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之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 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 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
第三条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爆炸、顶板事故、地质构造事故等。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并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加强现场管理, 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煤与瓦斯突出预防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 制定矿井内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的排放标准, 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矿井内煤与瓦斯的积聚。
第八条矿井出风巷和进风巷应当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的情况进行布置, 以保证瓦斯的有效排除。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瓦斯检测体系, 定期对矿井内瓦斯进行监测, 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条矿井内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志, 并设立警告设备, 及时发出警报。
第十一条知晓煤与瓦斯突出的工人不得进入瓦斯超限度的区域工作, 发现瓦斯突出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或上级报告。
第三章煤与瓦斯爆炸预防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地质条件, 制定煤与瓦斯爆炸的预防措施, 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矿井内应当设置足够的通风设备, 确保煤与瓦斯不积聚。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和健全瓦斯检测体系, 定期对瓦斯进行监测, 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五条矿井瓦斯浓度超标的区域应当设置防爆设备, 如防爆电器等。
第十六条矿井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应当设置防火设施, 如防火墙、灭火器等。
第十七条对矿井内的进风井、出风井等必要的安全通道应当保持畅通, 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第四章顶板事故预防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地质条件, 制定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 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在掘进过程中, 应当注意及时支护顶板, 防止顶板松动导致事故。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文(二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文矿井是对矿石资源进行开采的重要场所,然而,矿井也面临着各种安全风险和灾害。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矿井灾害成为了一项紧迫的任务。
为此,在矿井中建立一套完善的灾害预防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以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
首先,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应包括对矿井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矿井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场所,不同类型的矿井具有不同的安全风险。
因此,对每个矿井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矿井的地质条件、瓦斯含量、水文水务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矿井的主要灾害隐患和可能造成的影响。
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加强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提高矿井的防灾能力。
其次,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还应包括对矿工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矿工是矿井中最直接面临灾害风险的人群,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将直接影响矿井的安全运营。
因此,建立健全的培训和指导体系对于预防矿井灾害至关重要。
首先,矿工应接受全面的职业安全培训,了解矿井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各种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其次,矿井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为矿工提供现场技术指导。
技术人员应具备丰富的运维经验和高超的技术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安全问题,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
另外,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还应注重灾害应急救援的能力建设。
灾害是不可预测的,一旦发生,如何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将直接影响矿井灾害处置的效果。
因此,建立健全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对于矿井的安全运营至关重要。
首先,矿井应制定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员,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行动。
其次,矿井应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同时,矿井还应加强与外部救援机构的合作,形成一体化的应急救援体系。
总之,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的关键因素之一。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2021)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2021)
一、矿井主要灾害是指可能导致矿井一通三防、水患、冒顶、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事故的主要危险因素。
二、总工程师负责每年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等部门对矿井主要灾害进行排查、分类,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审查后实施。
三、对矿井主要灾害必须编制专门的预防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由安检科和对口业务部门备案。
四、矿井各级人员在主要灾害预防中的职责:
1.矿长对本单位的主要灾害预防全面负责,按照预防措施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安排部署《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学习贯彻。
2.矿井各分管副职对业务范围内的主要灾害预防工作具体负责,组织矿井主要灾害的排查和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
3.科队及业务职能部门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实施单位,要组织开展灾害预防知识学习,使员工熟悉了解本工作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主要灾害和预防措施,按措施做好主要灾害预防的各项工作。
4.员工要熟悉本区域或矿井其它区域的灾害预防措施,发生灾害事故后的避灾路线和自救措施,发现灾害隐患及时汇报。
5.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
6.在每季开始前15天,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并组织学习、贯彻和落实。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瓦斯、防水、防火、防尘、顶板管理,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当年度末,根据下年度承建工程施工情况,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条公司经过审批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必须贯彻落实到施工项目部。
第四条各项目部必须根据公司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的编制灾害预防及处理措施,并贯彻实施。
第二章瓦斯管理第五条承建的瓦斯矿井开拓工程,公司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部经理、技术人员、通风区队长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检测仪,对停风地点进行氧气检查,氧气浓度小于17%时,必须设置警标不准人员入内。
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恢复通风过程中,也要同时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
第六条通风部门值班人员或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井口调度值班室汇报。
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通风或技术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汇报,并制订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瓦斯日报必须送项目部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并签字。
第七条必须建立和执行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检查制度,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如下:1、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2、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3、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人随时检查,并设瓦斯自动警报断电装置;4、无人工作的掘进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5、对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检查次数,由公司总工程师决定。
每次检查的结果都必须记入记录手册,并在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上填写清楚。
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停工、撤人、停电,并及时向通风部门或公司调度汇报。
第八条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主管部门及总工程师汇报。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随着中国煤矿行业的不断发展,对煤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
这种预防制度主要是为了避免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和潜在的灾害,保障煤矿和煤炭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一、煤矿矿井主要灾害煤矿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煤炭层底板破裂、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煤尘爆炸、矿井水害、矿井火灾等六大灾害。
1、煤炭层底板破裂煤炭层底板破裂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采空区域下方的岩层松动破裂导致上方的煤层底板发生断裂。
这种灾害会引起采区失稳,崩塌随之发生,致使煤矿生产中断,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2、冲击地压冲击地压是由于岩层变形引起矿压释放,导致矿井巨大应力下的塌陷或是冲击。
这种灾害会导致煤柱破碎,采空区过大,物质来回移动,严重危害采煤安全和瓦斯抽放设备稳定性。
3、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是指在采煤过程中,由于煤层内高压瓦斯的扩散和渗透,使瓦斯在某些地点突然大量涌出。
这种灾害会引起煤炭生产中断和煤炭从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
4、煤尘爆炸煤尘爆炸是指煤炭开采过程中,煤尘与瓦斯混合在空气中并遇到火源而发生爆炸。
这种灾害具有危害性高、扩散快且瞬间冲击强度大等特点,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惨重。
5、矿井水害矿井水害是指矿井地下众多水源渗入矿井后,严重影响矿井的通风、掘进和排水等工作,同时也会使石灰岩降解,加速开采过程中坑道的破裂,并导致煤炭从业人员伤亡。
6、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是指矿井内因煤炭自燃、瓦斯爆炸等引起的火灾。
这种灾害往往给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和停工等方面带来极大影响。
二、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为了避免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和潜在的灾害,我们必须加强煤矿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制度,以有效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1、安全规范制度建立了煤矿矿井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推广安全生产知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促进安全生产的发展。
矿井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矿井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一、矿井灾害防治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一)制度要求1. 坚持矿井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2.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提高矿山生产效率。
4. 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确保制度的落实执行。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矿山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加强对矿井灾害防治的组织和领导。
2. 矿井灾害防治管理制度的实施由矿山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3. 矿工及有关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配合矿山管理部门做好矿井灾害防治工作。
(三)技术措施1. 矿井必须配备及时、准确的安全监测系统,对矿井内瓦斯、煤尘等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和预警。
2. 矿井内瓦斯抽放系统、防火墙、煤尘治理设施等必须得到有效的保证,确保矿井内环境的安全。
(四)教育培训1. 矿工应当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矿井灾害的危害性和应对措施。
2. 加强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矿井灾害防治管理制度的实施(一)严格监督检查1. 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矿井灾害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矿井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2. 对矿山违规操作、管理漏洞、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严格问责及处罚。
(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1. 矿山管理部门要制定完善的矿井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灾害时,能够快速、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 做好矿井救援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加强技术保障1. 对矿井的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矿井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水平。
(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1. 对矿井的每一个生产环节都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对矿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提高他们识别和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
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瓦斯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每班开采前,必须将矿井进行仔细检查,发现瓦斯超标的地方必须及时治理,确保矿井内无瓦斯泄漏点。
2.每班开采前,必须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畅通,以减少瓦斯积聚的可能性。
3.所有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防爆电器,并且定期检查防爆电器的有效性。
4.在井下作业期间,瓦斯浓度超过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5.在矿井内设置瓦斯抽放装置,并定期进行瓦斯抽放,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二、矿井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在进行井下开采作业前,需要对矿井顶板进行详细评估,确定底板的稳定性,保证开采作业的安全进行。
2.在矿井内设置支护系统,包括钢架支护、锚杆支护等,确保矿井顶板的稳定性。
3.定期对矿井顶板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
4.对于预示有顶板塌方的异常现象,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三、矿井火灾预防管理制度:1.矿井内禁止明火作业,并严禁吸烟、点火等行为。
2.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工作,防止煤尘积聚导致火灾。
3.在矿井内设置灭火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
4.为所有井下人员提供灭火培训,使其熟悉使用灭火器材和应急措施。
四、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
2.设置辅助通风系统,以保证井下作业区域的通风效果。
3.确保通风系统的设备完好,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查。
4.对于通风系统异常的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综上所述,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瓦斯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矿井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矿井火灾预防管理制度以及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这些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煤矿事故,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建立矿井灾害预防处理制度。
一、每年初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技术、机电、通防、地测、调度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监科参与审查和监督实施。
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详细论述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种类,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对矿井存在的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和地点进行分析;编制预防瓦斯、突出、煤尘、火灾、水灾、顶板、机电、提升运输、压力容器、高空作业事故、雷电事故等预防措施。
五、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必须明确各类事故发生时的避灾路线、地面消防材料、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材料、设备明细和发生事故后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个人。
六、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会审后,必须以文件形式报公司进行审批。
审批后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根据公司批复文件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直至符合要求。
七、各单位必须抓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落实,并做好学习签字,由生产技术科组织一次全员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直至学习考试合格。
八、每一位职工必须熟练掌握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熟悉避灾路线。
九、通过提前学习、准备,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迅速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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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之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
制度
简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煤炭生产量不断增加,也伴随着一系列的安全风险。
煤矿风险特别是矿井主要灾害一直是煤炭企业面临的重大挑战。
为了保障煤炭生产的安全和健康发展,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重视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本文将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核心指导原则,也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基础。
企业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的同时,需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目标,并不断跟踪、调整和完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达到预定的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企业需要明确每个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管理限制和限度,使得企业安全生产得以始终如一地推进。
监管与督导机制
监管与督导机制是为监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和
持续实行而设立的。
煤矿主管部门要积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督导力度,依法严格监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是提高安全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
煤矿企业要根据
各项安全规定和安全生产经验,不断总结和探索先进的、适合本企业
的安全技术措施,规范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矿井
主要灾害得到有效预防。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企业的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具有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的
能力和意识;也是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主体,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
生产培训,才能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有效做好自身
安全防护和救援工作。
事故应急管理
在没有发生事故之前,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对
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预警、预防和减轻损失;在发生事故时,要
采取果断、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总结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体系是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仅仅依靠一项措施无法达到预期的安全生产目标,一系列综合措施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关键。
企业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增强安全条理、安全技能的实际效果,真正将预防控制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