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现象学的意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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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意向性”到“超越性”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批判与奠基

从“意向性”到“超越性”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批判与奠基

从“意向性”到“超越性”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批判与奠基现代哲学史上海德格尔和胡塞尔是两位知名的哲学家,他们均对意向性理论进行了重要的研究。

在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中,意向性被认为是意识或思维的本质特征,意识或思维总是指向某种客体或内容,即所谓的“对象”。

这一理论一度被认为是现象学的基石,但海德格尔对这一理论提出了批判和反思,并提出了自己关于超越性的观点,同时也奠定了后来存在主义和后现代哲学的基础。

本文将探讨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批判和超越性的贡献,同时举出具体例子证明。

首先,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没有摆脱主体和客体二元对立的问题,即意识总是与某个外在的对象相对应,这使得意识和对象之间的关系显得过于僵硬和静态。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提出了他自己的存在主义思想,主张超越人类对客体的限制,认为存在应该被理解为一个更广泛、更本质的概念,它超越了主体和客体的二元对立,是一种更为动态的存在状态。

在这种存在状态中,存在者超越了自己的主体和对象,直接与存在自身相遇。

这也可以说是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的一种超越。

其次,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没有涉及到个体和生命的独特性,即每个人的意图和意向都是独特的,并不能被简单地视为一种普遍性。

他认为,人类存在的真正意义是将自身的意识、意向和意图投射到世界上,使自己的存在变得更加丰富、具体和独特。

海德格尔认为,这种丰富、具体和独特的存在状态可以被称为“存在的世界”,它既包括了人类对客体的认知和感知,同时也包括了对自身的认识和感知。

这种存在的世界也是超越人类对客体和自身的限制,是存在者与世界相遇的一种方式。

因此这也是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一种超越。

第三,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中存在一个困境:意向性可以被解释为无限延伸的,这也意味着人类意识可以无限地向外扩张,不断获取新的意向和意图。

但是,这种无限扩张的过程同时隐含着一种不确定性和无穷尽的可能性,人类对世界的认知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和深刻。

论胡塞尔意义理论的意向性

论胡塞尔意义理论的意向性

胡塞 尔 ( 89 13 )德 国哲 学 家 ,0世 纪 现 象 15— 9 8 , 2
胡 塞 尔 认 为 , 维 和 认 识 中 的判 断 即是 对 “ 思 什
学学派创始人 。 胡塞尔现象学 的研究对象侧重于意 么 ” 的表 述 ,什 么 ” “ 则构 成 了表 述 的含义 或 意 义 。 符 它本身不具有 “ 什么” 含义 识本身 , 尤其是意向性活动或意向关 系。他凭借主 号只是一种简单 的记号 ,
问题 。至此 , 胡塞尔 的纯粹逻辑先天 的语 法规则不 意义上理解这个陈述 。再次 , 表述一个行为涉及 到 同于传统逻辑 , 其本质区别在于纯粹逻辑拒斥无 意 相 关行 为 的客体 化 行 为 。 此 处 并不 将 这些 行 为 客 但 义, 而传统逻辑则只拒斥矛盾。 也就是说 , 意义才是 体化 , 而只是实项地显示 。例如 , 对感 知的判断 , 只 纯粹 逻辑 的研 究 领 域 。 针对被感知之物 。日常生活 中, 我们不说 ,我看到 , “ 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 , 还原的剩余物 除了意识 铅 笔在 文 具 盒 里 ” 而说 ,铅 笔 在 文 具盒 里 ” , “ 。所 有

4 ・ 5
哲 问 题
《 理论探索) o o年第 1 ( )l 2 期 总第 1 1 ) 8期
义 的基 本 标 准 , 正先 天 的 意义 规 律 植 根 于 意 义 范 立 义 , 真 即是 说 意 义并 不 包 含 在 这些 被 表 述 的 内心 体 畴之 中 , 就从 语法 角 度 确立 了语 言 意 义 的根 源性 验 中。听者 即使没有做 出此愿望 , 这 他也可 以在 同一
体和客体之间更本 源的“ 向性” 诠释“ 意 来 意义” 的 的表述 。 因此 , 含义不仅是表述 , 也是判断能够成立 构 成 , 意义理论 的本质特征总括 为“ 其 被表述 的意 的前提 。这样 , 表述 既同符号相关 , 同含义相关 。 还

胡塞尔现象学理论

胡塞尔现象学理论

浅析胡塞尔现象学理论【摘要】胡塞尔德国哲学家、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

胡塞尔对建立一种作为科学的哲学怀着纯真而真诚的向往。

胡塞尔认为,必须把对于世界的“自然的观点”和“科学的观点”以及历史上出现并遗留下来的对于世界的看法即传统哲学的观点,统统都加以悬置起来。

胡塞尔又借用数学上的术语,把这种“悬置”称为加括号,意思是将对于世界的种种观点放在括号里,存而不论。

他认为科学的哲学虽然不同于经验科学,但它也拥有一个属于它的合理的研究对象,意向性理论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理论。

胡塞尔认为,为解决人生和价值不足必须首先寻求坚实的理性基础。

胡塞尔提出了“现象学的还原”就是“一切原则的原则”。

胡塞尔认为生活世界的一切客体都是主体给与的,都是我们的拥有物。

胡塞尔现象学认为,认识需要把客体对象化,而主体对客体的选择是自由的,考察范围可大可小。

胡塞尔是对当代大师级哲学家。

有着广泛影响的“书斋里的思想家”。

与苏格拉底、笛卡儿、康德一样,是哲学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

【关键词】生平与著述;现象学思想;后世影响胡塞尔(1859~1938)德国哲学家、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

1859年4月8日出生在奥匈帝国摩拉维亚的普罗斯尼兹的一个犹太家庭,今属捷克。

他早先攻读数学、物理,1881年获博士学位,1883年起在维也纳追随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布伦塔诺钻研哲学,先后在德国哈雷、哥丁根和弗赖堡大学任教,1938年病逝于弗赖堡。

胡塞尔的大量著作有些发表于生前,有些出版于死后,有些仍在整理编辑中。

一、胡塞尔生平与著述现象学由德国犹太裔哲学家胡塞尔创立,它最重要的贡献是揭示出了一种新的哲学思考方法的可能,或一个看待哲学问题的更原初的视野。

胡塞尔23岁时在维也纳大学获得数学博士,并从事过短期的数学方面的工作。

1884年至1886年,他在维也纳听到了布伦塔诺的课后,关于“意向性”的讲述使得他的思路大开,从此决定献身于哲学事业。

1891年他发表了《算术哲学》一书,对数学和逻辑的基础从意识心理的角度进行分析。

浅析胡塞尔现象学的意向性`

浅析胡塞尔现象学的意向性`

浅析胡塞尔现象学的意向性`与现象学的联系最为密切的词项是“意向性”。

意向性学说宣布一切意识行为都指向某种对象。

它首先表示的是心灵的或者认知的意向,而不是实践的意图。

在现象学里,“意向”(intending)指的是我们所拥有的与对象意识的关系。

意向性是现象学里必不可少的起点概念和基本概念,它始终是前现象学心理学和先验现象学的共同主题。

意向性学说对胡塞尔的哲学具有重大意义,是因为他看到了解决传统哲学问题的契机。

标签:胡塞尔;意识;意向性一、什么是“现象学”?现象学作为哲学概念最早是由康德同时代的哲学家朗伯尔特提出的,他将人类经验的虚幻称为“现象”,把现象学定义为“关于假象的理论”[1]。

康德的“现象”意指实实在在意识中的显现,黑格尔哲学从一种历史视野中视现象学为一门科学,它描述了自然的现象性的意识通过科学与哲学的方式,达到绝对知识的发展过程。

胡塞尔开创的现象学以布伦塔诺的意向性理论和康德哲学为主要思想渊源,试图通过现象学方法建立一门严格科学的哲学。

他的思想直接引起了一场现象学运动,形成一种以现象学方法为主要特征的广泛的哲学思潮,对整个现当代西方哲学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现代西方哲学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可以说,不了解现象学的哲学家,在欧陆哲学中几乎不可能站到思想的前沿。

“现象学”字面上就是“关于现象的学问”,胡塞尔爱说“科学”,所以现象学对于他就是关于纯现象的科学。

正如他所说:“现象学是一门关于现象的学问。

”[2]二、意向性的形成基础胡塞尔认为:“我时代的真正的唯一有意义的斗争,是在已经崩溃的人性和尚有根基并为之保持这种根基,或为新的根基而奋斗的人性之间的斗争。

”[3]这是支配胡塞尔一生思想发展的基本理念。

他首先使逻辑和数学被确定为纯粹的先验科学,将它们奠定在相同的意识结构的基础上。

然后逐渐扩大意识内容的本质,阐明对象性的构成及其意识的相关性。

意向性首先表示的是心灵的或认知的意向,而不是实践的意图。

简单地说,意向性就是我们心理活动是关于外部世界的意识。

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节选

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节选

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节选
以下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的一些节选:
1. 现象学还原(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这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方法。

通过现象学还原,研究者将注意力从客观的物理世界转向主观的意识经验。

他们试图排除任何关于外部世界存在的假设,而专注于直接呈现给意识的现象。

2. 意向性(Intentionality):意向性是指意识总是指向某个对象或内容的特征。

胡塞尔认为,意识不是一个空洞的容器,而是总是具有意向性,即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

通过分析意识的意向性结构,现象学家可以研究意识与对象之间的关系。

3. 本质直观(Essential Intuition):胡塞尔主张,通过直接的直观,我们可以把握事物的本质。

本质直观是对现象的直接感知,而不仅仅是对其外在特征的观察。

通过这种直观,我们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结构和普遍规律。

4. 先验还原(Transcendental Reduction):先验还原是对现象学还原的进一步发展。

它旨在揭示意识的先验结构,即那些使经验成为可能的基本条件和形式。

通过先验还原,现象学家试图揭示意识的普遍结构和主体间性的基础。

这些方法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它们共同构成了一种对主观经验和意识结构的深入探索。

现象学方法强调直接的经验、意向性和本质直观,旨在提供一种对人类意识和经验的深入理解。

美学--论胡塞尔现象学美学

美学--论胡塞尔现象学美学

论胡塞尔现象学美学的基础——意向性理论哲学1301 20130238 田云摘要:胡塞尔作为20世纪现象学派的创始人,现象学的思想贯穿在他整个思想体系当中,他的美学思想就深受现象学的思想内涵的影响。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他的现象学意向性理论。

意向性理论的研究改变了人的思维也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变了美学的研究方法。

要研究美学离不开我们对现象学的意识性理论的研究。

关键词:现象学,现象学美学,意向性理论一、现象学意向性理论的内涵意向性理论是胡塞尔现象学的基础,胡塞尔是以意向性理论为基础来构建他的哲学体系,因此他的美学思想也就是建立在这种意向性的理论之上的。

胡塞尔对意向性问题的探讨是从表达入手的。

表达是其意向性理论的基础。

在他看来表达是意义的记号,表达的物质外壳是字符或语音,表达的内容是意义。

表达的意义是我们通过一些特定的行为把现实当中的物质赋予特定的含义。

但是在另外的一个方面,当我们看一行字或听一句话的时候,我们又把意义在意识中再现出来。

这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赋予一个东西特定的含义再在一定的时间通过一定的行为在有需要的时候在拿出来用。

因此离开了人的意义意向的行为,任何记号都不可能成为有意义的语言。

胡塞尔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意向行为与记号的关系:假如我们走到一个清真寺去,我们不懂阿拉伯文字,我们看到墙上用阿拉伯文字雕刻的可兰经的经文,我们可能会把它们当成装饰性的图案。

胡塞尔写道:例如让我们设想,某些圆圈和半圆的曲线条最初给我们一种纯粹的美的感觉,后来我们突然想到它们可能是字符或文字的记号。

其差别存在于什么地方呢?○1其差别显然在于我们的意向行为不同。

开始时我们没有把这些线条与意义联结在一起,所以我们把它们当作引起美感的图案,后来我们想到这些线条表示意义,于是我们就把它们当作文字了。

除了表达这个基础的研究之外,胡塞尔还重视对表达意向性活动的不同阶段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意向行为,意义和对象。

“每个表达不仅意味着什么,而且涉及到某种东西;它不仅有意义,而且与某个对象发生关系。

意向的绵延:无形、无物、无蔽——胡塞尔“纯粹意识”概念解读

意向的绵延:无形、无物、无蔽——胡塞尔“纯粹意识”概念解读

2023第10期·总第600期“纯粹现象学是关于纯粹意识的科学。

”〔1〕“纯粹意识”不同于其他宽泛意义上的意识,它具有严格的“纯粹性”。

“意向性”乃“纯粹意识”的根本特性——这是胡塞尔几经严格的现象学还原之后所得到的基本发现。

意向性概念在胡塞尔的哲学中居于核心地位。

“无论是在他1907年完成的超越论转向之前还是之后,意向性都构成胡塞尔意识分析的核心课题。

”〔2〕要想尽其所能地呈现“纯粹意识”的真切面目,就必须对“意向性”问题进行深入考察。

另外,对“纯粹意识”探究所达的明晰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着现象学其他分支问题的解决程度。

因而,探讨纯粹意识的纯粹性和意向性,并试图揭示这两种特性之间的关联与统一,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纯粹性和意向性乃纯粹意识的两大本质特性。

没有纯粹性这一维度的严格规限,纯粹意识就无法区别于众多的经验性意识;没有意向性这一本质特性的凸显,纯粹意识便失却了自身存在的基本内核。

那么,“纯粹意识之纯粹性”到底蕴藏有几重含义?“纯粹意识之意向性”又意味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儿童哲学研究及其教育学意义”(BAA19023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苗曼,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摘要:“纯粹意识”及其“意向性”问题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根基性议题。

“纯粹意识”不具任何内容物、无形无迹、全然透明,却具有绵延不绝的开发“意向对象”和关联“意向对象”的态势与能力。

“意向性”乃“纯粹意识”的根本特性,或者说“纯粹意识”从根本上说就是一种“意向性存在”。

“意向性”具有独立存在性——并非“意向对象”的存在使得“纯粹意识”产生了意向性,更非“意向对象”的影响导致了意向关系的产生。

相反,“意向性”是“纯粹意识”自足自具的内在特征。

“意向性”这一特性使“纯粹意识”自身虽绝对“空无”却能无条件地指向万象、显现万象、构造万象。

“于空无中立万有”既是“纯粹意识”的一种神秘成就,更是它的一种必然作为。

论胡塞尔意识的意向性结构分析

论胡塞尔意识的意向性结构分析

论胡塞尔意识的意向性结构分析
张云鹏
【期刊名称】《潍坊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1(001)001
【摘要】胡塞尔的现象学是一种意识哲学,如果用一个词汇来概括其哲学思想,这就是"意向性".意向性是纯粹意识的本质特性.由于胡塞尔思想的发展,在不同时期,他对意识的意向性结构分析是不同的.在<逻辑研究>时期,其结构为:意向行为--意向内容--对象;在先验现象学时期,其结构为:意向作用--意向对象,而与此相应的另一种表述则为:自我--我思--所思.本文对其不同时期的意识结构分析及其特定用语的特定内涵、构成及其相互关系作出了系统的阐述.
【总页数】8页(P1-8)
【作者】张云鹏
【作者单位】潍坊学院,山东,潍坊,26104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516.52
【相关文献】
1.意向性是意识的本质属性吗——胡塞尔式观点及对心灵哲学挑战的回应 [J], 李忠伟
2.论胡塞尔意向性理论视域下群体意识形态的建构 [J], 李媛媛
3.康德与意向性问题
——兼论胡塞尔的行为意向性模型 [J], 毛九星
4.胡塞尔与塞尔的意向性与意识观点之比较 [J], 尹维坤
5.从"意向性"到"超越性"——论萨特对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的改造与继承 [J], 李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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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胡塞尔现象学的意向性`摘要:与现象学的联系最为密切的词项是“意向性”。

意向性学说宣布一切意识行为都指向某种对象。

它首先表示的是心灵的或者认知的意向,而不是实践的意图。

在现象学里,“意向”(intending)指的是我们所拥有的与对象意识的关系。

意向性是现象学里必不可少的起点概念和基本概念,它始终是前现象学心理学和先验现象学的共同主题。

意向性学说对胡塞尔的哲学具有重大意义,是因为他看到了解决传统哲学问题的契机。

关键词:胡塞尔;意识;意向性中图分类号:b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8-0051-02一、什么是“现象学”?现象学作为哲学概念最早是由康德同时代的哲学家朗伯尔特提出的,他将人类经验的虚幻称为“现象”,把现象学定义为“关于假象的理论”[1]。

康德的“现象”意指实实在在意识中的显现,黑格尔哲学从一种历史视野中视现象学为一门科学,它描述了自然的现象性的意识通过科学与哲学的方式,达到绝对知识的发展过程。

胡塞尔开创的现象学以布伦塔诺的意向性理论和康德哲学为主要思想渊源,试图通过现象学方法建立一门严格科学的哲学。

他的思想直接引起了一场现象学运动,形成一种以现象学方法为主要特征的广泛的哲学思潮,对整个现当代西方哲学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现代西方哲学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可以说,不了解现象学的哲学家,在欧陆哲学中几乎不可能站到思想的前沿。

“现象学”字面上就是“关于现象的学问”,胡塞尔爱说“科学”,所以现象学对于他就是关于纯现象的科学。

正如他所说:“现象学是一门关于现象的学问。

”[2]二、意向性的形成基础胡塞尔认为:“我时代的真正的唯一有意义的斗争,是在已经崩溃的人性和尚有根基并为之保持这种根基,或为新的根基而奋斗的人性之间的斗争。

”[3]这是支配胡塞尔一生思想发展的基本理念。

他首先使逻辑和数学被确定为纯粹的先验科学,将它们奠定在相同的意识结构的基础上。

然后逐渐扩大意识内容的本质,阐明对象性的构成及其意识的相关性。

意向性首先表示的是心灵的或认知的意向,而不是实践的意图。

简单地说,意向性就是我们心理活动是关于外部世界的意识。

布伦塔诺在《经验观点的心理学》中提出了唯心主义的“意向性”概念,认为可以把心理现象定义为是通过意向把对象包含在自身中的现象。

他提出意向性的两种含义:第一,意识的内容可以包含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东西;第二,指意向活动与某种对象有关。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接受了布伦塔诺关于意向性的后一种含义并加以发挥,意向性问题成了胡塞尔的意识现象学分析的重要主题。

他认为,人的意识都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即总是指向某个对象,意识活动的这种指向性和目的性即“意向性”。

意向性是意识的本质和根本特征。

只有当意识的意向性投射于外部事物,外部事物成为意识的对象时,外部世界才有了意义和秩序。

胡塞尔认为,意向活动有四个要素:意向活动的主体、活动的内容、意向活动的对象、用什么手段来履行意向活动。

胡塞尔试图用意向性将过去认识论中的主客体统一起来。

他认为人的意识不仅是对外界的被动接受,而是主动地认识和构造着世界,它不仅通过意向性接受外界事物并且认识到它的性质,而是将这些性质组织成统一的意识对象。

三、意向性的研究解读德语中意向性一词来自拉丁语intendere,意思是“指向”或“对准”。

一般认为,是中世纪经院哲学家将意向性概念引入哲学,但布伦塔诺却一直追溯到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在认知问题上提出,认知者是被认知事物的形式。

就是说,我们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认知事物。

被认知的对象,并不是实在本身,而是一种在心灵与实在之间起作用的中介,或者说是一种透明的符号,心灵通过它与实在产生联系。

不少近代西方哲学家也认为是如此;但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却认为意向对象就是事物本身。

布伦塔诺恢复了意向性理论的传统,认为意识的基本特征就是意向性。

意识总是对某个对象的意识,但我们意识与之发生关系的对象,不必实际存在。

也就是说,意识的内容并不是实在的东西。

事物是否存在,并不影响我们对它的意向。

在这个意义上说,其意向对象即现象。

然而,胡塞尔并不认为意向对象只是意识内部用来代替所指对象的替代物。

相反,他认为意向活动意向的就是世界上的事物,事情本身并没有一个意向之外的物自体,意向对象和实际事物会是不同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在世界上不存在的事物,如虚构的任务或荒谬的想法,不能成为意识意向对象。

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基本立场是:只要作为意向的对象向我们的意识所呈现的东西,都是我们世界的一部分,都是合理的;但事物是否客观存在,即独立于我们的意识存在,它是反思意识即意识走到第二步才有的问题。

胡塞尔更关心的是使得一切事物向我们呈现的意识。

毕竟,“独立于我们的意识”或“客观存在”的事物[5]也必须在我们的意识中以种种方式出现(无论是作为一种假设、一种信念、一个想象,或者说是一种知识),否则,只能是绝对的没有。

现象学既然以为意识奠定了一切科学的基础,意识自然就是它要研究的主要对象,意向性理论事实上也就是一种意识理论。

在《逻辑研究》的第五研究中,他对意向性做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如下三个意识概念:第一,意识是经验自我全部实质的现象学的持续存在,是交织在体验流的统一中的心理体验。

第二,意识是对自己心理体验的内在觉察。

第三,意识是一切“心理活动”或“意向体验”的总称。

从第一个意识的定义可以看到,意识当然与经验的自我分不开,但我们可用现象学对待它,即切断它与经验自我的关系来把握它。

这样,心理学意义上的体验概念就成了现象学意义上的体验概念,传统认识论经验主体与经验客体的关系便成了意识内容与意识的关系,或显现的事物与事物的显现的关系。

很显然,这里讲的意识,不再是传统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而是统一于意识对象的体验的复合,也就是意识的结构关系整体,或者叫现象学的自我。

胡塞尔明确指出,第一意识概念起源于第二意识概念,第二意识概念比第一意识概念“更原始”。

从表面上看,这个定义似乎说的只是传统的反思意识或自我意识。

实际不然,传统反思意识指的是对内心心理活动的意识。

而胡塞尔这里讲的“对心理体验的内在觉察”却不是反思意识,而是意向性。

布伦塔诺认为,意向性是心理现象的特征,是意识与一个内容的关系。

这就是说,意向性包括意识行动和意识内容。

胡塞尔进一步把布伦塔诺的心理现象概念定义为意向关系,又称它为意向体验。

胡塞尔特意指出:“一个对象在它们(指意向体验)中‘被意指’,‘被对准’,……并非两件事情在体验中显现出来,并非我们体验到这个对象,同时也体验到对准这个对象的意向体验;……而是显现出来的只有一件事,这就是意向体验,它的本质描述特征正是有关的意向。

”[6]这就是说,在胡塞尔那里,意向体验(意识)统一了“我思……”和对“我思……”的反思。

胡塞尔认为除了认知之外情感也是意向性的,即各种情感,如欲求、喜欢、赞同等,也都有其意向对象或意向内容。

胡塞尔承认有非意向性的感受,如触觉感受,它们本身不是意向活动,而是意向对象,但却组成了意向活动。

传统意识哲学与意向性研究的区别是,前者只是研究人类认知意识,而后者将一切意识都包括在意向性概念的范围内。

意向活动可分为构成意识活动的部分即实质和意向的内容两个组成部分。

在现象学看来,意向活动其实是指一个意指活动,当我们意向一个对象时,这对象总是一个特定的“什么”,就是说,任何意向对象都有特定的意义。

质料就是意向对象得以区别自身的基本意义,例如,使水成其为水的东西,就是质料,胡塞尔有时把它称为“理解性意义”。

但构成意向活动的不但有质料,还有意向活动的性质。

意向活动的性质指的是意向活动的样式,如希望、判断、怀疑等等,它们也是事物被给予我们的样式。

所谓意向活动的本质就是意向活动的质料与性质的结合,它们共同决定了我们的意指活动。

前面已经说过,现象学认为,意识是个意指活动。

“纯粹意指的活动以一种准意向的方式在直观行为中得到充实。

……我们体验到,在符号活动中‘单纯被思考’的同一对象,在直观中直观地具体呈现出来。

”[7]认识就是意义意向的充实。

例如,当我们意向或意指一棵树时,这棵树还是纯粹的概念,随着我们对树的种种直观,树的意义得以充实,而它也就得以显现出它的同一性来。

由此可见,认识实际上是由表达式、意义意向、直观活动和充实这四个因素组成的一个整体结构。

而认识对象也正因为少不了意义给予和意义充实,而被认为是构造的。

构造的意思当然不是说意识构造事物,而是说它给予事物的意义。

《逻辑研究》第六研究的第二章讨论范畴形式的充实问题。

如上所述,意义需要用直观来充实。

感性直观比较好理解,但感性直观只能在当下直接的、对某一事物或某些事物的知觉领域中起作用。

可是,意识不仅要把握事物,还要把握事态、集合、分离等复杂的情况,这些情况包含了非感性的、规范的因素,处于一个更高层次的综合,这就需要范畴直观来充实其意义。

范畴直观分为形式——范畴直观和质料——范畴直观。

而范畴意向性作为一种更加严格,更为纯粹理性的意向性,是范畴形式里的一个核心概念。

它是对事态和命题进行联结的意向,是我们在进行述谓、联系、汇集以及把逻辑操作引入我们经验到的东西的时候发挥作用的意向。

意向性贯穿于胡塞尔整个现象学的始终。

现象学的核心学说认为,我们实行的每一个意识行为,我们拥有的每一个经验都是意向性的:它在本质上是关于某事物或别的事物的意识。

我们所有的意识都指向对象。

这样,现象学不仅可以成为我们自然界中一切经验内容的根据,而且也是我们一切科学的基础。

参考文献:[1][德]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m]. [荷]舒曼编,李幼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2][美]罗伯特·索科拉夫斯基,著.现象学导论[m]. 高秉江,张建华,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3]倪梁康.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4][瑞]鲁多夫·贝尔奈特,著. 胡塞尔思想概论[m]李幼蒸,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5]李朝东.现象学与科学基础之奠基[j].社会科学,2006,(4).[6][德]埃德蒙德.胡塞尔.逻辑研究[m].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7]倪梁康.现象学的基始:胡塞尔《逻辑研究》释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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