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中国哲学史上的天人关系
论述《诗经》中的天人关系

《诗经》中的天人关系论述社会学院历史学许萍 0803401031内容摘要:天人关系是中国的一个重要哲学问题,社会发展到今天它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哲学问题,而且还是一个科学问题。
天人关系纷繁复杂,经过数千年的演变,在不断的变化发展。
天人关系产生于原始社会,与农业耕作有紧密的联系,并伴随着农业生产力不断发展,天人关系也发生变化。
关键词:《诗经》天人关系天《诗经》作为中国先秦伟大的一部诗歌总集,反映了先秦乃至原始社会的民生民情,同时也表现了那个时期的哲学思想。
本文试图研究《诗经》中的天人关系,并对前人的研究进行一个简要的总结。
“天”的哲学意义对“天”字的形、义分析,发现“天”字体现了三种哲学意义,即客观唯心主义思想、人文精神以及天人合一的哲学观。
①从“一”的本义来看,不管它是指万物的本源“道”,还是指由“道”派生出的原始混沌之气,这都体现了古代人们的一种客观唯心主义思想: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离开了人,脱离了物质世界的某种“客观”精神。
“天”字从“一”,自然而然也就体现了这种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观。
“大”的小篆形体是人形,其哲学意义在于它反映了人文精神,体现了先人们的主体意识和对自我的认识。
中国方块汉字的产生、发展是以“人”为中心的,这从汉字的形体构成,特别是其偏旁部首可以看出。
“天”字从“大”,从一个侧面也折射出了这种人文精神。
“一”、“大”组成一个整体“天”字,“天”字下有人形(大),人形上有一,这又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哲学精神。
天人关系的产生人类现实的天人关系是从先民们利用和改造自然界各种现成物以满足自己生活需要开始。
人类产生之初,生产力低下,只能用自身各种器官和肢体直接从自然界中的各类现成对象索取,从而感知自然,认识自然,接触自然,利用自然,尽一切办法维持人类自身的生存。
而人类在利用自然的同时,还需要自觉、积极地认识各类自然现象,掌握自然的运动规律,只有在充分认识自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利用自然。
在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人类的认识能力慢慢提高。
中国天人合一观念的演变[方案]
![中国天人合一观念的演变[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5e7f7a47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7c.png)
中国古代天人合一观念两汉时期,天人关系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哲学命题。
《淮南子》综合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家思想和汉初黄老哲学,重新论述了“道”和“无为”的含义,董仲舒则对先秦儒家思想和阴阳五行说加以改造发展,建立了“天人感应”的思想体系,宣扬人格化的“天”。
东汉王充又对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观”进行了批判,论述了自己的天人观。
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混合了儒道两家思想的玄学盛行,何晏、王弼主张通过体验“无”到达天人合一的境界,郭象认为人只有领会到每一物“自足其性”就可以达到万物一体的天人合一境界。
1.《淮南子》天人合一”思想《淮南子》是西汉初期淮南王刘安召集宾客方术之士集体编撰的一部著作。
它综合道家黄老、儒家、阴阳家、法家等思想,并且广泛吸收了当时医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发展的成果,借鉴阴阳五行家的理论框架,建构了一个完整、系统的天道观体系。
“道”是《淮南子》的最高范畴,是一切事物产生发展的根源和规律。
所谓“道生一,一而不生,故分而为阴阳,阴阳合而万物生。
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就是认为人与万物都是阴阳二气所生,是人们认识到宇宙的统一性。
因此,它认为万物之间有一种神秘的相互感应的关系,而且人与自然也有这种关系。
此外,它还提出“天人类比”的思想,认为人与天具有类似关系,是模仿天而造成的。
由于《淮南子》主要继承发展了道家思想,因此对于“无为”也有新的阐释。
它认为“无为”不是无所作为,应该是因循自然,在道的指导下从事各种工作。
“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
所谓无治者,不易自然也;所谓无不治也,因物之相然也。
”“弱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巡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而曲故不得容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非谓其感而不应,迫而不动者。
”就是说人们不仅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要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而且必须意识到人并不是事物的创造者,只是顺应道以推动事物发展的促进者,不可贪天功以为己力,违背天道的基本原则。
对_天人关系_的再认识

2.儒家依“德”求人与自 然 合 一 。 从“ 天 人 合 一 ”理 论 自 身 演
循道依德的“天人合一”
变的过程来看, 儒家对“天人合一”的阐述是较为完备的。在天人 关 系 上 , 孔 子 提 出 了“ 则 天 ”思 想 , 这 既 意 味 着 对 自 然 之 道 的 尊
道家坚持“道法自然”, 人要服从自然规律。老子著名的命题 导 致 的 严 重 后 果 , 是 我 们 回 头 探 析 中 国 传 统 思 想 中“ 天 人 相 分 ”
“道法自然”, 明确指出人应该效法天地自然之道, 按天地本来的 理论的最好契机。
状态生存。庄子也主张“从天之理”和“以天为师”。一句话, 天道
学术探讨
CANGSANG
对“天人关系”的再认识
郭丽娜
摘 要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天人合一”思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某种程度上它 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于是, 人们纷纷对中国传统哲学中“天人合一”思想进行深入的挖掘。本文 从儒道两家循道依德的“天人合一”; 分中寓合的“明于天人之分”以及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天人合一”的角度去认识“天 人关系”, 力求探寻“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理论在新时期的融合。
运行法则有其客观必然性, 不受人事左右。对于人类社会来说, 理, 是一种直观性的体认和感悟, 这很容易引申出把人物化, 完
社会致乱的原因在于社会内部, 与自然天象无涉。到了东汉, 王 全放弃人的主体性, 放弃人作为自然界的对立面而投向自然, 投
充举起“疾虚妄”的大旗, 批判谶纬神学, 提出了“自然之道, 非或 向“天”的怀抱, 而不能对自然的价值给予深入而全面的探究。
为之”的莫为说, 主张将天道与人道区分开来。为了反对君权神
荀子的“天人关系”论

荀子的“天人关系”论“天人关系”是先秦时期诸子百家论争的主题之一。
与思孟学派“物我不分”、“天人不二”的思想有所不同,荀子提出要“明于天人之分”(《荀子·天论》,以下引《荀子》只注篇名),在物我之间、天人之间划分出一条界限来,区分物我,严别天人,把“天”当成一个存在于人伦社会之外的客观对象。
荀子的“天人关系”论是以“分”为前提的,由“分”而和,由“分”而合,由分而“参”。
荀子说:“列星随旋,日月递,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
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
”(《天论》)在荀子看来,“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日月星辰、山川草木、阴阳风雨、四时变化,都同属于物质世界,即所谓“万物同宇而异体”(《富国》)。
“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天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天论》荀子把一向被人们当作神来崇拜的“天”当作按照自身规律不断运动变化着的自然。
荀子认为自然界中各种怪异现象亘古有之,都是天地、阴阳矛盾运动的表现,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由此出发,荀子反对用祭祀来求雨解旱,反对“卜筮然后决大事”(《天论》)。
在荀子看来,天有天职,人有人职,人事的吉凶休咎从根本上说,并非取决于天,把人类的福祉寄托在所谓“天”的身上,实在是一种盲目无知的徒劳之举。
荀子的天人观在中国古代认识史上第一次冲决了天命神学的堤坝,抹掉了“神”和“天”的神秘主义色彩,给天人关系以唯物主义的解说。
荀子主张在破除人的迷信和无知的同时,消除人的自卑,确立人的自信,凸显人的主体性,从而恢复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和尊严,在更高层次上求达天人之间的和合统一。
一方面,荀子认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天论》),人类从属于自然,是自然界的一类生灵,人依赖自然,不能逃遁也不能超越自然,人不可以“与天争职”(《天论》)。
另一方面,荀子认为人在“天”的面前并非一个可怜的被动的存在,可以“制天命而用之”(《天论》)。
冯达文《新编中国哲学史》笔记(董仲舒的“天人相与”说与儒学的神学化)【圣才出品】

第2章董仲舒的“天人相与”说与儒学的神学化一、“天人相与”的神学体系1.董仲舒董仲舒(约公元前179~前104年),广川(今河北枣强县)人。
西汉时期著名的今文经学大师,景帝时因善治《公羊春秋》而成为经学博士。
武帝即位之初,董仲舒向武帝奉上“天人三策”,以“天人相与”的观点回答了汉武帝关于政权的正当性或合法性问题。
董仲舒致力于两汉中央集权专制统治,获得“汉代孔子”称号。
2.“天道阴阳”的宇宙秩序观(1)董仲舒思想的内容①自然观(哲学基础):“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
②社会观(理论重心):“天数毕也。
”(2)董仲舒思想的特点从“人”回归于“天”,以“天道”作为其全部理论出发点。
(3)董仲舒的“天道”观①“天”是至高无上的神灵,是有意志有人格的造物主。
人只有虔诚待天,才能得到天的赐福。
②构造了天意主宰下的以阴阳、四时、五行为骨架的宇宙秩序。
3.“人副天数”的天人感应论董仲舒从“为人者天”“人副天数”“同类相动”这三个环节的论述中,建立其“天人相与”“天人感应”的神学世界观。
(1)“为人者天”天既然是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人当然也不在其外。
董仲舒在讨论论及天人关系认为“为人者天”即“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
此人之所以上类天也。
”(2)“人副天数”“人副天数”即无论肉体或精神方面,人都是天的副本。
既是“为人者天”之论的必然结果,也是“天人相与”“天人感应”论的理论依据。
(3)“同类相动”在董子看来,“天”与“人”不仅是“相与”的,而且又是能够相互“感应”的。
为了说明这一点,董子又提出一个“同类相动”的理论。
二、“深察名号”的认识路数为了了解、窥测“天意”,董仲舒提出了“深察名号”的认识原则。
1.“名则圣人所发天意”的认识来源说(1)“正名”的发展①孔子:最先提出“正名”说,是指一种职位(名)要与相应的职责(实)相连属,并无明显的认识论意义。
②战国中后期:发展为认知学说,表现为经验理性的倾向。
浅析先秦哲学中“天人之辩的发展”

浅析先秦哲学中“天人”之辩的发展[摘要]“天”与“人”这两个哲学范畴在中国哲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而贯穿中国哲学史的“天人之辩”则在先秦之前的奴隶社会已经发轫。
本文试图就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与“人”这两个概念的产生以及先秦哲学中“天人”之辩的发展做一个简单的疏理[关键词] 先秦天人之辩孟子荀子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古代哲学的发展史上, 天道与人道可以说是贯穿这一历史的两条主线:天道蕴含道的客体方面, 如宇宙的化生、世界的本原;人道蕴含道的主体方面, 如人的价值、伦理道德、社会制度等。
若按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上对哲学的划分, “天”大致可以对应于西方哲学的宇宙论( 广义) , “人”可以对应于西方哲学的人生论。
从这一粗略的对应关系中可以看出,中国传统哲学对认识论的讨论是贫乏的。
而对天人“天人”关系的争辩则是哲学史上一个长久不息的主题, 它开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子学时代”, 至魏晋玄学时期演变为“自然”与“名教”之争,宋明理学则用“天理”与“人欲”之争来阐释天与人的关系, 直到王夫之对这一问题做出系统总结。
方立天在其著作中将中国哲学中天人关系归结为三类,他说: “天道与人道, 分属于自然与社会两个不同的领域。
中国古代有以天与人相合,有以天与人相分,亦有以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 即既对待又统一。
”(《中国哲学范畴发展史》, 人民大学出版社)“天人”之辩虽然开始于春秋时期, 然而它在奴隶社会已经开始萌芽了, 这可以从远古的传说、原始宗教、文字记载中得到证明。
本文试图就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与“人”这两个概念的产生以及先秦哲学中“天人”之辩的发展做一个简单的疏理。
一、诸子百家之前“天人”观念的演变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 上册) 中认为“天”有五义: “物质之天”、“主宰之天”、“运命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
中国传统文化中, “天”的概念是在不断地变化、丰富的, 因而对天人关系的讨论也在不断地演变。
先秦天人的关系演

“学不际天人 ,不足以谓之学”。学
人的最大乐趣莫过于“究天人之际 。
中国人之所以选择“天”作为 自己最高主宰 ,除了受原始自然崇拜 的直观性影响之外 ,另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中国一直以农立国 ,在当时条件 下 ,“天”对他们的丰产歉收及生死 存亡具有决定性作用。
因此 ,“天”高度凝聚着中国人 既敬畏又依赖的生活体验。“天”从 此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 ,不知“天” , 便不能洞悉中国文化所表象的生生体 验。在这种特定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 境的影响下 ,中国古代的先哲圣贤们 都把“天人关系”视为最高的学问和 理想的人生追求 。
先秦天人的关系演变过程
中国原始宗教历经大自然崇拜、 鬼魂崇拜、生殖崇拜、图腾崇拜和 祖先崇拜 ,具有自发性、全民平等性、 功利性和直观多神性等特点。它和 氏族组织紧密结合在一起 ,调节社会 的生产和生活 ,并为中国古代宗辨能力的发展 ,原始宗教逐渐为 古代宗教 (约公元前 2 1世纪~公元 前 3世纪 )所扬弃。其最大的特点就 是在原始宗教崇拜的基础上 ,逐渐演 化出至上神“天”的观念 ,从而揭开 了中国天人之学的序幕 。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生态哲学的最基本思想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生态哲学的最基本思想摘要:“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古代生态哲学的最基本思想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
天人思想在中国起源很早。
如左传‘刘康公曰,民受天地之间以生。
’论语:‘大哉尧之为君,惟天为大,惟尧则之’等等。
秦汉以来的儒家,政治思想逐渐萎缩,走向天人之际这一方向的发展,于是‘天人合德’、‘天人同体’、‘天人一贯’、‘天人之间’、‘天人不二’、‘天人合策’、‘天人之际’、‘天人相与’、‘性即天道’诸说相继而起,终于使‘天人论’成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构架。
①“天人合一”思想的研究对于中国哲学生态观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这之中,儒道两家代表性人物都对其有重要的思想认识,本文通过描写天人合一思想的产生的进程以及在庄子思想为出发点的情况下阐述哲学生态观发展,更进一步阐发中国传统文化在生态伦理理论研究和生态伦理实践中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天人合一庄子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思想概念最早是由庄子阐述,后被汉代儒家思想家董仲舒发展为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并由此构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
天人合一不仅仅是一种思想,而且是一种状态。
“天人合一”思想的形成在认识天人关系时候,首先要来认识“天”这个中国哲学史上非常重要的概念。
在韦政通先生看来,在中国古代,对天的理解有以下几个方面:为之上神、有人格、为圣人所住之地、祖德配天、代表至善、代表正义。
春秋时期,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②,“天”为自然之天,可见子产已经把人事和作为自然现象的天区别开来。
孔子相信天命,认为天命不可违,在《论语·季氏》中认为“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
畏圣人之言”并且在《论语·阳货》中认为“天何言哉?四时生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孔子所指的天有时指自然之天,有时指意志之天。
孟子认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其心矣。
”③孟子这种天人相通的思想表现了对认识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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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题二:透视中国哲学史上的天人关系 “天人关系”,是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主要讨论的是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由此并进一步讨论人生的价值和意义的关系问题。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天”和“人”是两个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天人关系”问题是历史上我国哲学讨论的最重要的问题。司马迁说他的《史记》是一部“究天人之际”的书;董仲舒答汉武帝策问时,他讲的是“天人相与之际”的学问。宋朝的思想家邵雍说的更彻底:“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常言道:如果做学问不讨论天人关系,那就不能叫做学问。今天我们通过天人关系的学习,可帮助大学生树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大宇宙观念,突破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即面向“人”,关注人的命运和处境,把伦理道德作为哲学思考的重点,并且把道德观与世界观、认识论交织在一起,确立“人道”和“天道”的关系。总体上形成了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即:“天人相分、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的思想。 一、天人相分 这个观点的主要代表性人物是荀子。荀子是先秦儒学的发展史上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哲学家,他虽然被认为是先秦儒家的最后一位大儒,但是,很显然他和孔子、孟子不同,而且在整个儒学的发展史上地位都不是很高,常常被认为是儒家的歧出,也就是说是一个离经叛道者。譬如说,在人性问题上,儒家的主流是主张人性善的,而荀子则认为人性是恶的;同样在天人关系上,主流的儒家是主张天人合一的,但是荀子则主张天人相分的思想。在历史上,荀子的思想曾经在文革时期得到重视,因为从哲学的党性原则,即唯物和唯心的角度来讲,荀子被划分在了唯物主义的阵营,而且一个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我们今天要讲的关于天人相分的观点。 (一)天人各有其职 荀子认为,自然界(天)和人各有不同的职分:自然界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不能用自然现象来解释社会治乱;人的职分在于建立合理的社会秩序,利用规律来控制自然,获得自由。荀子说到:“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礼论》)表明天地万物的生 2
产发展,绝不是由上帝或者是某种精神力量创造的,而是由天地、阴阳交接所引起的;“辨物”和“治人”之类的意识活动只有人类才有,自然界是离开人们的意识活动而独立存在的;天并不因为人们厌恶寒冷而取消季节,地也并不因为人们厌恶而缩小面积。“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论》)自然界的运行有其恒常的规律,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荀子特别强调了自然现象的变化不能决定社会的治乱。他说:“日月星辰的运行,春夏秋冬的变化,在大禹治水和夏桀统治时期都是一样的,但是大禹能把社会治理的很好,而夏桀时期则造成大乱,可见治乱并不是由天决定的”(“治乱非天也”《天论》)这就有力的驳斥了把国家兴亡、社会治乱归结为“天命”的思想。 (二)制天命而用之 荀子在“明于天人之分”思想的基础上,还进一步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在荀子看来,虽然自然界(天)的存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但是人类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去改变自然,为人类造福。他坚决反对人在自然面前无所作为、消极等待的态度。他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天论》)意思是说把天看的很高大而仰慕它,不如把天当作物来制服它;顺从天而颂扬它,不如掌握它的规律来利用它。在这里,荀子肯定了人类具有掌握规律、改造自然的主观能动性。 二、天人感应 天人感应的思想主要是由汉代哲学家董仲舒提出来的。其基本的观点就是认为人是仿效天的形象而产生的,人是天的副本,而天是人的“曾祖父”。因此,人与天是同类的。而“同类”事物之间会出现相感相动的现象。所以,天与人之间也存在相互感应的关系,这就是所谓的“天人感应”。 董仲舒认为“天人感应”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从个人的角度看,有些人一遇到阴雨天气就会出现腰酸背疼的现象,特别是身体曾经受过伤的地方,会酸痛的格外厉害,董仲舒说,这是因为上天和人体都有阴阳。在阴雨天气,天的阴气会占上风;人体内的阴气因为与天的阴气同类,就会发生感应。由于感应主要在人体阴气比较集中的腰膝和旧患之处,所以人就会出现相应的症状。 当然,“天人感应”的主要表现在人类社会的治乱与天道运行之间的关系上。具体来说,人类社会的治乱兴衰状况会影响到天道的运行;反过来,天也会通过 3
灾异或者是祥端来体现它对人间社会治理情况的评判。这集中体现在董仲舒的“谴告”思想上: “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天地之间除了那些正常的现象之外,有时还会出现一些异常的现象。小的异常称之为“灾”,大的异常称之为“异”。一般的情况是“灾”先出现,“异”随后而来。董仲舒认为,这些“灾”和“异”都不是平白无故出现的,他们是天对人间的警告。上天一直关心着人类社会的治理情况,如果人间国家的统治出现了一些小的过失,天就会降下水、旱之类的灾害来“谴告”之;如果“谴告”了人们还不知道改正,天就会降下日蚀、月蚀之类的怪异现象来“惊骇”之;倘若仍然无济于事,就只能说明人类是咎由自取,天将革掉他的命。所以,在董仲舒的体系里,灾异不再是自然的、无意义的现象,而是天意对人间治乱的关心和干预的象征。但是,董仲舒的本意,是要借助上天对人间帝王起限制、威慑与警示的作用。 推而广之,天不仅会降下灾异现象来谴告人间统治的过失,同样会降下祥瑞之兆来预示有德者的兴起。所谓“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同类相动》),天对人间统治的干预是全方位的。而从源头上讲,“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天实际是根据人类社会治理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反馈。因此,董仲舒的“天人感应”乃是一个人作用于天、天作用于人的循环系统。 三、天人合一 相比较天人相分,和天人的感应的思想来说,天人合一在中国哲学史上是一种占据主流地位的思想,这一思想不仅反映在儒家思想中,也反映在道家思想中。 天人合一的思想首先肯定了人在自然界中的重要地位。儒家的《周易大传》以“天”“地”“人”为“三才”;道家的《道德经》以“道”“天”“地”“人”为“四大”。可以说,不论是“三才”还是“四大”,都是把人看作是与天地万物并存共荣的重要实体。不仅如此,人还是“天地之心”,万物的灵长,宇宙的精华所在。《礼记·礼运》说:“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董仲舒也说:“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地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弟,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春秋繁露·立元神》)张载进一步认 4
为,天地本来无心,没有知觉,是人“为天地立心”,天地万物通过人来认识自己。这些观点虽然是不尽相同,但是都肯定了人在宇宙万物中的作用。 中国哲学在强调人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肯定人与自然天地存在不可分割的统一关系即“天人合一”的思想。中国古代思想家认识“人”与“天”不可分离的依存关系开始,逐步认识到“天人合一”,发现人道与天道,即人的道德和自然规律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可分割的联系。《周易大传》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与四时合序。” (一)天人合一和天人相分是中西哲学思维最主要的差别之一 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家对人的生存方式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提出的极为重要的思想。这个与西方非常不同,西方的传统文化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把自然和人看作是分割的二元对立的思想,这一思想在哲学上和科学上都产生了与中国不同的特点。首先,在哲学上,这种把自然和人对立的思想发展成为主客二元对立的思想,这个不仅表现在哲学的本体论上,就是分裂了现象和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里,我们学过,现象和本质之间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现象是变换的、多样的而且还是容易消失的;而和现象相比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是事物之间内在的相对稳定的联系。正因为这样,西方哲学的主流传统认为,既然现象是不稳定的,我们还要现象干嘛,现象是不可靠的,我们可以放弃对于这个现象的追究。所以在柏拉图那里有“理想国”。什么是理想国,理想国就是一个本质世界,它才是我们今天生活的这个有具体时空限制的俗世生活的根本所在。既然俗世的生活只不过是一个假象,我们为何不放弃这个假象去追求那个更加本质的世界呢。这个思想反映在基督教,佛教那里,舍弃本质世界的想法即使要我们“出家”脱离现实的生活。大家看,基督教和佛教最后都要求人们舍弃俗世的生活,从哲学上来,原因就在于本本质世界和现象世界进行二元的分离,现实世界总是不稳定的,只有上帝之城以及佛陀的世界才是永恒的,美好的世界。但是,儒家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这么认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虽然认为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的,但是同时也强调了他们之间的统一的关系:即现象总是表现本质的,本质总是要通过现象来表现的。这个在儒家思想里也有体现,那就是“极高明而道中庸”,儒家是通过积极的入世,在积极的社会生活中来体会人生当中的永恒价值。其次,这个思想也表现在科学上,表现出战胜自然,驾驭自然,发现 5
自然规律为人所用,这种思想也导致了科学的发展。而中国则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强调人不仅要爱人,协调人与人的关系,而且要爱物,追求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一致。“天人合一”的思想虽然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据一个主流地位,在儒家和道家的思想中都有体现,但是在儒家和道家的思想中却是不同的。 (二)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 儒家的“天人合一”说一般都以孟子为倡导者,但从根源上看还是应该从孔子谈起。孔子很少谈天道,但还是认为唯天为大。“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孔子的“天”极少有人格神的含义,它有时指人力所无可奈何的命运,但主要是指道德之天。孟子的“天人合一”思想讲的是人与义理之天的合一。“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人性在于人心,故尽心则能知性,而人性乃“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上》)所以天人是合一的。“天人合一”在孟子这里就是指人性、人心以天为本。 我们知道,儒家对人生所坚持的态度是积极的入世,救世主张。在他们看来,天人合一的理想不仅是人性和天性的高度统一,而且也是社会伦理原则的高度统一。儒家之行道终究要行在社会的伦理政治层面上,天道与人道的统一终究要落实在社会这个中介上。儒家并不认为天人合一的这个理想是个人所能成就的。而是通过建立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理想关系来体现的。既然人道与天道的统一要落实在社会这个中介上,表现为一个大道盛行的社会,而所谓的大道盛行的社会,也就是实现了社会理想政治的社会,就是社会政治伦理关系高度和谐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个人与社会是统一的。 (三)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 老庄的“天人合一”思想不同于孔孟。孟子是把人的道德意识赋予天,然后又以这种有道德意识的天作为人伦道德的本体论根据。老庄思想中的天,无论是指自然而然之“道”还是指自然本身,都没有人伦道德的含义,故老庄的“天人合一”思想所强调的是贬抑人为,提倡不要以人灭天。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就是自然而然、究竟至极的意思。“道”是最高的原则,是自己如此,以自己为法,别无遵循,不受制于任何他物。“天人合一”思想在老子这里表现为与“道”为一,与道为一则“无为”,“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