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损伤鉴定及眼科实验室检查技术
眼科学的眼科检查技术

眼科学的眼科检查技术眼科学是研究眼睛疾病和视觉的科学,它涉及到许多不同的检查方法和技术。
这些技术被广泛应用于临床实践中,以帮助医生对眼部问题进行准确诊断和治疗。
本文将介绍一些眼科检查技术的基本原理和应用。
一、视力检查视力检查是眼科检查的基础,也是最常用的检查项目之一。
通过视力检查可以评估一个人的眼睛是否正常。
常见的视力检查方法包括使用视力表进行远视力和近视力的测试,以及使用色盲图进行色觉缺陷的检查。
视力检查可以帮助医生判断患者是否存在视力问题,例如近视、远视、散光等。
在进行视力检查时,患者需要正视视力表,医生会逐渐减小字母或数字的大小,直到患者无法识别为止。
根据患者能够识别的字母或数字的大小,可以确定其视力水平。
二、眼底检查眼底检查是评估眼部健康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观察和检查眼底,医生可以检测出很多眼部疾病,如视网膜脱离、黄斑病变等。
眼底检查一般使用眼底镜进行。
医生会先用药水扩大患者的瞳孔,然后用眼底镜来观察眼底的结构和血管。
眼底镜可以放大视野,使医生能够看清眼底的细节。
三、角膜地形图检查角膜地形图检查是评估角膜曲率和形态的重要方法。
角膜是眼睛前面透明的组织,其形状和曲率对视力有重要影响。
通过角膜地形图检查,医生可以评估角膜的曲率和形态是否正常,以便进行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角膜地形图检查一般使用角膜地形仪进行。
医生会给患者滴上麻醉眼药水,然后让患者将下巴放在仪器上,闭上眼睛并保持眼睛平静。
仪器会通过扫描患者的眼睛来获取角膜的曲率和形态信息,然后生成角膜地形图供医生分析。
四、眼内压测量眼内压测量是评估眼压的重要手段。
眼压的异常可能是青光眼等眼部疾病的重要指标。
通过眼内压测量,医生可以判断患者是否存在眼部疾病,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
眼内压测量一般使用眼压计进行。
医生会给患者滴上麻醉眼药水,然后用仪器来测量眼内的压力。
这个过程通常较快,但需要保持眼睛平静和闭合以获得准确的测量结果。
五、眼动追踪检查眼动追踪检查是评估眼球运动功能的方法之一。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摘要】眼损伤是一种常见但严重的伤害,对于法医学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损伤类型的识别与分类、眼损伤的病因分析、眼损伤的鉴定方法、眼损伤的处理与治疗以及眼损伤的鉴定误区等方面展开讨论。
通过深入分析不同类型的眼损伤及其特点,以及研究鉴定方法与误区,有助于法医学人员正确识别和处理眼损伤案例。
结论部分将探讨眼损伤的法医学意义、预防措施和法律责任,为相关人员提供指引与依据。
通过本文的探讨,希望能够加深对眼损伤的认识,提高相关人员对眼损伤的处理和鉴定水平,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及社会公正。
【关键词】眼损伤、法医学、损伤类型、病因分析、鉴定方法、处理与治疗、鉴定误区、法医学意义、预防措施、法律责任。
1. 引言1.1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眼睛是人体非常重要的器官,对于人的视觉功能至关重要。
眼睛也是人体最容易受到外界伤害的部位之一。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是指通过法医学的知识和技术手段对眼部损伤进行认定、鉴别和评价的过程。
在法医学上,对眼损伤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帮助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确保对受害者的公正诊断和司法裁决。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涉及到损伤类型的识别与分类、眼损伤的病因分析、眼损伤的鉴定方法、眼损伤的处理与治疗,以及眼损伤的鉴定误区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准确地判断眼损伤的性质和造成原因,为司法审判和医疗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也具有重要的法医学意义,可以为相关法律责任的确定提供重要参考,同时也能够为预防眼损伤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在本文中,将深入探讨眼损伤的法医学分析内容,希望能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帮助。
2. 正文2.1 损伤类型的识别与分类损伤类型的识别与分类在法医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帮助法医学家准确判断眼损伤的性质和程度,为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判决提供重要依据。
根据损伤的性质和外观特征,眼损伤通常可以分为机械性、化学性、热损伤等几种类型。
机械性眼损伤是指眼部受到物体冲击、撞击或刺伤所致的损伤,常见的包括挫伤、破裂伤、眼睑撕裂伤等。
法医-眼损伤法医学鉴定

法医-眼损伤法医学鉴定眼损伤法医学鉴定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眼损伤法医学鉴定任务眼部是否受到外力作用;损伤的部位、范围、程度;损伤与外力作用的因果关系;损伤与疾病的关系;伤情程度和伤残等级评定;休息(误工)、护理和营养时限的鉴定。
一、概述眼解剖与生理眼为视觉器官,同时是面容的一部分。
眼球:眼球壁和内容物附属器:眼睑、结膜、泪器、眼外肌和眼眶眼球a眼球壁:外膜或纤维膜(包括角膜和巩膜),中膜或血管膜(包括虹膜、睫状体和脉络膜),内膜或视网膜(包括视网膜虹膜部、视网膜睫状体部和视网膜视部)。
b 眼球内容物:房水、晶体及玻璃体三者均透明而又有一定屈光指数,通常与角膜一并称之为屈光间质。
眼球结构视路指自视网膜视神经节细胞开始到大脑枕叶视中枢的神经径路。
包括视神经、视交叉、视束、外侧膝状体、视放射和枕叶纹状区6部分。
人能看见物体是由于外界物体的光线通过眼的角膜、房水、晶体、玻璃体等屈光间质折射,落在视网膜上,引起视网膜视细胞兴奋,产生视觉冲动,冲动沿视路传到大脑皮质视中枢,从而引起视觉。
视路眼损伤分类擦伤挫伤机械性损伤穿孔伤异物伤其它非机械性损伤:热烧伤、化学伤、辐射伤案例某年7月13日,李某被他人殴打致伤。
入院检查:右眼光感,眼睑裂伤,结膜下积血,角膜透明,前房中深,积血,伴渗出,瞳孔圆,晶体清,眼底窥不清。
行右眼巩膜裂伤探查+眼睑裂伤清创缝合术,未探及角膜裂伤口,检查眼底见黄斑水肿。
右眼视力0.02,8月7日玻璃体出血,8月9日黄斑水肿已退。
CT示右侧上颌窦前壁骨折。
案例3月后法医鉴定时检查:远视力:右0.04,矫正无助。
左1.0。
右下睑内眦处有一斜行长2.5cm瘢痕。
双眼角膜明,前房中深。
右眼3-6点虹膜后粘连,瞳孔不圆,直接、间接对光反射存在,晶体前囊中央有色素沉着,玻璃体前段轻度混浊,眼底视盘边界清,色形正常,黄斑区中心凹光反射可见。
案例右眼球钝挫伤,眼睑挫裂伤,泪小管断裂,虹膜后粘,玻璃体轻度混浊,右侧上颌窦前壁粉碎性、凹陷性骨折。
眼部损伤鉴定标准

眼部损伤鉴定标准眼部损伤鉴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医学技术,在司法领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眼部损伤鉴定的目的是根据现场勘查、伤情分析和相关技术手段,对眼部损伤的性质、程度和原因进行科学准确的评定,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的证据和参考,为司法判决提供依据。
以下是眼部损伤鉴定的相关参考内容,总结不少于500字。
一、眼部损伤鉴定的基本原则1. 客观性原则:眼部损伤鉴定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科学技术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鉴定,严格遵守科学方法的规范。
2. 综合性原则:眼部损伤鉴定应综合运用伤情分析、现场勘查、医学影像学、解剖学、病理学等多种科学手段和技术,进行全面准确的评定。
3. 依法鉴定原则:眼部损伤鉴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证据规则,遵守法医学鉴定的程序和规范,确保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眼部损伤的鉴定要点1. 起因和原因:对于眼部损伤的起因和原因进行分析,确定损伤是意外事故、斗殴、摔倒等非正常原因所致,还是眼部疾病、眼外伤等自然病变所致。
2. 损伤部位和性质:确定眼部损伤的具体部位和受损的组织结构,如角膜、巩膜、虹膜、晶状体等,以及损伤的性质,如擦伤、撕裂、穿刺、烧伤等。
3. 损伤程度评估:根据伤情分析和科学手段,对眼部损伤的程度进行评估,包括视力影响程度、眼球运动功能、瞳孔反射、眼压等指标的测定。
4. 创伤鉴定:对于意外事故或他杀案件中的眼部损伤,进行创伤鉴定,判断损伤是否可由特定物体所致,例如利器、砖块等。
5. 损伤与死亡关系:在涉及死亡案件中,确定眼部损伤与死因的关系,判断眼部损伤是否直接导致死亡,还是与其他因素相关。
6. 护理不当:对于医疗事故中的眼部损伤,进行护理不当鉴定,判断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导致了眼部损伤的加重或恶化。
三、眼部损伤鉴定的技术手段1. 现场勘查:通过现场勘查,了解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环境、现场痕迹等,为后续鉴定提供基本数据。
2. 解剖学鉴定:对于涉及义眼或眼球摘除等情况,进行解剖学鉴定,确定眼部存在的结构损伤情况。
眼病检查方法实验报告

一、实验目的本次实验旨在了解眼科检查的基本方法,掌握常用眼科检查技术的操作步骤,熟悉正常值范围,并能初步识别眼部常见疾病。
二、实验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三、实验地点XX医学院眼科实验室四、实验对象自愿参加实验的20名健康志愿者五、实验器材1. 眼压计2. 视野检查仪3. 眼底镜4. 视力表5. 75%酒精6. 利多卡因7. 鱼腥草滴眼液8. 纱布9. 胶布六、实验方法1. 视力检查:使用视力表对实验对象进行视力测试,记录裸眼视力及矫正视力。
2. 眼压测量:- 使用75%酒精消毒眼压计底盘,待干。
- 受检者仰卧,用利多卡因对其眼部进行局部麻醉。
- 嘱受检者注视正上方一指定目标,使角膜保持水平正中位。
- 检查者左手拇指和食指分开上、下眼睑并固定于上、下眶缘,避免对眼球施加任何压力。
- 右手持眼压计放在角膜的中央,迅速读出指针的刻度读数。
- 记录数据查表得出眼压。
3. 视野检查:- 使用纱布遮住被检者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接受检查。
- 被检者下颌放好,调整好高度,固定头部。
- 放好对应眼睛的圆形纸板。
- 将一固定光源打在被检者眼睛正前方,检测的眼睛注视该光源。
- 另一光源从该眼球的颞侧最外围开始向鼻侧缓慢移动。
- 当被检者恰好可以看到移动的光源时,按下移动视标的按钮,记录此刻的位置,即是颞侧的视野值,然后继续向鼻侧移动光源。
4. 眼底镜检查:- 使用眼底镜对实验对象进行眼底检查。
- 观察眼底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等结构。
5. 裂隙灯检查:- 使用裂隙灯对实验对象进行角膜、结膜、晶状体等结构的检查。
七、实验结果1. 视力检查:20名实验对象中,裸眼视力正常者18名,矫正视力正常者19名。
2. 眼压测量:20名实验对象中,眼压正常者19名,眼压偏高者1名。
3. 视野检查:20名实验对象中,视野正常者19名,视野异常者1名。
4. 眼底镜检查:20名实验对象中,眼底正常者19名,眼底异常者1名。
5. 裂隙灯检查:20名实验对象中,角膜、结膜、晶状体等结构正常者19名,异常者1名。
眼睛伤情鉴定标准

眼睛伤情鉴定标准眼睛伤情鉴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不仅关乎个体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也关系到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因此,眼睛伤情鉴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在眼睛伤情鉴定中,通常会涉及到一系列的检查和评估,下面将从多个方面介绍眼睛伤情鉴定的标准。
首先,眼睛伤情鉴定需要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和检查。
在病史询问中,需要了解患者的眼睛伤情发生的时间、原因、持续时间以及伴随症状等情况。
而在眼睛检查中,则需要对患者的视力、眼球运动、眼睑和结膜等进行详细的观察和检查,以便全面了解患者的眼睛伤情。
其次,眼睛伤情鉴定需要进行眼睛成像检查。
眼睛成像检查是通过一系列的仪器和技术,对患者的眼睛进行成像和分析,以便全面了解患者眼睛的病变情况。
常见的眼睛成像检查包括眼底检查、角膜地形图、眼压测量等,这些检查可以为眼睛伤情鉴定提供重要的客观依据。
另外,眼睛伤情鉴定还需要进行眼睛功能检查。
眼睛功能检查是通过一系列的实验室检查和功能测试,对患者的眼睛功能进行全面评估。
常见的眼睛功能检查包括眼球运动功能检查、眼压检查、泪液分泌检查等,这些检查可以为眼睛伤情鉴定提供重要的客观数据。
最后,眼睛伤情鉴定还需要进行眼睛病理学检查。
眼睛病理学检查是通过对患者眼睛组织和细胞的检查,来了解患者眼睛的病理学变化。
常见的眼睛病理学检查包括眼睑活检、结膜细胞学检查、角膜细胞学检查等,这些检查可以为眼睛伤情鉴定提供重要的病理学依据。
综上所述,眼睛伤情鉴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眼睛伤情鉴定中,需要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和检查、眼睛成像检查、眼睛功能检查以及眼睛病理学检查,以便全面了解患者的眼睛伤情。
只有通过科学、客观、全面的眼睛伤情鉴定,才能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稳定。
眼睛伤情鉴定标准

眼睛伤情鉴定标准眼睛是人体最重要的感官之一,对于眼睛的伤情鉴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眼睛伤情鉴定主要是通过对眼睛的外部和内部状况进行观察和检查,以确定眼睛的受伤程度和类型,为医治和赔偿提供依据。
下面将介绍眼睛伤情鉴定的标准和方法。
首先,眼睛伤情鉴定需要对受伤眼睛的外部状况进行观察。
外部状况包括眼睑、结膜、角膜、巩膜等部位的损伤情况。
比如,眼睑是否有裂伤、肿胀或淤血,结膜是否有充血、水肿或出血等。
这些外部状况可以直观地反映出眼睛的受伤程度和类型,为后续的鉴定提供重要线索。
其次,眼睛伤情鉴定还需要对受伤眼睛的内部状况进行检查。
内部状况主要包括眼球、晶状体、玻璃体等部位的损伤情况。
通过眼底镜、角膜内皮镜等器械,可以观察到眼球内部的状况,如是否有出血、积液、破裂等情况。
同时,还可以通过眼压计、眼底照相机等设备,对眼球的压力和形态进行测量和观察,以确定眼球的受伤程度和类型。
另外,眼睛伤情鉴定还需要对受伤眼睛的功能进行评估。
眼睛的功能主要包括视力、眼球运动、瞳孔反射等方面。
通过视力表、眼动仪等设备,可以对受伤眼睛的功能进行全面的评估,以确定眼睛的受伤程度和类型。
最后,眼睛伤情鉴定需要综合考虑外部状况、内部状况和功能评估的结果,对眼睛的伤情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根据眼睛的受伤程度和类型,可以确定相应的医治方案和赔偿标准,为受伤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保障。
综上所述,眼睛伤情鉴定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对眼睛的外部和内部状况进行全面的观察和检查,以确定眼睛的受伤程度和类型。
只有通过科学准确的鉴定,才能为受伤者提供有效的医治和赔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所述的眼睛伤情鉴定标准和方法,能够对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眼工伤怎么样鉴定

眼工伤怎么样鉴定眼工伤是指职业性导致的眼部损伤,它是广泛发生的一种工伤类型。
由于眼部结构的特殊性,一旦发生眼工伤往往会引发严重的后果,甚至导致永久性的残疾。
因此,对于眼工伤的鉴定显得尤为重要。
眼工伤的鉴定主要包括病史询问、眼科检查、辅助检查和专家鉴定等步骤。
首先,医生会仔细询问受伤者的病史,了解受伤的经过、受伤部位和受伤的情况等。
这是为了了解受伤的原因和各种相关因素,以便做出准确的鉴定。
接下来,医生会进行眼科检查。
眼科检查主要包括视力检查、眼睑、结膜、角膜、晶状体等眼部结构的检查。
通过眼科检查,医生可以直观地观察到眼部的损伤程度和受伤的部位,从而判断出眼工伤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辅助检查是为了进一步确认眼工伤的诊断。
常见的辅助检查包括眼底摄影、眼压测定、眼前节光学成像、视野检查等。
这些检查可以提供更多的数据信息,帮助医生准确判断眼工伤的类型和影响。
最后,需要进行专家鉴定。
专家鉴定是眼工伤鉴定的最后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专家会对病历、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眼工伤对患者的影响,并给出鉴定意见。
眼工伤的鉴定主要依据是《职业病诊断标准》中对眼工伤的定义和诊断标准。
根据标准,眼工伤分为工业性急性眼外伤和工业性慢性眼外伤。
工业性急性眼外伤包括眼表和角膜损伤、眼外伤性白内障、眼内异物等,工业性慢性眼外伤包括眼睛干燥、视疲劳等。
眼工伤的鉴定结果对受伤者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一方面,鉴定结果可以为受伤者获取劳动能力鉴定、优待抚恤金、残疾人证等相关权益;另一方面,鉴定结果还可以为个人申请工伤赔偿提供证据和依据。
综上所述,对于眼工伤的鉴定需要进行病史询问、眼科检查、辅助检查和专家鉴定等步骤。
通过综合分析各种检查结果和临床表现,可以得出准确的鉴定结论,从而为受伤者提供相应的权益保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4/4
8
第一部分: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眼损伤条款的释义 第九条 眼损伤。 (四)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 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 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1)
眼睑下垂的;
眼睑皮肤缺失的;
睑球粘连的;
眼睑内翻或者外翻的;
其他;等等。
单纯眼睑损伤遗留瘢痕的,应按照面部疤痕条款评定。
2020/4/4
3
第一部分: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眼损伤条款的释义
第九条 眼损伤。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眼眶壁骨折,包括眼眶内侧壁筛骨纸板骨折,均应当认定为 轻伤。
眼眶骨折的确认需借助X线片、CT片等放射影像学技术。尤 其薄层CT扫描对眶部骨折具有重要的诊断价值。
WHO视力障碍分级标准: 低视力1级:视力低于0.3,等于或等于优于0.1; 低视力2级:视力低于0.1,等于或等于优于0.05; 盲目3级: 视力低于0.05,等于或等于优于0.02; 盲目4级: 视力低于0.02,等于或等于优于光感; 盲目5级: 无光感。
注:视力评价标准:低于0.3者为低视力或者盲目;等于或优于0.3,但低于或等 于0.5者,为视力有明显减退;高于0.5 ,低于0.8者,为视力有轻度减退,但接 近正常;高于0.8者,视力正常。
眼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及其 眼科实验室检查技术
上编
眼损伤的 法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鉴定
第一部分: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眼损伤条款的释义
一、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是指疤痕形成致双侧眼睑 不对称以及其他眼睑损伤致畸形,难以恢复的或需手术 治疗的:
眼睑闭合不全的;
确认泪道损伤及功能障碍的方法:1、泪道冲洗;2、泪道造 影。
2020/4/4
5
第一部分: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眼损伤条款的释义
第九条 眼损伤。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1)
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指:
1、眼肌损伤导致难以恢复的眼肌麻痹(包括不全性麻 痹)遗留复视的;
2020/4/4
11
第一部分: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眼损伤条款的释义
第九条 眼损伤。 (六)外伤性斜视。
确证斜视系外伤后出现,确证存在眼 部外伤,分析斜视可符合外伤所致,即 可认定。
2020/4/4
12
第二部分:对《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眼损伤条款的释义
2020/4/4
4
第一部分: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眼损伤条款的释义
第九条 眼损伤。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确认系眼部损伤所导致的可以恢复的溢泪,即可鉴定为轻微 伤(依据《人体轻微伤的鉴定》3.8之规定)。其发病机理为 外伤后泪器炎症、泪道或泪点阻塞等。
眼部损伤后,瘢痕形成致泪道(泪小点、泪小管、鼻泪管) 狭窄造成难以恢复所致或需手术治疗的溢泪症状,以及泪腺 损伤所致的难以恢复的结膜干燥症等,可符合本条规定。
8、确证外伤性玻璃体积血或玻璃体机化条索; 9、因外伤致实施眼球玻璃体切割手术的; 10、确证眼球全层破裂伤
2020/4/4
7
第一部分: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眼损伤条款的释义
第九条 眼损伤。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3)
11、眼底黄斑部损伤,诸如:裂孔、变性、机化等; 12、有确切证据(如电生理检查等)证实外伤后视神 经存在损害的; 13、球内异物或眶内异物存留的; 14、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运动的……
1、眼外伤后依据视力鉴定伤情的,均需充分矫正后检查再 检测其视力。
2、眼外伤后依据视力鉴定伤情的,应掌握以下原则:前提 条件:存在眼部损伤;必备条件:存在视力下降;重要条件: 眼部损伤后存在影响视力的结构改变;参考条件:可信的伤 前视力和眼科资料,排除眼部疾患。
3、依据视力进行伤情鉴定时,若上述“重要条件”并不具 备,而确实存在外伤后视力下降的,可在考察“参考条件” 后作出认定,但在分析说明中应予必要的说明。
2、角膜损伤行角膜移植手术的; 3、外伤性瞳孔散大,伤侧瞳孔较健侧直径扩大一倍以 上;
4、外伤性虹膜缺损或者虹膜根部离断,累及范围达1/4 象限以上;
5、晶体脱位(或者)半脱位;
2020/4/4
6
第一部分: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眼损伤条款的释义
第九条 眼损伤。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2)
2020/4/4
10
第一部分: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眼损伤条款的释义
第九条 眼损伤。 (五)视野轻度缺损;
此条所指的视野缺损系指外伤后发生偏盲、暗点或 向心性缩小,视野半径小于30度(或视野直径小于 60度)。 认定外伤致视野缺损须符合存在外伤所致视觉通路 器质性损伤。
注:正常视野:颞侧90度,鼻侧60度,向上60度,向下70度。
眼眶内侧壁(筛骨纸板)骨折的CT诊断:1、直接证据:筛窦壁的完整性、 连续性破坏。2、间接证据:相应一侧筛窦内积液(血)为鉴别是否为新 鲜骨折的重要指标。眼眶内眼球外可见积气影,也是诊断筛骨纸板新鲜 骨折的另一重要指标。有无眼肌嵌顿于变形、凹陷的筛骨处,有无眶脂 肪或眼肌疝入筛窦等,也具有重要价值。
2020/4/4
9
第一部分: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眼损伤条款的释义 第九条 眼损伤。 (四)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 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 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2)
4、上述“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意指:
6、外伤性白内障(II度)以上;
注:白内障分度标准:I度:仅限于皮质下或者周边部的混浊,对视力影 响不大;II度:晶体可呈不均匀的灰白色混浊,肿胀,前囊膜饱满,前房 变浅的,对视力有相当影响;III度以上:晶体全混,呈乳白色,眼底不入, 对视力有严重影响。
7、外伤性继发性青光眼;
注:1、应排除原发性青光眼;2、外伤后一过性眼压增高者应除外。