自然主义研究方法,也没有真正理解休谟等人提出的问题。

美国学者马斯洛将科学与价值相结合,要求科学不排斥价值,通过研究人类事实为人们提供生命的意义和理想,从而确立了科学人文主义的整体框架。

但马斯洛断言“是”和“应该”是等同的,事实和价值是相结合的,这种观点并不能真正解释事实和价值之间的关系。

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二元论及其规范意义_贾中海

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二元论及其规范意义_贾中海

事实命题与价值命题的关系问题,是 “实然与应然问题”。实际上, “休谟问题” 不是一个单纯
的有关判断推理的有效性的逻辑学问题,而是指涉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是规范与理性之间的
关系问题,是确认规范的合法性依据的元哲学问题。休谟所建立的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二元论取消
了对价值进行理性判断的可能性,即排除了理性在价值、规范领域运用的有效性,要为规范寻求
最终必然通向悲观主义,导致人类追求崇高生活的意义彻底失落。
与 价


一、休谟问题及其规范意义



18 世纪英国杰出哲学家大卫·休谟 ( David Hume 1711—1776 年) 拒斥理性主义所坚持的理
元 论
性是道德的基础和根源的传统理论,独辟蹊径地去探究道德生成的根源问题,试图为规范体系的
及 其
“休谟问题”。自然法的自然权利学说坚持的是理性一元论,这种理性一元论从 “是” 与 “不是”
中直接导出 “应该” 与 “不应该” 是不符合逻辑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自然主义的谬误,从事
实判断不能推出价值判断,休谟的论证取消了对价值进行理性判断的可能性,为事实与价值关系
的二元论奠定了基础。学术界通常把 “休谟问题” 归结为因果问题和归纳问题,“休谟问题” 是
哲 学 学 报



五 年
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二元论及其规范意义



贾中海 曲 艺
[摘 要]“休谟问题” 不是一个有关推理有效性的逻辑学问题,而是理性与规范之间关系的元哲 学问题,是指涉社会规范体系合法性的依据和源泉问题。休谟的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二元论取消了对 价值进行理性判断的可能性,波普尔以休谟的事实与价值二元论为基础,进一步深化了对事实与价 值关系一元论的逻辑批判,阐述了批判理性主义的事实与规范关系的二元论,为自由传统奠基。历 史决定论根本性逻辑错误就是坚持了事实与价值一元论,把 “是” 与 “应当” 混为一谈; 休谟和 波普尔的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二元论对 20 世纪西方伦理学、政治哲学甚至后现代主义哲学文化思潮 均产生重大影响,后现代主义的哲学批判与休谟走的是同一条路,它坚持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二元 论,批判和拒斥事实与价值关系一元论的理性主义,对同一性哲学采取批判立场,倡导非同一性、 差异性、多样性,以此捍卫人的独立性和自由。哈贝马斯以交往理性守护基于启蒙精神的现代性也 不成功。后现代主义试图摆脱 “现代性” 对人的压迫与控制的消解意义应该肯定。但在思想文化 和价值领域陷入相对主义、怀疑主义、悲观主义,导致崇高与意义的彻底失落。 [关键词] 休谟问题; 事实与价值; 理性; 二元论; 后现代主义 [基金项目] 吉林大学 2012 横向项目 ( 2012 [3631]) [收稿日期] 2015 - 03 - 04 [作者简介] 贾中海,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哲学博士; 曲 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 院博士研究生。( 长春 130012)

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四稿

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四稿

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关系分析[摘要]在西方哲学史上,英国哲学家休谟首次提出了事实知识和价值知识问题,以事实与价值的区分为基础提出了事实知识与价值知识的区别。

在我们介绍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应该清楚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首先,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不但是一个逻辑领域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关乎实践的问题,因此,在纯粹的简单的逻辑围是不能够从事实中推论出价值的;第二,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不但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而且更是一个本体论的问题;第三,价值是源于事实的,但更高于事实。

据此,我们分析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关系:价值判断是基于事实判断而产生的,并且是从事实判断之中而推导出来的。

但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的,仅仅只有事实判断是绝无没有任何可能能够产生或者推导出价值判断的;只有当事实判断能够与主体所相关的欲望、需要、目的的判断发生关系时,才有可能从事实判断之中推导或者说产生出价值判断:要求事实判断与主体所相关的需要、欲望、目的判断相符的是正确的价值判断;而需要事实判断与主体所相关的需要、欲望、目的判断的相悖的则是错误的价值判断。

[关键词]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关系分析;指导意义“是”与“应该”的关系问题最早由休谟提出,史称休谟问题,在我国也被称为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这都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难题,特别是存在于事实与价值之间的根深蒂固的二歧鸿沟,更是给诸如科学探索、伦理评价、行为选择以及决策活动带来了十分深刻的影响。

作为分析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二者关系的基础,我们首先应该分析事实与价值二者之间的关系。

一、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在哲学上,事实与价值是作为一对畴而存在。

关于事实与价值,马克思认为价值就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肯定与否定)的关系①。

在哲学领域,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始终是价值哲学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人文学科的重要话题,但是我们在探讨这两者的关系之前,我们需要搞清”事实”与”价值”的涵,才能进一步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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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9-05-16 14: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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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始终是价值哲学讨论核心问题之一,而“价值事实”与“非价值事实”概念的引入,无疑更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事实与价值的关系。由此看到了事实与价值的区分与联系,进一步得出了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的结论。 关键词:事实;价值;价值事实 非价值事实

1 事实与价值关系的演化 在哲学领域,“是”与“应当”的关系问题是导源于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将“事实”与“价值”分离,是西方文化的传统。在西方哲学史上,英国哲学家休谟首次提出了事实知识和价值知识问题,以事实与价值的区分为基础提出了事实知识与价值知识的区别。他认为事实知识可由经验证明,有真假之分,而价值知识则不可经验证明,也无真假之别。同时从事实也推导不出价值,从而否定了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关联性、一致性。德国哲学家康德关于事实世界与价值世界的区分,并相应把人的认识分为事实认识与价值认识,而且也否定了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关联性、一致性,这都成为后来新康德主义、逻辑实证主义者建立价值哲学的根据。 与此同时,自休谟提出事实与价值截然区分后,西方哲学界也不断有学者(如杜威、马斯洛等)对休谟等人的观点提出质疑。杜威把自然科学方法引进道德评价领域,这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实现的:“首先是根据道德问题情境提出要加以解决的道德问题;其次是针对问题提出一个假设性的价值判断,即关于要达到什么目的的判断;再次是联系道德问题情境对假设性的价值判断进行观念的、符号的分析,并以之指导具体行为,改造所面临的道德困境,如果行为结果与预期目的相符,那么价值判断便被接受,否则便被拒绝”。这样,杜威就通过所谓的“试验法”把事实和价值联结起来了。当然,杜威等人所探索的关于事实与价值的统一并不成功,至少还如摩尔的追随者所说的那样,他们仍旧犯了“自然主义谬误”,他们并没有根本改变传统自然主义的研究方式,也没有真正理解休谟等人提出的问题。 当代西方,马斯洛就将科学与人(价值)融合起来建立了一个科学人本主义的整体构架。 以之为基础,马斯洛就在西方哲学中一直断裂的事实与价值之间假设起了桥梁。“在马斯洛看来,是与应该的这种互相排斥的古老对立是虚假的对立,二者是完全可以贯通与统一的,即通过某种‘同时看到是和应该的’、‘统一的意识’来实现与应该的融合统一”。总之,马斯洛认为应该性是由事实性创造的,应该是事实性认识的一个内在固有的方面。“某物变得越‘是’,它也变得越‘应该’”。也就是说,事实之“是”与价值之“应该”本来就是融合在一起的,对它们的割裂只能使人性受到扭曲。而马斯洛的理论通过对人性规定和生存现实的整合,既肯定了人之“应该”的超越取向,又肯定了人之现实存在作为达到应该的基础环节的意义,从而使科学人本主义成为一种现实的、超越科学与人性、“是”与“应该”鸿沟的理论。 马斯洛的看法是有一定的道理。但马斯洛断言“是和应该等同”,事实和价值融合,关于世界如何的陈述也是一个价值论述,这样把“是”与“应该”,事实与价值完全等同起来,否认二者的区别,把问题简单化,又似乎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所以这种看法并没有真正的说明事实与价值的关系。 从上述观点演变过程来看,笔者认为西方学者坚持事实与价值,“是”与“应该”之间有一道“鸿沟”,认为二者无法过渡的观点是片面的。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观点应持这样的观点,即区分价值和事实有重要意义,但将之绝对化则不能成立。因而,可以说事实与价值、“是”和“应当”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用辩证法的话来说,则是对立与统一的关系。 2 事实与价值的区分 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事实乃是客观存在的,无论是历史的还是现实的,它都与认识的主体无关;价值则反映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关系,是客观事物满足人的需要所产生的一种意义倾向,表示“物”对人有用和使人愉快的属性。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人们对于客观的现实的反映是以客体作为反映对象,阐明“是什么”的问题,它不以认识主体为转移;从价值论来看,则是以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作为反映对象,阐明“应该是什么”的问题。事实上,这里所说的事实是一种狭义的事实,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事实。除此之外,还有广义上的事实。

尽管我们通过分析可得出,事实与价值是有区别的,但这种区别始终是相对的。因为上述事实实际上是指除去价值以外的客观存在的事物、过程、关系和属性,这里的事实是狭义的事实,因为这里的事实中所包含的关系是价值之外的关系。而按照事实本来的含义,事实应包括价值,因为价值和价值关系也是一种客观存在,正如王先生对广义事实的定义,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一切,包括价值和价值关系在内。所以,客观存在的价值和价值关系,也是一种事实,即“价值事实”。 正如王玉樑所指出的:“本体论意义上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或作为实践和认识对象)一切事物、过程、关系和属性的总和;价值则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是客体关系范畴”。由此可见,本体论意义上的事实与价值的区别是明显的:首先,事实是客观存在着的实际情况,包括关系在内,但不限于关系;而价值则是关系范畴,不是实体范畴。其次,从认识论角度来说,事实作为客观存在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因人而异的,而对所有的人一样,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价值作为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功能、效应关系,虽然是关系,但价值实际上是因人而异的,没有固定的标准。 事实分为价值事实与非价值事实。价值事实与非价值事实(狭义的事实)虽然都是事实,但它们毕竟有自己的特点。从休谟、康德以来所说的与价值相对的事实,实际上都是非价值事实。 因此,那些企图通过价值事实来否认非价值事实(狭义的事实),否认事实与价值对立的意义,认为这是一种虚假的对立的看法是不全面的。因为事实与价值的对立实际是狭义的事实的对立,即非价值事实与价值事实的对立。而“非价值事实与价值事实的对立是客观存在的,这两种事实各有特点,认识和把握这两种事实的特点,是研究价值理论的出发点,价值哲学的历史正是从区分事实与价值开始的,这一点其意义不能低估”。此外,李先生提出的“价值事实”使不少人认为,价值也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一种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事实”指出价值也是一种事实,这就有助于使价值与 事实的关系精确化,有助于搞清价值与事实的关系,这也是有意义的。 既然价值也是一种事实,那么,就不能只看到价值与事实的区别,而看不到二者的联系,所以不能把二者绝对地对立起来。 3 事实与价值的联系 造成西方文化中事实与价值绝对对立的最大根源是“把价值现象严格限定在人的主观认识领域内,否认存在客观的价值现象”。因此,在研究事实与价值联系的时候,就要避免上述的不足。这样才能真正全面看待和研究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填平事实与价值之间的人为设立的“鸿沟”,从而取消事实与价值的绝对分离。 要谈论事实和价值的关系,不得不涉及“是”与“应该”的关系问题,即能否由“是”推导出“应当”的问题,也就能否由事实推导出价值的问题。 一方面,的确“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推导出“应当”,因为主体认识了一定事实(“是”),必然要与主体的利益联系起来,形成一定的价值判断,从而就可推导出“应当”。因此,可以说认为价值判断不需要以事实陈述为根据,是由主体决定的,是不妥的。因为“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是主客体的关系范畴”。这种效应是客体对主体的客观的作用和影 响,是主客体的相互产物,是客观存在的,不是由主体决定的,也不是由客体决定的,是由主客体相互作用中客体对主体的作用和影响决定的。 另一方面,由于两种事实的区分,即价值事实与非价值事实的区分,我们可以明白,事实与价值并不是绝对分离的,也不是分离得了的,价值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事物之间普遍相互作用所引出的“价值事实”。主体的价值取向不仅要从主体的利益和需要出发,而且还必须以客观事物和规律为根据,以事实为根据。缺乏事实根据的价值取向是主观盲动的,必然导致失误。所以,主体在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时,既要了解自身的利益、需要,又要了解客观事实,尽量避免无事实根据的价值决策。

由此可见,“是”可以推导出“应当”,需要一定的中介,即把事实(“是”)与主体利益结合形成的价值判断。这是就自然事实或非价值事实的“是”来说的。事实和价值的统一并不是像某些西方学者所阐释的那样,仅仅在于从“是”可以推论出“应当”,而更在于价值现象本身就是“是”,本身就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价值与事实的统一并不是指价值过程可以外在衔接于事实过程,而是指价值过程和价值现象内在的就是事实过程和事实现象本身。“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推导出“应当”,“应当”必须以“是”为根据,即价值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可见,价值是有其事实根据的,这就从一个方面确证了价值的存在。“应当”虽然是规范范畴,是主体的价值选择,不属于客观存在,但主体“应当”如何,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否则就会导致失误。所以,“主体的价值选择是以事实为根据的,正确的价值选择是客观存在的价值关系的反映”。由此不难看出,价值是客观存在的,这也就很好的避免了西方否认存在客观价值的现象。 20世纪以来的科学哲学的研究,以及社会的发展都显示出单纯强调事实与价值对立的局限。事实上,一切知识,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都是历史的,也是社会的和文化的建构起来的。 总而言之,价值是关系范畴而不是实体范畴,必须把实体意义上的事实与价值事实区分开来,但二者不是没有联系,这种联系是可以通过“是”与“应当”的相互转化来理解。也就是说“从事实向价值的过渡也每日每时都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由于实践能动地介入实在过程,可能的东西转化为现实,并纳入合乎目的和需要的轨道,理想、价值、规范等等也就密切联系于现实事物”。一句话,事实与价值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参考文献 1 李连科.哲学价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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