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视网膜脱落的法医学鉴定
对于视网膜脱落的法医学鉴定

对于视网膜脱落的法医学鉴定第一篇:对于视网膜脱落的法医学鉴定对于视网膜脱落的鉴定一例关键词:鉴定视网膜脱离法医学视网膜的特殊结构是临床上视网膜剥离的解剖学基础,当眼球遇到外力的打击和眼压过高时,易发生视网膜脱离。
视网膜脱离在法医学鉴定中较多见,然而,在法医学界有一种被称为“临界型因果关系”特殊的视网膜脱离,在鉴定过程中并不多见,易于引起争议,给鉴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笔者在鉴定过程中遇到1例,现就视网膜脱离成因进行分析如下。
临床资料:患者,男,28岁,汉族。
于2006年2月28日被他人徒手致伤右眼,受伤当时感右眼疼痛、畏光、流泪,眼前漂浮物,视物不清,并逐渐加重。
于2006年3月2日入住某医院,经检查,该患者右眼睑皮下瘀血、水肿,睑球结膜出血,角膜擦挫伤,右眼视力为数指~10 cm,左眼视力0.09,右眼玻璃体混浊(++),眼底大量出血,未能窥见视网膜,经治疗后,见10点钟处距齿缘裂孔视网膜水肿,视乳头边界清楚,颞侧及下方视网膜波及黄斑区血管迂曲其上,黄斑病变。
诊断为:(1)右眼外伤性孔源性视网膜脱离;(2)双眼高度近视;(3)双眼屈光不正。
右眼经行巩膜外环扎+冷凝+垫压+放液术治疗后,病情好转出院。
于2006年4月25日进行法医学鉴定,伤者自诉,自幼双眼视远物不清楚,经矫正后,能看清事物,但伤后至今,右眼已盲。
临床法医学检查见:伤者右眼裂稍窄,睑球结膜充血,角膜透明,瞳孔较左眼稍大,对光反射迟钝,前房深浅可见,玻璃体混浊(++),豹纹状眼底,视网膜轻度萎缩,视网膜下新生毛细血管形成,弧形斑,黄斑病变,眼球活动自如,视力指数~80 cm,左眼视力0.09,矫正视力0.1,玻璃体轻度混浊,视网膜见轻度萎缩,双眼其他视功能明显受到影响,其余检查未见损伤异常。
讨论:从伤者的自诉资料、伤后的眼科病历资料及临床法医学检验资料可证明:他的高度近视是一种恶性的遗传眼病,存在着严重的眼底视网膜病变,双眼底视网膜呈高度近视改变,玻璃体混浊、液化。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摘要】眼损伤是一种常见但严重的伤害,对于法医学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损伤类型的识别与分类、眼损伤的病因分析、眼损伤的鉴定方法、眼损伤的处理与治疗以及眼损伤的鉴定误区等方面展开讨论。
通过深入分析不同类型的眼损伤及其特点,以及研究鉴定方法与误区,有助于法医学人员正确识别和处理眼损伤案例。
结论部分将探讨眼损伤的法医学意义、预防措施和法律责任,为相关人员提供指引与依据。
通过本文的探讨,希望能够加深对眼损伤的认识,提高相关人员对眼损伤的处理和鉴定水平,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及社会公正。
【关键词】眼损伤、法医学、损伤类型、病因分析、鉴定方法、处理与治疗、鉴定误区、法医学意义、预防措施、法律责任。
1. 引言1.1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眼睛是人体非常重要的器官,对于人的视觉功能至关重要。
眼睛也是人体最容易受到外界伤害的部位之一。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是指通过法医学的知识和技术手段对眼部损伤进行认定、鉴别和评价的过程。
在法医学上,对眼损伤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帮助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确保对受害者的公正诊断和司法裁决。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涉及到损伤类型的识别与分类、眼损伤的病因分析、眼损伤的鉴定方法、眼损伤的处理与治疗,以及眼损伤的鉴定误区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准确地判断眼损伤的性质和造成原因,为司法审判和医疗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也具有重要的法医学意义,可以为相关法律责任的确定提供重要参考,同时也能够为预防眼损伤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在本文中,将深入探讨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内容,希望能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帮助。
2. 正文2.1 损伤类型的识别与分类损伤类型的识别与分类在法医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帮助法医学家准确判断眼损伤的性质和程度,为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判决提供重要依据。
根据损伤的性质和外观特征,眼损伤通常可以分为机械性、化学性、热损伤等几种类型。
机械性眼损伤是指眼部受到物体冲击、撞击或刺伤所致的损伤,常见的包括挫伤、破裂伤、眼睑撕裂伤等。
法医-眼损伤法医学鉴定

法医-眼损伤法医学鉴定眼损伤法医学鉴定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眼损伤法医学鉴定任务眼部是否受到外力作用;损伤的部位、范围、程度;损伤与外力作用的因果关系;损伤与疾病的关系;伤情程度和伤残等级评定;休息(误工)、护理和营养时限的鉴定。
一、概述眼解剖与生理眼为视觉器官,同时是面容的一部分。
眼球:眼球壁和内容物附属器:眼睑、结膜、泪器、眼外肌和眼眶眼球a眼球壁:外膜或纤维膜(包括角膜和巩膜),中膜或血管膜(包括虹膜、睫状体和脉络膜),内膜或视网膜(包括视网膜虹膜部、视网膜睫状体部和视网膜视部)。
b 眼球内容物:房水、晶体及玻璃体三者均透明而又有一定屈光指数,通常与角膜一并称之为屈光间质。
眼球结构视路指自视网膜视神经节细胞开始到大脑枕叶视中枢的神经径路。
包括视神经、视交叉、视束、外侧膝状体、视放射和枕叶纹状区6部分。
人能看见物体是由于外界物体的光线通过眼的角膜、房水、晶体、玻璃体等屈光间质折射,落在视网膜上,引起视网膜视细胞兴奋,产生视觉冲动,冲动沿视路传到大脑皮质视中枢,从而引起视觉。
视路眼损伤分类擦伤挫伤机械性损伤穿孔伤异物伤其它非机械性损伤:热烧伤、化学伤、辐射伤案例某年7月13日,李某被他人殴打致伤。
入院检查:右眼光感,眼睑裂伤,结膜下积血,角膜透明,前房中深,积血,伴渗出,瞳孔圆,晶体清,眼底窥不清。
行右眼巩膜裂伤探查+眼睑裂伤清创缝合术,未探及角膜裂伤口,检查眼底见黄斑水肿。
右眼视力0.02,8月7日玻璃体出血,8月9日黄斑水肿已退。
CT示右侧上颌窦前壁骨折。
案例3月后法医鉴定时检查:远视力:右0.04,矫正无助。
左1.0。
右下睑内眦处有一斜行长2.5cm瘢痕。
双眼角膜明,前房中深。
右眼3-6点虹膜后粘连,瞳孔不圆,直接、间接对光反射存在,晶体前囊中央有色素沉着,玻璃体前段轻度混浊,眼底视盘边界清,色形正常,黄斑区中心凹光反射可见。
案例右眼球钝挫伤,眼睑挫裂伤,泪小管断裂,虹膜后粘,玻璃体轻度混浊,右侧上颌窦前壁粉碎性、凹陷性骨折。
法医鉴定中医保外项目

一)严重传染病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1、心脏功能不全:心脏功能在NYHA三级以上,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可由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重度心肌炎、心包炎等引起。
)2、严重心律失常:如频发多源室性期前收缩或有R on T表现、导致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心房纤颤、二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
3、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及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有严重心绞痛反复发作,经规范治疗仍有严重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表现。
4、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的,合并靶器官受损。
具体参见注释中靶器官受损相应条款。
5、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血管动脉瘤和粘液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脏肿瘤;或者不需要、难以手术治疗,但病情严重危及生命或者存在严重并发症,且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心血管疾病。
6、急性肺栓塞。
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1、严重呼吸功能障碍:由支气管、肺、胸膜疾病引起的中度以上呼吸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反复发作,动脉血氧分压低于60mmHg,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1、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合并上消化道出血、腹水、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
2、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
3、急性及亚急性肝衰竭、慢性肝衰竭加急性发作或慢性肝衰竭。
医学论文: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1.前言外伤后容易导致眼球解剖学结构被破坏,失去正常视觉功能的案件,具备视力障碍的病理学基础。
通过伤后就诊记录,如入院时眼科检查记录、手术记录,可以得到眼球损伤的客观指征。
另外,眼球外伤后结构完整,眼球内部结构损害形成的视力障碍,则需要分析眼损伤与视力障碍的关系。
眼损伤分为机械性损伤如擦伤、挫伤、穿孔、异物等,非机械性损伤如烧伤、化学、辐射等。
细致的眼科检查是法医学鉴定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2.眼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眼损伤的法医学鉴定,主要应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作为基层法医检验鉴定人员应该仔细阅读卷宗和相关病历材料,对被鉴定人受伤的经过有全面的了解。
详细审阅如受力方式、受力部位、致伤物等关键性。
审阅病历材料,特别要对初诊病历中对损伤情况及视力等症状、体征的记载进行审核。
二是明确是否有眼外伤,眼部损伤对视力的影响情况,伤愈情况如何。
伤后早期眼科检查对发现陈旧性或者既往病损、因果关系判定均具有重要的价值。
三是要注意判断损伤部位与视力障碍的关系,屈光不正与伤情的关系,伪盲、弱视与伤情关系,视力障碍与损伤前病变的鉴别。
四是了解伤前视力情况,当前损伤是否存在视觉功能障碍,该功能障碍是否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因为视力检查主要依靠主观检查结果,所以要将病情转归、查体、实验室检查三方面紧密结合,才能有效判断检查过程中的夸大或者伪装。
五是分析眼外伤鉴定中损伤参与度问题,必要时需要伤者提供能伤前视力的证明材料,如病历、单位体检表、驾驶员查体表等。
不能以最后视力孤立的判断损伤程度,要结合外力的大小、方向、性质、原有眼病情况综合分析。
对视力预后产生影响的因素众多,除外伤本身,年龄、身体状况、伤前眼病、视力情况,伤后就诊早晚、治疗措施是否合理,均会对预后产生影响。
六是眼损伤多见并发症,如外伤性青光眼、外伤性晶体混浊、外伤性玻璃体混浊、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近视、交感性眼炎等。
在评价视力障碍的因果关系时,以上因素均应加以考虑。
视力损害的法医临床学鉴定难点分析

视力损害的法医临床学鉴定难点分析由于眼球的位置暴露,结构极为精细脆弱,为此眼外伤很常见。
在法医临床学鉴定实际检案中,眼损伤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笔者就法医临床学中遇到的视力损害鉴定难点进行分析讨论。
1眼外伤特点(1)伤者多为男性,青少年或壮年,多为一眼外伤,或一侧较重;(2)眼球钝挫伤、眼球穿通伤、球内异物、酸或碱化学伤等常见,严重的可以造成眼球屈光间质的混浊或视网膜或视神经的损伤,引起视力丧失;(3)眼的单一损伤较少,往往造成多种组织或结构的损伤;(4)伤后并发症多见,如创伤后眼内炎症、感染、眼内增殖性病变,可继续威胁视功能和结构的恢复;(5)一侧眼伤后对侧健眼可发生交感性眼炎。
眼损伤的鉴定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眼部软组织及器质结构方面,这种损伤往往比较直观,检查也较为客观,鉴定简单容易,另一方面表现为外伤后视力丧失或减退的程度,此类损伤除了检查时被鉴定人的主观性强外,影响视力的因素还有很多很多,鉴定起来非常困难,争议颇多。
2.伪装视力减退及伪盲这似乎听起来像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作为每一个鉴定人确是首先要提及的,足以见得它的普遍性和重要性,它给鉴定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值得注意。
在鉴定进行检查时,尽可能的详细以验证临床诊断。
视觉电生理技术在临床检查中的应用为视功能的客观评定提供了依据,目前常用的有视觉诱发电位(VEP)、视网膜电流图(ERG)、视动性眼震(OKN)客观视力检测仪检查,将这些检查结果综合起来进行判断,就能够对我们辨别伪盲提供帮助。
此外,除了视力视野检查,眼部常规检查也要仔细,因为可能会有发现造成视力障碍的直接原因。
这些检查包括眼睑、结膜、角膜有无擦伤、充血、水肿、出血、裂伤、异物及眼睑有无外形改变等,此外还应注意检查有无泪器损伤和眼眶损伤。
应用裂隙灯显微镜和前房角镜能详细检查前房深浅度、混浊度及房角有无粘连、后退、出血等变化;同时,在裂隙灯显微镜下可以发现晶状体有无脱位、混浊,玻璃体有无出血、混浊、异物、机化;通过眼底镜检查可以发现视网膜有无出血、水肿、裂孔、脱离等。
视网膜脱离诊治

视网膜脱离的预 防
避免眼部外伤,如遇外伤及 时就医。
定期进行眼科检查,及时发 现并治疗眼部疾病。
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用眼,如 连续长时间看书、使用电脑
等。
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健 康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
酒等。
定期眼科检查 及时治疗眼部疾病 避免过度劳累及剧烈运动 关注眼部健康,发现异常及时就医
多吃富含维生素A和C的食物 适量摄入蛋白质,如瘦肉、鱼类等 避免食用辛辣、油腻等刺激性食物 控制糖分摄入,保持血糖稳定
视网膜脱离诊治
目录
视网膜脱离的 概述
视网膜脱离的 诊断
视网膜脱离的 治疗
视网膜脱离的 预防
视网膜脱离的 案例分析
视网膜脱离的概 述
视网膜脱离是指视网膜色素上皮与神 经上皮分离
可分为孔源性、牵拉性和渗出性三类
孔源性视网膜脱离多见于高度近视、 无晶体眼、白内障等
牵拉性视网膜脱离多见于糖尿病视网 膜病变、高血压视网膜病变等
案例概述:患者年龄、性别、症状、诊断及治疗过程 案例分析:对视网膜脱离的原因、症状、诊断方法、治疗手段进行分析和探讨 案例总结:总结本案例的教训和经验,提出针对视网膜脱离的预防和治疗建议 案例展望:介绍当前研究的最新进展和技术,展望未来在视网膜脱离诊治领域的发展方向
视网膜脱离的诊 断
病史采集:询问患者是否有闪光 感、飞蚊症等视觉异常症状
眼部检查:观察眼球表面是否有 裂孔、色素沉着等异常情况
眼底检查:通过特殊仪器观察眼 底视网膜是否正常
辅助检查:如光学相干断层扫描、 超声波检查等,可更精确地确定 视网膜脱离的位置和范围
孔源性视网膜脱离:与高度近视、无晶体眼、多发性硬化等相鉴别 渗出性视网膜脱离:与全身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引起的视网膜病变 相鉴别 牵拉性视网膜脱离:与玻璃体增殖性病变引起的视网膜牵拉相鉴别
眼球钝挫伤后视网膜脱离的司法鉴定

眼球钝挫伤后视网膜脱离的司法鉴定刘瑞珏;夏文涛;范利华【摘要】目的分析眼球钝挫伤后视网膜脱离在法医临床学眼损伤及伤残鉴定中的致伤原因及因果关系.方法研究112例眼球钝挫伤后视网膜脱离案例,对其中视网膜裂孔类型、外伤至视网膜脱离时间、合并其他损伤或疾病进行分析.结果本组案例锯齿缘离断4.28%,黄斑裂孔12.50%,其他部位的裂孔(<90°)56.25%,巨大裂孔(>90°)5.00%,未发现裂孔的增殖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PVR)性视网膜脱离11.6%,其中45眼有不同程度的PVR.外伤至视网膜脱离的时间以1周~2个月为常见(61.60%).合并中高度近视者83.93%,合并玻璃体混浊者52.68%.外伤与视网膜脱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者41.07%,存在间接因果关系者52.68%,外伤与视网膜脱离难以联系者6.25%.结论视网膜脱离与多种危险因素有关,外伤与视网膜脱离之间因果关系的分析是法医学眼损伤及伤残鉴定的重要内容.【期刊名称】《法医学杂志》【年(卷),期】2007(023)004【总页数】5页(P261-264,268)【关键词】视网膜脱离;眼部钝挫伤;因果关系【作者】刘瑞珏;夏文涛;范利华【作者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795.4视网膜脱离在法医临床学眼损伤及伤残鉴定中很常见,由于视网膜脱离的原因很多,在鉴定中很容易引起争议。
为了准确地进行损伤程度及伤残程度评定,在鉴定实践中常常需进行致伤原因及因果关系分析。
本文回顾性地分析研究本中心2001—2007年间受理的眼损伤及伤残鉴定中涉及视网膜脱离的案件,从临床医学角度分析视网膜脱离的发生原因,从法医学角度讨论外力与视网膜脱离的因果关系,旨在探讨此类情况损伤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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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视网膜脱落的鉴定一例
关键词:鉴定视网膜脱离法医学
视网膜的特殊结构是临床上视网膜剥离的解剖学基础,当眼球遇到外力的打击和眼压过高时,易发生视网膜脱离。
视网膜脱离在法医学鉴定中较多见,然而,在法医学界有一种被称为“临界型因果关系”特殊的视网膜脱离,在鉴定过程中并不多见,易于引起争议,给鉴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笔者在鉴定过程中遇到1例,现就视网膜脱离成因进行分析如下。
临床资料:
患者,男,28岁,汉族。
于2006年2月28日被他人徒手致伤右眼,受伤当时感右眼疼痛、畏光、流泪,眼前漂浮物,视物不清,并逐渐加重。
于2006年3月2日入住某医院,经检查,该患者右眼睑皮下瘀血、水肿,睑球结膜出血,角膜擦挫伤,右眼视力为数指~10 cm,左眼视力0.09,右眼玻璃体混浊(++),眼底大量出血,未能窥见视网膜,经治疗后,见10点钟处距齿缘裂孔视网膜水肿,视乳头边界清楚,颞侧及下方视网膜波及黄斑区血管迂曲其上,黄斑病变。
诊断为:(1)右眼外伤性孔源性视网膜脱离;(2)双眼高度近视;(3)双眼屈光不正。
右眼经行巩膜外环扎+冷凝+垫压+放液术治疗后,病情好转出院。
于2006年4月25日进行法医学鉴定,伤者自诉,自幼双眼视远物不清楚,经矫正后,能看清事物,但伤后至今,右眼已盲。
临床法医学检查见:伤者右眼裂稍窄,睑球结膜充血,角膜透明,瞳孔较左眼稍大,对光反射迟钝,前房深浅可见,玻璃体混浊(++),豹纹状眼底,视网膜轻度萎缩,视网膜下新生毛细血管形成,弧形斑,黄斑病变,眼球活动自如,视力指数~80 cm,左眼视力0.09,矫正视力0.1,玻璃体轻度混浊,视网膜见轻度萎缩,双眼其他视功能明显受到影响,其余检查未见损伤异常。
讨论:
从伤者的自诉资料、伤后的眼科病历资料及临床法医学检验资料可证明:他的高度近视是一种恶性的遗传眼病,存在着严重的眼底视网膜病变,双眼底视网膜呈高度近视改变,玻璃体混浊、液化。
事实证明[1],伤者双眼的病理性高度近视本身就是网脱的危险因素,即使没有发生外伤,他的视网膜也极易引起孔源性视网膜脱离并致盲。
视网膜又称眼球内膜,为眼球壁的最内层,可分为外层的色素上皮层和内层的神经细胞层,两层间有潜在的间隙,这一结构是临床上视网膜剥离的解剖学基础,遇有外力和眼内压过高时,易于剥离,即视网膜脱离;同时眼底结构复杂,供血较为特殊[2],当眼部血管受到损伤时易出现视网膜变性。
孔源性视网膜脱离是发生在视网膜裂孔形成的基础上,液化的玻璃体经裂孔进入视网膜感觉层(RPE)与色素上皮层之间,形成视网膜脱离。
多见于高度近视眼和眼外伤后。
眼底病理性病变、无晶状体眼和人工晶状体(LOL)眼,1眼有视网膜脱离(RD)或有家族史也是高危因素。
病理高度近视眼系指近视眼-6D以上(俗称600度),多数系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除屈光不正外多伴有其他组织病理性改变,眼底和眼轴改变较为明显。
在我国人群中患病率很高,约为1%[3]。
病理性高度近视眼易于发生视网膜脱离,在外力打击下,视网膜脱
离是正常人的7~8倍[4]。
病理性高度近视眼由于眼轴先天性加长,并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延长,眼轴高度变形,视网膜被牵拉而变薄、萎缩;同时,眼内血管在牵拉的作用下,不断增生、变脆、坏死,而导致眼内供血不足,玻璃体混浊、液化,视网膜变性、坏死,而出现细小裂孔,间隙增宽,弹性降低。
在上述基础之上液化的玻璃体经裂孔流入视网膜间隙而发生自发性视网膜脱离。
病理高度近视眼主要表现为学龄前视力进行性下降,眼轴延长(眼轴的加长与视力下降成正比),玻璃体混浊、液化,眼底改变(黄斑出血,黄斑病变,视网膜稍有萎缩,视网膜下新生毛细血管视网膜稍有萎缩,豹纹状眼底,弧形斑,视神经萎缩等);也影响其他视功能(视野、暗适应、光敏感对比度)及各种严重的并发症等。
由于视网膜本身特殊的结构,在一定强度的外力打击下极易导致视网膜脱离。
该例患者的右眼因遭拳击这一钝性外力作用后,右眼睑淤血,右眼球钝性挫伤,眼底大量出血等,可见伤者眼部所受到的打击力相对较大,这一暴力即使打到正常人眼上也极易导致视网膜脱离。
该患者在受伤时就自感右眼疼痛、畏光、流泪,眼前漂浮物,视物不清,闪光等症状,事实证明[5],他在受暴力打击时,就有可能发生了视网膜裂孔或视网膜脱离。
伤者同时在外力与原有眼病(病理性高度近视并视网膜变性)共同作用下,导致伤后发生右眼视网膜孔源视网膜穿孔并致肓,是右眼盲的直接和根本原因。
当时的情况,外力和眼病导致伤后发生的视网膜穿孔具有同等重要的原因,二者单独存在都不能导致当时即有如此严重后果的发生,也就是法医学上所说的“临界型因果关系”[6],疾病或多种损伤同时存在,且它们之间导致的最终结果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根据损伤与疾病的参与度的关系[1],外伤较轻为12.5%~25%,外伤与疾病共存为50%,外伤较重而疾病较轻是大于50%~75%,伤者的视网膜脱离可考虑共存关系即损伤与疾病各为50%。
眼部损伤的法医学鉴定侧重于损伤的后果,即是否造成视力改变及改变的程度。
根据《人体重鉴伤签标准》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单眼盲,即单眼最好矫正视力在0.05以下为重伤,可见伤者的损伤构成重伤,但本标准所指的应为健康、正常的器官和组织,本身存在病变时,应考虑损伤与疾病的关系。
综合分析,当外伤与损伤后果存在“临界型因果关系”时,伤情要降低一个等级,此伤者的损伤就属于此类关系,所以伤者的损伤构成轻伤。
参考文献:
1 曲振武.实用眼损伤法医学鉴定.大连:大连出版社,1996,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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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幼生,廖瑞瑞,刘泉.现代眼科学.广州:广东科技出版社,2005.
4 施殿雄.实用眼科诊断学.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272.
5 朱振山.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分析.眼外伤与职业眼病杂志,1998,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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