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确认
2. 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 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确认 3. 注意问题 (1)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 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企业合并形成商誉不在本准则规范, 本准则规范可辨认的无形资产。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例4 】2006、2007年按年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非专利技术 500 000 管理费用-商标权 200 000 贷:累计摊销 700 000 若B公司2007年末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判断, 2006年购入的非专利技术将在四年后淘汰,不 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B公司决定据此在 2007年12月31日变更该非专利技术的估计使用 寿命,并按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一年末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借:财务费用 497 38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97 380 第二年末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借:财务费用 347 118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47 118 第三年末付款处理略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4 973 8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1 026 200 贷:长期应付款 6 000 000 第一年应确认的融资费用: = 4 973 800×10%=497 380(元) 第二年应确认的融资费用: =(4 973 800-2 000 000+ 497 380 ) ×10% =347 118 (元) 第三年应确认的融资费用: = 1 026 200 -497 380- 347 118 =181 702 (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 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是我国会计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对于指导企业的无形资产的准确核算、评估、计量和披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该准则从无形资产定义、识别、计量以及披露等多个方面对无形资产进行了规范,为企业提供了科学有效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工具,增强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保护了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做出如下定义:无形资产是指没有物质形态、无法触摸、无形无质的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并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的那些资产。
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一样都是企业拥有的资产,但无形资产无法直接触摸,如商誉、专利权、版权、商标、软件等,并非实体资产。
因此,在无形资产的识别和计量方面,与有形资产有所不同。
企业准备财务报表时,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识别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在进行核算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无形资产应当是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2)无形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可以可靠地进行计量;(3)企业能够掌握或者控制无形资产。
以上条件都应满足才是无形资产的真正识别。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对无形资产的计量提出了相关要求,无形资产的计量主要分为两种,即买入价值和自行研发价值。
1、买入价值的计量企业从他人手中买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应向关联方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直接发生的支出等。
企业通过购买获取商标、专利权、版权等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进行分摊,分摊方法应当与资产的使用年限相符合。
2、自行研发价值的计量企业为研制特定的产品或服务、改进现有的产品或服务、开发新的工艺、制定新的设计方案所产生的无形资产,按照其发生的研发支出计量。
研发支出是指企业在研制产品、服务、开展技术研究、实施技术改造等方面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无形资产的种类、成本、开始和结束的期间、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及无形资产的净值变化情况等内容。
购入土地使用权的账务处理

购入土地使用权的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中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
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
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从会计的角度来说,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不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是从其作为一种权利且无实物形体的特征出发的,但是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其价值将转移,比如在在建项目完工后,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最终应转入固定资产价值中。
案例分析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房地产企业将购买的用以开发的土地在账务上直接记入“开发成本———土地”。
该会计处理方式不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且在购买的土地迟迟未开发的情况下,会带来相应的税收风险。
现举例说明如下。
A房地产企业2006年1月购入一块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价款8000万元。
由于政府拆迁不到位等原因,该土地直到2009年1月才开发,A公司在购入土地时,直接将购入的土地记入“开发成本”科目。
3年间,A公司税前利润均为2000万元。
A企业未执行新会计准则。
案例分析《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应将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予以结转,结转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一次性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㈠企业合并中产生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㈡矿区权益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㈢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在符合下列条件时,满足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㈡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四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无形项目,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㈠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㈡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㈢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五条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第六条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㈠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第七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按本准则规定处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八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非货币性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无法直接触摸、看到和感知。
它们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专利权、商誉、品牌价值、技术秘密等方面。
首先,准则明确了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企业只有在获取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并且能够获得经济利益时,才能确认无形资产。
此外,准则还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计量方法。
对于无形资产的成本,可以通过购买价格、自行研发的费用、交换实体或支付的政府补贴等方式确定。
其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准则,企业应按照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分摊其费用,以反映其经济效益的变现过程。
同时,企业还应对无形资产进行定期的减值测试,以确保无形资产的净值不会超过其可变现金额。
准则还规定了无形资产转让和无形资产出租的会计处理。
对于无形资产的转让,企业应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并根据无形资产的成本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对于无形资产的出租,企业应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确定每期的租赁收入。
此外,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的披露要求也进行了规定。
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无形资产的种类、计量基础、摊销方法、减值测试的结果等信息。
如果无形资产的价值受到重大损害,企业还应在说明中披露该项无形资产减值的原因和金额。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为企业在财务报告中的无形资产计量、确认、披露和处理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这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为企业决策者、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
同时,该准则的实施也促进了企业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认识和管理,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3)对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规定 对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摊销方法的规定 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 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分期平均摊销。 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新准则的规定则比较细致。 新准则的规定则比较细致。它要求企业应当于取得 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然后将无形资产划分 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然后将无形资产划分 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
新准则除了规定满足类似于旧准则的那两个条件 新准则除了规定满足类似于旧准则的那两个条件之 除了规定满足类似于旧准则的那两个条件之 还对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特别是对内部研究开发 外,还对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特别是对内部研究开发 项目的支出能否确认为无形资产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能否确认为无形资产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项目的支出能否确认为无形资产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比如,新准则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划分 比如, 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 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前者应当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后者必须同时满 足五个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足五个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此外,新准则除了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之外,还规定 自创商誉之外 此外,新准则除了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之外, 了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 报刊名等, 内部产生的品牌、 了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 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准则由以下六章24条组成: 24条组成 第一章 总则(2条):主要是规范制定准则的目的和适 总则( ):主要是规范制定准则的目的和适 用范围。 用范围。 第二章 确认(9条):主要是规范无形资产确认的条件 确认( ):主要是规范无形资产确认的条件 及研究与开发阶段各项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 及研究与开发阶段各项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三章 初始计量(4条):主要是规范无形资产初始计 初始计量( ):主要是规范无形资产初始计 量的会计处理方法。 量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章 后续计量(6条):主要是规范无形资产取得后 后续计量( ):主要是规范无形资产取得后 的后续计量问题。 的后续计量问题。 第五章 处置和报废(2条):主要是规范无形资产处置 处置和报废( ):主要是规范无形资产处置 和报废的会计处理。 和报废的会计处理。 第六章 披露(1条):主要规范无形资产的披露问题 披露( ):主要规范无形资产的披露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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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四条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第六条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一)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第七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八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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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二00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
(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四条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第六条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一)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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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一、本准则不规范商誉的处理
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在本准则规范。
二、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本准则将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企业应当根据研究与开发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
(一)研究阶段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比如,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均属于研究活动。
(二)开发阶段
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三、开发支出的资本化
根据本准则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
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
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企业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企业能够证明可以取得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
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应能够证明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声明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等。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
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四、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
根据本准则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一)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且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比如,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参考历史经验,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二)企业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通常应当考虑的因素。
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7.与企业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五、无形资产的摊销
根据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
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PDF格式)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一)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二)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